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能说说作为作为一名统战工作者的工作心得体会
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参政议政作用,是党的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党外领导干部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发挥好参政议政作用。
一、消除配角心理,主动进入领导角色党外领导干部主要来源于党外知识分子,因党的事业需要,离开自己挚爱的专业,走上领导岗位。
他们中大多数学有专长,有的是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有成果、有建树、又有影响。
由于受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少数党外领导干部任职后有一种外人的心理障碍,虽有职,恐无权,担心是摆设,因而在工作中谨小慎微,缩手缩脚,多请示,勤汇报,少表态,不敢放开手脚创造性地工作。
产生了这种思想情绪,首先要充分认识到选派非中共干部到领导岗位工作是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是国家的需要,是人民的需要。
其次要坚定自己是党长期培养和认真选拔的,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信得过、靠得住的一名优秀干部的信心。
三要从思想深处树立一种强烈的使命和责任意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己任。
四要积极参加可以列席的例会,参与研讨、主动发言,并开展有益的社会调查活动。
五要敢于触及难点、热点问题,敢于触及矛盾,在实践中得到学习、锻炼和提高。
有了这样的信心和参与意识,就能尽快进人角色,并全身心的投人到领导工作中去。
党外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向所联系的党派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他们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
向党和政府反映党外人士的呼声,广交朋友,团结奋斗,带动他们为党的事业献计献策;注意发挥所联系的群体中的专家学者的作用,组织他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呼声和真知灼见。
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一个永恒的主题,善于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形成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始终把求真务实,知难而上,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求真务实,保持迎难而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敢于正视困难、敢于解决问题,要经常查找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上存在的差距,总结新的经验,探索新的路子,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在参政议政中发挥自身优势,这个优势是让党外人士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主动把上级的指示精神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讲科学、鼓实劲、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更新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个人的整体素质党外领导干部初到领导岗位任职,工作的性质、对象、任务、范围以及工作方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所学的知识已经不能满足新岗位的需要,会感到工作不适应。
为了克服这种不足,就必须更新知识,并且在学习中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端正学风,学习要着眼于国家的事业和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只有广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及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当今,用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端正学风也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通过学习,一个行为规范的领导干部应该明白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从而决定做什么,怎么做;二是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作为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机关中担任实职的党外领导干部,应努力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的大政方针与本地区、本单位和本人所分管负责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做事悟理,用实践来检验和提高学习成效,做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相统一的新一代领导干部;三是要用实际工作成果不断来检验学习的效果,一个党外领导干部,不是读死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学习,要不断提高党外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增强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这样,在工作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彰显领导魅力。
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当好群众的勤务兵党外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一心一意谋发展,诚心诚意办实事,做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
要把时间、精力和全部心思都用在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上,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抓实干,奋力拼搏,自觉做到不是为做官,而是为做事,不是为个人,而是为群众;客观地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和基层的实际情况,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呼声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体现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内涵;要增强艰苦奋斗、居安思危和求真务实意识,自觉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埋头苦干、拼搏奉献。
注重加强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方面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改进领导方法。
工作中要牢记两个务必,做艰苦奋斗的表率,努力提高决策能力,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要与时俱进,勇于奉献,把党和人民的需要与自己的职业选择结合起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为群众排犹解难,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全意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外干部还要具备善于团结、善于合作的品德,积极主动的与中共同志密切合作,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密切干群关系,做化解矛盾的调和剂、增强团结的凝固剂,达到各方面的协调和谐。
四、自觉接受监督,做勤政为民的表率党外领导干部是在党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必须置身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与党委保持一致,坚定不移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
党外干部数量少、进步快,得到了党委的重视,但一定要保持清醒,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名利,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时处处用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树立起自己的良好形象。
党外领导干部既有搞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责任,也有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自律的义务,要常修为官之道,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常省自身之过。
要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做一名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人民公仆,切实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要在组织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要时时刻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保持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
总之,一名党外领导干部在广阔的政治舞台上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新时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领导干部形象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党外干部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洁身自好,做到慎微、慎独、慎交,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党外领导干部的高风亮节。
