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250
预里堡是位于宁夏东南部的一个古老的回民城地,斯诺在这里找到了司令员彭德怀。
在我的印象中,彭德怀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红军领袖。
事实上,他的确如此。
他曾举行平江起义,并与起义的农民会合,成立了湖南的第一个苏维埃政府。
他亦曾带领一支约有八千个兄弟的“铁军”赶跑了何键的六万军队,攻占下湖南省会长沙。
他身经百战,只受过一次伤,身体极为健康。
政府军悬赏五万到十万元要缉拿他,他的司令部门孙却只有一个哨兵站岗,他在街上走时也不带警卫。
然而,透过《红星照耀中国》的白纸黑字,我竟窥见了一个可爱得有些孩子气的彭德怀。
在作者笔下,彭德怀是个愉快的爱笑的人。
作者坦言:“我必须承认彭德怀给我的印象很深。
他的谈话举止里有一种开门见山、直截了当、不转弯抹角的作风很使我喜欢。
”看来,彭德怀的人格魅力连外国人都被深深折服。
他有一件个人衣服,孩子气地感到得意,那是在长征途上击下的敌机后用缴获的降落年做的背心。
读着读着,彭德怀孩子气的笑容作文浮现眼前,仿佛小孩子在过年时得了件新衣,纯真的笑靥便立即绽放,快乐如此简单
纯粹
简朴的生活使他面对一件降落伞制成的背心都能如此“得意”,比起国民党领袖的锦衣玉食,彭德怀反倒更令人可亲、可爱、可敬
“冲到顶上去
”当作者同彭德怀要一起爬一座很陡峭的小山时,彭德怀突然各他气喘吁吁的冲下叫道。
“他像兔子一般蹿了出去,在我们之前到达山顶。
”精力过人的他曾多次提出挑战。
这是否令你想起童年时与小伙伴大战三百回合的场景
彭德怀作为一位在将士中极有威信的首将,竟也如此淘气活泼。
内心的童真可爱一览无余。
做为红军的领导人之一。
他理应背着双手,迈着鸭子步踱来踱去,紧锁着眉,一副威严冷峻的样子,可是他没有。
他甚至与“红小鬼”一起笑称作者“大鼻子”也许正是这份轻松的心态才使他能够依然理智和微笑着去面对各种伤害,复杂的困难局势,或许正是这份童真童趣才使他那样喜欢孩子。
原来,你是这样的可爱。
而且,或许这就是共产党人所具有的真性情
求帮写一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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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一、题目二、中心三、结构提纲:1、第一段段意(写本书大概的内容) 2、第二部分(自己看书时的所思所想) 3、第三部分(据一些生活中的实际例子) 4、结尾段内容(总结概括)这是网上的范例:1.《把栏杆拍遍》读后感五一假期,有幸读了梁衡先生的散文《把栏杆拍遍》。
想来,读梁衡先生的文章不算早,先生以“一年一篇”的虔诚写作,给散文创作带来别样的文本,也为很多朋友带来了堪为“范本”的“工巧散文”。
《把栏杆拍遍》使我沉醉,不能释手,通过此文我才真正了解辛弃疾充满豪情与苍凉的一生。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
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辛弃疾《水龙吟》虽很早就知道辛弃疾,但对他的认识仅止于一位著名的词人,一位壮志未酬的爱国将领,内心却不曾为他激荡过。
而先生的文章,不仅让我重新阅读了辛弃疾的词,重新感受了一次辛弃疾,从而真正认识了悲壮得让人荡气回肠,执着得让人心痛不已的辛弃疾。
在先生的笔下,他,真真切切得站在了我面前,一位沙场英雄,有着“封狼居胥”的壮志,有为君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热血,然则现实却将这一切敲碎。
爱国将军辛弃疾南归之后,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只剩下羊毫软笔,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他只能“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
”感慨“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他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
“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他用尽一生都在等待一个能重新征战沙场,报效国家的机会。
“可谁又能懂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有着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
”本想以身许国,泪洒大漠,如今却空有一身力、一腔志而无处使。
唯有登上危楼,痛拍栏杆。
江水悠悠,似词人长叹,掩埋在历史的长河中……从词中跨越历史去体会当年稼轩的心境,这是我所不曾体验过的。
毕竟,历史早已蒙上了太多的色彩和渲染,而梁衡先生用丰富的想象和深刻的理解为我打开一扇窗,让我看到了一个“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的,在文人中具有“唯一性”、历史上具有“独特地位” 把栏杆拍遍的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辛弃疾。
掩卷沉思,再三咀嚼。
如不是有渊博的学识,深邃博大的思想,梁衡先生怎能从中发出如此多的感悟
《把栏杆拍遍》一文中富有哲理的句子如同一泓清泉沁人心扉,笔下所绘的稼轩一颦一笑若隐若现。
于是,在梁衡先生字里行间所注入的无限深情中,真切感受到先生对词人的同情和惋惜。
我想如果稼轩在世,也会有当年白乐天那种“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的感慨。
当然,更有知音为何在千年之后出生的余恨。
而我在阅读此文时,时而为其绝妙的一笔而赞叹,时而在平淡中品味生活的哲理,真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2《把栏杆拍遍》读后感“把栏杆拍遍”语出辛弃疾的《水龙吟》,宋代王辟之在《渑水燕谈录》中记载,一个“与世相龃龉”的刘孟节,他常常凭栏静立,怀想世事,唏嘘独语,或以手拍栏杆。
尝有诗曰:“读书误我四十年,几回醉把栏杆拍”。
所以,“栏杆拍遍”往往表示借拍打栏杆来发泄心中说不出来的抑郁苦闷之气。
作者认为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
在词人把栏杆拍遍的振聋发聩的声响中,我们读出了辛弃疾真实的复杂的心情:不满、愤懑、焦虑、懊恼、无耐、等待、企盼…… 这是一篇带有人物评传性质的散文,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叱咤风云而又命运多舛的爱国词人辛弃疾的形象,揭示的是辛弃疾怎么从一个爱国志士成为爱国词人的过程及原因。
文章的第一段是全文的总起,它告诉读者,全文要探索的是辛弃疾怎么从一个爱国志士成为爱国词人的,以及这个过程是如何决定了他的词、他本人在文学史上的惟一性和独特地位的。
作者首先就把辛弃疾放在中国历史的大背景下,抓住他的“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的特点,突出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唯一性”和“独特性”。
文章的主体部分是将对辛弃疾的人生遭际的介绍与对他的诗词创作的评价交错起来来写的。
作者在介绍辛弃疾的人生遭际时主要围绕他的以下几个经历: 一是他的行伍经历。
这一段介绍充满了神奇色彩,他单人独马追杀偷印之贼,他跃马横刀突入敌营生擒叛将,活脱脱一个血气方刚,骁勇善战的武夫。
中国历史上的大文豪有谁有这样的能耐
二是他的为官经历。
作者用数据作了这样的介绍:“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5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
”作者客观地分析了辛弃疾南归后不为朝廷喜欢的种种原因: 其一,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于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 其二,他工作特别认真,简直是个工作狂,于是招来许多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上也就对他时用时弃; 其三,他爱提意见,45年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不停地要求痛杀贼寇,收复失地,这怎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
