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艺术》读后感
《什么是艺术》 美学上所有的“美”的定义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基本观点,第一种认为“美”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是绝对“完善”的表现之一,而绝对“完善”是指观念、精神、意志、上帝。
第二种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
接受第一种定义的有、谢林、、和研究哲理的法国人、如夫拉、拉维松等人,第二流的美学哲学家这里就不提了。
现代大部分有教养的人也都赞同这种客观而神秘的“美”的定义。
这种理解很流行,特别是在老一辈人中间。
第二种对“美”的理解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这种理解主要流行于英国美学家中间,但也为我们这个社会一半人所接受,主要是比较年轻的人。
由此可见,“美”的定义只有两种(此外不可能有别的结论),一种是客观的、神秘的,它把“美”的概念同最高的完善,即同上帝融合为一,这是一种幻想的定义,没有任何根据。
另一种定义则相反,它是简单明了的、主观的,认为凡是讨人喜欢的东西都是“美”,我不给“喜欢”一词添加“没有目的、没有利益”等字样,因为“喜欢”一词本身就意味着不计较利益。
一方面,“美”被理解为某种神秘的、很崇高的,可惜并不明确的东西,因而它包含着哲学、宗教和生活本身。
例如谢林和的定义就是这样,他们的德国继承者和法国继承者的定义也是这样。
另一方面,应当承认,按照和他的的定义,“美”只不过是我们得到的一种特殊的、无私的快感。
这样“美”的概念虽然好像很清楚??可惜也不准确,因为它扩展到另一方面去了,即把由于饮食和接触柔软皮肤所得到的快感也包括在内,例如瞿渥和克拉利克等人就持这种看法。
的确,如果追溯一下“美”的学说在美学中的发展,那就可以看出,起初,即从美学初创时起,形而上学的“美”的定义占有优势。
可是年代越近,那种实验性的、在最近几年来带有生理学性质的定义就越加明显,于是甚至出现了像维隆和塞利那种企图完全避开“美”的概念的美学家。
但这种美学家成就很少,大多数民众和大多数艺术家与学者,仍坚持大多数美学著作对“美”所下的那种定义,即,或把“美”看成一种神秘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或把“美”看成一种特殊的快乐。
那末,在我们这个社会和我们这个时代里,被人们用来给艺术下定义而顽强坚持的那种“美”的概念,实质上究竟是什么呢。
从主观方面来说,我们把使我们得到快乐的东西称为“美”。
从客观方面来说,我们把外界存在的某种绝对完善的东西称为“美”。
但是我们之所以认识外界存在的绝对完善的东西,并且认为它们完善,只是因为我们从这些绝对完善的东西的显现中得到某种快乐,所以,客观定义只不过是主观定义的另一种表示而已。
实际上,这两种对“美”的理解都可归结为我们所获得的某种快乐。
换言之,凡是能使我们喜欢而又不引起我们欲望的东西,我们都认为它美。
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科学自然不会满足于根据“美”来给艺术下定义,即根据使人喜欢的东西下定义,而应探求一个普遍的、适用于一切艺术作品的定义,以便根据这样的定义来确定各种事物是否属于艺术范围。
但是读者在我前面援引的美学理论的摘要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定义是没有的。
如果他能费心读读这些美学文集原著,那末,这就更加清楚了。
想为绝对的“美”下定义的一切尝试,认为“美”是对自然的模仿,是适宜,是各部分的协调,是对称,是多样化中的统一等等……所得到的不外乎是以下两种结果,或者是什么定义也没有下,或者所下的定义只不过是指某种艺术作品的某些特点,而远远包括不了被所有的人当作艺术看待的一切东西。
“美”的客观的定义是没有的,现存的种种定义,无论是形而上学的定义或是实验的定义,都可以归结为主观的定义,而且,说起来也真奇怪,都可以归纳为这样的观点,凡是表现“美”的,就是艺术,凡是使人喜欢而不引起欲望的,就是“美”。
许多美学家觉得这样的定义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此也是不稳固的。
为了给这个定义寻找根据,他们问自己,一件东西何以会讨人喜欢,于是他们把“美”的问题转变为趣味问题,赫奇逊、、等人就是这样做的。
但是读者从美学史中或者从经验中可以看出,一切想为趣味下定义的企图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结果,而且我们找不到理由,也不可能找到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件东西这个人喜欢而另一个人却不喜欢,反之亦然。
因此,整个现存的美学并不在于可以向这种自命为“科学”的智力活动期待什么,即不是要确定艺术或“美”。
假定“美”是艺术的内容、性质和法则,或者确定趣味,假定趣味能解决艺术问题和艺术的价值问题的性质,然后根据这些法则而把与之相符的作品称为艺术,把与之不相符的作品摈弃不理,而是要——承认某一类作品是好的,因为它们使我们感到惬意,——制定出一套艺术理论,把某一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切作品容纳进去。
