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信贷领域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信贷领域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0-02-01 10:19

如何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

在反腐败斗争中,惩治与预防、治标和治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一、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 1、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

2、加强预防是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举措。

  二、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目的,才能确保反腐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把握惩防并举的总体布局,不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一个时期的反腐败和查办案件工作要与该时期的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要求相适应。

在强调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的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反腐败和查办案件工作思路,根据惩防并举的总体布局把握惩治的重点。

要紧紧围绕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行使为重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

当前,特别要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金融信贷、司法审判等领域和部门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以各种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承包、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同时,注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发展需要,将反腐败的范围延伸到过去涉足不多或尚未涉足的新领域,主动把握反腐败的着力点,拓展反腐倡廉空间,扩大惩防并举成果。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形成惩治与预防的合力  实践证明,反腐倡廉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既要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又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惩治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

对腐败分子不坚决惩治,则无从预防;不下决心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果就难以巩固和发展。

我们只有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更加自觉、正确地把握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使两者有机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格局,才能取得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整体效能。

  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大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惩防措施。

反腐败既要在战略上通盘考虑,立足长远,又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阶段性措施。

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和不同单位的情况不同,反腐倡廉采取的措施也应不同。

可能一个时期重在惩治,一个时期重在预防,这就需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大势。

同时,不能因强调惩治而放松预防,也不能因强调预防而放松惩治。

强调一方面而放松另一个方面的问题,是需要十分注重克服的倾向。

就整体而言,当前要注重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但就某一个地方或某一个领域而言,如果某些方面的倾向性问题比较严重,风气不正,群众反映较大,就应当在加大惩治的力度上多下功夫,及时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遏制下去。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作用,以惩治推进治本工作。

不论是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还是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查办案件来开展,才能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通过对查办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不断总结教训。

针对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意见与建议;针对腐败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一个时期的发案特点,找出带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规范,明确纪律要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进一步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从工作体制和机制上积极探索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的有效途径。

比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都要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抽出专门的时间对案件进行剖析,提出加强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把办案的成果转化为治本之策。

  总之,惩治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通过惩治,为预防、治本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为制度建设提供保障。

因此,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另一手,即“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经过二十多年来对腐败分子的严厉惩治,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总体上得到遏制,为治本、预防创造了前提条件。

实践“三个更加注重”的关键是要以更坚强的决心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抓住重要环节重点推进。

与惩治相比,预防、治本、制度建设涉及的领域更广、难度更大、见效期更长。

我们要树立“最好的管理就是最好的预防腐败措施”的理念,以最大的决心意志、最强有力的组织形式,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完善各项政治、社会、经济等管理制度,并用党的纪律的约束力、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作为保障,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反腐败斗争中,惩治与预防、治标和治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抑制下去,才能为反腐败治本创造前提条件。

  治本,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才能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好、贯彻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

必须认识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就是既要着力治标,深挖严查腐败分子,又要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多种手段防治腐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就是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

我国法律对赌博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中并没博这个词的定义。

词典中解释为博是一种拿有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的一种娱乐方式。

法律中只规定了赌博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个征集志愿学校需要通过参军入伍政审和体检标准 这个在征集志愿填完再补行吗 他们政审体检已经完成了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近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领域逐步拓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特别是中央纪委直接查处我省个别省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极大地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事实证明,我省各级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广大党员干部是廉洁勤政的,是值得全省人民信赖的。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

涉及少数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比较突出。

有的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仍较严重。

少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

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特别是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和金融领域的案件增多,涉案金额大幅度上升。

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不坚决惩治腐败,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会受到影响,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就难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实现。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立足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着眼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

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党员干部的同时,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成长,引导和激励他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形成干事、创业、廉洁、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黔步伐的宏伟目标服务。

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今后五年内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切实加强,防范腐败的机制基本形成,反腐倡廉法制化程度有新的提高,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

实现以上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我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来进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按照中央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抵御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新的形势下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党委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

要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列为中心学习组、党校培训和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和奖惩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运用发生在本地、本部门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努力把“五个一”(编写一本弘扬正气读本、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电教片、举办一次反腐倡廉成果展览、汇编一本典型案例、撰写一篇案件剖析文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合力。

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要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贷款、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要深入剖析大案要案,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要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态度要坚决,方法要稳妥。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通过查办案件,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挽救教育犯错误的干部,保护坚持原则、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更好地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五、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发展。

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坚决反对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抓好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运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把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自觉规范从政行为,自觉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严肃干部生活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要以抓好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继续认真整顿治理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六、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建立健全能够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

