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应知应会心得体会 应知应会心得体会(汪勇) 精品
党员应知应会心得体会应知应会心得体会(汪勇) 如今,我国成为了世界 第二大经济体,正在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开始大量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让群众对党逐渐产生了距离感甚至是不信任. 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 通过这次学习,收获颇丰,主要体会有以下三点: 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非常即时和必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我党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妥善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员干部做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值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物质财富丰富,社会上奢靡之风、奢华之风日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横行,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一些领域和地区消极腐败现象多发 如何为企业提供更即时、更准确的信息以及政策咨询;如何打造良好的为企业服务平台
关于扶贫政策的心得体会800到2000字
一、严格把关,提高扶贫精准度 扶贫就是要“瞄准重点、精准制导、定点清除”,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圈出贫困区域、划定贫困群体、制订具体帮扶措施,改“大水漫灌”为“滴灌”,提高扶持效果。
为此,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乡按照“识别到人、帮扶到户、落实到位”的要求,重点做好了几项工作:那就是准确扶贫对象,建立规范档案; 量身定做扶持措施,确保扶贫效果; 帮扶责任到位,完善考核机制。
1、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精准度的要求,根据县核定我乡20**年贫困人口人的数量科学分配到各村、组,组织人员到村到户开展好贫困状况调查,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采取“五定”措施(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
2、加强“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
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让他们都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住房、医疗和教育)。
3、加快移民搬迁的步伐。
全面推行移民搬迁与新农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生态建设、圩镇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
按照自愿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加大移民搬迁宣传力度,强化措施,大力推进。
比如源生态移民建设项目就由我乡党委书记一把手亲自负责调度,多方奔走,还由乡政府前期垫付了万启动资金。
20**年计划实施“进城进园”搬迁移民人,实现进圩镇、中心村安置人。
切实解决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从而不断减少贫困人口。
4、抓好“智力扶贫”即培训转移就业扶贫。
通过实施农民技术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的工作进程。
以贫困家庭“两后生”和进城进园安置贫困户劳动力为重点,集中扶持贫困户“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计划完成学历教育及劳动力转移人。
5、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
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争取国务院扶贫办的政策支持,以乡源头生态保护及县饮用水源地为基点,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扶持,如源村毛竹、基田村茶叶及毛竹和花卉苗木、大小湖岽村藏香猪、牛、羊特色养殖,胡屋村兔子养殖,黄陂村蜜蜂养殖等等。
6、夯实基础设施基础。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
面对全乡70%的小组路未硬化的难题,我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开工建设公里小组路面硬化,2013年向上申报6个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万,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村村通水通电,个校安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二、我乡扶贫攻坚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我乡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十分重视,扶贫攻坚工作由党委书记一把手负总责,并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
党委、政府对扶贫攻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完善组织领导,以实现扶贫开发的高位推动。
按照“书记负总责,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总要求,充实完善监督体系,定期检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县乡联动,县级对扶贫工作的参与性增强。
当前,重点村的村干部和群众对挂点扶贫工作都很支持,迫切希望挂点单位能办好事、办实事。
全乡6个扶贫重点村已有了县直单位挂点帮扶,并已全部到村开展工作。
以“三送”为载体,制订了《乡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对贫困户帮扶全覆盖,为每户帮扶对象指定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并将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作为明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实施情况建立电子档案,以便随时查询。
3、正确引导产业转移,大力扶持特色产业,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帮助贫困农民增加收入。
在加大黄龙病防控工作力度的同时,大力宣传我县产业转移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加强土地流转,特色产业成规模,应对黄龙病带来的蜜桔脐橙产业收入的急剧减少,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就近就地开展二、三产业,并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并组织农民搞劳务输出。
我乡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采用引导贫困户到我县工业区就业的办法,增加贫困户收入。
4、加大培训力度,依靠科技提高扶贫攻坚的效益。
