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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厅十九大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17-12-0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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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1930年9月7日生于北京,江西德安县人,无党派人士,现居湖南长沙。

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被称为中国的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

2006年4月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

2010年荣获澳门科技大学荣誉博士学位。

2011年获得马哈蒂尔科学奖。

现任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科协副主席。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西南大学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客座教授、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名誉院长、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名誉院长、联合国粮农组织首席顾问、世界华人健康饮食协会荣誉主席。

2014年1月3日,袁隆平团队回应转基因水稻研究,尚未用于实践。

挪威议员提名中国著名杂交水稻育种专家、印度遗传学家和巴基斯坦人权活动家角逐201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

早年经历袁隆平1930年农历七月初九,公历9月1日出生于北京协和医院。

1931~1936年,随父母居住北平、天津、江西赣州、德安、汉口等地。

1936年8月~1938年7月,在汉口扶轮小学读书。

1938年8月~1939年1月,在湖南省弘毅小学读书。

1939年8月~1942年7月,在重庆龙门浩中心小学读书。

1942年8月~1943年1月,在重庆复兴初级中学读书。

1943年2月~1944年1月,在重庆赣江中学读书。

1944年2月~1946年5月,在重庆博学中学读书。

1946年8月~1948年1月,在汉口博学中学读高中。

1947年暑假,读高中一年级时获汉口赛区男子百米自由泳第一名;获湖北省男子百米自由泳第二名。

1948年2月~1949年4月,在南京中央大学附中读高中(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1949年8月~1950年10月,在重庆北碚夏坝的相辉学院农学系读书。

1950年11月~1953年7月,院系调整,并入重庆新建的西南农学院农学系,续读3年至毕业。

1951年7月,在西南农学院报名参加空军,体检、政审合格,后因在校大学生更需参加经济建设,而未入伍,继续留校学习。

1953年8月,毕业于西南农学院(现西南大学)农学系。

服从全国统一分配,来到湖南省安江农校教书。

水稻研究1960年7月,在安江农校实习农场早稻田中,发现“鹤立鸡群”的特异稻株,第二年认识到这是“天然杂交稻”株,而受到启发,面对当时严重饥荒,立志用农业科学技术击败饥饿威胁,从事水稻雄性不育试验。

1964年2月22日,与农技干部邓哲结婚。

1964年开始,在国内首创水稻雄性不育研究。

7月5日,在安江农校实习农场的洞庭早籼稻田中,找到一株奇异的“天然雄性不育株”,这是国内首次发现。

经人工授粉,结出了数百粒第一代雄性不育材料的种子。

1965年7月,又在安江农校附近稻田的南特号、早粳4号、胜利籼等品种中,逐穗检查14000多个稻穗,连同上年发现的不育株,共计找到6株。

经过连续两年春播与翻秋,共有4株繁殖了1~2代。

1966年2月28日,发表第一篇论文《水稻的雄性不孕性》,刊登在中国科学院主编的《科学通报》半月刊第17卷第4期上。

1966年5月,国家科委九局局长赵石英同志,获悉袁隆平发表的《水稻的雄性不孕性》一文后,引起高度重视,以科委九局名义致函湖南省科委与安江农校,支持袁隆平的水稻雄性不育研究活动,指出这项研究的意义重大,如果成功,将使水稻大幅度增产。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袁隆平遭受冲击,水稻雄性不育试验被迫中断。

1967年3月16日,省科委发函安江农校,要求学校将“水稻雄性不孕”研究列入计划。

1967年4月,袁隆平起草“安江农校水稻雄性不孕系选育计划”,呈报省科委与黔阳地区科委。

1967年6月,由袁隆平、李必湖、尹华奇组成的黔阳地区农校(安江农校改名)水稻雄性不育科研小组正式成立。

1968年4月30日,袁隆平将珍贵的700多株不育材料秧苗,插在安江农校中古盘7号田里,面积133平方米。

1968年5月18日晚上,中古盘7号田的不育材料秧苗,被全部拔除毁坏,成为至今未破的谜案。

袁隆平心痛欲绝。

事发后第4天才在学校的一口废井里找到残存的5根秧苗,继续坚持试验。

1969年冬,袁隆平、李必湖、尹华奇等到云南省元江县加速繁殖不育材料。

1970年1月2日,遇5级以上地震,仍然坚持繁殖试验,直到收获。

1970年6月,当时的湖南省革委会在常德召开了“湖南省农业学大寨科技经验交流会”。

此时袁隆平的研究已经进行了6年,数千次的杂交试验,结果都不理想,产生的只是越来越多的待解谜团。

也正因于此,“水稻杂交无优势”的论断越来越被人们相信,对袁隆平的质疑不绝于耳。

在那次会上,时任湖南省革委会代主任的华国锋把袁隆平请上主席台就座和发言,公开表示了对杂交水稻研究的支持。

会后,华国锋还专门找袁隆平谈话,鼓励他说:周恩来总理经常过问杂交水稻科研的事,希望能够继续研究下去。

要将水稻雄性不育系的材料拿到群众中去搞,广泛发动群众性科研力量,合力把它搞成功。

另一方面,华国锋向湖南省有关部门吹风,要求他们对杂交水稻研究大力支持。

1970年夏,袁隆平从云南引进野生稻,拟在靖县(安江农校又搬迁到了靖县)做杂交,后因没有进行短光照处理而未成功。

1970年11月23日,在袁隆平关于“把杂交育种材料亲缘关系尽量拉大,用一种远缘的野生稻与栽培稻进行杂交”的构想指导下,助手李必湖和冯克珊在海南岛南红农场找到“野败”,为籼型杂交稻三系配套打开了突破口。

袁隆平1971年春,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成立杂交稻研究协作组,袁隆平调省农业科学院杂交稻研究协作组工作。

1972年3月,国家科委把杂交稻列为全国重点科研项目,组织全国协作攻关。

袁隆平将“野败”材料分发到全国10多个省、市的30多个科研单位,用了上千个品种与“野败”进行了上万个测交和回交转育的试验,扩大了选择概率,加快了三系配套进程。

1972年,袁隆平选育成了中国第一个应用于生产的不育系二九南1号。

1973年,协作组通过测交找到了恢复系,攻克了“三系”配套难关。

同年10月,袁隆平在苏州召开的水稻科研会议上发表了《利用“野败”选育三系的进展》的论文,正式宣告我国籼型杂交水稻“三系”已经配套。

1974年,袁隆平育成了中国第一个强优势杂交组合“南优2号”。

在安江农校试种,667平方米产量628公斤。

翌年作晚稻栽培1.33公顷,667平方米产量511公斤。

攻克了“优势关”。

1975年,袁隆平攻克了“制种关”,摸索总结制种技术成功。

1975年12月中旬,华国锋指示:第一,中央拿出150万元人民币支持杂交水稻推广,给广东购买15部解放牌汽车,装备一个车队,运输“南繁”种子;第二,由农业部主持立即在广州召开南方13省(区)杂交水稻生产会议,部署加速推广杂交水稻。

这一年冬,数以万计的制种大军云集海南,发动人海战术大规模南繁制种,杂交水稻制种面积达3.3万亩。

袁隆平担任技术总顾问,首次大面积制种获得成功,为翌年推广做好了种子准备。

1976年,杂交水稻绿遍神州。

全国推广杂交水稻208万亩,增产幅度普遍在20%以上。

中国的粮食产量实现了一次飞跃。

1977年,袁隆平总结了10年来丰富的实践经验,发表了《杂交水稻培育的实践和理论》与《杂交水稻制种与高产的关键技术》两篇重要论文。

1978年2月,出席全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同年3月,出席全国科学大会并获奖;6月,出席湖南省教育工作者先进代表大会;10月,出席湖南省科学大会并获奖。

