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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单位明察暗访心得体会

时间:2016-01-26 09:19

浅谈如何做好一名窗口工作人员

一、做好一名窗口工作人员不容易窗口作为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肩负着沟通和交流的重任,还被赋予了展示机关形象的光荣职责。

笔者从事窗口工作近两年,深感不容易,面临着双重考验。

一重是业务繁重与管理严格上的考验。

就物价窗口而言,工作人员不仅承担着核(换)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调(定)价申请的受理,还要接受大量的来访、来电咨询;不仅要接受市局和行政中心的双重领导和考核,还要随时接受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明查暗访;不仅要接受视频和音频监控,还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使得工作容不得有半点马虎,精神压力大。

二重是工作要求高与办事群众不理解的考验。

一个窗口就是一个部门,每个人员都要以一当十,熟知本领域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是开展工作的硬件保障。

作为承担非行政许可职责的物价窗口,要把好准入的第一道关,责任重大,工作必须细致到位、严格严谨。

然而我们的服务对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办事群众对于严格要求不理解,对窗口工作人员不尊重,不理解,窗口工作人员受委屈现象时有发生。

二、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一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能够经得住考验、受得了委屈,要具备一些基本素质。

一是要有为民服务的意识,这是做好窗口工作的基础。

窗口就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窗口是为民服务而不是为己谋利的平台。

须更新观念,找准定位,明确角色,以服务型的形象面向人民群众,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这样才会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正确履行职责,展现“小窗口大服务”的形象。

二是拥有乐于助人的品质,这是做好窗口工作的前提。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窗口工作人员须经常性地开展换位思考,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重,设身处地为办事群众考虑,处处做个有心人。

要把服务对象的事当份内的事、当亲人的事来办,真诚地对待每一起办件、每一个咨询,以助人为乐的心态,做好窗口工作。

三是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这是做好窗口工作的保证。

窗口是一个展现形象的舞台,是一个多规矩、高风险的岗位,要求坐要坐得端、说要说得出、忍要忍得住。

窗口工作人员须正确看待岗位,既要耐的住清贫,守的住寂寞,也要忍的住枯燥,挺的住辛苦,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须坚决摒弃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想法,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爱岗且敬业,以甘于奉献的心态对待工作。

 四是怀有“四心”,这是做好窗口工作的关键。

怀有责任心,有强烈的使命感,对窗口工作高度负责、积极主动、精益求精、开拓创新;怀有诚心,接待群众以诚相待,以理服人,用真诚和实心为群众办事;怀有耐心,对群众咨询、办证不厌其烦,遇到事情不骄不躁、处变不惊;怀有细心,有意识培养细心的工作习惯,受理材料要仔细核对、认真登记,解释问题要有理有据、答复到位,制作证件要仔细审核、不留差错。

三、在办事过程中应把握的几个要素做一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除了具备为民服务的意识、乐于助人的品质、爱岗敬业的精神,掌握能够胜任窗口工作的业务能力外,在日常的窗口服务中还要注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主动问候,做到来有问声,走有送声。

得体的问候是沟通的手段,是拉近彼此距离的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窗口服务中,对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都要做到来有问声,走有送声,表扬有谢声,纠正对待群众态度蛮横,漫不经心、态度傲慢行为,摒弃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给办事群众温暖安心的感觉,让整个办事过程在一个和谐友爱的氛围中进行,这样办事群众就会高兴而来,满意而回。

二是端正态度,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

窗口服务工作中,或因任务重,或因其他等等原因,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差错或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引起办事群众的不满和批评。

对此,要端正态度,对批评不要有任何抱怨声,不能找理由推卸责任,要有勇于承认错误的决心,及时纠正差错,争取群众的理解,获取群众谅解,同时要吸取教训,改进方法,避免在以后工作中犯同样错误。

三是静心静气,学会化解矛盾。

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窗口工作的宗旨,但优质服务并不等于对群众予取予求,对一些不合法、不正当的办事要求,理应拒绝,但回绝时若采用蛮横的态度和生硬的语气,势必产生不快,甚至引发争吵,影响窗口形象。

因此,要树立“理性、和谐、文明”的服务新理念,培养沟通交流能力,学会说群众语言,学会做群众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相信群众会心服口服并逐步理解,从而化解矛盾。

