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中应该重点落实那些措施
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
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
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有序发生,社会各项事业才能纳入法治轨道。
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普法教育真正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之中和其他工作一并落实,一并考核。
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首先要明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委、政府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而且是政府编制内的常设机构,不是市司法局的内设股室。
依法治理办公室拥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和权限。
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保障作用。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
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六五”普法要在考核评估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考核机制。
由依法治理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对考核取得优秀等级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
按照任命权限,由任命机关组织,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对经两次补考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激励和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建立个人学法档案制度。
将个人年度学法考试、考试结果列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强化队伍、抓好落实。
做好普法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
一是要配齐、配强一支专职普法青年队伍。
这支队伍主要来源于全市乡镇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和村级干部,这些人应当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普法的工作人员;二是组建一支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教学和法律工作为主体的普法讲师团。
三是建立一支由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部和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的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
鼓励、引导和组织三支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以骨干普法带全民学法。
抓好重点、紧贴实际。
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已经形成制度,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已成为全体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
“六五”普法在重点对象上,应由公职人员向村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和刑 满释放人员方面转移,在普法内容上,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普及依法行使权益,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
在普法形式上,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发放法制学习资料,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法律交给广大公民、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
落实经费、保障运行。
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问题至关重要。
普法经费要按上级的精神列入每年市财政预算,专项划拨,专项专用,切实落实到位。
不要把普法专项经费与司法局办公经费混在一起,普法专项经费是用于全市普法工作,是全体普法对象的经费;司法局的办公经费是司法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两项经费有严格的区别。
司法局工作人员不多,所拨付的办公经费也相应有限。
更不能把普法经费名义上列入财政预算,敷衍上级检查,而实际并未真正拨付。
没有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转。
创新形式,营造氛围。
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继续运用宣传车,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创办法制宣传栏,悬挂法制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政府内刊,信息网站等传媒,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
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在休闲公园,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繁华地段,设置法制宣传栏或者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使全体公民出门见法,抬头见法,时时刻刻把法律装在心中。
法治实践、普治结合。
普法教育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重点、治难点、重实效。
以“法治县(市区)”建设为平台,加大三个创建活动的力度。
一是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二是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三是以依法办事为重点的“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方法
(1)加强立法工作,健全法律体系;(2)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信仰;(3)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权威;(4)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5)繁荣法学教育,培养大批人才。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政府应该怎么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将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作为一项重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抓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云梦县作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县,法治建设工作起步较早,行动较快,通过先行先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推进法治建设,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传统思维和工作理念的关系推进法治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思想认识不深入、不到位,工作效果自然会打折扣。
要通过创新理念、打破旧局、理顺关系、重建机制,为法治建设注入强大的工作动力。
一是要摒弃问题。
以前,我们抓法治建设,形成了这么几种思维定势:习惯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而忽略了党委依法执政这一块,在实际工作中,县政府法制办抓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主要交由职能较弱的司法局承担下来,造成工作力度不够、难度很大;法治建设是一件看不见、摸不着的软性工作,既不容易操作落实,也难以立竿见影;经济建设是第一要务,平安建设是第一责任,法治建设说起来重要,落实起来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构建和谐社会,许多矛盾往往一调了之,有时严格按法治来,现阶段一些实际问题还没办法解决等等。
这些不合时宜的认识和观点要坚决摒弃,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法治上升到地方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城市精神重要内涵等高度来理解认识。
二是要传承发展。
虽然我们传统思维上推进法治建设也有不少积极的东西,也出了不少实实在在的经验作法,特别是创造了一些难能可贵的法治品牌,一定要传承发扬,打造亮点。
我们在原来全省颇有名气的云梦县“阿玲热线”普法宣传品牌、“全国优秀公安局”政法品牌等基础上,成功建树了云梦网友义务巡逻队、“眼镜哥”李志宇、90年好青年邹小彪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法治标杆,扩大了全县法治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要开拓创新。
2013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发[2013]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推进方案》(鄂办文[2013]22号)等文件后,我们创新工作格局,按照归口管理、整合力量的思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三位一体”,套起“三驾马车”拉起法治大车。
注重学习借鉴,积极联系汇报,采取上情、外情、内情“三情”结合,高度重视顶层设计,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揽法治建设工作全局。
奋力推动争先进位,云梦县被确定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县,作为全省县市区唯一代表在法治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撰写的法治建设调研文章被省《法治政府》季刊刊载,法治建设“五法五最”作法被省政府法制网采用。
