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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执法实务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4-11-16 12:46

大神们,本人马上就要考试了,谁知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食品执法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是什么啊

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稽查局(总、大队)食品稽查相关职责:1、拟订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受理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稽查执法、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应急处理、产品召回等工作。

4、拟订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受理餐饮消费环节违法违规案件举报,组织开展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直管单位监督管理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此外,还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探析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措施⒈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体系,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可靠性。

一是进一步修订征管法。

将现行各暂行条例修订升级为法律,提高立法质量和税收法律效力,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主导、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并重的法律框架。

笔者认为,较为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应包括:信息化建设办法、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规范、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和奖励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申报制度、税款征收制度、完税凭证管理办法等。

二是进一步提高征管法体系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不仅要注意与各实体法的衔接,还要特别注意在税务稽查、税务争议救济的立法中,要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以消除法律冲突。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统一审核,对本单位、下级单位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类操作规程、办法等涉税文件,应当建立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切实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定期进行清理,对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废止。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

根据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使税收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有据可依,尽量避免因自由裁量过当引发的税收执法风险。

⒉坚持依法治税,搞好纳税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与沟通,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税务机关要始终坚持基于国家权力而依法治税,牢固树立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的服务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倡导服务税收与“合作遵从”。

严格执行纳税服务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加强普及税法知识,取得纳税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努力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舆论环境,完成从“纳税遵从”到“合作遵从”的转变;建立健全良好的协税、护税网络。

积极探索建立税务系统内部纵向与横向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机制,提高税务系统内部的协调性与一致性。

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和宣传税法规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扩大协税、护税网络,建立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外部监督部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内容及评判标准,减少因内外认识标准不一致而引发的执法风险,切实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优化执法环境,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⒊加强法制观念,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税收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知法、懂法,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谨慎执法,不断提高对事务的判断能力,提升处事经验,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避免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强化税务人员的法制业务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加强对税收执法管理人员税收政策的培训、执法操作流程的培训以及执法管理中对数据深度运用的培训,善于从各种征管数据的异常变化中发现疑点,提高运用数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法律知识以及税收实务的学习,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各项规章制度,要适时组织工作实务考试,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此外,还要强化法律、财务、计算机运用等各方面的培训,形成完整的培训体系,以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降低执法风险。

⒋建立税收执法权运行风险预警体系。

坚持主动全面、警示有效、保障有力、人机结合的原则,突出税收执法权运行中对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政策执行管理等重点环节和相应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通过各业务管理环节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基层征收单位分别建立预警信息点,利用现有的征管信息系统软件,配套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料库并设计预警机制数据模型或开发相关软件,形成相关数据对比分析模型,自动生成税收预警信息源。

比如,建立税务管理预警体系,对税务登记率、税款入库率、纳税申报率等出现明显异常时予以预警;建立税务廉政预警体系,通过设置大案、要案的发案率指标、税务人员违规违法次(人)数指标等,对管理中缺位、越位现象及时提醒并采取措施。

通过对预警信息网络体系的构建,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开展预防和警示,对存在的轻微问题进行控制和纠正,对发生的大案、要案及时做出反应和处理,以有效遏制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实现科学预警。

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在税收执法机关内部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比如税检联席会议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税收执法评议员工作制度、税收执法案卷评查等风险防范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工作制度等等,定岗定责,从设计工作流程入手,对执法岗位实施有效的责任考核,最大限度地化解税收执法人员个人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执法风险;建立专业化的纳税评估体制,组建专门的纳税评估队伍,增强执法合力,规范执法行为,理顺稽查机构,真正实现稽查选案、查案、审理、执行相分离;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理,对超过一定额度的审批事项,实行集体审批,民主决策,健全情况通报、社会听证和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完善税收执法应急处理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对出现重大执法过错的,实行领导问责制;建立以执法质量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风险考核管理机制,借助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定期组织以税收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完善考核指标,对税收执法质量效率进行综合评价,利用税收执法监督系统,全面推行执法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实现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

关于烟草稽查这次执法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

请大家帮忙分析下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执法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或在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犯了国家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法律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行政、民事责任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的推进,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正面临严峻考验,一旦执法行为不当,就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而我们地税部门是执法部门,这同样适用。

因此,如何提高地税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规范执法行为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尤其是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地税干部更要清醒的意识到这一点,因为我们每天的工作都会与此息息相关,从税务登记中的登记、变更、注销、非正常户的认定、纳税申报的催报及税款的催缴到欠税的公告、税收风险的应对(包括低等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涉及到的法律文书的应用等等无一不涉及到税收风险点,这就要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细心、耐心,更要专业、专心,遇事要认真分析,严格按法律、法规处理,最大限度地规避执法风险。

  一、 税收征收管理中的风险主要表现  (1)税收管理上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信息是否准确、纳税人的性质认定是否准确、纳税鉴定税种鉴定是否准确、欠税公告是否及时、税率执行是否准确、注销户、非正常户的认定是否准确及时等等。