党支部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内容是什么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
(二)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根据上级精神,向县委提出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划分干部管理权限 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乡局级领导班子职数、职务设置方案,经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抓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三)提出关于乡镇(区)和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常委会决定做好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到位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军转营职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轮换、考察管理及内调安置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抓好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实行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乡局级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负责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工作进行监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七)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九)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十)负责党的建设的指导、监督及、教育与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和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内设3个职能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部日常工作,督办检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和部务会的决议事项;负责文秘、机要、会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行政后勤和文印、收发、、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负责本部调查研究的综合协调和综合信息工作,承担中央、省、下达的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本县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收集、综合全县组织工作情况编发,有关资料及专题材料; 负责审核、起草部主要领导的报告和以部名义上报、下发、外传的重要文稿、材料;负责本部内刊编辑。
(二)组织组 负责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建设、农村党支部建设和整顿;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农村党支部书记任免前备案工作;负责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党员;负责指导社区(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社团组织、机关、学校等党的建设;负责指导党员管理工作,牵头抓好党员教育的协调;负责党员因私出国审批 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指导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负责了解、掌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搞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作的指导和的工作;负责县党建学会的日常。
(三)干部组 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查研究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管理和干部政策等问题,向部务会提出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综合分析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工作情况,搞好全县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呈报手续;负责综合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情况,并向书记碰头会、常委会汇报,作好研究干部的记录;负责承办县委管理干部任免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及到位工作;负责全县乡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工资升级的审批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县委管理的副 科级以上干部及参照管理干部的档案、干部信息工作和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营职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管理和外派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与衔接工作。
负责抓好后备干部的选拔选拔、培养、管理 工作,适时提出成熟后备干部的使用建议;做好县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调整、补充、呈报工作,办理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和审批工作;负责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向部务会提出其领导班子调整、管理的建议,做好乡镇长调整任免前向市委组织部呈报备案 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未进常委的组织部长、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和组织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县一中副职的考察、任免、呈报工作;负责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交流、挂职锻炼干部、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青年干部工作的牵头抓总;搞好调查研究,总结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县参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管理制度;会同人事部门制定下达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负责县直参照管理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任免前审核;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骨干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及方案审核、批复;负责办理县直单位以外和从企业调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科级干部的调动审批手续;负责参照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的录用(聘任、聘用)、调配、考核、培训、交流(轮岗)、回避、工资、福利、奖励、离退休、降级、降职、申诉控告等工作。
负责与纪检(监察)和执法监督等部门的定期联系,收集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带倾向性、重大问题的信息;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纪委监督;负责干部监督制度的督办落实和对县委管理干部现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结论;负责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的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犯严重错误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党籍、党龄、出生时间、学历的认定或更改 ;办理到龄科级干部退(离)休和协助办理享受厅、处级退(离)休待遇的干部退(离)休手续;负责科级干部的信访调查工作。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履行指导、综合、协调、检查职责;负责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县级后备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机关科级干部培训的组织协调;负责承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调训领导干部的工作;指导县委党校建设;调查研究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知识分子的生活、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推荐、选拔、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拔尖人才;负责选配和管理科技副乡镇长;负责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向部务会提出企业干部人事等有关工作的建设和意见;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调整方案;负责抓好企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县属国有企业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补充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办理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工资升级;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应该给予什么处分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权力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关键。