二、要处理好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法治是平安的手段,平安是法治的目的。
法治建设为平安建设提供保障,平安建设是法治建设成效的显现,长治久安靠法治。
云梦县坚持“三个统筹”,实施总体布局,全面理清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进行科学谋划、整体统筹、捆绑推进,努力使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在建设幸福云梦的过程中相得益彰。
一是要统筹组织领导。
成立了平安法治领导小组,实行两项工作一套班子、一个声音。
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执政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组、依法行政和经济法治指导组、公正司法和社会管理指导组、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服务指导组、科学立法和依法监督指导组5个专项工作组,逐一明确每个工作组组成人员、正副组长及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指导协调机制。
二是要统筹目标管理。
按照“大平安” 、“大法治”的要求,将平安、法治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平安法治乡镇、平安法治单位、平安法治社区(村)等创建活动。
采取以点带面和分层分类推进,抓紧开展平安、法治试点行动,边实践边完善边总结,通过努力争取尽快通过全省最佳平安县、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检查验收。
三是要统筹工作推进。
县委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一起研究、一并决策,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云梦建设的意见》、《关于法治云梦建设推进方案》、《云梦县平安、法治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召开了动员会、现场推进会、督办会等,进行半年考评、年度考评,做到两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
三、要处理好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的关系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建设远期有目标,中期有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方案、推进措施。
要遵循统分结合、条块结合的思路,分年度、分步骤、分领域大力推进法治云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远近结合。
精心编制好法治建设长远规划、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有效衔接、综合配套。
法治建设长远规划以5至8年为宜,在进行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的目标、行动进程、工作步骤、措施办法、组织领导等,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左右,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法治化。
中期目标是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县各乡镇和各行业法治建设全面开展;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各级政府职能依法实现转变,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基本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习惯;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提高,科学发展的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就更加明确,措施和要求就更加具体,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直接实行挂图作战。
二是要软硬结合。
按照时间节点,分别列出工作计划,对号入座,逐步推进落实。
在软件方面,该出台的文件要出台,该制定的方案要制定,该整理的资料要整理,更好地体现顶层设计的思路框架。
在硬件方面,在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要建树一批法治建设的示范点,推动法治建设工程化、项目化,加强硬性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建设高标准的法治示范一条街,建设一批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专栏等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建设样板点。
三是要条块结合。
要站在更高的视野谋划法治建设,保持工作的整体性、连贯性和一致性,承前启后,环环相扣,循序渐进,通过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使各乡镇、各行业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实现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步入法治的轨道运行。
我们研究制定《法治云梦建设2013年行动方案》,一共有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建设行动、法治建设试点行动、依法决策推进行动、司法公信力提升行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行动、法治建设品牌创建行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教育行动“七大行动”,这“七大行动”密不可分、相辅相承,保证了法治建设多头联动、整体推进。
四、要处理好外在形式与实质内容的关系法治建设事关根本性制度建设,涉及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位一体”建设法治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习惯养成、全民法治意识提高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复杂、艰巨的工程。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要依托一定的形式和载体,助推和加速法治建设进程,反映法治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工作面貌。
一是试点引领,提升法治水平。
云梦县选择县直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土资源、卫生、教育、环保、食品药品、民政、交通、城管、城建等行业开展法治云梦建设行业试点,确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正司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乡镇”共30个县级试点,同时,12个乡镇1个开发区确定了65个试点,每个试点都做到“十有”,即有法治展牌、有固定标语、有电子显示屏、有宣传阵地、有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有活动记录、有台账资料、有特色介绍、有依法治理案例、有以法治促发展思路,积极开展评选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文明户、遵纪守法户、诚信守法企业(经营户)等活动,形成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弘扬法治文化。
在城区繁华地段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在全县所有的单位都建设了“法治文化墙”,在所有的学校都建设了“法律教育栏”,广泛开展电视宣传、学校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结合地方文化建设,组织专家整理了颇具地方特色的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法治警言,以形象生动的碑刻、石刻、雕塑、标志牌,点缀布置法治文化阵地,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
三是开展活动,促进法治惠民。
坚持把法治建设融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的方方面面,狠抓工作结合,举办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组织开展执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突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促进提能善政。
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维权活动,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突出基层民主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三个“1+X”的模式,在全县所有乡、村都建设党员活动中心、群众服务中心、信访维稳中心。
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法治进社区,服务进网格”活动,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打击“四霸六强”、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用足用活法律武器,依法快侦快办、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为企业健康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逐步形成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工作机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怎么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以学习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
《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
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
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决定》指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加强党内的监督,健全党内的各种监督措施,包括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提高权力监督机构的地位,重点确立人大法制监督的核心,突出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和履行司法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行政监控整体效能,构建严密完备的权力监控网络机制。