1978年10月,晋升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1979年4月,首次出国出席菲律宾国际水稻研究所召开的科研会议,会上宣读他用英文写的《中国杂交水稻育种》的论文并即席答辩,与会者一致公认中国杂交水稻研究处于领先地位。

1979年12月,国务院授予袁隆平全国先进科技工作者与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

同年,任农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作物学会副理事长、中国遗传学会理事、湖南省生物学会理事、湖南省遗传育种学会副理事长、湖南省农学会理事。

1980年5月,袁隆平应美国邀请赴美进行杂交稻制种技术指导。

1980年9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国际水稻研究所共同在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举办杂交稻技术国际培训班,袁隆平作为主讲人给来自10多个国家的专家讲授杂交水稻方面的主要课程。

翌年9月,又连续举办第二期。

1980年10月~1981年6月,赴菲律宾国际水稻研究所进行技术指导与合作研究。

1982~1986年,每年去菲律宾国际水稻研究所1~3次进行合作研究。

1981年6月6日,袁隆平和籼型杂交水稻获国内第一个特等发明奖。

1982年8月26日,被聘为农牧渔业部技术顾问、全国杂交稻专家顾问组副组长。

是年,被国际同行誉为“杂交水稻之父”。

1983年8月,第二次应美国邀请赴美国考察杂交稻试种情况并进行技术指导。

1984年6月15日,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成立,袁隆平任中心主任。

同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1985年,被聘为湖南省安江农校名誉校长、西南农业大学兼职教授。

1985年10月15日,首次获国际奖: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发明和创造”金质奖章和荣誉证书。

1986年,培育成杂交早稻新组合威优49。

1986年4月,应邀出席在意大利米兰附近召开的“利用无融合生殖进行作物改良的潜力”国际学术讨论会。

1986年10月,世界首届杂交水稻国际学术讨论会在长沙召开,袁隆平在会上作了《杂交水稻研究与发展现状》的专题学术报告,并提出了今后杂交水稻发展的战略设想,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赞同,并写进了会议文件。

1986年,任国家863—101—01专题组组长。

1987年11月3日,第二次获国际科学大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颁发的1986~1987年度科学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姆博先生赞扬袁隆平取得的科研成果,是继70年代国际培育半矮秆水稻之后的“第二次绿色革命”。

袁隆平将这次获奖的1.5万美元全部捐献作为杂交水稻奖励基金,以奖励在这一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工作者。

1987年7月16日,在袁隆平指导下,李必湖的助手邓华风在安江农校籼稻三系育种材料中,找到一株奇异的光敏核不育水稻,历经两年三代异地自交繁殖,于1988年7月育成光敏核不育系,并通过省级技术鉴定,定名为“安农S—1光敏不育系”。

荣获湖南省1988年10大科技成果奖。

光敏核不育系的育成,使袁隆平两系法的设想变为现实。

1987年,当选为湖南省科协副主席。

1988年3月14日,第三次获国际科学大奖:在英国伦敦获让克奖的奖章、证书和奖金2万英镑。

1988年,当选为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1989年9月25日~10月3日,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应邀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参加国庆40周年观礼活动。

1991年8月14日~8月22日,应日本学会邀请,赴日本作两系杂交稻研究新进展学术报告。

1991年9月29日~10月10日,在美国参加洛克菲勒基金年会。

1991年11月2日,任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名誉院长。

1992年1月13日~1月15日,出席并主持在湖南长沙召开的国际水稻无融合生殖会议。

1992年4月20日~4月27日,率中国代表团参加在菲律宾国际水稻研究所召开的第二届杂交水稻国际学术讨论会。

1992年7月28日~8月4日,受联合国粮农组织委托赴印度作杂交水稻方面的学术报告。

1992年10月22日~11月13日,受联合国粮农组织委托以首席顾问身份赴印度指导杂交水稻技术3星期。

1993年4月10日~4月22日,赴美国布朗大学出席菲因斯特拯救饥饿奖仪式,夫人邓哲应邀陪同前往。

1993年5月19日,受聘为湖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顾问。

5月20日受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讯评议专家组成员。

1993年11月17日~12月10日,受联合国粮农组织委托第三次赴印度传授杂交水稻技术。

1993年12月30日,撰写《对大面积推广玉米稻要持慎重态度》一文,由湖南省农业厅以湘农函(1993)种字113号转发,对于稳定湖南粮食产量起到重大作用。

1994年2月28日~3月12日,赴美国休斯敦与美国水稻技术公司草签合作开发两系杂交稻协议。

1994年5月14日,赴印度尼西亚参加洛克菲勒基金会年会。

1994年9月23日~9月25日,袁隆平在湖南长沙主持全国杂交水稻专家顾问组组长碰头会。

1995年1月,获首届何梁何利基金生物学奖。

1995年2月,赴美水稻技术公司参加学术年会。

1995年5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995年10月,获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保障”荣誉奖章。

1995年12月16日,“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正式成立,袁隆平任主任。

1996年5月,获日本经济新闻社“日经亚洲奖”。

1996年7月,出席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召开的“863”计划重大技术项目复审会议。

1996年8月,出席在四川省双流县举行的两系杂交稻现场会。

1996年9月11日,出席由中宣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的全国科技十杰表彰大会,发表题为《攀登杂交水稻研究新高峰,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是我的毕生追求》的演讲。

1996年10月18日,出席由何粱何利基金会在北京举办的学术报告会,作《从杂交稻育种领域看粮食增产潜力,中国有能力解决吃饭问题》的学术报告。

1996年11月,出席在杭州举行的东亚地区洛克菲勒基金会水稻生物技术国际学术讨论会并作学术报告;参加在印度举行的“第三届杂交水稻国际会议”。

1996年12月,出席姜春云副总理主持召开的农业专家座谈会,共商农业丰收大计;两院院士评出国内重大科技进展新闻,两系杂交稻技术获重大突破的新闻,名列榜首。

1997年1月,出席由农业部召开的五省五大作物工作会议。

1997年3月,赴美国休斯敦出席水稻技术公司年会,应邀赴缅甸指导杂交水稻生产。

1997年4月,出席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农业科技年会国际种业学术讨论会”;在安徽农科院举办的“863”计划1997年两系杂交(粳)稻技术培训班上讲课。

1997年8月,获国际农作物杂种优势利用“杰出先驱科学家”荣誉称号。

1997年9月,在长沙出席并主持“农作物两系法杂种优势利用国际学术讨论会”,作了题为《农作物两系法杂种优势利用的现状与前景》的学术报告。

1997年11月,参加在武汉召开的“863”计划生物领域农业专题年会;在《杂交水稻》第6期上发表《杂交水稻超高产育种》的重要论文。

1998年8月,应邀赴北戴河休假期间,向朱镕基总理呈送“申请总理基金专项支持超级杂交水稻选育”的报告,得到高度重视。

朱镕基总理批示:“国务院全力支持这个研究”,并拨经费1000万元予以支持;参加在北京召开的第18届国际遗传学大会,作《超高产杂交稻选育》报告。

1998年9月,应邀赴埃及参加第十九届水稻国际委员会会议;接受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节目主持人杨澜采访。

1998年10月,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国际水稻分子生物学会议”。

1998年11月,出席在广西北海举行的“863”计划生物领域“九五”计划课题年度报告会议;获日本“越光国际水稻奖”。

1998年12月,出席在广东肇庆举行的“863”计划“超级杂交稻”项目会议。

1999年4月底,出席由全国总工会、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五一”晚会,并作为嘉宾登台向全国观众致意。

1999年6月,赴浙江武义主持“两系杂交稻”现场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1999年12月,出席由中宣部、科技部、人事部联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的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大会,荣获“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金质奖章,发表题为《发展杂交水稻,造福世界人民》的演讲;出席在深圳举行的“863”计划生物领域农业专题1999年年会。

