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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理论补短板心得体会

时间:2020-03-12 12:15

监狱工作心得体会

监狱工作心得体会监狱工作心得体会篇120xx年9月,我正式加入了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我从一个刚刚走出校园的学子,成长为一名奋斗在监管第一线的人民警察。

在监区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逐步熟悉岗位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基本具备了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应有的素质。

但是我深知,与其他老干警相比,自己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工作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

现将这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大学习、大讨论、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

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

二、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监狱人民警察工作总结在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

一年来,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干警学,使我学到了很

参观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五图河监狱的参观心得20xx年xx月xx日,我参加了区纪委组织的到五图河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活动。

面对森森铁门,壁立高墙,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些劳教人员都曾经有过美好灿烂的往昔,然而,她们把握不住自己私欲的膨胀,经受不住金钱和私欲的诱惑,拜倒在金钱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脚下,一念之差,使自己痛受牢狱之苦,失去了自由,失去了美好的前程,给社会、给家人、给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警示教育,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理论素养要加强思想改造,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

向焦裕禄同志学习,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肃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要有忧患意识、大局观念、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经受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

努力学习,重视学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知识水平,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讲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会容易庸俗化。

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

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就难以抵档各种利欲的诱惑。

只有加强学习,达到理论上的成熟,才有政治上的坚定,也才有行动上的自觉。

二、筑牢拒腐防变之墙党章对党的干部要做到自重

论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和地位

监狱学的学科属性位,是监狱学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接影响着监狱科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而且还制约着有关政法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

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围绕此问题众说纷纭,真可谓见仁见智。

本文准备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监狱科学的名称  关于监狱科学的名称问题,在学术界长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起初是劳动改造法学与劳动改造学之争。

有人主张将劳动改造科学(监狱学)称劳动改造法学,有人则主张称劳动改造学,而到了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以后,则转为监狱法学与监狱学之争,各之都有自己的理由。

  笔者认为,监狱法学与监狱学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学科。

二者虽然都是研究监狱的科学,但研究的重点和角度有所不同。

监狱法学主要是从法学的角度研究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有关原理、原则、制度和方法,即着重研究监狱的法律制度。

而监狱学除研究监狱法律制度外,还要研究监狱历史、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劳动、罪犯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建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等极其广泛的内容。

由此可见,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但是,在实际上,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研究内容和范围经常是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人们在研究监狱法律制度时,总是离不开监狱的一般原理和改造罪犯的各项措施和手段,同样人们在研究监狱一般学说和理论的时候,不能脱离有关监狱的各种法律规定。

  纵观解放前我国出版的有关监狱的各种专著和教科书,称监狱学的居多。

从所掌握的材料来看,称监狱法学的主要有柳大谧编译的《独逸监狱法》(1907年)和芮佳瑞编著的《监狱法论》(1933年)。

有些论著虽然名为监狱学,但就其体系、内容而言,与监狱法学并无重大区别。

例如,1936年9月,李剑华编写的《监狱学》, 其中心内容是系统阐述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颁布的《监狱规则》,实际上是一部注释监狱法学,它与芮佳瑞的《监狱法论》所研究的内容基本相同。

这说明,监狱学与监狱法学,都是以监狱这一特殊社会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很难将二者截然分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监狱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监狱学研究的范围不断拓宽,从监狱学的母体中相继派生许多新的分支学科,主要有:监狱史学、监狱法学、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狱警察管理学、狱内侦查学、监管医学、回归社会学,等等。

这些分支学科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同构成我国监狱学的学科体系。

目前,监狱法学既是监狱学的分支学科,又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正因为如此,我国的监狱法学研究会既是中国监狱学会下属的一个专业研究会,同时又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一个专业研究会,受中国监狱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双重领导。

  将监狱法学从监狱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这是监狱科学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

1981年11月司法部和教育部联合组织的法学教材编辑部,在组织力量编写劳动改造教材时,将此教材定名为《劳动改造法学》,这是我国首次使用《劳动改造法学》的称谓。

此后,1984年教育部决定把劳动改造法学作为一门法律专业课,列入《综合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四年制教学计划》。

1985年7 月中国法学会下属的劳改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这样,劳动改造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得到法学界和社会的公认。

当时,由于我国的劳动改造科学尚处于创建阶段,人们通常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和《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作为法律依据来总结我国劳动改造罪犯的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科学理论。

所以,将劳改科学称之为劳改法学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大家并不过分注意劳动改造法学与劳动改造学之间有什么原则区别。

