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利波特的读书心得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在看《哈利波特》之原以为沉迷于的虚幻小说,却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
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瘦弱,黑色乱蓬蓬的头发,明亮的绿色眼睛,戴着圆形眼镜,前额上有一道细长、闪电状伤疤的男孩。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存放在脑海里,闭上眼,一幕幕画面浮现在眼前。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所写,小说早在很久以前就已成为风靡全球的名著。
主人公哈利•波特因为一个预言而被伏地魔追杀,可是哈利母亲的爱保护了他,伏地魔的魔咒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状伤疤,于是他就成了魔法世界家喻户晓的大难不死的男孩,而伏地魔也因此失去了一切力量,从此躲到了不为人知的地方,知道哈利四年级时的那场比赛,火焰杯被人变成了门钥匙,将哈利和塞德里克带到了伏地魔父亲的坟墓。
他们在那里遇见了伏地魔和小矮星彼得。
小矮星彼得杀死了塞德里克,然后用哈利的血液作为原料之一使伏地魔复活。
伏地魔召集了食死徒并试图杀死哈利,但哈利奇迹般的使用闪回咒,带着塞德里克的尸体回到了霍格沃茨。
从此,哈利被人们密切的保护着,直至韦斯莱家的那场婚礼,哈利、赫敏、罗恩三人开始了为了拯救世界,也为了邓布利多的托付而独自需找魂器的生活,如此艰辛的一路上,罗恩赫敏始终对哈利不离不弃最后的最后,霍格沃茨的最后一战,伏地魔彻底被消灭,人们得到了幸福平安的生活,故事尾声、在霍格沃茨特
求哈利波特阅读感受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里。
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
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
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勇敢面对的精神。
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
“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发生的故事。
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
在那个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
猫头鹰当信差。
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
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
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
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
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
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
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
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和),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
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
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
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
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
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
”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
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
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
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
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或者是这个,你自己挑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
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
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
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
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
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
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书感言五十字以下
看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后,我感受到很多。
哈利波特有着勇敢、坚强、乐观、为他人着想的品质,对好朋友十分义气、衷心,我们要向他学习,而且遇到困难也要像他一样努力地坚持下去,不要轻易放弃。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作者,好段,读书心得
一个自大冷血狂多年寻求自我存在感结果被少年英才打倒的故事。
《哈利波特》全集中文读后感50字
哈利波霍格沃茨的学生,是一位巫师,他的父母被当时最邪恶法师伏地魔杀害了。
从小哈利不断地侧面与伏地魔交锋,最终用爱与正义的力量击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这本书给了我勇气,让我明白了只要勇于尝试,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也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美好,总之,作者J·K·罗琳——魔法妈妈用这本小说带给了无数儿童一个美好的梦。
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诶。
剧情简介可能有点太粗糙了,Lz可以自己改一下下。
我读哈利波特,体会30字