2000年3月底至4月初,赴菲律宾国际水稻研究所参加水稻科研会议,宣读《超级杂交稻育种》论文,并对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设在菲律宾的杂交稻试种基地进行现场考察。

2000年,袁隆平主持的国家“863”计划两系法杂交水稻研究项目通过科技部的验收。

其中,他直接指导取得的“两用核不育系‘培矮64S’的选育及其应用研究”成果,2001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5月31日,以袁隆平名字命名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隆平高科”在深交所上网定价发行;8月,以袁隆平名字命名的高等院校“袁隆平科技学院”在湖南成立,袁隆平出任名誉院长。

2000年7月5日至7月7日,袁隆平赴安徽安庆主持召开全国两系优质杂交早稻示范现场会。

8月25日、9月10日在湖南郴州主持全国超级杂交稻现场验收会,超级稻第一期目标达标。

2001年2月19日,袁隆平院士获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颁奖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由国家主席江泽民亲自颁授奖励证书和奖金(500万元)。

2月22日,湖南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袁隆平院士荣获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庆功大会。

本年度,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向袁隆平院士学习的活动。

2001年5月,分别赴越南参加联合国粮农组织主持的“在亚洲加快大规模杂交水稻发展的政策支持会议”,孟加拉参加国际水稻所及亚洲发展银行杂交水稻项目的第四次技术委员会会议。

7月赴香港中文大学考察并作学术报告。

2001年9月,袁隆平院士因在杂交水稻研究中有突出贡献,以及为亚洲带来粮食安全而获得菲律宾“麦格赛赛政府服务奖”。

拉蒙·麦格赛赛奖被视为亚洲的诺贝尔奖。

2001年12月,经国家主席江泽民推荐,袁隆平院士赴委内瑞拉考察推广杂交水稻的可能性与前景。

2001年,袁隆平院士获湖南省农业科技工作“杰出贡献奖”。

2002年1月,第二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颁奖。

2002年12月,由《科学中国人》杂志社发起,广大科教工作者参与的“科学中国人(2002)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揭晓,袁隆平院士荣膺“科学中国人(2002)年度人物”称号。

2002年5月13日至22日,袁隆平赴越南河内参加第四次杂交水稻国际学术讨论会,并考察义安省杂交水稻种植情况及南方种子公司。

期间,获越南政府“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荣誉徽章。

2002年7月,分别赴香港参加在香港中文大学举行的生物技术及作物改良会议;赴泰国曼谷参加由联合国粮农组织主持的“第二十次国际水稻委员会会议”。

2002年9月15日至19日,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国际水稻大会,并作学术报告。

2003年3月,赴乌拉圭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杂交水稻在中国的发展”学术报告。

2003年7月1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在三亚市举行仪式,聘请袁隆平院士为海南省政府高级科技顾问。

2003年8月,被天津市政府聘请为天津市特聘专家。

2003年10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湖南调研期间,3日专程赴袁隆平院士主持的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细察看了超级杂交稻选育项目的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他们作出的重大贡献。

2004年3月,出任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分中心首席科学家。

2004年5月,袁隆平获得沃尔夫奖,以色列总统为其颁奖。

2004年8月,袁隆平院士应马来西亚元首基金会邀请对马来西亚进行考察访问。

2004年9月,袁隆平获得泰国国王金镰奖。

2004年9月,受到来华访问的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的接见,并授给嘉奖令。

2004年9月8—10日,主持杂交水稻研究40周年纪念大会暨国际杂交水稻与世界粮食安全论坛。

2004年10月,中国超级杂交稻研究第二期目标现场实测在深圳市龙岗区进行。

有关专家对48亩实验田的超级杂交水稻晚稻的实测结果表明:每亩高达847公斤,标志着中国超级杂交稻育种研究继续领跑世界。

2004年10月,袁隆平获得美国世界粮食奖基金会颁发的世界粮食奖。

2004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庆功大会祝贺袁隆平院士荣获“世界粮食奖”,并发出《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袁隆平院士给予嘉奖的决定》。

2004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袁隆平赴菲律宾参加“国际水稻年庆祝仪式暨世界水稻大会”。

2004年年底,袁隆平获评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2004年度人物”十大人物之一。

2005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聘为贵州省农业科学院顾问。

2005年10月19日上午,应外交部邀请,袁隆平在外交部第四期大使参赞学习班上作有关杂交水稻的报告。

2005年11月,在2005年亚太地区种子协会(APSA)年会上,袁隆平院士被授予“APSA杰出研究成就奖”。

2006年4月25日,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评选揭晓:袁隆平当选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

2006年9月20~21日,袁隆平院士出席由中宣部、中国伦理学会、湖南省委宣传部、长沙市委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并发言。

2007年3月16日,袁隆平赴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参加“杰出学人到访”活动,并作学术报告。

他表示:在第一、第二阶段取得良好成果的基础上,第三阶段超级杂交水稻育种计划已顺势推出,目标是在2015年将每亩水稻产量提高到900公斤,并达到“种三产四”,即种植3亩田,产出原来4亩田的稻谷。

2007年4月27日至5月7日,赴美国华盛顿参加美国科学院年会正式就任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并顺访休斯敦美国水稻技术公司和旧金山孟德尔公司。

2008年6月,担任我国08北京奥运会001号火炬手,当之无愧

2008年5月,担任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名誉院长。

2009年8月28日,回母校西南大学进行学术演讲,受到师生热情接待,上千名学子手捧鲜花、在雨中夹道呼喊着他的名字。

2010年4月28日,荣登“2010中国心灵富豪榜首富榜”。

2011年1月,《中国国家形象片---人物篇》杰出代表人物之一。

2011年9月19日, 指导的超级稻第三期目标亩产900公斤高产攻关获得成功,湖南隆回县百亩试验田亩产达到926.6公斤。

2012年8月23日,在青岛农业大学做了题为“发展杂交水稻,保障粮食安全”的主题报告,并被青岛农业大学聘请为学校高级顾问。

支农专项资金实施人工增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法。

  第二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预算内安排和上级补助的支援农牧业、农村牧区生产支出,包括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和扶贫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和项目周期(包括立项、实施、反馈、检查、验收等)内的资金运行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第四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分别由各级财政部门管理。

  第五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依法设立和管理,保证重点,优化结构,适当集中,公开公正,择优选项,突出效益,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资金设立  第六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具体的目标、用途、支持对象、支持范围和起止时间。

  第七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要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限制,依据自治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优化结构、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分项预算规模,确定支持顺序,优先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和同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农牧业发展项目。

  第八条 农牧、水利、林业、扶贫、气象、森警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需设立的支农专项资金按规定时间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并报专项资金分项目支出预算、支出内容和相关政策依据。

本年度预算应在上年度8月底以前预编完成,以体现预算早编制、项目早落实、资金早下达的原则。

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核后,对确需设立的支农专项资金,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九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的设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执行到规定期满后自动停止。

到期后如需继续执行,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第三章 管理形式  第十条 支农资金按预算级次和职能实行公开管理。

  (一)财政部门负责对支农专项资金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下达和监督管理。

  (二)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生产和事业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三)自治区级补助下级的预算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支农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对资金用途、补助标准、管理方式和申报要求及时以立项指南的形式作出公告,指导下级申报。

  (四)盟市财政补助下级的支农专项资金,也应按照政务公开的原则,对补助标准、用途和申报要求,在相关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用途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对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工程性支农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二)对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扑火、农牧业税灾歉减免、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草原虫(鼠)害、动物防疫、抗灾保畜等非工程性资金,实行非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按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依据立项指南的要求,实行分级评审。

自治区对下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单项申请补助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估和审定;单项补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盟市财政部门比照上述法组织项目评估和论证。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也可根据申请,委托同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的评估和论证,但评估和论证的过程必须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审的结果须得到财政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 按非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商主管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和管理法,实行因素法、清算法或其它标准化管理。

