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先队队刊读后感500 字
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路标。
少先队是温暖的集体,是我们成长进步的摇篮。
我们都曾是光荣的少先队员,都曾在少先队组织里茁壮成长,都拥有一段与红领巾紧密相连的激情回忆…但更多的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永远的红领巾情结。
我在 很小的时候,我曾偷偷拿起姐姐书包里的那条叠得整整齐齐的红布巾,学着大人们打“领带”一样在自己的脖子上来回缠绕,因为不知那是少先队员特有的标志—红领巾
也不知红领巾象征是什么意义,总觉得红领巾很好看,也知道姐姐格外爱惜。
每当她一放学回家,就用心地从脖子上把那些红领巾轻轻地去下来,然后细心地叠得整整齐齐,仿佛藏什么宝贝一样放进书包里,惟恐丢了命似的。
每次,当我正地在脖子上大展身手时,姐姐总是闪电般出现在我的一旁,为了红领巾进行“姐弟大战”。
最终总是姐姐获胜,我也只好流着眼泪向爸妈告状,童年我就在红领巾“争夺战”中渐渐成长。
进入适龄儿童的我,告别了那令人向往、怀念的幼儿时代,踏入了小学的校门,随之便进行了让人终身难忘的时刻:光荣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少先队,成为一名共产主义的接班人。
当宣誓仪式伴随《共产主义接班人》振奋人心的歌声进入高潮,我们这群祖国未来得“花朵”接着都举起右手臂,五指并握紧成小小的拳头,在鲜艳的少先队旗下进行了庄严的宣誓: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那时的我,在老师和少先队的口中渐渐地了解到一些有关“红领巾”的故事: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那天同学们非常的兴奋,我们是哼着刚学会《少先队歌》像一只只小白兔蹦蹦跳跳回家的,任微风轻轻拂起胸前那鲜艳的红领巾,刚把书包挂好,我也象姐姐那样迫不急待地把心爱的红领巾从脖子上取下,生怕弄脏了似的。
往后,随着年级的递增和知识的丰富,我也一步步地在书本里知道了国旗、国会、国歌和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身躯堵敌人的机枪眼等一个个革命英雄事迹,也对祖国荣誉有了深层次的理解。
每当学校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我都庄严地举起右手,行少先队员礼仪,一幅幅革命先烈英勇战斗的场面就随风飘扬在五星红旗上,一个立志报国的誓言也因此而愈感强烈。
我也在流逝的岁月里转变着角色,由少年到青年,由学生到一名光荣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时,驻守在祖国的西南大门,忠实地履行着《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神圣使命,离开了小学校门,也就告别了戴红领巾,行少先队员举手礼的时光,自己也相继光荣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在部队立功受奖,现在的我每天也在行举手之礼,只是改成了军人持有的军礼
但每次望着高高飘扬的鲜艳五星红旗或是面对火红的党旗、军旗时,始终没有忘记少年时代戴着红领巾的自己在少先队旗曾立下的誓言:我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宪法在我心中学后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
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
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急急急。
1841——1949年之间发生了些什么具有重大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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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肯的人物传记(600字左右)
宪法心得宪法认识 近年来,随着宪法意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觉醒,不经意中,我国已迈上了社会主义宪政之路。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的风气和习惯,就此,如何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的宪法文化作为一个现实的课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
一、宪法文化的界定 宪法文化是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宪法文化的概念,目前理论界有以下几种说法:一是认为宪法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阶段,人们在法律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意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二是认为宪法文化也就是宪政文化,是主体对宪政的情感、评价和心态,它深藏于民众的意识之中,又反作用于宪政活动。
三是认为宪法文化是基于文化传统所内生的一种现象,是社会、文化自然演进的结果,宪法文化只能出现在近代。
这几种说法,实际是某个单一的角度,对其产生、性质及其存在方式的表述,并非一个完整的定义。
笔者认为,宪法文化是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制度和宪法结构等认识的总和。
二、宪法文化的构成因素 宪法文化是一个整体,是构成宪法文化的各要素的有机结合。
宪法文化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即宪法文化的认知、宪法文化的评价和宪法文化的情感。
这三大要素是依据主体对宪法文化的认识深度、认识角度而区分的,但同时又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