辛弃疾的这些特点在今天看来都是优点,是大大的优点,但在当时的朝廷看来却都成了令他们心烦的缺点,是不能容忍的缺点。
于是他就只能痛拍栏杆,吟诗寄恨了。
三是他的心路历程。
从一个沙场英雄对军营的渴望,到一个忧国游子对苍天的发问,从 “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的心病,到“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辛酸辛苦”的内痛,这里有悲壮的呼喊,有遗憾的叹息,也有无奈的自嘲。
作者在介绍辛弃疾的人生遭际时穿插引用了他的八首词,这些词几乎都是辛弃疾的代表作,作者在引用这些词作时既没有一引了之,也没有详加赏析,而是结合人物的命运作了精当的点评。
作者首先总评辛弃疾的由行伍经历到弃戎从笔的无奈:“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枝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纸笺,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这里有“钢刀利剑”与“羊毫软笔”的对比,这里有“奔走沙场”与“笔走龙蛇”的对比,我们还透过“只剩下”、“泪洒”等词语真切感受到作者对诗人的同情和惋惜。
作者主要是从词作的内容和读者感受的角度来评说的,引《破阵子》时作者说“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引《水龙吟》时作者说“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声悲怆的呼喊”;引《菩萨蛮》时作者解说道“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引《永遇乐》时作者提醒读者辛弃疾在“自嘲自己的姓名”;引《摸鱼儿》时作者感慨道“今天我们读时,每一个字都让人一惊,直让你觉得就是一滴血,或者是一行泪”;引《水调歌头》时又告诉我们辛弃疾在“咀嚼自己的寂寞”;引两首《丑奴儿》时看似在谈词的风格,仍然揭示了辛词“于淡淡的艺术美感中,却含有深沉的政治与生活哲理”的特点。
寥寥数言,一语中的。
文章主体部分巧妙地把人物的自身命运、作品以及作者的阅读感受、评说融为一体,读来饶有兴味。
文章最后一部分也就是最后一小节,作者点明了以“把栏杆拍遍”为题的原因,回应了开头,揭示了辛弃疾从一个爱国志士而成为一个“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的爱国诗人成熟之由。
这一段的评说非常形象,什么“九蒸九晒”,什么“水煮油炸”,什么“千锤百炼”,辛弃疾在词作领域的成功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历史的“歪打正着”毁掉了一个赳赳武夫,却成就了一个千古词人。
这是一篇充满阳刚之气的人物评传体散文,在写作上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 一、联想丰富 本文揭示的是古代文学大家的心路历程,仅靠占有史料和作家本人的作品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大胆的联想和想象。
本文作者就是这样。
或由辛弃疾的事迹,联想到他的词作;或由他的词作,联想到他所处的的时代、他的事迹和内心世界等等。
例如,在第三段简要述说了辛弃疾南归的遭遇后,就联想到他的《破阵子》《水龙吟》两首词,引述下来并加以评说,把一个热切盼望重返沙场痛杀贼寇,而又壮志难酬的爱国将军的悲愤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
接着,又自然联想到一个问题: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不为朝廷喜欢
作者引用了辛弃疾本人的话,并且概述了有关辛弃疾的事迹以及朝廷的心态,揭开了其中的谜底,这就是他太爱国、百姓、朝廷了,只要一有机会就真抓实干,时刻准备冲上前线去,这就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惹来诽谤,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
再如,由“弃疾”这个名,联想到他忧国的心病,联想到他表达这种忧思的词作。
总之,作者通过联想和想象,把辛弃疾由爱国志士到爱国词人的心路历程展现了出来。
二、以评带传 梁衡的人物散文,写的大多是人杰鬼雄,其中大多是名垂宇宙,家喻户晓的伟人,还有文惊当世,传之百代的文人。
而这些跨越千年、百年的人物却从作者的笔端一一鲜活起来。
梁衡的散文情理并重,以评带传,他写的人物在千年百年中已有定论上又重新给出评价,而这种评价又是不落窠臼的。
人们都承认辛弃疾是个大词人,但能从他的出身到成业的发展史上判定辛弃疾的词及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的,梁衡是第一人。
作者还在文中借郭沫若评说陈毅的“将军本色是诗人”来评说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
说辛弃疾是“词人”是“武人”是一般人的判断,而说辛弃疾是“政人”恐怕就是梁衡的独见了。
梁衡说“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
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
作者还将辛弃疾的为政与陶渊明、白居易的为政作了比较,表明了辛弃疾为政的投入与积极。
他能从人性的深层重新来诠释一位人物,在文章最后一段,作者在分析辛弃疾走上诗词创作道路的必然性时就作了这样生动的评说:“他被九蒸九晒,水煮油炸,千锤百炼。
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捶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
既然这股能量一不能化作刀枪之力,二不能化作施政之策,便只有一股脑地注入诗词,化作诗词。
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
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
”著名作家梁晓声在谈梁衡的一本散文集时说:“我确信,作为一个勤于思想的人,梁衡对历史的反思,肯定比他写出来的以上篇章要更深邃更全面些。
而他后来发表的《最后一位带罪的功臣》、《觅渡,觅渡,渡何处》、《把栏杆拍遍》,证明了这一点。
他的思想一游到更远的历史中去,一与那些历史时期中的人物敞开心扉地对话,则就变得火花四溅了。
文字也时而激昂;时而惋叹;时而叩问;时而调侃,姿肆张扬起来了…… ” 一般来说,与政治密切相关的事件、人物,写其“思想”容易,写出“美感”来难。
常见的通病是严肃有余、活泼不足。
梁衡在这方面有很大的突破,使“思想和美感”达到了和谐统一。
他像一位烹饪大师,非弄出个“色、香、味、形”俱佳才心满意足。
他的那些评说文字完全不是抽象的概括和干瘪的教条,而是形象生动又充满美感的。
像“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枝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纸笺”;像“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
他永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还有“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这些文字多美呀,读起来令人回肠荡气。
三、善用对比 对比手法是作家们常用艺术手法之一,梁衡也不例外。
他在本文中就多处运用了对比,使人物形象更为鲜明突出。
第一处运用对比是在引用了《破阵子》之后,作者先将它与岳飞的《满江红》比较,认为只有《满江红》可以与之媲美,然后又用杜甫的“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卢纶的“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与之对比,认为“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像、抒发和描述”,从而突出了辛词的“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
第二处对比是将他与陶渊明、白居易的从政经历对比,他认为辛弃疾“对待政治”,“不像陶渊明那样浅尝辄止,便再不染政;也不像白居易那样长期在任,亦政亦文”。