有这样一个艺术规范,按照这个规范,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那些作品,菲狄阿斯、索福克利斯、、提香、、巴赫、贝多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等人的作品,被承认是艺术,美学的见解也应当概括所有这些作品。
在美学文献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关于艺术的价值和意义的见解,这些见解并不是以我们衡量某一事物的好坏的某些法则为根据,而是以这一事物是否符合于我们所制定的艺术规范为根据。
最近我读过福格尔特的一部很不错的著作。
在讨论艺术作品的道德要求时,作者直率地提出,对艺术提出道德要求是不对的,为证明他的观点,他举例说,如果我们容许这种要求,那末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尔》就不符合优秀作品的定义。
但是这两部作品既然都列入艺术的典范,那末,上述的要求就不对了。
因此,必须为艺术找出一个也能适用于上述两部作品的定义。
福格尔特把“重要”Bedeutungsvolles??的要求当作艺术的基础,用以代替道德的要求。
现有的一切美学体系都是根据这一意义组成的。
人们并不给真正的艺术下定义,然后再看一部作品是否符合于这个定义,以确定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人们只是把由于某种原因而为某一特定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系列作品认为是艺术,并想出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这些作品的艺术的定义。
不久以前我在一部很好的著作——谟特的《十九世纪艺术史》中见到了一个关于这种方法的极好的例证。
在讲到已被看作艺术典范的“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时,作者不但不批判这种倾向,却反而竭力放宽自己的尺度,来容纳“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
在他看来,这些派别是反对自然主义的极端性的合理反应。
艺术中无论发生怎样的神志错乱,只要这种神志错乱一旦被我们这个社会的上层阶级所接受,??就立刻会有人编出一套理论来,为这种神志错乱加以辩解,并使它合法化,仿佛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里,那过后就被遗忘、并未留下丝毫痕迹的虚伪、丑恶和荒谬的艺术都能被某些特殊圈子里的人们所接受和赞许似的。
至于艺术的荒谬和丑恶可以到达什么程度——特别是当这种艺术被认为毫无缺点的时候,例如在现在,只要看看现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些什么艺术活动就行了。
因此,美学中所阐述的、模糊地为一般人所信奉的那种以“美”为依据的艺术理论,只不过是把我们——某个圈子里的人们——在过去和现在所喜欢的东西认为是好的罢了。
要为人类的某种活动下定义,就必须了解这一活动的意义和作用。
要了解人类某种活动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就须根据这一活动的产生原因及其后果来考察活动本身,而不能单单根据它所给我们的快乐。
如果我们认为某一活动的目的只在于给我们快乐,因而只根据这种快乐来为这项活动下定义,那末,这样的定义显然是不正确的。
给艺术下定义的情况也正是这样。
…… 正如那样认为食物的目的和用途是给人快乐的人们不可能认识饮食的真正意义一样,那些认为艺术的目的是享受的人们也不可能认识艺术的意义和用途,因为他们把享受的这一不正确的、特殊的目的加诸于艺术活动,其实艺术活动的意义是在它和其它生活现象的关系上。
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吃东西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时,他们才会明白,饮食的意义在于滋养身体。
就艺术来说也是这样。
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艺术的目的是“美”,即享受时,他们才会懂得艺术的意义。
把“美”或者说从艺术得来的某种快乐,看作艺术的目的,这不但无助于我们判定艺术是什么,反而把问题引入一个和艺术截然不同的领域——即引入形而上学的、心理学的、生理学的、甚至历史学的探讨。
为什么某些人喜欢这一作品,而不喜欢那一作品,为什么另一些人喜欢那一作品等等,因而使得给艺术下定义成为不可能。
正像讨论一个人为什么喜欢吃梨而另一个人喜欢吃肉决无助于判定营养的本质是什么一样。
讨论艺术中的趣味问题,关于艺术的讨论不知不觉地归结到趣味问题上,不但无助于我们弄清楚被我们称之为艺术的这一人类的特殊活动究竟是什么,反而会使我们根本弄不清楚这个问题。
艺术使得千百万人为它付出劳动、牺牲生命,甚至丧失道德,艺术究竟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从现有的各种美学理论中找到了一些答案。
这些答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艺术的目的是“美”,而“美”是通过我们从它身上得到的快乐而被认识的,艺术享受是一桩好的、重要的事。
换言之,享受之所以好,就因为它是享受。
因此,被认为是艺术的定义,其实并不是艺术的定义,只不过是用来替人们为这想象中的艺术所遭受的牺牲作辩解的一种手段。
同时也是替现存艺术中那种自私的享受和不道德的行为作辩解的一种手段。