1、宪法文化的认知要素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内容、形式、运行、法律性质、作用等法律现实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分和联系的感知和认识。
宪法文化的认知,解决的是事实判断问题,是主体对于宪法文化是什么的回答。
宪法文化的认知,包括认识和感知两个层次。
宪法文化认识是人们对宪法的理性认识,其认识主体一般具有宪法知识,是对宪法规范和实践比较深刻的反映。
宪法文化感知是人们对宪法的经验型知识,它往往因人而异。
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公民的宪法文化认识结构也存在不同。
一般来说,宪法与现实生活、政治实践联系越紧密,宪法的深入程度越高,人们的认识程度也就越高。
同时,人们参与宪法生活的程度,接受宪法普及的程度,接受宪法教育的水平都能影响人们对宪法文化的认知。
此外,宪法文化的认识也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
在当代中国,公民对宪法的认知大多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这主要表现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有时候还只停留在表面上,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尚未形成有机的体系,可操作性还不强,等等。
2、宪法文化的评价要素 宪法文化的评价指人们对各种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选择和排序。
它要解决的是宪法应当是什么的问题。
宪法文化的评价反映了主体对宪法认识的价值取向。
诸如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同1954年宪法相比较是不是一种倒退
对于宪政而言,民主、法治、人权哪一个价值更高
哪些权利应该上升到由宪法保护
自由、正义、安全等价值在不同国家的排位有何不同
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宪法文化的评价。
宪法文化的评价反映了人们对宪法文化的理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任何宪法规范、宪法制度都是特定价值观念的体现,宪法规范中都隐含着一套价值准则。
例如,美国的宪法规范是西方自然权利、自由、正义等价值观的体现。
因此人们对宪法的评价,也是一个体现宪法本身价值的过程。
每一种类型的宪法文化都有其独特个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各有独特的评价取向。
日本现行宪法最具特色的是它的和平主义条款,这反映了战后的日本人们对和平的选择与向往。
我国1975年宪法具有很多极左的东西,是由当时政治形势所决定。
因此,随着时间、地点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宪法文化的评价取向、价值排序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3、宪法文化的情感要素 宪法文化的情感是指与宪法现象的情绪体验,是在认识宪法和实施宪法中形成的普遍心理。
情感要素在更深的层次上影响着个人的行为选择和社会的制度选择。
例如,公民对权利观念能从心理上得到认同,那么每个人就会关心自己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如果宪法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形成牢固的积淀,那么就会关心哪些行为、哪些情况是违宪,公民或政府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也会考虑到是否违宪;又如,英国公众对议会至上的认同,早已超出制度上的设计,而是一提到立法机构就会引发这种情结。
宪法文化的情感要素是长期形成的,是一种超稳定结构,并且呈现隐潜状态,它深深影响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宪法文化的发展。
在这一点上,法律传统有相近之处,法律传统表现在规范和制度方面的不多,而更多的表现在民众心理方面。
例如我国长期以来受儒家文化影响而形成的厌讼心理,一直到现在还有表现,可见情感要素是宪法文化结构中最稳定的部分。
当然,社会发展的水平不同、文化特性不同,也会导致情感要素的差异,例如美国国会可以对总统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弹劾,让总统到国会质证。
这种行动对美国公民来说很正常,但对于一些阿拉伯君主制国家而言则是无法想像的。
因此,即使是面对同一事件也会导致情感的差异。
三、加强宪法文化研究,促进宪法文化发展 回顾我国百年宪政的历史,尽管每一个新政权制定的宪法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从某些字面上看都有一定的价值,但为什么难以实施,或者实施时没有达到立宪者所追求的效果呢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状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能仅从宪法本身来理解,而应当看到隐藏在背后的宪法文化因素。
可以说,加强宪法文化研究,促进宪法文化发展,也是步入宪政社会的必然要求。
1、加强宪法文化研究,传播和普及宪政的基本理念 宪政的基本理念即宪政精神,它是区分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法治与人治的标志。
宪法至上、政府守法、违宪审查、保障人权已被公认为宪政的基本理念,是宪法文化的核心。
宪法至上是宪政最重要的追求和标志,它是指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至高无上。
这意味着宪法对所规定的权利、正义、平等、自由的保护及对权力的限制原则不可动摇,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
从逻辑上讲,宪法至上的具体表现,如果不确定宪法至上,法律至上就是空谈;而没有宪法至上的文化传统,法治社会也不可能建立或者长久地得到保持。
因此,要加强文化宪法建设,就必须在公民心目中树立起宪法至上的信仰。
政府守法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根源于法律,而且要依法行使。
