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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传奇读后感3000

时间:2019-01-04 12:43

读张爱玲《迟暮》的读后感3500字

我再次品读起张爱玲写给自己的文章——《迟暮》,她是一为迟暮者,面对着这繁华的灯红酒绿的春天,感觉到自己是时代的后期者,感觉自己被时代抛弃了。

是的,在一年四季轮回的大自然规律中,试问我们身边的朋友有多少能真正找寻到自己的理想目标了,虽然现实与理想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倘若我们没有鼓起勇气去努力走出属于自己的一条路,那么这一生也就只有跟随大众的身影度过了。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感觉自己是碌碌无为者,正如文中所言: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

我这一生不怕剩老病死,最怕就这样没有作为地走过人生短暂的几十个春秋。

当我们正处与青春年华时却总是生活在工业化浮躁社会中,为了职业为了饭碗而去奔波,当然并不是说人生不能为此而奋斗,但我们更需要的是一颗宁静的能审视周围繁华之世的心,有一颗象陶渊明,有一颗像莎士比亚的敏感的心。

不要等自己已经被这个社会彻底洗礼或者改变了本质的时候才意识到心灵纯洁的重要,到那一颗一切都为时已晚。

人生好比这大自然任何的生物,从刚开始的诞生的平稳过渡到逐步高深再到衰落。

最后到回归泥土。

而在青春如流水般逝去之,在暮年那十几载的灰色生活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度过

人们总习惯在暮年才去思考自己的一生获得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正在追求什么。

而很少在青年时期去考虑。

总是将大好的青年给了职业社会,或者说现在从你来到这个世界开始,长辈们就在为你的未来职业生涯作规划蓝图了,小时候是长辈一手规划,而成年后则由自己亲手设计,长辈只是给你意见做辅助参考作用。

我想我们应该从这一刻起就应该想想自己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样度过才有意义

我发现,也可以说是我亲眼体验到大学是最容易让人变迟暮的一个地方。

特别是一些低层次的职业大学。

它的培养目标就是一切以就业为定向,做定单式教育。

当然还有更多的技工以及职业中学的就业式培养更为明显。

这虽然是社会的需求,或者说是一种工业化社会的趋向,但总感觉这个社会少了几份人情味,少了几分人文素质。

我不想看到更多的人在度过了几十年后会成为《迟暮》里的那个老女人。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1000字可有

半生缘了多少恨,倾城之恋相见欢。

   老实说,我不懂张爱玲,她的作品我才是初读。

但,看着封面,一个个张爱玲的小说名字,突然奇想,拼凑成两句,感觉还可以。

封面上,张一袭旗袍,紧抿嘴唇,双眼生辉,顾盼婉转,头微微上扬,自有种绝世独立的傲气。

拈朵微笑的花,看一段人世风光。

   早就听不止一个人说,张爱玲的作品值得一看。

暑假有空读了一些,果然是大家。

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拗口的典故,满眼所见,只是毫不煽情的文字,一直读下去,感觉却很舒服,。

偶尔,有些句子入了眼就直达心底,让人心隐隐的痛。

   昨天上午,在办公室,众人喧哗中,我默然不语,翻看着《半生缘》的结局,聊天费时间,看书也是费时间,捎带着费眼。

当然,若是遇到感兴趣的话题,也会合上书本,东拉西扯一番,有时候也能唬人一番,冒充渊博,心情好时,会耐心作答,仅凭记忆,有时候对有时候也会错。

心情不好时,就扔出一句:自己百度去。

   以悲剧结尾的故事,开头或是平淡,或是有喜感。

然后就急转直下,一步错步步错,步步皆殇,高开低走,直到最好把美好东西毁灭,让我们这些旁观者动容唏嘘。

   《半生缘》开头平平淡淡,没什么看头,倒是结尾的悲凉让我深有感触,这是昨天的事了。

   虽隔了一天,今儿上午再看,自又是一番滋味了。

      十四年后,当世钧再次见到曼桢时,吓了一跳。

十四年,弹指一挥间。

当初的三年两年,仿佛就是他们的一生一世,而人到中年,十年八年却如同指缝。

   不是吗,春又暖花又开,夏又雨滂沱,而如今又秋意飒飒,凉意尚未入骨,却侵入了肌肤,这不算什么,怕就怕的是心寒,就是分手,也不该选在秋季吧。

一年一年又一年,四季轮回的频率也加速度了。

当初,爱情让他们忘记了时间,如今,时间让他们又淡忘了爱情。

   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只是岁月,年长日久就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张爱玲如是注解道。

