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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14-10-09 20:35

浅谈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依赖越来越加剧,资源短缺的形势日益严峻。

这种趋势的发展以及社会关注、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又具有资源配置权力,自然成为利益的热点和矛盾的焦点,成为腐败易发高发的危险领域。

在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角度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

如今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逐渐显现出来,致使眼光短浅的人缺乏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

部分领导干部认为腐败促进了经济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影响经济发展。

有些人更是错误地认为“监督是对领导的不信任,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影响搞活经济”,“监督会削弱领导的自主权,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影响经济的发展”。

由于纪检监察干部更新较快,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业务不熟,工作困难,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表现尤为突出, 许多人对办案程序弄不清楚,工作无从下手,加上缺乏一定的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往往出现不知道哪些人属于监察对象,不知道哪些事属于该管的事或把握不准,不敢去调查,致使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不良现象得以滋生蔓延。

二是工作机制方面。

在地方政府部门体制中,纪委和监察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纪检监察一岗双责。

工作实践中有个主副问题,纪委履行职责是《党章》和党内法规,监察局履行的是依据《行政监察法》,或许是这种“双重身份”的缘故,纪委也受了政府的领导。

纪委的“杂务”明显的过多,主业不够突出。

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作风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整套推进,派出机构就更明显杂乱。

在有的地方是副局长兼纪检组长,平时中心工作中的多项业务工作都是纪检组长牵头,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那么部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及业务监督力度就成软肋了,缺乏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三是领导体制方面。

《党章》规定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重领导”体制,这种体制模式实际上是以地方党委主导模式。

可是《党章》所赋予的同级纪委负有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责,那么这种监督模式的可行性和有效的操作性就值得商榷了。

实践中“一把手”监督难、不到位问题,最终的指向和出路都倾向于领导体制。

派出机构也一样,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本身是得罪人的差事,在加上本身的级别又低,又怎么能协调监督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呢

在工作中经常要受到工作经费、配备设施的困难限制,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闸门。

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土地和矿产都是稀缺资源,管理权比较集中,拥有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巨额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

存在案件易发多发、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普遍偏轻的现象。

违法违规批地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土地招拍挂出让中违规操作也不是个别现象,土地整理项目中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招投标不规范、弄虚作假的问题,征地补偿政策不落实、土地信访、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

矿业权审批中超越矿种和规模限制或违反程序审批,储量评估上的弄虚作假、任意高估或者低估、造成国家资产的流失,矿业权的招拍挂出让中不规范、漏洞多等问题也一定程度的存在。

在这些方面,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出问题。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作风主流是好的,具体表现在干部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牢固、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等方面,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国土资源事业才有今天的大好局面,纪检监察工作成效也比较明显。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从思想作风看,一些人思想上懒惰、精神上懈怠、工作上凑合;有的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干部我行我素,自由主义严重。

从学风上看,有的干部重业务、轻学习,重位子、轻实干,重权力、轻服务,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步伐,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一筹莫展;从工作作风看,有的干部高高在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偏少;有的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有的干部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得过且过无所事事;有的干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有的干部上班迟到、中途离岗、下班早退、上班找不着人。

从生活作风上看,有的干部生活情趣不健康,贪图个人享乐。

上述问题具体可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工作效率不高;二是责任意识不强;三是沟通协调不畅;四是自我约束不紧;五是本领掌握不够;六是精神状态不振。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源治本,惩防并举,加大力度,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三、对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四种意识,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要增强忧患意识。

近年来,我们国土资源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

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地位在提升、“权力”在加大,可以说是处于风头浪尖的位置。

然而,保护与保障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烈,随着社会经济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会越来越多。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辨证的看待形势和成绩,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思危求进,迎难而上,推动此项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二是要增强创新意识。

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坚决破除经验至上、因循守旧的惯性思维,自觉把思想从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敢为人先,勇闯新路,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突破、新成效。

