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对考公务员的影响
你确定你说的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留吗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属于犯罪,只是违反了相关的行政管理法律或条例的一种处罚,所以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只是说起来不太好听罢了而被刑事过的人也要看有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审判有罪就是罪犯,即使释放了也有案底,这样就开不出无罪证明没有经法院审判或判无罪释放的和正常人一样没有案底,可以开证明其他的像你说的什么罚款按手印对开无违法证明更没影响了
受过行政处罚对公务员政审会有影响吗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处罚的主体一般属于外部行政主体;处分的主体一般是内部行政主体。
(2)制裁的对象不同;处罚对象与处罚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处分对象与处分主体存在隶属关系; (3)采取的形式不同;处罚有罚款、拘留等;而处分没有。
(4)行为的性质不同;处罚是外部行政行为;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
(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比处分所依据的要高。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对处罚不服,可以进行起诉和复议;而对处分不服,一般是不可以。
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
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
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
但因其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途径解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分的程序,大致有7个步骤:①处分的提起;②调查对证;③本人申诉;④讨论决定;⑤批准备案;⑥通知本人及归案;⑦处分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的适用范围较广,主要有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国家和集体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全民和集体企业的职工。
行政处分的种类由不同法规列举,如《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把行政处分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次性罚款(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行政处罚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 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的,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不是公务员也不从事行政工作能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我行政警告处分
不同编制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党员有党章党纪约束,严格来说不是公务员或者参公不适用公务员法,但是行政机关的事业编人员可以依据事业编管理条例或者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理。
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吗
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分。
一、行政处分 1. 行政处分的定义 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
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
2. 行政处分的作用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
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
但因其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途径解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 行政处分的程序 大致有7个步骤: ① 处分的提起; ② 调查对证; ③ 本人申诉; ④ 行政拘留; ⑤ 批准备案; ⑥ 通知本人及归案; ⑦ 处分的执行。
4. 行政处分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的适用范围较广,主要有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国家和集体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全民和集体企业的职工。
行政处分的种类由不同法规列举,如《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把行政处分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次性罚款(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二、行政处罚 1. 行政处罚的范围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2. 行政处罚的种类: ① 警告; ② 罚款; ③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④ 责令停产停业; ⑤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⑥ 行政拘留;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刑罚 (一)刑罚的适用对象 刑罚惩罚的是通常所说的违法犯罪分子,触犯了《刑法》的人,才对其实施刑罚处罚。
(二)刑罚的种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 主刑的种类如下: ① 管制; ② 拘役; ③ 有期徒刑; ④ 无期徒刑; ⑤ 死刑。
2.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①罚金; ② 剥夺政治权利; ③ 没收财产。
(三)刑罚的其他条款 1.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3.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4.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5.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
行政法中,公务员收到行政处罚后可以申诉还是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
三者什么区别啊
行政处罚不算刑事处罚不影响你正常报考公务员的,不过报考的时候需要符合当地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具体的职位的学历、专业等方面的要求才可以正常的进行报考望采纳谢谢。
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的试题(带答案)最好答案和试题分开
谢谢
事业单位参公考试模拟考试题及答案(二)36、对公务员处分的解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机关只能是作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
B. 在处分期内公务员调离作出处分的机关,解除处分仍由原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解除处分。
C. 在公务员的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机关可以解除处分。
D. 解除处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答:C37、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培训是( )。
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C.专门业务培训 D.更新知识培训答:A38关于对公务员培训的时间以下不正确的是( )。
A. 专门业务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天。
B. 初任培训是在试用期内进行一般不少于十天。
C. 任职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D. 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
答:A39、根据公务员法对调任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调任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
B. 调任并不属于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入口”。
C. 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
D. 调任是机关外与机关内人员的双方交流。
答:C40、调任是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之一,其交流是指( )。
A. 在机关内部进行交流的一种方式。
B. 是机关外部与机关内部相互交流的一种方式。
C. 是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的交流方式。
D. 只是机关外部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内部的交流方式。
答:D41、关于转任的范围和特点理解正确的是( )。
A. 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B. 转任的范围是在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职位之间。
C. 转任还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
D. 转任中公务员的职务不会发生升降。