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建立起选好人、用好权、管好钱的体制机制。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堵塞财政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不断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对下一级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员投票表决制等制度,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防止和克服司法领域的腐败。

围绕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的建设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施,建立和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等国债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建立和完善重点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对贪污挪用重点项目资金,偷工减料、违规操作导致质量事故,甚至“豆腐渣”工程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

认真吸取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发生的多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中介服务,切实做到与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分设、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依法加强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建立并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促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

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土地公开供应等制度,对继续采用行政手段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和所聘专家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与执行机构必须分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

七、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健全民主制度,改革监督体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的重组并购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

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

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全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逐步实行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按照中央实行巡视制度的要求,加快巡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设步伐。

在省、市(州、地)党委设立巡视办公室,明确机构、人员编制,对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巡视。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制度。

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等问题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任前谈话,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要加强对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发现有苗头性问题时,要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

认真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奖惩中的运用。

在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切实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并不断扩大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逐步推行重大事故问责制。

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注重公开效果,提高公开质量。

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都必须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使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认真处理。

八、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必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党委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的整体格局,与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部署,促进反腐倡廉与改革和建设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要及时掌握和认真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力度到位,抓住突出问题、抓住重点方面、抓住薄弱环节,下大决心、用大力气认真抓落实,确保成效,取信于民。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政一把手要负好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一管到底。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把这项工作的成效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加强面上检查的同时,每年应选择部分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不正之风严重、屡屡发生大案要案,产生恶劣影响的;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各地、各部门每年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在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

要加强党性锻炼,加强世界观改造,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能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更不能纵容支持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与民争利;要更加自学地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全面履行职责。

要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指导和支持纪委开展工作。

对纪委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做纪委执纪办案的坚强后盾。

要努力改善纪委机关的工作条件,保障纪委机关顺利开展工作。

要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干部,建立有效保护纪检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

各级纪委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

坚决拒腐防变,是全党的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黔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十八大后关于民生方面的的政策

举世瞩目的“十八大”已经召开了。

这次大会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大会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民生优先、富民惠民”将成为重要国策。

自党的“十六大”民生新政实施以来,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对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无论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哪个方面,都有重大突破。

“民生优先、富民惠民”已经逐步上升到国家战略。

保障和改善民生已经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民生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健全与完善。

“十八大”将会把这些成功的经验加以总结,形成更加系统、更加科学的民生理论体系,制定更加完善的民生政策,惠及百姓,惠及千家万户。

“民生优先、富民惠民”需要做好顶层设计,需要全方位考量我国民生政策发展历程。

逐步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安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这就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民生事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必须贴近百姓日常生活,必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必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

在这些原则指导下,就一定能够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民生新政策。

“民生优先、富民惠民”需要一种改革精神和创新勇气。

要坚持改革不动摇,敢于有所突破、有所创造、有所创新。

我们要在民生新政方面敢为人先,大胆试验、大胆创新,总结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在全国推广。

民生新政本来就是改革的产物,只有在改革精神指导下才能够更加完善与健全,更加赢得民心,更加惠及百姓。

“民生优先、富民惠民”需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和包容精神。

我们要积极吸收海外一些有关保障与改善民生的好做法、好思路、好政策、好制度,结合我国民生事业发展现状加以改造为我所用。

人类社会发展虽然所走道路不同、制度各异但也有许多相似性、相通性。

我们要善于学习、善于汲取,以人类发展共同成果来促进我国民生事业向前推进。

“民生优先、富民惠民”将是一个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着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

只有将“民生优先、富民惠民”这一重大国策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才能将社会财富科学、合理、公正分配,才能使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当然也需要房地产界的责任与担当。

在基本住房保障建设方面,房地产界能够也应当有所作为。

  “美丽中国”建设离不开质量标准  “十八大报告有很多亮点,其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是一个亮点。

” 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周生贤认为,美丽中国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把握3个问题:第一,从战略的层面,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搞好顶层设计。

第二,从再生产的全过程,就是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来进行谋划。

第三,从环境的角度,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质量标准。

  据介绍,针对一些大城市长时间灰霾天气,国家发布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等检测指标,采取更加严格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十二五’在原来控制两种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变成了控制4种,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

”周生贤说。

  对于目前国内因环境问题引发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周生贤表示,主要存在未批先建、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所在地政府的执政能力问题,以及有关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法律不健全、机制不健全4种情况。

今后,环保部将采取4个方面的措施:加强依法环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把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级政府所做的承诺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的力度;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

  保障房建设质量为硬杠杠  作为我国重要的民生工程,保障房数量和质量,成为记者提问的焦点。

当有媒体问起保障房明年的开工规模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党组书记姜伟新答:还在研究中,不能说。