但是,到了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劳改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劳改专业教育和研究机构相继建立,亟须拓宽劳改科学的研究领域和范围,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在这种情势下,如果仍然局限于从法学的角度研究劳改实践,那就势必会阻碍劳改科学广泛深入的发展。

于是,又相继诞生了一系列新的分支学科,如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罪犯劳动学,等等。

而劳动改造法学则降为劳动改造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由此可见,将监狱法学(劳动改造法学)从监狱学(劳动改造学)的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监狱科学繁荣发展的必然产物和重要标志。

  二、监狱学的学科性质  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监狱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持有多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有:1.属于政治学;2.属于管理学;3.属于教育学;4.属于社会学;5.属于法学;6.属于综合性社会科学。

  主张属于政治学的理由是:监狱是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它所行使的刑罚执行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

就监狱的本体来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组成部分,因而以监狱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监狱学,应归属于政治学。

  主张属于管理学的理由是:在监狱工作中,管理工作占据重要位置,诸如警察管理、狱政管理、生产管理、经济管理等等。

监狱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监狱的管理活动,因而属于管理学。

  主张属于教育学的理由是:我国监狱的根本宗旨是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监狱所实施的各种活动,如监管、生产劳动、行政管理、考核奖惩等等,都是以教育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为出发点的,具有教育感化的功能。

所以,以教育改造罪犯作为重要内容的监狱学,应属于教育学。

  主张属于社会学的理由是:社会学是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不仅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研究,同时还要研究社会或社会结构的某一部分,以及这一部分在整个社会及社会变动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等等。

监狱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存在着多种多样而又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相应的社会行为。

因而以监狱中人们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作为主要内容的监狱学,属于社会学。

  主张属于综合性社会科学的理由是:监狱学的综合性来源于监狱工作的综合性。

新中国的监狱,不是过去的监狱,不是单纯监禁罪犯的地方;从一定意义上说,新中国的监狱是特殊学校,又是特殊工厂或农场。

正是这些特点,为监狱学的综合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二十年来,经过广大监狱理论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多学科原理,从多角度进行研究,将丰富的新中国监狱工作经验升华为理论,将原来研究对象比较单一的监狱学发展丰富成为包括十几门分支学科的学科群,已经形成了独立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坚持属于综合性社会科学的同志认为:“监狱学既具有政治学、法学的属性又超出了政治学、法学的范围。

因此,认为监狱学属于政治学或法学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另外,认为监狱学属于管理学、社会学或教育学的观点,也都是不准确的。

”  主张属于法学的理由是:监狱学的法学属性取决于监狱本身的性质及其基本职能。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基本职能就是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

这种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狱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理学等等,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而监狱学属于法学。

监狱学及其分支学科(如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管医学),不管其研究的角度和内容如何不同,所运用的科学原理如何广泛,但都是围绕监狱行刑这一主题展开的,都是从不同的方面对监狱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概括和总结,目的都是为了正确地执行刑罚,有效地惩罚和改造罪犯。

就是说,监狱学是建立在监狱行刑(即自由刑的执行)的基础之上的。

从其研究内容来看,监狱及其警察是监狱行刑的主体;对罪犯的惩罚和改造是监狱行刑的内容;罪犯是惩罚和改造的对象;监管、教育、劳动等是改造和矫治罪犯的手段;监狱警察管理、监狱经济管理和监狱检察监督等是监狱行刑的保障,如果离开了监狱行刑,监狱学及其分支学科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所以,从总体上说,监狱学具有刑事法学的属性,是刑事执行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有人主张将监狱法学分为广义监狱法学与狭义监狱法学两种,认为“狭义的监狱法学以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活动为研究对象;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研究上述内容外,还研究监狱史、狱政管理、狱囚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统计、监狱建筑等内容。

从此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监狱法学等同于监狱学。

”这种将监狱学称之为广义或者宏观监狱法学,不仅从本质上揭示了监狱学的法学属性,同时,又表明了监狱学与监狱法学二者之间的差别,因而是比较科学的。

  学科的属性是由学科研究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矛盾论》中指出:“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的特殊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矛盾所决定。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

”监狱学所研究的领域虽然很广泛,但其核心是监狱行刑,而监狱行刑这一物质运动形式内部存在的监狱与罪犯之间惩罚与被惩罚、改造与被改造的矛盾,是监狱工作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一特殊矛盾性决定了监狱学的学科性质。