   十四年后,再次相遇,想起过往却相对无言。

沉默良久后,曼桢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是的,多年后,尽管再次相遇,尽管还是可以互相拥抱着,尽管心里还是留恋,那些情话,那些甜言蜜语却说不口了。

   时光带走了你,也改变了我,还带走了我们之间的故事。

睹物思人之后,往往物是人非,虽悲戚戚却再平常不过。

      曼桢    你问,世钧你幸福吗

他却只能抱有沉默。

说什么呢

像对普通朋友一样说马马虎虎,可站在眼前的不是别人,而是她,如果对她也不能说,那又能对谁说呢

说不幸福,当初要不是自己负气争吵,哪能有今日之事,还是不愿意认错,或者说不幸福,是否就是对身边人的贬低,还是护短一些吧,她再不好,也是自己的老婆。

      我和你。

   我和你,是否也曾有过如此无语的时刻

有些话,你若不听,我只能闭嘴沉默到底,山月哪知心底事

纵有万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我们只是怕,怕自己也怕对方。

我们爱,却都是最爱自己,爱自己,本来就没错,谁也不能去指责谁

如果我陷进去了,你能离婚吗

你问,不能。

我说。

错错错,一切都是错。

一起沉沦,飞蛾扑火,想想就罢了,谁敢说到手后,还会如此这般的珍惜。

人啊,又贪心又懦弱,居然还如鸵鸟般逃避,这是如何不可理喻和荒谬

   我只要你幸福,是世钧给曼桢说的,这也是我要对你说的。

幸福,究竟什么是个什么东西。

你说,幸福是求仁得仁。

是呀,求仁得仁尚何语,该知足惜福。

可,人终究是贪心的动物。

贪字染骨无苍生,还是情字染骨误苍生

      曼桢。

   还是你开了口,讲起了你的经历。

多少次,你想象,有那么一天,你要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世钧听,在梦中你已屡次的讲过,每次都是哭着醒来。

如今,这一天就在今天,你却平淡说起了它,仿佛那是别人的故事,和你无关无干。

      我和你。

   总是如此,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期盼的美好没那么美好,担忧的伤心也没那么伤心,现实不可怕,可怕的是猜忌和想象。

面对,不一定难过。

过去了就过去了,时间真是霸道的良药,试想,今日的痛,总有一天,你会减轻淡忘,这是好事,但,请你记得,这个人吧,他曾千里迢迢为你一路向南。

      曼桢。

   你悠悠说着,他却不能平静,恨不得粉身碎骨不顾一切,一念执着,又何须惜我躯,恨不得穿越到那个时间那座阁楼,救你出来。

只是当时毫不知情,如果。

,这个世界应有尽有,偏偏就是没有如果。

早早遇见,却偏偏失之交臂,都曾彼此苦苦寻找,却总是运气不够好,要么是地点不对,要么是时间不对。

   如何,叫我遇见你,不在错误的地点,更不要在错误的时间。

在此地,而不是在彼地。

不要太晚不要太早,时间要足够恰恰好。

   世钧:也许,也许,也许。

还有法子来挽救。

只要我做,一定能做到。

   曼桢:不,能见上一面,就已经。

不知道多么的痛快。

   当初,耳鬓厮磨,以为能陪钧漫漫一程路,最后,却昨夜黄花尽,咫尺陌路散落在天涯。

初遇,相见欢。

最后,多少恨。

      多少恨,自古多情空余恨。

   心中无怨,心中有憾。

恨 应当如是观。

   PS:黎明 半生缘 歌词:    别来还无恙那年少轻狂,却让岁月背叛。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苍凉,再也来不及遗忘。

两个人闹哄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

聚少离多的纠缠,迷惘是唯一的答案          叶落可以知秋,而人生未到半坎,尚未读懂人世,又怎么可以轻易去回首《半生缘》,信笔胡涂,博君一笑耳,欢迎张迷来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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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 张爱玲传读后感1000~1500字

