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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创建文明城市心得体会

时间:2019-08-04 15:16

工作心得: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六条途径

工作心得: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六条途径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职能作用的发挥。

检察机关只有自身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才能具有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执行力,才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全面、正确、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一、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困境(一)思想认识不深。

当前,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检察业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对来说较为突出。

少数部门及干警包括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有的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没有把廉政文化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思想教育工作不深入,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强,放松自我约束,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在消极腐朽思想面前经不起考验。

(二)针对性不强。

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更多强调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检教育,而忽视了对一般干警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从检行为的培养。

基层检察干警工作繁杂又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实际工作做得多,而静下心、坐下来参加学习的时间较少,导致一般干警从思想上认为廉洁从检是领导干部的事,事不关

我与文明创建

市财政局创建国家文明单位活动规划  1、全年开展有奖征文“我为财政进一言”活动。

  2、全年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每周二、四下午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日制度。

  3、全年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道德规范我承诺我先行”、“诚信在财政,道德伴我行”以及“争创诚信机关、争做诚信公仆”宣传和实践活动。

  4、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5、全年开展财政调研活动。

  6、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下午为“政策法规学习日”。

  一月份  1、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南平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创建国家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立创建活动办公室。

  2、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层层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3、搞好宣传教育,建设高标准创建活动宣传栏,做好宣传工作。

  4、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5、组织2004年春节联欢会活动。

  二月份  1、开展庆“元霄”套圈、猜迷、扔乒乓球系列活动。

  2、开展为白血病患者许建航募捐活动。

  3、在全局开展党员干部思想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4、学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

  5、举行金融业务管理培训班一期。

  三月份  1、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绿化工作。

  2、制定《2004年鹤壁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安排》。

  3、制定《2004年鹤壁市财政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专题安排》。

  4、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2004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5、组织庆“三八”妇女拔河、棋类比赛系列活动。

  6、开展为我市图书馆捐书活动。

  7、解放思想与创新讲座。

  四月份  1、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活动。

  2、组织各科室、各部门学习创建活动方案和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增强群体争创意识,提高争创积极性。

  3、组织人员到外单位进行创建工作参观、观摩活动,提高我局创建质量和创建水平。

  4、举行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

  5、心理科学讲座。

  五月份  1、在局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纪念活动,纪念建团八十二周年。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举行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第一期,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4、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

  5、国库集中收付(零余额)讲座。

  六月份  1、在全局举行财经理论知识考试竞赛。

  2、在全局开展“比文明、比奉献、献爱心”活动。

  3、在全局开展“岗位练兵,争当技术能手”活动,表彰一批技术能手。

  4、对2004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考核。

  6、公文问题解析讲座。

  七月份  1、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2、庆“七一”财政系统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

  3、开展党建论文征集活动,征集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六大精神心得体会为主要内容的论文征集活动。

  4、开展“创优良发展环境,树财政良好形象”教育活动。

  5、财政体制改革讲座。

  八月份  1、开展拥军活动,开展与驻鹤武装力量的联谊活动。

  2、参观靳月英八一拥军林活动。

  3、举办一次业务知识学习体会演讲比赛,由市财政局各支部推荐优秀参加。

  4、财政如何为第一要务服务讲座。

  九月份  1、举办部门预算知识讲座。

  2、进行全局保密工作、档案工作、印章管理工作的检查。

  3、深入基层调研,总结依法理财、廉洁管财的典型经验。

  4、举办“读一本好书有感”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精神文明创建知识测试。

  十月份  1、举行升国旗仪式。

  2、开展综合治理情况检查,抓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一切责任事故的发生。

  3、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把“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纳入争创内容,促进争创活动深入开展。

  4、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十一月份  1、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比活动。

  2、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

  3、在全局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4、整理荣誉室。

  十二月份  1、全面考核各科室、各部门2004年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加强全局廉政考核。

开展2004年党风廉政优秀责任单位、优秀责任人评选活动。

  3、对2004年国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4、在全局广泛开展“争当好公仆”、 争创“十佳单位”、“十佳公仆”活动。