2019年乡镇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乡镇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马步乡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8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万载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18年)》和《宜春市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宜府办字〔2017〕66号)《万载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万办字〔2017〕41号)总体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按照万载县政府办、法制办相关文件精神,对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才能达到。
18年我乡通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演讲活动、散发传单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扎实推进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利用村级远程教育平台,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乡计生所利用计生干部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
如何做到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高领导干治和依法办事 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造就一支宏大的具有法治素养和法治意志的治国理政干部队伍。
结合柳州市的工作实际,我认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是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法律。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
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首先要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在学习中着力解决自身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化、法治素养低下、法治底气不足等问题,让法律法规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确保每项工作、每项建设都能在法律法规规范下高效有序运转,把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
并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自发的心理需求,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遵循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
(二)深入研究法律。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需要法学理论的指导和支持,作为研究法律的主力机构是各级法学会。
近年来,柳州市法学会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柳州建设。
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法学研究与推动柳州经济建设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服务民生需要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营造法治环境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推进依法治市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柳州建设向纵深发展,为传承法学文明,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3年11月,全区首个地市级校园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在柳州市建成。
2014年9月,全区法学会现场会在柳州市召开。
(三)时刻运用法律。
近年来,柳州市政法系统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探索破解信访工作难题。
一是搭建一个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
目前,全市117个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1191个村委(社区)全部建立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在中心和工作站里普遍配备“四员”,即信息员、接访员、调解员和为民服务办事员,“四员”在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主题:即由信息员收集农情民意信息,接访员重点做好接访工作,调解员负责调解各种矛盾纠纷,为民服务办事员负责做好重点信访户的互帮互助工作。
基层联调平台的建立,使大量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量。
二是建立判后答疑制度,实行阳光司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日趋复杂,法院案件受理的数量逐年增加。
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的表述不到位,是导致当事人不断上访的根源之一。
2013年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即主审法官在案件判决后对当事人进行答疑,运用权威的法理解释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2014年度经过判后答疑的案件,一审服判率在91.2%,二审服判率在99.4%,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
判后答疑将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减少了涉诉信访。
(四)坚决维护法律。
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执法司法制度,确保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确保法律的权威。
一要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考评标准,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带动办案质量的提高,确保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都能经受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要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依法纠正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
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严把证据关,又严把法律关;既确保实体公正,又确保程序公正。
不搞有罪推定,杜绝违法调查、违法取证。
同时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领导干部的新常态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缺失。
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要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刚性约束机制。
要将提高法治思维作为对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像抓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一样抓依法办事。
要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对违法枉法、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党员干部触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处理,不能用党内纪律处分代替依法追究责任。
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和环节要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必须有效地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
总之,要通过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决不允许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真正让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领导干部的新常态。
党政一把手为什么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
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
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
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
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
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
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
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
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
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
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
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