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
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资质证书、、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
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
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1、领导重视。
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
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
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
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
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
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在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
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
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
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
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挡箭牌”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
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
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
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
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
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
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
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
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
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
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
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
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资质证书、、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
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
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1、领导重视。
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
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
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
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
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
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在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
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
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
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
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挡箭牌”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
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
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
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
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
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
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
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
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
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
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
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合同范本之合同培训心得体会
合同培训心得体会【篇一:合同培训心得】合同风险控制培训心得作为一名工程采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牵涉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四大合同,合同条款制作非常关键与重要。
7月3日上午公司组织了合同风险控制的培训,通过律师静态与动静的进行分析,使我从合同的制作到合同履行有一个更深刻认识,结合律师的培训的内容,我认为以后在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五条:一、合同审查: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与资信能力。
a、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三证是否参加年检以及证明资料,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范围,审查企业的法定资质、资格、许可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成功案例、用户意见表。
b、其次了解公司内部机构,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c、对于金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以及对供应单位现有客户及以往交易证明(业绩)进行考察以及厂家现场考察,施工单位应进行成功项目实地考察以及用户情况了解。
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有钻空子的机会。
724.blog.m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单从这
学习合同管理的心得体会
为准确理解和掌握劳及公司劳动合同管法内容,于xx月x日利用周一会时间,我深入系统习了合同管理办法。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 总则内容鲜明突出 1、明确了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目的及如何制定依据; 2、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符合劳动法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具有公平、公正、公开性; 4、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和鉴证手续程序进一步细化;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具有很强的法律性 1、订立劳动合同形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紧密相连; 2、 劳动合同必须在合法的主体之间签订内容具有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其相关规定比以前相比更加具体、完善。
