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总结今年,我院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档案工作,在体制和机制上积极创新,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档案的归档、建档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工作。
我院现有档案管理员一名,档案库房30m2,档案密集架9列32组,有档案5116卷,并配备档案专用微机1台,打印机1台,打扫仪2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等相关的档案使用设施。
保证了档案入室规范管理,让档案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
我们还制定完善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案件归档制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使我院的档案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还按照要求完成了年度归档工作,档案入室迅速,收集齐全,保证了质量。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依法管理,促进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
档案工作尤其是检察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往往是滞后于其他检察工作的,但我院在全力抓好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并没有放松对该项工作的管理,对档案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整理,积极为各科室利用档案提供支持,发挥档案的应有作用,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为业务科室办公、办案提供保证。
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档案工作,在体制和机制上积极创新,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档案的归档、建档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工作。
我院现有档案管理员一名,档案库房30m2,档案密集架9列32组,有档案5116卷,并配备档案专用微机1台,打印机1台,打扫仪2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等相关的档案使用设施。
保证了档案入室规范管理,让档案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
我们还制定完善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案件归档制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使我院的档案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还按照要求完成了年度归档工作,档案入室迅速,收集齐全,保证了质量。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管理,促进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
档案工作尤其是检察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往往是滞后于其他检察工作的,但我院在全力抓好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并没有放松对该项工作的管理,对档案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整理,积极为各科室利用档案提供支持,发挥档案的应有作用,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为业务科室办公、办案提供保证。
二是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
工作心得:检察院不捕案件情况分析报告
工作心得:检察院不捕案件情况分析报告近年来,寿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强化审查逮捕质量,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该院不批捕率大幅上升,除了不符合逮捕条件之外,也有各种复杂因素。
现就该院201X年以来不批准逮捕案件作如下分析,并就提高办案质量、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办案效率提出相关建议。
一、该院不批捕案件的基本情况据统计,201X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1件242人,其中不批准逮捕33件38人,分别占受理数的17.27%和15.7%;2015年共受理174件213人,其中不批准逮捕42件53人,分别占受理数的24.14%和24.88%;201X年共受理226件271人,其中不批准逮捕67件79人,分别占受理数的29.64%和29.15%。
刑事案件不捕率明显提高,同时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的比重加大,捕后判轻刑率呈下降态势,办案效果提升显著。
二、该院不批捕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不捕案件数量逐年提升。
通过对近三年的办案数据分析可以清晰的看出这一点。
不捕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与逮捕条件更加严格、提请逮捕案件的数量增加、犯罪证据的变化、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诸多因素有关。
(二)不捕案件类型相对集中,涉及罪名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主。
三、不捕案件办理中的主要问题四、几点建议(四)健全不捕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办案机关之间,办案机关内部应强化联动,实现案件动态监控。
检察院办案时限是多长
工作心得:健全与完善检察办案轮案制度案件分配制度是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管理与分配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关乎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重要环节。
省检察院颁布的《检察机关案件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中指出,保障检察权公正高效行使的基础上,实行随机轮案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
如何重新评估分案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考量要素,科学设计出符合检察权运行的办案轮案制度和规则,成为检察机关亟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案件分配制度的概述(一)我国现有案件分配制度概况实践中,我国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两种案件分配模式,即指定分案模式与随机轮案分案模式。
1、指定分案模式。
指案件受理后,由专门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案件指定分配给具体的承办检察官。
目前我国多数检察院采用的是该种模式。
指定分案可以充分发挥“人”的灵活优势,综合审查案件与承办检察官的具体情况,作出最优分配。
但存在人为因素过重,其运行过程的行政化色彩浓厚。
同时缺乏客观约束,分案过程不公开,难以保证分案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极易出现人情案、关系案。
因此,在司法改革的历史背景下,亟待破除指定分案模式存在的弊端。
2、随机分案模式。
指案件受理后,按照一定的随机分案规则,将案件随机分配给具体的承办检察官。
随机轮案分案的优势在于分案过程公开透明,可以排除人为因素对分案环节可能造成的影响,具有简便易行、客观公平、高效便民等优点。
其缺陷在于无法灵活识别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