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以提高农民应用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一村一名中高级技工”等培训资源,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
乡里今年举办各类针对农民的培训已达20余次,参训人次达500多。
5、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建立运作激励机制。
我乡在扶贫工作中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在政策、步骤、批此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不搞“大锅饭”。
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
对于无劳动能力、因残疾、因疾病致贫的,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体系。
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
以此激发、激活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通过勤奋劳动,自我脱贫,走向富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从而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使贫困户把压力变为动力,把动力变为活力,带来了贫困户从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劳动能力、生产方式到收入水平的一系列变化。
三、扶贫攻坚工作遇到的难题及建议 1、乡群众经济基础薄弱,果业开发晚,加上近年为加强源头保护及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实行了全封山政策及退果还林,在增加群众收入方面遇到非常大的难题,特别是现在果业遭受黄龙病的肆虐,产业转移工作还在起步阶段,无经验可借鉴,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户,抗风险能力更弱。
建议加大产业转移工作调研,由县统筹作出更加合理的指导性意见。
2、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经济基础差,筹款能力弱,相对而言却是物价、人工上涨,补助标准偏低,通组路路面硬化的交通补助只补成本的三分之一左右,资金缺口巨大,补助杯水车薪,造成“要致富先修路,要修路先借钱”,陷入了越修路要背的债越多的怪圈,建议加大基础设施扶贫补助标准。
3、在智力扶贫方面,一方面存在资料过老导致贫困户兴趣降低,另一方面培训知识不够专、精,对提高工作竞争力帮助不够大,加上大部分贫困户本身学习兴趣不大,知识层面过低,对培训知识接受消化有难度。
建议在加大智力扶贫力度的同时升级知识库,多提供先进、专精知识培训,并根据贫困户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4、对贫困家庭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大,面对现在的生活成本、物价压力,扶贫资金杯水车薪,加上经济条件差申请贷款更是难上加难,“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建议提高补助标准并加大对贫困户的贴息贷款发放力度。
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快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
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
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
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
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
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
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
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
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
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
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
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
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
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
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
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
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
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
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
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
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
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
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
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
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
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
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一,一些神灵被转换了职能,一些神灵则被赋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职能。
比如随着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即“社神”。
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综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多种神灵及其职能,成为掌管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及地区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腊,自从航海业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获得特殊意义后,原来的陆神波塞冬就变成了保护航海业的海神。
随着农业的出现,牧神变成了农神,狩猎女神变成了丰收女神。
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这种状况随社会组织的兼并统一而越来越加剧,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备多种职能的主要神灵。
神性的增强和职能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神灵之间神性和职能的对比与差异,从而产生大小强弱之分。
特别是由于阶级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等级差别,更是必然在宗教观念中留下其影像。
于是,神灵之间也被组织和统一起来,构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级关系。