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
3、签订合同期限拓宽,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灵活签订合同。
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条件具体化或规范化; 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续订、社会保险条件等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 1、首先企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这充分的说明了企业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企业的发展稳定,企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2、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办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3、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合同管理办法及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
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劳动法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精神,还要用新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
学习合同管理的心得体会
为准确理解和掌握劳及公司劳动合同管法内容,于xx月x日利用周一会时间,我深入系统习了合同管理办法。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 总则内容鲜明突出 1、明确了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目的及如何制定依据; 2、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符合劳动法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具有公平、公正、公开性; 4、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和鉴证手续程序进一步细化;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具有很强的法律性 1、订立劳动合同形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紧密相连; 2、 劳动合同必须在合法的主体之间签订内容具有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其相关规定比以前相比更加具体、完善。
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
3、签订合同期限拓宽,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灵活签订合同。
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条件具体化或规范化; 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续订、社会保险条件等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 1、首先企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这充分的说明了企业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企业的发展稳定,企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2、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办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3、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合同管理办法及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
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劳动法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精神,还要用新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
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在我们的仔细聆听中,我们期盼已久的培训学习在我们的恋恋不舍中敲响了结尾的钟声。
对于这几天的培训课程,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浅这文字内链_点击实体词 target=_blank>四个字来形容了。
老师们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只恨自己才疏学浅、文笔糟糕,不能够将所有的感触都通过文字显然于纸上。
但是我还是尽力绞尽脑汁,以祈求能将培训完后心中所想所获能表达出来。
此次精彩的培训学习主要心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让自己更加了解涟钢,了解炼钢的工艺过程,了解涟钢的规模和组织结构。
想来自己真的应该感到惭愧,虽然在涟钢长大,却还真的不是很了解涟钢。
对涟钢的建厂历史,产量,规模,所经历的种种,以至于钢铁的铸造过程,我都是一知半解。
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终于知道了涟钢老一辈工人既然是将1958年的年产5万吨的小钢铁厂发展到现在的450万吨(不含集团其他公司)的大型钢铁厂,历经50年不衰,而且还在蓬勃发展,并多次获得了不少全国性奖项。
而且还知道了炼钢的工艺过程,知道了炼钢最开始是从焦化、烧结开始,经历了不少中心环节,克服不少困难,最后通过轧钢厂将我们需要的钢材制造出来。
并知道了涟钢有着比较复杂的组织结构,让我们一时一下消化不了,不过我想这个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很快会清楚的,为了我们能更好在涟钢发展,我想我们也应该主动的去了解这些的。
二、了解了更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知识。
这次培训学习,花了很大一部分时间去学习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知识,因为安全是人们非常重视的东西,人们通常会把安全放在首位,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安全第一。
虽然平时我们也学习过一些安全方面的东西,并参加过消防演习等活动,但并没有这么系统的,并联系我们以后的工作岗位进行培训过。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了解了涟钢的诸多会发生不安全事故的因素,甚至有的达到了恐怖的程度,这次我们学习了该怎么去预防它,避免它,并杜绝它,让我们以后能好好的在工作岗位上保护自己。
对于交通和消防方面,了解了很多交通方面和消防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以后能更好的远离危险。
坚决将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到底。
三、学习了不少礼仪与修养 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了一个上午来给我们培训礼仪与修养的知识。
在这次课上,我学到了应该如何发挥自己的情商,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
如何让自己以后的一言一行更加具有素质与修养。
让自己在为人处事方面慢慢走向成熟与稳重。