所以,说起来也真奇怪,虽然论述艺术的书堆积如山,但艺术的正确定义迄今仍未决定下来。
原因就在于艺术的概念是以“美”的概念作为基础的。
如果把那影响整个问题的“美”的概念撇开不管,那末艺术究竟是什么呢
下面是最近的几种最易理解的、不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艺术定义,艺术是一种在动物界就有的活动,它是从性欲和对游戏的嗜好产生的(席勒、达尔文、斯宾塞);这种活动伴有神经系统的愉快的刺激(格朗特,阿伦),这是一种生理的、进化的定义。
还有一种定义是,艺术是通过人类能感受的线条、色彩、姿势、声音、话语、情绪而作的外部的表现(维隆)。
这是实验的定义。
塞利的最新定义认为,艺术是“某种永恒存在的物象或一时发生的动作所产生的结果,这一物象或动作不但给产生者以兴奋的快乐,而且还能给一定数量的观众以愉快的感觉,而与当时所得的个人利益完全无关。
” 虽然这些定义与那些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的定义相比有其优越处,但它们仍然很不精确。
第一种定义——生理的、进化的定义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它所谈的并不是构成艺术本质的活动本身,而是艺术的起源。
那种根据对人的身体产生生理影响而下的定义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在这个定义里可以包括人类的许多其它活动,情况同新美学理论中碰到的一样,它们主张缝制美丽的衣服,制造芬芳扑鼻的香水,甚至烹调都算作艺术。
实验的定义认为艺术就是情绪的表达,这种看法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一个人可以靠线条、色彩、声音、言词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但他的这种表达可能并不对其他人起什么作用,这时候这种表达就不是艺术。
第三种定义,塞利所提出的,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给产生者以快乐,并给观众或听众以愉快感觉,但无利可图的那些物象所产生的结果”,也可以包括表演戏法、体操以及其它不能算作艺术的活动;反之,许多可以使人感到不快的物象,例如诗中所描写的或舞台上所表演的阴沉和残酷的场面,却无疑是艺术。
所有这些定义之所以都不精确,是因为它们也都像形而上学的定义一样,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从艺术得来的快乐,而不是艺术在个人和人类生活中的效用。
要想精确地给艺术下个定义,首先就不要再把艺术看作享受的工具,而把它看作人类生活的条件之一。
如果这样看待艺术,我们就不能不认为艺术是人们相互交际的手段之一。
每一部艺术作品都能使接受的人和曾经或正在创造艺术的人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而且也使接受者和所有那些与他同时在接受、在他以前接受过或在他以后将要接受同一艺术印象的人们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语言传达人们的思想和经验,是使人们结为一体的手段,艺术的作用也正是这样。
不过艺术的这种交际手段和语言有所不同,语言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艺术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感情。
艺术活动所赖以进行的基础是,一个人用听觉或视觉接受他人表达感情时,能够体验到那感情表达者所体验过的同样的感情。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笑了,听到这笑声的另一个人也高兴起来;一个人哭了,听到这哭声的人也难过起来;一个人生气了,另一个见他生气,自己也激动起来。
一个人用自己的动作、话音来表达蓬勃的朝气、果敢的精神,或相反地,用动作和话音来表达忧伤或平静的心情,这种心情就传达给别人。
一个人受苦,当他用呻吟或痉挛来表达自己的痛苦时这种痛苦就传达给别人。
一个人表达出自己对某些事物、某些人或某些现象的喜爱、崇拜、恐怖和尊敬时,其它人受到感染,也会对该事物、该人或该现象感到喜爱、崇拜、恐怖或尊敬。
艺术活动就是建立在人们能够受别人感性的感染这一基础之上的。
如果一个人在体验某种感情时直接用自己的神态或发出的声音感染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在自己想打哈欠时引得别人也打哈欠,在自己不禁为某一事情而笑或哭时引得别人也笑起来或哭起来,或是在自己受苦时使别人也感到痛苦,这还不能算是艺术。
艺术开始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有个遇见狼而受到惊吓的男孩把遇狼经过叙述出来,以便在别人身上引起他所体验过的那种感情,于是他描写自己的经过,他在遇狼之前的情况、所处的环境、森林、他的轻松愉快的心情,然后描写狼的形象、狼的动作、他与狼之间的距离等等。
所有这一切——如果男孩子叙述时重新体验到他所体验过的感情,并以此感染了听众,使听众也体验到男孩所体验过的一切——这就是艺术。
如果男孩子从未看见过狼,但时常怕狼,他想在别人心里引起他的那种恐惧感,于是捏造出他遇到了狼,而且讲述得那样生动,以致在听众心里也引起了男孩想象中遇狼时所体验的那种感情,那末,这也是艺术。
