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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行风建设心得体会

时间:2019-11-23 03:47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教育活动。

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

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1、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

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

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

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

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严格遵守我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党员。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配合好廉政风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使我体会到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持之以恒,才能得到有效的目标。

只要我不断增强自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的岗位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相信我个人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美满的工作环境,从而携手为发展信检察

行风建设的概念是什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根据《惠安县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2005年我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三次工作会议和省、市、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依法治教、规范管理,为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评议的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和教育局机关股室。

三、评议的内容今年,我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教育热点为主要内容,突出对中小学收费情况、师德师风状况的评议。

重点是中小学校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的情况。

四、方法与步骤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共分宣传发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和全面总结四个阶段进行,年底前完成整个评议工作,并接受省、市、县考评。

(一)宣传发动 1、调整充实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全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会议;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公布教育行风投诉电话、电子投诉信箱; 6、选聘县级行风评议代表,举行相关业务培训。

(二)查找问题1、秋季开学学生注册时,县教育局分别组织向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广泛了解本部门行风建设尤其是收费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汇总,着力抓好自纠;2、9月份,组织一次全县性中小学收费检查活动;3、组织县教育系统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学校明察暗访、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落实整改1、召开全县行风评议大会,进行阶段性总结,同时请市行评办和县行评代表对本县教育系统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评议;2、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挡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评代表和群众反馈整改反馈情况;3、教育局和学校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4、11月初县教育局组织对各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和民主评议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做好迎接市检工作。

(四)总结表彰1、认真总结一年来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并上报上一级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迎接市、县行评办组织的检查考评; 3、召开全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大会。

五、组织领导 1、惠安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市局行评办和县行评办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县政府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小组和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由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县教育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和开展,评议全县中小学和局机关股室的行风状况。

根据教育系统纠风工作任务和特点,县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小组,分别负责行风评议组织工作、学校收费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考风考纪、机关效能建设公开工作。

3、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相应设立行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行评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暑假前上报县教育局监察室备案。

县教育局、学校的行评工作机构要根据各自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平时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主动与本级政府纠风办(行评办)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

4、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代表的选聘工作,把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聘请为评议代表,协助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聘请评议代表时还要注意具有代表性,选聘前要征得拟聘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

同时,要切实为行评代表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创造良好的环境,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评议代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要切实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抓住行风教育、查找问题、开展评议和督促整改等主要环节,把工作重点放在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上,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要把民主评议行风与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教育部门办事效率,改善决策质量,增强为民办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要把民主评议行风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要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责任制和督查通报制度,把评议工作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奖罚分明,营造争优创先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急求一篇关于烟草廉政建设在岗位的文章那位大哥写下,小弟感激不尽

各处(室)、各年段:为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使廉洁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增强学校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着力构建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廉洁风险机制建设的意见》(明教监〔2013〕266号)和梅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梅教监〔2014〕2号)等文件精神,特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全面排查廉洁风险为基础,以规范学校权力运行为核心,着眼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预警处置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学校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推动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防控重点学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以学校领导、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着力防范学校体制机制、岗位职责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

重点抓好以下廉洁风险点的防范:(一)领导决策重点防控:重大事项决策时不调查、不研究、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不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规避集体决策程序谋取私利或使事业和工作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等问题。

(二)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重点防控:1.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从中牟利;2.在自行采购项目中不询价、不研究、不公示,暗箱操作,从中牟利;3.在质量检查验收、经费结算等环节收受承建单位或个人的贿赂;4.招标后,不履行程序增加项目或提高单价,造成结算金额超出中标金额15%以上;5.利用采购教学、办公、设备用品和实施学校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等机会收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回扣,或者与这些单位的人员勾结、虚增购货款进行虚报冒领,或将公款转到购货单位,虚开发票报帐,然后提取现金进行独吞或私分。

(三)财务管理和教育收费重点防控:1.出纳、会计由领导亲友担任,致使领导及领导亲友侵吞、挪用公款。

2.总帐、现金不分,财务印鉴、印章及票据一人保管,致使一些财务人员侵吞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

3.领导把关不严,甚至与财会人员勾结,进行虚报冒领或虚拟各种支出、套取公款进行侵吞或私分。

4.将一些收费等转入“小金库”,搞暗箱操作。

5.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在租赁、承包、拍卖过程中,不阳光操作。

6.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学校违规办学、办班收取费用,违反自愿原则向学生统一代办保险以及各类教辅材料等代办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四)招生和学籍管理重点防控:1.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不经审批超范围招生或招收不及龄儿童,不公示招生名单,从中牟利。