四、最后培训中心还请来了公司的管理代表和工人代表,给我们做了精彩的谈话,告诉我们以后在涟钢应该怎么好好的去工作。
主要是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奋刻苦,细心严谨的态度,这样才能慢慢在工作中磨练自己,成长自己。
学习是可贵的,培训是精彩的。
通过这次可贵而精彩的培训学习,我们向涟钢更进了一步。
感叹与憧憬之余,我想我们只有靠自己的聪明与才智、努力与勤奋去建设好涟钢,为我们的涟钢更好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三生教学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3生教学对生命教育,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促进学生生动、积极、健康地发展,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在这部分的教学中,我以2008年的四川5.12地震为主要事例,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让学生认识死亡就是失去,失去的亲人是永远的失去,再也不可能回来。
从而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 其次,通过生存教育,帮助学生学习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保护生存环境,强化生存意识,提高生存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树立正确的生存观念。
本班是本学期才组建的班级,少数民族居多,特别是刚从村小合并来的学生,在各种行为习惯方面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因此,在这方面的教育中,我与家长配合,分工协助,督促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再次,通过生活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树立生活的信心。
在这部分的教学中,我以课堂教学中合作解决问题,分角色朗读课文,课余活动中组织学生踢足球,玩游戏,出黑板报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让学生分享合作的快乐;给学生讲“山谷回音”等故事,教育学生学会尊重别人;针对有的学生基础差,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缺点,我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给予鼓励、表扬,让学生知道自己的优点,帮助学生树立起自信;抓住班级中的偶发事件,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学会体谅别人,学会宽容。
总之,通过进行“三生教育”教学,使学生认识到了生命的重要性,能珍爱自己的生命,初步掌握了生存技能;了解了生活常识,树立了生活信心。
我认为,“三生教育”教学,贴近学生生活,在我们学校开展这门学科,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多的去关注学生的“三生教育”,使学生更好地去认识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提高生存能力的意义,把握生存规律,提高生存能力,树立正确的生命观,认识人生的价值,热爱生活,奋斗生活,幸福生活,树立正确的生活观。
?范文2前段时间,我参加了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接受了系统、全方位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和辅导,受益良多。
我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驾驭整个企业的运作机制。
并领悟到,应该以管理促创新,以创新促效益,从而促使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目前,电力建设在飞速发展,在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大环境下,多种经营企业该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份额,在管理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通过这次学习,结合电力多经企业的行业特点,我个人认为,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要毫不动摇的狠抓人力资源管理。
一个企业的发展,重中之重,在于人才,在于充分挖掘人才的潜力,使其为企业服务。
企业的管理者不在于他像关羽一样“千军万马中,取上将首级”,也不在于他像张良一样“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重要的是他能否如刘邦那样,找到和使用好这样的人,即识人用人能力的大小决定了一个企业管理者的发展远景。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刘邦用萧何、张良、韩信,建立汉朝后曾说过,我管理不如萧何,计谋不如张良,领兵打仗不如韩信,但是我成功了,因为我很好地使用他们,大家都成就了一番丰功伟绩。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实施两手抓、两手都要强的职工队伍建设方针。
一方面要继续面向社会,广开才路,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对在职职工要积极培养和关心,实现“三留人”,即情感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
另一方面,对现有职工队伍进行强化培训,达到巩固提高的目的,不断挖掘其潜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信任是基础,事业是平台,利益是杠杆,感情做纽带,一个企业管理者,尤其是高级管理者,牢记这个用人方略,就一定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竭尽全力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其次,始终如一地开拓、经营市场,并培养核心竞争力以求生存。
市场,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命脉所在,占领多大的市场份额,开拓多大的领域,从一定程度上说,证实着一个企业发展的实力。
所以,如何开拓市场、经营市场显得尤为重要。
电力多经企业具有行业性的显著特点,开拓市场也必须依据行业特点逐步实施。
所谓核心竞争能力,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
它不仅指某种独特的产品或技术,还包括销售渠道、顾客服务、顾客群、品牌、资金以及研发能力。
一个企业不可能拥有所有这些能力,但它必须发展一种不同寻常的能力,才能成为一个拥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是企业战略的焦点,它必须形成理念,并体现在核心产品上,获取高于竞争对手的质量水平,并能移植到各分支机构中。
具体到多经企业要如何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首先应如前所述的分析我们的生存环境、竞争优势、竞争弱势,然后扬长避短,定位自己赖以生存的市场,建立围绕该市场运作的机制,该机制能够激励全体员工围绕股东财富最大化进行运作,并且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
这种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的运作机制自然会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定位、开拓市场,培养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存之本。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生存。
针对电力多经企业内部市场越来越小的生存环境,必须加大外部市场的开拓力度,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例如市场开拓、企业收购、兼并或联合开拓等形式。
积极增加电力多经企业对外创收。
切实抓住国家开发西部等有利环境,抓紧研究并制定电力多经企业发展战略,加快多种经营和各种产业发展步伐。