但他忍不住补充道:“5年3600万套,去年1000万套,今年700多万套,你自己来算账,还剩多少

”  “反正不会低于500万套。

不高于多少,正在研究中。

”姜伟新又加了一句。

  “大概600万套左右。

”翻译刚准备接话,他又补了一句。

现场一片笑声,姜伟新笑着往后一仰:“看你们渴望的眼神……我这都已经违反纪律了。

”  透露数量不一定会“违反纪律”,保障房质量要是出问题,那可是真的违反了纪律。

“在大规模进行的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当中,大的资金问题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生过,反倒是质量问题产生过,我们还追究过责任,地方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追究过企业的责任。

”姜伟新回答说。

  据介绍,住建部将保障房质量作为硬杠杠,把分配公平作为生命线,完善质量、分配和运营管理中的一系列配套政策。

“建设保障性住房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大配套的建设问题,道路包括地铁建设、学校、卫生室、托儿所等等,这些大配套的建设也是一个很重的任务。

”姜伟新说。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惠及更多群众  如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已经覆盖了全国95%以上的人群,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医保网,重新构建了崭新的基层卫生医疗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看病更加方便,那为什么现在有一部分群众感觉还不明显呢

  “我想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城市特别是城市中的大医院看病还比较难、比较贵。

二是医保水平还比较低,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之鑫透露,我国下一步医改重点推动3个方面的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要以县级医院为重点,提升服务能力和实施管理运行方面的综合改革,力争使90%的群众看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解决。

  朱之鑫认为,人民群众的医疗诉求问题,主要还是医患矛盾的问题。

这里面既有医疗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的问题,也有医患双方的沟通和理解问题,这些主要是以药补医这种深层次矛盾所引发的。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加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其次要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让群众理性对待疾病;第三就是要加强法制宣传,切实维护好医护人员的利益和患者的利益。

  朱之鑫表示,当前医改已经进入到一个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也就是社会上或者记者们经常讲的深水区。

  就业瞄准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  “十八大上,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杨志明说,第一,要推动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互促共进,既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要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举例来说,近3年来,每年家庭服务业都能新增100万个就业岗位,发展家庭服务业还有很大的空间;第二,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到中小企业就业;第三,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

多年的实践证明,中小企业是解决中国就业的主渠道,可以说,发展有小则活,收入有小则快,就业有小则多。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给予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服务外包企业吸纳就业,给予企业人均4500元的培训补贴;第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许多农民工现在都是普工,要成长为技工,现实的选择是技能培训。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仅仅是设备技术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素质的提升。

我们对农民工培训实施‘168’计划,一年培训600万人,给予每人800块钱的培训补贴。

大学生到企业、到科研项目见习,也给予当地最低工资80%左右的生活费补贴。

”杨志明表示,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要下决心走出一条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同步发展的就业新路。

对统一协调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等有何意见建议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4〕99号)精神,经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工商总局《通知》要求,用三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持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

今年是集中整治的第一年,全省工商系统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省局党组“宽进严管”部署,进一步树立“八闽红盾卫士”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打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以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四个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消费侵权、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

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整治重点和内容,并做到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兼顾其他。

  (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以下行为:  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3.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

  4.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商业诋毁行为。

  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含以虚拟物品为奖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的抽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

  7.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者在开具发票,用户账号、密码及资金安全保护,用户隐私信息保护,退换货规则,消费纠纷处理,合同条款解释权等方面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或部分免除自身责任、扩大自身权利、加重合同相对方责任或排除合同相对方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

  8.利用互联网从事“傍名牌”侵权行为。

  9.利用互联网从事销售“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行为。

  10.互联网领域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行业不正当竞争及其他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汽车集中交易市场(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品牌销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4S店),汽车维修装饰装潢等服务的经营者,汽车市场各类中介机构的下列行为:  1.销售侵权仿冒产品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

  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虚假宣传行为。

  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以商业贿赂手段取得保险公司、行政机关等单位定点维修资格或获得政府采购集团购买过程中的交易机会。

  4.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

  5.汽车市场主体违法规定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等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擅自变更经营地址行为。

  6.对新上市车型或紧俏车型违法强制加价销售或者强制搭售其它商品(服务)销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隐瞒车辆瑕疵;经销走私、非法拼(改)装车辆。

  7.经销或在汽车维修、保养中,使用没有标注产地、产品名称、无产品合格证等标识、质量不合格、走私的汽车配件;维修服务和装饰装潢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报工时、虚报故障;不按有关规定履行“三包”责任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8.汽车市场中广告违法行为。

