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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裂沟里的秘密读后感

时间:2014-03-17 05:06

大脑记忆是分为那几个部分的 200分送上满意再加50分

你的大脑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以完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过程。

记忆是一个输入,保持和提取的过程,看了你所说的,东西能够记住,但是难以独立地回忆起来,你应该是在最后的提取的环节出了点问题。

你现在的状况就好像把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地都扔到大脑里去了,但是弄不出来的。

怎么办呢

很简单,在输入的时候要顺便弄根绳子把这些东西串起来拴在自己手里,这根绳子就是记忆策略。

不能光记住知识本身,还在记住这些知识间的联系和它们对应的问题情境。

比如你去超市买东西之前,你把需要的东西想好之后,在头脑中想象一下超市的情境,你进去之后先走到卖饮料的地方拿一瓶可乐,继续走到卖日用品的地方买了一管鞋油,继续往前走到学习用品区买了本和书套,继续……就样你所要记忆的东西原本之前是毫无联系的,但是你通过一个情境把它们联系起来之后,你真的进到超市之后一串东西就全能够想起来了。

再比如你记不住自己看过什么书给别人推荐,这个也很正常,因为你看书的时候应该很少去思考这个问题。

如果你在看书的时候就想到这本书比较好,适合什么样的类型的人的来读,那么再看遇到这样的人的时候你就会自然想起来这本书。

如果没有想也没有关系,你自己检索知识的时候也可以按照类型去检索。

比如,对方是女孩子,应该会喜欢浪漫的情感细腻的书,然后再去回忆看过的书当中有没有这种类型的,这时可能会想到:啊,我看过《暮光之城》

……当然,楼上的各位达人说得也都对,您也尽量规律生活、营养均衡、接受有些东西会遗忘,但是好的记忆策略会使您记住更多的东西,甚至可以真的做到过目不忘。

祝好

跪求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全文,网站也可以。

一定要能看的

现在市面上有卖的啊 干吗不买书呢~~新版完整版的是《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全文

嗯,刚好这几本书我都看就简单表一下本人的拙见:先说《林的葬礼》是少数民族女作家霍达杰出的代表作品,以一个女性的角度看待爱情、婚姻、亲情,友情的故事,以中国解放前与解放后为历史主线,层层解析,细腻的感情、清新的语言、神秘而庄重的民族宗教信仰和传统风俗。

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部民族气息很浓的小说,没读完一次都禁不住哭一次,如果要全面地做评价,可以写上万字呢,所以我暂时就说那么多吧《平凡的世界》,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马上可以感觉到这看似平凡的书内容肯定不平凡。

平实作家路遥,在路遥的笔下,我们看到在这里“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

孙少平,孙少安,田晓霞。

一个个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坚韧,勤劳,倔强,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这是一本自立、自强的励志小说。

《围城》 作者钱钟书,语言风格暗沉含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

书中男主人公方鸿渐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围城》塑造的人物性格现实、典型,心理描写的逼真、传神以至于读者们心灵感应;批判人性与文化,手法上幽默,精神内涵深刻。

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白鹿原》作者陈忠实,其实在本人看完这部书时,心情是莫名的复杂;农民与权力,矛盾与斗争,女人与男人,就是一张网,网里面的人在挣扎,是不屈,是命运,结局好像是都设好了,同归于尽,展现在读者眼前是清末民初到建国之初时期中国底层人们心中的各种欲望,要么拼命去争取,要么毁灭,所以,每个人都努力地往上爬,踩着众多头顶,即使是尸体也要前进,男人要的权利,女人要的是独立自我,和安稳。

