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教师漫画出到409话就完结了 这算什么烂尾啊 明明还有内容可写 为什么这么随便收尾结束多年来的连载
因为TY娘要和老虚去合作一个新作,所以要赶紧把家教画完去合作,话说我看到结局的时候寂寞都哭了= =LZ你可以去看看TY的新作<心理指导者>(好象叫这个)
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师的权利是什么
一、教师的基本权利 教师的基本权利是教师在履行教师职务过程中,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待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这些权利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主体,有权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具体地说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教书育人是一名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和职责,教师向受教育者提供的产品是教学服务,这种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无形性性、教与学的不可分离性和可交易性。
教育教学活动本身不是孤立的,而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材教法与专业创新、政治思想与道德教育、考试评价与能力培养、校园文化与课外活动等。
教师的教学活动是一项教与学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教为学而存在,学又要靠教来引导,两者是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要素。
其中第一要素是教师,教师不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且是传授知识的重要主体。
因此,只有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学校的教学活动才能得以正常进行。
(二)从事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权利 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
这是党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战略性指导意见。
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主要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提升。
特别是教师的知识,它是单一的、不变的,需要不断地加以保养和更新。
例如从事国际贸易法律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注意传统的货物贸易及其法律的变革,还必须认真地去学研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的法律框架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因此,学校必须保障教师在教书的同时,积极地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权利,尤其是应加大对高校科研工作的资金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各类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指导学生和评定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学习活动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教师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受教育者的活动,受教育者的学习活动必须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按照一定教学计划的具体要求进行。
通过教师对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指导,可以使学生的学习避免反复探索的曲折道路,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更有效的学习成果。
另外,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还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习做出评价。
当然,教师在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不能主观、片面,更不能出现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以及家长应充分尊重教师,保障教师在指导学生和评定学生方面的权利得以全面执行。
(四)按时获取报酬的权利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著名需要层次理论,已为当今社会各界所接受。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有五大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感的需要、归属感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
马斯洛认为,生理需求在未被满足前,没有任何其他的需要会被当作是激励的基础,因为个人的生存是最基本及最重要的考虑。
目前,有些学校拖欠教师工资相为严重,且拖欠面大,拖欠时间长。
据河南省的一份调查,全省拖欠教师工资超过2亿元,个别地方拖欠均超过十个月以上。
这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教师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极大地伤害了教师的情感,更重要的是严重地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以想象,如果教师最基本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证,又怎样能保障其从事教学工作
如果不能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又怎样能要求他们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对学校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学校中,从事教学的主体是教师,教育教学的任务是靠教师完成的;学校中的各行政和后勤部门人员是为教学服务的,与其说他们是管理者,不如说是服务者。
一些学校的行政部门本末倒置,大搞官本位,不仅对教师的正确意见和建设不予采纳,而且还破坏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应该指出:学校的管理者不一定对学校的运行状况了如指掌,也不一定拥有管理学校的专门知识。
而教师是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业人员,有些教师还是某一领域的专家。
他们对学校状况比较了解,又有管理学校的动力。
如果这部分人才在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决策中不予考虑,则学校管理层的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完备,甚至是错误的。
