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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时间:2016-03-08 18:55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党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学习内容,不仅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而且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新历史条件下党建的高度重视和清醒认识。

通过认真的学习思考,我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全力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虚事做实、把实事做好,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切实把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一、坚持勤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中国共产党员坚持的必然要求。

这个责任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事事处处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就必须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

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群众观点,代表群众利益,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方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那种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安危麻木不仁的态度和作风,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要坚持勤政为民,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中心群众目前关心的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等等。

时时刻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始终把保障民生、实现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满腔的热忱投入到为民服务的工作中,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帮助中心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选准发展路子。

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不能为了私利与民争利,与民抢利,致使中心干群关系演绎成“萍水关系”。

要真正做到勤政为民,就要深怀爱民之情,做到爱民而不扰民。

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

只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才能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

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问题入手,通过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政策,切实关心群众的疾苦,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好、做实,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坚持求真务实务实,就是坚持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真干而不是假干,实干而不是虚干。

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

要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脚踏实地,吃苦耐劳,丝毫不计较个人的荣辱得失,用心做事,勇于克服,树立担当意识,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尽心尽力,把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使求真务实的优秀品格在实践中倡行并发扬光大,使中心的工作在全体党员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蔚然成风。

三、坚持廉洁奉公 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我理解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坚守廉洁奉公、树立清廉形象,就必须加深对清廉内涵的理解,自觉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政治信念,自觉地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要树立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主义事业献身的理想志向,忠诚党的事业,兢兢业业,踏实工作,乐于奉献,做好每项工作,不断进步。

三要树立为中医药事业、为中心工作的事业心和为中心群众服务的责任心,辛勤工作,乐于奉献,做好本职工作。

为中心事业发展多尽一份责任,多贡献一份力量。

四要树立高尚的道德人格,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保持高尚的情操,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从小节着眼。

似乎不存在腐败贪腐的可能性,但拒腐防变的警惕性是要长期在内心筑牢和巩固的。

我想我的能力是有限的,但如果加深和加强党员理想信念。

在工作中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改造,才能真正为中心工作出力,为中心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才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政治觉悟,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人保财险群众路线专栏

如何做一格共产党员心得体会一、端党动机是能否做一名合格的首要问题有的同志认为端正入党动机是入党前的事,入党之后就没必要再考虑了,只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就可以了。

还有的同志对党的认识有一些片面和偏激,看到党内个别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个别党员不能很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己入党的决心就不那么坚定了,主动性也不强了。

对此,就要求争取入党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首先,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

在与sars战斗中,我们也亲眼目睹了许多共产党员冲锋在前,危难之中想到的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他们在用实际行动实践着“三个代表”。

这说明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持久不衰的动力,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做出贡献;才能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逐步培养和树立起甘愿“吃亏”、不怕“吃苦”、为人民无私奉献的人生价值观;才能够正确对待争取入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

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

这种考验在新时期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参加革命和加入党组织,意味着担负艰巨、危险的工作,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

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有个别投机分子混入党的队伍中来,残酷的环境也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很容易被淘汰。

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

一方面,执政地位能够使党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千千万万有志于改造社会、振兴民族、造福人民的有识之士吸引和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不断地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共同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

另一方面,由于党处于执政地位,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人存有投机心理,认为入党不仅没有什么危险,而且还可以捞到个人好处;有的甚至把入党当作追名逐利的政治阶梯。

因此,为了维护党的纯洁性,党组织必须严格考察要求入党同志的入党动机,通过必要的审查和考验,去发现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端正的,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不够端正的。

只有那些入党动机端正又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才能被吸收入党。

第二、入党动机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入党的同志的入党动机往往是不相同的。

例如:有些同志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的;有的则认为当党员光荣,入了党个人和家庭都光彩,在亲戚朋友面前也好看;有的是看到周围一些同志都提出了申请,随大流而要求入党;有的认为现在政策好,自己富起来了,为报答党的恩情要求入党;有的认为“党票”是一种政治资本,通过入党在政治上找个靠山;也有的认为入了党,容易受重用,提拔快等等。

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认真剖析一下自己的思想,思考一下自己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动机申请入党。

在上述种种入党动机中,只有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

第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实际行动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要求入党的同志,从提出入党申请那天起,就应当努力实践自己的入党志愿,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并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加强学习党的知识,正确认识党员标准。

通过学习党的发展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当前的时事认识现象背后的事实真相,不被一些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形成的阴影遮蔽。