张爱玲读后感--人生的悲剧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

在我看来,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

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

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

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

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

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

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

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

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

”离了婚的,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

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

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寂寞倒是其次。

  ,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

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

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

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

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

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

还绕得大弯子

什么做不了主

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

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

”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

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

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

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

拒绝和她结婚了。

”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

这是在和自己打赌。

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

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

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

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

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

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

”。

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

”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

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早猜准了白的心思。

开始就问“你爱我么

”流苏的回答他自是不肯相信。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如果我们那个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对生活,他比她看得通透。

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

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

“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这话听起来再直接不过。

如此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平”。

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

然而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

”。

  也有人说,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

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

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

萨黑荑妮就是一例。

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

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

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

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近。

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

但是,这远远不够。

  终于,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

“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

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近,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

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

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

她终于遇见了柳原。

”“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

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

”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近他,有些懂得他了。

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

“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掩着的平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观者的是一串省略号。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里只强调了“她”,范柳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生命哲学,这一场轰炸不过是炸毁了他心中的浮躁和他的烟花梦。

生死契阔,在死亡边缘存活下来的人,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地意识到,没有比一双手更实在的东西了。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

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

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

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

……”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

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

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倾城之恋》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

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世界名著或文学类的读书报告3千字以上

加分加分~~~~~~~~~~~~~`  红楼梦读书报告  内容简介  女娲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诸石,其中一块,弃在青埂峰下,自通灵性。

一僧一道化之为美玉,下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

回来所述当日所有之女子,这一段故事既是《石头记》。

本书记述了一个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失落无考的贾府中许多故事,贾府的兴衰,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秦可卿等众多人物的命运变化亦包含于其中。

  忙了一个多月的《红楼梦》读书报告终于在今天顺利结束,十一个人组成的小组奋斗了那么久,总算是功德圆满,虽然老师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没有讲到,但终究是时间上的原因,只能大概地讲了一些准备的内容,此是一个遗憾的地方。

  在做报告之前,说明了一些无法讲全的原因。

因为《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四十回是程伟元以及高鹗写的(我是比较同意这个观点的),因为前八十回里面的结构和写法是后四十回无法望其项背的,不管是在内容的安排,还是在艺术手法的表达上,后四十回都是望尘莫及的。

但总体上程高等人写出的红楼梦后四十回基本上把握的还是不错的,只是在表达时没有曹雪芹那么天马行空的思想和知识面,所以思想上很难以企及到同个层面,但是作为读者,我们还是要感谢他们的,前八十回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石头记》,是读者引以为恨事的遗憾,张爱玲就将它和鲥鱼多刺、海棠无香列为人生三大恨事。

因为我们在心理上还是比较希望出现完整版的《红楼梦》的,因此,一百二十回版本的《红楼梦》虽然在后四十回不能比肩于前八十回,但它终究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读者的遗憾心理,这也许就是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流行于当世的原因吧。

  钗黛的风流,如历史上的瑜亮,从聪明才智上来说,个人觉得林黛玉是要比薛宝钗要高的,不是因为我也姓林的缘故。

黛玉出尘,宝钗入世。

所以黛玉袖中总散发着令人追魂酥骨的天然幽香,宝钗则在病发时服食人工巧配的冷香丸。

所以潇湘馆“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湘帘垂地、悄无声息”,只有太虚仙境中“人迹罕逢、飞尘不到”的神韵;蘅芜苑“清厦旷朗”,及进室内,这朴素静穆,雪洞一般。

所以黛玉以诗词为本分,她的心语是---孤标傲世谐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她的词是情语----粉黛百花洲。

香残燕子楼;而宝钗则以诗词为闺中游戏,她的诗是写身份的---珍重芳姿昼掩门,词是言志的---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钗黛二人在作者笔下处处比照,难分高下,林妹妹有咏絮才,宝姐姐有停机之德,有蘅芜君的得意海棠社,便有潇湘妃子的夺魁菊花诗、桃花社;有凄美哀艳的黛玉葬花,便有如诗如画的宝钗扑蝶……曹雪芹虽然处处在比较时让读者觉得两人彼此之间不相上下,但是细心读者就会发现,其实,薛宝钗之所以能与林黛玉相抗衡,不是因为在聪明才智上,而是在其心计的深沉以及懂得怎样去做人方面上。

