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怎么写,要400字—500字
一般第一段就陈述这本书或者资料的大概。
给读者一个大概印象。
接着第二段开始节选一些自己比较有感触的文字可以举例下来并进行分析。
(也就是给大家一个印象,你确实读过,而且有自己的见解)以后的还有200-250字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字功底和经历说些自己的感受以及这本书给你的启发。
谢谢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
昆虫记读书笔记昆虫记是一篇科普读物,作者。
这篇文章是他通过观察和细心的构思写出的科普巨著。
我第一次读昆虫记,我就被那写些精美的语句给吸引。
这篇文章主要写关于昆虫的习性和饮食等。
其实他写的昆虫都是我们平时看到的,但是他能把这些写的很让人感兴趣。
因为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很少那样细心的观察那些虫子,其实句子好也是在文章让人感兴趣的原因之一。
他生动的写了形形色色的昆虫,他们的种族。
大至像手掌大小的虎蜘蛛,小至像水滴大小的水蝽,无不一已详细地向写。
昆虫记不仅是写昆虫,其中还隐含了人生的哲理。
我觉得人要和昆虫一样,坚强的生存,艰苦的劳动。
我觉得任何昆虫有许多的相似点,他们有自己的目标,有感情,更能坚持不懈的奋斗。
说到这,我觉得生活中有人的精神还不如那些渺小的昆虫,一些人不愿奋斗,只是等待着机会的到来,到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在读昆虫记时,我觉得那是的生物知识丰富多彩,但是看看现在的生物真是太少了。
其罪魁祸首是人类。
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断做出破坏环境的事。
我想如果人不断的这样,人们就会灭忙。
其实到最后害得还是自己。
我真诚的希望人们能和世界上的一切生物和谐共处。
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不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一些虫子发声不是和人一样,而是用身体的部位来发声。
这些一定让人想不到。
读到关于这些,我觉得我懂得很少很少。
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人想不到的,我们唯一能够做的是不断的探索和观察才能提高我们的知识。
求 看书看吕汉写的《异类》,谢谢~~~
随着畅销书《异类》的流行,“练习一万小时成天才”这个口号现在是尽人皆知,(转)《异类》的读后感——怎样练习一万小时。
也许仍然有不少人相信那些不世出的天才必有天生的神秘能力,但科学家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所有顶级高手都是练出来的。
不但如此,最近几年的科学进展,人们可能第一次拥有了一个关于怎样炼成天才的统一理论。
好消息是除了某些体育项目对天生的身高和体型有特殊要求之外,神秘的天生素质并不存在,也就是说人人都有可能成为顶级高手。
早在20多年以前,芝加哥大学的教育学家Benjamin Bloom就曾经深入考察过120名从音乐到数学多个领域内的精英人物,发现他们幼年时代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后人的研究更证明,在多个领域内,就连智商都跟一个人能不能达到专家水平没关系。
有个匈牙利心理学家很早就相信只要方法得当,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被训练成任何一个领域内的高手。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选择了一个传统上女性不擅长的项目,也就是国际象棋。
结果他和妻子把自己的三个女儿都训练成了国际象棋世界大师,这就是著名的波尔加三姐妹。
这个实验甚至证明哪怕你不爱好这个领域,也能被训练成这个领域的大师,因为三姐妹中的一个并不怎么喜欢国际象棋。
而坏消息是成为大师需要长时间的苦练。
每天练三小时,完成一万小时需要十年时间,但这只是达到世界水平的最低要求。
统计表明对音乐家而言,世界级水平要求的训练时间是十五到二十五年。
但最关键的并不是练习的时间,而是练习的方法。
天才是怎样炼成的
中国传统思维比较强调一个“苦”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甚至是头悬梁锥刺股。
而近代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人们则开始强调一个“爱”字,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强调寓教于乐,“哈佛女孩”的家长们纷纷写书,介绍自己的孩子如何一路玩进名校。
很多励志故事和流行的成功学书籍最爱强调的似乎是“顿悟”,认为一个人之所以不成功是因为他没想通,他没有认识到真正的自己