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市场的重新定位,资源的优化配置,调整股本结构,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后的代理机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面向市场,认真调查研究市场,积极开拓市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用市场适销产品去占有市场,开辟新财源,打开新天地。
企业光守是没有出路的,必须不断在市场的发展中壮大自己,在市场的变化中否定自己,商场中没有长胜的将军,只有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去把握市场的脉搏,建立与市场合拍的核心竞争能力,企业才能在大浪淘沙中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第三,明晰的产权关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由于历史的原因,多经系统普遍面临产权不清的难题。
首先是明晰的资产关系,这一点还相对容易操作。
最难的还在于主辅人员的分离。
由于多经公司用人的复杂性,公司本身缺乏核心竞争力,对于在多经工作的员工来说,挑战大于机遇,未来充满不确定性。
可以考虑用优惠的政策待遇,鼓励退职,提前退养,身份置换,解除合同或带股就业。
但带股就业可能带来股权分散,不利于集中决策,同时如果股权过于平均,还会带来老国企的弊病:如大锅饭,平均主义,人员不能合理流动,建立不起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进入和退出机制等。
所以要做到产权明晰,首先要解决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然后明确资产关系,明确投资主体。
只有明确了出资人,公司才会有明确的使命,公司的运作才可能建立在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之下。
公司的经营人员才会有明确的定位,而防止所有者缺位带来的资产运作效率低下矛盾。
另外有明确的投资主体,享有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这是对投资主体承担资金风险的补偿,也为公司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只有将利润集中投资于一定的项目,才能形成一定的优势,如果利润分散的用于支付股利,企业最终将衰竭。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关于如何治理公司这一法人主体所采取的法定组织形式。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是达到公司各级各部门责权利的高度一致,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如何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协同工作,相互制约,围绕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运作。
即从组织结构上保障公司目标的完成,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四套班子的建设。
现代公司产权制度在确立法人财产基础上,实现原始所有权、公司产权与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
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等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和运作,明确划分责、权、利,形成了调节所有者、公司法人、经营者和职工的制衡机制和约束机制。
其实,企业经营管理的方略含盖诸多方面,只不过分主分次而已,以上只是我在本次学习中的一点点体会,写出来是一种收获,一种可以和别人分享心得的体验。
管理,尤其是企业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在理论的指导下逐步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从而达到实践和理论的有机统一。
?这里有个范文,你 可以 看看 岗前培训心得 来公司已三个多月了,记忆犹新的还是上岗前经理对我的培训,虽然讲得时间不是很长,但对于我们这些刚从学校步入工作岗位上的学生来说,简直是一剂良药。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
”刚从大学校门走出来的我们过惯了在大学中慵懒散慢的生活,自身个性也得到了充分地展现,但当我们走上个自的工作岗位上时,这一切都是那么地行不通。
还记得经理带领我们学习公司的经营文化—新新人类,贵在科技。
经营理念—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品种求发展。
的确,一个单位应该是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
这个集体靠什么来维系、来支撑呢
那就是精神和理念
这种精神和理念是一笔无形的财富,它激励每一位成员为之奋努力。
而事实证明我们公司走这条路是正确的,在07年7月份,我司NEWMEN品牌被认定为中国著名商标。
这一特大喜讯将更加激励我们每一位新贵人向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工作中,主管的一席话,让我们深思。
好高骛远是我们这代人的通病,总以为大学毕业应该找过好单位,干一份体面的工作。
可现实的残酷很快让我们的梦想破灭了。
回头看看我所经历的路,才知道脚踏实干才是真。
脚踏实地,树立实干作风。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
虽然每个人岗位可能平凡,分工各有不同,但只要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就能干出一番事业。
好高骛远、作风漂浮,结果终究是一事无成。
因此,真正静下心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
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习惯。
针对经理让我们学习的“个人执行力”让我从中有很多体会。
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任务杂。
不仅要一丝不苟地对待,更要突出重点,扭住关键。
从大处着眼,从细处 着力。
做好这些更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严格要求,主动适应工作的需要。
“ 快”,只争朝夕,提高办事效率。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因此,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弘扬“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
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
每项工作都要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
做任何事都要有效地进行时间管理,时刻把握工作进度,做到争分夺秒,赶前不赶后,养成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良好习惯。
“新”,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
只有改革,才有活力;只有创新,才有发展。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变化日趋迅猛的今天,创新和应变能力已成为推进发展的核心要素。
因此我们更应该随着时代的前沿前进。
最后,诚挚的感谢部门同事和经理在工作中对我的帮助和关兴,也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样的机会,我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
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在我们的仔细聆听中,我们期盼已久的培训学习在我们的恋恋不舍中敲响了结尾的钟声。
对于这几天的培训课程,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浅这文字内链_点击实体词 target=_blank>四个字来形容了。
老师们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只恨自己才疏学浅、文笔糟糕,不能够将所有的感触都通过文字显然于纸上。
但是我还是尽力绞尽脑汁,以祈求能将培训完后心中所想所获能表达出来。
此次精彩的培训学习主要心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让自己更加了解涟钢,了解炼钢的工艺过程,了解涟钢的规模和组织结构。
想来自己真的应该感到惭愧,虽然在涟钢长大,却还真的不是很了解涟钢。
