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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学习心得体会农发行

时间:2016-05-07 19:40

培训完后怎么写写心得体会范文

培训后的心得体会  篇一:公司培训后的感想  公司培训后的感想  有幸参加由公司组织的《80后培训》,心中的感想很多,首先要感谢公司给予硪这次培训的机会,让我个人素质能力得到了又一次提升。

其次感觉到努力工作不是把工作做到最好的唯一途径,还需要讲究方式方法。

应该说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多。

特别是让硪明白了做一个负责任和有执行力的人对公司的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培训,有以下几点特别心得:  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就是有结果的行动,这种结果对公司和他人具有明确的价值,且能拿出来可供他人检查衡量的,并且提供的结果必须是有时间底线的,只要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等于迩没有提供结果,就说明没有完成迩的本职工作。

所以硪们经常会看到有人整天忙碌,抱怨工作繁重,但领导并不满意,认为执行力差,相反有人整天轻松快乐,且能圆满的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这就是有效执行与无效执行所导致的不同结果。

因此,硪们日常工作中应要注重寻找最佳的方法去完成我们的工作任务,做到有效执行。

  学以致用  曾参加过很多的培训,学过很多的理论,总结过很多的经验,但在工作中并没有产生实际效应。

通过这次培训,让硪深刻明白,培训所学到的学到就要立马运用到工作中去,成为我们执行过程的一种有效工具,其实这就是一种有执行力的表现。

  团队的认识我认为团队的重要性好比一群人在一起就会一盘散沙,不会互相照应、互相配合、力使不到

需要交通事故案例

1.小车随意开门致使自行车与货车相撞原告诉称,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上午,被告于××驾驶肇事小车在西河大厦门前停车接人,在开左前门准备上车时与原告骑的自行车发生相碰撞,造成其失控,又与被告唐××驾驶的无牌东风车相撞,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误工、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9938.87元。

审理查明,一九九九年下旬,被告××地税分局将其所有的××号小车出让给被告××镇政府未办过户手续。

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八时许,被告于××驾驶该车在永安桥头路西河大厦门前停车接人,推开左前门时,与骑自行车的原告碰撞,致其与同向行驶的由被告唐××驾驶属被告环卫所所有的无牌东风大货车相撞,致原告受伤。

原告伤后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7天,花医疗费6563.47元。

该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偏重。

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于××负主要责任,被告唐××负次要责任。

原告鲍××在该事故中无责任。

事后,两被告仅垫付医疗费五千元,后无人理睬,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而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该事故总损失8462元(扣减已支付5000元),下欠3462元,原告自愿放弃362元,被告环卫所自愿承担1400元,被告××镇政府愿意承担被告于××、被告××地税分局应承担的责任,即人民币1700元,原告鲍××同意两被告在二000年八月十日前一次性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50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合计600元,由被告环卫所承担300元,被告××镇承担300元。

2.左转弯大货车与直行摩托车相撞原告诉称: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我驾驶摩托车从温泉回××途经××双鹤桥时,被被告驾驶的东风货车撞伤,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被告应负主要责任。

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偿费、交通费、鉴定费、生活费、生活困难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费、营养费共计四万一千零八十五元四角。

被告辩称,原告虽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摩托车,我方仍愿意负主要责任,但应减轻我方赔偿责任,并且我方已支付部分费用,同时原告请求的赔偿项目超越赔偿范围,请求依法处理。

经审理查明,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十一时许,被告驾驶××号东风牌汽车由××向××行驶,途径××双鹤桥十字路口向左转弯时,与直行的原告(无证)驾驶的××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同年九月二十九日,××市××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和原告应负该次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

随后该交警大队就损害赔偿问题主持调解,因原、被告未能达成协议便于二000年六月十五日作出调解终结书,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同时查明,原告于事故发生当日因昏迷不醒,左肘可见6CM伤口,肌腱外翻及左肱骨中下段横形骨折,部分神经断裂被送往××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五十天,共花医疗费一万零二百三十九元六角,并需休息八个月,同时因右肱骨中下段骨固定物拔除术,需共费后期医疗费五千元,还需休息三十天。

原告出院后在休息过程中还花费了门诊医疗费一千八百三十八元三角,后经法医鉴定,原告伤势已达十级伤残。

被告先后已支付原告医疗费等费用一万七千零七十一元七角。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肇事车辆受益人及肇事者,在驾车左转弯时违章未让直行车辆,致使原告受伤,应负产生纠纷的主要责任,对原告方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十项的规定,判决如下:本次交通事故的总损失为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七角(医疗费12077.9元,后期医疗费5000元,交通费311.8元,鉴定费880元,误工费2880元,护理费7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伤残补偿费6570元),由被告汪××负担一万七千七百八十三元八角二分,扣除已支付一万七千零七十一元七角,还下欠七百一十二元一角二分,限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一千六百五十元,其他诉讼费用三百五十元,合计二千元,由被告负担一千五百元,由原告负担五百元。

