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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在巅峰相会读后感100字

时间:2014-09-21 22:21

书推荐20本以上积极向上,有正能量的书。

最好有简介。

(实在不行没有也可以)

【席慕容《桐花》原文  4月25日  长长的,走向一脉绵延着的山岗。

在最起初佛仍是一场极为平常的相遇,若不是心中有着贮藏已久的盼望,也许就会错过了在风里云里已经互相传告着的,那隐隐流动的讯息。

  四月的风拂过,山峦沉稳,微笑地面对着我。

在他怀里,随风翻飞的是深深浅浅的草叶,一色的枝柯。

  我逐渐向山峦走近,只希望能够知道他此刻的心情。

有模糊的低语穿过林间,在四月的末梢,生命正酝酿着一种芳醇的变化,一种未能完全预知的骚动。

  5月8日  在低低的呼唤声传过之后,整个世界就覆盖在雪白的花荫下了。

  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

仿佛世间所有的生命都应约前来,在这刹那里,在透明如醇蜜的阳光下,同时欢呼,同时飞旋,同时幻化成无数游离浮动的光点。

  这样的一个开满了白花的下午,总觉得似曾相识,总觉得是一场可以放进任何一种时空里的聚合。

可以放进诗经,可以放进楚辞,可以放进古典主义也同时可以放进后期印象派的笔端——在人类任何一段美丽的记载里,都应该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这样的一季初夏。

  总有这样的初夏,总有当空丽日,树丛高处是怒放的白花。

总有穿着红衣的女子姗姗走过青绿的田间,微风带起她的衣裙和发梢,田野间种着新茶,开着蓼花,长着细细的酢浆草。

  雪白的花荫与曲折的小径在诗里画里反复出现,所有的光影与所有的悲欢在前人枕边也分明梦见,今日为我盛开的花朵不知道是哪一个秋天里落下的种子?一生中所坚持的爱,难道早在千年前就已是书里写完了的故事?  五月的山峦终于动容,将我无限温柔地拥入怀中,我所渴盼的时刻终于来临,却发现,在他怀里,在幽深的林间,桐花一面盛开如锦,一面不停纷纷飘落。

  5月11日  难道生命在片刻欢聚之后真的只能剩下离散与凋零?  在转身的那一刹那,桐花正不断不断地落下。

我心中紧紧系着的结扣慢慢松开,山峦就在我身旁,依着海潮依着月光,我俯首轻声向他道谢,感谢他给过我的每一个丽日与静夜。

由此前去,只记得雪白的花荫下,有一条不容你走到尽头的小路,有这世间一切迟来的,却又偏要急急落幕的幸福。

  5月15日  桐花落尽,林中却仍留有花落时轻柔的声音。

走回到长长的路上,不知道要向谁印证这一种乍喜乍悲的忧伤。

  周遭无限沉寂的冷漠,每一棵树木都退回到原来的角落。

我回首依依向他注视,高峰已过,再走下去,就该是那苍苍茫茫,无牵也无挂的平路了吧?山峦静默无语,不肯再回答我,在逐渐加深的暮色里,仿佛已忘记了花开时这山间曾有过怎样幼稚堪怜的激情。

  我只好归来静待时光逝去,希望能象他一样也把这一切都逐渐忘记。

可是,为什么,在漆黑的长夜里,仍听见无人的林间有桐花纷纷飘落的声音?为什么?繁花落尽,我心中仍留有花落的声音。

  繁花落尽,我心中仍留有花落的声音,一朵、一朵,在无人的山间轻轻飘落。

  【席慕容《桐花》赏析】  席慕容的散文《桐花》,我是在南海出版社出版的她的散文集《透明的哀伤》中看到的。

这一篇散文与她在同一本集子中的其他作品不同,不是直接的说出她在平凡世界中感受到的哲理,而是用一种近乎诗的构思来表达她对生活的感想。

  初读这篇散文,觉得不太好懂,从题目看,本该是写桐花,但主要笔墨并没有放在描写桐花的形态上,而是放在了作者本人的所思所感上。

文章是以时间为线索,分割并连贯章节的。

第一章并不写桐花,而是写作者走向“一脉绵延着的山峦”,作者“不知道何处可以停留,可以向他说出这十年二十年间种种无端的忧愁”。

可见,作者是一个散步着的行者,而且心怀忧愁。

这忧愁是什么?作者并没有明说,但明确地让读者知道了作者心中有着这么一个“结”,并且持续了十年二十年,读者也就跟随着作者产生了一种等待的心里,或至少在读者心中埋下了伏笔。

  之后的一章,写的是征兆。

作者在开头仍将自己的感想放在前头,写事情过去之后回顾所得到的认识,这样的倒叙的写法,,其实既是对后面章节的预示,也照应了上一章的“忧愁”。

着无端的忧愁是什么?作者在这一章里点了出来:“若不是心中有贮藏已久的盼望,也许就会错过了在风里云里已经互相传告着的那隐隐流动的讯息。

”作者因为有着 “贮藏已久的盼望”,才会有以前“无端的忧愁”,才会对林中暗涌的讯息有所感应,于是才会有下文与桐花的邂逅。

这里,作者点明了自己在等待,但并不知道等待的是什么,这里再一次埋下伏笔。

  接着的一章便是与桐花的相遇,作者在这一章将重点转到了对桐花的描述,但也仍是大笔的、写意的,用各种对桐花的喜爱(各个时代对桐花的描绘)来表达桐花的可爱。

在这些描述总,可以看出作者对桐花是十分喜爱的。

由于这种喜爱和眷恋,作者进入了一个真实与不真实的境界。

作者知道这样灿烂开放的美丽的桐花,是“可以放进诗经,可以放进楚辞,可以放进古典主义也同时可以放进后期印象派的笔端”——桐花的作为美的生命一直活在长长的历史中,被历史上所有可能的人喜爱过,描绘过,赞美过,珍藏过。

