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税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已满,转正都需要走哪些程序
这个组织部门会找你谈的。
通常情况下要本人写一个转正申请,说一下一年来学习工作生活有什么进步,觉得能够胜任这个职位,申请转正,诸如此类。
会要填一份《干部履历表》这样的表格,这个如实填写就行。
有可能要在本部门内做一个小范围述职,这个么对照着转正申请说说也就好了。
剩下就是领导签字这样的流程了。
只要试用期内没有犯什么实质性的严重错误,转正是不会有问题的,不用担心。
国家公务员考试政审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他们会以提交材料的一些细节取消考生的录用资格吗
你好,第一:调事先组织或政府)会先让你确认你的档案是在哪里,这个应该不难确认吧般在人才市场之类的(主要分应届和非应届吧)。
确认后。
上边会给你一张调档函(一般来说应该是体检通过后才给。
但是我们体检当天就给了)然后就是去你所在地调档。
只要调档函给他就OK了(有的好像要交钱什么的。
反正具体那边会跟你说清楚)第二:准备材料大概体检后两周,才通知准备三份材料去交(上周四通知,今天交),分别是计生证明,综治证明,还有单位(没单位的就是村居委会)给你开的个人鉴定先说简单的,个人鉴定,只要拿张纸,盖上你村居委会或单位的章就可以了。
内容甚至可以自己写。
随便写点就行(政审版有范文) 其次是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这个就麻烦了。
。
慢慢来说首先,要去镇上(或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和综治办去拿两种表格,都是一式三份(听说市直的好像要四份)然后分别去村(居)委会的计生办和综治办盖章,镇(街道办事处)的综治办和计生办盖章,最后再到区(县,地级市)的计生办和综治办盖章。
其中,综治证明还要去当地派出所打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样`区一级的才会给你盖章。
不要以为说得简单。
弄起来却是很麻烦的,,特别的在基层,管印章的人经常会不在办公室。
所以要去盖章之前最好要先打电话什么的确认在了。
才去,不然很容易会找不到人,要等很久。
而且也要问清楚要去哪里盖,特别是区一级的,像我来说,我们区的计生办和综治办没有都在区政府里面的,要不是镇上的人先跟我说了,。
可能还要找很久都找不到。
所以事先问清楚很重要。
当然。
如果有熟人是最好。
托熟人办一下。
或者叫一下人。
都可以很快把章盖好的。
第三报到审批表今天早上去把三份材料上交后。
组织部又给了我三张表格,就是报到审批表,要先填好,填的时候是要你考试的所有成绩的,行测申论面试还有总分,而且每张都要贴一张一寸的照片,所以建议大家以后要去交材料的时候,要把自己的各项分数记下来(当然`如果你不记,那边好像也可以查)然后还有记得带三张一寸照片。
填完还没好。
麻烦的事又来了。
填完表格,还要跑到你所报单位去盖章(具体去哪个办公室盖章,那边会跟你说清楚),再把表格拿回来上交。
所以上面才会建议大家带照片。
然后早点去交材料,填好表贴了照片后就可以直奔报考的单位去盖章最后盖完章,把表格交回来,就OK啦,就可以回去等通知报道的电话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是合同员工,到国税局上班一个月心得体会
咋了,在国税你可以学东西,然后接点私活
国税局科员一般做些什么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科员主要是综合性管理和服务。
1、查办、督办领导批办的有关案件(含举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案件); 2、组织开展有关税收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 3、组织开展内部交叉复查或对区、县有关案件的复查工作;总结办案经验,内部经验交流和系统办案人员的经验交流; 4、协调指导各县(市)局办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职责: 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一)明确税务稽查跟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的关系问题。
1.税务稽查不同于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 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局稽查局。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因此,国税函[2003]140号《关于稽查局职责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未明确之前,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
新的稽查规程也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局的职责。
税务机关实施日常检查的职责是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不能混淆了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都一再强调要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避免超越日常检查的职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导致的执法主体错误。
2.税务稽查不同于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国税发[2005]43号) 评估结果的处理有下列三种情况: (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2)实施日常检查 (3)移送税务稽查 注意:评估情况没有给纳税人的文书(有的省送达评估意见书)。
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二)税务稽查的权限 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局只有在对被查当事人或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实施稽查,不能超越管辖范围实施稽查。
(<征管法>第54条<实施细则>第86条:) 税务稽查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实施税务监督检查的权力及限制。
税务稽查的实施,要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
依据《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检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局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享有下列权力: 1.查账权 税务查账是税务稽查实施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它不仅包括各种纸质账簿资料的检查,也包括对于被查对象与纳税有关的电子信息的检查。
税务机关行使查账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由于稽查工作需要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2.场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
3.询问权 询问权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有关当事人询问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的权力。
4.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5.检查存款账户权 检查存款账户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进行检查的权力。
6.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权力。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权力。
7.调查取证权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时,可以依法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70条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第7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国家公务员考试后体检合格,之后还有什么步骤
国家公务员考试后体检合格,等待通知政审,政审合格就上岗流程了 政审不需要本人,但是往往需要本人接待什么的,你要是不在,政审的人可能不太方便。
政审完了还要公示,但就没有本人什么事了。
政审一般就是审查你本人近几年的现实表现呀,审查你爹妈近亲是否历史清白呀,没什么的,基本就是请他们所在单位开个证明。
政审材料按理说应当是政审单位自己搞定,比如去你以前单位,去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他们开证明什么的。
但是有些单位图省事儿,可能会让你自己跑腿去搞一些政审材料。
但是体检后一般不会立刻政审,要过个个把星期十几天什么的,才开始政审,有的甚至更长时间。
所以你要是非长时间的出行,还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