对涟钢的建厂历史,产量,规模,所经历的种种,以至于钢铁的铸造过程,我都是一知半解。
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终于知道了涟钢老一辈工人既然是将1958年的年产5万吨的小钢铁厂发展到现在的450万吨(不含集团其他公司)的大型钢铁厂,历经50年不衰,而且还在蓬勃发展,并多次获得了不少全国性奖项。
而且还知道了炼钢的工艺过程,知道了炼钢最开始是从焦化、烧结开始,经历了不少中心环节,克服不少困难,最后通过轧钢厂将我们需要的钢材制造出来。
并知道了涟钢有着比较复杂的组织结构,让我们一时一下消化不了,不过我想这个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很快会清楚的,为了我们能更好在涟钢发展,我想我们也应该主动的去了解这些的。
二、了解了更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知识。
这次培训学习,花了很大一部分时间去学习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知识,因为安全是人们非常重视的东西,人们通常会把安全放在首位,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安全第一。
虽然平时我们也学习过一些安全方面的东西,并参加过消防演习等活动,但并没有这么系统的,并联系我们以后的工作岗位进行培训过。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了解了涟钢的诸多会发生不安全事故的因素,甚至有的达到了恐怖的程度,这次我们学习了该怎么去预防它,避免它,并杜绝它,让我们以后能好好的在工作岗位上保护自己。
对于交通和消防方面,了解了很多交通方面和消防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以后能更好的远离危险。
坚决将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到底。
三、学习了不少礼仪与修养 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了一个上午来给我们培训礼仪与修养的知识。
在这次课上,我学到了应该如何发挥自己的情商,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
如何让自己以后的一言一行更加具有素质与修养。
让自己在为人处事方面慢慢走向成熟与稳重。
四、最后培训中心还请来了公司的管理代表和工人代表,给我们做了精彩的谈话,告诉我们以后在涟钢应该怎么好好的去工作。
主要是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奋刻苦,细心严谨的态度,这样才能慢慢在工作中磨练自己,成长自己。
学习是可贵的,培训是精彩的。
通过这次可贵而精彩的培训学习,我们向涟钢更进了一步。
感叹与憧憬之余,我想我们只有靠自己的聪明与才智、努力与勤奋去建设好涟钢,为我们的涟钢更好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三生教学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3生教学对生命教育,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促进学生生动、积极、健康地发展,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在这部分的教学中,我以2008年的四川5.12地震为主要事例,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让学生认识死亡就是失去,失去的亲人是永远的失去,再也不可能回来。
从而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 其次,通过生存教育,帮助学生学习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保护生存环境,强化生存意识,提高生存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树立正确的生存观念。
本班是本学期才组建的班级,少数民族居多,特别是刚从村小合并来的学生,在各种行为习惯方面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因此,在这方面的教育中,我与家长配合,分工协助,督促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再次,通过生活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树立生活的信心。
在这部分的教学中,我以课堂教学中合作解决问题,分角色朗读课文,课余活动中组织学生踢足球,玩游戏,出黑板报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让学生分享合作的快乐;给学生讲“山谷回音”等故事,教育学生学会尊重别人;针对有的学生基础差,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缺点,我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给予鼓励、表扬,让学生知道自己的优点,帮助学生树立起自信;抓住班级中的偶发事件,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学会体谅别人,学会宽容。
总之,通过进行“三生教育”教学,使学生认识到了生命的重要性,能珍爱自己的生命,初步掌握了生存技能;了解了生活常识,树立了生活信心。
我认为,“三生教育”教学,贴近学生生活,在我们学校开展这门学科,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多的去关注学生的“三生教育”,使学生更好地去认识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提高生存能力的意义,把握生存规律,提高生存能力,树立正确的生命观,认识人生的价值,热爱生活,奋斗生活,幸福生活,树立正确的生活观。
?范文2前段时间,我参加了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接受了系统、全方位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和辅导,受益良多。
我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驾驭整个企业的运作机制。
并领悟到,应该以管理促创新,以创新促效益,从而促使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目前,电力建设在飞速发展,在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大环境下,多种经营企业该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份额,在管理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通过这次学习,结合电力多经企业的行业特点,我个人认为,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要毫不动摇的狠抓人力资源管理。
一个企业的发展,重中之重,在于人才,在于充分挖掘人才的潜力,使其为企业服务。
企业的管理者不在于他像关羽一样“千军万马中,取上将首级”,也不在于他像张良一样“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重要的是他能否如刘邦那样,找到和使用好这样的人,即识人用人能力的大小决定了一个企业管理者的发展远景。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刘邦用萧何、张良、韩信,建立汉朝后曾说过,我管理不如萧何,计谋不如张良,领兵打仗不如韩信,但是我成功了,因为我很好地使用他们,大家都成就了一番丰功伟绩。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实施两手抓、两手都要强的职工队伍建设方针。
一方面要继续面向社会,广开才路,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对在职职工要积极培养和关心,实现“三留人”,即情感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
另一方面,对现有职工队伍进行强化培训,达到巩固提高的目的,不断挖掘其潜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信任是基础,事业是平台,利益是杠杆,感情做纽带,一个企业管理者,尤其是高级管理者,牢记这个用人方略,就一定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竭尽全力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其次,始终如一地开拓、经营市场,并培养核心竞争力以求生存。