3.乘客乘车发生交通事故起诉司机赔偿原告黄××诉称,1999年3月29日我乘座被告杨×驾驶其所有的××号大货车由安徽毫洲返回咸宁,当车行至河南信阳加油站附近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受重伤,被告仅支付了一万余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我各面损失共计17636元。

被告辩称,原告是自己强行要求跟车,对该事故原告方也有过错,故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无依据,请法院依法公正处理。

审理查明,1999年3月27日,原告乘座被告杨×驾驶的××号大货车一同去安徽毫洲送货,同年3月29日被告由安徽毫洲返回咸宁路经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加油站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未经交警部门处理)。

原告伤后经送河南省信阳地区人民医院治疗,住院30天,医疗费为5186.20元,同年4月29日,原告与被告协商,转至××区人民医院治疗住院48天,医疗费用为10405.39元,法医鉴定费为400元,原告黄××伤情经××市××区技术科鉴定为右胫腓骨上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并发有胫骨骨髓炎,经医院治疗后,虽然后胫腓骨骨折处已基本愈合,但遗留右下肢缩短2.5CM,导致行走跛行,其右胫骨骨折行骨水内针固定术后,需择期进行内固定物拔除术,综合评定为拾级伤残,需后期医疗费人民币4000元左右。

同时查明:原告黄××属农业户口,伤后在信阳地区人民医院住院时被告共支付医疗费5186.20元,原告在信阳地区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由被告承担,后由被告妻子随行护理。

原告转至××区人民医院治疗后,原告预付医疗费5750元,被告支付医疗费4655.39元,被告杨×以原告的预交医疗费收据在×区人民医院结帐后随同其车辆损失在保险公司索赔12000元,除支付原告9841.59元医疗费外,被告至今未付分文。

还查明:原、被告之间关系非常好,原告领取了驾驶证后,随被告一直多次跟车,从未谈及报酬,原告也无异议;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被告也多次看望原告。

并双方约定将原告的伤治好为止。

以上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有关证据在卷佐证。

法院认为,原告乘座被告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被告应负此纠纷的全部责任。

对原告提出的合理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杨×应支付原告黄××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法医鉴定费共计10530元,此款限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1015元,其他诉讼费用485元,合计1500元,由原告承担500元,被告承担1000元。

4.小车在前左转,大货车从后追撞致小车损坏原告罗××诉称,二000年十二月八日二十三时许,被告李×驾驶××号大货车装载货物从深圳到石家庄,途经107国道1273KM处,与我驾驶的××号富康小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因交警调解终结被告李×应赔偿我经济损失9680.00元。

被告李×未提出书面答辩。

经审理查明,二000年十二月八日二十三时四十分许,被告李×驾驶××号大货车装载货物从深圳到石家庄,途经107国道1273KM处,遇前方同向行驶的罗××驾驶××号富康小车左转弯时,由于限车距离太远,判断错误,与前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000年十二月十二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此次事故被告李×负主要责任,原告罗××负次要责任,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调解终结,同年二月二十八日原告来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同时查明,原告修理富康小车购买配件4540.00元、修理费1700.00元、定损费200元、施救费160元、误工10天、停车10天。

法院认为,原、被告的车辆在107国道1273KM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对此次事故作出的原告负次要责任,被告负主要责任的认定,因双方均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故法院予以确认。

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车辆损坏的赔偿责任。

参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标准》原告罗××的损失为:购买配件4540.00元,修理费1700.00元,定损费200.00元,施救费160.00元,误工10天(17.95元\\\/天)误工费179.50元,停车10天停车损失1000.00(100元\\\/天),合计损失7779.50元。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百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李广承担原告罗××车辆损坏的损失7001.60元,原告自己负担损失778.00元。

限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合计八百元,由原告负担二百元,被告负担六百元。

5.货车超车撞翻摩托车,致摩托损坏乘员受伤原告王×武诉称,我乘坐在原告王×浩驾驶麻木与被告舒××驾驶汽车相撞将我至伤,经交警调解生效,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补偿费、精神损失费等。

原告王×浩诉称,我驾驶麻木将乘车人送往温泉去,在路上被被告舒××驾驶的汽车撞翻,将我麻木车撞坏,乘车人撞伤,现要求被告赔偿麻木车辆修理费。

被告舒××辩称,我驾驶汽车与原告麻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实,因原告要求赔偿过高,我无法接受,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被告朱××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供书面答辩。