因为“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练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
他“不计较‘五斗米折腰’,也不怕谗言倾盆”。
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
第三处对比是将辛弃疾的豪放与苏东坡的豪放作比较。
苏辛都是豪放派的代表人物,因此文学史上是将“苏辛”连称的,但梁衡却在同中见出异来,他认为:“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
”因为“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
而“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包括社会、民族、军事等矛盾)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捶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
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可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而辛弃疾的诗正是这样的诗。
第四处对比是将辛弃疾的婉约词与柳永、李清照的婉约词作比较,他认为“柳、李的多情多愁仅止于‘执手相看泪眼’、‘梧桐更兼细雨’,而辛词中的婉约言愁之笔,于淡淡的艺术美感中,却含有深沉的政治与生活哲理”。
这些都是很有见地的精辟之语。
狼王梦你最感兴趣的是什么的庆典,他们庆典活动的主要内容形式是什么
狼王梦 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狼王,可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
紫岚生了5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被冻死了。
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是蓝魂儿,三儿子是双毛,女儿媚媚。
因为黑仔很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非常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就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叼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从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于狼口之中。
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
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显得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卡鲁鲁和媚媚生了5只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是否 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快速导航 获奖记录 书 名 狼王梦 作 者 沈石溪 原版名称 狼王梦 ISBN 978-7-5342-5630-1 类 别 小说 页 数 271页 定 价 18元 出版社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10月 装 帧 平装 开 本 880*1230 1\\\/32 字 数 151000 主人公 母狼紫岚 版 次 1 纸 张 胶版纸 插 页 4 目录 1作者介绍 2内容简介 3评价 4读后感 5获奖记录 1作者介绍编辑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2013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上榜作家。
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祖籍浙江慈溪,汉族。
中共党员。
大专文化。
职称文学创作2级。
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 文学名著资料汇编(4张) 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
1982年10月加入省作协,1985年9月加入中国作协。
生于上海亭子间。
1968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
1975年应征入伍,曾任宣传股长。
在1992年调任成都军区创作室。
最擅长写动物小说。
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现为中国当代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成都军区政治部创作室专业创作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家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代表作有《第七条猎狗》、《再被狐狸骗一次》、《狼王梦》、《白象家族》、《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一只猎雕的遭遇》、《大鱼之道》《和乌鸦做邻居》、《野犬女皇》、《鸟奴》等。
2内容简介编辑 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
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
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
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
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
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余下四只狼崽了。
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三只公狼崽中,紫岚看中了一只全身乌黑,和死去的黑桑像极了的一只小狼,起名黑仔。
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
紫岚极力偏袒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
占最大的乳房,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
这只小狼崽似乎在以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
也许是优秀,黑仔的胆子非常大,常常擅自跑出它们的石洞外。
但紫岚很放心,因为它已经察看了方圆十里以内所有的石洞、土坑等等,并没有其他的野兽,但它却忽略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那是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外出时,发现了正在追逐一只松鼠的黑仔。
但几经观察后,金雕惊讶地发现,附近并没有母狼
被饥饿驱使的它发疯似的俯冲下去,抓起了那只令紫岚自豪的狼崽,飞远了…… 紫岚悲痛难当,但它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输的气概。
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
春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又多聚集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
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
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