好像一旦一个人顿悟到了真正的自己,他就会非常简单地在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领域成为天才人物。
一个销售员可能认为真正的自己其实是个小说家,一个医生可能认为真正的自己其实是个画家—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从来没有写过小说或者画过画 — 但他们认为他们距离“真正的自己”只有一步之遥,一旦尝试了就会爆发天才。
所有这些关于成功学的个人经验和励志故事都不科学。
假设一个成功人士做过一百件事,包括参加演讲比赛,衣着有个性,听英文歌曲,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等等,他会非常自得地把这一百件事都写进自传,没准还要加上女朋友的影响。
然而其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可能只有四件事,问题是他和读者都不知道是哪四件。
科学家不信励志故事,他们只相信调查研究。
在过去二三十年内,心理学家们系统地调研了各行各业内的从新手,一般专家到世界级大师们的训练方法,包括运动员,音乐家,国际象棋棋手,医生,数学家,有超强记忆力者等等,试图发现其中的共性。
他们的研究甚至细致到精确记录一所音乐学院的所有学生每天干的每一件小事,用多少时间做每件事,父母和家庭环境,来比较到底是什么使得那些音乐天才脱颖而出。
现在这项工作已经成熟了。
2006年,一本900多页的书,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Expertiseand ExpertPerformance,出版。
这是“怎样炼成天才”研究的一本里程碑式的学术著作,此书直接引领了后来一系列畅销书的出现,包括格拉德威尔的《异类》,GeoffColvin 的 Talent is Overrated,和 Daniel Coyle 的 The Talent Code等等。
科学家们不但证明了高手是练出来的,而且通过考察各个领域最好的训练方法的共性,总结了一套统一的练习方法,这就是所谓“刻意练习”(deliberatepractice)。
过去多年来,训练方法是不断进步的。
比如说作曲,假设一名普通学生使用普通训练方法六年时间能达到的水平,另一个学生使用新的训练方法三年就能达到,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新训练方法的“有效指数”是200%。
统计表明,莫扎特当时的训练,他的有效指数是130%。
而二十世纪的天才也许没有莫扎特有名,但其训练水平都能达到300%到500%
十三世纪的哲学家培根曾经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在少于30年之内掌握数学,而现在的学生十几岁的时候已经学到多得多的数学,教学方法进步了。
事实上,我们今天在所有领域都比过去做得更好,体育世界纪录被不断打破,艺术家们的技巧也是过去根本无法想象的。
训练方法重要性的另一个体现是“天才”的扎堆出现,比如曾经有一个时期俄罗斯对女子网球,韩国对女子曲棍球,更不必说中国对乒乓球的的绝对优势。
更进一步,哪怕你这个国家传统上并不擅长这个项目,只要有一名教练摸索掌握了科学训练法,那么他就可以带出一代绝世高手,比如中国花样滑冰教练姚滨。
人们经常感慨中国十多亿人居然找不到11个足球天才—如果天才是天生的,那么十多亿人必然足以产生很多天才,但天才是练出来的,而中国缺乏有效的练习环境,人口再多也比不上欧洲小国。
刻意练习首次提出“刻意练习”这个概念的是佛罗里达大学心理学家 K. AndersEricsson。
这套练习方法的核心假设是,专家级水平是逐渐地练出来的,而有效进步的关键在于找到一系列的小任务让受训者按顺序完成。
这些小任务必须是受训者正好不会做,但是又正好可以学习掌握的。
完成这种练习要求受训者思想高度集中,这就与那些例行公事或者带娱乐色彩的练习完全不同。
“刻意练习”的理论目前已经被广泛接受,我们可以总结一下它的特点。
1. 只在“学习区”练习科学家们考察花样滑冰运动员的训练,发现在同样的练习时间内,普通的运动员更喜欢练自己早已掌握了的动作,而顶尖运动员则更多地练习各种高难度的跳,读后感《(转)《异类》的读后感——怎样练习一万小时》。
普通爱好者打高尔夫球纯粹是为了享受打球的过程,而职业运动员则集中练习在各种极端不舒服的位置打不好打的球。
真正的练习不是为了完成运动量,练习的精髓是要持续地做自己做不好的事。
心理学家把人的知识和技能分为层层嵌套的三个圆形区域:最内一层是“舒适区”,是我们已经熟练掌握的各种技能;最外一层是“恐慌区”,是我们暂时无法学会的技能,二者中间则是“学习区”。
只有在学习区里面练习,一个人才可能进步。
有效的练习任务必须精确的在受训者的“学习区”内进行,具有高度的针对性。
在很多情况下这要求必须要有一个好的老师或者教练,从旁观者的角度更能发现我们最需要改进的地方。
只在学习区练习,是一个非常强的要求。
一般的学校课堂往往有几十人按照相同的进度学习知识,这种学习是没有针对性的。
同样的内容,对某些同学来说是舒适区根本无需再练,而对某些学生则是恐慌区。
科学教学必须因材施教,小班学习,甚至是一对一的传授。
真正高手训练与其说是老师教学生,不如说是师傅带学徒。
一旦已经学会了某个东西,就不应该继续在上面花时间,应该立即转入下一个难度。
