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古代行政制度心得体会

古代行政制度心得体会

时间:2018-11-18 11:37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总结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趋势,在中央表现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在地方表现为中央集团的不断强化.此间虽偶有反腐,然其总体趋势不变.1、奴隶社会(1)奴隶制度的基础: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统治基础是奴隶主,而非奴隶)(2)发展过程:夏建立,商发展,西周强盛,春秋瓦解(3)主要体现王位世袭取代禅让制:禹建夏,死后传位于启,私有制发展→权力上 “天下为家(私)”分封制目的:巩固统治(各种政策的共性,只需记住针对性“性质”、“朝代”即可)内容:分封王族+功臣+先代贵族(册封“井田”)主要封国有鲁、齐、燕、卫、宋、晋受封诸侯服从、纳贡、作战(严守封地地域,烽火救主)基础:井田制影响:固统拓疆 统治阶级内部等级秩序(4)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特征:大变革,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根本原因: 铁器、牛耕 →私田增多 →井田制瓦解(生产力发展) → (生产关系变革)争霸战争(生产力发展引起实力变化)→分封制崩溃(“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途径:变法运动实现(非革命),但是渐变——商鞅变法,商鞅亡,法立2、封建社会(1)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确立封建制度背景:生产力发展→新兴地主壮大(奴隶主贵族+军功+商人)→保住利益结果:百余年各国变法,最终确立封建制度突出表现:秦商鞅变法内容——第一次——民为什伍,行连坐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功受爵,贵族同样;“燔诗书明法令”.第二次——统一度量衡;废分封,行县制;开阡陌,废井田,土地私有.影响——废奴隶主贵族特权;促封建经济发展;加强新兴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商鞅死后,法家思想在秦国仍占统治地位;秦国强盛,统一六国奠基;(2)秦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目的:巩固统一局面,强化统治主要内容:皇帝(总揽政经军大权,任免百官);中央三公——丞相(辅帝)、御史大夫(监察)、太尉(军事);地方——废分封,行郡县,县下设乡、里法律制度——参照六国律令制订颁布秦律,通行全国,影响后世,体现地主阶级意志核心特征:地方权力集中中央,所有权力集中皇帝一人影响:两千年沿袭;利封建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利祖国疆域奠定和巩固统一,促成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形成;加强统治力量,使人民处境日趋恶劣.(3)两汉——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初步发展①监察制度:刺史制度目的:进一步强化集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内容:(汉武帝后期)分13州为监察区,级别不高但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时监察权进一步加强,逐步增加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改“州牧”,为州最高长官影响:利皇帝控制地方官僚,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②地方建制——郡县制与封国制的并存“郡国并行”危害:王国如割据,势力膨胀影响中央集权汉武帝解决措施:“推恩令”内容——嫡长子继承诸侯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加强“附益之法”内容——限制诸侯王活动,不许招结宾客;只能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结果——诸侯王问题进一步解决,中央集权大大加强③选官制度——察举制目的: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内容:察举(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征召(自上而下选拔人才为官)作用:巩固汉朝政权,推动社会发展发展:东汉时重孝廉一科,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乡举里选;随地方豪强势力发展,门第族望成为选举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发展(4)三国两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特点:初注重人品人才→后注重门第(5)隋唐——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三省六部制内容:中书省(草拟和颁发);门下省(审核,不可行则驳回);尚书省(执行,下辖六部);三省为中央最高政府机构,其长官皆为宰相(设政事堂为办公地点,采取集体议事制度)特点:相互牵制和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中央的统治力量;相权削弱,利皇权加强影响:中国官制史上重大变革,为历朝沿用;具体内容有变,目的实质相同;标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选官制度——科举制内容: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贞观时,增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增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时,高官主考,提高地位,成定制;特点:打破士族垄断仕途的局面,使庶族地主通过科举考试有机会参政;扩大选官范围,提高官吏文化素质;选拔人才任命官吏的权力集中到中央,大大加强中央集权,利政局稳定;促进教育与文化发展影响:历朝沿用至清末(1905年废除);内容有变,实质相同,到