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或想象中体验到受苦的可怕或享乐的甘美,他把这些感情在画布上或大理石上表现出来,使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那末,这也是艺术。
如果一个人体验到或者想象出愉快、欢乐、忧郁、失望、爽朗、灰心等感情,以及这种种感情的相互转换,他用声音把这些感情表现出来,使听众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象他一样体验到这些感情,那末,这同样是艺术。
各种各样的感情——非常强烈的或非常微弱的,很有意义的或者微不足道的、非常坏的或者非常好的,只要他们感染读者、观众、听众,就都是艺术的对象。
戏剧中所表达的奋不顾身、以及顺从于命运或上帝等等感情,或者小说中所描写的情人的狂喜的感情,或者图画中所描绘的淫荡的感情,或者音乐中以庄严的进行曲所表达的爽朗的感情,或者舞蹈所引起的愉快的感情,或者可笑的逸事所引起的幽默的感情,或者描写晚景的风景画或催眠曲所传达的宁静的感情——这一切都是艺术。
只要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能感染观众或听众,这就是艺术。
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体验过的感情,而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语言所表达的形象把这种感情传达出来,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
艺术是这样的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能被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
艺术并不像形而上学者所说的那样是某种神秘的观念、美或上帝的表现,并不像生理美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人们藉以消耗过剩精力的游戏,并不是情绪通过外在标志的表达,并不是惬意事物所产生的结果,最重要的——并不是享乐,而是生活中以及个人和全人类向幸福迈进的进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际的手段,它用同样的感情把人们结成一体。
由于人能理解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因此任何人都能够知道全人类在思想领域内为他所做的一切,能够在现在借着理解别人思想的能力而参与别人的活动,而且能够借着这种能力把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和自己心里产生的思想传达给同辈和后辈;同样,由于人能通过艺术而为别人的感情所感染,因此他就能够体会到人类在他以前在感情的领域内所体验过的一切,能够体会同辈正在体验的感情和几千年前别人所体验过的感情,并能把自己的感情传达给别人。
如果人们并不能理解前人心里有过的、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一切思想,不能把自己的思想传达给别人,那末人们就好似禽兽或卡斯贝霍塞了①。
如果人们没有另一种能力——受艺术感染的能力、那末他们大概还会更加野蛮、而主要是,还会更加散漫,更加充满敌意。
因此,艺术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活动,像语言活动一样重要,一样普遍。
语言不仅通过布道、演讲和书籍来影响我们,而且还通过我们用以互相传达思想和经验的一切语言来影响我们;艺术也是一样,广义的艺术渗透了我们的整个生活,而我们只把这一艺术的某些表现称为艺术——狭义的艺术。
我们习惯于把“艺术”一词只理解为我们在剧院里、音乐会上和展览会上所听到和看到的东西,以及建筑、雕塑、诗歌、小说……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我们在生活中用以进行交际的那种艺术的很小一部分。
人类的整个生活充满了各种各种的艺术作品——从摇篮曲、笑话、怪相、住宅装饰、服装和器皿直到教堂的礼拜、凯旋的行列。
所有这些都是艺术活动。
因此我们所谓的狭义的艺术,并不是指人类传达感情的整个活动,而只是指由于某种缘故而被我们从这整个活动中分离出来并赋予特殊意义的那一部分。
人们向来都特别注意可以表达出从人们的宗教意识所流露的感情的那一部分活动,并把整个艺术的这一小部分活动称为真正的艺术。
古代的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就是这样认识艺术的。
希伯来的先知和古代的基督教徒也是这样认识艺术的,回教徒在过去和现在也都是这样理解艺术的,现在的宗教人士也是这样理解艺术的。
人类的几位导师,如柏拉图,在他所著的《理想国》里、最初的一些基督教徒、严正的回教徒,以及佛教徒等,往往还否认任何艺术。
现代的观点认为,任何一种艺术只要能给人以快乐,就是好艺术,而以相反观点来认识艺术的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认为,艺术和语言不同,语言可以不听,而艺术却能使人不由自主地受到感染,其危险性是非常之大。
如把一切艺术都取消,人类所受的损失也远比容许任何一种艺术存在要小。
这些否定一切艺术的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否定了一种不可否定的东西——必不可少的交际手段之一,人类没有它就不能生活。
然而我们欧洲这个文明社会、这个圈子和这个时代的人们容许一切艺术,只要它们为美服务,换言之,只要它们给人们以快乐就行。