至上神以超越众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现了,成为神灵世界的主宰与君主,众神则隶属于至上神,作为它的官僚和下属。
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
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
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
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
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诸神均受其统辖。
古希腊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奥林波斯山上众神的领袖,它主宰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秩序。
在历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古代埃及宗教虽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随着统一王国的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轮换的。
当某个地区成为首都所在地的时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为全国的最高神。
古代巴比伦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轮换的,但其原因却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总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变为被征服的民族国家崇拜的最高神。
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恶二神,在下诸神依此分为光明与黑暗两个对立集团,是一种二元至上神教。
犹太教则信仰唯一神耶和华,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国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
但是,所有这些民族——国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
保护神与至上神的统一。
保护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原始的保护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来随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出现产生的地方保护神也是以地域关系为主的,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自然特性。
但随着联合诸多部落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国家产生时期政治统治的需要,保护神崇拜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内容,人间的政治关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
在社会生活组织相互兼并的历史过程中,保护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时进行。
国家将全民族的信仰统一于统治阶级的宗教,这种统一在其特定的表现形态上,就是以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去统属其他族的保护神,尔后又发展为整个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并成为全民的崇拜对象。
为了增强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的神圣性,强化全民对这一保护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于是,与统治者在尘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护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为至上神灵。
其他族的神灵则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统治之下。
这样,在民族——国家宗教中,保护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本民族的保护者,兼有双重身分。
中国儒教崇拜的天、希腊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阳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犹太教崇拜的耶和华,都是统一了民族国家保护神和最高创世神的二元神。
不过,由于这些最高神同时又是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因而它们的王国绝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国家领城,在此界线外,由其他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统治。
这就是说,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的至上意义极为有限,仅仅适用于本民族的范围,只是针对被统治者原有的保护神而言的。
所以,它的存亡直接与民族国家的存亡联结在一起,取决于它自身的保护能力。
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以及波斯等许多民族和国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们作为民族和国家的保护神而随民族或国家的丧失而被消亡的。
神权与君权的结合。
氏族首领和部落酋长往往同时也是宗教首领和祭祖主祭人,但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带领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侍奉神灵的首领,而不意味着他与神灵之间具有什么特殊关系,被赋予了什么特权。
从部落联盟时代开始,出现了首领把自己提升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权人物,从而将祭天大权独揽的现象。
这种现象的不断发展,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便进一步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与至上神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
这样一来君王便成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据史料记载,中国至少从周代开始就把帝王称之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
古埃及的国王都把民族——国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视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保护神,自称是至上神的儿子。
巴比伦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
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视为历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为人神。
在罗马帝国的君主政体出现后,亦将其君王诉诸宗教臻于神圣化,产生了“帝王神”崇拜。
苏拉被视为神之骄子,凯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为自己举行了封神仪式,屋大维也接受了“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也被赋予了神圣的来源,君权由神所授。