不要让个别党员的不良行为使我们看不清党的真正面目,对入党失去热情。

应该认识到不正之风只是个别党员的现象,这是任何党在发展阶段都不能完全杜绝的现象,我们不应该以偏概全,否定整个党;更不应该不容许党犯错误,党是由人组成的,任何人都不可能绝对不犯错误,党也是一样的。

因此应该正确认识党的错误和不正之风问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正确认识党员标准,积极向党靠拢。

xx同志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财产也逐渐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这一论述,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员标准,解开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扣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符合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

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必须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大大增强了工人阶级的科学文化素质。

改革中一些工人群众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从长远看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发挥整体优势。

因此,必须始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党发展和壮大的阶级基础。

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并不是在组织上限制和排斥非工人阶级成分的人进入工人阶级政党,而是正确处理阶级与群众的关系,通过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带动群众向着先进标准和目标前进。

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在成分上先是以知识分子居多,后是以农民居多,这并不说明当时的党是知识分子的党或农民的党。

反而恰恰说明,我们遵循了马列主义的建党原则,符合中国国情,在以工人阶级为核心的基础上,把其他阶级的优秀分子集中到了自己的旗帜下。

现在,我们同样应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军人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人员都作为发展党员的来源。

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就是要用党纲去衡量党员。

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性质,包含着工人阶级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等品格。

所以不能用职业和个人身份,而要用体现工人阶级性质的党纲,去要求每一个基层组织和每一个党员。

着眼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领导全中国事业的基础。

哪里有群众,哪里就应该有共产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只有不断扩大党的基层组织的覆盖面,不留空白点,才能为党的执政提供广泛而雄厚的组织基础。

因此,能否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已成为在新历史条件下能否真正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一个重要课题。

xx同志指出,伟大而艰巨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共同加以推进。

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

只有按照这一要求发展新党员,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

建党初期,中国的工人阶级人数很少。

在这种情况下,要建设一个既有广泛群众性又有工人阶级先进性的政党是极其艰巨的任务。

特别是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要依靠广大农民建立革命武装,开展土地革命,发展农村根据地,就不能不吸收农民中的大批优秀分子加入党的组织。

在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成分在党内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进性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正是在这一点上,许多人包括共产国际的领导人,都曾经怀疑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

但是,经过古田会议、延安整风运动,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强调从思想上建设党,把确立正确的政治路线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前提,以无产阶级思想去改造和克服党内存在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强调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并形成了一套强化自身组织和作风的具体办法。

现在,我们更要坚持从思想上建党的方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中提倡积极的思想斗争,同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要加强理论教育,党性锻炼,时刻牢记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牢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始终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的信念。

要求他们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更要真正从思想上入党,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1、要明确共产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

有的同志提出,既然现在我们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对这一问题,我们应当毫不含糊地回答:不能降低。

因为,明确我国处于什么样的历史阶段与确定党员标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党员标准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来确定的,而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背景和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的。

明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为了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不能作为降低党员标准的理由。

不论我国处于新民主主义阶段,还是处于社会主义阶段,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共产党员,都要有共产主义觉悟,共产党员的这个根本标准是绝对不能降低的。

当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共产党员应当提出适应于该历史阶段具体任务的不同要求,但这决不意味着降低标准。

xx同志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体现时代的要求,并根据新的形势任务,明确地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这四项要求既体现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既是新时期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也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努力的方向。

申请入党的同志够不够党员条件,只能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决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快地进步,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2、要明确党员标准并非高不可攀。

新时期的党员标准这样严格,是不是高不可攀呢?不是的。

党章对党员的严格要求来自实践,只要经过认真的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要求入党的同志不应丧失信心和勇气。

党的大门是随时向着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优秀分子敞开的。

我们党从建党初期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拥有60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而且党员队伍中,普通工人、农民占有相当比例,这就充分说明,党员标准并不是高不可攀的。

应当看到,现在争取入党,有许多接受教育和经受锻炼的机会。

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这一宏伟事业艰苦奋斗,这就为我们创造了难得的在实践中奋发进取的好机会。

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上进行了拨乱反正,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的措施,使发展党员的工作进一步加强。

为了使党员队伍建设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各级组织将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申请入党的同志也将得到更多的培养和帮助。

申请入党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和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执著追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加强党性锻炼,努力达到共产党员的标准。

3、要全面理解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党章对党员标准作了明确全面的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该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以偏概全。

有的同志认为,党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现在又搞市场经济,只要是有经济头脑、善于经营的“能人”就可以入党。

这种用经营管理中的“能人”标准来代替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看法,显然是不对的。