2.在招生时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自立项目收取学籍管理费。

3.学籍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为学生注册学籍、办理转学手续、发放毕业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五)干部人事管理重点防控:1.任人唯亲,违反干部任免规定,不按程序和要求推荐后备干部,提名人选未经集体研究;不按组织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2.对教师职称评定和岗位竞聘精神不宣传贯彻;教师职称评定和岗位竞聘方案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量化评分情况未公示;不严格执行职评标准,不严格审验相关证件。

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排查预警、教育防范、监督防范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形成用制度规定流程,用流程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管理,用管理完善制度的动态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一)建立廉洁风险排查预警机制。

从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通过探索建立与廉洁风险防范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反馈制度,加强对廉洁风险点的排查和分析评估, 着力建设不易腐的廉洁风险排查预警机制。

1.对照检查。

组织校级领导、处室负责人、财务人员、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基建工作人员等对象根据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对照本方案罗列的主要风险点,开展个人风险排查,认真分析并查找履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点,即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防控措施,填在《岗位廉洁风险点自查及防控登记表》(附件1)。

2.征求意见。

以一定形式征求意见,经过领导提、群众帮,进一步找准廉洁风险点,并修订《岗位廉洁风险点自查及防控登记表》相关内容。

3.集体审定。

召开学校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对防控对象填报的《岗位廉洁风险点自查及防控登记表》的岗位主要职责、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进行逐人逐项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张贴公示。

将审定后的《岗位廉洁风险点自查及防控登记表》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一周,再次征求意见。

5.汇总上报。

对学校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梅列区 岗位廉洁风险防目录》(附件2),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报区教育局防控办(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传到局监察室。

6.风险预警。

根据局防控办下发的风险预警通知书,启动风险应对行动,并协调相关部门实施风险跟踪监测。

风险预警通知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种标识,其中红色为Ⅰ级风险,橙色为Ⅱ级风险,黄色为Ⅲ级风险。

(二)建立廉洁风险教育防范机制。

把廉洁风险教育作为学校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突出教育重点,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方式,建立健全不愿腐的廉洁风险教育防范机制。

按照经常性教育、动态性教育、针对性教育、重点性教育、警示性教育、示范性教育相结合的模式,针对不同群体以及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开展相应的廉洁风险防控教育。

着重抓好学校领导干部和关键处室、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教育。

进一步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手段,把典型示范教育、任前廉政教育、预警谈话教育、重点工程、重要领域、重点时期的警示提醒教育充分结合起来,融读、讲、传及看、听、谈为一体,采取集中、分散、面对面以及发手机短信、寄廉政倡议书、签廉政承诺状等各种形式全面提升教育的实效性。

(三)建立廉洁风险监督防范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教育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机制,确保科学严密、配套完备、制约有效,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廉洁风险监督防范机制。

1.强化对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的监督。

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

认真落实校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巡查等制度,保证学校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充分发挥教育纪检监察、教育工会等有关职能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载体,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各项监督任务落到实处。

2.突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规范学校基建和大宗物品采购、资源配置、学校食堂管理、财务管理和收费、招生和学籍管理等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腐败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通过定期审计、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学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3.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

全面落实民主评议和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层层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努力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廉洁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及时化解廉洁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着力建设不敢腐的廉洁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1.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是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二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是严格监管,纠正偏差;四是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2.责任追究的方法。

一是“三诫免” 。

即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

由校防控领导小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检查、督导改正错误等。

二是通报批评。

即通过公开通报或内部通报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进行批评。

三是岗位处置。

即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停职检查或岗位调整的处理。

四是纪律处分。

即涉及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立案查处。

3.责任追究的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对关于党纪、政纪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不及时传达,不认真组织学习,不研究部署,不贯彻执行的。

(2)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认真对待,以种种名目、理由,予以搪塞、逃避、拒绝或不予执行的。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失职失查,致使出现违纪违法倾向,或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规、政策,违反岗位职责弄虚作假的。

(5)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政问题、 监管事故的行为。

如何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执纪,为换届营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人们更多地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在一些地方基层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

深入分析当前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模糊”。

  思想认识模糊。

一些单位和部门长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很少;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少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存在假落实、难落实现象。

  责任分解模糊。

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在责任内容上,存在抄袭化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结合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结果必然是使责任制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了一句空话;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化,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大多以定性考核为主,基本以党委政府内部考核为主,并没有明确“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办法,考核指标界定不清楚,缺少量化指标、细化举措。

  考核运用模糊。

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

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四责”。

  知责任主体之责。

要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履责任分解之责。

“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

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担检查考核之责。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

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

首先,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

其次,在考核形式上,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

再次,在考核手段上,综合运用“听、看、查、议”。

“听”就是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就是看制度、看落实;“查”就是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议”就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进行评议。

三是强化考核运用,明确“考了怎么样”。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行责任追究之责。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要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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