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实现的,《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教职工代表大会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学校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在现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只设立于公办高校中,民办高校是否设立教工代表大会法律上设有明确规定。
但是《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既然公办学校的教师有权通过教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那么民办学校的教师也应当有这个权利。
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靠单个人的行为是不行的,只有组成一定的机构参与管理才能达到目的。
因此,笔者建议,对民办学校中的教职工机构缺位的规定,法律应当有所作用。
(六)参加进修和培训的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养”的权利。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报告中指出:“我们再也不能刻苦地一劳永逸地获取知识了,而需要终生学习如何去建立一个不断演进的知识体系——学会生存”①。
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要想生存,就得不断地学习,终身学习。
终生学习已成为21世纪知识经济、知识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必然要求。
尤其是教师这一特殊的主体,只有不断地提高素质,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只有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因此,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应积极地为教师提供进修或培训的机会,并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这不仅是学校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办学者的法定义务。
①《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 二、教师权益的法律保护与救济 教师所享有的合法的权益,是由国家的强制力量保证其实现的权利。
从广义上讲,加强保护教师的立法,使我国的教育法律日趋完备,是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同时,加强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每一个教师都能懂得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以便正确地行使教师的权利,自觉地履行教师的义务,这也是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应该指出,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各个执法部门的一项共同任务。
一项权益的法律保护,包括法律的事前规则和法律的事后救济。
法律的事前规则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是与非,从而影响全社会对自己行为人的价值判断;法律事后救济的功能是为权利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补偿,使受损害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
当然,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法律对教师保护的事前规则。
在实践中,教师权益的法律保护,主要指当教师的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的事后救济,即法律对其权益予以恢复和补救的相关法律制度和程序。
(一)教师权益的民法保护 教师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是我国民法保护的重点内容。
在民法学上,财产权是物权的一种,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两大类。
自物权是所有权,是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非财产所有人在他人财产上设定某项权利的物权。
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按照权利的性质不同,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前者主要指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需具备的人身权利。
如教师的健康、名誉、姓名等;后者是指为法律保护的基于民事主体某种行为、关系所产生的与其身份有关的人身权利。
如教师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光荣称号,就是一种与身份权有关的荣誉权。
当教师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视不同情况,提起下列三种诉讼: 1.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教师对于有争议的民事权利,请求法院依照审判程序确认其归属、性质或是否存在、是否有效的诉讼。
例如,教师获得的“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予以剥夺。
如果学校剥夺了教师已获得的“荣誉称号”,教师有权请求法院就学校的行为是否有效加以确认,从而保护教师的合法荣誉权; 2.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教师作为民事权利主体请求法院依照审判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某种民事给付义务,以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诉讼。
例如,要求义务主体给付拖欠的工资等; 3.形成之诉。
形成之诉是教师请求法院依照审判程序改变现有的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某种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消灭现有的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
例如,教师在与他人合著的作品出版时,有权要求承认其作者身份的权利。
(二)教师权益的刑法保护 刑法制定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通过刑事法律的救济,可以修复被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从而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刑法与民法相比,具有对受害者的补偿不具有直接性的特点。
但是刑法的适用,能使社会正义得以实现,从而达到净化社会环境的目的。
我国《教师法》专门规定了两种追究刑事的情形。