八小时以外是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腐败的“黄金时间”,是监督的“弱点”和“盲点”。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 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易腐败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是行为上的交织与延续。
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腐败行为往往相互交织。
八小时以外的腐败行为往往与八小时以内的腐败行为难以完全割裂开来,腐败分子的特性决定了其发生腐败行为完全可以不分时间地点,在八小时以内未能完成的事项及权钱交易,完全可以延续到八小时以外完成。
八小时以内的办公场所受到同事、领导和群众的诸多监督,党员干部往往不敢在八小时以内为所欲为;而到八小时以外,则属于个人的私生活,其隐蔽性导致腐败行为往往难以被发觉。
因此,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腐败行为存在相互交织的现象。
二是时空上的随意。
党员干部腐败行为总得寻找最佳时间和地点,对于权钱交易的双方来说,往往不会计较交易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但在权钱交易上八小时以外的较八小时以内的更具有随意性。
八小时以外更是成为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多发时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节假日则是腐败的“最佳时机”,交易地点上则可有能选择办公场所、家里、宾馆,或相距数百公里的异地城市。
三是两面性的表现。
时下,有不少贪官很善于、惯于“表演”,在台上、会上,他们大讲特讲反腐败的重要意义,而在台下、会后、八小时以外,则大行腐败之事。
这些双面贪官讲起反贪反腐头头是道,却在暗地里大搞以权谋私。
他们在众人面前一脸严肃,正襟危坐,在人后却是另一副嘴脸。
如地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田晓和,在工作岗位上严查贪污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行为,常常给人上“政治纪律课”,还找涉嫌犯罪人谈话;地区水利局原局长王波在大会、小会讲振振有词,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可是他们自己确在背后搞腐败、搞权钱交易,成为台上台下两种人,人前背后两个样,八小时内外两面性。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 一是公权力的特性决定了必须对公权行使者采取全时空的监督。
党员干部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在八小时之内必须接受监督。
八小时以内是对党员干部责任心、事业心和价值观的考验,而八小时以外是对党员干部个人品质、道德修养和权力观的考验,但八小时内外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个时空,而是相互联系的。
党员干部既要靠八小时以内的工作来支撑事业,又要靠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来积累人生,这样完全有可能将公权力带入八小时以外,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职务和权力的作用。
因此,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是八小时以外腐败案件多发的态势决定了必须对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监督。
从目前和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是腐败官员在八小时之外干的。
由于八小时之内监督制度比较健全,党员干部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约束,相对来说,从事腐败活动的时间和场所要少一些。
但是在八小时之外,由于党员干部的活动空间大,加之在监督上存在盲点、弱点和空白点,因此八小时之外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高发的时段。
对此,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势在必行。
三是从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状态看,有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日益丰富,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也不断扩大,党员干部“两面人”生活的现象比较突出,即在八小时内是一副面孔,在八小时外又是另外一副面孔,“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
而且现在的交通、信息传输比较发达,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业余生活提供了很多机会,并利用手中公权力,不择手段的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至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因此,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也就越来越显得更加重要了。
三、当前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
由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涉及到被监督对象的私生活,一提到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容易使被监督对象理解为怀疑、猜忌、不信任以至监视、打小报告,造成被监督对象不自由、不高兴、不愉快。
因此,监督者往往误认为只要管好八小时以内的监督即可,而八小时以外应当由被监督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形成惯性的自我监督思维。
二是制度上的缺失。
目前,关于党员干部监督的规定不少,如、《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并未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内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虽然目前对党员干部监督的规定措施不少,但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便操作,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管制度。
三是操作上的难点。
一是如何处理好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关系。
在八小时内党员干部是公务人员,应当受到监督,但有时党员干部的公务活动会延伸到八小时外,在八小时内的监督措施是否适同样用于八小时外。
二是如何处理好干部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关系。
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要融入社会,属于公民,属于个人活动范畴,也可以说属于私人隐私范畴,应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的权利、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权利受法律保护。
三是如何处理好八小时外监督权的边界关系。
党员干部无论是官员还是平民,在八小时外的私生活都属于国家法律保护范围,任何人都无权干预,监督他人的私生活就存在非法的问题。
四、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内部监督,发挥内部监督力作用 1.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按照“”的要求,着力培育“四强”干部,全面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增强总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保证党的队伍的坚强有力,保证党员干部在任何复杂政治环境下不迷失方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 加强八小时外的相互监督,构筑防变的“隔离带”。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的交友圈决定了是否能够保持廉政从政。
因此,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同事,应当发挥好互相监督的作用,避免同事交友不当。
同事相互之间应当构筑好拒腐防变的“隔离带”。
如可以在单位部门内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积极发挥部门廉政监察的作用。
3. 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的,构筑拒腐的“防火墙”。
一要建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党务、,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等,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严格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环节,把“八个小时之外”活动纳入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
二是要完善健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定期汇报制度。
建立干部信息库,要求领导干部把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社会交往、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属子女等重要情况上报组织备案。
三是制定,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进行细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如禁止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种和在企业兼职,禁止参加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
