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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法律援助心得体会

时间:2016-10-22 18:08

谈谈你对七五普法认识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透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

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乡镇基层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一、领悟学法的重要性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

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

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

我不仅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

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2、坚持学法的自觉性作为一名乡镇基层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潜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

我深深体会到,开展基层行政工作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

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务必构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3、用心推进依法行政当前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一是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紧,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可以说,这十几年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相当于1.4万亿美元,人均GDP 1090美元,这是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

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有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现时期,经济社会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针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从而使我们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十六届三中全会适时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巨大变化。

相比而言,社会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

这些年来有的地方血吸虫病等疫病死灰复燃,艾滋病、吸毒等现象呈现蔓延之势,特别是2003年发生的SARS事件,2004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生的水灾等,已经给了我们许多深刻的教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

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

并且,中国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

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四个尊重的重要政策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四个尊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作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前提,进一步突出了四个尊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

既要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各方面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的发展愿望。

社会公正是社会政策的灵魂。

当前,一是要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重要的政策导向。

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

二是要从制度上保障竞争机会的平等。

当前,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机会的平等特别是竞争起点的平等。

三是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以改革的办法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科技、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建设,重点支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制度的完善,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

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往往会出现有些政策前后矛盾、互相打架的情况,导致一部分群众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改革发展成果。

这种现象必须努力克服。

我们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高度重视和落实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特别要关心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群体。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工人阶级中产业工人阶层、农民尤其是农业劳动者阶层呈现经济社会地位下降的趋势。

要继续采取有效扶贫帮困的社会政策,确保作为我们党最广泛执政基础的工人、农民享受到改革和建设的成果。

同时,还要认真解决改善就业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维护中的实际问题。

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利益诉求。

当前,要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

国际经验表明,群众团体、利益集团等社会组织作为公众利益的重要代表,比公众个人具有更强的政治表达能力。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21世纪初传统单位制的社会结构正在向多样化的方向转变,但社会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从而反过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要求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资源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分别明确了党委领导核心的地位、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和公民广泛参与的作用。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社会职能的剥离,大量单位人向社会人特别是社区人转变,大量与公民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要由社会各种组织来承担。

但由于社会组织的不健全,社会功能的不完善,许多公民的各种公益性的需求并不能得到全面满足。

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各种社会团体14.2万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4万多家。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社会团体的发育还很不健全,法制还不完善,管理上也存在不少问题。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曾经出现过和尚未出现过的各种突发事件。

当前,非传>统安全因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显现。

在做好传统领域工作的同时,对卫生、信息、能源、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对防范恐怖主义威胁、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工作,必须切实予以加强。

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包括信息采集和自动汇总机制、网络应急指挥机制、资源动员机制、社会治安保障机制等。

设立调查制度,公正甄别突发事件的诱因。

把应对突发灾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建立突发灾难应对基金监管、物资储备、民间援助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的制度。

中国已经制定了戒严法、国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具体的紧急状态法律。

但这些单行法律只能适用于一种紧急状态,并且对紧急状态下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规定也不够清晰。

因此,应当在总结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更好地研究制定统一的国家紧急状态法,把各种突发事件的管理纳入到统一的程序和制度中,明确规定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应急机构和机制,明确公民、志愿者、专业团体、社会组织等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用法律来调整紧急状态下的社会关系。

去年以来,到各级信访部门反映农村征用土地、城镇居民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明显增多,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要解决信访问题,首先要从源头上抓起,认真解决导致信访产生的各种问题。

同时,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依法保护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上访行为。

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不断完善常年接访、定期约访制度,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抓苗头,把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当前,应特别注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2006年10月25日,中国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多,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约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0%。

中央财政收入和省级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分税制以来翻了一番还多。

据测算,全国乡级财政要支付的乡公务人员工资、村干部补贴、公共品维护和建设、办公费、困难户补助、债务利息等约2500亿元,而乡镇能够合法获得的财政收入还不到1000亿元,所以只能依靠所谓创收和巧立名目向下面收费来维持政权运转,结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