审理查明,二00一年四月三日七时许,原告王×武乘坐原告王×浩自己所有麻木从毛坪去温泉卖鱼,当麻木行至途中下畈路段,被被告驾驶××号东风汽车同向行驶超车时撞翻,造成乘车人王×武受伤、麻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勘测认定,作出了该次事故由被告舒××负全部责任的认定书。

同时查明,原告王×浩麻木被撞坏后经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定审单位定损为760元。

原告王×武受伤后送往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十三天,经检查属左侧额叶脑挫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共花用医药费4083元,CT检查500元。

十三天后原告经复检右眼上直肌处直肌麻痹,需继续住院治疗,因无钱治疗于二00一年四月十六日出院(上述治疗费用均属被告垫付)。

还查明,被告驾驶××东风汽车是二000年四月在被告朱××手购买,至今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本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舒××要求依法公正判决由其承担责任。

原告王×武请求减去已治疗费用,赔偿6500元愿放弃其他请求。

原告王×浩也只请求麻木车损损失。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当庭陈述记录在卷,有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责任认定书在卷佐证,有交通部门车辆定损单和医院治疗证明、发票、病历及伤残评定书等在卷佐证。

法院认为,该次事故的发生在原、被告车辆同向行驶,被告超车时对超车前方位情况估计不足,超车不当,撞翻了麻木车,应负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案在庭审认证质证中,原、被告对双方举证均无异议,法院予以采信。

对本案当事人最后陈述的请求是真实意思的表现,也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该次交通事故总损失11843元,扣除被告舒××已支付4583元,被告舒××赔偿原告王×武损失6500元,赔偿原告王×浩麻木损坏损失760元。

被告朱××不承担经济责任,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500元,其他诉讼费用500元,合计1000元,由被告舒××负担。

6.客车不关车门行驶,乘客未等停稳下车摔死原告诉称,2001年9月15日下午,原告之妻余××乘座被告柳××驾驶的被告××公司的车由横沟回咸安。

当车行至市化建公司门前下车时因车门未关又无售票员,并被告柳××在未等余××完全脱离车辆就起步行车,导致余××摔倒受伤,后经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此,原告特具状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死亡补偿、护理、误工、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122876元。

被告××公司辩称:1、对该事故已由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我方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2、原告主张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各项赔偿费用均未依法计算。

3、对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处理。

被告柳××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1、原告妻子当时是带病上车,与事故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门一直关着,原告之妻是自己拉开车门,在车未停稳时下的车。

另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过高,请求法院依法公开处理。

审理查明:2001年9月15日晚7时许,原告之妻余××乘座被告柳××驾驶其所有挂靠在被告××公司的××号中巴车由横沟返回咸安,当车行至永安大道化建公司门前时,因车门未关余××在车未停稳时下车不慎摔倒受伤,余××伤后经送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花抢救费340.30元,交通费500元,住宿费1350元。

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书认定为被告柳××负该事故主要责任。

乘车人余××在该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柳××向原告支付抢救费340.30元,布料费370元,另支付交警队事故预付款5000元,共计5710.30元。

被告安达公司分文未予支付,为此,双方产生纠纷。

同时查明,死者余××共有兄弟、姐妹3人,其父、母经户口证明;父亲1935年12月2日出生,母亲1936年9月11日出生,且两人均系农业户口。

死者生前生育有两个小孩均已满十六周岁。

原告经××镇政府证明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当庭陈述记录在卷,原告举证户口证明,单位证明,交通费等,被告举证支付原告抢救费以及支付交警部门事故预付款收条等有关证据在卷佐证。

法院认为,被告柳××忽视交通法规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驶车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其应负该事故的主责任,死者余××在车辆未停稳的情况下,便下车与导致事故发生有一定的因素,因此其应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被告××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应对被告柳××负连带责任对原告提出的合理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119条、第130条、第131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1款,第(1)、(2)、(7)、(8)、(9)、(10)、(11)项;第38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该事故总损失75791.24元(其中①医疗费310.30元②交通费500元③误工费584.28元④住宿费1350元⑤丧葬费3400元⑥死亡补偿费40150元⑦被抚养人生活费19466.66元⑧生活困难补助费10000元)。