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被迫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
然后,紫岚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叼走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
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
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
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
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
每次捕猎,双毛最疲倦,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
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分很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物腐烂也不让给双毛。
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
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
紫岚被双毛弄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冬天,狼群又聚集了。
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衰老的洛戛的斗不过年轻的双毛,胜负已见分晓。
但在最后一刻,洛戛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双毛幼年时的自卑。
双毛被狼王洛嘎咬死了。
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己的自卑手下。
媚媚和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其中有两只公狼崽,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3评价编辑 母狼紫岚,沈石溪畅销作品《狼王梦》中的主角。
《狼王梦》刊登于80年代《中篇小说选刊》时,曾用名《母狼紫岚》。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
它以尕玛尔草原和卡日曲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
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但媚媚却产下五只狼崽,这也是紫岚和黑桑的下一个希望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
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
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
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大王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凑,环环相扣,绝无冷场。
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
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
4读后感编辑 被金雕抓起的母狼紫岚 罗青谈《狼王梦》 “梦”中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
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
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
为了蓝魂儿不被猎狗奚落,紫岚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
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
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被折断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
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那日读完了《狼王梦》,那种人人皆有的感动,也在我心中产生。
紫岚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能出人头地,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这种浓浓的爱,都是我们人类无法攀比的。
一瞬间,紫岚好像就浮现在我眼前,她不懈、勇敢、坚强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少年儿童出版社、 1990年11月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也曾出版《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佚名)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
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
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
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
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
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
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
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
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
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
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
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
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
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丝奇迹。
红楼梦8篇800字的读后感
第一篇: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第二篇: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另附:朝花夕拾简介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
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本书为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10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
1927年7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
于1928年9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1929年2月再版。
1932年9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朝花夕拾》共收入10篇作品。
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及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