  《红楼梦》后四十回确实存在很多不足,首先在内容上,让人难以接受。

曹雪芹在开篇之时,谈了很多相关著作的原因,其中也有写到,要阐述的内容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场面,但八十回后的叙写里,很多相关于官场上的勾心斗角都出来了,特别是贾存周(贾政)升任时,在任上发生的一些事,居然是细说详述,让人看了作呕,其余的就不一一例举了。

而这在前八十回中,是很难看到的,通常都是一笔带过,交代有这么一回事发生就是了,而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是因为此事牵引出薛蟠与香菱等一干人物才具体叙写的(此外还有护官符等的原因)。

而且红楼梦之前之所以取名为《石头记》,也是因为所有的事都要与通灵宝玉亦就是贾宝玉挂上钩,但后四十回基本上脱离了这一正轨,使得内容上失去了原有的韵味。

  而在情节的安排上,也有一些令人不大满意的,如史太君应是在林黛玉死前归天,但后四十回是安排在黛玉之后,一些细节上的更不用说了。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红楼梦》的主题是“悲金悼玉”或者说是“怀金悼玉”,也即是说,薛宝钗与林黛玉应该都是以悲剧结局,而且在前八十回中,薛宝钗可以说是林黛玉最亲故的人,但是在后四十回中,是安排林黛玉在薛宝钗嫁与贾宝玉时死去,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我发现看完全书,薛宝钗对于林黛玉的死,作者居然没有写到,真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即使是房中一个丫环死去吧,也不可能全部漠然无视,更何况是在大观园中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潇湘妃子,难道薛宝钗就对当年在大观园中生活时,起诗社、吟诗赋词等生活没有丝毫的感情

而且“悲金悼玉”最终只是“悼玉”,却没有“悲金”,也许有人认为她虽然嫁给了贾宝玉,但贾宝玉却始终念念不忘的是世外仙姝寂寞林,想的是“木石前盟”,而不是“金玉良缘”,这也是让人应该悲伤的所在,但是个人觉得《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败笔就在于写到贾宝玉中乡魁第七名,还了尘债,断了尘缘。

然后写了薛宝钗怀了贾宝玉的遗腹子,并通过甄士隐与贾雨村的交谈中预示薛宝钗将会跟李纨一样母凭子贵,这是后四十回的一大败笔。

当然,最大的败笔在于写贾府最后皇帝因元妃的原因而使得贾府起死回生,重新复归繁荣,这是败笔中的败笔……在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曹雪芹的绝顶聪明注定了《红楼梦》的非凡,虽然是一部没有完成的作品,也不妨碍他站在小说史的巅峰,令世人仰望。

但也因他的聪明,使后人终究难以令《红楼梦》臻于完整,这也是张爱玲所说的人生一大恨事了……  《红楼梦》中曹雪芹所写内容至今仅可见前八十回,这八十回中,或许最悲哀的事不是预见到他们各自的结局,而是冷眼看到他们各自走向这种结局,郁结于中,溢于言表吧。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上首页便是晴雯的判词,一句“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便明确的道出晴雯人品高尚,然而遭遇艰难。

但她虽然身处污浊险恶的环境中,却难得保持了自己的个性,率真活泼,心地善良,令人喜爱。

  晴雯的伶牙俐齿是令人记忆深刻的,尤其是在第三十一回中,她说的话、她的动作是那么直率,那么毫无顾忌。

晴雯的个性在曹公精心设置的一句句对话中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晴雯虽然是个丫头,却不能忍受别人的颐指气使,在那样一个封建家族的统治中,她渴望人与人的平等,这是很特殊的。

平儿说晴雯是块爆碳,喻她是个忍不住的人。

她遇到了她认为不平等的事情一定会反抗,遇到了她认为不合理的事情一定会说出来,让每一个人听到。

她会因此而与宝玉拌嘴,也会因宝玉对她平等的看待而不惜在病中为宝玉缝补雀金裘。

晴雯的心灵是那么通透,那么天真。

即使如此,她的伶牙俐齿也会不经意的让身边的人伤心,就像她和宝玉拌嘴,却牵带上袭人。

这一点,和黛玉是多么相似。

这或许同她的判词“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相照应。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很精彩的一段文字,表现了晴雯的可爱顽皮,更表现了宝玉的善良和气,对每一个不管是正册副册的金钗都很怜爱。