《哈利·波特》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
也让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求3篇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1篇500字左右,在线等
1、一头杂乱的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易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
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
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与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
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
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
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
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2、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
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
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
这是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一段话,同时也是罗琳对所有的读者的话。
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年仅11岁的哈利波特就已经展示了他与别人不同的一面。
他的勇气是我们远远不能超越的,他的聪明才智也是我们所望尘莫及的,他对魔法的天赋更是我们永远不能拥有的。
我有时会羡慕他,有时会嫉妒他,有时也会崇拜他。
当我读到哈利去禁书区差点被抓到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当我读到哈利在礼堂中接受邓不利多的加分时,我的心也随之高兴。
《哈利波特》这部书就像给我施了咒语一样,书中丰富多彩的情节、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说到这,我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无人能及的。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楼禁地勇敢地保卫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赌,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与坚持,拥有了它们,你才能走向未来。
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妮是《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这种喜爱是从《凤凰社》开始的。
在《凤凰社》之前,金妮给人的感觉只是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她在看见自己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时候,她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尽管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她哥哥最好的朋友。
这个女孩子还会在日记本上偷偷地写下自己的少女情怀,而且这本日记还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危险。
在《凤凰社》之前的金妮是那么的不起眼,除了《密室》之外,她似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配角。
但是,自从《凤凰社》出现之后,金妮就让我们眼前一亮。
当她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以克鲁克山为借口向她妈妈撒谎的时候;当在饭桌上和古怪可爱的傲罗唐克斯打成一片的时候;当她在哈利被判无罪之后,和双胞胎兄弟一起跳着战舞,大声唱“他没事了”的时候;当我突然发现她开始和哈利讲话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小金妮长大了。
可以说,金妮对哈利态度的转变是她成长的标志之一。
似乎是有点突然的,在金妮的心目中,哈利不再是那个让他着迷的男孩子了。
其实我一直不认为金妮对哈利的感情是爱情。
我想,金妮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英雄崇拜,而这位英雄恰好又和她的家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哈利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小女孩时期的金妮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随着金妮年纪的慢慢增长,这种迷恋和崇拜会越来越淡,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到了她四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用一种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哈利了,而不再只是哈利的一个小FANS了。
我们不难发现,长大的金妮在很多地方都和她的双胞胎哥哥有几分相似。
记得在韦斯莱夫人不许她听有关伏地魔的消息而要她去睡觉的时候,罗琳刻意写道她的表情像极了弗雷德和乔治。
而且,她也的确是受了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少影响,她会往厨房的门上扔很多大粪蛋而且极自然地跟妈妈撒谎,这一点明显是受了她可爱的哥哥们的真传。
金妮的这种和双胞胎极为相似的调皮、不羁的性格着实讨人喜欢,也和原来羞涩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只是这一个地方的改变,金妮的改变还不足以让人吃惊。
她的成长,更多地体现在她的成熟上,体现在她身上越来越明显的格兰分多和韦斯莱特有的气质上。
从金妮在《凤凰社》的表现,我们可以感到,她被分在格兰分多绝不是只因为她是一个韦斯莱,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拥有格兰分多人的精神:勇气。
