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司法公正心得体会
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是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所谓司法公正是指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理和作出正确的裁判,意味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平等充分的保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得到实现。
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广义的司法公正指的是公安、法院、检查院等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格、公正执法。
狭义的司法公正仅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的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要求。
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不但要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公正和正义的精神。
不公正的裁判会损害民众对司法制度的期待和司法诉求的热情,加剧社会的无序和混乱状态,影响社会稳定;而公正的司法,会增加人们对国家法津,对法院、法官的信任和期待,,消除人们对案件审判公正性的疑虑及对判决的抵触心理,使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
如何做好法院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心得体会
这个没有一个规则可论。
要看具体的案件,和你对案件的把握吃透程度。
但是永远记住,当事人都很聪明,不要糊弄他们。
司法是善良公正的艺术,要作个艺术家。
如此法院,怎么保证公正司法,怎么提高司法公
法院审理案件,采取两审终审制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就可以不服二审的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院如何公正司法
(一)公正,或称为“结果公正即对案件的实决应做到公正。
是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符合案件所查明的事实,并与所适用的实体法相对应。
实体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求得结果的公正是“打官司”的当事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和最终目的,从微观上说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从宏观上看影响着社会的公正。
因而要做到,案件事实要清楚、定案证据要确凿、适用法律要准确、裁决结果要妥当,裁判的效果亦应体现出社会的公序良俗和社会之正义,这是实体公正两个方面的相互统一。
我们要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才能准确的把握和运用法律统一的原则,从而真正做到实体公正。
(二)程序公正,也叫过程公正,即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做到公正。
从案件的受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都要依法进行;在诉讼中要确保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平等地给予当事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举证的机会。
任何案件非经法定程序审理和执行,都是违法或无效的,程序的公正是一切公正的前提要件,是确保实体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实体的公正有赖于程序的公正。
两者的公正,才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
在程序公正方面应注意一下问题:1、严格依法行使管辖权,它是正确行使审判权的前提。
2、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必将有力的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形象。
(三)形象公正,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是人民群众评判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它是通过每一个法官的具体表现出来的,他所体现的不仅仅是法官本人的形象,更代表着整个法院的形象。
法官无论是在法庭内外的任何场所都要保持言论和行动的公正形象,每位法官都应谨慎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都要正确的处理每一个案件,自觉的维护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用形象公正体现程序,实体公正。
综上,司法公正是通过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全面体现的,只有在审判实践中,全面的坚持和树立“三个公正”意识,将三者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才能有效的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
实现司法公正的意义是什么
公正司法,是现代政治民主、进步要,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呼唤司法公正,评价司法公正与否,是任何文明社会公民的正当权利,坚持公正司法是对法权的一种制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然而近年来,为司法的程序外监督不断升级。
程序外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司法不公现象。
但是,由于程序外的监督大多是从普通的生活逻辑出发,主要关注的是实体结果的合乎正当,而司法的过程却是严谨的和理性的,更注重的是审判过程的合乎正当性,这就使得司法人员与其他社会主体在法律思维方式上产生了差别,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督司法与司法独立的冲突和对立,损害了司法权威。
因此,追求和维护司法公正,在任何国家,不可能也不应当仅仅是司法机关、法院和法官们自己的事情,维护司法公正应当成为全社会公民共同的任务。
它不仅需要法院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不仅需要培养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更需要维护司法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
如何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包括: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树立公正司法理念的现实意义在于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的社会影响,增强法院裁判的有效性。
树立公正司法理念的现实意义在于打击司法领域腐败势力和地方保护主义,重振并维护我国的司法权威,恢复人们对司法的信心。
树立公正司法理念的现实意义在于可以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素质,减少因司法人员个人素质问题而产生的不公正判决结果,可以有效指导司法人员在司法过程中的行为。
树立公正司法理念的现实意义在于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浅谈如何实现司法公正
再凑合点什么“观”,什么“理念”,什么“理论”啥的就够用了~~呵呵 2009年法警个人工作总结及2010年计划 本人在法院法警大队工作这一年时间里。
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 年度工作任务。
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等行为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0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
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
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