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得体会: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扎实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心得体会: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扎实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丰硕。
当前,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挂牌成立,人员转隶和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派驻纪检机构更名和职能调整工作扎实推进,如何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是当前派驻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和重大任务。
监察法颁布后,按照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将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能,并将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6类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监督监察对象将增加近200%。
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现负责监督省委统战部等6家单位,面临对7家民主党派省级组织中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的重要改革任务,改革后,将新增被监督单位7家、被监督对象155人,增幅分别为117%和56%,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就要扎实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和举措,参与改革、融入改革、支持改革,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派驻监察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切实把改革精神转化为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素质和责任担当。
二是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派驻第十二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业,开展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格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按照“四种形态”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隐患点,强化重点领域
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对于如何做好基层行纪检监察工作,浅谈几点个人体会。
\ 一、加强自身学习,着力提高四个能力\ 首先是独当一面的能力。
纪检特派员工作任务较重,只有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责,适应工作需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纪委、纪检部赋予的工作任务。
这就需要纪检特派员加强自我培训和学习,不仅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柜面应知应会业务、信贷业务、风险资格岗位业务等专业知识,还要学习合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履岗素质。
二是组织协调能力。
纪检特派员要履行好派驻职责,不仅自己要带头干,而且还要善于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善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反腐倡廉、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这是纪检特派员必备的基本功。
如撰写工作总结、风险报告等工作文书,既要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要求,更要有相当严密的语言逻辑性,如果掌握不好,就可能事与愿违。
再如与违纪对象谈话、调查等这些工作,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要有一定的谈话技巧和艺术\ 。
因此,纪检监察特派员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派驻工作的要求。
四是前瞻谋划能力。
纪检特派员是驻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的参谋部,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要正确理解和领会上级纪委的要求,准确把握驻在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不断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就需要特派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和统筹谋划能力,以创造性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 二、做好工作定位,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对上级纪委、纪检监察部负责与对驻在行党支负责的关系。
纪检特派员首先必须对上级纪委、纪检部负责,坚决服从上级纪委、纪检部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基础上,要紧紧依靠驻在行党支的领导,及时把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转化为驻在行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要处理好维护驻在行党支领导权威与对驻在行党支进行有效监督的关系。
一方面,纪检特派员要自觉维护驻在行党支的领导权威,主动向驻在行党支沟通、汇报工作,提出驻在行反腐倡廉等工作计划\ ,承担党支交办的不与纪检特派员职责相冲突的其他工作,为驻在行党支分忧解压。
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行党支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敢唱黑脸,确保驻在行党风纯洁。
三要处理好纪检特派员与驻在行各部处的关系。
纪检特派员的职责包括了代表上级纪委履行反腐倡廉职能、防控案件风险、合规检查、组织驻在行反洗钱及责任认定工作等方方面面,其开展工作的对象涵盖驻在行各职能部处,要在驻在行党支的支持和统一领导下协调好各部处的关系,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利用好风险监督员队伍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四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全行中心工作的关系。
既要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又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全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在服务中做好本职工作。
五要处理好案件防查与全行稳定的关系。
协助上级行纪检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和风险隐患是纪检特派员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案件和风险就要一查到底,要通过到位的案件防查工作促进驻在行的稳定,促进驻在行业务发展。
\ 三、加强检查,注重效果,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操作流程;围绕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业务体系文件为操作依据,着重抓好事后监督这道防线,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同时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一线重要岗位进行业务检查,业务检查是最有效的检验员工规范操作的工具,要将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违规必究,越线必罚。
二是创新检查方式,注重检查效果。
多次采用专项检查的方式,比如:前台中午交接班的情况、回放录像察看日常操作情况、每周的安全检查和信贷的专项检查等,彻底查清各项业务存在的问题;有时还采用相邻的县行进行互查,有特派员进行牵头,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作用。
同时为了使检查达到预期效果,规定凡业务检查到的业务,在上级行业务检查中再发现问题将追究检查人员连带责任。
三是注重重点时段案防及安全制度管理。
节假日期间是案件的高发期,要特别重视在节假、休息日期间的值班管理,加强对网点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节假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充分发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落实责任人,进行积分和处罚。
通过对责任人的积分使员工真正认识到积分管理的严肃性,也使员工更加理解积分管理的精神实质。
同时为了充分发挥积分管理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深刻认识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对积分情况在全行进行通报。
这样以来有效地规范了员工的经营观念,强化了员工的责任意识。
浅谈怎样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那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究竟该怎样开展呢
我认为,应当注意增强以下四个意识:\ 一要增强中心意识。
相对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主营业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
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游离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的,而是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两者应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抛开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单纯地谈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是错误的。
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紧贴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去开展,才有意义,才会有生命力。
\ 二要增强预防意识。
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门艺术。
只有客观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才能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实施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教育的效果。
个别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都是富有针对性的教育的好形式。
二要增强制度的有效性。
一方面要监督现有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执行,使之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要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不需要多,不需要滥,管用就行。
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
既要主动监督,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作、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坚决处理,对查不实的慎下结论,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通过及时认真的查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
\ 三要增强执纪意识。
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
有了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相对阻力就会减少,压力就会减轻。
纪检监察的案件的查处,信访件的办理,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的开展,都应与党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调查处理,不能护着、盖着,这就是讲原则;但在处理的幅度上可以根据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恰当的处理,给其以出路,这就是讲灵活。
必须让驻在部门党组和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绩和实际效果。
有了成绩和效果,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得到认可。
\ 四要增强创新意识。
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发展,才会有广阔的前景。
不创新,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就上不去、提不高。
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
每年的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如果试着换一种思路,工作或许会有新的起色。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这就是工作思路的创新。
二是工作方法的创新。
同样的工作,不同的人去做会有不同的方法。
我们既要注意学习别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注意在实践中尝试新的独到的方法。
三是工作举措的创新。
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问题要通过改革的途径去解决,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作者:刘继东,系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推荐文档】派驻纪检组2019年工作总结
让上级纪委和派驻单位都满意是很不容易的事。
各有取舍也不行。
在目前的体制下,我认为:一是把上级纪委安排的工作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尽量做一些创新的工作;二是事事要征求派驻单位一把手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同意后再实施,不要自主主张,要服从不盲从,不越位但也不缺位;三是处理好与单位副职的关系和下级的关系。
5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抓好派驻监督的“四个五”
纪检监察工作经抓好派驻监督的“五”省委书记XX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谈交流,零距离、面对面、手把手教纪检组开展执纪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派驻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鼎力支持。
特别是座谈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指示、新要求,对进一步做好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树牢“五种意识”树牢派驻意识。
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派出纪委的监督。
派出纪委才是派驻机构的“娘家”,派驻纪检组不是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
派驻机构纪检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身份意识”、牢记责任与使命,积极履行派驻工作职责,履行好“前哨”、“探头”、“尖兵”和“护林”之责。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敢于担当、勇于碰硬,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里,面对困难迎难而上,面对腐败勇于亮剑,真正做到一心一意抓监督,一心一意干纪检,一心一意向省纪委负责。
要树牢全局意识。
派驻机构及派驻干部要从全局上来谋划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正风反腐的总体目标要求和驻在部门具体情况有机结合起来,为驻在部门更好地开展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要树牢纪律意识。
党章规定的职责定位决定了纪检机关姓“纪”,不是党内公检法,职责就是落实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刻认识到查大案要案是政绩,抓纪律纠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