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抓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各个方面的知识,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那种靠老经验工作和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
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应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四是重视实际办案工作实践锻炼,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地轮流抽调没有案子的派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养能力。
2、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
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勤奋敬业。
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自觉拒腐防变。
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
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
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
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4、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
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三严三实”的表率,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浅谈怎样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那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究竟该怎样开展呢
我认为,应当注意增强以下四个意识:\ 一要增强中心意识。
相对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主营业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
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游离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的,而是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两者应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抛开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单纯地谈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是错误的。
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紧贴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去开展,才有意义,才会有生命力。
\ 二要增强预防意识。
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门艺术。
只有客观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才能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实施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教育的效果。
个别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都是富有针对性的教育的好形式。
二要增强制度的有效性。
一方面要监督现有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执行,使之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要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不需要多,不需要滥,管用就行。
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
既要主动监督,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作、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坚决处理,对查不实的慎下结论,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通过及时认真的查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
\ 三要增强执纪意识。
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
有了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相对阻力就会减少,压力就会减轻。
纪检监察的案件的查处,信访件的办理,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的开展,都应与党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调查处理,不能护着、盖着,这就是讲原则;但在处理的幅度上可以根据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恰当的处理,给其以出路,这就是讲灵活。
必须让驻在部门党组和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绩和实际效果。
有了成绩和效果,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得到认可。
\ 四要增强创新意识。
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发展,才会有广阔的前景。
不创新,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就上不去、提不高。
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
每年的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如果试着换一种思路,工作或许会有新的起色。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这就是工作思路的创新。
二是工作方法的创新。
同样的工作,不同的人去做会有不同的方法。
我们既要注意学习别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注意在实践中尝试新的独到的方法。
三是工作举措的创新。
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问题要通过改革的途径去解决,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作者:刘继东,系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管理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全国上下相继实行了纪委、监察局向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这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将对突出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所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那么,,使之更好地发挥有效的作用呢
笔者认为理顺管理体制是基础,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关键,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方面问题是根本途径。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督体系按照现行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上指导。
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工资是部门发的,待遇是部门给的,说白了,吃穿还得靠部门。
鉴于上述局限,一个州(市)纪委书记与州(市)委书记是上下级关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州(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试想一下,这样的关系,这样的工作机构,能监督好党政一把手吗
能真正发挥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督作用吗
因此,要加强监督力度,第一,理顺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一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的是现今纪委书记不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这不但提升了纪委的职能,减少了层级关系,使得纪委书记有了更大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检查监督的效率。
第二,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机构干部队伍实行组织人事、工作经费垂管制,建立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与派驻部门人、才、物完全分离的专门机构,加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威慑力,否则,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这一软一短的现实想必监督效果折扣不小。
二、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个不够”,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长期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保持了较好的整体形象。
但是,客观地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五个不够”表现尤为突出。
(一)思想不够稳定。
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
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
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自己不能拿等等这些宽严有别的国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二)能力不够全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
而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
(三)作风不够过硬。
一是冲不破“人情网”。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
二是顶不住“说情风”。
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为违纪人员求情过关,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放弃原则,屈从让步。
三是碰不得“硬对手”。
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
(四)协作不够到位。
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互不通气,难以形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整体合力,难免有些案件重复办理,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浪费,甚至在党纪、政纪和法纪交叉案件的处理上,有时出现移交不及时、不移交等情况,影响了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也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五)纪律不够严明。
有人认为只要进入了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