综上所述,我认为作为一名物价窗口的工作人员,只要拥有大局的意识,踏实的作风,熟练的业务,博大的爱心,乐观的心态,与人和睦相处的能力,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大力提升群众对政府机关的满意率。

就一定能把窗口工作做好,为整个行政服务中心和谐运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浅谈基层派出所如何做好户籍窗口工作

一是调研主体要专业所研主体就是谁来调研,在比型的调研活动中,会邀请一些第三方机构或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我们的调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前期就需要对这些第三方参与者进行筛选和培训,强调调研的注意事项,向他们明确调研的意义,避免大家由于思想不统一、不重视而在调研中不负责任,这样就能在某种程度上保证调研主体在调研过程中认真负责,从而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二是调研方式要多元性。

此处要注意的为了保证调研数据的真实有效,需要多种调研方式并举,如果仅仅采用一种方式很难获取全面的信息,既然信息不全,自然真实有效性就会受到影响。

并且采用不同的调研方式我们也要思考怎么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例如:我们为了获取某种信息,采用查阅文献资料的方式,那么我们一定要交代清楚这些数据是不是最新的,是不是权威的。

如果是十年前的或者是非权威结构出具的数据,就难以反映当前的问题,那么获取的信息很大程度上是无效的。

再如我们使用调查问卷这种方式,我们就应该想到是不是需要匿名,需要多少样本,内容如何设置,发放中注意什么才能保证科学性?比如单位要对各科室领导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进行摸底调查,我们在问卷调查中就应该采用匿名的方式,可以设置一个公共邮箱,让科室员工进行投递。

如果不匿名,自然无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而且问卷的数量应该结合本单位的人数确定,如果就发放三五张,就会导致样本过小,信息不全。

在内容的设置上也要进行精心设计,问题要全面同时也要精简,全面是指你的调研目的要能通过问卷完全给出答案,不要当你在整理分析问卷的时候发现还有一个内容没有问!还有就是问卷总共需要填写的时间要把握,千万不能太长。

这样虽然说可能会更全面但是会让被调查者失去耐性失去问卷的准确性!同时在问卷调查过程中,针对不要匿名的情况下,针对部分群体我们还需要做到“三个现场”--现场发放、现场指导、现场回收等等,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考虑到调查问卷的随意性比较大,“三个现场”能够一定程度上确保大家认真填写。

再者,除了主观调研方式之外,我们还需要客观的调研的方式,主客观要有效结合才能更好的反映问题。

所谓主观方式就是别人的想法、看法,如问卷、访谈;所谓客观方式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如文献、实地勘察、亲身体验、明察暗访等等。

比如要开展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满意度的调查,我们除了访谈办事群众、问卷调查之外,应当结合观察的方式去办事大厅观望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时的工作态度,熟练程度,仪容仪表等等以及扮演办事群众亲身体验感受整个办事过程。

这样更能够客观得出真实的信息。

三是调研结果要科学性。

调查结束后为了保证真实有效性我们需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然后整合汇总,直观的反映当前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为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依据提供保障。

所以,如何对杂乱的数据进行科学分类,有效整合很关键。

一份好的调研报告应当涵盖调研内容的基本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为了直观反映调研信息,我们在不同的环节可能采用的方法也不一样,有的采用文字表述,有的通过线性图、扇形图、柱状图来呈现,有的是通过图片、漫画展示,这时候我们就应该思考怎么反映调查信息更好。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要想把一道调研题目答出亮点,走出套路化,需要我们针对题干信息,真正去思考在调研前中后各环节怎么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只有真正去思考一个问题,带着责任感去工作,才能展示我们的与众不同。

公安机关履职尽责问题整改方案

****公安分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自觉遵守,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

(6-7月)1、广泛征求意见。

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

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

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

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

(7-9月)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1、问题整改。

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

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

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

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

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

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1、报送总结。

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

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

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

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国家对于诚信建设有哪些相关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就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

积极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

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以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各环节,尽快完善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

加快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力争在2017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形成覆盖全部社会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促进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

推动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二、大力营造诚信建设有力宣传舆论声势  (三)培育诚信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价值准则。

要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使诚信价值准则深入人心。

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视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

都市类、行业类媒体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报道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

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

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强选题规划和设计制作,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让人们在耳濡目染中恪守诚信规范。