明八股时僵化;且影响周边国家(朝、日、越)军事制度——府兵制和募兵制府兵制——内容:隋文帝时沿袭南北朝府兵制同时加以改革,“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唐太宗时调整和健全,增加了军府的数量;武则天时,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农民得不到土地,府兵制难以维持;开元年间崩溃经济基础:均田制(因均田制破坏而结束);作用:有加强中央集权的一面,但农民负担沉重募兵制——内容:唐玄宗时实行;国家招募士兵,供给衣食,免赋役;士兵为职业士兵,兵将间有隶属关系影响:兵将间隶属关系导致藩镇的形成和割据(6)五代辽宋夏金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内容:集中军权(解除禁军大将兵权“杯酒释兵权”;三分禁军统领权,皇帝直接控制;兵将分离,互相牵制;更戍法;“强干弱枝”“内外相制”);集中行政权(中央三分相权,加强皇帝;地方文臣为知州,通判监督知州,知州通判联合互相牵制);集中财权(转运使将地方赋税留部分开支后转运中央,削弱地方割据物质基础);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死刑中央复审核准)特点: 针对“藩镇太重,君弱臣强”下手,分散军权,并削弱地方割据相应条件影响:有力阻止地方割据;积贫积弱——冗官冗费;将帅配合不好,战斗力下降;地方财政国难;边患不断威胁,处劣势②军事制度——设枢密院为最高军政机关,长官为枢密使;设三衙(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枢密院与三衙分握发兵权与管兵权.③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发展表现:程序严格,殿试为定制,皇帝直接掌握录取权;科目减少,进士科最主要为糊名制;录取名额大增作用:扩大政权基础,加强中央集权改革:王安石变法时,废明经诸科,进士科弃诗赋,考经义、时务策;设明法科,考律令断案④少数民族政权独特的政治制度——辽“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金的猛安谋克制: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对金的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7)元——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继续发展行省制度目的:控制空前辽阔疆域,固统内容:中央——中书省(最高行政机关,行宰相权;直辖晋、冀、鲁;与唐中书名同职权不同)、枢密院(最高军事机关)和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宣政院(宗教和西藏);地方——行中书省(行省或省),中央派官吏影响:后世行政区划基本以此为基础对边疆的有效管理:云南设省;西藏宣政院辖地;台湾澎湖巡检司;岭北行省;辽阳行省(8)明清——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强化君主专制空前强化特点:封建制度衰落,为维护统治,全面强化中央集权,尤以加强皇权为核心表现:明: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方——三司分权(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各行其职,互不从属,直接受控于中央有关部门军事——五军都督府统兵,兵部奉旨调兵,皇帝临时点将法律——制定《大明律》,增加经济立法,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厂卫特务机构;选官制度——八股取士,文化专制,禁锢人们思想清:初保留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康熙设南书房;雍正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跪受笔录”传达皇帝旨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影响:前期利于稳定经济发展,抵御外患;后期压制人民,政治腐败,抑制科学文化资本主义萌芽,阻碍社会发展,消极突出实质:封建制度衰落的表现对边疆的有效管理西藏——明:设乌思藏都司;建立僧官制度(封赐各教派首领,法王是最高僧官,各级僧官朝廷任免)清:确立册封制度(历世达赖和班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与达赖班禅共管西藏,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加强西南地区—— 明:土司制度(任用当地首领,职位世袭,家族统治色彩)和开始部分(滇、贵、桂、川) “改土归流”(以不世袭、有任期、品级的流官取代世袭土司)清:平定“三藩之乱”后,大规模“改土归流”评价:利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发展;加强中央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地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割据纷争→促进各族经济文化交流地方——实行督抚制度③军事——八旗制度: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对女真族的兴起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汉军绿营兵制度3、实施专制中央集权制的目的:(1)实施阶级压迫:控制人民(习惯强调)(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完善秩序(习惯忽视)(3)根本目的:维护封建统治,加强君权4、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发展的总趋势和总特征(1)总趋势:秦汉形成,隋唐完善,明清顶峰(北宋前进步性居主流,北宋后消极突出)(2)总特征:历代具体措施各异,但有明显共性(继承性)和特性(发展性)5、评价(1)客观进步作用: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发展;稳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外正常经济文化交流;明清抵御外来侵略(2)消极作用:对人民政治压迫经济掠夺;思想文化专制,抑制科技发展,落伍;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延缓封建制度瓦解摘自百度网友,谢谢。