原告自负7579.12元,被告柳××支付原告赔偿费(扣减已支付的5710.30元)62501.82元,被告××公司对被告柳××负连带赔偿责任。

此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2783元,其他诉讼费用927元,合计3710元。

由原告负担371元,两被告负担3339元。

7.摩托车不绕环岛逆向行驶与吉普车相撞原告刘××诉称,二00一年五月十九日,原告乘座被告洪××的两轮摩托车去办事,在往××市温泉岔路口方向行驶时,因在泉塘处没有绕环岛逆向行驶,与岔路口方向驶来的陈××驾驶的××农发行吉普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被送市中心医院治疗一百零三元;但原告出院后还需要继续治疗。

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陈××、××农发行赔偿原告前、后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学费、交通费、住宿费合计二万四千五百六十六元,同时放弃对被告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被告陈××、××农发行共同辩称,原告所述事故经过属实,但我们只能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处理。

经审理查明,二00一年五月十九日十五时三十分许,被告洪××驾驶××号两轮摩托车乘载原告刘××和王××(另案已处理),由××市新卫校往岔路口方向行驶,当行至泉塘处环形路口时,因没有绕环岛逆向行驶,当行至泉塘处环形路口时,因没有绕环岛逆向行驶,与岔路口方向驶来陈××驾驶的吉普车相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部份受损的一般交通事故。

该事故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责任认定为,被告洪××负主要责任,被告陈××负次要责任,原告刘××无责任的责任认定。

原告刘××伤后经送××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一百零三天,用去医疗费一万八千一百零九元七角七分,交通费一千元,住宿费五百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千五百四十五元,护理费一千一百三十三元,事故后经交警队伤残评定小组评定原告刘××属九级伤残,伤残补偿费一万六千零六十元,鉴定费五百元,后期医疗费一万二千元,休学一年的误学损失费二千五百元。

该事故总损失合计五万三千三百四十七元七角七分。

原告刘××自愿放弃对被告洪××应赔偿经济损失三万二千零八元六角六分的民事责任;原告在治疗期间,被告陈××、××农发行已支付其七千二百元费用,还应赔偿原告一万四千一百三十九元一角一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陈××、××农发行应赔偿原告刘元庆二万一千三百三十九元一角一分;被告已支付原告七千二百元,还应赔偿原告一万四千一百三十九元一角一分。

两被告同意在二00二年一月十日前一次性付清。

本案受理费八百六十元,其他诉讼费用一百四十元,合计一千元。

原告负担二百元,被告负担八百元。

8.放学横穿国道回家被大货车撞死原告吉××诉称,2001年11月1日,我儿子被郑××驾驶的冀AK0794机动车撞死。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进行了处理,本人不服。

现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费用97810.00元。

被告郑××辩称,关于损失赔偿,只能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经审理查明,2001年11月1日中午12时零10分,原告儿子吉××放学回家横穿107国道1289km+400m时,被被告郑××驾驶的冀*****号机动车撞死。

事故发生后,咸安区交警队作出了该事故的责任认定,并集双方当事人一起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未果。

为此,原告不服,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郑子辉赔偿各种损失费用97810.0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郑××一次性赔付原告吉××各类损失费用30900.00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合计3000.00元,原、被告各负担1500.00元。

9.司机疲劳请乘客帮忙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死3伤原告赵××、陈××、张××诉称,原告赵××的丈夫李××、陈××、张××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期间,被公司组织去外地考察,乘坐被告周××面的车撞上被告白××、李××的汽车尾部,造成原告赵××的丈夫李××死亡,原告陈××、张××受伤,现原告赵××要求被告赔偿李××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84535元,原告陈××、张××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37761.69元。

被告白××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未提供书面答辩。

被告李××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未提供书面答辩。

被告周××口头辩称,1、原告赵××没有提起诉讼,且无证据证明赵××是死者李××之妻;2、无证据证明××公司租周××车一昼夜五百元;3、湘车负主要责任与事实不符;4、无证据证明是被告××林一再要求唐××替其开车。

经审理查明,二00一年十二月九日晚,××公司指派本公司副总经理唐××组织其公司员工李××、陈××、张××等人租用被告周××所有的湘××面包面的车前往湖北武汉考察饮食行业,并与车主被告周××口头约定往返租车费用600元左右。

当晚十二时从湖南长沙出发,被告周××驾车行驶到湖南岳阳路段时,感到有些疲劳,提出要求××公司副总经理(有驾驶证)唐××替其驾驶未果,当该车驶入湖北赤壁路段时,被告周××感觉困乏再次提出要求,唐××接受替其驾车驶入湖北咸安境内一0七国道1310k+600m时,撞上同向因故障靠右停放的被告白××驾驶与被告李××共有的豫××大货车尾部后,又与相对行驶的鲁××号大货车的保险杆左侧相撞,造成乘车人李××死亡,陈××、张××、被告周××受伤,湘××号长安面包车严重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现场勘测认定,该次事故由湘××号长安面包车负主要责任,豫××号大货车负次要责任。

