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胡杨林周涛读后感
《周涛散文》读后感萌生读周涛散文冲动的时候,是看到了在初中二册的一篇课文后,补充了周涛的《巩乃斯的马》选段。
在这个小小的片段里,周涛把巩乃斯的马写得如此大气磅礴,进退倏忽。
这一定也该是位大气磅礴的散文家吧
后来就买来了这本《周涛散文》,这是和《鲁迅散文》、《朱自清散文》等一起出版的一套散文集。
不过,“书非借不能读也”,一直没有抽时间仔细品读。
这两天,天气酷暑,整天呆在家里,这本书终于摆上了我的读书日程。
平心而论,周涛不是我读过的散文作家中写作技巧最漂亮的,虽然文章也不乏值得回味的佳句哲言,但和朱自清先生的不露痕迹的华美相比;和鲁迅先生的字字坚硬,针针见血相比;和贾平凹的浓得解不开的民风民俗相比,都显得略逊一筹,但我还是很喜欢周涛的散文,将近三百页的篇幅,上百篇作品,只用了短短三天就一口气读完了。
林则徐流放新疆,成就了那样多的爱国诗篇;左宗棠进兵收复新疆,在新疆留下了那样多的左公柳。
周涛虽然只是随父亲流放到新疆,但他却成为了一名新疆真正的歌者。
祖籍山西,童年在北京,十岁以后才随受政治迫害的父母来到新疆,来到这个被人称为蛮荒之地,过去长期作为流放之地的西部边陲,本是他的一片伤心之地,他却来了就不再离去。
他特别喜欢这新疆《干爽的高地》,特别喜欢这永恒的雪山,喜欢这《天山的额顶与褶皱》。
周涛已经把他的生命和这片土地深深地结合在了一起。
因为爱这里,他抛开了盆地的湿热,忘却了平原的一览无余。
周涛散文的重头戏之一是新疆的人情风俗。
回忆中的《吉木萨尔纪事》,当年父母下放的地方那么艰苦,但还是那样让人回味。
那只会跟主人斗气的小黑猪,那只傻傻的小猫,像投篮一样飞到吊筐里下蛋的母鸡,还有父母亲面对艰难处境的坚韧……《哈拉萨尔随笔》则是周涛对这个以回民为主体的小地方——哈拉萨尔的赞歌。
回民就是中国的“犹太民族”。
他们被一路追杀,一路逃亡,但无论到哪儿都要有尊严地活。
对几位回族伊斯兰“师父”的描很精彩,有热情好客,古道热肠的,有不怒而威的,仿佛是一个指挥百万军队的将军,他们就是这个民族的灵魂。
周涛的散文是包容的。
他文章中也有新疆的愚昧和落后,也有对不公平待遇的愤懑,即使是对当年左宗棠进军新疆的那场战争,回民起义十万大军惨遭镇压的那段历史,也有自己的诸多异议。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深爱这养育自己的土地之上的,建立在客观地评价,人道主义的立场之上的。
所以,周涛的散文才显现出了一个大家应有的包容和深广。
周涛的散文有很多是对现实人生的思考,我特别佩服他讲真话的胆量和勇气。
作为一名注定受到诸多制约的军人作家,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里,说真话是多么不容易啊
周涛《谈友谊》谈到了很多人不敢说的地步。
他的《历史与山河同在》、《大树和我们的生活》、《还是应该常去看望一下土地》《行者》等则充满了作者半生对现实人生深层的思考。
正如周涛所说:散文就是散步,中年最喜欢的便是散步。
人到中年,在散步的时候,已经到了可以通过细细地咀嚼品味生活,品出生活滋味的年龄了。
好的作家必定应该是有良知的人。
周涛的文章充满了爱,哪怕是自己身处逆境,也爱着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
他同情红嘴鸦的命运,赞美那只嫉恶如仇,毫不屈服的猛禽,巩乃斯河边的那只机灵的鼬鼠的眼睛让人难忘。
还有《隔窗看雀》、《黄蜂筑巢》,都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
但是周涛的文章也是嫉恶如仇的,他的《贪官九像》一定会让读过它的一些贪官从梦中惊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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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群读后感
雨水已经在地上横流,稀泥在脚下咕叽着,很有张力。
这时,肯定是上帝让他在偶然间一瞥,发现了正在泥水中蠕动的一物!他原以为是一只野兔或可怜的黄鼠狼,黄乎乎的一团,蜷缩着也不逃窜。
近前细看,竟万万没有料到是一只老鹰——天空的遗物!这家伙也许刚才盘旋得过分悠然自得、忘乎所以,它自以为熟悉风云变幻,却不想竟被骤降的暴雨凌空击落,成了这副倒霉样子,全身湿淋淋的,涂满泥浆,比一只老鼠还糟糕。
它显得非常小,形体和一只半大公鸡差不多;而精神状态更渺小,淋湿的翅膀和羽毛塌陷下去,就现出了支楞着的嶙峋瘦骨。
它的两只爪是用来抓捕猎物而不是用来走路的,所以它移动起来十分别扭,像个瘸子。
就连那双眼睛,黄眼珠,圆圆的,外圈镶着一圈金丝,据说平时在空中相当锐利的眼睛,也毫无凶悍的光芒了,只剩下哀告无援的神色。
他捡它的时候,它丝毫也没有挣扎,很顺从地被他用外衣兜起来,提走了,一直提回到他住的泥巴房,顺手将它放在堆炭的土房的顶上。
那房顶很矮,个儿高的人伸手就可以够着它。
它像一截老树根那样,一动不动并涂满泥浆地被扔在那上面,任凭雨水冲洗着泥浆,它无动于衷,而且毫不引人注意。
他这时的心情,就像意外地捡了个古陶瓷瓶,可惜碰缺了一角,成了弄坏的宝物,已经没有多少价值。
得来容易,便也没多少珍惜和遗憾。
他把那只湿不拉叽的倒霉老鹰的事,很快就丢在脑后了。
而且,应该承认,他是被那家伙的可怜相给蒙骗了,他完全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家伙会飞。
后来,天放晴了。
他忘了当时是被什么鬼名堂给吸引住了,大概是读一本哈萨克大诗人写的《箴言①》,那里边有些话他现在还记得:“如果不了解世界上我们见到的或没见到的全部,至少是大部分奥秘,人就不能称其为人。
”还有:“畜牲是不懂,但它并不装懂。
我们什么也不懂,但偏要装懂。
”当他隐约觉得似乎忘记了什么而伸着懒腰走出屋门的时候,矮屋顶上的声响提醒了他。
他转过头,看见那涂满泥浆的老树根活了。
它正拍打着翅膀,头颈向前伸着。