答:C42今年上半年中组部、国家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交流方式属于( )。
A.调任 B.转任 C.录用 D.挂职锻炼答:D43、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挂职锻炼的形式是( )。
A. 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
B. 在不同地区机关进行交流的方式。
C. 下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上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
D. 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答:D44、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没有违反公务员法中的需要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形( )。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
B. 在同一个处里处长与处里的科员为直系血亲关系。
C. 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
D. 在同一机关里有亲属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监察部门工作。
答:A45、根据公务员法中地域回避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
B. 公务员在原籍的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需要回避。
C. 公务员在成长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一律需要回避。
D. 乡级机关属于基层机关,一般不需要地域回避。
答:A46、公务员工资中,( )是工资结构的主体。
A.基本工资 B.津贴 C.补贴 D.奖金答:A47、公务员离开那些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后,其岗位津贴( )。
A.继续一直发放 B.继续发放一年C.继续发放三年 D.停止发放答:D48、国家实行( )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
A.工资比较制度 B.工资调查制度C.调查比较制度 D.调查研究制度答:B49、国家对公务员工作时间,实行( )。
A.换休制度 B.轮休制度C.工时制度 D.工龄制度答:C50、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 B.六十C.七 D.三十答:D51、辞职包括公务员辞去公职、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请问这两种辞职区别在于( )。
A. 二者都取消了公务员身份。
B. 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
C. 二者均出于自愿。
D. 前者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后者须经任免机关批准。
答:B52、任免机关对于公务员的辞职申请审批期限是( )。
A.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B.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
C. 自接到申请之日内十五日内。
D. 一般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三十日,领导成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九十日。
答:D53、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这是( )的辞职方式。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答:C54、对公务员的辞退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务员管理部门决定对公务员的辞退。
B. 辞退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
C. 辞退是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而不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D. 被辞退的公务员不必与辞职的公务员一样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答:B55、公务员进行申诉的时间限制是:自接到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
( )A.十五日 B.三十日C.三十日 D.十五日 答:B56、径直申诉程序是( )。
A. 首先申请原处理机关进行复核。
B. 不经复核直接进行申诉。
C.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D. 向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申诉。
答:B57、原处理机关在接到公务员要求复核的申请书后的( )内应当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三十日 B.二十日C.十五日 D.六十日答:A58、复核、申诉期间对已经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
A.停止执行 B.不停止执行C.暂缓执行 D.根据原处理机关意见决定是否执行答:B59、与聘任制相对应的是( ),这也是公务员的主要任用方式。
A.任期制 B.委任制C.任命制 D.选任制答:B60、关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规定相同。
B. 公务员法的管理规定均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C. 聘任合同的内容中可以有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部分。
D. 聘任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更改或者解除。
答:C61、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人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二十五日 B.六十日C.三十日 D.十五日答:D62、关于人事争议仲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提交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前提。
B. 一方申请仲裁就可以受理。
C.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数应当是三人以上。
D. 仲裁裁决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
答:B63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机关或部门,其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将承担(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C.行政处分 D.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答:D64、对各级机关违反公务员管理制度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是( )。
A.行政监察机关 B.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C.原处理机关的人事部门 D.公务员主管部门答:D65、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情形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规定予以( )。
A.处分 B.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D.经济处罚答:A66、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的在辞去公职后( )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答:C67、公务员在退休后的从业有一定限制,在公务员法中规定( )。
A. 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B.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C. 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D.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活动答:C68、所谓“具体的人事处理”指的是( )。
A. 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政策规定B. 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C. 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D. 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人事处理答:D69、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
A.经济责任 B.行政处罚C.行政处分 D.行政责任答:D70、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 )。
A. 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所有人员。
B. 各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成员。
C. 不包括各级机关的工作部门或派出机构的领导成员。
D. 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答:D
受过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是否会对公务员政审产生影响
你好
这种情况下应该不会有影响,因为只是行政违法。
关于那个证明的问题,一般只会涉及到开无刑事犯罪的证明,而不涉及到开一般违法行为的证明。
此复
行政处罚会影响公务员政审吗
基本没有影响。
处罚一般适用于比较轻微情,的更多的只是一些规章制规定,不会到劳教、刑事处罚等层面,在一般的事业单位政审中是没有问题的。
大部分受过的行政处罚对事业单位政审是没有影响的,除非一些比较恶劣的和大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