三是要增强群众意识。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在发腐败斗争中的主体地位,真心依靠群众,积极维护群众利益,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营造合力反腐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增强统筹意识。

要统筹协调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关系,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反腐败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等,要把阶段性任务和总体任务结合起来,既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又着眼长远,系统规划,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抓好。

(二)、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

不断创新教育的方式,拓展教育的内容,扩大教育的覆盖面。

要采取分级教育的方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采取富有针对性的教育。

要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先进人物正面引导结合起来,要把日常教育和重大节日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意识。

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土地拍卖、土地复垦、土地执法监察、地籍登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重点领域涉及的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涉及部门的负责同志,在重点教育、重点监督的同时要及时查处和纠正有关问题。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规范执行。

依靠制度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是治本之策。

从惩防体系建设的角度来看,制度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

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结合地方和部门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而作为国土资源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有不怕得罪人的思想,保障各项制度的严格落实。

1、要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要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制度执行意识。

要深入推进制度公开问责,强化问责追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如湖南省安乡县国土资源局,能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行政行为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后勤管理等制度,并适时出台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的力度,受到了较好的成效。

2、要进一步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实行合理分权。

要对照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总要求界定权限,对权力结构进行分解、优化和确认,实行分权制约。

如安乡县国土资源局,该局按照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具体办事人员人人有责的模式,把“权”和“责”有机结合,形成了程序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格局。

此外,该局对较为复杂的业务均采取集体会审的办法,由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召开局务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到各个股室,达到分权制约的目的。

二是要强化流程监控。

在合理分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运行程序、裁量标准、职责要求,实行流程制约。

还以安乡县国土资源局为例,该局对各项业务办理实行多级监控。

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展各项业务由具体业务承办人负责自查,所长进行检查;各业务股室按照业务范围对呈报的各项业务进行指导、核查;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不定期督查;分管领导对每项业务进行审查。

在各级监控中,谁的环节出了差错,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是要搞好系统开发。

要逐步完善电子政务平台,把网上办公系统和部门内部监察系统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政成本。

安乡县国土资源局2009年准备利用外网传输平台,组建联结全县19个乡镇的国土资源无纸化网络监察办公系统。

该系统由行政审批监控系统、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和行政审批结果公示系统等组成,建成后的无纸化办公平台使各国土资源所都可以实时地通过网络将业务办理流程传递到县局无纸化网络监察办公系统。

平台建立后还能对每一件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实现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等各种监察业务功能。

此外,该局还在网站主页上设立了与民互动平台、局长信箱平台、国土论坛平台,使人民群众和用地户任何时间都可以对土地管理、干部作风、权属纠纷等问题进行网上交流、咨询、投诉和建议,使国土资源重大决策、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本系统干部职工廉洁情况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四)、强化监察职能,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勤政廉政建设。

一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局党组的决定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建设的要求,重点督查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的执行情况,查上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本系统的行风情况,要明确查处的方式和处理的措施,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系统内发生,从而促使国土资源系统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

要突出系统自查案件的重点对象和领域,着力查办热点岗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要认真研究办案工作和案件发生的规律,加强案件查办队伍的建设。

要注重用舆论引导,善于借助现代媒体,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系统内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声势。

三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如何做好新时期县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

(1)建设管理机制,缓解矛盾  为了应对当前国土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的局面,进一步理顺批地、征地、供地、发证、管地、管矿等工作链条,在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环节等方面进行重点规范和创新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的相关制度,规范出让、转让等各个环节,加大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加强对土地出让、土地评估、矿产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执法依据,编制依法行政手册,推进精细化管理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保障。

  (2)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质量  制度建设是解决矛盾的核心工作。

首先,密切关注“两法”的修改进程,根据实际,全面查找存在的制度空白,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重点放在地质灾害的防治、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安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综合整治、地籍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有效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其次,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

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并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全面清查;其三,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制度。

对其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探索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制度。