如果政府违法,逾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必将诱使全社会的违法行为泛滥,就会出现政府无法治、法治只治民不治吏的局面,其后果首先就是公民权利受到侵害。
由于政府守法作为一项宪政理念,其价值基础在于保障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正如法国《人权宣言》宣告的,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因此只有宪法才能确保权力来源的合法性。
要保障宪法的充分实施,就必须对违宪行为进行处理,因此,违宪审查是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形式。
违宪审查作为宪法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使宪法也如同民法、刑法一样具有可操作性。
违宪审查的形式主要有美国式的司法审查、德国和法国式的专门机关审查和中国式的立法机关审查。
它通过确定与宪法相抵触或与其精神相违背的法律无效,从而保证普通法律规范与宪法的一致性,使宪法的权威得到制度上的保证。
由宪法国家而形成的宪政国家,应当伴随着宪法保障机制的成长。
在我国宪政实践中,这一环节尚需要大力加强。
人权是宪政的目的。
由于宪法对人权的规定最为详尽,没有人权条款的宪法不是完整的宪法。
所以尽管美国1787年宪法在国家政治体制的设计上比较完美,但在人权保障方面则几乎空白,因而在1791年又不得不通过了十条宪法修正案,即人权法案。
可以说,宪法至上使人权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政府守法使权力对权利的侵犯限定在最底限度,违宪审查使人权侵犯得到及时合理的救济,从而最终达成人权是宪政的目的。
2、提高全民的宪政精神和加强制度建设是促进宪法文化发展的重要措施 宪政精神是一个民族尊重宪法、实施民主政治的风气和习惯。
宪政精神的建立是一个长期形成和培养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和专制政府统治之下,既无法治传统,更无宪法至上的意识。
新中国成立后,宪政精神的培养尚待时日,各种制度建设也不完善,致使文革十年中,连宪法的最高权威地位也完全丧失。
可见,培养全民族的宪政精神是宪法文化发展的前提。
首先,要长期进行宪法宣传教育,使公民形成遵守宪法的观念。
尤其是国家各级领导人应带头遵守宪法。
通过建立必要的制度和开展一定形式的活动来保证宣传宪法,如建立宪法节制度,世界上已有一些国家把宪法通过或颁布实施或生效的日期定为宪法节或宪法纪念日,如日本把1947年5月3日定为宪法纪念日;建立国家公职人员效忠宪法和国家的就职宣誓制度,如美国宪法第6条规定,参、众议员,各州议员,联邦、各州的行政司法官员,都应宣誓忠于宪法;把宪法模型放置在重要场所,使公民能经常看到,如法国1793年宪法规定,人权宣言和宪法应雕刻在石板上,置于立法机关和其他公共场所。
此外,有的国家还开办本国宪政运动历史博物馆,等等。
其次,为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应对宪法中过时的内容及时修改,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变更。
宪法应当具有纲领性,对未来的发展起到前兆作用。
但是,社会转型时期所带来的变化是快速的,所以宪法有时难免落后于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及时修改,就会使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受到冲击。
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的宪政文化,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前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历史传统和现有经济状况的限制中,通过民主实践,积极改革,不断进取,需要全民族、全社会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建国大业电影500~600字
个人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观看电影《建国大业》之后,这句大家耳熟能详的歌词久久萦绕在我的耳畔。
开国功勋们的身影在荧幕中穿梭,扣人心弦的情节在历史中起伏,作为新时期的小学生,我们应当铭记历史,饮水思源,勤奋学习,为把祖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闻一多先生不畏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毅然决定出席李公朴先生的追悼会澄清事实,却惨遭国民党特务的暗算;冯玉祥将军虽为蒋介石的盟兄,但忠贞为国,致力于和平民主事业,终也难逃厄运
随之民盟被解散,国民党右派召开一党国大,制定伪宪法,公然实行专政独裁,民主建国的目标终成泡影
正是值此危难关头,面对国民党军队强大的军事攻势,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毅然决定展开声势浩大的人民解放战争,在敌强我弱的基本态势下,依靠人民英雄的英勇奋战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以及党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人民军队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获得各方民主力量支持的前提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在北平隆重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的性质,标志着一个真正由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的诞生,中国历史从此揭开了一幕崭新的篇章
我们应当继承革命前辈的优良传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将祖国建设成为21世纪的世界强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你知道谁是美国总统
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