长期使用这种方法训练必然事半功倍。
2004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和他们在学习上投入的总时间没有直接关系,关键是学习方法。
2. 大量重复训练。
从不会到会,秘诀是重复。
美国加州有个“害羞诊所”(The ShynessClinic),专门帮助那些比如说不敢和异性说话的人克服害羞心理。
这个诊所的心理学家不相信什么心理暗示疗法,什么童年回忆之类,他们相信练习。
他们认为使人害羞的并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们对事情的观点。
怎么治疗恐女症
做法是设计各种不同难度的场合进行对话训练。
最初是在房间内集体对话,角色扮演。
然后是到直接跑到大街上找陌生美女搭讪要求约会。
最高难度是有意在公共场合做出使自己难堪的事情,比如去超市把一个西瓜掉在地上摔坏。
这种把不常见的高难度事件重复化的办法正是MBA课程的精髓。
在商学院里一个学生每周可能要面对20个真实发生过的商业案例,学生们首先自己研究怎么决策,提出解决方案,最后老师给出实际的结果并作点评。
学习商业决策的最好办法不是观察老板每个月做两次决策,而是自己每周做20次模拟的决策。
军事学院的模拟战,飞行员在计算机上模拟各种罕见的空中险情,包括丘吉尔对着镜子练习演讲,都是重复训练。
在体育和音乐训练中,比较强调“分块”练习。
首先你要把整个动作或者整首曲子过一遍,看专家是怎么做的。
然后把它分解为很多小块,一块一块地学习掌握。
在这种训练中一定要慢,只有慢下来才能感知技能的内部结构,注意到自己的错误。
在美国一所最好的小提琴学校里,甚至有禁止学生把一支曲子连贯地演奏的要求,规定如果别人听出来你拉的是什么曲子,那就说明你没有正确练习。
职业的体育训练往往是针对技术动作,而不是比赛本身。
一个高水平的美式足球运动员只有1%的时间用于队内比赛,其他都是各种相关的基础训练。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这种事先的重复训练,一个人面对不常见的事件往往会不知所措。
统计表明工作多年的医生通过读X光片诊断罕见病症的水平反而不如刚毕业的医学院学生—因为很少遇到这种病例,而在医学院学到的东西早就忘了。
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定期地让医生们拿过去的旧X光片集中训练,而不是期待在工作中碰到。
3. 持续获得有效的反馈。
传道,授业,解惑,老师和教练最大的用处是什么
也许对一般人来说小学老师最大的作用是激发了他学习的兴趣,教会了他什么东西,曾经有过传道授业解惑。
而真正的高手都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对他们而言,老师和教练的最重要作用是提供即时的反馈。
一个动作做得好与不好,最好有教练随时指出,本人必须能够随时了解练习结果。
看不到结果的练习等于没有练习:如果只是应付了事,你不但不会变好,而且会对好坏不再关心。
在某种程度上,刻意练习是以错误为中心的练习。
练习者必须建立起对错误的极度敏感,一旦发现自己错了会感到非常不舒服,一直练习到改正为止。
从训练的角度,一个真正好教练是什么样的
John Wooden 是美国最具传奇色彩的大学篮球教练,他曾经率领 UCLA队在12年内10次获得 NCAA 冠军。
为了获得 Wooden的执教秘诀,两位心理学家曾经全程观察他的训练课,甚至记录下了他给球员的每一条指令。
结果统计表明,在记录的2326条指令之中,6.9%是表扬,6.6%是表示不满,而有75%是纯粹的信息,也就是做什么动作和怎么做。
他最常见的办法是三段论:演示一遍正确动作,表现一遍错误动作,再演示一遍正确动作。
与外行想象的不同,最好的教练从不发表什么激情演说,甚至不讲课,说话从不超过20秒。
他们只给学生非常具体的即时反馈。
所有训练都事先进行无比详细的计划,甚至包括教运动员怎么系鞋带。
他们仿佛有一种诡异的知道学员在想什么的能力,即使是第一次见面能指出学生在技术上最需要什么。
他们是绝对的因材施教,源源不断地提供高度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
获得反馈的最高境界是自己给自己当教练。
高手工作的时候会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观察自己,每天都有非常具体的小目标,对自己的错误极其敏感,并不断寻求改进。
4. 精神高度集中。
刻意练习没有“寓教于乐”这个概念。
曾经有个著名小提琴家说过,如果你是练习手指,你可以练一整天;可是如果你是练习脑子,你每天能练两个小时就不错了。
高手的练习每次最多1到1.5小时,每天最多4到5小时。
没人受得了更多。
一般女球迷可能认为贝克汉姆那样的球星很可爱,她们可能不知道的是很少有球员能完成贝克汉姆的训练强度,因为太苦了。
科学家们曾经调查研究了一个音乐学院。
他们把这里的所有小提琴学生分为好(将来主要是做音乐教师),更好,和最好(将来做演奏家)三个组。
这三个组的学生在很多方面都相同,比如都是从8岁左右开始练习,甚至现在每周的总的音乐相关活动(上课,学习,练习)时间也相同,都是51个小时。
研究人员发现,所有学生都了解一个道理:真正决定你水平的不是全班一起上的音乐课,而是单独练习:- 最好的两个组学生平均每周有24小时的单独练习,而第三个组只有9小时。