  (3)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责任  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标准,规范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资格,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执法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执法能力。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如何做好新时期县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

一、加强监督,规范国土管理机关工作行为;二、畅通途径,开展广泛监督;三、明确两项风险,开展重点监督;四、达到一个目的,开展和谐监督;五、提高素质,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水平;

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教育,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做到廉洁自律工作常抓不懈我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和十项措施》,在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专项治理工作中,局班子和成员分别作出廉政承诺,将该项工作延伸到直属单位和基层国土办。

通过廉政谈话,上交区纪委未能拒收现金900元。

未发现领导干部有拖欠公款行为;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对公务接待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下乡镇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接受下级机关宴请,上级机关来人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局领导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反对铺张浪费和大吃大喝,严格用车管理,有效制止了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坚持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到有事谈事,无事谈心,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三是完善机制,加大预防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的各项规定,健全了新增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制度、统一收储统一供地办理程序。

通过互联网、报刊、设立公告栏今年,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教育,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

如何更好地履行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监察职责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突出主业主责,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笔者对此说几点浅见。

直面三个问题,为更好履职理清思路分工调整后的不适心态。

表现最为明显的是乡镇纪委书记,一旦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一下子感觉单调和失落,工作无所适从,无所事事,找不到切入点,觉得自己有可能被边缘化,内心有点迷茫和忐忑。

工作方式上的惯性思维。

一方面,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习惯于安排或邀请纪委参与一些具体工作的监督,认为这本身就是纪委的职责,只有纪委派人参加才放心和踏实;另一方面,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被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邀请,参与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内的日常监督,对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一时还难于转过弯来。

工作作风上的按部就班。

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上级纪委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关注什么就重视什么,眼睛向上多、瞧下少;被动接访多、主动下访少。

有时甚至把“转职能”当成当甩手掌柜,甩工作包袱,遇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悠然自得、闲暇自娱。

特别是少数乡镇纪委书记更是认为没事可干,只要写几篇信息,办几个案子,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信访件就万事大吉。

处理好三种关系,为更好履职找到着力点正确处理好外转与内转的关系,坚决防止“回转”。

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主业就是监督执纪、查办案件,必须把职责以外的工作剥离出来。

一方面,当地党委、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还是希望纪委书记多参与一些中心工作,存在明转暗不转的现象;另一方面,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的分管事务中解脱出来,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或希望通过多参与一些职能外的工作,得到综合能力锻炼,为今后的发展积累经验。

因此,上级纪委必须加强督查和协调,坚决防止“回转”。

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坚决防止“空转”。

日常监督是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职能部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要从过去的过程监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否则,“三转”又会转到老路上来,变成“空转”。

比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资源交易、专项资金监管等工作,就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再监督、再检查来督促他们履职到位。

要正确处理好牵头与主抓的关系,坚决防止“盲转”。

所谓牵头抓就是要搞好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职责,而不是大包大揽;所谓主抓就是要突出主业主责,抓执纪问责,抓查办案件。

比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主要任务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

实现三大转变,为更好履职探索路径责任制考核要“严”,解决失之于宽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最关键的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最难的是对“第一责任人”的考核问责。

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的是建立“责任清单”,及时向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发放“牵头任务函告书”,将党风廉政建设每一项任务细化到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考核目标、问责追究等。

建立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倒逼责任制落实。

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主体责任考核必严、问责有据。

工作方法要“新”,解决观念滞后的问题。

创新教育方式。

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铸成大错误。

创新办案理念。

切忌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因多就简,强化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

坚持“快查快办”、“协作办案”,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创新监督手段。

建立干部作风常态化督查机制,发现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确保监督有力有效。

工作作风要“实”,解决标准不高的问题。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着力解决作风不实、站位不准、能力不强、纪律不严的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坚持基层调研常态化,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化,全天候接“地气”、补“底气”。

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弘扬严谨细致、严肃认真的作风。

(作者系江西省都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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