具体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立项程序  第十五条 立项申报。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申报部门是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管理体制和申请单位财务隶属关系,联合以正式文件形式逐级申报,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越级上报和独家申报。

  第十六条 申报条件。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单位,即项目实施单位,应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提供本单位的组织形式、资产和财务状况、促进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及以前实施农牧业项目的绩效等有关情况。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 申报形式。

  (一)为保证项目申报文件的科学和完整,凡是申请资金数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性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并上报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文本,以及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水利项目要附工程设计方案。

  (二)按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所需资金规模、本地投入情况、本级财力状况、申报依据、申请补助额等。

  第十八条 项目可行性的评审。

  (一)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主管部门)委托专门的项目评审机构对上报的支农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

无专门评审机构的,可组织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论证内容,包括项目的真实性、技术可行性、组织可行性、财务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生态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等。

  (三)项目评估小组或评审机构对项目文件和文本进行认真的评估论证和实地考察后,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九条 经评估和择优选择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

项目库是对支农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储备的数据系统。

财政部门统一制定支农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计算机应用软件。

  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当年预算未安排的项目可滚动转入以后年度备选,滚动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条 项目审批。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报告所提意见,修改项目方案,形成最终可行性标准文本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立项单位;财政和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评审报告,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支持顺序和支持额度,并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立项批复文件,正式确立项目。

项目批复文件应明确财政支农资金补助额、到位期限、支持环节、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单位。

  第五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二十一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坚持择优选项、追求效益的原则。

按项目管理的支农专项资金,严格按立项程序落实项目;按非项目管理的支农专项资金,要有科学合理的测算分配方案。

在符合增加农牧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和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支农项目安排应区分轻重缓急,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相对集中资金,缩短项目建设时间,扶持重点项目尽快产生效益。

  第二十二条 资金安排。

  (一)按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将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送同级财政部门,并附项目立项批复、相关依据及情况说明;部门本级使用的专项资金需提供项目详细支出预算和政策依据。

  (二)按非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根据下级的资金申请报告,依据相关的分配法,拟定资金测算意见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将资金分配方案正式报送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资金下达。

自治区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和其他资金分配方案,依法审核后,按款分批独立下达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和调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和名义干预应由下级政府财政部门自主进行的资金分配。

  第二十四条 上级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下达后,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联合行文逐级提出申请报告,经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批复的变更方案实施。

  第二十五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要与农牧业生产的特点相适应,应尽早下达、尽快见效。

  (一)对上级下达的救灾应急资金,自收文之日起,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下拨到下级管理部门。

  (二)对上级下达的其他项目专项资金,自收文之日起,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下级部门。

  (三)各级财政本级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上半年一般应下达年初预算的70%以上,9月底应达到90%以上。

  (四)未按上述时间拿出分配方案,主管部门又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财政部门可根据年初预算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自主拟定分配并下达资金。

  第六章 资金使用  第二十六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应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和迟滞占压支农专项资金。

  第二十七条 财政支农项目获得批准后,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定建设合同。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各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的组织和落实工作,要选择关键环节,集中资金投入,避免肢解项目和分散资金。

  第二十八条 符合招投标条件和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支出,应全部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第二十九条 盟市、旗县财政部门对国家和自治区立项支持的财政支农重点项目资金,必须实行报账制管理,并按项目和事业进度拨款,也可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全额拨付。

  扶贫资金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专户和报账制管理。

  第三十条 支农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一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完工后,项目所在地财政和主管部门应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的技术、财务、资产和绩效等情况进行审计和验收。

  第三十二条 为了便于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凡是自治区财政一次性支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实施地的显著位置设立项目标识。

标识的式样、规格等由自治区统一设计,各地自行安装设立。

  第七章 信息反馈  第三十三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经批准后,下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分款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第三十四条 财政和主管部门应定期向上级反馈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按项目管理的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工程进度向项目所在地财政和主管部门反馈项目实施情况。

  财政和主管部门应对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并于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二)按非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政和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资金分配、到位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检查的专题情况,涉及上级支农专项资金的,应反馈上级相关部门。

  第八章 管理权责  第三十六条 财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年初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项目管理费,专项用于按项目管理的支农资金前期调研、规划、评审、咨询、申报、储备、审计、检查验收,以及对优良项目管理部门、实施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奖励。

  项目管理费在本级财政同类专项资金预算中列支,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管。

下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不得从上级财政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

  未按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不得以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奖励经费等名目列支属机构经费性质的费用。

  农牧业救灾性资金,严禁用于非救灾项目支出。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财政支农资金实施管理,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评估、分配、使用、资金下达和监督检查。

对同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财政补助的支农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资金安全、资金按项目、按期到位负责;有权对未经评估论证项目、不合规项目、重复投入项目、不合理留用等资金不予安排和下达;对违法、违规分配和使用支农资金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第三十八条 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财政支农项目和事业计划实施管理,负责组织项目计划和事业计划的拟定、申报、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并对项目计划、事业计划和相关数据的真实、公平、合法、合规性负责。

  第三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项目工程质量、项目完成期限、使用效益负责。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实行项目管理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都必须建立项目档案,通过系统档案资料的建立,逐步形成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立项档案库和项目储备库。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上报的,经评估论证符合扶持条件的农牧业项目要纳入项目库管理,并分类建立项目储备档案,为向上申报项目和加快本级支农资金的分配创造条件。

  第四十一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项目档案和储备数据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第十章 检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积极配合审计和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四十三条 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申报中的违规操作行为,从严处理。

  (一)对在项目申报的标准文本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其今后的申报资格,并可通过媒体对单位及负责人予以曝光。

  (二)对在项目申报的标准文本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协助项目单位提供虚假情况的中介组织,可通过媒介予以曝光,并向有关行业自律组织通报。

  (三)对报送虚假标准文本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今后是否安排该地区支农专项资金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支农专项资金的,  财政部门可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执行,责令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第四十五条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一经查实,除限期纠正外,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挤占、挪用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可通过扣减其它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回,同时取消该盟市、旗县同类专项资金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第十一章 考核评价  第四十六条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分项建立支农专项资金考核评价制度,量化指标体系,以评分制分项进行考核评价,奖优罚劣。

  第四十七条 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到位及时、专款专用,项目如期竣工、效益显著的项目,主管和财政部门可对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实施奖励。

奖励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按谁立项、谁考评、谁奖励的原则实施。

自治区对被奖励的盟市、旗县在下年度同类项目中给予优先立项和支持。

  第四十八条 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未能如期竣工、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自治区财政和主管部门,可对有关盟市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该盟市下年度同类项目是否立项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 要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

自治区财政对在支农资金审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资金到位率低、资金结转数额大、资金使用效益差等情况的盟市,将酌情扣减一定比例的支农投入;同时将扣减的资金增加到资金管理较好、到位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盟市。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暂行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暂行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各盟市财政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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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力量 继往开来 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十六大以来西藏政协工作的纪实  2007年09月28日08:11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人民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大以来,也就是政协第八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后的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及各次中央全会精神、区党委六届各次全会、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会以及西藏党员领导干部大会和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西藏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了应有贡献。

  加强理论学习,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自治区政协在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的同时,始终把学习贯彻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并紧密结合中央、区党委不同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协工作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近五年来,常委会十分注重把理论学习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区党委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与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宏伟目标结合起来,与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第一政治责任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的重要精神和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过程变成提高认识、增进共识、把握规律、创新思路的过程,作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政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根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通过学习,广大政协委员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认识,增强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定信念,增强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全局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增强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了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西藏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围绕中心和大局,积极建言献策  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抓住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论坛、调研、视察、提案等履职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挖掘政协潜力,整合人才智力资源,突出整体功能,联合各方,形成合力,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比如,自治区政协紧紧围绕着青藏铁路的建设,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

