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检干部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
纪检干部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区纪委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重点突出五个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各方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察检查、执纪审查的主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对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三是联合区委、组织、宣传等部门开展党建巡察,多向发力,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健全完善。
二是坚定不移加强纪律建设。
按照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心得体会: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扎实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心得体会: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扎实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丰硕。
当前,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挂牌成立,人员转隶和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派驻纪检机构更名和职能调整工作扎实推进,如何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是当前派驻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和重大任务。
监察法颁布后,按照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将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能,并将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6类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监督监察对象将增加近200%。
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现负责监督省委统战部等6家单位,面临对7家民主党派省级组织中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的重要改革任务,改革后,将新增被监督单位7家、被监督对象155人,增幅分别为117%和56%,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就要扎实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和举措,参与改革、融入改革、支持改革,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派驻监察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切实把改革精神转化为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素质和责任担当。
二是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作为纪检干部怎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一)发挥内部作用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1)不断加强教育。
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
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
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
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
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
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和其他集体经济合同,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
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
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司法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
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
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
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
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
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
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
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
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
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
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
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
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
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
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
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
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
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
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
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
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
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
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
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纪检监察部工作总结
2016年度纪检监察部工作总结2016年,纪检监察部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及十届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及集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2016年工作汇报如下: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健全组织,落实监督责任一是集团将纪检监察工作从原来与党群部合署办公中独立出来,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人员,并召开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担当,增强了集团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经民主选举,对集团纪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增补了5名纪委委员。
三是针对*传媒纪检委员离职,纪检监察工作无专人负责的状况,督促*传媒党总支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确保执纪监督不缺位,监督责任不落空。
(二)齐抓共管,层层分解任务坚持党委、支部(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状。
五环集团党总支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五环本部部门负责人、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分别向党总支递交了《廉政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三)严明纪律,开展廉政教育全年共下发廉政教育通知14次(其中转发学习党内重要纪律规定通知5次),组织廉
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明责履责,压实政治责任,廉政建设构建新格局始终坚持把压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度明责、强化履责、严肃追责,不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担责转变。
夯实明责环节,树牢责任意识。
制定下发《2017年XX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为7个方面62项,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14名县级领导、21个牵头单位和28个乡镇57个配合单位。
分领域、分层次、分类别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逐级签字背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今年以来,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乡镇、部门“一把手”和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签订“两个责任”落实责任书共170余份,做到了明责、知责。
抓牢履责环节,推动责任落实。
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每季度深入乡镇、部门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指导分管部
2019年纪检工作总结报告
2019年纪检工作总结报告2019年纪检工作总结报告今年以来,XXX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新区纪工委的部署及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聚焦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为园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明责履责,构建廉政建设新格局始终坚持把压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度明责、强化履责、严肃追责,不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担责转变。
夯实明责环节,树牢责任意识。
研究制定下发了《XXX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X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园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构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园区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以及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二、持续整饬风纪,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始终把整饬作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从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分析研判,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新材料产业园党委先后制定完善了《XXX关于落实“三重一