他们这样做也同样是错误的。
从前,人们担心艺术作品中偶然会有一些使人腐化的东西,就索性禁止一切作品。
可是现在人们只因为怕失去艺术给予人们的某种快乐,就袒护一切艺术。
我认为后一种错误比前一种错误严重得多,危险也大得多。
①卡斯贝霍塞即“纽纶堡的弃儿”??是1828 年5 月23 日在纽伦堡市场上被人发现的,看起来好像有十六岁光景。
他很少讲话,几乎连平常的事物都全然不知。
后来他告诉人们,他是被幽禁在地下室里长大的,只有一个人去看他,但他看到这个人的次数也不多。
——译自谟德的英译本注。
求《艺术与文化》的读后感,抄袭的不要 追分50
谈美书简》读后感作者:范文搜收集 时间:2008-01-30 23:17:11 来自:范文易 【大 中 小】 收藏本文 评论:0 《谈美书简》是一部系统的美学著作,书中的13封信对怎样学习美学、马列主义美学体系,以及美感、典型、形象思维、创作方法等等美学范畴,作了生动而详细的阐释。
第一封《代前言:怎样学习美学
》 朱光潜先生首先谈了写作《谈美书简》的动意,在回答“怎样学习美学”这一问题时,说他感触最深的是治学的学风。
针对美学是个旁涉很多领域的边缘学科,以及国内“资料太少”这一特殊性,朱光潜先生指出:“研究美学的人如果不学一点文学、艺术、心理学、历史和哲学,那会是一个更在的欠缺,而且会成为‘空头美学家’”;要“学通一二种外语”,直接阅读外文书籍;尤其应下大力气去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但不迷信翻译过来的书籍。
第二封《从现实生活出发还是抽象概念出发
》 1956年,全国开展了美学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朱光潜先生承认自己过去“站的是唯心主义立场”,“用的是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逻辑方法”,信奉的是柏拉图、康德、黑格尔、克罗齐等人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美学思想。
到80年代,朱光潜先生坚持“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一总命题,而且他讨厌对美下定义,认为这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不是从现实出发去研究美学问题,提倡“从现实出发去研究美学问题”,提倡“正确辨认生活与艺术中的一切丑现象”,认为“自然丑也可以转化为艺术美”,“艺术家有描写丑恶的权利”。
第三封《谈人》 朱光潜先生提出作为审美主体的人是“一个整体”。
审美活动和整个人的其它许多功能如”思考力、情感和追求上报的意志“是有内在的联系的。
强调反“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体的活动”,进而强调“艺术作品必须向人这个整体说话”这一命题。
第四封《关于马克思主义与美学一些误解》 在此,朱光潜先生重申他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郑重提出“我们提倡‘解放思想’,但不能从马克思主义思想中‘解放’出来”。
针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没有写过一部美学或文艺理论的专著,说不上有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等一些误解,朱光潜先生说,构成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这个完整体系“是长期发展而且散见于一系列著作中的。
要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美学体系,就要认认真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
第五封《艺术是一种生产劳动》 朱光潜先生认定“艺术是一种生产劳动,是精神方面的生产劳动,其实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是一致的,而且是互相储存的”。
生产劳动是社会性的人凭他的本质力量对自然进行加工改造。
这是一个双向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自然经过人的改造而日益丰富化,成了“人化自然”;另一方面,人发挥了他的本质力量,使其在改造自然中“对象化”了,因而也肯定了自己,使自己的本质力量日益加强和提高了。
人类历史就这们日益发展下去,以至于达到“人的彻底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的彻底人道主义”的辩证统一。
第六封《冲破文艺创作和审美学中的一些禁区》 “四人帮”统治时期,文艺创作和美学中的禁区是“人性论”、“人道主义”、“人情味”和“共同美感”。
在朱光潜先生看来,人性是普遍存在的,是人作为人的自然本性,“人性和阶级性的关系是共性与特殊性或全部与部分的关系。
部分并不能代表或取消全体,肯定阶级性并不是否定人性”。
“人道主义”总的核心思想“就是尊重人的尊严”,“把人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因为人虽是一种动物,却具有一般动物所没有的自觉心和精神生活。
人道主义可以说是人的本位主义。
”“在文艺作品中人情味就是人民所喜闻乐见的东西”,“最富于人情味的母题莫过于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