2012年6月24日穷乡镇和富乡镇财政收入有天壤之别,负债运营的乡镇财政估计占全国乡镇的2\\\/3。

相当多乡镇困难的财政不得不依靠财政空转(用贷款上缴县级财政)、买税(花钱挖其他地方的税源)和垫税(用个人或乡镇名义借款垫税)过日子,即便如此很多乡镇还经常拖欠工资。

而中央和省级机关周边宾馆,常常住满跑钱、要项目的地方政府派出人员。

据农村问题的专家估计,县以下(含县)的基层债务总额超过8000亿。

因此,控制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支出、缓解基层财政的紧张局面,是调节基层干群关系的必要措施。

2、继续加强反腐败、反贿赂的力度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要逐步扭转国家财政供给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之间工资差异甚大的局面,实行透明的和可监测的阳光工资,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同一级别的工资可根据物价和消费水平进行调整。

国家和地方财政要保证政权正常运转的支出,不允许国家全额财政供给的部门进行所谓的创收和进行工资外的收入分配,严格收支两条线。

国家公务人员要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并建立公务人员的就职、离职和换岗的财产检查制度。

3、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致富建立根据收入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线的制度。

2013年3月20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

增加税务征收力量,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偷税、漏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

4、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减少贫困要力争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差距过大并不断扩大的局面,继续加强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2012年6月24日–逐步改变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差距相差20年余年的状况,连接城市生产和农村消费的链条,完善和改革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框架;配合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实行新的减贫计划,2012年11月1日争取把农村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约1亿多贫困人口在未来15年中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2013年4月18日–过去30多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加,儿童和老人抚养比维持在较低水平,抓住劳动年龄人口社会抚养系数较低、人口年龄结构中间大(劳动年龄人口),两头小(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人口机遇期(Demographic Windowof Opportunity),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利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的比较优势,适应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就业结构的转型,力争在未来15年把农业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1亿人左右,2013年4月23日把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从30%左右提高50%左右,把城市化率从4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5.把以人为本、投资于人作为提高人口素质和建立人力资源大国的国家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基础教育,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2006年10月25日把高等学历的人口比例从的约8%提高到2010年的12%;提高医疗保健和健康水平,把人口的服务医生比例从2006年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0‰;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6.要逐步扭转中国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生产和生活都要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减少空气、水源、土壤等方面的环境污染,争取达到资源、能源消耗速率和生态环境退化速率的零增长。

各种新的发展机遇和影响因素表明,中国很有可能打破10%的平均经济增长率难以超过20年的以往规律,进入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增长周期。

在未来的15年,只要我们能够保证社会秩序和政治体制的稳定与不断完善,不出大的波折,中国就会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新成就,为国际发展经验作出特殊的贡献。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以《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中国》为题分析了2004年的社会发展状况和2005年若干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7.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

和谐成了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

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的过程之中。

转型是为了发展,而发展的目标是要发展出一个和谐社会。

同时,发展也十分需要以和谐为基础,以和谐为条件。

不和谐,难以发展。

转型期既可以是经济增长的黄金时期,也可以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

这一矛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这得从有关和谐的几个基本问题入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人类就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阶级、阶层。

财富占有上的悬殊,带来阶级、阶层之间的不和谐,甚至尖锐对立。

在中国,不可调和的两大敌对阶级已基本消失。

没有根本利益冲突何必要开展你死我活的斗争?所有的中国人都可能成为共和国的劳动者、建设者,起码也是爱国者。

近20年来,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现了分化和组合。

新的利益群体的出现,也必然会使各阶层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

这些矛盾如何解决才能达到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是个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