  9.利用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扩大经营者自身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故意混淆“定金”和“订金”,排除消费者要求退还“订金”权利的违法行为。

  10.汽车市场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整治家具、建材、装修装饰经营者以下违法行为:  1.以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科学的依据所进行的“评比、推荐、评奖”的结果,进行宣传的。

   2.销售仿冒假冒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3.在“包工包料”等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中,使用仿冒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装修装饰经营者采用商业贿赂手段取得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家具、建材经营者以商业贿赂的手段推销产品。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限制竞争行为。

重点整治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实行地区封锁、行业垄断行为:  1.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水电气入户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预付款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虚假宣传,向消费者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等;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和强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商品;在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

  3.电视信号传输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

  4.教育行业利用教材采购、校信通、校服定制、学生餐定制等工作中,指定经营、滥收费用。

  5.气象管理部门利用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图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迫使他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或借机滥收费用等。

  6.公用企业利用具有的独占地位,在指定经营者的过程中收取被指定经营者商业贿赂的行为。

  7.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单位和个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或者采取歧视性手段,阻碍、限制外地产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8.其他限制竞争行为。

  三、时间步骤  集中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15日前)。

制定并细化集中整治方案,动员部署各级执法力量迅速投入集中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15日-11月15日)。

围绕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项一项治理,一个一个突破,以案件查处为抓手,重拳出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5日-11月30日)。

总结2014年集中整治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评出集中整治“优秀办案单位”、“办案能手”和“优秀案例”,为2015、2016年继续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四、组织领导  省工商局成立“八闽红盾出击”――2014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叶木凯局长任组长,黄培惠、王应涛、许瑞察副局长任副组长,竞争执法处、市场处、办公室、法规处、广告处、企监处、消保处、商标分局、商检分局、检查总队等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研究解决集中整治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瑞察副局长任主任,何铁舟、王力同志任副主任。

竞争执法处承担日常工作,负责集中整治的统一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处牵头开展整治汽车市场违法行为;消保处、商检分局加大对汽车配件、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的抽检力度;检查总队直接查办或与竞争执法处联合查办跨行政区域和重大违法违章案件;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福建工商简讯》设“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刊”;其他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对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这既是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的新形势下,紧紧围绕保护和改善民生,集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规范,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把集中整治作为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执法办案效能的重要抓手,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集中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组织有安排,行动有计划,执法有监督,成果有评价。

要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地方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行业、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及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具有行业性或普遍性的问题,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要加强源头治理。

主动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帮助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机制,采取行政指导、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倡导企业制定自律经营的行业准则等有效措施,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市场主体违法经营公示制、专项抽查检查制等各项长效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长效监管水平。

  (三)结合实际,开拓创新。

各地要紧紧围绕整治重点,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突出特色,各有侧重,在集中整治中不断拓展工商行政管理的新领域。

当前问题易发高发的互联网领域,不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盲区”。

各级工商机关要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替群众维权,帮企业打假,从“线下”到“线上”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设在泉州的“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竞争执法取证中心”(筹建)以及其他已建成的网监中心,要发挥网络交易监测分析和电子取证的作用,为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尤其是“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提供情报和技术支持,认真摸排线索,做好案源线索的落地查处准备。

未建立网监中心的设区市局,也要立足现有条件,借助其他资源,集中整治互联网领域的突出问题。

  (四)狠抓大案要案,强化执法协作。

各地工商机关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通受理投诉的窗口,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扩大案件来源。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市场流通运行和监管工作例会上提出的“调查为主,追溯处理,结果公开”的监管要求,将查办案件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抓手,敢于亮剑、敢于执法、敢于碰硬,集中执法力量依法查办案件。

各级检查队伍要充分发挥专业队、机动队、突击队的作用,以坚决的态度,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案件查处工作中,集中查办大要案,力求案件数、罚没款较上半年有明显增长,执法办案成效有明显提升。

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执法协作,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带有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及跨区域案件线索,要及时逐级上报。

省局将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督查督办,必要时由省局统一安排查处或挂牌督办,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加强两法衔接的要求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工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责和成果,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对典型案件的查处要注重留存图片、视频资料,并及时予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对查处的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要按照信息公示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各办案单位要强化案管系统规范运用,确保统计汇总的及时、准确。

各地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从7月份开始,请各设区市局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含附件2)、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通过OA网上报省局竞争执法处。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设区市局于11月21日前将总结报省局竞争执法处,汽车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含附件3)同时报送省局市场处。

省局将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月度通报,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