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她在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和哈利争论的时候,说“我现在比你跟神秘人斗争、保护魔法石的时候大三岁,而且我用飞翔的大怪物击中了马尔福……”,这段话语气坚决、铿锵有力,让人不能不佩服,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许多成年巫师都比不上的。
更不用说她主动提出为了帮助哈利使用乌姆里奇的炉火(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而使用调虎离山之计时的毫不犹豫和对乌姆里奇的毫不畏惧,在勇气这点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做的一点也不比哈利、罗恩和赫敏差。
另外要谈到的是金妮的智慧,这一点大家平时可能不是很注意。
其实很多时候,金妮的头脑都非常清醒,想问题能一下就切中要害。
在哈利以为自己就是袭击韦斯莱先生的大蛇而十分自责、不想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金妮马上指出只有她被伏地魔附身过,让哈利发现他并没有和金妮同样的感觉,从而让哈利马上从罪恶感中摆脱出来。
在猪头酒吧里,当其他人因为不相信哈利的话而争吵的时候,是金妮巧妙地学乌姆里奇咳嗽,把大家带回正题。
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司里,是她第一个发现十二扇大门旋转是为了让来者分不清自己进过哪一扇门……她的机智灵敏和同龄人相比无疑是十分出色的。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金妮极好的人缘。
罗琳在《火焰杯》里曾经提到过,在返校的第一天,金妮刚到格兰分多公共休息室就被一大帮四年级的同学拉了过去。
可见她的受欢迎程度之高,恐怕可以和她的双胞胎哥哥相媲美了。
另外,金妮的眼光似乎和世俗之人也有些不同,这一点体现在她和卢娜的关系上。
她似乎是书中唯一的和卢娜关系不错的四年级学生,她没有嘲笑卢娜的“疯”,同时还把卢娜带进了他们的圈子,让我们又认识里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当然,金妮后来在感情问题上态度转变之大也实在让人惊讶。
她换男朋友速度之快,让我们和罗恩都大吃一惊。
长大了的金妮,在恋爱上也是直来直去,大胆快速,可比她的笨哥哥罗恩要开窍得多:)成长起来的金妮让我们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她。
鉴于她的勇敢、重友谊、聪明和成绩(她的黑魔法防御术一定很不错,蝙蝠精咒很厉害),我敢说,她一定是邓不利多和麦格心目中格兰分多学院新一届级长的主要人选之一。
说不定,金妮在第六本里就会成为韦斯莱家第五个级长了。
4,相信凡是看过《哈利·波特》的读者都会对韦斯莱家的双胞胎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一对活宝的不羁、调皮和聪明虽然给霍格沃茨的老师带来了不少烦恼,给他们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带来了许多无奈,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在《哈利·波特》的故事刚开始不久,弗雷德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上跟他妈妈开的那个玩笑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是一个鬼灵精。
虽然他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合乎规矩的,但是我想,读者大多数时候都会站在他们这一边,为他们拍手叫好。
比如说,他们用“肥舌太妃糖”教训达力,虽然韦斯莱先生很生气,可我还是和哈利一样在一旁哈哈大笑。
更不用说《凤凰社》里他们反对乌姆里奇的壮举了。
韦斯莱烟火不仅美伦美奂,更是双胞胎独家研制的高科技产品,把刚刚上任的新校长整得晕头转向。
连我们一向严肃的级长赫敏同志都说“我找到了一点逆判的感觉”,可见弗雷德和乔治的成功了。
不过,最精彩、最大快人心的还是属他们离开之前的表演。
弗雷德和乔治当着乌姆里奇的面,在现场众多学生的注视之下,高高地举起魔杖念到:“扫帚飞来
”然后,两把拖着铁链的飞天扫帚急速飞向主人,最后,弗雷德和乔治发表了铿锵有力的最后的演讲(有一半是做广告,呵呵)之后,跨上飞天扫帚破窗而出……这个场面让我一直都难以忘怀。
他们的勇敢和智慧终于淋漓尽致地得到了表现。
弗雷德和乔治经常被人拿来和上一代的詹姆、小天狼星做比较。
的确,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说放荡不羁的个性和与生俱来的恶作剧能力。
不过,我觉得他们四个人还是有区别的。
罗琳在写詹姆和小天狼星的时候,我认为表现的更明显的是他们的一种肆意挥洒的才华,包括使用魔法的天分和整人天赋,因而他们两个人也就显得更张狂一些。
而弗雷德和乔治比起他们更突出的是一种孩子的顽皮,而没有詹姆和小天狼星的那种霸气,所以双胞胎比他们更亲和(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不是很能接受詹姆对斯内普所做过的事)。
而且,罗琳还有意写了双胞胎的商业头脑,这种才华是韦斯莱们一直缺乏的,相信他们会为改善韦斯莱一家的生活条件作出巨大贡献的。
弗雷德和乔治作为一个绝妙的组合,一般都是被人们一起提到。
但是,我还要谈的一个问题就是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同。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有差别的,罗琳并不是把一个人分成两个人来写的。
总的来说,乔治比弗雷德要更温和、也更沉稳一些,而弗雷德则把那中不羁的性格发挥到了比较极致的地步。
一般双胞胎出现的时候,弗雷德先开口说话的场合总是多一些,乔治则是补充弗雷德的话。
而一旦有比较出风头的机会,比如说他们推销“无头帽”的时候,是由弗雷德来表演,乔治来解说;又比如三强争霸赛,因为强行通过年龄界限而长出了白胡子的也是弗雷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我个人则比较喜欢略微温和的乔治。
记得在《凤凰社》里,韦斯莱夫人因为珀西把圣诞套头衫寄了回来而伤心的时候,粗心的弗雷德只会说珀西是大笨蛋之类的话,而比较能理解妈妈心情的乔治就知道这种事情最好交给卢平来处理。
韦斯莱先生被蛇咬伤了之后,韦斯莱夫人到格里莫广场告诉他们韦斯莱先生没事,弗雷德的反应是摊在椅子上,而乔治和金妮是走过去和妈妈拥抱。
相比之下,乔治是一个比弗雷德要贴心一些的儿子,当然,这也只是和弗雷德比较而言。
还有一点不同,就是罗琳给弗雷德安排了一个GF似的角色——安吉利娜。
虽然这只是在圣诞舞会之前的一小段描写,但还是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弗雷德当时的样子真是帅极了,而我们的魁地奇新队长(那个时候还不是吧)女强人安吉利娜的脸上竟然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所以,有理由相信,安吉利娜会成为韦斯莱魔法笑话商店的老板娘(汗……好八卦)。
虽然,在《凤凰社》里双胞胎以很英雄的方式离开了霍格沃茨,但我和我的朋友都坚信,他们不会因此淡出读者的视线,他们的笑话商店一定是罗琳的又一个伏笔,会在日后派上大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