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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守则十不准心得体会

时间:2016-09-07 07:12

保密守则“十不准”是指什么

一、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 二、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 三、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五、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 六、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七、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 八、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 九、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 十、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

在接待工作中,凡三级以上警卫任务(含视同三级)的日程安排、人员名单等要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打印。

武警安全工作八个规范是什么

安全环境良好,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活动经常,安全教育深入,安全设施齐备,安全训练到位,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组织健全。

(把我顶上去,谢谢。

军人如何自觉端正言行,做好四反工作确保不正当交往问题回答

你好:一 、 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为开展 “四工作奠定基础一 是认清形势,切实把 “四反”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当前,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发展,敌特活动也更加频繁直接,有的以游客身份刺探我军情报,有的以投资办厂为名设立据点,有的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策反,有的以捐赠科技器材进行窃密, 渠道有的以金钱美色进行拉拢腐蚀。

面对“四反”工作严峻的形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事关部队 “打得赢、不变质”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 “四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把 “四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摆到党委重要议事 日程来议,切实加强对 “四反”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搞好调研,把握 “四反”工作的主动权。

要坚持把敌情调研与社情调研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必要的敌、社情档案。

在搞好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 “四反”工作的特点规律。

既要分析掌握敌人的新动向、新特点,又要分析掌握内部安全防范形势及个别人员的思想状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预测,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先,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健全组织,落实“四反”工作责任机制。

部队团以上领导机关要成立“四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四反”工作责任制。

由政治机关牵头,保卫部门协调,有关业务处(股)各司其职,定期分析工作形势,探索特点规律,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基层主官是基层 “四反”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要引导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要建立基层防范网络,做到排有安全小组,班有安全员,打牢广泛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必须抓好教育引导,构筑开展 “四反”工作的坚固防线一要用主题教育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

要突出抓好以革命人生观、价值观为核心的主题教育,紧密联系新形势下 “四反”斗争面临的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教育内容,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

要教育官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警惕 “酒绿灯红”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明辨是非、荣辱、美丑、善恶的能力,过好金钱关、女色关。

要大力弘扬正气,用先进典型教育官兵,认真实践军人道德规范。

要广泛开展健康思想、健康生活、健康成长活动,引导官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要用警示教育强化官兵的保密意识。

未来战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广泛收集我作战情报。

因此,必须把增强官兵的保密意识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要根据驻地敌社情的变化,认真开展以敌社情教育和战时保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组织官兵观看 “四反”录像片,上 “四反”形势课,使大家及时了解敌情社情动态,了解敌对势力对部队渗透破坏的渠道、手段和特点,认清战时反窃密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增强敌情观念和防间保密意识。

三要用法制教育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

战场纪律高于平时、严于平时,如果没有强烈的法纪观念,就很难适应作战的需要。

因此,必须把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作为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要重视平时的教育,严格落实法制教育制度,把每月一堂法制教育课纳入政治教育计划,定期开展以 《国家安全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引导官兵知法、懂法、守法。

要经常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领会军委、总部和上级领导机关下发的关于加强 “四反”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政治纪律 “十不准”、行政管控 “十不得”和保密守则 “十不”规定,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言行,增强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堵塞敌特渗透、策反、窃密的渠道一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严格按照 《军队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五项制度、五项措施,加强对官兵的管理控制,注意把家庭背景复杂、对外交往比较频繁、工作比较消极、思想负担较重的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按照 “勤排查、细观察、包到人、帮到底、防反复”等五个环节,耐心做好个别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二要加强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设施保障。

要强化向科技要安全的意识,做好技术防范工作。

要完善作战室、值班室、会议室、机要室、保密室、军械库、油料库等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增强安全设施抗渗透、抗破坏、抗窃密的技术性能,确保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

三要严格核心要害部位人员的政治审查。

未来战争中,核心要害部位的人员必将成为敌特分子策反的主要对象。

因此,搞好政治审查,及时发现可疑苗头,消除隐患,是确保部队纯洁可靠的有效手段。

部队团以上单位要成立战时政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参战官兵进行审查。

要按照突出重点、注意政策、边打边审、贯彻始终的原则,搞好政审工作,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政审责任制,确保核心要害部位的官兵绝对忠诚可靠。

四、必须注重军地协作,营造群防群治的环境一是借助地方信息优势,构建军地协作的良好格局。

部队要主动承担起协调的责任,商请地方党政领导强化安全意识,加大 “四反”工作力度,主动与驻地国家安全机关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开展军地 “四反”斗争协作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军地互动、信息互通、资源互用的良好协作格局,掌握 “四反”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借助地方技术优势,提高联手打击的防范能力。

地方安全、公安部门是对敌斗争的专门机关,队伍健全,侦察手段比较完备,技术设备比较先进。

要充分借助地方的技术优势,弥补我们专门力量少、技术手段缺、发现敌情能力弱的不足,对涉密场所、设备的空中信号进行侦察监测,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借助地方职能优势,形成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

战时开展“四反”工作,既要抓内控,更要重外治。

要主动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发动社会力量对 “四反”工作进行社会综合治理,对提供信息、揭发间谍有功的举报人实施重奖,激发驻地群众参与“四反”工作的积极性。

军人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密守则》1、不该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制定的,《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