概述我国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演变的趋势并以史实说明

好吧,刚完的文科生撸…趋势:从地方分权到中央集权。

史实: a. 夏商时期,设相、士,地方则是方伯和王。

地方是自主政权。

b. 周,通过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封诸侯王,拱卫周王,地方诸侯有极大自主性。

后期周天子沦为名义的象征。

c.秦时期,设郡、县,地方官吏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册封,不再分封诸侯王,有效的管理了地方。

d.汉朝,西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地方侯国有独立地位因而导致了八王之乱。

汉武帝通过推行“推恩令”逐渐废除侯国,在地方设牧守、刺史(监督)。

e. 唐代,地方设节度使,地方权力无限膨胀,最终导致了唐王朝的分崩离析。

f. 宋朝,宋太祖把酒释兵权,地方设路—府、州、军、监—县三级,皆有文官任长官,财、军、政权分开,军队定期上京保卫王都,自此地方权力逐渐收归中央。

g.元朝,建立行省制度,中央设中书省,地方为各行中书省,极有效地管理了地方政权和巩固中央集权。

设置番政院管理西藏事务。

h.明代设置两京十三布政使司管理地方事务。

i.清较之前没什么变化,君主专制达到顶峰,地方处于中央集权管理之下。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行政法心得体会

行政法心得体会【篇一:依法行政学习心得体会】依法行政(xx)学习心得体会xxxxxxxxxxxxxx xxx依法行政(xx)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其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

在实践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xx)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

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意识。

理论性法律意识是从事理论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较为全面和深层的法律认识。

而职业性法律意识是指具体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

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属于上述职业性法律意识的一种类型。

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影响于社会,形成一种无形力量,作用于众多的普通公民,从而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和看法。

由于行政活动几乎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对社会一般法律意赔偿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寻求保护和对抗行政机关的两条重要途径。

虽然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平等的思想和制度已在现代社会生根开花,但由于3管、运管等四个行政管理部门,他们分别依据不同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单元不多余300字总结

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要求:列举汉代中央“中朝”的形成、唐朝三省六部制、宋朝分割相权措施等史实,说明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

列举汉代州的设置和元朝行省制度等史实,说明中国古代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

知道世官制、察举制与科举制,了解中国古代制度的变化。

感受中华民族管理国家的政治智慧。

“法令出一”一目和“中央监察机构”知识点为学生课外阅读内容。

  一、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和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  1、中央政治制度演变:  特点:君权不断加强最终达到顶峰,相权不断被削弱并最终被废除  目的:①防范宰相擅权,加强君权;②力求加强统治,提高行政效率;③有时也是为了弥补政事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

  (1)汉:汉武帝设置中朝(内朝), 以丞相为代表的“外朝”演化成一般的行政机构(执行机构)。

  作用:相权被分割、削弱,皇权得到加强。

  ▲汉武帝其他打击、削弱相权的措施:频繁换相、破格选材等  (2)唐:设立三省六部制 职能:中书省(政令草拟)—门下省(审核)—尚书省(六部执行)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

  作用:三省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分散了相权,加强了君权;分工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

  (3)宋:宋代在中书门下(长官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之下,曾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分散相权;设枢密院,管军事(长官为枢密使),设三司总理财政(长官为三司使),分割宰相的军事权和财政权,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君权。

  (4)元:中央政府组织大都沿用宋制。

  2、地方政治制度演变: 特点: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的政治自主性和能动性越来越受压抑  (1)汉:(州)、郡(国)、县  汉武帝时实行 刺史 制度,把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域(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

  目的: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东汉时,州演变为郡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

  ▲汉初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曾分封诸侯王而形成“郡”、“国”并存的局面(郡国并行制),王国势力逐渐强大,形成与中央抗衡的割据势力(景帝时七国之乱)。

后通过景帝削藩、平乱及汉武帝“推恩令”等措施逐步消除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体更为巩固。

  (2)唐代:道、州、县 (3)宋代:路、州、县  (4)元朝:行省、路、府、州、县  设置:以 行中书省 作为常设地方行政机构,简称行省或省,全国分为10个行省;  还有2个单列的行政区划:一是“腹里”,由中央行政机构中书省直接管理的元大都及周围地区;二是 宣政院 管辖的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浙江隶属于江浙行省。

宣政院的设置可用于证明西藏地区自古是我国领土。

  特点:行省是 最高 地方行政区划,受中央节制。

  节制措施:①行省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需呈报枢密院;②没有中央诏旨,不得更改赋税征收制度,不得调动军队;③行省官员要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④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⑤省官互迁。

  意义:①行省制是对郡县制的继承与发展,适应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需要;②加强了中央集权,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③有利于调整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对于巩固和扩大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统治有极大意义。

④为后世所沿用,影响深远。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演变经历了怎样的历程

1.先秦:西周—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分封建诸侯的制度,是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封建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诸侯要服从命令,按期纳贡,随从作战。