在阐释“共同美感”时,朱光潜先生援引了马克思“艺术起源于劳动”的论述,指出“劳动是人类的共同职能”,它所产生的美感也就是“人类的共同美感”。
第七封《从生理学观点谈美与美感》 在这封信里,朱光潜先生向我们介绍了一些生理学知识来使我们更好的认识美与美感,如节奏感,移情作用和内摹仿。
而且向我们进一步阐述了其“美是主客观的统一”“文学作品应该具有节奏感,而不应一味高昂”“审美者和审美对象各有类型”等观点。
第八封《形象思维与文艺的思想性》 朱光潜先生认为,为弄清形象思维问题,首先需要界定一下“什么叫思维?”“思维就是开动脑筋来掌握和解决面临的客观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思维本身既是一种实践活动,又是一种认识活动。
”思维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掌握具体事物的形象,如色、声、嗅、味、触之类感官所接触到的形式和运动都在头脑里产生一种映象,这是原始的感性认识”,叫做感觉、映象、观念或表象。
第二步是在此基础上的深化,可以经由两种途径或方式,这就是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目的都在于获得对事物的更进一步的认识。
“把从感性认识所得来的各种映象加以整理和安排,来达到一定的目的,这就《谈美书简》读后感《谈美书简》读后感(2) 《《谈美书简》读后感》这篇精彩文章由范文搜收集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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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形象思维;“把许多感性形象加以分析和综合,求出每类事物的概念、原理或规律,这是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这种思维就是抽象思维或逻辑思维”。
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或逻辑思维)的不同之处,在于形象思维始终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没有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第九封《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独特地位》 文学是用语言为媒介,而语言中的文字却只是代表观念的一种符号,本身并无意义。
语言这种媒介不是感性的而是观念性,也就是说,语言要通过符号(字音和字形)间接引起事物的观念。
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在艺术门类中占有独特的地位。
“文学实际上就是语言学”第十封《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 朱光潜先生反对将“浪漫主义”或“现实主义”这样的本来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称呼硬套到其它时代与民族的文艺创作上去,而主张从“浪漫主义的”或“现实主义的”这样的创作方法的角度,对各时代和民族的文艺作出分析。
与此同时,朱光潜先生认为不能把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绝对化。
“浪漫主义侧重从主观内心世界出发,情感和幻想较占优势”;“现实主义从客观现实出发,抓住其中本质特征,加以典型化”。
这两种创作方法虽然是客观存在,却不宜过分渲染,像旗帜那样鲜明对立。
要“从主客观统一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
”“在伟大的艺术家们身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时常好像是结合在一起的。
” 第十一封《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环境”指“行动发生的具体场合,即客观现实世界,包括社会类型、民族特色、阶级力量对比、文化传统和时代精神,总之,就是历史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典型环境起着决定典型人物性格的作用。
“人格的伟大和刚强只有借矛盾对立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才能衡量出来。
”“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典型观中的一个基本原则。
恩格斯把“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看作现实主义的主要因素。
第十二封《审美范畴中的悲剧性和喜剧性》 悲剧与喜剧是两种不同的艺术体裁,具有两种不同的审美特性。
悲剧与喜剧很难截然划分,从根本上说,是因为现实世界的矛盾本来就很复杂,纵横交错,很难分出悲喜,同时人们的审美情趣也多种多样,不同的人对同一个戏剧往往产生不同的感受。
“世界对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动情感的人是个悲剧,对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思考的人是个喜剧。