《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

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

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

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四反教育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革命还有那些节气教育

部队四反是指反、反心战、反策反、密,是隐线上常抓不懈的斗争内容。

胡主调:“隐蔽斗争工作是保安全、保大局、保胜利、保战斗力的工作。

”这一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做好隐蔽斗争工作在未来战争中的地位、作用和重大意义。

未来战争中,渗透与反渗透、心战与反心战、策反与反策反、窃密与反窃密必将贯穿于军事斗争的全过程。

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四反”工作力度,打好主动仗、进攻仗,严防敌人“打进来、拉出去”。

一、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为开展“四反”工作奠定基础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把“四反”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当前,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发展,敌特活动也更加频繁直接,有的以游客身份刺探军情报,有的以投资办厂为名设立据点,有的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策反,有的以捐赠科技器材进行窃密,渠道有的以金钱美色进行拉拢腐蚀。

面对“四反”工作严峻的形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事关部队“打得赢、不变质”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四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把“四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摆到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来议,切实加强对“四反”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搞好调研,把握“四反”工作的主动权。

要坚持把敌情调研与社情调研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必要的敌、社情档案。

在搞好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四反”工作的特点规律。

既要分析掌握敌人的新动向、新特点,又要分析掌握内部安全防范形势及个别人员的思想状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预测,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先,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健全组织,落实“四反”工作责任机制。

部队团以上领导机关要成立“四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四反”工作责任制。

由政治机关牵头,保卫部门协调,有关业务处(股)各司其职,定期分析工作形势,探索特点规律,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基层主官是基层“四反”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要引导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要建立基层防范网络,做到排有安全小组,班有安全员,打牢广泛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必须抓好教育引导,构筑开展“四反”工作的坚固防线一要用主题教育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

要突出抓好以革命人生观、价值观为核心的主题教育,紧密联系新形势下“四反”斗争面临的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教育内容,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

要教育官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警惕“酒绿灯红”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明辨是非、荣辱、美丑、善恶的能力,过好金钱关、女色关。

要大力弘扬正气,用先进典型教育官兵,认真实践军人道德规范。

要广泛开展健康思想、健康生活、健康成长活动,引导官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要用警示教育强化官兵的保密意识。

未来战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广泛收集作战情报。

因此,必须把增强官兵的保密意识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要根据驻地敌社情的变化,认真开展以敌社情教育和战时保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组织官兵观看“四反”录像片,上“四反”形势课,使大家及时了解敌情社情动态,了解敌对势力对部队渗透破坏的渠道、手段和特点,认清战时反窃密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增强敌情观念和防间保密意识。

三要用法制教育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

战场纪律高于平时、严于平时,如果没有强烈的法纪观念,就很难适应作战的需要。

因此,必须把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作为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要重视平时的教育,严格落实法制教育制度,把每月一堂法制教育课纳入政治教育计划,定期开展以《国家安全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引导官兵知法、懂法、守法。

要经常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领会军委、总部和上级领导机关下发的关于加强“四反”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政治纪律“十不准”、行政管控“十不得”和保密守则“十不”规定,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言行,增强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堵塞敌特渗透、策反、窃密的渠道一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严格按照《军队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五项制度、五项措施,加强对官兵的管理控制,注意把家庭背景复杂、对外交往比较频繁、工作比较消极、思想负担较重的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按照“勤排查、细观察、包到人、帮到底、防反复”等五个环节,耐心做好个别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二要加强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设施保障。

要强化向科技要安全的意识,做好技术防范工作。

要完善作战室、值班室、会议室、机要室、保密室、军械库、油料库等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增强安全设施抗渗透、抗破坏、抗窃密的技术性能,确保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

三要严格核心要害部位人员的政治审查。

未来战争中,核心要害部位的人员必将成为敌特分子策反的主要对象。

因此,搞好政治审查,及时发现可疑苗头,消除隐患,是确保部队纯洁可靠的有效手段。

部队团以上单位要成立战时政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参战官兵进行审查。

要按照突出重点、注意政策、边打边审、贯彻始终的原则,搞好政审工作,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政审责任制,确保核心要害部位的官兵绝对忠诚可靠。

四、必须注重军地协作,营造群防群治的环境一是借助地方信息优势,构建军地协作的良好格局。

部队要主动承担起协调的责任,商请地方党政领导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四反”工作力度,主动与驻地国家安全机关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开展军地“四反”斗争协作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军地互动、信息互通、资源互用的良好协作格局,掌握“四反”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借助地方技术优势,提高联手打击的防范能力。

地方安全、公安部门是对敌斗争的专门机关,队伍健全,侦察手段比较完备,技术设备比较先进。

要充分借助地方的技术优势,弥补专门力量少、技术手段缺、发现敌情能力弱的不足,对涉密场所、设备的空中信号进行侦察监测,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借助地方职能优势,形成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

战时开展“四反”工作,既要抓内控,更要重外治。

要主动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发动社会力量对“四反”工作进行社会综合治理,对提供信息、揭发间谍有功的举报人实施重奖,激发驻地群众参与“四反”工作的积极性。

解放军保密条令

第九节 保密第一百四十一条 军人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军事秘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军事秘密载体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在涉外、会议和宣传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第一百四十四条 部队要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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