原告陈××受伤后在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四天,医药费用1332.1元。

在湖南治疗费用18836元,共计20168.1元。

原告张××受伤后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四天,医药费用1033.59元,在湖南××县医院住院治疗五天,医药费用978元,共计2251.59元。

被告周学林受伤后在湖北省咸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四天,医药费用1297.81元,回湖南治疗费用及车损价值拒绝向法院提供。

原告赵××丈夫李××的父亲李×初1929年10月10日出生,农民,母亲林××1929年10月14日出生,农民,大哥李×兴1959年11月13日出生,二哥李×能1963年10月8日出生,儿子李×思1996年9月21日出生。

同时查明,原告赵××的丈夫李××死亡后,××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交通事故协商处理协议书,即先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其现金37000元,其余款项全权委托××公司处理后再付,且向××公司出具委托书。

同时,被告陈××、张××因身体未康复委托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又查明,经举证和当庭质证,被告周××所有湘××号长安面包车有多次出租于××公司和他人使用的收款凭证,该车应属于面的出租车。

还查明,该次交通事故经××区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并作出2002(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材料证实,唐××驾驶湘××号长安面包车行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二)款“……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二)款“故障车须移至不防碍交通的地点,并须在车身后设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尾灯或设明显标志”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张××、乘车人李××、陈××、张××、周××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法院认为,××公司租用被告周××面包车,已形成旅客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为车主周××应将其××公司的职员李××、陈××、张××等人送达目的地,××公司职员三人却在运输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一人、受伤二人。

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驾驶员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由于其是被告周××自感疲劳临时无偿雇佣的驾驶员,其在受雇期间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由雇主周××承担雇员唐××产生民事责任;被告白××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由于被告白××所驾驶“豫××”大货车属被告白××和被告李××共有,因此,该次要责任对外应由两被告白××和李××共同承担;赔偿损失及标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被告按主次责任进行分担,被告周××辩称四点理由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两被告的车损情况未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不予认定。

对原告方提出合法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为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护当事人人身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七、八、九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一、原告赵××之夫李××的死亡补助费、丧葬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80050元;原告陈××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20324元;原告张××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2602.59元;被告周××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1453.81元,以上费用合计104430.40元,由被告周××承担70%即71647.47元(已扣减自伤费用),由被告白××、李××共同承担30%即31329.12元,此款限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3640元,其他诉讼费用1360元,共计5000元,由被告周××负担3000元,被告白××、李××负担2000元。

10.占道堆放建筑材料致使他人翻车原告诉称,2001年12月30日晚22时15分左右,我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南山返回法院,行至区五金公司门口处时撞上了被告违章推放的建筑预制构件,我当场受伤,摩托车受损,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我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摩托车损失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35782.35元。

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书面答辩。

经审理查明,被告工程公司因建筑房屋在区五金公司门前的马路上堆放了建筑预制构件,2001年12月30日晚22时15分左右,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南山往二级站处行驶,途经区五金公司时,撞在了工程公司推放的预制构件上,原告严重受伤,摩托车亦受损,经××市公安局法医门诊鉴定,原告李××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交警部门对这次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原告李××负主要责任,被告工程公司负次要责任

农发行 新人 待遇

行目前有总行、一省分行)、二级分行(市级分行)、县支行四级机构。

每一级都有不分工,所以这也就是决定了你来农发行从事的工作。

对于一毕业就进入总行以及省分行的那些人来说(尤其是总行能“裸身”进行当应该是少数吧),那恭喜你,一开始就能从一个较高的岗位起步,而且很多时候你就能以“领导”身份到下级行检查、调研、做项目。

对于绝大多数进入农发行的人来说往往都是从县支行起步,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支行的工作也就两部分——柜员(会计)、客户经理。

不过相比于商业银行来说,没有个人业务的农发行,工作强度要轻松的很多。

朝九晚五,甚至朝九晚四。

甚至有在农发行上班的同学,一天工作时间就五个小时。

虽然说对年轻人来看的话,是有点儿荒废,但是薪酬和待遇完全对得起自己的努力和付出。

再者,很多同学肯定都很关心自己来到农发行未来职业发展,对于在县支行待过几年的人来说在农发行都希望自己能到省分行或者至少市分行工作,农发行的话,一般是要靠上级行借调,其实农发行年龄断层还是蛮大的,受制于年龄因素,很多上级分行会主动向下级分行借调,这就给下级分行的员工一个很大的机会。