- 他们都认为单独练习是最困难也是最不好玩的活动。
-最好的两个组的学生利用上午的晚些时候和下午的早些时候单独练习,这时候他们还很清醒;而第三个组利用下午的晚些时候单独练习,这时候他们已经很困了。
- 最好的两个组不仅仅练得多,而且睡眠也多。
他们午睡也多。
那么是什么因素区分了前两个组呢
是学生的历史练习总时间。
到18岁,最好的组中,学会平均总共练习了7410小时,而第二组是5301小时,第三组3420小时。
第二组的人现在跟最好的组一样努力,可是已经晚了。
可见要想成为世界级高手,一定要尽早投入训练,这就是为什么天才音乐家都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苦练了。
人脑的学习原理现代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认为,几乎没有任何技能是人一出生就会的。
哪怕是对简单物体的识别,把东西抓取过来这些简单的动作,也是婴儿后天学习的结果。
一个人一出生的时候根本不可能预见到将来自己需要什么技能,基因不可能把一切技能都用遗传的方法事先编程,那样的话太浪费大脑的存储空间。
最好的办法是不预设任何技能,只提供一个能够学习各种技能的能力,这就是人脑的巧妙之处。
基因的做法是先预设一些对刺激的基本反应和感觉,比如看见好吃的东西我们会饿等等。
这些基本的反应需要调动的神经较少。
但对于更高级别的技能,比如演奏音乐,需要协调调动很多神经,就必须靠后天学习了。
人的任何一个技能,都是大脑内一系列神经纤维传递的电脉冲信号的组合。
解剖表明拥有不同技能的人,其大脑的神经结构非常不同,比如出租车司机大脑内识别方向的区域就特别发达。
也就是说与计算机不同,人对于技能的掌握是在大脑硬件层次实现的。
而最近有一派科学家认为,髓磷脂是技能训练的关键,它的作用是像胶皮把电线包起来一样,把这些神经纤维给包起来,通过防止电脉冲外泄而使得信号更强,更快,更准确。
不管练习什么,我们都是在练习大脑中的髓磷脂,就好像把一堆杂乱无章的电线被排列整齐变成电缆。
直到2000年新技术允许科学家直接观察活体大脑内的髓磷脂之后,髓磷脂的作用才被发现,而且一直到2006年才第一次被在学术期刊上说明。
科学家认为髓磷脂是脑神经的高速公路,提高信号传递速度,并且可以把延迟时间减少30倍,总共提速3000倍,甚至可以控制速度,想慢就慢。
人脑之中分布着大量“自由的”髓磷脂,它们观测脑神经纤维的信号发射和组合,哪些神经纤维用的越多,它们就过去把这一段线路给包起来,使得线路中的信号传递更快,形成高速公路。
这就是为什么练习是如此重要。
髓磷脂理论可以解释很多事情。
比如为什么小孩常会犯错
他们的神经系统都在,也知道对错,只是需要时间去建立起来髓磷脂的高速网络。
为什么习惯一旦养成不容易改变
因为所谓“习惯”,其实是以神经纤维电缆组合的形式“长”在大脑之中的,髓磷脂一旦把神经包起来,它不会自动散开—改变习惯的唯一办法是形成新习惯。
为什么年轻人学东西快
因为尽管人的一生之中髓磷脂都在生长,但年轻人生长得最快。
最激进的理论则认为人跟猴子的最显著区别不在于脑神经元的多少,而在于人的髓磷脂比猴子多20%
解剖表明,爱因斯坦的大脑中的神经元数量是平均水平,但他拥有更多能够产生髓磷脂的细胞。
谁愿意练习一万小时
看了钢琴家朗朗的传记之后,可能很多人会怀疑是否真的应该让孩子接受这样的苦练。
实际上,顶级运动员都是穷人家的孩子。
不练这一万小时,一定成不了高手,但问题是考虑到机遇因素练了这一万小时也未必成功。
这就是兴趣的作用了。
如果说有什么成功因素是目前科学家无法用后天训练解释的,那就是兴趣。
有的孩子似乎天生就对某一领域感兴趣。
感兴趣并不一定说明他能做好,就算不感兴趣只要愿意练,也能练成。
兴趣最大的作用是让人愿意在这个领域内苦练。
不论如何,刻意练习是个科学方法,值得我们把它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显然我们平时中做的绝大多数事情都不符合刻意练习的特点,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都没能成为世界级高手。
天才来自刻意练习。
() 〔(转)《异类》的读后感——怎样练习一万小时〕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昆虫记读后感600字,有多一点感受的,不要重复的
读完《昆虫记》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
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
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
”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
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内容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
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兔和猫读后感