但是作者也毫不掩饰自己对桐花的喜爱,并为桐花的美、为桐花所接受的珍爱并不独属于自己而感到嫉妒“今日为我盛开的花朵不知道是哪一个秋天利落下的种子?一生中所坚持的爱,难道早在千年前就已经是书里写完了的故事?”——作者是失落的,这证明了作者对桐花的“自私”的爱。

作者认识到桐花的美必定曾被历史上许多人欣赏过,赞美过,对桐花的珍爱并不独属于自己,这是真实的;同时,作者希望这样的珍爱是只能为自己所有,这是不真实的;但这种情感又是真实地发自作者“自私”的内心的,于是,这种事实与情感、真是与虚幻叠压在一起,矛盾地表现了作者的热烈的爱。

  然后,作者的态度转入平淡。

明白了“生命在片刻欢聚之后真的只能剩下离散与凋零”之后,作者不再执着而狂热地留恋着桐花了,而是感谢让桐花在其上生长的山峦,认识到了“雪白的花荫下,有一条不容你走到尽头的小路,有这世间一切迟来的,却又偏要急急落幕的幸福”。

幸福不容许永远,因而小路两旁开满的桐花也不得永久,但是以前一只留在作者心中的“紧系的结扣”已经“慢慢松开”,前面提到的等待和盼望已经完满于刚才热烈的相遇中了。

但是一个新的结扣又留在了作者心中,作者未提,但读者已经隐约感觉到了。

  最后一章中,与桐花相遇的盛况已经过去——“高峰已过,再走下去,就该是那苍苍茫茫无牵也无挂的平路了”。

“桐花已落尽”,但是“在漆黑的长夜里”,“我心中仍留有花落的声音”,这新的忧愁,就是对桐花盛开的壮丽景象的永远的怀念。

  至此,作者和桐花的相遇的整个过程:等待→预兆(预感)→相遇→相离→追忆(怀念)已经叙事完毕了,但是,重新回头审视文中的一些句子,就会对文章的整体有新的认识。

  作者在文中两次提到了“生命”一词:一处在第二章的最后一段“在四月的末梢,生命正在酝酿着一种芳醇的变化……”;另一处在第四章的第一段“难道生命在片刻欢聚之后真的只能剩下离散与凋零?”这里直接认识到的生命是桐花的生命,但是看看最后一章中的某些句子,就可以知道整篇文章并不是只写到了桐花的生命历程:“高峰已过,再走下去,就该是那苍苍茫茫无牵也无挂的平路了吧。

”这里,桐花的生命已殒,但作者的思路并没有随之断掉,作者的思路和桐花之间的联系发生了转移。

从这个句子看,如果仅仅理解为作者走过了山岗,以后就将一直走在平原上是不妥的,从现实来看,平地上的山岗是很多的,不可能只有一座,这里的山岗和平地是虚幻的。

尤其是“苍苍茫茫无牵也无挂的平路”,作者为什么说平路是“无牵也无挂的”的?作者原来在牵挂的是什么?是和桐花的相会?作者难道就这么认定一次和花的相会就足以是一生的牵挂?显然这也是作者的虚写。

平原和山岗、和桐花的相会是作者在整篇文章中树立的象征:与桐花的相遇,象征着一个人一生中一直期待的东西;山岗和他两侧的平原象征着人的一生;山峦便是那个最期盼的愿望实现的时间和地点;再说细些,可以把桐花看成是人的一生中最璀璨的时期(也是人一生中最怀念和留恋的时期)。

全文对山岗的描述都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格,作者在整个过程中都和山岗有对话,对山岗的描写,正如同生活一样:博爱、睿智,但什么都不告诉你,只以他最宽宏的胸怀让你自己去体会,去寻找自己的答案,并且遵循时间的规则,不后悔不挽留一切过去的东西。

所以也可以将山峦单独看成生活本身;而对桐花的怀念,自然使人对自己人生巅峰时期的留恋和追忆。

这样,整部作品所描述的过程就可以理解成:人生前半期的等待和企盼→人生最辉煌的时期→人生巅峰期后的平稳甚至滑坡→对巅峰期的怀念和追忆→对巅峰一去不回的理性认识。

这样整个作品就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生活的角度来表明作者对生活的感知和认识,而这,是通过桐花、山岗和平原这些外在的象征形象来实现的。

  整篇文章,对与桐花邂逅的描写,是从无意识的相遇,到有意识留恋结束的;对生活的描述,是从生活中的等待,到突如其来的相遇,到强烈的情感感知,再到离开时的无限留恋,最后从感觉升华到理性认识,作者不明说地借助桐花和花下的自己给读者演绎了一个生命成长成熟的过程,一波三折,环环相扣而不露痕迹,这正是作者是以的构造的魔力所在。

将进酒的诗意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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