市场,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命脉所在,占领多大的市场份额,开拓多大的领域,从一定程度上说,证实着一个企业发展的实力。
所以,如何开拓市场、经营市场显得尤为重要。
电力多经企业具有行业性的显著特点,开拓市场也必须依据行业特点逐步实施。
所谓核心竞争能力,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
它不仅指某种独特的产品或技术,还包括销售渠道、顾客服务、顾客群、品牌、资金以及研发能力。
一个企业不可能拥有所有这些能力,但它必须发展一种不同寻常的能力,才能成为一个拥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是企业战略的焦点,它必须形成理念,并体现在核心产品上,获取高于竞争对手的质量水平,并能移植到各分支机构中。
具体到多经企业要如何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首先应如前所述的分析我们的生存环境、竞争优势、竞争弱势,然后扬长避短,定位自己赖以生存的市场,建立围绕该市场运作的机制,该机制能够激励全体员工围绕股东财富最大化进行运作,并且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
这种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的运作机制自然会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定位、开拓市场,培养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存之本。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生存。
针对电力多经企业内部市场越来越小的生存环境,必须加大外部市场的开拓力度,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例如市场开拓、企业收购、兼并或联合开拓等形式。
积极增加电力多经企业对外创收。
切实抓住国家开发西部等有利环境,抓紧研究并制定电力多经企业发展战略,加快多种经营和各种产业发展步伐。
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市场的重新定位,资源的优化配置,调整股本结构,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后的代理机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面向市场,认真调查研究市场,积极开拓市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用市场适销产品去占有市场,开辟新财源,打开新天地。
企业光守是没有出路的,必须不断在市场的发展中壮大自己,在市场的变化中否定自己,商场中没有长胜的将军,只有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去把握市场的脉搏,建立与市场合拍的核心竞争能力,企业才能在大浪淘沙中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第三,明晰的产权关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由于历史的原因,多经系统普遍面临产权不清的难题。
首先是明晰的资产关系,这一点还相对容易操作。
最难的还在于主辅人员的分离。
由于多经公司用人的复杂性,公司本身缺乏核心竞争力,对于在多经工作的员工来说,挑战大于机遇,未来充满不确定性。
可以考虑用优惠的政策待遇,鼓励退职,提前退养,身份置换,解除合同或带股就业。
但带股就业可能带来股权分散,不利于集中决策,同时如果股权过于平均,还会带来老国企的弊病:如大锅饭,平均主义,人员不能合理流动,建立不起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进入和退出机制等。
所以要做到产权明晰,首先要解决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然后明确资产关系,明确投资主体。
只有明确了出资人,公司才会有明确的使命,公司的运作才可能建立在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之下。
公司的经营人员才会有明确的定位,而防止所有者缺位带来的资产运作效率低下矛盾。
另外有明确的投资主体,享有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这是对投资主体承担资金风险的补偿,也为公司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只有将利润集中投资于一定的项目,才能形成一定的优势,如果利润分散的用于支付股利,企业最终将衰竭。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关于如何治理公司这一法人主体所采取的法定组织形式。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是达到公司各级各部门责权利的高度一致,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如何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协同工作,相互制约,围绕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运作。
即从组织结构上保障公司目标的完成,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四套班子的建设。
现代公司产权制度在确立法人财产基础上,实现原始所有权、公司产权与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
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等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和运作,明确划分责、权、利,形成了调节所有者、公司法人、经营者和职工的制衡机制和约束机制。
其实,企业经营管理的方略含盖诸多方面,只不过分主分次而已,以上只是我在本次学习中的一点点体会,写出来是一种收获,一种可以和别人分享心得的体验。
管理,尤其是企业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在理论的指导下逐步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从而达到实践和理论的有机统一。
?这里有个范文,你 可以 看看 岗前培训心得 来公司已三个多月了,记忆犹新的还是上岗前经理对我的培训,虽然讲得时间不是很长,但对于我们这些刚从学校步入工作岗位上的学生来说,简直是一剂良药。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
”刚从大学校门走出来的我们过惯了在大学中慵懒散慢的生活,自身个性也得到了充分地展现,但当我们走上个自的工作岗位上时,这一切都是那么地行不通。
还记得经理带领我们学习公司的经营文化—新新人类,贵在科技。
经营理念—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品种求发展。
的确,一个单位应该是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
这个集体靠什么来维系、来支撑呢
那就是精神和理念
这种精神和理念是一笔无形的财富,它激励每一位成员为之奋努力。
而事实证明我们公司走这条路是正确的,在07年7月份,我司NEWMEN品牌被认定为中国著名商标。
这一特大喜讯将更加激励我们每一位新贵人向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工作中,主管的一席话,让我们深思。
好高骛远是我们这代人的通病,总以为大学毕业应该找过好单位,干一份体面的工作。
可现实的残酷很快让我们的梦想破灭了。
回头看看我所经历的路,才知道脚踏实干才是真。
脚踏实地,树立实干作风。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
虽然每个人岗位可能平凡,分工各有不同,但只要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就能干出一番事业。
好高骛远、作风漂浮,结果终究是一事无成。
因此,真正静下心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
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习惯。
针对经理让我们学习的“个人执行力”让我从中有很多体会。
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任务杂。
不仅要一丝不苟地对待,更要突出重点,扭住关键。
从大处着眼,从细处 着力。
做好这些更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严格要求,主动适应工作的需要。