兔和猫读后感(一)这是的小说集中的一篇。
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
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
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
所以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
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
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兔和猫读后感(二)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
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
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
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
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
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
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
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兔和猫读后感(三)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
“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
”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
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
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
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
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
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作文结尾400字左右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故事的情节不算多复杂,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可谓中产有余了,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
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
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
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
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
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个故事的精彩程度远远没有作者讲故事本身精彩。
一个追求梦想的人,抛弃家庭妻子孩子工作一切,去追求梦想。
这样的人,特别是故事中的Strickland,是自私、不负责任、逃避现实不敢面对、甚至有些冷血的与世俗价值观绝对违背的社会异类,他妄图摆脱社会给他的一切枷锁,寻找自己的生存方式,哪怕是忍受饥寒交迫和种种折磨苦难,都无怨无悔。
这样的人让人觉得可恨,因为如果大家都向Strickland一样,这个社会要么彻底乱套,要么就是实现了共产主义。
但这样的人又让人佩服,甚至羡慕,他无疑是强大的,有勇气与毅力。
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他能够找到自己的梦或者过上梦里的世界,他都已经成功了。
做自己的梦,让别人说去吧
毛姆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从各种人的角度出发,间或夹杂些自己的评论,将主人公刻画的淋漓尽致。
他的笔就如刀,雕刻出的现象丰满生动。
这个有些冷峻的的故事,再我看来却很有童话的味道。
Strickland是孤独的,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
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
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