好像并不复杂,但一切想要在那个时期实现,她们付出太大的代价。

这是一部极富纵深感的关于我们民族灵魂的现实主义的杰作,很深沉,很苦涩。

《尘埃落定》藏族作家阿来,同样是少数名族杰出的作家,不同的历史,不同地域,不同名族,他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与《穆斯林的葬礼》不一样世界,让我们进入一个“傻子”的思想世界,这个世界真奇妙,英雄,美女,权利,金钱,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什么都没有了。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这是一部独特风格的小说,故事给我们带来刺激,愤恨、无奈,喜欢的读者从中获取太多无法消化的东西,例如思想,态度,人生哲学,处世之道理等等;有些读者则是无法融入故事,不理解,太神经质的故事情节,颠颠傻傻的活着的人,你能了解么

我想说,无妨,理不理解,都尘埃落定了。

最后,本人表明,这只是一些粗浅的见解,不全面、不深入,只是个人的简单的感受,如果是评价的话,实在太深沉,怎么去评价呢

好与不好,都是中国当代杰出的文学作品,在时代的背景下才会出现这样优秀的文学,太沉重了,所以不好意思,只是表达自己的一些看法,希望你看了也许要你想要的效果。

求五年级上册语文第一课《窃读记》的预习

本篇文章,作者深情地回忆了学生时期由于贫穷而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中看书遭到书店老板的斥责,而后又得到一位素不相识的店员帮助,至今还心存感激的一件事。

要理解文章并不难,但是,由于文章篇幅较长,再加上作者的笔法非常成熟,学生在读文过程中提取信息可能要困难一些,主要体现在总结主要内容和理清文章脉络这两方面。

另外,文中充斥着大量的,但又与平日学生所见到的表现方式不同,这一点需引起教师的注意。

文章主题非常明确,那便是因得到素不相识的人的帮助而心存感激。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中,都会有不同的人在帮助我们,以后也会如此,让学生懂得了这一点,并能结合自己的经历来谈感受,就会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影响,传授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文章的一大特点便是语言极为纯净、生动。

要让学生感受到并非易事,除了找出生动的用词之外,更需要老师的范读功力和指导学生反复品味的过程。

说到本质,学习语文,归根结底还是在跟那些优秀的文章学习语言表达的艺术。

教学目标1.认识14个生字,会写8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默读要有一定的速度。

3.培养学生深入生活,具有初步的调查研究的能力。

4.让学生懂得一个人的成长既需要知识的滋养,也需要爱的关怀的道理。

在反复品读中,感受语言表达的魅力。

教学建议(一)教学准备创设情境。

由“你有过在书店里读书的经历吗”引发谈话的欲望,这一话题自然会涉及书店的陈设、店员的服务、怎样读书等话题,恰与文章的内容形成对比。

教师抓住时机,激发读文欲望:“那么,本文作者他是怎样读书,又受到了什么待遇呢

”这也仅是一人之思,学生不同,环境不同,教师的导入之法自然也不尽相同。

我们更提倡个性教学,不拘一格。

(二)1.识字与写字因认读字较多,应反复练读,扎实记忆。

需学会的字有8个,几处细节不能忽略:“抵”宜结合其他几个形近字对比学习,如“低”“底”;“购”也同样有几个形近字,“构”“钩”“沟”;“咽”字发音需要区分,“咽(y 鄋)下”“哽咽(y 瑁 薄把剩▂ n)喉”。

2.朗读指导这是一篇真情流露的文章,学生读来自然会感受到,但若要声情并茂,难度还是大了些。

首先,教师必须为学生做示范,注意朗读时的语言味道;其次,指导学生不宜全文展开,只要抓住关键的两点训练,效果就会很明显:一是人物的语言;二是作者心理变化。

3.阅读教学(1)概括文章内容是个难点,因为文章篇幅较长,再加上浑然一体的结构,教师可以尝试逐段归并的方式进行训练。

另外,剖析文章前解决或析文后解决都可,视学生能力而定。

(2)这篇文章的脉络潜隐很深,不易发觉。

现提供两种基本的思路:一是地点转换顺序(街上→店内→再次进店→离店);二是事情发展顺序( 第一次进店准备看书,遭受老板斥责 再次走进书店,得到素不相识的店员帮助 含蓄地表达感激之情)。