但是借调往往只是临时的。

借调之后自己能否留下,就跟自己的能力和机会有关。

供大家参考。

选择学经营学系的理由

参考一下吧: 对于自己所选择的经济学,克鲁格曼曾经这样评价道:“当人们问我,为什么我会成为一个经济学家时,我完全可以说一些诸如为了人类的幸福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老实说,原因是我认为经济学是如此有趣。

当然我完全可以理解很多人认为经济学是一个相当乏味的学科,但是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

与之相反,在这世上,任何事都难以与经济学所带来的兴奋相比,当你发现那些推动历史发展的重大事件,那些决定一个帝国兴衰的力量,能够被打印在纸张上的一系列数字和符号所诠释和预见,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最激动人心的呢

我们都需要拥有权利,我们也需要成功,但是对于人生来说最根本的奖赏却在于理解的快感。

党旗下的领悟怎么写

一、参考:  张老师,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学高级教师,却在这里无怨无悔地教学了39年,用自己的党性在这里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孩子。

 备课是教师联系教材与学生的必要环节。

张汉忠老师不上无准备的课。

张老师虽然患有严重的脊柱炎,自从二零零九年就感觉腰疼,伏案备课、批阅作业时常站着写,若腰疼得厉害就在办公室里练一练腰功,或者来个金鸡独立,缓解缓解疼痛。

2012年八月张老师的病情加重,但是备课时仍然认真领悟《数学课程标准》理念,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学习能力,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和情感前提,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

  张老师,已是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可是仍然备详案,并将课本上的练习做一遍,然后根据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设计一些与生活有关的问题,让数学生活化,作业精细化。

有一些学生因旧知识掌握的不牢固,学习比较吃力。

而他并没有放弃他们,而是课上设计一些反馈题,让优等生得以巩固,困等生得以提高和掌握。

课下及时辅导。

在张老师的精心指导下,优等生的智能与创新意识得到适当的培养,创新能力得到发展,学困生走出了学习数学的困境。

  其妻子见状后就把请假条交到了次丘镇教办,教办主任同意了请假。

但是张汉忠老师得知后,生气地说:“我是党员,要在退休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九月开学之初,张老师积极来到学校报到,校长孙恒安激动地说:“您怎么来了

您不是请假了吗

”“我要上课,我是党员

我要对得起党章

“  “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忠诚于党的教育的人。

”张老师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张汉忠老师的精心教导下,孙口小学已经走出了100余名本科生,其中有正在爱尔兰留学的张磊,先在国务院工作,现在武汉市任市长的孙为彪……二、参考:  因为小时候没有吃过苦、受过罪,老人们都习惯于称呼我们是生长在蜜罐里的一代,我也觉得我的童年是快乐的、幸福的、无忧的。

在我的孩提时代,我的爸爸妈妈都乘着改革的春风辛苦地奔波忙碌着,我心目中的党是老师们帮我描述的,神圣而伟大,可亲又可爱。

上学后,我学会唱的第一支歌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支歌伴随我长大,并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能理解其深刻的内涵。

  当我从一名少先队员成为一名共青团员时,在懵懂中,我觉得我不再是一个小孩子,我觉得我是一个大人了,因为共产主义成为了我的信仰,她犹如心灵的翅膀,催我奋进。

从此,加入共产党成为我的人生路标,她犹如夜航的明灯、天空的星斗引导我走向理想的彼岸。

我默默地为之努力,我知道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涓流,无以成江河。

只有信仰,能使生命充满意义,唯有奋斗,才使生活更加充实。

  2007年7月,在我大学即将毕业前夕,我终于站在党旗下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彼时彼刻,我心中无比激动,无比自豪。

我想起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想起了慷慨悲歌、从容就义的吉鸿昌,想起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周恩来,想起了蜡炬成灰、春蚕到死的蒋筑英……这一刻我陡然意识到了为什么要把党比作母亲? 因为这一生我将和她同荣辱、共命运。

我们的党哺育了成千上万的优秀儿女,也曾牺牲了无数的优秀儿女,才使日月变新天,如今我们母亲生息之地的繁荣昌盛,我们儿女义无反顾,责无旁贷。

真正的党员,要铮铮铁骨,耿耿正气;真正的党员,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从这一刻起,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中国共产党党员。

我就象一滴水融入了长江、大河,去奔向浩翰的大海。

在共产党的大集体中奋斗,心灵获得充实,生命变得更有价值。

  毕业后,我来到农发行工作,在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岗位——三尺柜台,为党的支农事业添砖加瓦。

在这个优秀人才辈出的海洋里,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因为裹足不前就意味着落后,落后就意味着被淘汰,唯有生命不息,追求不止。