有学者认为,依收入的高中低分布,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可能的趋势有三种:一是,制度、政策适当,阶级阶层的分布从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变为富少穷少、中等收入很多的橄榄型;二是,制度、政策不太适当,继续保持洋葱头型;三是,假如制度、政策改革出现重大失误,从洋葱头型退化为富者极少、穷者极多的蜡烛台型。

第一种趋势是比较和谐的,不用说,也是有利于稳定的。

从学者的假设上,不难看出,直接影响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还是制度的因素。

如果制度不完善,便不能形成社会阶层结构的理想状态,也无法实现其结构的和谐。

有着相同目标的人群,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就形成了社会团体,被称为社会组织。

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即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的出现,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个重要变化。

实际上,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三者之间都有存在的必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补关系。

由此,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这三者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因为只有达到了三者之间的和谐,才能使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

毫无疑问,这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善和调节。

中国的社会组织纵向比有所增长,横向比还嫌太少。

我们每千人拥有的社团只相当于有些国家的几分之一,甚至是几十分之一。

社会组织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环境,更是全社会和谐的基本单元。

当然,和谐与否,在于运用之妙。

我们要学会运用社会组织来实现社会的和谐。

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社会结构中最典型,也是最突出的问题。

自改革以来,国家政策给农村人口提供了一个较为自由的活动空间。

农民纷纷涌入城市谋生。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城乡二元结构似乎会消失了。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城乡差距反而是越拉越大。

一方面,户籍制度仍然制约着市民和农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个生活境遇;另一方面,农民在城市中并不存在与市民同等的机会,他们的就业、求学等方面,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的限制之外,还要受社会资本的限制。

这样,一方面,中国社会仍然有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有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

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

很显然,要打碎这种双重结构,从制度上入手仍然是关键之所在。

中国社会在转型的旋律中的确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杂音。

但社会的和谐正是在逐步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的过程中达到的。

没有不和谐,还要我们研究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干什么?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应当抓住建构和谐社会的契机,针对社会转型期制度不完善的一面,为制度创新做出贡献。

制度创新少不了理论的支持。

和谐的思想在社会学的语境中被称之为秩序或者均衡。

可以说,在社会思想家马克思和社会学鼻祖孔德那里对和谐都有过详尽的阐述。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连续用好几个全面、自由,即和谐来描绘高级社会形态。

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可以说是均衡论的集大成者。

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指出,社会系统中不同的要素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被理性所吸纳用以解决社会问题。

他认为,正是规范把行动和社会秩序结构了起来,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规则和价值体系。

正是因为社会的规范因素,使得实际社会总体上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而不是战争状态。

这一观点显然对应了中国的现实。

中国现阶段正处于转型时期,在缺乏完善的规范因素的时候,不和谐便会出现。

所以,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这些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

在帕森斯的语境中被称为规范和价值。

在政治话语中对应的是法治和德治。

所以说,制度创新应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或者说,应该从法治、纪治、德治、习制等方面入手。

在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的同时,着力要建立健全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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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对象和要求具体有哪些

县区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计划2016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根据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仅仅围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加大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的普法力度;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公室《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要创新形式,注重方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加快“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七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七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

2016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16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七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三、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2、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

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下乡活动,散发学法手册,建立好社区(村)民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我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特色工作。

3、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部分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和我去军山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发挥我区七个普调基地的作用,着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利用我区七个普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在每个基地成立调解委员会,采取诉调结合、普调结合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促进普调基地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基地每个月开展一大一小两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军山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各普调基地到军山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教、交流学习、用法体会等活动,并举两期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的“七五”普法进程。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好7个普法行政机关的带头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培养,提高行政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水平;6、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图片巡展、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工作外延。

五、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省、市普法《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区)创建》的具体要求,我区各级党委和各派出机构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完成省、市区普法及上级普法机关交给的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我区“法治开发区”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托普法宣讲团,整合一切普法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做好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农民工法制宣传,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充实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为创建“法制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创建活动。

总结2010年创建经验,为2016年综合治理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学校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根据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6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2016年,我校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