  (2)税收检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违法。

如是否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是否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合理、手段是否合法、是否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等等。

二是引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

如《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决定是否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是否会涉及到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明晰,定性不准确等。

  (3)执行政策风险。

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税务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否规范。

如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些地方往往会结合所谓的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在外部地方政府,政出多门,干扰税收执法,是否也会出台相关不合规的文件等。

  (4)地税部门人员素质风险。

主要表现在:地税干部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受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影响,是否会做出有损纳税人正当利益和地税形象的行为发生,从而带来人员管理上的风险。

  (5)外部环境带来的风险。

主要表现在:税收政策时常发生变化,执法人员难以迅速掌握,税收管理难以及时跟进到位。

政府部门过分强调税务机关的组织收入职能,导致当前税务机关完成收入任务压力偏大。

在大环境趋同的前提下,税源又存在着从税收监管严的地区向税收监管松或相对自由的地区流动的趋势,这就对税务机关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能力提出了考验。

此外,其他部门管理和监控的失位、缺位也给税务机关执法带来很大的风险。

如办理工商登记时虚假验资,给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政策性审批等诸多环节中,造成错误性导向,诱发执法风险。

  二、防范和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对策  (1)创新行政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在税收执法中引入和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等制度,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对与社会公共利益、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科学决策。

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务实的运行机制。

优化业务流程,结合3.0大集中系统各功能模块,合理界定税务管理各工作环节的职能。

规范权力行使,依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步骤、方式和时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是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奖惩机制。

整合完善现行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税收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等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基于统一平台的综合考核体系,由系统考核,制度管人,全面引入制度考核,真正让权力束缚在制度的牢笼中。

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系数,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真正实现以考核促进税收执法,以考核体现执法实效。

  (2)坚持依法治税,搞好纳税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与沟通,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税务机关要始终坚持基于国家权力而依法治税,牢固树立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的服务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倡导服务税收与合作遵从。

  (3)加强法制观念,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引发税收执法风险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但关键还在于人。

首先税收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知法、懂法,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谨慎执法,不断提高对事务的判断能力,提升处事经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其次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强化税务人员的法制业务培训,加强对税收执法管理人员税收政策的培训、执法操作流程的培训以及执法管理中对数据深度运用的培训,善于从各种征管数据的异常变化中发现疑点,提高运用数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还要强化法律、财务、计算机运用等各方面的培训,形成完整的培训体系,以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降低执法风险。

同时加强税收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廉政文化理念,做又红又专的地税人。

  (4)实行综合治税,健全协税网络。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专业治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形成政府支持、部门配合、舆论宣传、群众护税的治税格局。

通过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或协税护税反馈意见会的形式,加强工商、银行、司法等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互相通报情况,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

  (5)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税收宣传教育是增强全社会税收法律意识,推动税收事业进步,有效减少税收执法矛盾和冲突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宣传有利于形成全社会普法意识,提高社会监督能力,从而有利于减少税收执法风险点。

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有哪些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你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概念的理解

(一)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源管理工作要落实到人,就必须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基于对以往“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权力不受制约的传统专业管理员制度客观、全面辩证地分析后,发扬优点,纠正弊端,根据税源管理工作客观要求本着强化管理目标加以改进和完善而形成的,重点是发挥税务管理员对税源状况比较了解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税收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既包括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包括对每个纳税户的案头管理。

具体包括: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纳税评估、核实申报纳税情况、提出税款核定、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缓退税调查意见和一般性涉税违章行为纠正处理意见等经常性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税收管理员可采取依托计算机和书面资料分析等管理方式,约谈纳税人、实地调查、日常检查等具体工作手段。

但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和克服过去专管员不受制约的弊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进行权力制约,原则上税收管理员“三不管”,即不管税款征收,不管减免税等涉税审批事项,不管处罚;二是对税收管理员做出廉政规定,防止和制止“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发生;三是对下户检查工作进行规范,进行检查要有计划性,避免重复下户,对临时性工作下户要实行报告制,下户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提交报告,一般下户检查要实行双人制;四是税收管理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

(二)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制度。

由于管理资源的相对稀缺,要对所有纳税人实行全面的税源监控管理未免太过于理想化。

因此,按照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原则,应在税源管理方面分清轻重缓急,讲究效率,应把重点税源的管理与监控作为税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三)加强发票管理,积极推广税控装置。

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功能,是税源管理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金税工程的不断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初步得到控制,但利用普通发票偷税现象却花样翻新,愈演愈烈,因此必须加大普通发票的管理。

(四)完善纳税信用建设,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一个完善的税收机制,既要有税收法律体系的约束,也要在税收征纳行为中讲求信用这一道德基础。

税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法治,也需要信用。

通过信用的方式可以调整税收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为税源管理提供宽松的环境。

1.构建科学合理的纳税评估体系。

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期申报纳税情况、代扣代缴税款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错误和异常申报问题,提出日常税源监控管理措施建议,达到对纳税人整体性和实时性控管,从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同时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奠定基础。