(3)本文用词生动,要让学生感受到生动的语言表达。

如下用词要重点体会:汗津津、挨蹭、四平八稳、专候、尴尬、威风凛凛、悲愤、众目睽睽、惯贼、贪婪、诅咒、惨淡无神、。

最好采用联系上下文的方法。

(4)作者的是非常传神的。

教师不能放过既能表达情感又丰富了写作训练的好机会。

如:“我又担忧那本书是不是卖光了”,“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偷窃了什么

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

教师不妨设置一种情境,让学生当场再现,真实表达。

(5)重点理解“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这句话。

“吃饭长大”指身体的需求;“读书长大”指精神的滋养;“在爱里长大”是指心理上的安慰。

这句强调的重点是“爱里长大”,含蓄点题——作者没有像平庸的写手那样,写一些不能忘记,久久难忘之类的俗语,只有这么一句,就把蓄含在作者心中几十年的情感深沉地表达出来。

4.活动提示(1)默读。

默读要有一定的速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确实很难,在这一点上学生的差异很大。

这二项没有什么硬指标,只在于不间断地训练。

训练有两个途径,一是课堂中的限时训练;二是课外的阅读实践。

不应因为它不是考试的内容就忽视了。

(2)思考与交流。

第1小题有两项训练内容:一是总结文章的主要内容,二是理解“窃”的含义。

第二项“窃”的含义便是“偷偷地”“悄悄地”的意思。

第2小题在“阅读”一栏内已有表述。

(3)拓展与运用。

这一小题的设计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初步学会调查研究,可以向家长了解,可以亲自观察,也可以走访店员。

通过过去与现在的书店对比,感受到生活的变化。

我们不希望类似发生在作者身上的事再次发生。

至于现在还有没有“窃读”的,一看便知,没有也无须窃读,很多书店已为学子专设了读书场所。

(4)积累。

眼看千遍,不如手过一遍。

扎实积累,以求厚积薄发。

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授课时,可能要出现课时紧张的情况,可以酌情增加课时。

本篇既要求有感情地朗读,又要求默读,不矛盾吗

并不矛盾,关键不要把训练过程弄颠倒了,如果已做到有感情朗读,默读就失去了意义。

相关资料作者简介(1918—2001),原名,小名,祖籍台湾省苗栗县,1918年出生于日本大阪。

1921年随父母回到台湾;1923年又随全家迁居北京,并在北京城南定居下来。

一直到1948年才同丈夫、孩子一同回到故乡台湾。

自幼在北京读书,长大后曾就读于女师,后进北京世界新闻专科学校。

毕业后,即进北京当记者,还曾当过编辑、。

这些职业提供了广泛的机会,使她能较深入地了解旧北京的社会风貌,为后来的小说创作提供了许多素材。

她的成名之作小说即取材于这段生活。

的文学生涯发端甚早,始于北京,而这一切同她的家庭有密切的关系。

林海音出身于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林焕文是优秀的爱国知识分子,早年受汉学的熏陶,后来又在“国语学校”师范部接受日本教育,精通日文,曾任教于台湾新埔公学,著名的日据时期的台湾作家做过他的学生。

后来林焕文远渡重洋到日本经商,在那里生下长女——林海音。

以后又迁居北京,任邮政局科长。

林焕文人缘好,又慷慨仗义,这对童年的林海音影响很大。

长大后林海音生活情趣广泛,不计牺牲,勇挑重担,慷慨助人,这些性格特点,可以说是承袭于父辈而发展于自身。

由于父亲早逝,面对生活和社会的重压,林海音对社会的认识较之同龄人更成熟更深刻,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她创作小说的动力和源泉。

在北京时,林海音已开始了文学创作。

1948年回到台湾后初期的一段时间,她撰写了一些杂文和散文,大约是在1951年,林海音才真正走上作家的道路。

她的作品十分丰富,包括小说、散文、杂文、评论、儿童读物等多种体裁,而以小说创作为主。

林海音被大家所共知的作品是描写旧北京社会风貌的小说《城南旧事》,它曾被搬上电影银幕而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