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商品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

  (四)宣传先进典型。

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

既持续宣传老模范的感人事迹,也及时宣扬新模范的高尚行为;既在全社会推出具有重大影响的诚信人物,也在各地各行业和基层单位推出一诺千金的凡人善举;既宣传公民个人守信践诺之举,也宣传骨干企业、优势产业、知名品牌以诚信创一流的先进经验,塑造诚信国家形象。

  (五)鞭挞失信行为。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使之成为“过街老鼠”。

要区分性质、把握适度,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弄虚作假现象,在系统和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有力鞭挞,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加强对失信行为处罚结果的跟踪报道,以反面典型为教材进行德法释义,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

发动群众参与道德评议,组织大讨论等活动,形成民间舆论场,引导人们加强自我约束。

  (六)弘扬诚信文化。

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阐发蕴含其中的讲诚信、重然诺的宝贵品格和时代价值,引导人们诚意正心。

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诚信文化,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道德追求的关系,深刻认识市场经济既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又是法制经济、道德经济,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享有精神收益。

运用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

创作弘扬诚信的影视剧、小说和戏曲等文艺作品,做好展演展示,用文化传播和滋养诚信价值理念。

  三、切实增强诚信教育实践针对性实效性  (七)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

抓好企业主群体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把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奉为信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建立信用管理流程,自觉抵制失信行为。

各类企业要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使诚信成为企业职工的基本规范。

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业务办理的流程中,把守信履约要求作为对企业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八)抓好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模范行为带动诚信风尚的形成。

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他们的诚信言行对于增强人际互信具有重要影响。

要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

在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教育内容,培养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九)纳入学校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诚信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

构建各级各类学校有效衔接的诚信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思政课以及道德实践中强化契约精神教育、专题法制教育,研究建立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

建立和规范体现诚信内涵的礼仪制度,把诚信嵌入到成人礼、毕业典礼等仪式中。

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以人格魅力为学生展示“行为世范”。

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将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与社会诚信档案相连通,纳入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

  (十)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坚持知行合一,运用生动有效的实践载体,引导人们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深化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创建内容安排中、体现到工作各环节中。

各行各业要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生产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基础环节,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用规范的管理制度、精细的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标准,把诚信渗透在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

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要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倡导公平交易、以诚待人,构建诚信商业环境。

窗口行业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单位,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当前,要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四、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  (十一)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

各地各部门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形成有利于弘扬诚信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

在制定与公民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注重经济行为与价值导向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诚信建设相背离。

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诚实守信者享有优待政策,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

  (十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梳理经济社会发展中诚信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渠道,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狠抓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的大案要案;质检部门,要扎实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抓一批重大案件,列出一批“黑名单”;工信部门,要尽快落实手机卡实名制,有效切断境外网络改号电话从国际端口局以及各地电信企业落地进入境内程控网的管道;银行部门,要把落实银行卡实名制作为重点,推动对境外操作境内网银进行转账的限制、快速异地冻结赃款等工作落实。

  (十三)建立诚信发布制度。

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在媒体公开发布等不同措施。

中央文明办在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基础上,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纳税情况、债务偿付情况等方面的“黑名单”,发布失信惩戒措施。

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要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十四)完善诚信监督体系。

坚持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

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

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生产企业、服务窗口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提出意见建议。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自律作用,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行业成员形成监督约束。

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

大众传媒要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对借舆论监督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提高媒体公信力。

  五、有力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  (十五)坚持严格执法。

促进各类管理主体把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人们守信的自觉性。

严格落实执法者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监管部门执法难、司法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依法实行问责追究。

推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十六)深化普法教育。

结合落实国家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们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突出抓好党政机关、执法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带头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到村镇、社区、机关、企业等城乡基层普及诚信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十七)健全法规制度。

推进信用立法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依据上位法出台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推动各地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具有立法权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诚信法规制度方面要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国家信用法规建设提供借鉴。

  六、切实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组织领导  (十八)形成统分结合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

支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社会诚信建设夯实基础。

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抓好自身诚信建设,积极支持参与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据业务范围,细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具体举措。

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加强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把各方面积极性都调动发挥出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本单位存在哪些廉政风险,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防控管理等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继续加强干部的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正确引导干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意识,纠正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不理解、不配合等错误认识和倾向,增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干部充分认识加强防控机制建设,是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打造廉洁、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推动和制度建设,防范税务部门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两权运行风险的重要保证。