其一,侮辱、欧打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二,国家工作人员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教师权益的行政法保护 行政法律救济主要是通过相关的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赋予行政相对人了解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权利和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陈述、辩解和获得救济的权利。
《教师法》中的行政法律救济程序主要体现在教师的申诉制度上。
应该指出,《教师法》中的申诉制度与一般意义上的申诉制度是不同的,它是一项法定的申诉制度,具有行政法上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在以下情形可以提起申诉: 1.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在从事教学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如: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指导学生与评定学生,获取报酬与民主管理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以上两种申诉的30日内,做出处理。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教师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教师的权益急需依法予以规制和保护,这是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盛衰成败的大事,一定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家庭教师动漫为什么只有203了
而漫画都出到409了。
是不是停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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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动画+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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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抱着完结的动画问人为什么只有203,我还想知道为什么只有101集,为什么3x3eyes只有几话就完结了,还有华丽的只有那么一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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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要问制作方。
一般动画追上原著的情况下,会选择停播,当然收视率过低也没有大量漫迷请愿的话,这作品也就到此为止了。
还有就是要看后面漫画的总量有多少,如果没有太多的话,会选择暂停,在收视率和漫迷的刺激下,漫画完结前动画也就进入制作了,这样大概漫画完结后就会有相应的动画出现,但一般不会比第一季有太多的集数。
有时剧作者和漫画作者不是合作一部漫画,而是同期有小说和漫画形式出现(当然也有剧情和绘画是分开来做的组合形式一起作漫画,这很常见)。
动画组很有可能在没有漫画的情况下向小说者取经,再提前与漫画者沟通,这样会成为新的动画篇章,不过基本不会有太大的情节方向变动。
当然也有只有漫画者的,而动画组在追上剧情进度前会在对方同意下进行自我发挥,除非动画组在获得强悍的收视率,而同期剧情已经达到了漫画的进度而选择自制的话,那就无关漫画后面的任何细节了,例如钢之炼金术士与之后的是不同的,虽然是同一家公司制作,但做出了2部作品。
漫画的话数和动画的集数不是绝对相对应的,有时1话可以做成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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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3话变成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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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可能动画组的改编和可以添加很多漫画没有的或者改变漫画中的一些细节。
家教是追上进度而停播了的,你可以自行查找其他有关家教再开的新闻,据说漫画要完结了,希望对你问的问题有所帮助。
再重申一遍假如漫画409话完结,不等于动画绝对就要有409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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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们也可以这样做
家庭教师REBORN继承篇是怎么回事
目前,继承篇漫画连322话画目前没有目前由家教组制作的家庭204[继承式大幕开启VOMIC版 OP合辑大放送特别篇] 纲吉一行从未来回来的时候给地壳带来了影响,发生了一场地震,造成无法上课,其中的七名转校生转入到。
与此同时告诉他关于“彭格列家族继承仪式”的通知,说他将正式接任彭格列首领宝座,但纲吉却反对这件事,后来还得知至门中学七名转校生是被彭格列家族邀请参加继承仪式的之一成员。
经过一番考虑后纲吉拒绝接任首领,但是得知山本被袭击后,为了找出犯人纲吉重新决定参加继承仪式。
继承仪式上西蒙家族露出本来面目,夺走了彭格列“罪”,向彭格列家族复仇……
关于《家庭教师reborn》漫画中六道骸的结局和库洛姆的结局
教师调动需要有明确的理由,然后有接收学校,教育局办理手续,我在人事处专门负责这块办过很多手续,
人教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下第一张文言文两则第二则怎样预习
.了解单元学习重点.走进课文,看看作者是如何感悟生活,获得人生启示的.学习时要注意抓住重点句段,联系生活实际,领悟文章蕴含的道理;在把握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体会作者表达感悟的不同方法,并试着在习作中运用.2.提示学期学习重点.通过前几年的学习,我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自学能力.在这个学期的学习中,我们要更多地依靠自己的努力,认真地读书作文,使各项语文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打开练习册,以四人小组为单位口头完成各题,检查学生预习的效果.正式学文:一,谈话导入,揭示课题1.教师谈话:文言文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它言简意赅,记录了我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不少文言文还揭示了深刻的道理.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两篇融知识性,趣味性与哲理性于一体的文言文.板书课题,齐读课题.2.成语导入:专心致志这个成语你熟悉吗 谁能讲讲它的意思.专心致志(一心一意,集中全部精力.)这个成语源自中的一篇文言文——.(板书:学弈)介绍孟子资料:孟子(约公元前372―前289)名轲,字子yú舆.战国时邹国(现山东邹县)人.我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是孔子以后的儒学大师,被尊称为亚圣,后世将他与孔子合称为孔孟.他肯定人性本来是善的,都具有仁,义,礼,智等天赋道德意识.提出了富贵不能淫,贫*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等论点.