  5、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活动。

  6、开展诚信科室、诚信个人评比活动。

  7、精心组织我局与市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财税系统军民大联欢活动。

  ===========================================================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  2005年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顺利通过上级考核验收,根据省、市、县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局新一年的文明创建工作,将在创新措施、丰富载体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时代主旋律,不断提升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制定《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现予印发,望系统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二OO六年元月二十三日  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省级文明单位  创建工作规划  1、元月下旬,研究制定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并报县文明办。

  2、元月下旬,开展“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确保“双节”期间上级各项廉政规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3、2月上、中旬,分别制定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政治学习、思想道德教育、职工业务培训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以及系统争先创优等工作计划、制定开展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及“十佳”标兵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4、2月中旬,利用元宵节全县彩灯大联展机会,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周活动,扎彩门、挂标语,组织共青团青年志愿者上街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掀起财政政策宣传新高潮。

  5、2月下旬,召开财政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各项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06年各项工作,下达目标责任书。

  6、3月上旬,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十一五”规划纲要,深化职工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7、3月上旬,召开机关女职工“三八”妇女节座谈会,征求女职工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在建设“和谐家庭”、“和谐财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的问题。

  8、3月中、下旬在全系统开展作风组织纪律整顿活动,通过自我查摆、整改提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效能、提高工作效率。

  9、4月上、中旬,分别举办财政系统预算会计、农税会计、支农资金专管员和政府采购专管员评审等财政业务培训班,并组织业务理论闭卷考试。

  10、“五一”前后,开展系统篮球、乒乓球、拔河、象棋等体育竞赛,丰富广大职工的文体生活。

  11、5月下旬,聘请县纪检委领导到我局做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12、6月上旬,组织部分党员干部深入对口扶贫村、对口支教学校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上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13、6月中旬,邀请市优秀党校教授到我局做“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专题报告会,不断提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道德水准。

  14、配合建党85周年纪念活动的开展,组织“七一”前后各种庆祝活动,对职工进行党史、党性教育。

  15、7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上半年系统责任目标考核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督导、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16、8月上旬,开展财政法规专题教育学习,进行财政法规知识闭卷考试。

  17、9月上旬,聘请县检察院领导到我局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18、“十一”前夕,举办各种活动,庆祝建国57周年,长征胜利70周年。

  19、10月中旬,组织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现场会,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查找问题、弥补不足,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20、11月中旬,组织开展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考核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文明进取的优良作用。

  21、12月上旬,做好2006年财政工作总结等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开展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系统“十佳”标兵等考核评选的准备工作。

  22、12月中旬,做好2006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撰写创建工作总结,迎接上级文明办对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复查验收。

  23、12月下旬,制定2007年财政工作计划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筹备召开2007年度财政工作会议。

  --------二篇给你参考。

希望对你有所帮忙

检察官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

检察官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篇一:检察官职业道德论文摘要:检察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至关重要。

因此,要大力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检察职业监督机制,使“自律”与“他律”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检察官职业道德自律他律一、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各种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当遵守的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它通过检察人员的职业活动、职业关系、职业态度、职业作风以及他们的社会效果具体地反映出来。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特征有三点:责任性大于其他法律职业;内容上更为严格、科学、合理;实行主要依靠“他律”。

20X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将检察官应该具备的检察职业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四个方面,具体包含了以下内容:(一)“忠诚”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

检察人员应该具有忠诚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怀。

检察人员要自觉增强忠于人民观念和服务意识。

要求检察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公正”是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

检察人员应该具有公正严明的职业道德作风。

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

“公正执法”,就是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严肃地执行法律,体现公正无私,

浅谈怎样加强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建设

地级市检检察长就厅局级干部。

  地级市就厅局级。

地级市的检察院检察长则是副厅局级干部,与地级市的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是在同一个级别的。

  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均属于本级的副职干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是副国家级干部,与国务院副总理级别是相同的,并属于国家领导人。

省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属于副省部级干部;副省级市的检察院检察长属于正厅局级干部;地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属于副厅局级干部;县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属于副县处级干部。

