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如何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坚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稳步推进”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部署,把消极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促使全体干警群策群力,上下一心,共同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1、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和教育干警筑牢防腐思想道德纺线。
在教育中,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作为贯穿于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的一条主线,按照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法,创新执法机制,严肃执法纪律,讲求执法效果,改善执法保障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2、抓住工作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案件、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都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做到民主、公开、公正。
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示范作用。
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工作搞调研;带头清正廉洁守纪律;带头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
3、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加强监督。
经常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发现不廉洁行为进行戒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进行警示谈话。
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评先表彰、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功过分明。
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情况进行具体的督导、检查、考核。
浅议基层法院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法院法官干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一:法院干警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法院干警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 活动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让我深有体会。
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可见规矩的重要性。
规矩即是需全体人都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规矩”这条红线。
也只有我们做到了守纪律、讲规矩,才能树立我们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继承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
作为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确保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思想认识上到位;要秉承马列主义,坚定社会主义道路,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推进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定。
特别要把这些学习收获,用于指导我们手中工作,锻炼辩证思维能力,提高分析解决困难的能力。
作为一名干部要踏实工作,勤奋肯干,对得起自己的“俸禄”。
二、坚定信念,树立廉政意识 “守纪律、讲规矩”本质上就是要求法院干警要廉洁自 律、勤政为民,这是更好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最起码的要求。
廉洁自律是勤政为民的前提,对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如果不消除理想信念动摇这种危险的苗头,党就会失
如何解决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是随着社会生活多样化的到来,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导致党的思想政治的难度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受到削弱,监督难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现象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体现也比较明显。
因此,如何应对多样化,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思想是基础。
要大力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素质。
着力引导工作人员在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和廉洁司法上狠下功夫;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深入理解四条禁令、八不准等各种禁止性规定,努力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时刻紧绷廉政弦。
大力强化廉政典型教育,用正面典型引导工作人员,用反面典型警示工作人员,促使政治思想教育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避免步入空洞说教的误区。
要通过长期的、不间断的教育,触及灵魂,触及思想。
特别是要突出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突出热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教育、突出各项廉政纪律教育,就是要用大道理管住小道理,管住歪道理,让大家深刻认识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本质要求,弄清不廉洁的严重后果,对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产生敬畏之感,从而自觉地在思想上划出警戒线,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守法度,不逾矩。
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基层法院干警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
要针对基层法院干警的思想状况,把握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要加强审判、执行纪律及各项禁令教育,使广大干警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触犯高压线;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广大干警知法守法,依法办案,廉洁办案;要抓住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以及本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干警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加强廉政建设的认识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态度问题,而是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问题,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起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到长期抓,抓长期,不厌倦,经常搞,坚定不移地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党员干部和全体干警,从思想上和感情上认同权力源于人民的观点和廉者光荣,不廉者可耻的道理。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是关键。
要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等机制上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拿出符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的具体办法、措施。
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和行政管理运行监督管理等制度,提高办案和行政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派驻工作,强化基层法院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法院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要完善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经费支出审批办法,由一支笔审批改为多支笔会签,纪检监察部门审核,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大宗物品集中三名以上由群众选举产生的购物员参加的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私分财物问题的发生,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的机制。
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敢于较真、敢于严管,从小事抓起,从点滴抓起,一抓到底,切实把廉政建设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是重点。
一是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意识,发挥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作用。
加强对法院内部监督加强对审判流程各个环节的司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使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干部任职考察、评优选先、基建项目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是注重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大要案的审理和参与重大案件的执行,增加案件审理执行透明度。
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征求意见函,公布廉政监督电话,设立廉政举报箱,诚心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抓好家庭监督,开展给全院干警家属发出一封廉政公开信和组织干警家属到劳改农场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促其帮助干警算好廉政帐,借助家庭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
五是干警要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人置身于监督之外。
通过建立法院、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预防网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作者系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最新-2019年度法院工作总结 2019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精品
2019年度法院工作总结2019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一学习理论、改进思想作风近年来,在新的形势下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些问题甚至比较突出,比如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陈旧,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思想理论水平不高,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强,缺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一个是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个是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克服、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在这一方面本人重视思想作风的转变,重视政治素质提高,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生观,提高管理和制度管理的水平,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在工作实际坚持做到自律,明确了五要五不能,一是要政治上清醒,不能方向不明;二是要勤政廉洁,不能懈怠谋私;三是要令行禁止,不能自行其事;四是要一身正气,不能有失形象;五是求真务实,不能虚妄浮躁.并以不断警示自己,自觉遵守学校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断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三艰苦奋斗,培养良好生活作风四关心社会,永葆政治本色
如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六个方面切实开展好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院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院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活动。
为确保我院“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纪律意识,为“五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辅导讲课、党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坚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新提拔任用、新录用人员廉政教育活动。
通过初任培训、任前谈话、教育座谈、法官任职宣誓等方式,组织全院新提拔、新录用和新任职法官开展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的岗位廉政教育,培养廉洁从政意识,为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奠定基础。
法院怎样做个党风廉政建设
能做到相对司法公正,也算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了。
纪检组如何督促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第一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并对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
主要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第二条纪检组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加强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加强对同级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第三条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党组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党组主体责任 第五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第六条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包括: 1 、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3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一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和枝江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一2017年工作规划)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
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边界,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第七条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l、加强研究部署。
根据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
2、大力支持纪检组工作。
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一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4、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
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提出要求。
5、做廉洁从政表率。
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第八条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主要包括:1、主动研究部署。
协助本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部门(单位)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支持查办案件。
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3、加强督促指导。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4、参加检查考核。
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严格廉洁自律。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纪委监督责任第九条纪检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维护党的纪律。
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3、推进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落实。
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
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5、强化党内监督。
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四、工作保障措施 第十条坚持完善“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
主要负责人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第+一条 建立健全“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和“书帐册”制度。
党组、纪检组要结合实际,从健全完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经费监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责任,厘清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权力监管责任清单。
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每年年初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做到责任明确、履责有依、追责有据。
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认真记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帐,领导班子成员如实记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手册。
第+二条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干部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并实行责任倒查。
建立完善“一案三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查纠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
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