作家通过小姑娘英子的眼睛,描写了当时北京形形色色和许许多多的人和事。

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

如果把林海音看做老一辈女作家的灵魂性人物,那么可以说,由于时代潮流的限制,她们较少反叛性,她们的控诉和抗议是温和与微弱的。

林海音的小说内容大抵是童年回忆中的“城南旧事”,小说中或深或浅含有自传的痕迹。

但是它的境地并不是狭窄的,如同一切有成就的作家那样,她的小说是以小见大,从《城南旧事》可以窥见时代风云。

因此,她的作品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和社会意义,对台湾文坛也有一定的影响。

阳光灿烂的日子观后感怎样评价马小军这个人

一细节中折射出马的偷窥欲 影片的基调是暗黄和发白的,童年马小军趴在前看女孩子跳舞,这是他第一次接触美好的事物,导演用柔光处理,表现了梦幻感和不真实感,既体现了回忆的味道,又能突出马小军对美的印象。

可是这种美感在瞬间被小伙伴们用石头打碎了,这个模糊的记忆对马小军日后的偷窥习惯产生了影响。

片中有一个细节,马小军喜欢开锁,逃学后喜欢磨钥匙,试图开启各种多,窥视大人们的秘密。

后来马小军发展成去开别人家的锁,但他紧紧是为了偷窥,并不是为了盗窃。

开锁满足了马小军的偷窥欲和好奇心,同时锁舌的跳动又让马小军无限欣喜,这一嗜好也让马小军结识了米兰,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在潜入米兰家之后,马小军拿起望远镜玩,这也体现了他的偷窥欲望。

透过望远镜,他看到了胡老师去上厕所的场景,并且以此为乐。

透过望远镜,他也看到了墙上挂着的米兰的照片,望远镜几次快速地横扫过去,引起了观众的好奇,也勾起了主人公马小军的好奇心。

从望远镜中窥视物体这一细节,将马小军拥有偷窥欲望的心理彰显了出来。

二、从言行中表现出马小军的军队情怀 在房间内,马小军将爸爸的奖章都带在胸前,然后齐步走到镜子前,一本正经地学着电影中的片段假设自己已经当上了军人的样子。

马小军吹起“气球”想象着飞机的样子,飞机在屋内的空气中漂浮,飘过父母的照片前,最后被扎漏了。

这喻示着马小军的军旅生活的梦想的破灭,他所崇尚和骄傲的事情最终没能实现。

在米兰家中,马小军用望远镜当大炮,也同样体现了他的军队情怀。

姜文设计的独白也体现出了马小军的心理,“每当锁舌铛的一声跳开,我便陷入无限的欣喜之中,这种感觉只有二战中攻克柏林的苏联红军才能体会得到。

”独白中,马小军将自己开锁的喜悦与苏联红军相提并论,这体现出马小军对二战中奋勇杀敌的苏联红军的崇拜。

“我最大的幻想便是中苏开战,因为我坚信在新的一场世界大战中,我军的铁拳定会把苏美两国的战争机器砸得粉碎,一位举世瞩目的战争英雄将由此诞生,那就是我。

”如此可笑的独白设计让观众觉得马小军喜欢说大话,但这样的豪情正是体现了马小军对于军旅生活的崇拜,以及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推崇。

