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检察
习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
近日,省委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对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起好表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照思想、量行为,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一、践行严以修身,在信念坚定上作好表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好的形象。
因此,作为检察官,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把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要加强党性锻炼。
要以焦裕禄、兰辉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对照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工作方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做一个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的人。
三要培养高尚情趣。
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切实摒弃“等靠要”思想,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加强对新增检察职责和检察改革的探索研究,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和困难。
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完善人品操行,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
二、践行严以用权,在依法履职上作好表率 检察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要坚持公正执法。
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防止选择性办案,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检务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
检察权不是特权和面子,不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是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行使检察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践行严以律己,在清正廉洁上作出表率 “公则明,廉生威”,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
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十项规定”等严格要求自己,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醒教育自己,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禁令”,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牢固树立起长期抵制“四风”的思想防线。
二要增强自身建设。
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切实做到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事业,以真诚之心对案件当事人。
四、践行谋事要实,在求真务实上作好表率 谋事要实的根本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理论与实际的辩证统一。
我们开展检察工作,必须脚踏实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讲真话、干实事、重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使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
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翠屏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任务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要强化执法为民宗旨。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利益,通过积极投身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实践,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通过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度;通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召开座谈会、走访交谈、案后回访工作等活动,增强检察机关的感召力;通过积极开展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依法治区、法治翠屏建设深入推进。
五、践行创业要实,在敢于担当上作好表率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每一起具体案件抓起,不空谈、不虚为,做到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真真正正地干在实处、求得实效。
一要严于打击犯罪。
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污染等热点,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严于惩治腐败。
紧紧围绕“环境兴市”战略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维护执政良好形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效。
三要严于诉讼监督。
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践行做人要实,在密切群众上作好表率 做人要实,就是要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比照“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高标准,常修为人之品、常修为政之德,彻底纠正政绩观的偏差,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真正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形象。
一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途径。
结合“联网联户走基层”行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法律七进”活动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 广泛收集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检察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以实际行动增强检察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着力增强坚持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掌握群众心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认同,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能力,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问题疏导到位,更好地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心实意做群众的贴心人。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这是在2016年发生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在校教师强奸、猥亵三年级女学生的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性侵学生案件虽少,然而一旦发生,不仅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给被害学生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严重败坏了教师和学校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必须要走在前面。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想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加强自身师德教育,切实抓好思想建设,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决定因素。
要办好教育,要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和造就一支师德优、业务精、作风正、能够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防患于未然。
二、学校应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1.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
3.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4.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5.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6.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
检察官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
检察官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篇一:检察官职业道德论文摘要:检察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至关重要。
因此,要大力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检察职业监督机制,使“自律”与“他律”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检察官职业道德自律他律一、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各种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当遵守的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它通过检察人员的职业活动、职业关系、职业态度、职业作风以及他们的社会效果具体地反映出来。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特征有三点:责任性大于其他法律职业;内容上更为严格、科学、合理;实行主要依靠“他律”。
20X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将检察官应该具备的检察职业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四个方面,具体包含了以下内容:(一)“忠诚”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
检察人员应该具有忠诚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怀。
检察人员要自觉增强忠于人民观念和服务意识。
要求检察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公正”是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
检察人员应该具有公正严明的职业道德作风。
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
“公正执法”,就是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严肃地执行法律,体现公正无私,
求检察机关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我们作为一名职工,我们要特别注意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
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
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会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说,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想成为领导的人来说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
我们这些人都是刚从学校毕业到地方上班的,都希望努力工作,奉献自己的才能,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如果因此而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抵制不住诱惑,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
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
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
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
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
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警示教育视频的人物那样不仅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
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我们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我们一生最好的见证。
学习刑法的心得和体会
刑法规定的任务,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决定的。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惩罚犯罪。
对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任何犯罪行为,都要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追究,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的刑罚,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通过惩罚犯罪分子,一方面可将犯罪分子改造过来,另一方面对社会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达到维护社会正义、减少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保卫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
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和保证。
作为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刑法,其首要任务应当针对那些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
这是刑法阶级性的集中表现。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第一章就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
该章总结了建国以来同这类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及其处罚,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
国家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是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保证。
公民个人的财产,是公民生活、从事生产等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刑法根据宪法的规定,将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刑法的任务之一,这对于维护国家的经济基础,保护个人合法财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方面的权利,公民依照法律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生活等各项民主权利,以及劳动、学习、创作等相关权利。
为了同各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刑法对这一类犯罪及其处罚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五)维护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的范围是很广的,包括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工作、学习、科研等各方面的正常秩序。
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尽管犯罪所针对的对象、行为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但归根结底都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有些犯罪,直接目的就是扰乱一定的社会秩序。
运用刑法打击犯罪、惩罚犯罪,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的稳定,实现刑法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