在工程建设期间,自治区政协及时组织调研组,深入群众,深入施工一线,开展宣传教育和调研活动,一边向群众宣传国家建设青藏铁路的重大战略意义,一边对铁路建设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就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加强的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和采纳。

在铁路建设期间,自治区政协还利用各种机会,组织广大政协委员赴铁路沿线和拉萨火车站参观视察,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

2007年7月份,自治区政协与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拉萨联合举办了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加快构建南亚陆路大通道”为主题的“2007年西藏经济发展论坛”。

论坛围绕中国与南亚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情况及对策;如何利用青藏铁路发展西藏经济;如何有效促进西藏农牧民增收以及西藏旅游业发展、西藏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西藏水利建设与发展等问题, 在客观概括现状、分析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论坛成果丰硕。

  调研活动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精品、量力而行”的原则,每年都组织政协委员,就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

一是把协助区党委、政府制定、编制、实施“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作为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各界别委员,围绕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确定主要建设项目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完善西藏“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高度关注“三农”问题。

自治区政协始终围绕增加农牧民收入、调整和优化农牧业结构、深化农牧区改革、加快农田草场基本建设、发展劳务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统筹区域经济、科技兴藏和人才强区、建设平安西藏、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关系西藏发展稳定大局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如,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自治区政协联合开展的对草场保护和建设的调研,提出在西藏牧区大力推行草场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草场畜牧业应以草原保护和建设为重点,坚持以保护促建设,大力发展农区、城郊畜牧业,加快藏北草原生态功能区划分和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引起了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加强西藏草场的保护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分管主席的率领下,深入到农村牧区、田间地头、机关企业、医院学校以及寺庙等,围绕科教兴藏、农牧民增收、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寺教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所提的许多建议得到了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产生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委员视察是具有政协特色的一项传统工作。

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多次组织委员视察,所提建议为发展和稳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2003年自治区政协围绕区党委12件实事中的人畜饮水、农网改造、乡村道路、基础教育等四项工作进行视察,为推动12件实事的进一步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3年自治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视察了纳西民族乡和南伊珞巴乡以及僜人、怒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提出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给予解决,为促进较少人口民族加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促进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治区政协组织委员对三大文物维修工程进行视察,所提建议均被维修单位采纳,为做好三大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做出了贡献。

此外,广大政协委员还围绕主要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开展民主监督。

  努力提高提案工作实效。

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共立提案1500多件,办复率达到100%,已经落实和正在落实的达76%,有些承办单位的提案落实率达到80%以上,大量提案的落实和许多提案进入重点项目规划,为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局势稳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政治责任。

长期以来,西藏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始终高举团结爱国进步旗帜,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与达赖集团作坚决的斗争,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民族团结、促进西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广大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经常深入到农牧区、寺庙和群众当中,以西藏发展变化的事实和自己的亲身经历以及新旧社会对比,教育和引导群众认清究竟是谁在代表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究竟是谁为西藏各族人民谋幸福,到底谁是损害西藏各族人民利益的罪魁祸首,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对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只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西藏各族人民才有幸福的今天和更加美好明天的认识。

比如,自治区政协于2006年组织调研组,由党外副主席带队赴那曲、昌都两地的寺庙,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情况进行调研,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凝聚智慧和力量,共建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断加强机关建设,为政协履行职能奠定良好基础自治区政协机关坚持以抓学习为动力,以抓服务为宗旨,以抓效率为目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使机关的整体功能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首次召开了西藏政协秘书长工作会议,为进一步提高西藏政协秘书长和办公厅(室)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政协整体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开展了“和谐机关创建从我做起”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自治区政协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干部职工的进取意识、团结意识、和谐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工作热情更高、干劲更足、人心更齐。

三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选派干部赴聂荣县挂职并开展扶贫工作,帮助该县完成了有关扶贫项目的论证、规划和编制,并筹措了部分扶贫资金,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是信息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现已建成并正式启用了“政务通办公信息”系统。

五是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新建了政协机关资料室和阅览室,广大干部职工热爱政协事业、努力工作的良好氛围越来越浓厚。

六是结合实际,充实修改了《自治区政协全体会议规则》、《自治区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等28项制度,完善了机关各项工作机制。

七是为提高干部职工和委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先后选派300多名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到中央党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以及上海、广东等地学习培训。

八是通过《政协信息》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共编报《政协信息》583期,既反映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又反映了老百姓的愿望、要求和呼声,为党政领导掌握情况、制定对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九是充分发挥《西藏政协》这一重要宣传窗口的作用,切实转变办刊理念,将其进行全新改版,增加了藏文版,提高办刊质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政协委员和兄弟省、区、市政协同仁的称赞及各界的重视。

十是加强了与全国政协和兄弟省区市政协的联系。

近五年,自治区政协共接待进藏政协团组300多批次、3000多人,达到了加强协作、交流经验、广交朋友、宣传西藏、介绍政协的目的。

  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自治区政协党组作为区党委的派出机构,肩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责任。

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党组认真履行区党委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确保了党的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得以贯彻和落实,从而推动了人民政协中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成为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

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党组按照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和《政协章程》规定,积极配合区党委各项工作。

2005年,根据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政协党组利用半年时间,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的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自身修养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的转变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政协党组和班子成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执行党章和政协章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主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真情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协之所以实现了认识上有新提高、思想上有新境界、作风上有新改进、服务上有新水平、创新上有新突破、实践上有新成果,这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配合、政协自身不懈努力的结果。

区党委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政协工作,认真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07年,自治区党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就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西藏政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始终把推动各族各界人士自觉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政治任务;始终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政治责任;始终把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推进和谐西藏建设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大使命;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坚实基础“五个始终”的重大原则。

会议的召开,在西藏人民政协工作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对于巩固和发展西藏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回顾近五年来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

我们深深体会到: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是人民政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只有以正确理论为指导,才能使西藏人民政协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人民政协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原则。

人民政协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前进,才能发展。

西藏政协工作之所以取得很大成绩,正是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

  ——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政协才能有所作为、多作贡献。

把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始终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才能体现政协的价值和作用,才能广泛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服好务。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政治责任。

只有尽到这一责任,才能在促进西藏社会实现长治久安过程中发挥特殊作用,不断为维护各族人民的利益做出新的贡献。

滦平县在什么地方

位于西南部,是环京津的35个市县之一,处于京、津、辽、蒙的省市“”交汇点,素有大门之称,是沟通京津辽蒙的交通要冲。

西南距北京165公里,至首都机场120公里,距天津港31公里。

东距历史文化名城65公里。

全县总面积3213,人口33万,下辖22个乡镇,225个行政村。

  位于北部。

总面积3195平方千米\\\/3213平方千米。

总人口35万人(2008年)。

县人民政府驻滦平镇,邮编:068250。

行政区划代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滦平县长城  滦平县位于西南部,是全省环京津的35个市县之一,处于京、津、辽、蒙的省市交汇点,素有首都大门之称,是沟通京津辽蒙的交通要冲。

西南距北京165公里,至首都机场120公里,距天津港131公里。

东距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65公里。

全县总面积3213,人口33万,下辖7个镇、5个乡、10个民族乡:滦平镇、长山峪镇、红旗镇、金沟屯镇、虎什哈镇、、张百湾镇、平坊满族乡、安纯沟门满族乡、付营子乡、小营满族乡、西沟满族乡、邓厂满族乡、五道营子满族乡、马营子满族乡、付家店满族乡、火斗山乡、两间房乡、涝洼乡、大屯满族乡。

滦平镇 镇政府驻滦平。

面积167.04平方千米,人口4.11万。

辖4个社区、20个行政村:新建路、北大街、桥东、桥西;东街、中街、西街、东营、双庙、皂沟、刘院、安乐、北马圈子、杨树沟门、三地沟门、王家沟、北李营、南瓦房、岔道口、西台子、铧子炉、庄头营、西瓜园。