学习心得体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学习心得体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总书记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要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党规党纪、把牢行为底线,带头遵守维护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
一、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自律”,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示范者一要对党忠诚,站稳政治立场“天下之德,莫过于忠。
”始终对党忠诚,是最大的政治。
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
忠诚才可靠,可靠才可信,可信才可用。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执纪监督机关,必须由对党绝对忠诚的人来坚守。
因此,纪检干部必须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对党没有私心,不怀二心,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自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业。
任何时候都与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在思想上高度统一,自觉作政治上的明白人。
作为县区级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行为,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切实维护政令畅通,以严明的纪
如何围绕总目标,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保证作用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可以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对权力监督,促进内控制度建设,推进阳光管理,使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监督优势互补。
但从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对该制度认识不统一、操作性不强、问责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治本功能不突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从宣传教育、信息公开,整合问责主体、扩展问责内容、建立责任承诺制度等方面继续努力,以期更好的发挥其双刃剑作用。
0 引言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是指对经济责任审计后,通过召开问责评议专题会议,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被审计的责任人现场接受组织和干部职工代表的质询和评议,以对其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长期以来,很多单位都将领导的届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实施外部监督的一种必备手段,但从目前的审计实践来看,审计监督不力也是导致出现一些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屡审屡犯” 怪状的原因之一。
因此,笔者认为,针对审计部门只能“审”而不能“问”的情况,适时介入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进行“事后监督”,将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的“双刃剑”作用。
1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的监督强化作用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与纪检监察监督,并不是两个不相关的概念,二者在实施主体与内容上具有相关性,在对象上具有同一性,在手段上具有互补性。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的实施,使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监督优势互补,既合理运用了审计成果,又丰富了纪检监察的监督手段,强化了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通过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可以进一步发掘审计过程中被忽视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管理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把一些腐败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2 有效加强对权力监督。
由于纪检监察部门只有出现信访、投诉才能进行查办程序,因而监督范围受到了限制,而审计结果问责则不管有没有发生问题都可以进行,这就使有可能发生违规、产生腐败问题的地方都暴露在监督视野中,因而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力。
1.3 促进内控制度建设。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揭露问题,暴露矛盾,更主要是通过对问题的揭露,找出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产生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促使各项内控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1.4 推进阳光管理。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涉及到公司内部的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重要人员任免等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在一定公开场合的问责和评议,有利于增加公司管理的透明度和领导政绩的可信度,提升职工参与阳光管理的积极性。
2 当前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度建立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行政问责制度正在全国逐步推行,电力系统各单位也正在积极推动纪检监督的创新工作,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这一举措还只是处在尝试阶段,具体操作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之处。
2.1 对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度的认识还不统一 无论是从被问责的对象来说,还是代表广大职工群众的问责主体,都存在认识不统一的问题。
从问责主体看,目前是由纪检监察部门来实施问责,有些部门(单位)由于监督意识不强,对责与非责的界限把握不准,甚至还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特别是怕得罪重要部门和重要领导,不愿进行问责。
从问责对象来看,有的认为建立和执行问责制,是组织和群众对他的不信任,甚至是向他所谓的权威挑战,从内心抵制问责;有的是个别主要负责人大局意识不强或者本身就不清白,怕对下级进行问责会导致“城门失火,殃及自己”,害怕执行问责;有的是一些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已经习惯了用权力来开展工作,习惯于“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容不下组织和群众对他们的监督,这些错误思想影响了问责制的建立和执行。
2.2 问责制度操作性不强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度应该是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连接制度。
由于一些必要的操作程序上的规范还没有出台,缺乏操作性。
制度和方法过于原则和笼统,就事论事,缺乏系统性。
问责仅指向行政“一把手”干部,执行权力的其他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在其中。
这样的制度由于不便操作,必然会给问责的执行带来障碍,还会造成操作中的随意性。
2.3 问责体制和机制不健全 首先,在问责的执行主体上,理论上来讲,问责的真正主体应该是职工群众。
但由分散的群众来直接启动法规性、程序性很强的问责机制肯定不现实,但也不是任意哪个部门或哪位领导就可以执行,否则就会造成启动的随意性和结果的偏差。
因此,建立起由某个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专门机构执行的问责运行体系十分重要。
其次,问责执行部门本身被监督或问责的问题没有解决。
比如说纪检监察机关,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身份,那么在体系建设中就要解决如何监督和问责“裁判员”的问题。
再者,现有的问责案例时常是以一种倒运行的模式运作。
一件失职失责事件,往往是事发之后,有关部门才不得不启动问责程序,给群众一个交待。
这样的问责往往失去主动性,变成被动应付,还容易产生不好的结果。
2.4 问责制度的治本功能不突出 建立和执行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的最终目标就是建设责任管理,防范责任事件,问责制度不是单纯地对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更在于事前的监督提醒。
所以明确责任划分,强化责任意识,构建以预防责任事件发生为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问责制度才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3 实施审计结果公开问责机制的努力方向 实施审计结果公开问责,需要采取公开问责的程序,公开问责、公开申辩、公开处理,并从法律文件和制度规范的角度对问责制的公开程序进行“固化”,笔者认为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3.1 强化宣传教育,树立责任意识,夯实问责制度的思想基础 通过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使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经常思考自己的职责所在,使自己在被问责的时候不至于不知所云,并且从内心深处真正接受职工群众的这种监督方式。
广大职工要增强参与问责的主动性,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来推动问责制的执行。
3.2 实行信息公开,建立公众互动机制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的前提就是信息公开,因为问责制度是一系列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整合体系,它需要各个方面的配合。
所以,必须满足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建立多渠道、高效率的信息公开机制,使民情民意能尽快进入监督部门的视听。
通过公众的普遍参加以及积极回应,形成互动的动态问责,保证问责制度的全方位执行。
3.3 整合问责主体,力求形成问责合力 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明确相关部门执行问责制的主导地位。
从广义上看,问责制度是含括法律、党纪、行政等各方面的责任监督追究;从狭义上讲,也是连接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调整之间的有效措施。
因此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担负此项任务,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手段,从而实现绩效的最大化。
在以纪检监察部门实施主导问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综合力量,推动问责制的科学、规范、高效运行。
3.4 扩展问责内容,拓宽问责领域 不仅要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实施问责,还应加强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干部人事行为等的问责。
既要对公司负责人问责,也要对一些重要权力部门,甚至供电所进行问责,对他们在重大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3.5 实行关口前置,建立责任承诺制度 开展岗位责任承诺,进一步深化问责意识,为下一步的问责行为做好基础性工作。
承诺在先,问责在后,问责对象在思想上就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后,才能主动地认识错误和承担责任。
审计结果公开问责是一项尝试性的工作,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进行探索和完善,以真正发挥其审计和纪检监督制约的“双刃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