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后,共产党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经济建设服务。

在经济战线上,以及与经济战线密切相关的岗位上工作的共产党员,更应当熟悉经营管理,成为经济工作的行家里手。

要求入党的同志也应当从这些方面努力,在经济活动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不容置疑的。

但是,这只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

党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必须对其政治觉悟、政治倾向、思想品质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

因此,要求入党的同志一定要全面理解和实践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决不能片面地理解,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三、什么样的共产党员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的思想和信念。

这就跟任何政党的成员都必须具有这个政党的共同信仰是一样的。

这是对每一个党员的基本要求。

如果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而没有共产主义信仰,那他为什么要加入共产党?显然他的入党动机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纯洁的。

其次,作为共产党员要有比较强的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和组织观念。

社会主义民主不同于资本主义民主。

资本主义民主虽然其内部机制存在问题,但它毕竟已经过了30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它具有坚硬的外壳;而社会主义民主虽然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但它还不完善,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

尤其是我国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民主与法制都很不健全,共产党员是社会的先进分子,理应有比较强的民主观念和法制观念,促进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民主与法制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但对中国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没有一定程度的集中是不行的,因此组织观念也是一个党员必不可少的。

另外,共产党员应坚持工农劳苦大众的立场,要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保持廉洁的作风。

党来源于群众,不能脱离群众。

只有以平常人的心态待人处世,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才能做到这一点;爱国精神是任何国人不可缺少的政治修养,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更应该强调民族主义;腐败是廉洁的大敌,纵观历史,任何政党的衰落都是由腐败开始,尤其是目前,党的不正之风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对这个问题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在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

思想理论方面的修养也是作为共产党员所必不可少的。

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才能更深刻的认识党的宗旨、奋斗目标以及党的性质与制度;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才能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前途与国家前途之间的问题。

在工作中,积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远大理想,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如何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心得体会二: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有领先的观念,创新的意识。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我们的思想认识也要紧跟形势,努力学习各类学科知识,不断进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理论创新成果,我们不仅要深入学习这些先进理论,正确领会理论的深刻涵义,更要通过思考吸收、更新自身的观念,用先进的理论和创新的意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勇于并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有所体现,才是新时期党员应该具备的素质。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努力学习,注重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我们共产党员首先要讲学习,讲学习是讲政治的前提,只有通过不算学习,才能变无知为有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思想上保持高尚的境界。

读书使人高洁,学习使人聪慧,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能光吃老本,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当前我们正处在信息时代,新技术和新成果令人目不暇接,作为一名党员要率先学习,结合自身的特点,学为我所用,为日后工作、生活作出一份贡献。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身先士卒,处处起表率作用,无论任何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始终坚信党的领导。

让我们聚集在党旗下,牢记和实践“三个代表”,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奉献自己的才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个真正的党的人。

如何写一千字左右的党课心得

党课心得体会为期半个月的党课结束了,但党课对我的影响将是巨大而长久的。

通过党课培训,使我对党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我很自豪。

我把党课培训看成人生一次难得的重要的受教育的经历。

因此每次党课,我都努力做到按时签到,认真听讲,努力学习,不迟到不早退。

以一个积极分子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

党课由四大板块组成:分别由我们电院的老师讲授。

每次党课都很精彩,时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完全没有想象的那么枯燥无味,这和老师渊博的知识,精彩的讲演是分不开的。

中国共产党从建立至今,已走过八十多年的历程,这个历程实在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壮举。

从刚刚建党的几十人,慢慢发展壮大成现在的几千万人,经过无数次挫折,数不清的磨难,在风雨磨砺中慢慢发展壮大。

从发动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建立红色革命根据地,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反动统治,到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打倒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都是我们党的英明领导。

真可谓“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我们党走过了几次大的弯路,但每次都经受住了考验,并没有倒下。

为中国带来了新的希望,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

中国经济稳步增长,总合国力慢慢上升,国际地位逐步提高。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更是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九七年香港顺利回归,九九年澳门顺利回归。

对于台湾方面,始终维持现状,努力制止一切台独分子分裂行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的党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如今又提出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象免收农业税、免收义务教育学费,完善城市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工进城打工制度,下岗再就业制度等等。

一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课期间,正逢党的十七大,这又是多么鼓舞人心的盛会啊

我们一边读书上课,一边密切关注党的十七大。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感情越来越深。