红旗镇 镇政府驻红旗村。

面积136.69平方千米,人口1.44万。

辖9个行政村:红旗、河东、桥头、大沟、东沟、北白旗、南白旗、杨树沟、塔子沟。

金沟屯镇 镇政府驻金沟屯村。

面积211.98平方千米,人口2.01万。

辖1个社区、13个行政村:金沟屯;金沟屯、下瓦房、柳家店、大黑沟、下营子、三道湾、云台山、下店子、滦河沿、丁营、梁后、荒地、大杨树沟门。

虎什哈镇 镇政府驻虎什哈村。

面积244.11平方千米,人口2.18万。

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虎什哈;虎什哈、卧牛山、金台子、大河北、北山根、西北沟、西庙沟、三道河、六道河、官营子、桲树下、西营房、猴山、北狮子沟门。

镇政府驻巴克什营村。

面积184.04平方千米,人口1.90万。

辖10个行政村:巴克什营、古城川、花楼沟、山神庙、快活峪、孙家沟、缸房、营盘、偏桥、后湾。

张百湾镇 镇政府驻张百湾村。

面积219.71平方千米,人口2.45万。

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张百湾;张百湾、五道岭、西井沟、偏道子、下洼子、下南沟、周营子、周台子、兰旗子、陈营、宋营、山前、河北、西洼。

长山峪镇 镇政府驻长山峪村。

面积201.04平方千米,人口2.15万。

辖13个行政村:长山峪、三道梁、安子岭、东营子、宋窝铺、厥菜沟、碾子沟、后营子、西营子. 付营子乡 乡政府驻付营子村。

面积211.44平方千米,人口1.79万。

辖14个行政村:付营子、三成店、头道河、九神庙、青石垛、王营子、温家台、金鸡沟、红石砬、凡西营、邢家沟门、靳家沟门、羊草沟门。

火斗山乡 乡政府驻火斗山村。

面积160.22平方千米,人口1.58万。

辖10个行政村:火斗山、兴隆店、拉海沟、苇子峪、张家沟门、长海沟门、井上、边营、刘营、孙营。

涝洼乡 乡政府驻涝洼村。

面积93.01平方千米,人口0.74万。

辖5个行政村:涝洼、梁西三道沟、大龙潭、三岔口、大古道。

两间房乡 乡政府驻两间房村。

面积98平方千米,人口0.96万。

辖6个行政村:两间房、色树沟、石峰沟、大石门、苇塘、叶营。

邓厂满族乡 乡政府驻邓厂村。

面积74.36平方千米,人口0.28万 滦平县长城  。

辖3个行政村:邓厂、高窝铺、下王营子。

平坊满族乡 乡政府驻平坊村。

面积68.1平方千米,人口0.73万。

辖8个行政村:平坊、于营、路营、东山、偏岭、马圈子、黄木沟、十八盘。

安纯沟门满族乡 乡政府驻安纯沟门村。

面积157.16平方千米,人口1.34万。

辖11个行政村:安纯沟门、骡子沟门、西双栅子、项栅子东营、西杨树沟门、上瓦房、五道河、李栅子、小白旗、桑园、曹营。

西地满族乡 乡政府驻西地村。

面积113.33平方千米,人口1.85万。

辖10个行政村:西地、冯营、烧锅、吴营、前营、肖店、孙家营、药王庙、八里庄、东四道河。

小营满族乡 乡政府驻小营村。

面积129.02平方千米,人口1.20万。

辖10个行政村:小营、闫庄、付营、外铺、瓦房、铁马、哈叭沁、二道湾子、二道沟门、马剑沟门。

西沟满族乡 乡政府驻西沟村。

面积153.54平方千米,人口0.78万。

辖9个行政村:西沟、山咀、槐树、小梁前、三道沟、清水泉、半砬子、大河西、老仟沟。

五道营子满族乡 乡政府驻五道营子村。

面积124.36平方千米,人口0.51万。

辖6个行政村:五道营子、老米沟、上台子、西甸子、大营子、石坡子。

马营子满族乡 乡政府驻马营子村。

面积139.86平方千米,人口1.01万。

辖10个行政村:马营子、于营子、高营子、龙潭沟、黑石头、南台子、南大庙、大兴沟、石门、南台子西沟。

付家店满族乡 乡政府驻付家店村。

面积80.07平方千米,人口0.55万。

辖6个行政村:付家店、北店子、青松营、四道梁、代营子、三道沟门。

大屯满族乡 乡政府驻大屯村。

面积156.67平方千米,人口2.03万。

辖14个行政村:大屯、窑岭、烟青、岑沟、兴洲、东院、窑沟门、东窑上、奎木沟、路南营、烧锅营、苘子沟、小城子、二道窝铺。

2007年,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滦平县陈栅子乡划归承德市管辖。

县内京承旅游公路、京沈101国道横穿东西,京通铁路纵贯南北,途经全县16个乡镇,有客货站点14个,形成了公路、铁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滦平县河流  滦平县地处山区,物产资源丰富。

境内有滦河、潮河等4条主要河流,是京津两市的主要饮水源。

现已探明各种矿藏30种,主要有金、银、铁、蛭石、沸石、石英、滑石、钾长石、花岗岩、大理石、矿泉水等。

其中花岗岩储量10亿立方米,天然优质矿泉水水温34°C,日流量864吨。

滦平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全年平均气温7.6°C,是玉米、水稻、大豆、高粱、谷子等农作物主要产区,以生产优质玉米著称,是玉米出口基地县之一。

盛产苹果、红果、板栗、酸梨等干鲜果品,出产杏仁、蘑菇、山枣、黄岑、柴胡、串山龙、山野菜等500多种具有高营养、药用价值的野生植物。

这里旅游资源独特,滦平县境内的金山岭长城(包括东段司马台)是万里长城的精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一级旅游景点风景区。

它气势雄伟,敌楼密集,视野开阔,建筑艺术精湛。

御苑森林公园、狩猎场、转山湖自然风景区、清朝行宫遗址等景点分布在京承旅游公路沿线,具有广泛的开发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滦平县已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上了一条符合县情的振兴之路,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工业生产发展迅速,已形成采矿、冶金、建筑、纺织、化工、酿酒、食品等为骨干的工业体系,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名优产品不断涌现。

农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双特”农业得到长足发展,乡镇企业发展迅速,第三产业方兴未艾,城镇面貌日新月异。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乾隆七年(1742年)设喀喇河屯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改喀喇河屯厅为滦平县。

相传因喀喇河屯濒临滦河,取“滦河无患,人民得平安”之意。

  编辑本段教育事业  滦平县人民有着热爱和支持教育的优良传统,教育发展日新月异。

2004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212所,专任教育3107人。

其中初中27所,高中2所,私立学校1所,小学179所,在校学生42746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高考升学率74.74%,远程教育遍及城乡,初步 滦平县学校  形成了以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高等教育等学历教育为主和各种非学历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地方教育体系框架。

滦平县总人口33.6万人,其中满、回、蒙、壮、苗等21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8.7%,汉族占41.3%。

  编辑本段资源产业  滦平县地处山区,物产资源丰富。

境内有滦河、潮河等4条主要河流,是京津两市的主要饮水源。

现已探明各种矿藏30种,主要有金、银、铁、蛭石、沸石、石英、滑石、钾长石、花岗岩、大理石、矿泉水等。

其中花岗岩储量10亿立方米,天然优质矿泉水水温34°C,日流量864吨。

滦平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全年平均气温7.6°C,是玉米、水稻、大豆、高粱、谷子等农作物主要产区,以生产优质玉米著称,是玉米出口基地县之一。