认识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出于对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就是要我们的干部在履职、执法、廉政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防范内控机制。

  1.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以考核促规范。

严格按照的要求,科学规范的设置部门科室,重点围绕容易产生不廉行为的部门、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实行以职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构建完整的岗责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中,视每一个岗位为一个廉政风险岗,每一个岗位所持有的每一项执法权或管理权为一个廉政风险点,量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分值,采取定期考核。

坚持预警预防为先,各部门设置有兼职预警信息采集员,负责对部门成员进行相关执法风险事前提醒,对有价值的预警信息进行比对;纪检部门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检查考核中,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预警,下达整改通知和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有效奖罚。

  2.树立学习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好干部工作。

引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

重视开展警示教育,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大讨论、大推进”活动,组织开展 “知恩、知足、知责”的“三知”教育活动等举措,让干部树立知足常乐的情怀和依法治税为国聚财的责任感、使命感。

大力发挥的作用,可通过制作电脑廉政警句提醒、公开廉政防控承诺、利用走廊、楼体墙体精心制作廉政图集等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3.抓源头治理,预防在先。

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合理配置、授权明责、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把握好政策,做到科学规范。

结合地税部门的职能职责,从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入手,以税收“两权”运行廉政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各部门协调运作为纽带,以自我完善为特征,以防控廉政风险为目的,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落实为保障,在税收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个节点”创造性地引入了廉政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在各环节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狠抓警醒、监控、制约、惩戒,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规避思想道德、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做好了警戒预防工作。

  4.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增强整体监督合力。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

对税收定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务违法处罚等税收执法权的每一个环节及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范围、职责、程序、责任等方面予以梳理确认,使税收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积极推行、、税务公开,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效能监督员、举报电话、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形式,让税务干部的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是引导家庭监督。

把“两权”的监督由单位延伸到家庭,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依托数据管理平台,各部门各司其责,认真梳理部门及各岗位权力事项,针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确定廉政风险点、风险内容和风险来源,按照“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三个方面并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廉政风险点台帐,明确风险点所处的风险层面、风险点可能面临的法纪责任分析等。

四是建立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监督台,将个人、查摆的潜在廉政风险点、确定的风险级别、具体防范措施进行公开,实现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的有力结合。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探索源头防腐新途径新方法。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

要建立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时补救和堵塞缺陷和漏洞,决不给腐败分子机会可趁。

首先,要重视制度的修订。

现有的制度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

其次,要注意制度的系统配套。

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要注意与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既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要制定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发挥整体效能。

要将目前推行的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等,形成制度化,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实现制度为管理服务。

要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把干部廉政行为纳入考核,列为一票否决,凡查出干部有不廉行为者,视情节半年或一年不予考核,同时,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定要承担一定,激励和迫使干部自觉,突出了制度约束和组织保障。

  6.实施有效检查和考核,规范执法,依法履责。

一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

在加大岗位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内,通过监督检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等手段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对外,通过与国税、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预警信息的采集、预测和评估,让税收执法权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二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绩效考核及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相结合。

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单位和部门绩效考核和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范围,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硬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内部检查等手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将风险防范管理理念融入税收征管业务系统,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税前扣除项目审核、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杜绝越级、越权执法可能导致的渎职、失职及以税谋私问题。

四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

围绕税额核定、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纳税评估、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税收执法环境的整治,查找税收征管工作漏洞,杜绝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随意执法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合理规避风险,严防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1263党建工作机制 具体指什么

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腐败现象发生的最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地税部门是国家的经济执法机关,与经济打交道,如何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把工作做到前面,赢得主动,积极构建地税干部廉洁自律的坚固防线,一直是笔者思考的问题。

现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只有三管齐下,多头并举,反腐倡廉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能够治国兴邦,为民造福,用之不慎,即可身败名裂,祸国殃民。