是孟子与他的弟子合著的,内容包括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哲学思想和个性修养等.3.释题:弈指什么 学弈又是什么意思呢 (弈,本来专指下围棋,学弈就是学下围棋.现在的对弈,就是下棋的意思,但不限于下围棋.)4.引导学生就课题质疑,及时归纳整理并板书:(1)谁学下棋 (2)怎么学下棋 (3)学得结果怎么样 (4)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5.课前同学们已经预习了课文,谁能给大家讲一讲这个故事 (不能照读译文,培养.)二,初读课文,读通句子1.(听课文录音)教师范读课文,努力做到读得有声有色,流畅自如.从而感染学生,激发其诵读兴趣.2.读后,及时归纳出朗读文言文的要点:一是读的速度要慢,二是停顿要得当.三,读出不同句式的语气.老师指导学生标出停顿的符号.3.学生模仿教师自由练读,读通读顺为止.(给学生充裕的时间反复朗读)4.同桌互读课文,互相正误.5.多种方式指导学生朗读课文,如指名读,赛读,齐读等,直到读熟为止.三,精读课文,理解文意.1.学生读文后注释,标出重点的部分要求学生记忆.对照文后注释,自己尝试弄懂每句话的意思,理解故事的内容,遇有困难教师及时帮助.2.同桌互相解疑释惑,合作学习,讨论每句话的意思,也可向教师请教.教师及时就文中比较难理解的词句进行指导.3.同桌互相讲说故事内容.四,自读思考,体会文中道理教师引导学生逐一解答就课题提出的问题1.谁学下棋 谁是老师 ――有两个人学下棋,老师是全国最善于下棋的弈秋.2. (这两个人)怎么学下棋 ――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其中一个人专心致志,只听弈秋的教导,注意力十分集中,一心一意);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而另一个人虽然在听着,可是他心里总以为有天鹅要飞过来,想拿弓箭去射它,学习时,三心二意).3.学得结果怎么样 ,弗若之矣(虽然后一个人同前一个人一起学习,却学得不如前一个).是什么原因使,弗若之矣,(引导学生理解:两个人学习结果不同,并不是因为在智力上有多大差别,而是他们的不同——前一个专心致志, 后一个三心二意.)用课文中的句子回答(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4.学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学习应专心致志,不可以三心二意.)五,联系生活,深化认识1.联系生活实际,你能从这个故事中悟出什么道理(一个班级四十多个同学是相同的老师教的,有的同学学习成绩很好,而有些同学成绩不好,这是什么原因呢这不是智力的差异,而是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是否专心致志.每节课都能专心致志地听讲的,学习成绩优秀;上课时三心二意的,学习就落后.所以,我们在学习文化知识也好,学习技艺技能也好,都要以专心致志的态度去学,只有这样才能学有所成.)六,复述故事,背诵课文. 第二课时一,复习巩固,导入新课1.请生背诵《学弈》.2.板书课题:两小儿辩日3.介绍资料:选自,相传为列yù御kòu寇的论集.列御寇,战国时郑国人,共8篇,其中保存了许多民间故事,寓言和神话传说,如愚公移山,歧路亡羊,杞人忧天等,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而选自《列子·汤问》.4. 理解课题,质疑问难:(1)看了课题,你知道了些什么 (知道了文中的主人公是两个小孩;知道了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两个小孩辩日这件事)(2)看了课题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①他们为什么争辩 ②他们各自的观点是什么 依据是什么 ③他们辩论的结果是什么 教师及时板书学生提出的问题)二,总结学法,明确目标1.回顾学习《学弈》一文的过程,总结学习方法.(1)理解课题,提出问题.(2)读准字词,读通课文.(3)结合注释,疏通文意.(4)解疑释惑,体会道理.(5)复述故事,熟读成诵.2.明确方法,自主学习* 读准字词,读通课文(1)学生自读课文,注意语速要慢,适当停顿,到读通顺为止.(2)学生多种形式朗读课文,师生及时评价.* 结合注释,疏通文意(1)对照注释,弄懂词句,理解故事的内容.(2)同桌互相解疑释惑,合作学习,弄明白每句话的意思.(3)请学生参考注释,复述故事,并根据学生复述的状况进行即时疏通点拨.3.解疑释惑,体会道理(1)两小儿争辩的问题是什么 (太阳在早晨离人近还是中午离人近)(2) 他们各自的观点是什么 依据是什么 (①一小儿的观点是: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依据是: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 一个小孩认为太阳早上离人近,中午离人远,他是根据不同时间太阳形状大小来判断的.②另一小儿的观点是:以日初出远,而日中时近也.依据是: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此不为近者热而远者凉乎 另一个小孩认为太阳早上离人远,中午离人近,他是根据不同时间里的温度来判断的.)(3)他们辩论的结果是什么 (孔子不能决也.——孔子也不能判断谁对谁错.)补充孔子的资料:孔子 名丘,字仲尼.鲁国zōu陬yì邑(今山东曲fù阜东南)人,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一生言行被他的学生编成《论语》一书,流传于世.(4)对两小儿所持观点,你同意哪一种 为什么 (引导学生积极发表看法,保护他们大胆发表自己见解的积极性.)(教师适时补充资料供学生阅读:其实太阳早上和中午离我们的距离是一样的.①远小近大的原因:A,早晨和中午的时候太阳距离地球的远近是一样的.由于视觉的误差.同一个物体,放在比它大的物体群中显得小,而放在比它小的物体群中则显得大.同样的道理,早晨的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的背衬是树木,房屋及远山和一小角天空,在这样的比较下,此时的太阳就显得小了.B,同一物体白色比黑色的显得大些,这种物理现象叫做光渗作用.当太阳初升的时候,背景是黑沉沉的天空,太阳显得明亮;中午时,背景是万里蓝天,太阳与其亮度反差不大,就显得小些.②日初凉,日中热的原因:A,早晨太阳斜射大地,中午太阳直射大地.在相同的时间,相待的面积里,直射比斜射热量高.B,在夜里,太阳照射到地面上的热度消散了,所以早上感到凉快;中午,太阳的热度照射到地面上,所以感到热.)4.学了这个有趣的故事,你喜欢故事中的哪个人物 为什么(1)两小儿善于观察,说话有理有据.(2)孔子实事求是, 尽管学识渊博,可是仍然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引导体会学无止境的道理.5.复述故事,熟读成诵.(1)分角色朗读课文.(2)学生背诵课文.板书设计:1,文言文两则一人 专心致志 (成功)学奕一人 三心二意 (失败)两小儿辩日日始出近——大如车盖一儿 日中时远——小如盘盂 (大则近,小则远) 孔子不能决也日初出远——沧沧凉凉一儿 日中时近——热如探汤 (凉则远,热则近)参考译文。
学弈弈秋是全国的下棋高手。
他教导两个学生下棋,其中一个学生非常专心,只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学生虽然也在听弈秋讲课,心里却一直想着天上有天鹅要飞过来,想要拉弓搭箭把它射下来。
虽然他俩在一块儿学习,但是后一个同学不如前一个学得好。
难道是因为他的智力不如别人好吗
说:不是这样的。
两小儿辩日有一天,孔子到东方游学,看到两个小孩为什么事情争辩不已,便问是什么原因。
一个小孩说:“我认为太阳刚出来的时候离人近一些,中午的时候离人远一些。
”另一个小孩却认为太阳刚出来的时候离人远些,而中午时要近些。
一个小孩说:“太阳刚出来的时候像车盖一样大,到了中午却像个盘子,这不是远的时候看起来小而近的时候看起来大的道理吗
”另一个小孩说:“太阳刚出来的时候有清凉的感觉,到了中午却像把手伸进热水里一样,这不是近的时候感觉热而远的时候感觉凉的道理吗
孔子也不能判断是怎么回事。
两个小孩笑着说:“谁说你的知识渊博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