盛产苹果、红果、板栗、酸梨等干鲜果品,出产杏仁、蘑菇、山枣、黄岑、柴胡、串山龙、山野菜等500多种具有高营养、药用价值的野生植物。

这里旅游资源独特,滦平县境内的金山岭长城(包括东段司马台)是万里长城的精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一级旅游景点风景区。

它气势雄伟,敌楼密集,视野开阔,建筑艺术精湛。

御苑森林公园、狩猎场、转山湖自然风景区、清朝行宫遗址等景点分布在京承旅游公路沿线,具有广泛的开发前景。

  编辑本段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滦平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机遇,真抓实干,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可喜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工业生产迅速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采矿、冶炼、建材、纺织、服装、化工、酿酒、食品等为骨干的工业体系,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名优产 滦平县长城  品不断涌现。

农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双特”农业得到长足发展;县域工业发展进入“快车道”;第三产业方兴未艾;城镇面貌日新月异。

  编辑本段精神建设  滦平县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首先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宣传、人事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迅速抽调专人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并于2月16日召开了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具体安排部署这次活动。

其次是严格标准、注重实效,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要求全县各单位结合全县实施意见,成立相应组织,安排部署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加强学习、检查整改、总结提高等方式,分阶段实施,有量化、有目标,在严格标准的同时,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推动本部门工作,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三是延伸范围、统筹推进,扩大活动成效。

把“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三保一促”(保环境、保生产、保民生、促和谐发展)活动,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四是严肃纪律、加强督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认真总结,发现先进典型,推动工作。

同时将干部作风建设绩效考评与公务员年终考核相结合,与干部使用相结合,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考评过程中被告诫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

  编辑本段劳务输出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滦平县就业服务局为更好地开展劳务派遣,在原有劳务开发中心基础上,注册成立了滦平县信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一些单位和行业的用工特点,先后在粮食集团成立了装卸总队,统一协调组织北京各大粮库的粮食装卸,同时对消防、食堂等务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

与北京园林绿化处、环京物流中心、大安山煤矿、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二钻井工程公司、京唐港装卸公司等单位也都实行了劳务派遣,目前派遣人数已达到1000多人。

与此同时,该公司积极与北京、天津及省内等大中城市各类企业组织开展联谊活动,定期与用人单位沟通信息,严格按用人单位招工条件组织招工,并搞好跟踪服务,签订劳务合同。

一次输出超过50人的安排带队人员,并协助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先后与北京城建集团、建工集团、环卫集团、粮食集团、园林绿化及一些工矿企业及旅游服务行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劳务协作关系。

目前,有组织输出城乡劳动力已达4000余人。

  编辑本段发展  滦平县的经济出现了快速的增长势头,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

究其原因,是滦平在国家帮扶下,实事求是,充分调动了主观能动性,依靠自身优势扬长避短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近几年来,滦平县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重要有利契机,把自身优势与国家产业政策紧密结合起来,确立了以冶金矿产、能源工业、轻工建材、生态经济、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发展思路。

同时,县委县政府在准确把握全县经济发展趋向的基础上,运用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科学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并且从发展的实践中提炼出了“三区一中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即建设东北部的冶金矿产工业区、西部的生态经济和畜禽养殖区、南部的设施农业和旅游观光区、县城及辐射周边的商贸中心。

“无工不富,无农不稳”,滦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深谙这八个字的深切含义,下大力气、狠抓工业企业的发展。

通过工业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反哺农业,实现了资源优 滦平县农村新貌  化配制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滦平县目前规模最大的工业企业金沟屯200万吨氧化球团厂,是由承德新远通、首钢矿业、承德钢铁等投资4亿元兴建的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

这个球团厂投产后,将可以消化附近几个乡镇生产的精铁粉,大大延长资源产区产业链条,实现资源产品的就地增值。

抓住机遇,开拓发展,东北部的冶金矿产工业区利用这把双刃剑,打造出了适合本地区发展的产业链条。

在及时扑捉到承德市建设中国最大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规划建设大型现代化钒钛钢铁联合企业的机遇之后,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初加工企业聚集及邻近承钢等比较优势,集中区域整体力量,着力建设钒钛钢铁初、中级产品加工基地,率先壮大做强对全县整体发展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资源型工业,为东北部地区其他工业企业的发展树立优秀模版。

随着冶金矿产业的发展壮大,按照经济基础较好,资源优势明显的乡镇率先突破、加快发展的要求,西部、张百湾、小营等6个乡镇迅速成为领跑全县经济的块状经济带。

2006年,6个重点乡镇完成财政收入5.06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84%,成为领跑县域经济的发展“航空母舰”。

强力培植优势企业骨干群,加强与京津唐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是滦平县对工业企业发展方向的有力指导。

形成了新远通、启磁源、伟源以及信通首诚、万通科工贸等第一批骨干企业或集团。

其中有9家工业企业跻身全市工业50强;全县销售收入超亿元、税收超千万以上企业达到7家;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税收超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3家;29家骨干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上缴税金达到全部工业税收的35.8%。

在西部地区,县里依照建立生态经济和畜禽养殖区的战略思想,扩展优势农产品基地规模,力求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做大做强。

在这一地区,以平坊乡承德红世纪葡萄酒庄园为龙头,建成了4000亩的酿酒葡萄基地,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投资亿元的承德国润立德农牧有限公司,率先形成种猪苗—养殖—销售回收—屠宰深加工一条龙的生猪生产链条;以民办肉鸡养殖协会为依托,发展肉鸡养殖户220户,建起养鸡大棚330余栋,年出栏肉鸡400余完只,农民获利900余万元,产业范围覆盖全县13个乡镇。

特别是“正大”、“华都”两家肉鸡加工企业入驻以后,该县由单纯肉鸡养殖走上了与加工一体化的道路,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

仅“华都肉鸡”项目就年屠宰加工肉鸡3000万只,直接安排7000劳动力,带动2万人就业。

富民增收,培养后续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设施农业、旅游观光是南部地区发展加速度的重要推动力。

滦平县南部交通便利,毗邻京、津地区。

考虑到此处地理位置优越,发展设施农业的市场前景广阔,把设施蔬菜视为重点扶持项目,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

仅2006年,滦平县就投入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1740万元,用于扶持设施蔬菜等主导产业。

位于京承旅游公路沿线的长山峪、陈栅子和付营子及张隆公路、112线沿线的乡镇,现在已经形成颇具规模的蔬菜产业生产带,滦平县的设施蔬菜总面积已达3.2万亩,设施蔬菜收入占种植家庭年人均收入的90%以上。

滦平县在把种植业放在重要位置的同时,结合当地人文自然环境,大力开发当地旅游业,以服务型第三产业的发展,拉动当地财政收入的有效增幅。

在创新市场运营机制、严格管理体制、统筹资金投入等一系列关键环节的指挥下,形成了以金山岭长城为龙头,白草洼、碧霞山、九龙山有机农业观光园为骨干的旅游产业带。

对于如何加快推进县城及辐射周边的商贸中心这个问题,滦平县扬长避短,寻找到了解决自身问题的突破口。

县城是人口密度大的中心地带,围绕促进人口聚集,积极的推动商贸流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建设。

同时把加快城镇建设、扩张城区面积、完善城镇功能作为具体工作的着力点,极大地推进了具体工作的有效实行。

另外,利用县城具有四通八达的交通枢纽优势,加快推进县城及辐射周边的商贸中心建设,把发展第三产业列为重中之重。

发展以“菜、肉、蛋、奶”为主的商品基地,积极扩大轻工业生产规模,以积极进取的极大热情促进商贸中心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滦平县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及时调整教育教学结构,在财政上资金的流向向教育方面倾斜,补齐以前财政困难时拖欠的教师工资,实现教育经费的河北省高档高线。