于是,君王便成为天然的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灵。
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国家宗教的最高首领和祭祖活动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资格带领众人祭祀至上神。
至此,君权与神权结合起来了,政治特权与宗教特权也结合起来了,君王集所有权力于一身,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族——国家神圣的专制者。
这种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现,不仅表明了人类社会在阶级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国家政治的产生,而且也体现了宗教内容向社会化方向发生的转折。
中国在古代宗教即产生了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君王统治万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来化育人类的,它体现了天的意志。
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权神授说,把天皇当作天照大神统治人间的代表,强调每一国民均应唯其圣渝是从。
巴比伦的亚述尔国王总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都说成是最高神亚述尔的决定,声称自己不过是神意的执行官。
印度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为护持“达摩(圣法)”而生,因而居众生之首,统摄世间万物。
当然,在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实行国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
兴旺时期的罗马帝国就是典型。
这主要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使它的民族——国家宗教不断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冲击,不得不过份依赖国家强力来维护自身和统一意识形态。
同时,帝国的强盛使帝王的权力也极度膨胀,超过了宗教所能制约的界线。
所以,罗马的民族——国家宗教便完全成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权为王权所支配。
僧侣阶层与规范形式的产生。
为了适应宗教变化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大量专职的巫祝产生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特殊社会阶层。
他们不仅是民间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务的代理人,尤其是协助君王进行民族国家祭典,并为统治阶级运用宗教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全体社会成员出力的特殊工具。
这个阶层同民族国家的政治领导集团一道,形成了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君主专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会中也享有相当的特权。
据文字记载,中国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现了职业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录风雨)、巫(行术作法)、祝(司祈祷乃至祭祀)的分工。
在印度婆罗门教所维持的种姓制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就是世代相传、自成一体的祭司阶层。
古代罗马帝国的祭司团亦由来已久,在原始公社时期便已开始形成。
最古老的祭司团有司掌历法和节期的“彭提菲克斯”,担任信使和外交任务的“费齐亚利斯”,专管占卜的“奥古尔”,主持祭献仪式的“雷克斯·萨克罗鲁姆”,侍奉女神维斯塔的“维斯塔利斯”等。
罗马王凯撒、屋大维及其后继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职位。
古巴比伦人为了侍奉神灵,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传达神启和解释经文的高级祭司,有为歌颂神、安慰神而诵唱赞美诗和哀歌的音乐神,还有为神制作食物的厨神,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卧室睡觉的侍者等等。
另外还有被认为是侍奉神的人间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献身于神圣而卖淫的神娼。
在城邦时期,祭师是城邦统治集团的核心,统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领。
后来祭司形成了专门的贵族集团,甚至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发生冲突,曾参与过阴谋篡位、朝代兴替、私通外国等重大政治事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国家宗教的正统性及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僧侣们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义,对宗教的礼仪和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补充。
使之统一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为核心的礼仪典章和组织制度,使民族国家在行为和组织方面具有了规范化的形式。
在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古代民族国家中,这种宗教规范与政治制度相统一,不仅实现了对全体社会成员宗教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对他们全部社会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成为直接维持政治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
印度婆罗门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规范,并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
中国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关于宗教仪式的各种规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这些规范将宗教与政治和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直接起着维护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
孔子所极为推崇的周礼就是这种政治化和伦理化了的宗教规范的样本。
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学者归为典型的仪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师控制的正确的规范化仪式动作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对神灵信仰的虔诚。
摩西在创建犹太教的时候,一开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诫》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规定了宗教的信条和礼仪,又规定了行为准则;既建立了宗教体制,又建立了社会的结构和国家的律法。