  竞争执法处:  联系人:杨军辉 电话:0591-87715940  传真:0591-87735651 邮箱:fjgsgpc@sina.com  市场处:  联系人 :余 华 电话:0591-87802635    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  工商竞争字〔2014〕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场竞争秩序的实际情况,总局决定用3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2014年整治重点  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每年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对其中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相关行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发多发势头,使市场竞争秩序有明显改观,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2014年是集中整治的第一年,以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仿冒、虚假宣传、限制竞争、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详见附件1)。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局确定的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本地执法重点。

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2014年5月--11月15日。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下,紧紧围绕保护和改善民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有计划、有目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工商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领导为组长的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底以前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组织有安排,行动有计划,执法有监督,成果有评价。

要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地方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一些具有行业性或普遍性的问题,要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引导、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意识。

  四、狠抓大案要案,强化执法协作  各地工商机关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通受理投诉的窗口,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扩大案件来源。

要集中执法力量,狠抓大要案件,敢于亮剑、敢于执法、敢于碰硬,依法查办案件。

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执法协作。

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带有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及跨区域案件线索,要及时逐级上报,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对重大、复杂案件的进展情况、处理结果及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省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督查督办,必要时由总局统一安排查处,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加强两法衔接的要求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工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责和成果,积极取得社会支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对查处的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各地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

请各省级工商局从7月份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上报总局竞争执法局,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提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总局对各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情况进行月度通报。

  总局竞争执法局联系人:杜长红  联系电话:010-88650527   传真:010-68050304   邮箱:zfj@saic.gov.cn  附件:1.2014年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2.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4年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

  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3.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

  4.商业诋毁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互联网企业间的商业诋毁。

  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及回扣的行为。

  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上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

   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进行虚假宣传。

   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

  注:4S店对消费者自愿选择车贷、车险,帮助代办相关手续,向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行为并向消费者明示的,不属商业贿赂,但超出一般行业管理或违背消费者意愿的除外。

  三、关于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  科学的依据所进行的“评比、推荐、评奖”的结果,进行宣传的。

   2.销售仿冒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3.在“包工包料”等工程承包中,使用仿冒商品,利用虚假报价进行商业贿赂。

  四、关于限制竞争行为  1.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水电气入户设备,如“最后两公里现象”;强行向用户收取预付款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电信企业(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等):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虚假宣传,向消费者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等;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和强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商品;在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

  3.有线电视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

  4.教育行业:利用教材采购、校信通、校服定制、学生餐定制等工作中,指定经营、滥收费用以及商业贿赂行为等行为等。

  5.气象管理部门:利用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图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迫使他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或借机滥收费用等。

银行大堂经理有哪些风险点

作为的一线员工行柜面操作风险是指银行柜员为客户账户开销、现金存取、结算等业务过程中,由于风险控制失效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是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领域。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操作风险可以分是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操作失误、违法行为、关键人员流失等情况;。

柜面操作风险一旦发生,损失将是巨大的。

产生柜面操作风险的主观因素,一是风险意识淡薄。

柜员没有养成合规操作理念、忽视制度约束,管理者对风险文化培育不够,银行风险文化没有成型。

二是业务素质不高。

柜员自身业务素质不能适应业务变化,导致部分员工操作起来力不从心,风险识别和预防能力下降。

三是责任意识不强。

表现为玩忽职守、随意操作,柜面管理人员对柜员管理不严,柜员违规违章操作。

四是侥幸心理作祟。

柜员如有侥幸心理,就会在操作时逐渐进行不合理的简化操作,从而滋生越来越多的操作风险。

  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必须建立起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制度文化为基础,以科学的内部控制综合评价体系为核心,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保障,以多层次的信息系统为支撑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避免大案要案和重大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是确立风险防范理念,使遵守规章制度成为一种文化。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文化是无形的约束。

理念引发触动,触动促成行为,行为形成习惯,习惯久而久之凝聚为文化。

文化一旦形成,就变为一种力量,直接指导、激励和约束着员工的行为。

如果周围的人都恪守制度,按章行事,原先心存不轨的人也能变成循规蹈矩的模范,这就是文化的力量。

  二是创新业务经营计划管理模式和绩效考评机制。

为了真正强化资本约束机制,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引入经济增加值指标考核,通过风险资本的计量与分配以及投资风险的弥补,从绩效考核方面引导各级行关注风险防范,实现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效益增长的有机统一。

  三是加强对各类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对于理性人来说,如果违规行为很容易被发现,并且违规成本足够高,那么没有人会选择违规,所以解决违规问题的一个思路就是尽可能快地发现违规行为,并予以重罚。

  四是借助科技手段,建立信息预警系统,研究建立全国数据大集中后的IT风险应急预案。

发挥我行信贷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在防范经营风险中的作用。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