在划分学区上,逐步把原来的九个学区调整为4个学区,农村只保留巴克什营、虎什哈和金沟屯学区。

学生实行寄宿制,由学校安排专门老师在生活上统一管理。

扩大县城办学规模,以实现“所有中学生都到区域中心去上,所有高中生都到县城来上,所有不上高中的孩子,初中毕业后都要到职教中心去学习的目标”。

学区的合并,使分散的教育资源得到整合,师资和学校硬件设施都得以加强。

总投资1591万元,总面积17064平方米的巴克什营学区已经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巴克什营中心校的校长介绍说:“学区合并以后,教师由‘包班制’转变成了‘科任制’,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把以前分散的实验仪器,图书等硬件设施集中在一起,建立起一定规模的实验室和图书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都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学生实行寄宿制以后,有专门的老师管理学生的生活,集体生活有助于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提高他们的素质”。

另外,计划总投资6500万元,占地面积200亩,集教学、办公、学生宿舍、图书、实验等于一体的新职教中心工程也已经开工建设。

为了使每一个家庭的孩子都有学上,2005年,滦平县在河北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

其后,滦平县又利用县财政日益好转的有利条件,拿出150万元,用于免除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的住宿费。

至此,全县境内所有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彻底实现了“上学不花钱”。

不少因为家庭贫困,濒临辍学的孩子得以继续学业。

老百姓,尤其是农民看病难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国家各级政府。

滦平从区域布局出发,在综合考量了地域面积、人口分布、经济状况、发展方向等客观因素后,引入了市场运行机制,采取“医院自身投一点,县财政补一点,向上争取一点”的办法,确定在东北部冶金矿产区的红旗镇、西部生态经济和畜禽养殖区的虎什哈镇、南部设施农业和旅游观光区的改建三所区域中心医院,医院建成后均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县医院综合楼及三个区域中心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全面启动了。

针对农民没钱看病的困难情况,该县在着力建设“民心工程”之初,就导入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理念。

为了消除广大农民的疑虑,县里实行试点方式,结合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和事实证明,使农民认识到参与合作医疗的好处。

自200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在这里实施以来,实际参合农民223618人,参合率达到76%,补偿总额1304万元,有59764人次享受门诊和住院补偿,在县以上医院就医补偿率达到23%,在县级医院就医补偿率达到33%,在农村医院则达到了47%。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点,与之配套发展,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人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滦平县委制定了《滦平县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干部的考核问题上,坚持制定了科学、人性化的考核目标,把实绩作为“第一硬件”标准,按区域对乡镇考核,改变了小乡镇不能参与平等竞争的问题。

对县直部门采取职能相近、分类考核的方法,从考核体系上与区域经济发展配套。

在干部流动上,采取有效的干部流动机制,促进干部向基层、向一线流动,并且把群众的评议作为考量干部的重要标准。

在干部责任方面,加强责任追究,同时坚持治病救人的工作方法,对有工作过失的干部不一棍子打死,有了成绩并过了处理期限的,经考核合格,继续起用、重用和提拔。

针对党政人才、工矿企人才、农村科技人才等多方面人才聚合利用的巨大潜能,滦平县十分注重综合人才的培养和任用。

以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为依托,培养和聚集大批实用型人才,使人才和产业结构形成良性互动。

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实践,培养了大量基层科技技术人员。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滦平采取“疏而导之”的“服务”意识,以基础设施的管理环境,优惠政策的落实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作为“第一竞争点”,吸引了大批企业和客商前来滦平投资创业。

伴随着区域经济的长足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必须相应的跟上。

为了配合新时期的发展工作,滦平县委县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及时转变了政府职能,致力于营造一个高效的公众服务型政府,为全县的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政府在领导全县的工作中起着宏观调控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指引着大方向。

滦平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了县域内的客观情况后,制定出了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总体规划。

“三区一中心”,分区发展,配套改革,使县财政收入大幅度提升。

在财政收入增加之后,首先想到的是老百姓,本着“财政上富了不算富,百姓富了才叫真正的富”的思想,使公共财政政策逐步向基层、向群众倾斜,向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倾斜。

真正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想民、信民、为民、富民”的公众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词条图册更多图册码:130824。

区号:0314。

拼音:Luanping Xian。

求一则应用文写作,一则公文,有要求

不是我偷懒 我觉得这个通知里面什么都不缺呀

到底要加什么呀

搞不懂了

我发给你个东西你参考一下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 二00二年二月七日)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是支持我国农业以与国际竞争、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为了总结农业综合开发经验,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现就农业综合开发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以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设优质、高产、稳产、节水、高效农田,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我国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特别是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农业区域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农村支柱产业,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推进退耕还林,加大生态工程和生态项目支持力度,治理水土流失,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农业科技革命,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农业信息化和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项目区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二、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和建设内容  (一)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范围。

一是土地资源开发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草场改良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建设优质粮食基地、优质饲料作物基地等;二是多种经营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和批发市场建设等;三是示范项目,包括高新科技示范、科技推广综合示范、农业现代化示范等。

  (二)农业综合开发的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小型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灌排渠系(5个流量以下)、改良土壤、机耕路、农牧机械、草场围栏、畜禽棚舍、水产养殖池与设备、农田防护林、完善农业支持服务体系、农产品加工生产厂房与设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等。

  三、农业综合开发应遵循的原则  (一)突出重点。

以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为开发重点。

  (二)择优立项。

把农业资源条件优势、开发潜力大、农民群众自愿开发、资金配套能力强的地方或项目,优先纳入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范围。

  (三)综合开发。

因地制宜,实行农林牧副渔综合开发,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四)统筹规划。

开发区和项目应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精心设计和实施。

  (五)连片开发。

土地开发应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治理,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重点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中低产田改造,并对改造过的耕地法进行保护。

  (六)产业化经营。

发展多种经营应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重点扶持产业化“龙头”项目,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七)科技与体制创新。

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

  (八)开发与保护结合。

农业资源开发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四、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机制  农民群众是农业综合开发的直接受益者。

要坚持和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

除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外,地方各级财政要相应落实配套资金,农民筹资投劳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对部分财政资金实行有偿投入,按照“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落实还款责任,确保及时足额偿还。

回收的财政有偿资金继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五、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政策  (一)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

“十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财政资金增长幅度应高于“九五”水平。

  (二)采取综合因素法分配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对农业综合开发潜力大、开发效果好的地方,相应增加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

  (三)明确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比例。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财力状况分类确定各地财政资金配套比例(另行规定)。

原则上财力状况好的地区多配套,财力困难的地区少配套。

省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不低于全部配套资金的70%。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的,要适当调减下一年度的中央财政资金投入。

  (四)保证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重点。

原则上财政资金的70%用于土地治理项目,30%用于多种经营项目。

根据各项目区不同的资源状况,可适当调整投入比例。

  (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逐步将财政资金中科技投入比例提高到10%。

  (六)合理确定财政资金无偿与有偿投入比例,以及财政有偿投入比例,以及财政有偿资金还款期限。

原则上投入公益性的财政资金实行无偿使用,投入非公益性的财政资金实行有偿使用。

切实加强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工作,防止形成债务风险。

  (七)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开发资金。

通过安排贷款贴息资金,引导银行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投入。

积极探索开放型开发、经营性开发和股份制开发方式,广泛吸引各类社会投资和外资,加大农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

  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实行项目和资金管理有机结合。

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二)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或授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组织评估、审定和审批。

  (三)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强化项目前期科学立项、中期监督检查、后期项目验收和监测评价。

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

  (四)加强项目的运行与管理。

对已建成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要负责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必要的运行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

  (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全面推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帐制、财政有偿资金委托银行放款制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

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纠正并严肃查处。

  (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权责结合的管理责任制和奖优罚劣办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

  七、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放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

加强和充实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要制定规划,做好综合协调,引导择优选项,指导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创造性地做好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办法或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2年02月11日 实施日期:2002年02月11日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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