2.实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

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是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程度,将其评定不同信用等级,并实行分类管理的制度。

它是建立诚信纳税机制、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有效载体和手段,建立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也有利于税务机关明确税源监控的重点目标。

对纳税信用较高的给予较高的等级认定,对较低的评定为较低级别,这使税务机关在抓好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纳税信誉等级,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管理,把税源监控工作的重点放在纳税信誉等级较低的纳税人上,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

(五) 建立强大的协税护税网。

建立涉税信息的数据中心。

建立税务、企业、工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联网的信息数据中心,为减轻基层征管部门处理数据的工作压力,确保数据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应倡导税务机关成立数据中心,进一步提高数据处理的集中程度,实现按省集中处理。

税务部门的数据中心需要收集两方面的涉税信息。

一方面是税务部门内部掌握的信息,如税务登记信息、发票领用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税款入库信息以及稽查历史信息等;另一方面是税务部门外部的涉税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经营情况信息、工商登记信息、金融部门的纳税人资金信息、海关的货物进出口信息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信息等。

全国各级税务部门可以通过税务系统广域网对数据中心的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从而提高涉税信息处理、利用能力。

(六)加强税源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税收执法管理水平。

人是诸多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税源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税源管理水平的优劣。

在当前以法制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形势下,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收机关应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源管理对管理人员的能力,特别是管理水平、计算机水平和执法水平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教育培训应当转移到以实务为主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技能培训上来,要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包括业务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内外教育资源,形成高等院校深造、内部培训基地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格局,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2.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与执法监督机制。

要科学界定职责范围,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明确每个岗位的执法责任,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有效减少寻租性腐败行为的发生。

并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机制,当前税务部门监督的重点是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通过对这“两权”的监督,保证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

同时提高服务意识,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树立服务理念,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意识,文明执法,公开办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七)密切部门配合,建立综合治税的税源管理新格局。

在当前我国税制还不够完善、公民纳税意识不强、存在大量隐型经济、现金交易等不公开、不规范的经济行为的情况下,税源管理除加强税务机关主体管理外,还必须外延社会管理监控,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税源管理,为税务机关及时获取税源信息提供协助,形成社会化的综合治税格局。

1.党政部门要转变观念,积极支持税收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税法和遵循税收管理权限,坚决纠正乱开减免税口子、随意变更税收政策和自立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要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税收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税收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和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

同时,要努力营造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环境,健全税务机关与其他执法机关及社会组织协调配合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

由政府领导,对协税护税的部门和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职责,纳入政务考核,并兑现奖惩,促进协税护税工作;二是要落实举报制度,健全涉税案件举报工作办法,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并为其保密,调动社会各界举报税收违法的积极性;三是实行税源信息报告制度。

要求所有支付款项给纳税人的单位都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信息。

四是建立纳税人统一代码制度,并广泛运用于税务、工商、银行以及其他需要代码管理的部门中,为实现信息共享创造便利条件。

形成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税务机关专业管理的税源管理格局。

2.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财务与会计的监管,切实落实《会计法》。

要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规范制度,如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办法及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标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有法可依。

严格监督检查,对监督执行结果采取奖优罚劣,激励守法者,严惩违法者,特别是要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不规范的处罚力度,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3.税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及自身的配合与协作。

`一方面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银行、统计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

与工商协作的重点是加强有关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等信息的及时传递,可建立定期通报协作制度、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传送户源动态信息。

金融部门要严格执行扣款程序,积极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税款,并规范结算制度,控制企业多头开户,制止大额现金结算。

统计部门应定期向税务部门通报国民经济核算指标数据。

在独立的税务司法机构未建立之前,偷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需要公检法的大力配合与协作。

另一方面要将税源管理工作作为税务机关内部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具有共同责任的工作加以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部门(包括国、地税局)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什么是行政指导意见书

行政指导意见书是指针对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的指导、劝告、建议、说明、提醒、警示等柔性管理意见。

附注: 涉及相关细节1.具有非强制性、示范引导性、广泛适用性、柔软灵活性、方法多样性、选择接受性、沟通协调性等诸多特点和方法,它与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资助等非强制手段一道,构成柔性管理行为体系,在经济与社会管理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

2.行政执法中的行政指导方式并不是地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主观随意提出的,而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并结合实际需要采行的。

3. 现代社会是多元、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的集合体,特别是当下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社会转型之际,利益矛盾与冲突迭起,这对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行政指导作为典型的柔性执法方式,是行政执法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的产物,有助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能够契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但它毕竟属于一种新事物,需要在实践中改进、完善、总结、提高。

同时,尝试运用行政指导并不是要完全取代刚性执法手段,行政指导是和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刚性方式)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的一种行政执法方式,行政执法实务中既不能为了追求行政处罚而忽视行政指导,也不能因推行行政指导而抛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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