这是贾府中难得的闲暇玩乐的时光。

少不更事的青春是那么美好,人生的轨迹也都仿佛是东升的朝阳一般,令人充满希望。

  “水蛇腰,削肩膀儿” “眉眼又有些像林妹妹”晴雯,是很个性化,很天真烂漫的形象,与贾府中其他众多的丫头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灵巧、美丽、不与众同的种种使其他的人对她妒火中烧。

这一切,也注定了她的命比纸薄。

别人的栽赃、王善保家的诬告、小人们的诽谤,使她一个人无力反抗,终于落得了个悲惨的结局。

王夫人赶晴雯出去时,晴雯已经“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病得很厉害,要“两个女人才架起来”。

这是个多么可怜的情形,让人想起来心里都是酸酸的。

到此,终才明白丫头的模样生的太好了,也是一种罪恶。

“就是她的性情爽利,口角锋芒些”“想是他过于生的好了,反被这好所误”这或许是令宝玉心痛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晴雯短暂的生命中那些闪光的地方是那么值得去怀念,那些美好的品德和率真的性情是多么无邪。

纵然是好友秦钟病故、丫头金钏儿投井,宝玉也没写文祭他们,只有晴雯,宝玉独撰长文《芙蓉女儿诔》祭奠,这份独特而真挚的情谊,让读者感慨。

曾有人说,少年人读《红楼梦》落泪。

或许,这其中的有些泪,是为祭奠晴雯这原本鲜活而美丽的形象吧

  晴雯只是金陵众钗先去警幻仙子处消号的一个,这大概预示了后面众钗的命运也是个个悲惨。

  晴雯如昙花一现的人生,真真正正印证了她的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红楼梦》表面看来写的都是平常的生活琐事,但它能够以小见大,反映出生活的本质,具有丰富深刻的社会意义。

作者写人的技巧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所描写的人物各各栩栩如生,个性鲜明,具有多重性格。

在接下来,我将对于文中的3位主要人物进行分析与感想。

  一、贾宝玉  宝玉是站在封建主义精神道德之外,有反封建的叛逆性的角色。

他尊重女性,尊重个性,追寻自由,是一位贵族家庭乃至封建制度的叛逆典型。

  但在他的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无疑就是与林黛玉的相爱。

这场恋爱,一方面开始于叛逆性格,另一方面又促使了他的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

他们在反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导致了两人的悲剧结局。

  二、林黛玉  林黛玉是一个才华横溢而性格孤傲的女子,她从小失去双亲,寄居在荣国府,虽然贾母对她疼爱有加,但由于清高自尊的个性,她常有“寄人篱下”的伤感。

她多愁善感,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

她深爱着宝玉,但又感到很难如愿。

  她的内心世界似难捉摸,但也常常将其显露于外。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杰。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三、薛宝钗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

宝钗是一位遵奉妇道、恪守妇规的封建淑女,她同样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

  薛宝钗这样的人物,面对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她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

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地有点同情她了。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黛玉的更令人叹息。

她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爱情的灌溉,而是自由!  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

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更不敢勇敢地追求爱情。

  现在想想,我突然头脑里显出几道问题。

在中国的封建时代真的那么黑暗吗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如果没有宝钗的话,他们会不会在一起呢

  我茫然……

急需张爱玲鲁迅作品赏析

张爱玲,现代女作家。

笔名梁京。

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

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

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

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

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

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提到中国现代作家的成长, 没有人比张爱玲更配得上“传奇”一词了。

她的家世,她的早慧、早熟,她独特的创作历程,无不具有着某种神秘感和传奇色彩。

巧妙的是她最著名的小说集就取名为《传奇》,这对她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说张爱玲是天才作家并不过分,但在远离那个轰轰烈烈的成名场面的我们看来,与其说她是天才的成功者,不如说她是一个成功地利用天才的聪慧女子。

  孤寂的女孩  张爱玲家世奇特,她的曾外祖父是近代史上的名人李鸿章,祖父是清未名臣张佩伦,父亲是典型的遗少式人物,母亲则是留过洋的新女性。

和钱钟书家学渊源式的人物不同,张爱玲显赫的出身并没有给她多少学养,如果硬说是这个家庭为她成名作家创造了什么条件的话,那首先应该说她在自己的家庭环境下养成了独特的性格,具有不同的看人、看事的方法。