“ 快”,只争朝夕,提高办事效率。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因此,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弘扬“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
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
每项工作都要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
做任何事都要有效地进行时间管理,时刻把握工作进度,做到争分夺秒,赶前不赶后,养成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良好习惯。
“新”,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
只有改革,才有活力;只有创新,才有发展。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变化日趋迅猛的今天,创新和应变能力已成为推进发展的核心要素。
因此我们更应该随着时代的前沿前进。
最后,诚挚的感谢部门同事和经理在工作中对我的帮助和关兴,也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样的机会,我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
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及物权发的心得与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
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
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
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
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简单回顾 物权法已颁布,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那么,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是否已初步形成
一般认为,民法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后者则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民法典(在我国是民事单行法律),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物权法属民事法律规范,这点应没有异议。
民法通则设“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规定了实际上属于物权的一些权利类型及其取得与保护。
但该法回避了“物权”的概念,另仿照前苏联的法律体系将抵押、留置设在债权一节中,作为担保方式而加以规定(同样是抵押与质押不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抵押等作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
担保法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作了系统的规定,另最高法院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完善,初步建立了担保物权体系。
另外,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海商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有许多具有用益物权性质的权利规定。
可以说,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已初步形成,只是欠缺形式意义的物权法而已。
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立,该小组的成员有六位教授、一位退休法官、两位退休人大法工委干部。
1999年10月,由梁慧星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2000年底,由王利明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也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
在两个物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广泛征求意见。
后由于立法计划的变动,物权法以单行法的形式制定、出台的方案被修改,该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经修订后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审议稿),于2002年12月2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因“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为宜,当前应抓紧制定物权法”,故十届全国人大恢复了以单行法的形式先行制定物权法的立法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七次审议后,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在物权法(草案)三审和四审之间,巩献田教授于2005年8月12日通过网络渠道发表了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一文。
“违宪说”最主要的四大理由是:第一、物权法(草案)对宪法和民法通则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第二、“平等保护”原则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冲突违宪;第三、物权法(草案)背离宪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违宪;第四、物权法(草案)未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违宪。
但巩献田教授并未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性的论证,只是以“三问物权法的某些起草者”和“关于物权法四答友人”的方式通过网络渠道发表观点。
后部分宪法学者也加入到“违宪说”的阵营。
现物权法已通过,是否违宪
相信各位可作出判断。
其实,关于公有财产的平等保护问题,民法学者内部一直存在“一元论”与“三分法”的争论。
前者认为物权法不应该规定所有制,后者则坚持确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不同的所有制。
如果各位看过两个学者建议稿及相关的论文就清楚“一元论”与“三分法”并非水火不容,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之间是可以做到兼收并蓄、相得益彰的,理由是:采用所有权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相结合的立法方案,不是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更不是出于迁就现实,偏向于对公有财产特殊保护的需要,而是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和宪法及其他法律现有规定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是基于对所有权一编整体结构设计方面的技术斟酌。
已颁布的物权法就是采用这种立法方案,在总则编第一章“基本原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又在所有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二、有关物权法的体系 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引入,对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可以把德国民法的思维方式称之为“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后来被称为概念法学的原因在于:抽象归纳而形成概念;概念与概念相互联结形成规范;把规范与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协调平衡地、一层一层地按照不同的对接将其搭建起来构成一个体系。