神学理论与宗教典籍的形成。
原始宗教作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然性宗教,长于行动而拙于思考。
除了简单而零散的宗教观念和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传说外,没有抽象、系统的理论,更谈不上宗教典籍。
在民族国家出现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步和职业宗教者阶层的产生构成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创立神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僧侣们首先从对纷繁杂乱的原始宗教观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统一和确定了的关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化的教义体系和初步的神学思想,使宗教观念被理论化,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学。
神学理论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民族国家内部宗教观念的统一和巩固,标志着原始的、粗糙的和自发的宗教观念已为新的、精致的和人为的宗教神学所取代,而且意味着宗教的说服力和欺骗性的增加,更易于通过对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维护和发展宗教信仰。
同时也为人们根据社会和自己需要的变化修改宗教教义、重新解释宗教观念提供了可能。
这一方面使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内部在观念上分裂的可能性,从而各种教派和宗教从此层出不穷。
随着文字的产生,在有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的民族国家中出现了叙述神学理论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学往往成为最早的文字记载的内容。
在中国的甲骨文中,记载的大部分内容是有关宗教观念和祭祀仪式的,而叙述占筮理论的《易经》则是最古老的著作。
古代印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内容的专门著作《梨俱吠陀》。
婆罗门教产生后,又编著了三种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它们构成了古典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义和信仰的基本内容。
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经卷的断纸残篇保留下来。
古巴比伦流传下来的文化资料也是以宗教的内容为主。
实际上,古希腊哲学也是宗教理论的一种延伸,其中一些派别的学说甚至直接就是一种神学,如毕达哥拉斯派。
总结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有哪些趋势和规律
趋势一:普惠、免费、义务化11月,我国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禁止民办园上市,并前所未有地加强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管理;规定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例(5:3:2)。
点评:(1)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肩负着发展幼儿知、情、意、行的启蒙任务,具有公共性,这决定了幼儿园不适合上市。
(2)“资本”是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
“资本”是一个中性词,无好坏、善恶之分。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日,社会资本一直在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学前教育资本化(以资本上市为方向)是从2015年左右启动,这两年迅猛发展,可以用“狂欢”来形容。
随着新政的出台,资本“狂欢”散场。
在当下市场经济中,我们要理性看待社会资本办园,既看到它生产性、竞争性一面,肯定它在40年学前教育发展中做出的贡献,防止“一刀切”,保护大部分有教育情怀的民办教育者的积极性,也要防范各种幼教乱象。
(3)2018年底,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力“普惠园”的基础上,新政明确到2020年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
对于该比例,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是公办园数量、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民办园数量比。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与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数量的比不是同一回事。
前者指的是幼儿园容纳的人数,后者指的是幼儿园的数量。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997—2017年,公办园在园人数占比逐年下降,而民办园在园人数占比逐年增加。
2017年公办园在园人数2027.80万人,占比44.08%,民办园在园有学者(杨顺光、李玲)预测到2020年,在园幼儿将达到5449.61万人,比2017年在园幼儿多849.47万人。
若2020年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应为2724.81万人,比2017年增加697.01万人,这意味着公办园平均每年要要实现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除了需要进一步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将财政投入对准城市弱势群体和农村幼儿,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和农村幼儿园外,还需要以教育公平为基本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普惠机制,形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支持标准、收费标准、教师基本薪资标准、家长成本分担比例一体化机制,激发普惠性民办园的积极性,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它们健康、可持续发展。
10月,日本推进免费幼儿教育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幼儿教育无偿化的推进状况,并决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日本提高消费税的同时,免除所有3~5岁儿童在幼儿园、保育所以及认定幼儿园托育的一切费用。
为了对育儿家庭加以补助,并且彻底将日本转变成高龄者与年轻人都能安心的“全世代型”社会福利制度,日本将全力加速推进幼儿教育无偿化。
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的说明资料中指出,幼儿时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并且减轻幼儿教育的费用负担也有利于缓解日本少子化的状况,因此有必要实施幼儿教育的无偿化。
此外,文部科学省发布的说明资料中还给出了享受免除幼儿教育费用的四类儿童,分别是在幼儿园、保育所以及认定幼儿园等托育的儿童,在幼儿园中享受保育服务的儿童,在认定保育机构以外托育的儿童以及所有在残障儿童活动中心等福利机构托育的儿童。
文部科学省针对这四类儿童分别给出了免除和补助费用的具体说明及其各类幼儿教育机构的服务内容。
目前,日本幼儿教育无偿化的具体实施措施仍在探讨中。
点评:早在2017年11月,日本安倍政府就通过了2万亿日元(约合175亿美元)的“育人革命”预算案,促进所有3~5岁日本儿童都将免费上幼儿园。