四是建立健全教育、医疗、、招投标中心等重要领域的监督管理制度,让这类特殊群体同样在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五是建立党员干部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在婚姻发生变化,操办个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都必须提前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七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应不定期与本部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随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
八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廉政规定的,应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以发挥制度的警示作用。
二加强外部监督,发挥外部监督力作用 1.发挥家庭监督作用。
家庭对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
党员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发生的一些细微变化,家属特别是配偶应当是在第一时间能够察觉。
一是要充分发挥好“廉内助”的作用。
要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帮他们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让他们认识到管好自家人的重要性,让他们主动当好廉政建设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二是要树立一批“廉内助”典型,进行正面示范教育。
定期与党员干部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党员干部的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
2.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当今,新闻媒介传播在我们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传播信息的作用,是全社会舆论监督与引导的工具,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通告或通报等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
对工作监督中发现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任用,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总结表彰,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使干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使多种监督形成合力,避免出现监督职能重叠或监督“空白区”,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把监督的目光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
纪检部门应善于从舆论监督中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违纪案件的线索,对新闻媒介揭露出来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准确地加以处理。
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要让公众了解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增加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的透明度。
3.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要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努力营造有利于民主监督的社会政治环境,为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对党政机关和干部实施监督提供条件。
要增强人民的自主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人民群众自觉地、主动地承担起监督的职责,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
4.设立特邀监督员制度。
从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促进净化党员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业余生活内容。
三加强考核问责,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1.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责任问责机制。
对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廉政规定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发挥制度的警示作用。
同时可实行连带追究,要在党员干部内部真正形成相互监督、彼此约束的机制,凡是党员干部的领导未能发现问题或没有履行监督职能的,要追究党员干部领导的责任,以此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内部相互监督的责任感。
在问责机制上,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件事情追到底。
2.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考核机制。
党员干部的形象没有八小时内外之分,实施八小时以外考核能更完整、准确地反映党员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为更好地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要求党员干部建立八小时以外重要活动记录卡,定时向组织进行汇报。
同时,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必须做到持之以恒,不能流于形式,充分发挥考核杠杆指挥棒强有力的作用,并且要十分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入党有几个步骤。
成为一个真正的党员要多长时间
一、提出入党 要求入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
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
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
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
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
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
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
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党支部“六有”
“六有”指哪六有
六有: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有功能实用的党建阵地、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
【具体做法】(一)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要按照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信任的标准配备领导班子。
对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影响班子团结和整体战斗力的,要坚决予以撤换。
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或3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二)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建立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国法,督促党员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计划和标准发展党员。
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25个流程。
(三)有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按时上好党课(每季度上一次),领导干部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四)有功能实用的党建阵地党支部日常活动经费有保障,每年投入必要经费,加强基层党支部的软硬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党员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报名参加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社区“党员责任岗”活动。
(五)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个任务,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计划要突出科学性和可行性,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和督查机制“四落实”。
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党内事务规范有序、决策科学、公开透明。
具体要建立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班子议事规则、班子分工负责制、谈心谈话制度、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务公开制度、信访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等。
同时,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制度要执行到位。
(六)有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班子及成员能够围绕中心,履行基本职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每年完成1个党建项目,每一届打造1个工作品牌,争创党建示范点和示范支部,促进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