当这个体系达到完整的程度时,就出现了一部法典。
为何在介绍物权法体系前谈概念法学的基本要点,主要在于我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时的一些体验和感觉。
无论承认或不承认,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一个无庸置疑的事实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仍然是概念法学的方法。
当然,我们应清楚概念法学的弊端在于其所主张的逻辑崇拜和逻辑万能。
我们要超越概念法学,但超越的前提在于对它的掌握和理解。
下面谈xxxx问题。
1、物权法上的概念问题。
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继受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因德国民法在整个法律表达的过程中充满了抽象思维,而这种抽象思维,它和我们所面对的生活现象是有一定距离的,故物权法上的概念比较难懂。
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所设定或成立的物权,他物权均派生于所有权,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使所有权中部分支配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产生的。
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均属于他物权。
而他物权,依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再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地上权(物权法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属之。
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满足自己土地的某种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邻地利用权的定义与其相同,比较通俗,但未被采纳)。
用益物权的实现常以对标的物的实体加以支配为基础,故又有实体物权之称。
担保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属此类。
担保物权着重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并通过对标的物的变价而实现,故又称之为价值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由日本学说与立法创设,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物权法上也有比较通俗的概念,如相邻关系,它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面说一下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就是说,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等,它的权利种类、权利内容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可不可以自己来发明一种物权
不可以。
可不可以把这个物权的内容改变
不可以。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和改变物权的内容,这就叫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适当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
我们通常讲的公示,系针对物权变动而言的,但物权存续也是需要公示的。
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不动产)与交付(动产)。
2、体系问题。
物权的类型体系,是指在法律上、学理上对物权的基本种类所作的区分以及由各类物权的次级类型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
那么,物权法所认可的物权是按什么标准进行分类编排而形成系统呢
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将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再将他物权按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这样的分类编排,使物权的逻辑线索变得十分清晰。
那么,物权法的结构、内容设计又是怎样的
有总则,有分则。
总则的内容主要是对物权制度所涉及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抽象概括和一般规定,但总则离不开分则的支撑,一般规定不能游离于具体规则而单独存在。
分则的内容主要是对各种物权形态及其细类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在内容与规则的设计、制度的安排上自然也不能脱离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的统领与制约。
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的界定、“物”的范围的限定、物权法定主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的效力等基本问题的规定,均对判定某种权利是否属于物权及属于何种物权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体系化解说问题。
根据物权变动中当事人意思的作用,将物权变动区分为“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两大类型。
先说“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
以不动产交易、抵押权设定为研判对象,涉及到的法条有物权法第6条、第9条、第15条、第20条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物权法第6条前段有明文规定。
那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呢
买卖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当然不是,因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这就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在这样的情形下,买方或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卖方或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再说“非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相对应的法条为物权法第28条至第31条。
以继承或受遗赠为研判对象。
其物权的取得“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那处分物权呢
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则“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如前所述,换句话说,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独自所有或共有),但不能处分不动产。
如果标的物为动产且为其他继承人占有,能否依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是指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卖方将其对该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方,以代替交付)的规定转让该动产
当然不能,因物还没有特定。
该动产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当然是在遗产(动产)共有人达成分割遗产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反过来,如果该动产由出卖人(遗产共有人之一)占有并交付,则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
物权法第97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