原有的免费学龄前教育额度按照监护人收入进行分配,共计有250万日本儿童受益。
除了3~5岁儿童,安倍内阁的方案中还将拿出100亿日元,保证家庭年收入不足260万日元的0~2岁儿童上托儿所免费。
学前教育普惠需要以政府为主导,持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准处境不利幼儿,才能既保障学前教育普惠性,又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6月,新西兰启动早期教育战略计划新西兰教育部启动“早期教育战略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对新西兰早期教育的全面调查与评估,来制定新西兰未来十年早期教育的发展方向及战略。
此计划也是新西兰政府“教育十年发展战略”的子项目之一。
该战略计划由一个专门咨询小组负责,成员均为各相关部门部长。
新西兰早期教育线上问卷调查、大量早期教育峰会的成果、广泛的教育对话以及正在进行中的早教项目都将作为本次战略计划调查的参考。
其中,早期教育线上问卷调查是本次战略计划的重点参考对象。
一个月内,新西兰儿童父母、教师、早期学习提供者以及社区等相关人员都完成了指定的网上问卷参与调查。
新西兰教育部早期教育司司长南希•贝尔说:“我们希望从更多人那里获得意见和建议,来改善我们所有0~5岁孩子的早期教育。
”3月,法国宣布将学前阶段纳入义务教育法国总统马克龙正式宣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法国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儿童入学年龄为3岁。
法国国民教育部长让•米歇尔•布朗盖表示,学前教育是法国的一大特色,法国人一直保持着重视学前教育的优秀传统。
诸多研究调查表明,0~5岁是儿童的智力、认知能力的关键发展期。
幼儿园阶段的学习能够帮助每个儿童更好地掌握语言,健康成长,从而提高其未来的学业成绩和就业能力。
因此,只有重视学前教育,儿童的智力和创造性思维才会得到充分的开发。
因此,法国政府决定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降至3岁,让学前教育真正成为学生通向学业成功之路的重要跳板。
目前法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为6岁,年限为10年,这是1882年《费里法案》确定的政策,此前从未有过改变。
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学前教育对于儿童个体成长、通过学业成功实现阶层流动、促进社会公平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学前教育在法国备受期待和重视。
一方面,由于法国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学前教育发展较为成熟;另一方面,也是现任总统马克龙为了兑现其政治承诺,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做法水到渠成。
点评:(1)义务教育有三大典型特征:免费性、普及性、强制性,而强制性不适合年龄较小的幼儿。
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将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原因也在于考虑到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者提供三年、一年免费教育。
(2)法国此次宣布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因为法国学前教育普及率已经非常高。
法国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6年9月,3岁儿童入园率是97.6%(剩余的2.4%里还包含了残疾儿童),但是3岁入学的比例在Corsica地区、巴黎地区和一些海外法属地区分别是87%、93%和低于70%。
为了缩减这种地区间的教育不平衡,法国总统希望能通过这个2019学年开始实施的强制办法,弥补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不平等。
(3)法国此次宣布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这让法国跻身为欧洲(甚至全球)最早进行义务教育的国家——北爱尔兰是4岁,英国、马耳他、塞浦路斯是5岁,欧洲大多数国家都是 6~7 岁。
对于法国将义务教育年限下移至3岁的实施进展和效果,我们也将持续进行跟踪。
趋势二:推进学前教育立法9月,学前教育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7日公布,学前教育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点评:早在2013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赴天津、安徽、云南、吉林、四川开展一系列调查研究,总结梳理各地学前教育发展和立法状况,分析研判学前教育立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教育法进行了修改,增加关于学前教育的专门规定;2016年,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24份有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
2017年12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学前教育立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视野。
学前教育是新时期中国教育发展最快的一个部分,也是当前中国教育最大的一块短板,我们需要尽快立法保障学前教育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趋势三:加大财政投入1月,德国公共教育经费投入达1284亿欧元,19.2%用于发展学前教育据德联邦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德国2016年度各级政府公共教育经费支出总计达到了1284亿欧元,比上一统计年度(2015年)增长3.5%。
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576欧元(2015年为1510欧元),其中用于30岁以下居民的教育经费达人均5300欧元。
从各级政府投入比例上看,公共教育经费绝大部分来自各联邦州,总投入为906亿欧元,市、乡镇投入为 280 亿欧元,联邦政府层面提供 98 亿欧元经费。
公共教育经费的一半(49.9%)用于中小学学校教育,23.2%用于高等学校,19.2%用于学前教育机构,7.7%用于各类教育支持措施、成人高校及青年工作等。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保险新人培训心得体会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险新人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新人培训心得体会(一) 非常荣幸参加了中国人保人寿保险培训,首先要感谢局里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这次培训不仅增长业务知识,更锻炼我业务能力。
更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加此次培训的同事都怀着增长自己的业务能力的目的。
通过两天的课程,对人寿人保公司有了深入了解,对保险产品也有了更深彻的认识,这也是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最需要学习最需要掌握最需要提高的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日后的工作,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一天的努力、学习和积累提高。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这两天的培训我一直在思考和领悟一个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发掘潜在客户购买保险。
通过学习,不仅让我学习到新的知识,更让我信心倍增。