2.秦汉:秦朝—郡县制(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组织,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任免);两汉:刺史制度的演变(监察—地方行政:汉武帝时实行刺史制度,刺史级别不高,但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变为州、郡、县三级制);郡国并行与王国问题的解决(汉初郡国并行;其中,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汉武帝颁布“推恩令”、“附益法”、“左官律”,逐步解决了王国问题)。

3.宋元:北宋—知州与通判(副知州)互相牵制;元—行省制度(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中书省直辖河北、山西、山东;蒙古地区为岭北行省;东北地区为辽阳行省)。

4.明清:明—废行省设三司(布政司管民政财政;按察司管监察司法,都司管军政);土司制度(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宣慰司、土知府长官)与“改土归流”(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朝廷派遣有任期、不世袭、可调动的流动官员直接统治的变革,称为“改土归流”。

但明朝时西南大部分地区仍实行土司制度 。

清—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为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

雍正帝大量委派流官代替土司;清初设立十八行省五将军辖区(黑龙江、吉林、盛京、乌里雅苏台、伊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青海、西藏)一个盟旗(蒙古)。

分析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利弊和特点

1、皇帝制度的特征:皇权独尊、皇帝至上、皇位世袭2、中国古代政治定律回顾前节内容:郡县制度、三公九卿制度。

打开秦王朝政治组织图,引导学生回答皇帝在金字塔中的地位,从而引导出中国古代政治定律:君主主宰国家政治而没有其他任何力量可以对他有所制约。

3、官僚体制的基本原则皇帝制度的特点,决定了官僚体制的变化原则:维护皇权、服务于皇帝。

二、君权和相权1汉代:“中朝”与“外朝”、(1)汉初,任命功臣为相,丞相作为皇帝的高级助手,丞相掌握行政实权;(2)汉武帝时,频繁任相,设立“中朝”(中朝的概念:由随侍皇帝左右的、出身低微的、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近臣亲信和将领组成,是决策机构)对抗“外朝”(外朝:丞相、御史大夫为首的朝廷官僚组)形成“中外朝”汉武帝故意提拔布衣亲信组成“中朝”,并有中朝对国家政事先做出决策,将原属丞相的决策权分割给了中朝,“中朝”拥有决策权,“外朝”变为执行机构。

由此达到了削弱相权、强化军权的作用。

概括汉朝政治特征:汉武帝用内朝官来压抑外朝官以侵夺相权,是汉代中央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

2、唐朝时期的相权:三省六部制出示三省六部制示意图,解释三省的职责,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

决策、执行,以前都是丞相的职责。

唐朝将其分开,同时增加了审核部门,即门下省,进一步分化相权。

将相权一分为三。

三省相互牵制,相互配合,首长均为丞相。

同时,唐朝还设置政事堂,参政议政。

各省长官和被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官员,即可进入政事堂议事。

凡进入参政堂议政的都是丞相。

这些被冠以头衔的官员,由于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

这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3、宋朝:“二府”统治者鉴于唐朝后期割据混乱局面教训,不断削弱和分割相权,以进一步加强皇权。

三省六部有名无实,设中书门下、参知政事。

宋朝从三大方面来削弱相权:设副宰相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分割宰相的财政权。

引导学生总结君权和相权互动的趋势:皇帝制度不断加强,在君权与相权这对矛盾中,君权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相权却处在不断被削弱的过程中。

三、中国监察体制的变化引导学生回顾秦时期的监察部门:御史大夫。

西汉:刺史,十三州,六百石制约二千石,中国古代政治智慧的体现,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州从临时性转变地方行政单位。

东汉末年,地方三级行政机构:州-郡-县。

东汉-元,御史台;明,都察院。

皇帝设置监察机构的目的:官员之间相互监督,以便于皇帝对官僚机构的控制。

但是皇权却没有人监督和控制,因此,专制制度的存在势必影响监察的效能。

结合当代中国领导人加强自我监督,真正推行依法治国。

四、选官制度的变化过渡:皇帝要维护专制政权,必须要不断输入新鲜血液,为其服务。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建立了哪些变化

世官制度、察举制度、科举制度。

1、世官制以天子-三公九卿-郡县制立体图,说明世官制度的运行情况。

世官制不等于分封制:一无土地,二官职不能世袭。

分析世官制的弊端:政权为世家大族控制,底层优秀人才无法进入政权参政。

2、察举制察举制作为选官制度,即选官要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是看德行和才能。

(1)汉武帝征召解决世官制的弊端,向底层征召优秀人才。

张謇的故事。

征召的弊端,插入东汉时期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清素清白浊如泥,高门良将怯如鸡。