也就是说,监狱是国家司法机关,其基本职能是对罪犯执行刑罚,而以监狱行刑为研究对象的监狱科学,当然属于法学。

监狱学的分支学科各自都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但都离不开监狱行刑这一基本研究对象,只是从不同的侧面或角度对这一基本研究对象加以拓宽或细化,有的分支学科(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狱建筑学等)虽然不是直接研究监狱行刑的,但与监狱行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各学科之间呈现相互借鉴、渗透和融合的趋势,大量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被广泛运用于法学研究之中,有力地推动了法学的繁荣发展,并且导致一系列新的法学分支学科的繁荣发展,并且导致一系列新的法学分支学科的诞生。

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研究角度和运用学科原理的多样性只能反映该学科的特点,而不能决定该学科的属性。

将监狱学归之于政治学或教育学、社会学,看来似乎有一定道理,但都忽略了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基本职能是执行刑罚这一根本问题。

因而不能准确地揭示监狱学所具有的根本属性。

另外,认为监狱学是综合性社会科学的观点,其优点在于充分地反映了监狱学所具有的综合性和分支学科多样性的特点,但仍然未有阐明监狱学的具体属性。

因为社会科学是研究各种社会现象的科学,范围极其广泛,包括政治经济学、法律学、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文艺学、美学,等等。

“综合性社会科学”之说,并不能具体界定监狱学属于社会科学中的那一种,尚需进一步定性。

  中国监狱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法律学密切结合。

20世纪初,为适应清政府狱制改良的需要,西方的监狱学理和监狱制度开始引进我国,随之产生了中国监狱学。

1906年,在三年制的京师法律学堂开办时,就将监狱学列为第二年的课程。

1907年学部通令:京师和各省法政学堂增设监狱学专科,编定监狱学专科课程,选拔高等法政学生,专门研究监狱学理和管理技能。

据当时主讲监狱学的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的记载,京师法律学堂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课程中均设置监狱学。

同时,还开设了监狱班。

迨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监狱学被定为大学法科的必修课程和法官考试的必试科目。

可见,解放前的旧中国监狱学是作为法学的一部分而存在的。

新中国成立后,各政法院系相继取消了监狱学课程。

但许多院系在刑法课程中增设了劳动改造的内容。

从而使劳动改造学成为刑法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到了50年代的后期,有的政法院系还单独开设了劳动改造学课程。

目前,监狱学(或监狱法学)已成为政法院校的必修课。

这说明,监狱学与法学。

特别与刑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

  三、监狱学的学科地位  监狱学是以监狱法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科学,属于部门法学。

它在法学中的地位受制于监狱法的法律地位。

因此,要想确定监狱学的学科地位,首先必须明确监狱法的法律地位。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是由刑事实体法-刑法、刑事程序法-刑事诉讼法和融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的刑事执行法三个主要法律部门构成的,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刑事法律体系的“三大支柱”。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制定于1978年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分别于1997年和1996年完成了修订,基本上适应了我国刑事司法的需要。

1994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构成部分,但并不等同于刑事执行法。

因为它只规定了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刑罚执行问题,而对死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执行未作规定。

从法理上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属于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狱法》属于一般法律。

很明显,作为刑事执行法主要构成部分的《监狱法》其涵盖面、立法规模、法律规格等均小于或低于《刑法》、《刑事诉讼法》。

《监狱法》的此种法律地位不仅影响了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一体化的构筑,还直接制约着监狱学在法学中的地位。

从目前我国法律院系专业课程的设置情况来看,大多是将《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列为法学的二级学科,而将《监狱学》(或称《监狱法学》)列为法学三级学科。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均可列为硕士点、博士点招收研究生,而监狱学只能作为刑法学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

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监狱学的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笔者认为,为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化国家的目标出发,制定一部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现实可能性。

就是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

1998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刑事执行立法理论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的必要性、可能性、立法指导思想以及法的框架结构、基本内容等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上所提出的立法建议,引起了立法机关、政法实际部门和学术界的重视。

  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的颁布实施,刑事执行法学将会发展成为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相平行的法学二级学科,我国刑事法学的学科体系将会更加完善。

监狱学作为刑事执行法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法学属性将会更加突出,其学科地位也将会随之提高。

  杨殿升

学习托管合同的心得体会

最近单位组织学习托管合同,托管合同是合同的一种。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时刻用到。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合同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总之,这次托管合同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实用性和重要性

最新监狱警察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监狱警察个人工作总结20××年即将结束,在监狱及监区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政治坚定、执法公正,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学习任务。

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如下:一、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精神状态的动力源泉。