  按照《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检察院都有什么编制

这是一个县级的  (一)办公室  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

县检察院办公室是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

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综合调研、检查督促、资产管理、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接待外事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检察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报告,收集编发检察工作情况简报、信息;机关公文、信函、档案、保密、图书资料、财务管理、电话、车辆等管理;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口联系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物资技术装备,购置、发放和管理各种办公用品;负责管理机关事务及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工科  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

负责调查了解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协助党委、组织、人事搞好检察机关编制和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承办院内干部选拔、培养、考核、调配、任免和奖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检察院党支部工作;负责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检组  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

设一实职副科干部,即纪检组副组长,专职负责检察机关宣传教育,落实的各项具体措施;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四)侦查监督科  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

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对、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凝人的决定;负责刑事立案的监督;负责对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公诉科  内部机构级别为副科。

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对和本院自部部门提请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起诉、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的决定;负责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根据第181条和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 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监督;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  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

按照法律 规定,负责受理、立案、侦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等行为和向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共12种犯罪;负责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渎职侵权检察科  内部机构级别为副科。

依照法律规定,负责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工作人员因职务上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以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共40种犯罪;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监所检察科  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

依照法律规定,对公安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安看守所对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情况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配合公安、武警开展安全、卫生检查,确保监所文明安全;依法查办案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九)民事行政检察科  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

依照 法律 规定,负责审查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是否己经发生法律效力;审查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审查申诉书是否符合要求,申诉材料是否全面准确,申诉理由是否应当支持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立案决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己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当事人提供了申诉理由及相应证据材料,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的案件,民事行政检察应受理立案;做好法制宣传 、咨询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控告申诉检察科(与举报中心、赔偿办公室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

根据法律规定,负责受理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控告、举报;受理对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所提出的申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检察技术科  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

检察机关技术科负责计算机局域网建设,系统维护与管理;检察机关内部通讯管理;法医、痕迹检验、刑事照像、摄像、录音;司法会计鉴定等职责范围内的职能;参与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定编29名(原有编制32名,事业编制2名。

按10%简减行政编制)。

领导职数:副县级1名(检察长),正科级副检察长3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政工科科长、反贪局局长)。

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即办公室主任、反贪局副局长1名、侦查监督科科长、公诉科科长、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监所检察科科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纪检组副组长、检察技术科科长)。

股所级干部3人(办公室副主任1名,公诉科副科长1名,侦查监督科副科长1名)。

检察长、副检察长的职能职责

检察长是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市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对区委、区人大和市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职责  1、全面领导全院的工作,包括对全院的检察业务、检察行政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领导。

  2、组织领导全院干警学习中央、省、市、区委、人大、上级院的重要指示,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并主持研究、贯彻、实施。

  3、组织领导副检察长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培养选拨后备干部,加强班子建设。

  4、领导和主持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和院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5、根据区委和上级院的指示部署,领导制定本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检查实施。

全面了解和掌握全院的工作情况,随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院检察工作的意见。

  6、组织领导全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7、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总结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扩大检察工作的宣传面、影响面。

  8、负责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领导全体干警努力完成区委、区人大和市检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与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10、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三、职权  1、对全院工作有全面组织和指挥权。

  2、对涉及全院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建议权。

  3、对本院主诉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有任免权。

  4、对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成员和检察员的任免的建议权。

  5、决定检察人员的回避。

  6、检察委员会上,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可以再行审议或按照法律规定,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会委员会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副检察长的职能职责  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

检察长外出,由第一副检察长主持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1、 副检察长按照分工负责做好分管工作,负责检察长委托的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可受检察长委托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外事活动。

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检察长报告,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2、 市人民检察院各内设部门实行处(局、室)负责人负责制,认真领导本部门开展工作。

受检察长委托,可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上级院、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3、 市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均应明确主办部门。

需协调的,主办部门应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协办部门应认真配合。

主办部门协调仍不能解决的,由办公室协调,必要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协调或决定。

  4、 市人民检察院各项规章制度均应明确督办单位,督办单位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有责任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有责任提交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办公室有责任进行全面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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