实际上,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侵袭和腐蚀,同样存在腐败与反腐败、渗透与反渗透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职业形象,与涉案人员牵扯不清,到涉案单位吃吃喝喝。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遵守办案纪律,存在跑风漏气的现象。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身陷牢狱等等这些都是律已不严的表现和后果。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五个不够”,必须标本兼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一是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突出教育的重点,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创新教育的形式,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
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
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确保教育的效果。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二是抓监督,规范言行举止。
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采取定期召开民主生话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给每个人相互提一条以上的意见作为制度来开展并长期固定下来。
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对每一个人逐一点评,既点评工作,更要点评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
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纪委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要经常下到干部所联系的单位听取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多与干部办过案子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当事人对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的现象。
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专门设立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举报箱,主要领导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资格准入制度。
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建立挂职锻炼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完善学习培训制度。
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新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建立末位淘汰制度,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四是抓激励机制,创优工作环境。
高规格配置纪检监察机构,让干部有威信。
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宽松工作互不干涉,让干部有作为。
具体来说,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
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提高政治经济待遇,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高看一等,厚爱一层。
如何加强对派驻纪检组长的业务指导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派驻纪检组是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机构,肩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责任,在这半年的工作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 要有准确的职能定位定位准确,是正确工作的前提。
当前,纪检监察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战线越来越长,作为派驻纪检组的一名纪检干事,只有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才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我们要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牢记于心,并根据规定的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开展工作,这样才能做到,事前考虑,事中有数。
二、 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张驰有度、循序渐进的顺利开展。
在确定工作思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
即要吃透党中央、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重点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吃透当前的世情、国情、党情等,切实把精神实质、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要求搞清楚、弄明白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要摸清下面的情况。
即要详细摸清派驻监督部门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班子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态势、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等。
三、 要理顺上下左右关系作为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应理顺以下关系。
第一,理顺和区纪委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是受区纪委的委派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必须接受区纪委局的统一领导,完成区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受理举报和查办案件、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文章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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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求派驻纪检组要经常、及时地请示报告,要定期不定期的汇报工作。
第二,理顺与被派驻部门的关系。
作为驻在部门的日常工作机构,必须接受被派驻部门党组的领导。
这就要理顺与党组的关系,要主动沟通,取得主要领导的支持。
要主动向他们传达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请示汇报,并做好监督工作。
要主动汇报群众举报、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要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淘宝精品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论文。
要主动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理顺与其他处室之间的关系。
要围绕被派驻单位业务开展工作,坚持在党组的领导下,检查督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加强对职工的廉政教育。
要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要认真处理干部职工的举报和投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如何做好基层行纪检监察特派员工作的心得体会
对于如何做好基层行纪检监察工作,浅谈几点个人体会。
\ 一、加强自身学习,着力提高四个能力\ 首先是独当一面的能力。
纪检特派员工作任务较重,只有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责,适应工作需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纪委、纪检部赋予的工作任务。
这就需要纪检特派员加强自我培训和学习,不仅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柜面应知应会业务、信贷业务、风险资格岗位业务等专业知识,还要学习合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履岗素质。
二是组织协调能力。
纪检特派员要履行好派驻职责,不仅自己要带头干,而且还要善于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善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反腐倡廉、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这是纪检特派员必备的基本功。
如撰写工作总结、风险报告等工作文书,既要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要求,更要有相当严密的语言逻辑性,如果掌握不好,就可能事与愿违。
再如与违纪对象谈话、调查等这些工作,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要有一定的谈话技巧和艺术\ 。
因此,纪检监察特派员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派驻工作的要求。
四是前瞻谋划能力。
纪检特派员是驻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的参谋部,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要正确理解和领会上级纪委的要求,准确把握驻在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不断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就需要特派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和统筹谋划能力,以创造性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 二、做好工作定位,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对上级纪委、纪检监察部负责与对驻在行党支负责的关系。
纪检特派员首先必须对上级纪委、纪检部负责,坚决服从上级纪委、纪检部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基础上,要紧紧依靠驻在行党支的领导,及时把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转化为驻在行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要处理好维护驻在行党支领导权威与对驻在行党支进行有效监督的关系。
一方面,纪检特派员要自觉维护驻在行党支的领导权威,主动向驻在行党支沟通、汇报工作,提出驻在行反腐倡廉等工作计划\ ,承担党支交办的不与纪检特派员职责相冲突的其他工作,为驻在行党支分忧解压。
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行党支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敢唱黑脸,确保驻在行党风纯洁。
三要处理好纪检特派员与驻在行各部处的关系。
纪检特派员的职责包括了代表上级纪委履行反腐倡廉职能、防控案件风险、合规检查、组织驻在行反洗钱及责任认定工作等方方面面,其开展工作的对象涵盖驻在行各职能部处,要在驻在行党支的支持和统一领导下协调好各部处的关系,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利用好风险监督员队伍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四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全行中心工作的关系。
既要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又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全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在服务中做好本职工作。
五要处理好案件防查与全行稳定的关系。
协助上级行纪检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和风险隐患是纪检特派员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案件和风险就要一查到底,要通过到位的案件防查工作促进驻在行的稳定,促进驻在行业务发展。