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

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

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学校一定要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作为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保证学法用法工作的经费、资料、时间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普法合格证制度;要把干部教师是否具备必备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事,作为干部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考核评议、任职、晋级结合起来。

对干部教师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和考试结果将予以通报,个人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邵伯中心小学2016.3水务局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

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推进普法依法工作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局属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认真依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七五”普法启动年的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为“七五”普法开好局,为创建法制机关、法治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一、明确职责,建立机构。

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决策、布置和安排;水政科负责组织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水务局成立以局长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相关计划,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科、室、队、站、中心负责人,本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

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在于推进依法行政。

目的于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依法治国目标。

各科、室、中心、站、队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深入了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广泛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三下乡”活动、行风热线”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简报板报、报刊专栏、宣传车、横幅条幅、上街摆摊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节水维护知识,不时增强广大市民的水法制观念和节水维护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珍惜水、维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自觉服从于水资源、水土坚持、水利工程、河道砂石、防汛与抗旱统一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时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搞好自身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2次以上。

各部门要灵活安排时间,2016年。

组织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并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同时,要协调好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保证在2016年底前,完成行政机关在编人员全部培训任务。

全局兴起学法之风,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逐步建立懂法律、守纪律的行政管理队伍,为建法治政府、法制机关打下基础。

四、切实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水政科要强化管理和监督,各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细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

及时了解工作机构依法行政情况,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因工作组织不力,出现社会影响恶劣、妨害社会稳定,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决策人和行政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法律权限界定清晰。

立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市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全面落实“七五”普法,立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立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时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切实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制。

确保行政行为和行政决策规范性、合法性。

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政法委怎么看

你好,论文方面写作发表你都可以到论文城了解,【 论文城 】 是一个大型的、正规的、专业的论文网站,你可以百度一下 论文城 , 论文城 是国内最大的论文基地,提供写作发表服务 本人于2012-3-9 下午 11:26:12友情为您提供回答,希望对你有用,如果有帮助就采纳一下吧 ^_^SCQY\\r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很多高校提出了“依法治校”的方针,特别是大学生维权机制的研究日益受到专家学者们的青睐。

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采用专章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保护学生权益,为学生维权提供平台。

然而,保护学生权益,高校教师和管理者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以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只注重管理的有序性、有效性,而忽视合法性和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状况;与此同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高校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也需要提高基本的法律素质。

因此,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赣教党字[2005148号)明确要求高校应当建立法律咨询室,在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加强学生法治意识培养。

这些新精神无疑是对高校依法治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好高校法律咨询室,构建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也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建立和完善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明确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双方均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和大学生维权问题日益成为各大高校关注的焦点。

因此,加强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搭建好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一)开展法律普及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实需要.部分大学生权利意识强而义务观念淡薄。

学校是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依法享有办学的自主权。

学生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和其他公民权。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学校的权利是学生的义务,学生的权利则是学校的义务,这二者是相互关联、缺一不可的。

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切实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利益,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校。

而目前一部分大学生只关注自己的权利,如获得学位、获得资助等权利,而对学校的学业管理、违纪处分等权和大学生的义务却甚少认同。

如:较典型的缴纳学费是高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此高等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

虽然高等教育法从1999年就开始实施,但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履行义务观念淡薄,缴得起学费却故意不缴学费、拖欠学费,或者将学费挪作他用。

学费是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费缴纳不足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也使学生的学习条件得不到保证。

此外,不缴费学生占用了自觉履行义务学生的教育资源,对按期缴费学生也是一种不公,对于这些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却认识不到。

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作用的认识出现偏差且法制观念淡薄。

《中国青年研究》有这样一组调查,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9%,“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只占9.5%;“当你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23.3%的学生会采取自认倒霉的消极于段;对于“法不责众” 6%的学生认为其正确;x,-j-私自拆看他人信件是否属于违法,有10%的学生认为不是。