说明征召制度到了后期,弊端丛生,征召权利被世家大族控制,形成了士族。

寒族人士很难跻身上层,不利于统治。

(2)曹魏九品中正制建立上中下三等九品制度。

考核有了一定的参考标准。

如,才学、相貌等等。

比征召制要公正客观一些。

但后期还是显露出一系列弊端。

3、科举制度科举制是考试选官的制度。

这一制度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宋,成熟、衰亡于明清。

与察举制相比,科举制是一种更完备、更合理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显然要把察举制时代仅凭现任官僚的主观印象取官要合理得多。

科举制的优点,考试一视同仁,官僚子弟和平民子弟站在了一条起跑线上,给底层民众参政提供了机会,打破了贵族垄断官场的情形,扩大了统治基础。

同时也有利于中央集权。

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有一定合理性,保证有相当文化素养的士人从政,为行政效率提高创造了条件,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的风尚。

扩大了统治基础。

分析科举制的弊端:科举考试的内容多不出儒学经典范围,特别是八股取士被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和创造精神的人。

五、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秦地方行政区划:郡、县(道);西汉初郡国并行制;东汉地方行政区划:州、郡、县;唐地方行政区划:道、州、县;宋地方行政区划:路、州、县;元代:行省制度。

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或简称为省。

行省即中书省派到地方的临时机构。

出示元朝地图,地域辽阔,如果都到首都汇报工作,非常的不方便,因此设立行省。

行省官员原本代表中央到地方执行政务,因此可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但是它和中书省不同,重大民政事务权、军政要务权、赋税权被剥夺,官员定期到中央觐见,汇报工作。

后来它从临时暂住转变为地方行政机构。

行省制度创立的意义: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影响深远。

介绍明清的地方行政区划:明地方行政区划:省、府、县;清地方行政区划:省、道、府、县。

中央对地方管理的方式:设立监察机构进行监督;省官互迁制度。

总结地方行政区划变迁过程,引导学生概括变迁的目的:一、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二、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中央集权。

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关于中国古代文化的结类,各家学派标准,分类同:有物质与精神两分法物质、制度、精神三分法;有物质、制度、行为、心态四分法;还有物质、社会、精神、艺术、语言、风俗六分法等。

这些划分尽管层次不一,但都是按照人类创造文化的发展进程由物质到精神、由感性到理性的层次划分的,适用于专业人员的学习研究。

中学生学习教材中的中国古代文化,应根据教育功能的不同来划分。

中学语文教材中涉及的古代文化知识,它包括天文、地理、文学艺术、哲学宗教、政区历法、军事刑律、阴阳五行、家族礼法、音乐美术、饮食服装、车马冠盖、文化奠基、政治经济制度、明君贤相的治国方略,以及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等等,但由于教材中没有专门论述中国古代文化知识的课文,这些知识都零散地分布在古文典籍之中,教师教学难,学生学习更难,因此,教学时应将分散的古代文化知识根据教育的功能不同梳理归类,每一类下分若干知识点,以课文中的某一古代文化知识点为突破口作分析,成扇面辐射展开,拓宽范围并向纵深发展。

然后再探讨下一个知识点。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将课文中零散的知识归类成系统,建立知识链条。

二是教师们在传播零散的古代文化知识时可以采用专题讲座的方法。

三是给学生提供一种研究性学习的方法,打开思路,养成良好的治学习惯。

学习行政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一:行政法学习心得(1)】学习行政法学的收获1302010250法学院13级二班朱均凡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曾经指出:人的自然权利应该受到自然法的限制,但自然法的实行、契约的实现不能仅靠人们自身的力量,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公共权力或共同力量来保证,这就是国家,巨兽“利维坦”。

早在大一时期,我就通过与公法类学科有关的一些法学启蒙读物培养了对行政法学的浓厚兴趣。

在本学期潜心研习行政法、将所学知识与社会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融会贯通之后,我更是受益匪浅。

管、运管等四个行政管理部门,他们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确定不同的处罚标准。

我了解到公安部门只能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而交通、路政部门居然最高可以处以3万元的罚款,相比之下两者相差了一百多倍。

因此,不仅法律法规的适用要统一,还应当将公路罚款权交由公安部门统一行使,才能从体制层面上治根治本。

其次,我们要思考社会监督机制的构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地方执法部门的罚款账本应当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防止因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冗余形成的“吃饭财政”肆无忌惮地侵吞行政相对人的财产。

其次,通过学习行政法,我学会了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反思制度的合理性,以此作为改进现有制度的突破口。

“比例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实现行政目的时对相对人的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两者处于适度比例。

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高了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