结合自己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学习到的经验,我认为要想做好保险业务工作,我必须努力争取做到以下几点: (1)学会主动开口。
遇到客户主动介绍产品。
很多想买的客户其实是保险知识的匮乏,这时就需要让他们了解到保险的各项好处。
(2)学会赞美别人。
当别人拒绝时,能了解到客户的言下之意。
学会揣摩客户的心思,比如说客户说他没钱,可能有4种情况,1是真没钱,(2是对产品没信心,3是对我们不信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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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智课堂与思考力研讨会学习心得体会荣幸地了这次研讨会然培训时间不长,但收获颇大,感想也颇多。
对小学的数学有了新的认识,有了新的出发点,对我以后的教育工作有了很大的启发。
我是一名四年级的数学老师,在忙于传授知识的时候,可能就忽视了孩子们能力的培养。
有了这次的学习,让我停下了脚步,思考我也应该让我的孩子们,也在游戏间学习,获得能力的提高。
小游戏大智慧这个活动,真的值得我们学习。
下面,我就此次学习培训的经历,简要地谈谈我的几点感受。
一、学习培训的经历回顾这次观摩了六节数学课,也聆听了这五位教师的设计思路,以及他们团队对课的解说,同时专家对他们的课进行了点评。
我的回顾:第一节课《七巧板的奥秘》,授课教师王庆伟。
从七巧板的历史引入,古代根据人的多少,对桌子进行拼摆,学生使用的桌子正是七巧板的拼摆,巧妙的从过去转化到现在,同时也告诉我们七巧板对我们的未来也会有影响。
每一个环节王老师都巧妙的选用了一个成语,每个成语都告诉我们了,这一环节要干什么。
从形影不离到如影随形再到形由心生,从简到难、从部分到整体、从布置任务到创造想象,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边动手操作边叙述过程,培养了孩子的观察力、动手操作能力、语音表达能力、思考力。
有一处情景我记忆的特别深,在形影不离这个环节中第四位孩子和其他孩子的拼摆方式,当着个男孩拿出不同板的时候,我在想这个孩子拼错了,可是当他完成这个小猫的图案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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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习心得体会2011年11月15日下午在新疆教育学院音乐厅内认真聆听了闫科培老师主讲的关于新疆地方史与民族宗教政策 民族团结教育的讲座,讲座内容的涵盖面很广,老师形象生动的从古至今来阐述新疆的发展过程,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从古代史上魏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两次大分-裂以后又分别重归于好的事实是中华民族伟大向心力的生动表现。
汉朝的隋文帝、宋太祖、蒙古族的元世祖、满族的康熙帝都为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不朽功绩,以及张骞的出使西域,在西域建立都护府,更能说明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历史一再证明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在当前形势下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他们的阴谋及破坏活动一直也没有停止,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
我们知道因民族发生分-裂必然会引起社会动荡,对国家、对民族、对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
09年的“ 7.5”事件就是一个血的教训,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团结我们很有可能让敌对势力有可成之机。
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该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来面对世界!时代需要楷模,精神引领发展”。
省财政厅选派干部沈浩同志,用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篇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壮丽华章。
“沧海横流显本色,一片丹心为百姓”。
沈浩同志用自己人生谱写了一曲“热爱农村、为民谋利”的感人篇章,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诺言,为我们诠释了人生的真谛。
通过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我感触颇深,从中学习和领悟了沈浩同志平凡当中有追求;平静当中有激-情;平常当中有责任;平淡当中有奉献;平和当中有执著。
学习沈浩同志,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是世情、国情赋予民族宗教干部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我们要深刻理解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战略部署,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获取知识,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同时,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是服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必然要求。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着眼点就是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工作,我市有4万少数民族群众和15万信教群众,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为此,民族宗教干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学习沈浩同志“一草一木都含笑、一石一水皆有情”的亲民、爱民的朴实情怀,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坚持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积极引导他们投身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为蚌埠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是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宗教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大局的稳定,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到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间,倾听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愿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把他们的利益作为最高追求,把党的利益与群众利益高度统一起来,重实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学习沈浩同志“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公仆情怀,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沟通与交流中同群众建立起感情,取得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