地税部门是地方经济发展的财力支柱,承担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直接面对和接触的是广大人民群众,自身廉洁不廉洁、自身公正不公正,从小处讲影响着地税形象、损害自身利益,从大处讲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果对腐败问题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惩治,整个干部队伍就不可能做到依法治税,税收不可能实现“应收尽收”,“人情税”、“关系税”会不断蔓延,税款就会流失,也就难以承担起地方税收征收的重任,最终影响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廉政建设,在新时期更是势在必行,任重道远,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地税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才能有效地提高地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高效率的“政令畅通”,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地税工作的各项要求。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源头防范意识不强,教育流于形式,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现象,导致少数地税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为税不廉、以税谋私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少数同志大局观念不强、工作本领不高、服务意识较差,个别办税服务窗口“生、冷、横、硬”服务态度和纪律涣散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部门的形象。

剖析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说,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管理不到位是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

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缺乏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能够着眼长远;有的干部对是非的评判存在模糊甚至是错误认识,片面认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对象和教育重点是领导干部;有的干部对党政廉政学习教育不感兴趣,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学习教育图形式,走过场,总是借口各种原因逃避学习接受教育,严重影响了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内容缺乏创新。

党风廉政教育缺乏工作创新,教育内容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

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性质、理论等与文化形式有机地统一起来,而是生搬硬套,就廉政抓廉政,就文化抓文化,使廉政教育变成了空洞无物的口号,感染力不强,缺乏教育亲和力。

(三)重点不够突出。

没有对廉政教育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分类,本来是重点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则成为教育考评盲点。

即:充当教育者多,被教育者少,充当考评者多,被考评者少,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化。

(四)制度落实不力。

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些同志对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人为因素在税收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都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利,而在这些方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约束相对无力。

(五)监管范围不广。

在工作中对税务干部的办税、执法程序各环节的过程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每季度都在开展合二为一的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但是,有部分检查人员出于完任务和应付状态,怕得罪人,避重就轻的找点小事敷衍了事,经不起上级部门的复查。

此外,地税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监管还存在漏洞,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导致了“吃拿卡要报”等为税不廉行为和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现象。

(六)惩处力度不严。

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目前对于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一种不正常心理,认为一些小节问题算不上腐败,见怪不惊,不值一提;发现问题想方设法遮掩,“家丑不可外扬”,内部做无关痛痒的消化处理,一旦发生“质变”,追悔已晚。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法的措施办法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项细活实活,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具有阶段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征,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相对比较“虚”,比较“软”,比较“抽象”。

廉政教育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大局。

为此,我们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更要深入探索新的教育方式,构建起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廉政宣教大网络,确实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形成人人思廉、倡廉、养廉的廉政文化氛围,并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构建廉洁执法防腐防线,我们应从干部的自身思想实际抓起,通过各种形式的灌输、渗透、潜移默化影响干部思想行为,增强干部拒腐防变、分辨是非的能力,促使养成乐受监督的习惯。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思想根源上“想腐败”。

因此,要把握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地税干部的思想状况,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一是抓好经常性教育,做到宣有常规,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

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普遍与个别相结合,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在教育内容上,要根据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履行的职责来确定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引导干部算好“六笔账”;在教育方式上,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通过政治学习、上党课、学习报告会、廉政演讲、读廉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廉政意识。

二是抓好“两面性”教育,做到学有典型,增强教育的示范性和警示性。

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是反腐败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方面,要按照典型教育目标,注重学习、发现和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地税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充分利用正面教育引导人、鼓舞人;另一方面,也要用反面典型教育人、警示人,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实实在在、足以能够触动感官神经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法,让干部在思想上、心灵上感受到震慑,深入剖析其踏破道德防线、僭越党纪国法界限的蜕变过程以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严重后果,起到“廉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教人者自己首先应当自觉遵从。

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的组织者,惟有身体力行,带头实践党的理论,做廉政纪律的模范执行者。

才能使群众信服,使群众自发遵从。

 (二)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管人,管不好人,用制度管人才是根本。

当前,腐败问题多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为腐败滋生留下缝隙。

要想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最终还是要从制度上落脚,要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上对症下药,在制度的执行上落好脚。

不仅是静态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动态的预防,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约束机制,增强制度实效,从源头上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一是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流程、责任区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管理等制度,提高征管业务规范管理水平;要健全和完善内控流程,把预防腐败要求寓于地税机关内部管理和税收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使惩防体系融入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岗责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优化监管流程,既要进行权力分解和制约,又要确保各环节的衔接,进而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统一的对税收执法行为各环节进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督机制;要对行政执法中的法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进行梳理、分类,结合工作实际从源头上减少自由裁量的选择空间,切实解决执法随意性问题;要结合岗位职责,强化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有效地杜绝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内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全面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人失察。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物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基建项目等工作的跟踪审计管理,规范和约束财务运作,严格审批权限,明确管控责任,成立专门机构对重大资金运作、重大项目采购、重要行政许可、处罚项目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