一年来,本人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以积极的态度参加主题实践、集中整顿、发扬传统等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

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在生产劳动中,认真负责,组织罪犯进行生产劳动,能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生产任务,无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问题。

圆满的完成了监区交给的生产任务。

未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监管事故,圆满的完成

学习组织行为学的体会

组织行为学学习心得体会问自己,做人,做事,做自己,做企业,这次所学的《组织行为学》都是一把规尺,来满足以后的成长,慢慢地深入了解,结合实战,真正的认识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长久发展。

通过学习《组织行为学》,可以帮助我们能够更好的识人、读人、用人、用好人。

更好地了解新生代的员工的需求,怎样与他们进行有效的沟通以便更好的管理。

让我在建设团队、管理团队、处理团队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激励团队等工作上有了更加有效的方法可以选择。

《组织行为学》是每个做管理者的必修课,所牵涉的面非常广,这一天的课程不可能面面俱到。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所以还需我们自己去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我们才会有质的变化。

学习组织行为学后,对于管理者加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极大的帮助;并能使管理者知人善任,合理地使用人才,改善人际关系,增强群体的合理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管理者领导水平,改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有助于组织变革和组织发展。

《组织行为学》一书中比较重要的一块内容就是激励原理。

所谓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励员工而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文化理念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立完善人事考核制度、评比制度、表扬制度、奖金制度等等激励措施的总和。

也包括使用影响人的心理、行为活动及绩效的手段和方法。

通过这一机制所形成的推动力和吸引力,使员工萌发实现组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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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教导员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年,我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xx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强自身修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监区建设,尽了自己的努力。

根据监狱纪委的考核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一回顾和总结: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坚持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监狱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自觉执行,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了跟监狱党委保持一致。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武装自己,从思想上、道德上、作风上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干事谋发展。

二、协助监区长搞好民警队伍建设。

民警队伍稳定是监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做好监区民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在工作上严格要求监区的每一名同志,对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做得不好和不对的给予严厉批评,限期改正。

凡是有思想问题的同志,自己主动跟他们谈心、交心,民警有什么想说的,我也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我一直坚持同监区的所有同志采取不定期的谈话和谈心,明白同志们在想什么和在干什么。

对于想法不同的民警相应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激发大家的集体荣誉感,增强民警的使命感,让监区的每一名同志都能感受到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同时我自己以身作则,要求同志们到岗谋事自己首先做好计划安排,使大家

监狱人民警察工作个人总结

工作个人总结自参加工作以来,在监狱党委领导、分监区的正确领导下及老同志关心帮助下,本人认真完成了监区及分监区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管理指标。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正确的工作思路,以教育感化为己任,立足本职、扎扎实实地做好分监区及分队的工作。

现对自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一直以来都严格要求自身,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同时,牢固树立依法治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注意克服和纠正滥用职权、执法随意等问题,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和“三个杜绝”,做到让监区和分监区放心,让领导满意,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

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及“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监狱的条令条例和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保持昂扬的斗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工作中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在监区领导及分监区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下,大半年来,我能积极负责我所分管的生产流水线,协助分监区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通过努力,使分监区生产线能够做到每天超额完成监区下达的生产任务。

及在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过程中一贯坚持以说服、引导

【2019年整理】监狱个人工作总结

H:\\\\fanwencaijitwo\\\\在“感爱六一”亲情座谈会上的致词.doc监狱个人工作总结伴随着新年脚步的临近,过去繁忙紧张的一年已划上圆满的句点。

在各位领导的正确指导下,08年我部门顺利完成了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一年来,在监狱党委和警培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本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正确的工作思路,以微笑服务为己任,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客房服务工作。

现对自己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加强客服中心工作的管理。

警培作为鲁南监狱的第二对外窗口;也是接待全国性会议的地方‘我们作为客房部的员工坚持每天对楼层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察;对各种报表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了完整的客房服务。

严格按制度处理遗留物品,赢得客人好评,从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及控制成本方面对客房加强管理。

在硬环境方面,虽然我们的设施差了点,可是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要努力去给客人创造一个卫生舒适的环境,坚持按标准程序对住客房、退客房,进行布草更换,对杯具、卫生间消毒。

在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方面,对客房进行全面清洁,楼道及房间的物品定期清洗;在软环境方面,客房服务员微笑服务,高效热情,细心周到,竭诚为客人营造宾至如归的温馨感觉。

注重克服思想上的“惰”性。

坚持按制度,按计划进行理论学习。

首先不把理论学习视为“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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