  经过知暂的欢乐童年时光以后,她就开始了一生的孤苦日子。

父亲嗜毒成瘾,娶姨太太,对子女不负责任,甚至多次毒打女儿。

逃到离婚独处的母亲那里,她也未见多少快乐。

母女二人的作派都和对方的想象差距很大,这使她过早地成为一个郁郁寡欢的女孩子。

她曾在文章中用“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来形容让自己的不安全感。

这种环境也促使她多疑、内省的性情的发展,让她很早熟地用深刻甚至尖刻的思想分析人,研究人。

  张爱玲是早已成名的人物,她有个著名的理论:“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这自然是描摹成功者的喜悦。

但就我们而言, 张爱玲“趁早”的努力是更该提到的。

首先是读书早,读书多,读书专。

她的家庭毕竟是个知识家庭,这使她自小有书读,有人指导读。

母亲在她三岁时让她背唐诗,女仆也常抱着她讲“三国”。

她爱读旧小说,八岁时就读了《西游记》。

在香港刀子抱着《醒世姻缘传》等书死啃,日军的炸弹在头上炸响都不能影响她。

  而她写作基本功的训练也是早而勤的。

她曾说她天生谅是做小说的,七岁时就试做了。

九岁开始向编辑进攻,虽没能成功,但她依旧写得兴趣盎然。

上中学时,她懒散的作风常招老师、同学非议,但她的文采是受人称赞的,她的习作在同学中传阅,很有影响。

她的游戏之作《摩登红楼梦》无论叙事还是对话都表现出较成熟的笔力。

1940年《西风》杂志终于刊出了她的应征作品《天才梦》,19岁的她在文中自道:“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  集束式轰炸文坛  日军攻陷香港,她不得不中断香港大学的学业回到上海。

受惯家人白眼的她要过自食其力的日子。

她说过:“用别人的钱,即使是父母的遗产,也不如用自己的赚来的钱来得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

”她选择了写作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

聪明的她在特定的时机以特有的方式“浮出海面”。

  她首先用熟练的英文小试牛刀。

当时是世界大战正烈的年月,作为盟友,西方传媒开始注意中国这个素被欺侮的弱国,介绍中国人生活、中国文化的文字多起来。

张爱玲部苦修英文,在港三年没用中文写过东西。

1942年底, 她首先用英文写了《中国人的生活和时装》寄给英文刊物《二十世纪》,主编大为惊喜, 认为“极有前途的青年天才出世”, 连续刊用了一系列类似文章。

  自小就钟情于小说的张爱玲并没有将英文创作当作终极目标,在小试牛刀之后,她自信地掏出了自己压箱底的“货”去撞上海文坛的门。

她拿着以香港生活为背景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拜访了《紫罗兰》杂志主编周瘦鹃。

周瘦鹃从这位年轻小姐的作品中闻到了传统的味道,大为欣赏并断言它们可与英国名作家毛姆的作品媲美,很快拍板将它们登出来并特加按语推荐。

  年轻的张爱玲有着强烈的“世俗的进取心”,对于成名有着“绚烂”的渴望,她一再鼓励自己快些努力:“快、快、快,迟了就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于是她握笔不辍,四处出击,短短几个月,张爱玲迅速“占领”了上海滩几乎所有出名的文学杂志。

小说之后是散文,杂志之后是出专集,几乎一夜间红透了上海滩。

她的最重要的作品相继问世, 如《茉莉香片》、《倾城之恋》、《金锁记》等,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一版再版。

这时的她不满25岁。

  魅力永具的天才女作家  张爱玲的作品取材于世俗生活,将西方现代心理分析派的要领和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笔法奇特地结合在一起,风格富丽堂皇而且充满丰富的意象。

最难得的是她对人生的了解极为深刻,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女作家来说的确是个奇迹。

  晚年的张爱玲孤独地居于美国,于1995年月圆人团圆的中秋节前夕悄然离世。

她选择了静寂封闭的生活,因为热闹对于她来说早已是过眼烟云。

      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也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标志着中国小说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狂人日记》之后,鲁迅一发而不可收,连续发表了多篇短篇小说,后来编入《呐喊》《彷徨》两个短篇小说集,分别于1923年和1926年出版。