\ 三、加强检查,注重效果,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操作流程;围绕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业务体系文件为操作依据,着重抓好事后监督这道防线,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同时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一线重要岗位进行业务检查,业务检查是最有效的检验员工规范操作的工具,要将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违规必究,越线必罚。
二是创新检查方式,注重检查效果。
多次采用专项检查的方式,比如:前台中午交接班的情况、回放录像察看日常操作情况、每周的安全检查和信贷的专项检查等,彻底查清各项业务存在的问题;有时还采用相邻的县行进行互查,有特派员进行牵头,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作用。
同时为了使检查达到预期效果,规定凡业务检查到的业务,在上级行业务检查中再发现问题将追究检查人员连带责任。
三是注重重点时段案防及安全制度管理。
节假日期间是案件的高发期,要特别重视在节假、休息日期间的值班管理,加强对网点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节假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充分发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落实责任人,进行积分和处罚。
通过对责任人的积分使员工真正认识到积分管理的严肃性,也使员工更加理解积分管理的精神实质。
同时为了充分发挥积分管理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深刻认识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对积分情况在全行进行通报。
这样以来有效地规范了员工的经营观念,强化了员工的责任意识。
如何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考核
一、监督检查驻在地方、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命令情况,按照的有关规定和依据对驻在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二、负责驻在部门实行的组织协调和对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指导直属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配合驻在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维护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党员的合法权利; 三、督促、协助驻在地方、部门及所属系统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关规章制度。
编制本组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文件及等工作。
四、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的提拔使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组的意见,行使“一票否决”权力。
五、派驻纪检组发现驻在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行政领导有违反和行政纪律情况,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并有权进行核实。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阻挠。
需要立案检查的,按党章或有关规定报批。
遇到此类问题不报告就是失职,严重的要受到追究。
六、派驻纪检组接到对驻在地方、部门党委(党组)成员的检举或控告,必须报告县纪委、监察局,任何人无权扣压。
对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七、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检查、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八、负责自办案件的审理,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
协助、配合上级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九、对驻在部门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任免、兼职、调动,必需事先征得派驻纪检组的同意。
十、参与驻在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的考察、考核。
十一、着力抓好制度创新。
督导驻在地方、部门分解和界定人权、财权、事权管辖范围和决策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制衡监督,做到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减少权力运行上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解决利益部门化和权力私有化的问题,实施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十二、着力抓好机制创新。
要根据派驻地方、部门及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切实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常态运行机制。
十三、负责监督、反馈驻在地方、部门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一票否决权力。
十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同时承担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信息员的。
十五、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 如何结合实际开展派驻纪检组工作 如何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活动,打开纪检组工作局面
经调研探索和实践,对此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沟通,争取派驻部门党组支持,创造工作环境。
实施派驻机构,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检查体制做出的重大决策。
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抓住时机,宣传派驻纪检机构这一新生事物的意义,以及派驻工作的来龙去脉、地位和作用等,宣传纪委有关派驻方面的规定和纪检组的具体职责,使干部群众了解情况,明白纪检组是怎么一回事。
同时也表明态度,派驻组先接受别人的监督,再履行职责监督别人,并加强请示汇报,取得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其他成员的关心支持。
二是提醒派驻单位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对于工作移交问题需要依据文件进行解释:纪检派驻机构不是前来“接替”、“包办”,而是加强“整体合力的”。
要组织同志们学习贯彻有关讲话精神,明确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之后,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这是加重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促进驻在部门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对各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
强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纪检组应处的地位、作用,明确今后与党委、机关纪委,与领导班子成员等的相互工作关系,取得大家的共识,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理顺关系。
三是深入群众基础,加强学习,扩大纪检监察工作接触面。
与群众打成一片,是入门开展工作的基础。
除了注意深入各科室与同志接触打成一片之外还要主动上门家访拉家常,拉近同志之间的心理距离,较快地改变工作环境,这对了解本身业务,以及了解更多工作情况都有很大帮助。
四是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纪检干部没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是修路建房,必须安于平凡岗位,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看得开利益得失,在这个岗位上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给检监察工作水平做出扎扎实实的工作。
应该树立起“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五是以制度管人管事,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可拟出纪检组的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在经过党组成员审核修改后,再以党组名义给予转发执行。
六是关口前移,预防为主。
目前,地级市多数派驻单位立案、查办的自发案件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履行监督职能,要着手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督,抓好预防为主。
纪检组的监督类型大致包括:从源头上入手进行事前监督(如初审批联审时)、工作业务进行期间进行事中监督(如招、拍、挂的土地市场产易)、工作结果进行事后监督(政策法规、执法检查、财务等)、当前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如征地补偿、信访案件等)、遗留问题跟踪、综合情况监督等六个方面。
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既要得到被派驻单位的认可、理解、支持,又要不干预驻在单位正常业务和职权行使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
================================================================== 12月3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二纪检组监察室与市建委对接会议召开。
第二纪检组监察室有关领导、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委属副处级单位班子成员、科级单位及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主要职责与权限(试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二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等文件。
第二纪检组监察室组长秦杰同志就派驻机构的性质、职责、工作关系和工作任务等方面作了介绍,要求充分认识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抓好支持配合,共同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共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双赢”的新局面。
市建委主任许传东向纪检组简要介绍了市建委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并对新形势下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各单位、科室领导干部要虚心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好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
一要深化制度建设,加强自我约束;二要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三要扎实开展工作,推动依法行政。
许传东强调,要坚定不移的抓好创新,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许主任指出,要准确把握市建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处于被监督的地位这个基本定位;要探索如何更好的接受监督,更好的配合纪检组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工作机构、工作节奏、工作制度等方面与派驻第二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实行全方位的对接。
通过对接形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使市建委的反腐倡廉工作在第二纪检组、监察室的指导和协助下,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