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加大监督制约力度,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要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

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一是必须要按照科学设岗,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易于操作,责任追究,严格奖惩的思路,建立“两权”监督制约目标管理体系。

建立详实的岗责管理体系,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明确到每一位税务干部,建立起一个“谁的职能谁行使,谁的责任谁负责”的有效运行机制。

二是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要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行风评议、风险防控管理等功能,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

三是定期邀请特邀监察员、党政领导、基层党员、纳税人上门座谈“挑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采取进户走访、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

通过公开办税,阳光办税等多种形式,使外界了解和熟悉税务机关的内部设施和工作分工,了解税务业务的流程和作业方式,对群众反映的廉政和纠风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四是抓紧行风建设,以宣传教育、学先进树榜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面评估作风、行风建设,让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上级要求,对照先进单位查不足、找问题,通过对近年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全面检查和严肃认真的自我查找,归纳总结.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坚持认真整改。

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严格不放过。

在此基础上,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查违纪违规问题。

(四)实施延伸管理和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对税务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能仅仅局限于上班的八小时以内,还要延伸到干部的全部生活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税务事务的办理过程中,还要延伸到日常事务的操作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税务干部自身,还要延伸到税务干部的家庭中,包括干部的妻子、儿女、直系亲属。

应当大力提倡家庭助廉,纵观许多发生问题的高官,绝大多数与“内助”、亲人有着脱不开的干系。

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小环境的“干净”与否,对干部自身有着十分重大的牵制作用。

因此,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也离不开对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

一是不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通过学习文件、通报案例,报告工作等内容,使干部的亲人增强法律观点,开阔眼界,提高觉悟。

形成内外协作,整体联动,共同营造廉政建设的氛围。

二是加强地税干部大事申报事项,加强节假日前以及婚丧嫁娶等的预防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五)突出地税特色,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廉政事故的一剂良药。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阵地建设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固本强基”工程。

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坚持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切入点,提高地税干部的道德修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渗透、影响和辐射作用,通过健康向上、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的文体系列活动,借助机关文化生动、灵活的特性,潜移默化地教育、影响和引导干部职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干部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感染和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收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一是预警式教育。

实行廉政提醒制度,设立提示牌,定期进行廉政格言警句的提示。

在办公楼区域装帧各式廉政格言标语牌,建立一条干部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走廊”。

在局域网站上建立廉政格言警句库,供地税干部学习和警示。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更应提醒地税人员“结合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加强自身监督,牢记廉政纪律”,预防“节日病”的发生。

二是报告式教育。

每季听取一次形势教育、廉政建设专题报告,每半年组织一次纳税人问卷调查,每年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向广大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和民主评廉议廉活动,积极主动地接受内部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把反腐倡廉教育与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结合起来。

三是自警式教育。

让每一位地税干部职工写一句自己认为最能体现岗位职业特征的廉政警句或格言,制作成铭牌置于办公桌上,时刻提醒自己;将收集到的格言警句编印成小册,发放给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纳税人,或者放置在各办税服务厅(点),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组织廉政歌曲比赛活动,促使广大税务人员学唱廉政歌曲,对照歌词,自警自励,防微杜渐。

四是感悟式教育。

定期组织地税干部参观监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观看廉政影视、电教片等,从正反两方面,剖析典型案例,吸取经验教训,使大家从中接受教育、吸取教训、感悟人生,树立“廉荣腐耻”的精神理念。

五是网络式教育。

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资源优势,设置并开辟“廉政论坛、古镜今鉴、勤廉风范、漫画警言、反腐案例”等栏目,为地税干部学廉论廉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

(六)要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形成严格分明的奖惩机制。

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又有利于有效预防。

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一是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教育成果。

党组要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责任制度;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使广大地税干部受到教育。

一方面,要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为税不廉、违规执法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地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除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力度,更要加强对系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最大限度地预防执法过错的发生。

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

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纪律的刚性,产生震慑作用,最终达到减少和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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