  中国的小说,只有到了鲁迅那里,才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这个更广大的题材领域,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

这是与鲁迅的创作目的分不开的。

鲁迅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

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

在《阿Q正传》中,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在《祝福》中,鲁镇的村民把祥林嫂的悲剧当作有趣的故事来欣赏……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

夏瑜为社会而牺牲,茶客们说他“疯了”,华老栓则用他的血来治自己儿子的病(《药》);魏连殳关心中国社会,社会却来迫害他,到他不再关心中国社会时,周围的人却来巴结他(《孤独者》)。

《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伤逝》中的子君和涓生,都曾为社会,为自己,追求过,奋斗过,但在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经历的都是悲剧的命运。

《孔乙己》中的丁举人、《阿Q正传》中的赵太爷、《祝福》中的鲁四老爷、《长明灯》中的郭老娃、《离婚》中的七大人等等,都是这样一些权势者的形象。

他们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有权有势,但对他人的命运却没有真诚的关心,对社会的进步没有丝毫的热情,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权势和地位,自私、虚伪、冷酷,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和改善。

《肥皂》中的四铭、《高老夫子》中的高老夫子则是一些假道学、伪君子,他们口口声声说是关心社会的道德,实际上他们自己都是毫无道德心的人。

为了揭示不同生活画面和不同人物命运的不同的意义,鲁迅的小说结构是多变的,几乎一篇有一篇的样式,一篇有一篇的写法。

《狂人日记》与《阿Q正传》不同,《孔乙己》与《白光》不同,《故乡》与《祝福》不同,《孤独者》与《伤逝》不同。

不仅结构样式不同,音调节奏也不同。

《孔乙己》是那么的单纯而又冷峻,《伤逝》则那么逶迤曲折、情深意切。

鲁迅的小说是小说,也是诗,意境幽深,外冷内热,其运用民族语言的功力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迅一生写了《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且介亭杂文末编》等15部杂文集,在这15部杂文集中,鲁迅把笔触伸向了各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各种不同阶层的各种不同的人物,其中有无情的揭露,有愤怒的控诉,有尖锐的批判,有辛辣的讽刺,有机智的幽默,有细致的分析,有果决的论断,有激情的抒发,有痛苦的呐喊,有亲切的鼓励,有热烈的赞颂,笔锋驰骋纵横,词采飞扬,形式多样,变化多端。

它彻底打破了中国古代散文“温柔敦厚”美学风格的束缚,更自由、大胆地表现现代人的情感和情绪体验,为中国散文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更加宽广的道路。

鲁迅杂文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容抹煞的。

  鲁迅晚年还完成了一部小说集《故事新编》(1936年出版)。

这部小说集取材于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和历史事实,但它没有拘泥于原有的故事,而是加进了鲁迅自己的理解和想象,他热情支持青年学生的正义斗争,揭露段祺瑞执政府镇压学生运动、制造“三一八”惨案的罪恶行径,写下了《记念刘和珍君》等一系列震撼人心的文章;在后期,他反对国民党政府对共产党人和进步青年的血腥镇压,参加了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写下了《为了忘却的记念》等一系列充满义勇正气的文章。

“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

”(:《新民主主义论》)

张爱玲人物简介

张爱玲,现代文学史上重要作家,生于上海,原籍河北丰润。

1921年生于上海,1995年离去于美国洛杉叽,当时身边没有一个人,恰逢中国的团圆节日---“中秋节”。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

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

阅读的快乐只有在她那里才可以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

读别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才是快乐的。

即便是有点悲剧意味的《十八春》依然如此

张爱玲是世俗的,但是世俗的如此精致却除此之外别无第二人可以相比。

读她的作品你会发现她对人生的乐趣的观照真是绝妙

张爱玲的才情在于她发现了,写下来告诉你,让你自己感觉到

她告诉你,但是她不炫耀

张爱玲最有名的一本集子取名叫《传奇》其实用传奇来形容张爱玲的一生是最恰当不过了。

张爱玲有显赫的家世,但是到她这一代已经是最后的绝响了,张爱玲的童年是不快乐的父母离婚,父亲一度又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就又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来。

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

本来在文坛成名是件好事,可是这在解放后居然成了罪状,最后只得远走它乡

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

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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