在入行初期,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让我迅速地融入到工作中来,也慢慢适应了工作的节奏。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每个人忙碌的身影,可以看到同事们脸上带着快乐的微笑。

在这里,领导和年长于我的老同志们更像长辈一样对我的工作生活各方面予以关心,而同事们则更像兄弟姐妹们一样互相帮助、关爱,这种愉悦的氛围让我喜欢这儿。

还记得刚上班时手足无措的样子,好奇的眼神看着什么都是新鲜的,但不知道能做些什么,那时,我在江都支行实习,初来乍到,什么也不懂,但是,师傅毫无保留的教我很多东西,不仅教我怎么操作,更重要的教会我账理是怎样的,转账,现金,电汇,同城交换,等等每一笔业务的来龙去脉,为什么要这样做,借方是什么,贷方又是什么,都讲的很清楚。

有一天,师傅讲同城交换的时候,我听得很模糊,但却不好意思再问,师傅看出我还没听懂,于是将每个步骤分开讲解,最后我终于明白了,他对我说:“有不懂的,不要不好意思问,做会计就是要胆大心细,才能取得成功

”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

我很感激我的师傅。

  时光如梭,一转眼七年过去了。

而在不经意间,农发行也已经走过了二十个年华,作为其中的一员,我由衷地感到骄傲,感到欣慰。

虽然没能赶上农发行的诞生,但我却有幸经历农发行的二十岁生日。

在这二十年中,农发行的变化与取得的成绩让人惊叹,让人欣喜。

七年的时间,看似很长,其实很短,岁月如梭,这七年,我始终如一日地在会计柜员这个岗位上努力工作,曾有好友问我:你每天呆在柜台后面做着同样的事情,会觉得厌烦,会觉得枯燥无味吗

我想都没想脱口就回答:当然烦呀,但我喜欢这项工作,我喜欢数钱的感觉,虽然不是自己的钱

”好友笑着调侃道:“小财迷

”其实,有时候耐不住寂寞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要不要尝试一下其他的工作岗位,但想想还是放弃了,因为我真的很喜欢现在这个岗位,我喜欢静静地思考,不喜欢外面的喧闹,每天一上班,坐在熟悉的岗位,闻着熟悉的味道,内心的宁静与亲切由然而生。

每天做着这些众人都会做的平凡工作,成为沧海一粟,淹没在无数的浪花之中,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回首这些年在农发行的工作,我没有书写出激昂的青春,也没有书写出精彩的人生,我仅仅是用自己的深情和汗水,将执着和努力挥洒在平凡的岗位上。

如今,二十个春夏与秋冬,见证了农发行的茁壮成长。

在农发行这个舞台上,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都将更加尽心尽责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自己,与农发行一起成长。

后面的工作还有很多,明天是什么,明天的明天是什么,我们都无从得知,也无从把握,但是只要能够报以我为农发行,坚信农发行的信念,我们就可以创造更辉煌的农发行

过去的梦,值得回忆、珍藏

未来的梦,可以设计、想象

现在的你我,还在沉缅过去、虚度时光吗

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同创造、共同驾驭农发行更辉煌的未来之梦吧

财政所工作要做些什么

(一)财政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全镇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

2、多渠道开辟财源,抓好企事业单位上缴款,各项基金(资金)征管工作。

3、切实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

4、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5、对全镇镇有资产预算外资金及专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6、负责机关公有资产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核实,避免公有(集体)资产的流失。

7、负责对全镇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辅导培训,协助管理好企业会计工作。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所长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和纪律,全面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坚持自筹资金收支的基本平衡,分析收支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措施,定期向镇领导汇报,当好领导参谋。

3、按镇财政的收支和预算管理体制,认真编制预、决算,向镇人代会作预、决算报告。

4、及时掌握本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积极融通和管理好各项财政周转金,确保财政周转金的回收。

并逐步建立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其他各项基金,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

5、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制订适合本镇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积极参与企业改革,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做好镇公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坚持所内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所务会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认真组织财政所内部互审工作。

7、以服务为宗旨,坚持文明办公,不断提高所内人员素质。

8、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总预算会计岗位职责1、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内、外、镇自筹资金及财政周转金的会计业务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实相符,内容真实,反映及时,数据准确。

2、及时编制镇财政总预算和调整预算方案及财政决算工作,定期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3、负责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工作。

做到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预算,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

4、指导和监督本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工作,认真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和财务报表,并负责做好农业四税票证的审核、缴销工作。

5、配合搞好会计培训工作,负责所内其他岗位会计人员的业务辅导工作。

6、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企业财务管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各项财经法规。