三、从爱情窥视出马小军的矛盾性格 在马小军的回忆里,有一个叫米兰的女孩,这个女孩在马小军的回忆里占了很多戏份。

在马小军的记忆中,自己是喜欢这个女孩的,但另一方面又不敢表达对米兰的爱。

独白表现了马小军对那段记忆的否认,曾经记忆的模糊让他不知道和米兰是否发生了一些什么。

他开始怀疑自己与米兰的相识,甚至觉得自己以真诚的心开始讲述的故事却是一个巨大的谎言,他内心的矛盾痛苦与挣扎,在他打刘忆苦的那段独白中表露无遗。

在马小军的回忆中,大雨滂沱,导演运用了蓝色的色调使气氛变的异常压抑。

马小军勇敢向米兰表白,却在米兰追问后谎称“车掉沟里了”。

这体现出马小军的不勇敢,同时米兰在雨中抱住马小军的场景也仅仅是体现了马小军的期望。

马小军第一次带米兰去后山,众人围坐在一起闲聊,米兰和马小军中间隔着一条柱子,这样的构图设计暗示了马小军与米兰结局的不可能性。

姥姥去世后,马小军回到故地,发现米兰和刘忆苦之间存在着某种暧昧的关系,他转动自行车的举动体现了对他们之间的不满。

没有穿鞋就跑去米兰家里对她进行强暴,体现了马小军记忆里的混乱,以及他内心的矛盾。

姜文导演用镜头语言成功讲述出马小军的记忆片段,同时成功塑造了马小军这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

在影片中,姜文一直在强调阳光的重要,阳光象征着革命路途的光明,也暗含了在马小军的记忆中,那段和米兰在一起的回忆是快乐和阳光的。

但也正是这份期许,模糊了他原本的记忆。

“阳光使得眼前一阵阵发黑”,姜文导演在开片的这句独白喻示了这段记忆的琐碎性,因为阳光太充足反而无法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

记忆本身就存在着虚幻性,而虚幻的部分又恰恰体现了马小军的主观性。

如此巧妙的虚实结合使人物更加立体,马小军的内心形象和心理特点也更加突出。

沈石溪的《混血豹王》全文是什么?

第一章 雨裂沟里的秘密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

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

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它的后面。

两条猎狗跟同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

天气很好,一缕缕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陈凡在树间撩绕。

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

自从去年初冬他投靠人类后,历经艰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

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

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时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的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

主人脸面有了光彩,对它就愈加疼爱。

有时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狗獾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它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

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他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

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地扔给他一个骨头,或者慈善的赐给他一个微笑。

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着他就要拿点好吃的喂他,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的念珠在他头顶绕着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他开光,求山神猎神寨神保佑它永远平安。

就连过去一贯欺负它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着他就翘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倒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直上,变成了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黑虎以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就会谄媚地朝它摇尾巴,它本来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光的护脖儿,更显得仪表俊美,神气十足,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

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

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

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

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

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

倒霉的豺逃到雨裂沟底端,无路可逃了。

穷途末路,便不顾一切的转回身来,龇牙咧嘴低声啸叫,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状。

白眉儿不紧不慢的靠拢去。

虽然雨裂沟里光线很暗,它还是看出被它逼进死胡同的是一匹体格并不强壮的母豺。

它一条猛犬,要对付一匹母豺,是绰绰有余的。

主人和老黑狗正往这里赶来,他有主人做靠山,有猎枪衬底,在这场较量中占着绝对优势。

它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就可以制服眼前这匹母豺。

豺惊慌地盯着他,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黢黢的雨裂沟照的通亮,把那张豺脸照的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颏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中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

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

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

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个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

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型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

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

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了;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哪匹公豺愿意同兔嘴交背踩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

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

日曲卡雪山刮起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风雪。

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

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

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

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再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被冻成冰棍的。

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这胆,去钻别的豺窝。

他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

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

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

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的哀嗥着,等着死神降临。

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中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

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

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嗥,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

从此,每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的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

它觉得浑身虚软,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与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的惊恐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反而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

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继续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懵懵懂懂,似乎又回到了昔日的豺群。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

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

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

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

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

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

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

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

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

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

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

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

这将是致命的噬咬。

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

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

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

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

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

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

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

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法不拷问自己的灵魂。

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

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

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

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

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

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

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

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

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

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

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

“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

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

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

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

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

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

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

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

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

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

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

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

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

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

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

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

”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

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

”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

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

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

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

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

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铃的牦牛皮护脖摘下来带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

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

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

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

又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

刚想吃。

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蹿上来。

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

原先抢着给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

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

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

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

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

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

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

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

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

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

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

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

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

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

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

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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