它已经完全晒干了,洗净了,在阳光下变得生气勃勃,每片灰赭色的羽毛都鳞光闪闪,它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东西,大了几倍,翅膀凌空扇动时有一种气势,一副雄姿。
这是它离开屋顶的前几秒钟,恰恰被他看见。
他站在那儿没动,根本没有打算扑上去抓它,只是眼睁睁地望着它起飞。
甚至心里还暗暗替它担着一份心,害怕它丧失了飞的能力。
它飞走了,先是低低地滑翔,有时候离地面很贴近,像个小孩做的飞行玩具。
不一会儿,它就升起来,飞进了天空,盘旋,徜徉,就在这屋顶的上空,遥远成一个黑点。
他仰起脸,注视着它,看那黑点儿的移动,看那放晴了的天空中 在阳光下的云,这时,他觉得那只鹰神奇而又陌生。
周涛《巩乃斯的马》全文
: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
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
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
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
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
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
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龀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
但是不同。
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
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
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
自古好马生塞北。
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一九七零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
不正常的政治气息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仰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
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
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秦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
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
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
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
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
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
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
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
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
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
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
在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 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
只有一个乐趣,看马。
好在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
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
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
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
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
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
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
争先恐后,,披头散发,淋漓尽致
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
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
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
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
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
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
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 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
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 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
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
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
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
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
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房星是本星;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巩乃斯的马 周涛
周涛被誉为现在最具有魅力的作家
大树和我们的生活读后感
生活如果你的生活周围没有伟人、高贵的人和有智慧的人怎么办
请不要变得麻木,不要随波逐流,不要放弃向生活学习的机会。
因为至少在你生活的周围还有树――特别的大树,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
一棵大树,那就是人的亲人和老师,而且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就是伟大、高贵和智慧。
生活更早发现这一点的,是托尔斯泰。
他在《战争与和平》这部巨著中,有一段保尔康斯基公爵与老橡树的对话,就体现了树的生命对人的生命所产生的不可忽视的影响。
再早些,中国历史上也有人流露过这种意思,叫做“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这证明,树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长久,从“阅世”的意义上看,人是比不过树的。
所以,你若是到十三陵,看到周围静止立在那里的松柏,尤其是看到那种虎踞龙盘的老柏,会不由得生出某种敬畏和感激――有什么办法,帝王们全都死了,它们却依然活着,默默地、居高临下地看着人间的兴衰更迭、生死荣辱。
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就是历史,它们就是帝王。
生活我甚至觉得没有什么哲学比一棵不朽的千年老树给人的启示和教益更多。
同样的生命 ,树以静以不言而寿,它让自己根扎大地(根据地)并伸出枝叶去拥抱天空,尽得天地风云之气。
相比之下,人愚蠢而又浅薄,人一生都在说话,声嘶力竭,奔走呼号。
没有人肯静下来想一想,没有人想到向树学习点什么,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
那么在树的心目中人是什么东西呢
不清楚。
能够清楚的是,树为人们贡献了自己的全部,从枝叶到花果给人喂养照料。
树本来是用不着人养的,它在大自然中间活得好好的,姿态优美,出神入化。
那些绝崖石缝中斜逸而出的美松树是靠人养活栽种的吗
谁敢到那种险处去呢
树甚至连恳求人们不要砍伐它的意思都不曾流露――那是锯子在尖叫而不是树在尖叫。
生活等到大树被伐倒了,人们看到了它的心――年轮,一圈一圈,岁月的波纹荡漾,生命的记忆永存。
这时候,略有悟性和良知的人就全明白了:树绝不是麻木的,而恰恰是有灵有智的。
它虽不语不行,心里面却比谁都清楚。
它与山河大地、飞禽走兽、风云雨雪雷电雾的关系,比人更深入、更和谐。
它是处理这些复杂关系的大师。
生活它不靠捕杀谁、猎获谁而生存,但它活得最长久。
这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它连草也不吃,连一只小虫的肉也不吃,但它却能长得最高大、最粗壮、最漂亮。
这才是奇迹呢,树不用吃饭,真正有生命力的大树全都已经与天地风云融为一体了。
它与山河共呼吸,取万物之精气,反过来又养育万物得日月之灵华,结果又陪衬日月。
若是说什么气功,树才是真懂气功的大师。
要说什么“ 天人合一”,人类不过从树那儿学了一点皮毛。
生活我在塔克拉玛干边缘的墨玉县见到过一棵八百年的梧桐树王,那样干旱的沙漠边缘,它得有多么大的修行才能活过来呢
何况它不仅活着,而且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它像一个巨人一样健康地屹立着,襟怀博大,人和梯子在它的脚下显得极其可笑。
生活它的王者风范不是靠什么前呼后拥的虚势造成的,它靠它的阅历、它的顽强生命力、它的光辉的生命形态,使人望之而生敬仰之心、爱慕之情,使人认识到伟大、高贵、智慧这些词语从人类头脑中产生时的本意。
生活我还见到过五百年高龄的无花果王,这件事我也在《和田行吟》一文中描述过。
它占地数亩,落地的无花果使它周围散发着甜腻的腐败和幽深的清香,它的枝干如同无数巨蟒纠缠盘绕、四处爬伸。
它达到了它这种植物的极致,造就成、编织成一座自己的宫殿。
生活但是树和人一样,同样有各式各样的苦难伴随,除了被砍伐之外,还有各种艰难。
在天山南麓温暖干燥的农村,白杨是路边、渠旁、屋后、田畔常栽的树,它绿叶飒飒直耸高天。
可是有一年冬天,南疆奇冷,这些适应了温暖干燥气候的白杨经历了打击。
有些已经非常粗壮、高大的白杨被生生从中间冻出一条裂缝,裂缝一指宽,从树这边透过裂缝可以一眼看到那边的农田
周涛朗诵的诗歌有哪些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朗诵 陈铎 周涛诗歌朗诵周涛董卿同台诗朗诵《致生日》对衰老的回答 作者:周涛 朗诵:方明 尘埃诗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