2、负责企业报表汇总、指标分析及财务状况动态分析,指导企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3、做好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4、认真搞好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管理工作。

5、做好企业规费的收缴工作,建立收缴台帐。

配合做好务工农户的农业税收缴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农税征管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农税政策。

认真做好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的征管工作,按时、足额地完成各项农税任务。

2、正确、及时地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整籍、造串工作,把任务落实到代征单位等征收业务工作。

3、正确执行农业税依率计征。

深入村、组、户调查研究,依法做好农业税社会减免、灾情减免的发放和结报工作。

4、及时做好农业税收解缴入库、会计结算月报、年报工作。

5、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做好农业四税票证的领用、结报、缴销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行政事业财务岗位职责1、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办理行政经费会计业务,做到正确记帐、算帐,按时报送财务报表。

2、做好行政经费的预算及年终决算和各项事业成果统计等有关业务工作。

3、及时报关劳动工资月报表并负责做好机关干部工资基金的核定工作。

4、搞好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定期进行财务会审和业务辅导。

5、认真做好本镇控购商品的审核、报批工作及财政监察工作。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出纳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不坐支、不宕款、不白条抵库,不留帐外现金,库存现金不超限额。

2、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做到票证合法,手续齐全。

未经批准或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不予报销。

3、序时逐笔地记好现金日记帐,及时正确地编制记帐凭证,定期与行财员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按政策规定正确处理临时借支和及时扣收工作,配合行财员做好个人借支宕款的回收工作。

5、做好农业四税税票的保管和上级来文的登记收发工作。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预算外资金管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本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和决算。

3、积极组织预算外资金收入,实行预算外资金的专户储存,做好预算外资金支出经费核拨,检查监督预算外资金单位的财务活动。

4、执行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结报及缴销管理工作。

5、做好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会计报表汇编分析、上报。

6、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公有资产管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公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拟订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2、做好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审核公有资产产权收益及公有资产股权收益的分配使用方案。

3、做好公有资产的评估工作,以及公有资产出售、转让租赁的管理,积极参与企业改制。

4、做好公有资产产权纠纷的处理工作,制订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并对公有资产流失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做好农业四税、企业规费的收缴及周转金的回收工作。

6、及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农发资金管理岗位职责1、按照农业工作的要求,落实农发资金的收支计划安,做好决算工作。

2、根据农发资金的预算,积极组织筹集农发资金,做好农资金的收缴工作,建立收缴台帐。

3、负责管理各项支农专项资金,帮助单位、村做好支农自筹资金的筹集。

4、按照农发资金收支计划,做好农发资金支出的跟踪管理,督促农发资金项目及时成,并做好项目总结工作。

5、做好财政周转金的发放回收工作,记好周转金台帐,按时上报周转金使用效果统计表和做好年度效益总结。

配合农税员做好农业四税征收工作。

6、及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各种制度(一)工作制度1、按照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实行个人定岗考核;2、按月作出工作小结和次月工作计划;3、严格请休假制度,服从分工,踏实工作;4、按时上下班,提高出勤率,如实记载每天所做工作。

5、改善服务态度,谦虚谨慎,待人诚恳,以理服人;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推诿扯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1、收费票据管理: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规定票据;收入必须上交财政统一入帐,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否则,将收回票据,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接受开户银行监督。

3、支出管理:支出必须按规定报批,公用经费严格控制,对不符合手续的支出凭证一律不予办理。

(三)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上级的预决算任务、收支范围,认真编制好年度预算。

2、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预算。

3、按规定科目、表式编制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

4、预算经审批后必须严格执行,加强管理,追加或调整预算,按规定程序办理,以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5、决算编制做到内容全面、数据真实、上报及时。

6、预算管理工作做到等级上水平,程序化、规范化。

(四)财政廉政建设制度1、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搞好文明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接受服务单位公款宴请吃喝和馈赠礼品、礼物。

3、不以任何借口侵占、借欠服务单位的公款公物,不利用职权到服务单位报销自己的购货发票或其他开支。

4、不利用职权、看人办事,开展文明办公。

三、工作承诺1、执行农业税征收政策不走样,不搭车收费,不强行摊派。

2、积极调度资金,保证重点工程建设,做到工资发放不隔月。

3、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严格编制财政预决算方案。

4、改善服务态度,开展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5、当日事当日毕。

四、政务公开的方法和时间1、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各项制度、工作承诺,人员与分工在办公室墙上公开。

2、财政收支每年向人代会报告一次,每季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会议报告一次,每半年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一次。

?3、其他需要公开的按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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