同时,近些年来,大学生犯罪问题呈现上升趋势。

据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

Ill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大学生对法律的作用的认识和法制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依法管理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有人认为,高校设立法律咨询室应该只是形式上满足学生维权的希望,不应该真正把学生维权作为其主要工作;还有人认为,高校设立法律咨询室,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能会导致大学生维权意识高涨,给高校学生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和现代高校学生管理的实际。

相反,只有加强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搭建好提高师生的维权平台,才能加强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当前,大学生的权利现状呈现权利漠视和侵权并存的特点。

近年来,高校侵犯学生权利的状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侵犯。

如有些学校凭其自行制定的校规校纪扩大了开除学籍的条件范围,将留宿异性、吸毒、赌博、偷盗等列入开除学籍的范围,剥夺某些学生的受教育权。

二是对学生财产权的侵犯。

如有些学校以学生自己保管财物不安全为由,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代其保管;有些学校则没有经批准而向学生“乱收费”或随意提高为学生提供的生活用品的价格。

三是对学生公正评价权的侵犯。

从现有学生诉母校的案件来看,学校对学生该权利的侵犯主要是不颁发学位证书。

有些学校将本科生的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与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挂钩,与学费欠缴、贷款的归还挂钩等等。

四是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高校制定的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在涉及学校教职工、学生的某此基本权利和义务时,往往限制权利,增加义务。

例如,有的学校文本不规范,自设收费、罚款项目等。

五是大学生权利在校外也时常受到侵犯,最突出的是表现为大学生在平时的社会实践以及就业过程中所遭遇的欺诈与就业陷阱。

在实习和勤工助学的同学当中,有很多就经历过用人单位不买账的情况;而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很容易被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的规定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

这种隐性的侵权行为往往让大学生们投诉无门而自认倒霉。

二、目前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江西省为例,只有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等高校成立了法律教育咨询机构和学生社团,而且仍然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可以说,各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

一)高校法律咨询室的作用普遍未得到足够重视目前,部分高校的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积极通过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代表和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有些高校还建立了专门的维权组织和机构,设立了维权信箱,建设了大学生维权网站等,这些维权机构和组织对于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学校不够重视,目前仍然存在组织机构不规范、人财物投入不够、学生参与度较低等问题。

二)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功能定位上呈现单一性目前各高校成立的相关机构和学生社团普遍存在功能定位单一的问题。

部分高校成立的法律咨询机构把功能仅仅定位于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仅仅作为缓解校内矛盾的工具而没有从根本上为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可行的方案。

而有的高校则建立了法制宣传工作委员会名称各异,也有学校称为法制宣传工作小组)或通过建立法学专业社团(如法学社),推进高校的法律普及教育,但其存在的弊端是仅仅为学生灌输法律基本常识,却不能为学生提供专业而实用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高校法律咨询室运行机制上存在不科学性以大学生维权为例,目前采用较多的维权运行机制模式有以下几种,但每一种都存在一些较大的不足: 组织——社会型。

在这个模式中,组织是模式的核心。

维权工作的实施,主要靠组织运作,社会(如法律援助、政策导向、新闻监督、舆论支持、道德维护等)起支持作用。

其缺点主要是社会的不规范介入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给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可能带来不利的影响,不利于学校的稳定。

组织型。

由学校成立的学生维权组织(学校专门成立或在团委学生会中设立),在学校内部进行维权,除直接牵涉的法律问题由法庭介入以外,社会一般不介入。

其缺点是:缺乏社会的支持,维权的力量太小,很有可能形同虚设,只是给学校提一提意见改进一下工作而已;学生的信任度最低,或认为学校不可能自己侵权又去维权,或怀疑团委学生会为学生说话的可靠性;学生的发动和参与程度不高,维权的深度、广度不够。