”我们中华民族的喜剧感向来很强,而悲剧感却比较薄弱。
其原因之一是我们的“诗的正义感”很强,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好大团圆的结局,很怕看到亚里斯多德所说的“像我们自己一样的好人因小过错而遭受大的灾祸”。
第十三封《结束语:“还须弦外有余音”》 朱光潜先生对来信问到关于学外语和美学问题朋友们提出忠告:“学美学的人入手要做的第一件大事还是学好马列主义”;其次,“掌握一种外语到能自由阅读的程度”,“掌握国际最新资料”;第三,“要随时注意国内文艺动态”,“最好学习一门性之所近的艺术:文学、绘画或音乐,避免将来当空头美学家或不懂文艺的文艺理论家”。
《中国建筑艺术》读后感
[《中国建筑艺术》读后感]《中国建筑艺术》读后感 建筑是什么?建筑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是一个时代文化艺术、政治经济的缩影,《中国建筑艺术》读后感。
建筑是艺术世界中最庞大、最引人注目的一员,就建筑艺术本身而言,它是一个囊括范围很广的门类,包括宫殿、陵墓、寺庙、园林等各种特色的建筑。
建筑作为时代的一面镜子,以其独特的艺术语言熔铸、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审美追求,因其触目的巨大形象,四维空间和时代的流动性,讲究空间组合的节律感等,而被誉为\\\\凝固的音乐\\\\、\\\\立体的画\\\\、\\\\无形的诗\\\\。
而《中国建筑艺术》主要从中国建筑的民族理性精神方面论述了宗教建筑的艺术特色,当然其中也提到了很多西方宗教建筑,二者相比较,更凸显出中国宗教建筑的特色,比如木结构就是其一大特色,还有它在结构上的对称,在时间进程上表现出来的流动美,是在平面上纵深的群体建筑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意识形态的变化,这种理性精神被打破,随之出现的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迂回曲折的园林美。
对于建筑艺术这个庞大的艺术门类,我们不能泛泛而谈,下面就根据《中国建筑艺术》一文读后感想,对中西宗教建筑的差异进行简单的比较: 首先,宗教力量的强弱不同。
在西方宗教建筑中,宗教的力量很强,在不少历史时期,宗教领袖就是国家统治者。
因此,神庙、教堂往往是一座城市或一个国家级别最高的建筑。
它们充满着宗教神秘主义情绪,体现着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炫耀了统治者的富有,神权与君权通常集中于统治者一人身上。
由于强大的宗教力量,在每一个时期都会有相应的教派形成,从而促成了不同风格的教堂的建造。
比如埃及的金字塔和神庙建筑非常巨大,庞大的体积和重量,给人以精神压力,让人心中产生巨大恐惧和压抑,体现的就是君主利用宗教的神秘来统治国家。
尤其是著名建筑卡纳克神庙,它有直径3.5米的圆柱134根,高达21米。
而在我国,宗教力量就较弱,中国是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只有为皇帝服务的建筑才能是最好的,所以除了敕建的寺庙,一般宗教建筑在规模、用材、造型上都要比宫殿低。
皇帝是最高统治阶级,宗教只不过是他用来达到统治目的的手段。
\\\\神\\\\在中国只不过是烘托皇权的一个工具而已。
虽然中国人一直以来都有信仰,但中国自始至终都没有形成自己的宗教,宗教的类型很复杂,像土生土长的道教,由外传入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无论是那个宗教都没有特定的教徒,没有固定的宗教场所,固定的聚会时间、地点等都没有。
在我国长达几千年的正统思想是儒学而不是宗教思想。
其次,二者的形象特征不同。
第一,材质不同。
西方宗教建筑基本上都是以石头作为基本的建筑材料,因此被说成是\\\\石头的史书\\\\,而中国的宗教建筑则是以木材作为基本的建筑材料,所以被人称之为\\\\木头的诗篇\\\\。
比如米兰教堂就一座石建筑,因为在西方人的思想观念中,宗教建筑是神的象征,具有绝对的权威,是人们进行膜拜的场所,被看作是一件永久性的纪念物,因此人们才会不惜花费力气,经年累月,一代接一代的去修建。
而这座黄鹤楼是典型的木建筑,因为中国人对于建筑不求长存,他们将建筑比作衣服,可以不断更新。
正如清代园林建筑家、戏剧家李渔说过:\\\\人之不能无屋,犹体之不能无衣。
\\\\木构建筑建造容易,建造速度也很快,对古建筑的修葺远不及重建之盛,像黄鹤楼就在宋、元、明、清重建多次,而且每次形式都不同。
第二,空间布局不同。
西方宗教建筑以单体建筑物为中心,每个建筑物都是一个独立、封闭的个体,占据着空间,在垂直方向加以扩展,有着巨大的体量与超然的尺度,被赋予一种向上腾起和向四周扩张的性格。
而我国为信仰服务的建筑,像佛寺、道观、孔庙、祠堂等,基本上都是群体建筑。
比如,德国科隆大教堂高达150米,堪称是中世纪的高耸建筑,它的峰尖瘦削锋利,束柱瘦骨嶙峋,直插云际、指向神秘的上苍,将人们的视线集中到峰顶,把人引向上苍,使人们获得神秘、紧张的灵感、悔悟、崇拜,使人们的灵魂得到洗涤。
这座黄鹤楼虽然也高耸,但它却没有脱离群体,以高楼本身为中轴线,左右两侧对称布局,在严格对称中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给人一种严肃、方正、理性、雄浑之感。
它们相互连接、相互配合在平面上构成了一个比较复杂的整体结构。
这种群体结构的形成与宗法思想观念是密不可分的,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曰:\\\\宗,尊祖,庙也,读后感《《中国建筑艺术》读后感》。
