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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纪检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19-01-22 20:56

最新-2019年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精品

2019年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一、全面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突出两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各负其责。

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部门副职兼职廉政监察员,使他们真正肩负起审判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双重职责,实现一岗双责全覆盖。

突出了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执纪监督责任。

院党组年初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同志带头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对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院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季度工作,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司法廉洁意识一是及时传达违法违纪案件通报。

对上级有关纪检监察文件精神和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及时学习和贯彻,由各部门组织讨论,认真反思、吸取教训。

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今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继开展了三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等专项治理活动。

对廉政文化内容不断挖掘和创新,丰富廉政文化内涵。

针对省法院十月份开展的司法巡查中指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纠正,注重时效。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派驻第十二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业,开展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格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按照“四种形态”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隐患点,强化重点领域

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18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院党组和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的双重领导下,按照市中院1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司法管理年”活动,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树立“零违纪”队伍、“零违纪”法院目标更加明确,又好又快办案、公正廉洁办案的行动更加自觉,干警在解放思想中更新了观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我院形成了蓬勃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院党组成员与院长、部门负责人与主管院长,部门干警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级”廉政保障体系。

此外,结合我院实际,各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每名干警填写了《自查自纠申报表》。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确保干警廉洁公正执法,努力构建单位、家庭“双向”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在座谈沟通基础上,组织干警家属与干警一起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增强参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院会进行述职述廉,查摆剖析不廉洁或违纪的行为,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思想境界有了新

急急急关于2010年纪检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

急用

工作总结:关于法院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探索和思考廉政风险是权力责任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的谋求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清单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廉政风险。

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从司法权力岗位中找出可能影响公正廉洁执法、引发司法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健全防控措施,以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防止和减少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司改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及时纠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契机,研究制定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州法院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州法院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纪律作风等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范围、内容和措施,21个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38名干警对照存在问题制定了个人集中整治自查报告。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规范权力运行。

全院共编制《职权目录一览表》21份,梳理权力45条,绘制

急需一份高中纪检部个人工作年终总结。

(500字左右)

一、专人审查案件制度  审查案件要做到:(1)要有阅卷笔录;(2)要填写《审查案件意见表》;(3)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有违法乱纪行为时,应填写《纠正违法登记表》;(4)审查判决、裁定要填写《审查判决、裁定纪录》;(5)严格遵守法定和《细则》中规定的办案时限。

  二、集体讨论案件制度  集体讨论的案件包括:(1)审查批捕案件;(2)审查起诉案件;(3)复议案件;(4)抗诉案件;(5)重大案件的答辩提纲、公诉词。

  集体讨论案件要做《研究案件记录》,承办人应根据讨论结果,制作《起诉书》或《免予起诉书》、《不起诉书》、《补充侦查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由领导签注意见,送分管检察长决定。

重大案件,特别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分管检察长必须亲自阅卷。

  三、案件审批制度  下列案件应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1)重大、疑难案件;(2)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案件;(3)需要提出抗诉的案件;(4)检察长认为需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

  检察长审批案件应在《案件审批表》或各种决定书、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书等文稿上签署,然后由承办人制作正式文书发出。

  四、调查研究制度  (1)了解、掌握敌、社情动态;(2)通过批捕、起诉,定期分析研究刑事犯罪特点、规律,各分、市院每季进行一次综合,并及时报告省院;(3)建立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登记制度;(4)对重大刑事案件要主动参与现场勘验,主动参与案情分析,主动参与公安预审。

  五、备案制度  (1)经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在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的同时,上报分、市院备案;(2)各分、市院要及时审查备案材料,及时答复,发现错误及时纠正;(3)备案材料包括:备案审查登记表,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阅卷笔录,讨论记录,以及提讯被告的供词、访问证人的证言等。

  六、催办制度  (1)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材料的案件要及时催办;(2)批准逮捕的人犯没有及时逮捕的应予催捕;(3)对于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在押人犯,公安机关没有及时释放的要催促释放;(4)人犯逮捕后临近法定羁押期限没有起诉的要催办;(5)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临近法定审理期限尚未宣判的要及时催办;(6)未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及其他罪证要及时催办。

  七、考察制度  对犯罪情节轻微而决定免予起诉的案犯,要建议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帮教措施,并进行考察。

  八、案件复查制度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案件,每季进行一次复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并将复查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院。

  九、请示报告制度  在执行政策、法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疑难案件或有争议的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或逐级向上级院请示。

  十、档案制度  已经办理完结的案件,应根据档案装订要求及《细则》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按照办案程序,一案一卷的原则,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法院纪检部门如何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进行监督制约

最高人院《人民法院监察工行规定规定:各级人民的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

法院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

但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自身的工作性质,准确地定好位,并摸索出一套符合法院纪检监察实际的工作方法。

作者认为,对审判执行权运行进行监督,实践中,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从审判执行权特性角度探索有效监督的途径  1.从程序性特点出发,利用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实现监督  案件流程管理是法院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将各类案件从立案、送达、诉前保全、庭前交换证据、开庭排期、开庭审理、案件评议、文书制作、宣判、执行、案件评查及结案材料的归档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加以设置的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的方式。

网络根据不同层级的领导权限范围,分别给予不同的授权,便于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及时了解案件运行情况并根据不同需要进行审批、管理、催办,网络也可对将超审限的案件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2.从统一性特点出发,统一案件裁判标准,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在审判实践中,同类型案件事实类似甚至是完全相同的情况比比皆是,但由于不同时期、不同法院、不同合议庭、不同法官或者同一法官在判决时均会出现裁判结果差异,甚至是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

要改变这一现状,有效防止审判执行权被滥用,达到“具有公认的声望,故足以回应社会对法治与正义的期待,更进而推进法治意识在社会中的传播,并提高社会整体的现代化程度”的目标,统一案件裁判标准是最好的途径。

由省法院各主管业务庭深入研究各类常见、多发案件的纠纷特点和审判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审判指导意见,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原则,以使不同时期、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同类型案件作出的裁判结果保持基本平衡,有利于限制审判执行权被滥用。

在实施统一裁判标准后,纪检监察人员仅需要掌握和熟悉案件审理的程序和裁判标准,再对案件进行审查和检查就可相对简单化,容易发现疑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

  3.从权威性特点出发,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列席所在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最高审判组织,是对审判工作进行集体领导和对审判进行指导决策的组织。

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之一是监督、检查法院及其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也必然在被监督、检查之列。

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应当采用有选择地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方式,侧重对主审法官在履行审判职权过程中进行监督。

借鉴我国诉讼法中关于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规定,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列席审判委员会,显得十分必要。

  4.从中立性、公正性特点出发,认真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虽然能够对裁判和审判人员、审判组织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审判人员作出纪律和组织处理,但无权对案件作出裁决。

”只有在审判监督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查,在审判委员会作出是否有违法审判的判断的基础上,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才能对审判执行人员是否负有责任作出判断和依职权进行调查处理。

因此,要进一步解决案件质量问题和阻止违法审判行为,就必须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

各级领导、法官对此要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只有狠下决心,真抓实干,才能收到效果。

2019年法院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XX年法院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法院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法治***、平安***建设。

一、依法治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成立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会,我院高度重视依法治市相关工作,即日召开党组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

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各项审判管理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讨论、个人撰写心得体会等学习方式,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真正做到将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过程中。

二是完善审判管理。

及时更新优化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强化对各类案件流程监控,从案件的受理、立案、分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与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加大司法公开,不断提高该院司法透明度。

三是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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