学生社团型。

即由学生自己按规定成立专门的学生维权社团组织,从事大学生维权工作。

其缺点比较明显:权威性最低,人们容易把其他的维权工作看作是学生社团的一般性活动,不予重视,甚至不予理睬;维权力度最小;最容易形成学生与学校的对立;最容易因管理上的原因,使维权概念的泛化、维权手段的滥化、维权工作的无序化,甚至使学校的管理受到强烈的冲击。

三、加强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的思考一)高校法律咨询室机构的设置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现状与发展、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标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和维权工作的现状,笔者认为高校法律咨询室的运作模式更适宜采用组织——.幸土团型,即在学校或学工处、团委设立作为大学生法律教育、咨询和维权机构的同时,成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室指导下的法学学生社团,配合学校组织的工作。

这种模式与其他模式比较,主要优点是:由于有正式机构的存在,学生对维权机构的信任度较高,从心理上容易得到学生的认同,工作自然也就容易得到支持,也可以减少维权的泛化和无序化,保证维权工作的正常化;同时,学生社团的活动使得学生参与的人数多,学生参与度大,能更好地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必然使工作的触角延伸,可以扩大法律教育和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高校法律咨询室的职责定位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定位于以法律教育、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其工作职责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负责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大学生法律普及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从法律角度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加强校规校纪的宣传。

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现一个学校的人文精神,必须在实践中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一致性。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咨询室应该而且能够为学校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积极主动地为学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如对受处分学生如何行使申诉权、申诉时效、答复期限及对申诉结果仍然不服又如何救济等进行有效的帮助,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缓解各种矛盾。

负责开展法律普及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的研讨和交流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知识传授、法制意识的陪养、大学生权益的有效维护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三)高校法律咨询室运行的保障及人员配备要真正发挥高校法律咨询室的作用,必须首先加大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建立健全高校法律咨询室的组织机构,配备能够胜任现代高校法律教育、咨询与大学生权益的维护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要加大设备和资金的投入。

一方面要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设立专门为学生服务的咨询室等场所,同时学校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法律咨询室开展法律普及教育、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

鉴于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现状,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初步定位于高校常设性机构。

为便于开展工作,特别是考虑到高校学生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高校法律咨询室应挂靠高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团委。

同时要与政法院系密切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政法院系的专业教师资源和法学专业人才。

另外,还要通过设立或加强法学专业社团(如法学社),全面支持和配合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工作,加大高校法律教育和维权工作的力度,扩展学生的参与面。

高校法律咨询室应设一名专职负责人、一名常务负责人员和若干副职人员。

负责人应由学生工作部处)或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负责人应由政法院系有关人员担任。

考虑到工作的复杂性和涉及面的广泛性,其他成员应分别由政治院系法学专业教师、学生工作部(处)或团委、宣传部、保卫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最好还要聘请一、二位社会法学专家当顾问,以便结合社会法律现象和案例来指导法律咨询室工作。

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和常规性,高校法律咨询室应专门设立日常事务办公室,如法律事务办公室等,专门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学生的咨询预约接待工作,其工作人员应是法学专业人员。

四)高校法律咨询室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平台.鉴于高校法律咨询室的非机关性,其应建立例会制度,通过例会,总结布置相关工作,沟通、交流法律教育和咨询工作的体会,分析研讨校园法律现象,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

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通过高校法律咨询室设立的日常事务办公室,如法律咨询室或法律事务办公室,专门负责学生的咨询预约接待工作;同时适当安排专业教师为学生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一方面,在我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校外主体的侵犯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学生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正确引导;另一方面,解答学生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同时,通过与学生违纪申诉制度相联系,协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缓解各种校内矛盾。

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

要重点对学生工作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和主要学生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开展法律知识交流会,解读校园法规,交流学法心得,开展法律答疑,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其中通过加强对法学专业社团的指导,通过社团活动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建立网络。

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安排机构成员联系挂点院系,建立专业教师联系班级,各级学生会、班级设立法制委员的制度,在全校形成法律学习、宣传、应用的网络。

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开展法律普及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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