今年我们党召开的十七大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

但是,现在很多人观念里根本没有认清中国到底是什么社会制度,他们怀疑中国是不是要变相走西方资本主义的道路。

他们的怀疑是有道理的。

西方社会现在确实比我们发达,无论科技还是人的生活水平都比现在的中国要好。

但是,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道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而资本主义是一种剥削制度,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最终必然灭亡。

我们的落后是暂时的,况且我们现在有的方面并不比发达国家差。

现在进一步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明智的,对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很多人无视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对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里面有平民也有我们党员中的腐败分子。

他们经不起诱惑,把党的纪律抛却脑后,最后走进了罪恶的深渊。

对于这些人,我们的党坚决执行党的纪律,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要珍惜革命前辈用鲜血换来的和平的今天,珍惜时光,发奋学习,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将来更好的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

党课虽然结束了,但我们党的光辉形象又一次闪现在我的脑际,我会秉承共产主义信念,创造一切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的大家庭。

保险公司领导如何践行谋事做人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事故的发生,多因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故都反映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

“安全就是效益,以安全为主,以安全为旨,以安全为重”,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1、首先要勤于学习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和严反三违;2、勤于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得不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的大堤。

3、时刻关注安全,人人都将安全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

公务员法的心得怎么写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总结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我国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据宪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实践,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

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依法治国,一方面要求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干部,将他们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各级党政干部的行为,确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党和国家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我国50多年来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相对滞后,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

因此,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法制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二)制定公务员法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明显地暴露出来。

主要是: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致使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等。

为此,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要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

同时,其他党政机关参照试行。

10余年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1995年2月,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0年6月,中央批准并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2年7月,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这些制度。

各地围绕着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扩大了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

这一系列探索实践,为制定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打下了基础。

(三)制定公务员法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进程。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干部队伍,促进机关的勤政廉政,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0余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1)干部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既是干部分类管理的结果,也是推进干部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形成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2)凡进必考机制基本建立。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994年以来中央党政机关共考试录用3.1万人,2000年至今全国各地共考试录用63万多人。

(3)考核机制运行良好。

自1994年起,各级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初步发挥。

(4)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开。

各地各部门把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晋升工作中,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从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共有64.5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5)交流、回避制度初见成效。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90多万公务员进行了轮岗,有3万余人进行了任职回避。

(6)干部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

退休制度正常施行。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3万人辞职,初步改变了能进不能出的局面。

(7)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994年以来,全国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了200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8)奖惩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通过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进行惩戒,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制定公务员法十分重视,保证了公务员法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法研究起*工作从2000年8月启动,历时近五年,*案经过20余次修改。

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

公务员法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及特点 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公务员法在制定过程中,贯彻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立法宗旨: (一)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遵循人事管理的一般规律,根据机关人事管理的特点,建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并建立健全保证其义务和权利落实的制度措施,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职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努力为人民服务;通过健全法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和合法利益,使其不受侵犯,或者在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以保护和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水平和国家的管理水平。

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建设作保证。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以科学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

(四)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促进经济社会的改革和进步。

公务员法的制定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强调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党政机关干部的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工作性质是一致的,把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不作政务类与业务类的划分,不实行两官分途。

三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搞所谓的政治中立。

四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不是特殊的利益集团。

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及发展创新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

主要是两方面规定: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单项性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

公务员法在基本内容上,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

一是新陈代谢机制。

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进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

二是竞争择优机制。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实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精神。

三是权益保障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专章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并明确任何机关不得擅自降低公务员的这些待遇,不得扣减或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四是监督约束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和不得违反的16项纪律,健全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凡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范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扩大到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这样规定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

(二)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和一般公务员;按任用方式,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三)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的要求,公务员法改革完善了现行的职务级别制度,使职务和级别的关系更加合理。

改变了单一化的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

同时,扩大级别的功能,使得级别成为除了职务晋升之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有利于解决挤职务这个独木桥的现象,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突出问题。

(四)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设专章对职位聘任专门作出规定。

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机关对一部分专业性较强和辅助性职位人员的需求,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降低用人成本,增强公务员制度的活力。

另外,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十多年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成果的基础上,对一些制度作了较大的补充完善。

公务员法还创设了执行公务责任规定、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四、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和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中央着眼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二是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四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

我们要抓紧时间,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广大公务员认识到公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地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一)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广大公务员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深入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强公务员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围绕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法、依法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

公务员管理的一些具体环节还需要通过具体的配套法规来规范,要按照紧扣需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出台配套法规,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同时做好有关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精心准备,努力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

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对公务员法的实施步骤、实施办法以及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新旧政策过渡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违规扩充行政编制、违规进人和擅自提高福利待遇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求是》杂志 2005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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