\\\\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中国宗教建筑以空间来表现时间,表达一种时间进程的流动美。
中国的宗教建筑在平面铺开的同时,实际上已经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进程,使人慢慢游历在一个复杂多样的亭台楼阁的不断进程中,感受生活的安适和环境的和谐,瞬间直观把握的巨大空间感受,在这里变成长久漫游的时间历程。
比如,整个普宁寺虽然每座建筑都不可能一样,但它们的基本形制相似,绵延数里,虽然不算高大但却连绵于群山峻岭之巅,弯弯曲曲,重重影影,在空间上的连续本身就展示了时间中的绵延。
而西方的单体宗教建筑就没有这种效果。
像哥特式风格的巴黎圣母院置身其中,就像被扔进一个巨大幽闭的空间中,会感到渺小恐惧而祈求上帝的保护。
其次,它是单体建筑,给人一种孤独的感觉,因此不可能有时间上的美感。
第四,外部造型不同。
我国宗教建筑突出线的艺术特征,注重点、线、面的结合,追求宁静、和谐的韵律。
如屋顶的曲线,向上微翘的飞檐。
而西方的宗教建筑在轮廓处理上,强调纯几何性的造型元素,如矩形、三角形、圆形,强调凸曲线、凸曲面的外张力,追求的是一种理性。
比如,孔庙,它的四个翼角翘起,勾心斗角;飞檐微翘,体态轻盈,随着线的曲折,显得向上飞动轻快,线条柔和曲折,配以宽厚的正身和阔大的台基,使整个建筑体现出一种情理协调、舒适实用、有鲜明节奏感的效果。
圣彼得教堂半球穹顶,矩形的窗户,还有一些其他的几何形体,轮廓线很僵硬、直板,虽然也有美感--几何美,但给人一种故意处理成这样的不自然的感觉,不像中国宗教建筑那样具有一种自然美。
第五,布局安排上不同。
我国的宗教建筑强调有虚有实,轮廓线柔和多曲线,在稳重中显出一定的变化,尽力做到与自然相协调。
而西方宗教建筑喜欢表现实体的重量感,厚实的墙体,粗大的拱券和梁柱等,显得与自然格格不入,孑然孤立、傲然独存,表达一种与自然相抗衡的心理。
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巴别塔,出自于《圣经·创世纪》中人类建造通天塔的故事。
这个传说形象的反映了西方古代文化中,人与自然相抗争的原始心态,在他们的观念中,建筑就是一种力量的标志,就是一种与自然相抗衡的手段。
这座应县木塔底部由若干柱子支撑,四边透空,给人凌虚的观感。
屋顶的实体与透空的檐廊构成对比。
虽然它的出檐深远,但却有漂亮的反曲线和轻巧多姿的翼角,因而并不显得沉闷和压迫。
加之檐口悬挑造成大片有韵律感的阴影,斗拱梁枋上的雕刻,窗户上通透的格栅,使整个建筑呈现一种虚拟为主,虚实对比的可亲性,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相融合。
另一方面,中国宗教建筑适应顺从自然表现在,对房屋地基和方位的选择很重视,于是开创了一门相关的学科--\\\\堪舆风水\\\\。
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堪,天道;舆,地道。
\\\\实际就是指的自然,即研究建筑周围的风向、水流等环境条件。
这一学说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对建筑与自然协调和谐的执着追求。
再次,建筑内部装饰内容、风格不同。
西方宗教建筑无论是古典时期的神庙还是后来的教堂,内部装饰基本上都以雕刻、雕塑、(基督、圣母等)绘画(顶部)为主,内容大多都是神话故事(具有西方色彩的希腊神话故事)或者是一些跟神有关的事物,风格比较自由活泼;而中国的宗教建筑像寺、庙、塔,基本上都供奉一些佛像、神像,当然在一些祠堂中也可以看到一些神话故事(具有东方色彩)--但与西方神话故事不同,或者是民间故事(比如武氏祠堂里的二十四孝图),显得沉稳。
最典型的实例就是哥特式风格的巴黎圣母院和巴洛克风格建筑。
巴黎圣母院最具特色的是彩色玻璃,太阳由彩色玻璃射入,产生五光十色的眩光,创造了一种把信徒们引向天国的幻觉,有力的体现了超脱红尘凡是的宗教感情。
巴洛克建筑内部装饰华丽,金碧辉煌,色彩浓烈,其塑造的浓厚的享乐氛围可以与中国的皇宫相媲美。
中国的寺、庙、塔等虽然在某一时期也会装饰的很华丽,但却不像西方那样讲究。
最后,变化与发展。
西方宗教建筑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古典时期的神教神庙,封建社会后的基督教堂和伊斯兰清真寺,文艺复兴后带有人文意味的教堂,各个时期都有自己的特色,在继承的同时又有发展。
而中国的宗教建筑基本上沿袭一种风格,没有明显的变化,也没有明显的创新,显得比较稳定。
巴洛克建筑虽然是新兴的一种建筑风格,但它却不是孤立的,它在摒弃文艺复兴时期单纯、和谐、稳重的古典风范的同时,又以新的方式融合了古典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形式,如柱子、圆拱以及柱头,绵延的曲线形区域取代了有秩序的矩形区域。
总的来说,中国宗教建筑在气质上更重精神,重意境;西方宗教建筑重物质,重外观。
前者是群体的统一,内在而含蓄;后者是单体的突出,外在而暴露。
简言之:前者具有\\\\绘画\\\\之美,而后者更多的带有\\\\雕刻\\\\的意味。
艺术欣赏的读后感
呵呵 你可以这样写 罗姆(Erich Fromm)是人们所熟悉的现代心理学家。
最近看了他那本流传已久的经典之作,作为的代表人之一,其在心理学发展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作为他集心理、人类、伦理、宗教、社会学等学术菁华和几十年于一身,被列为当今心理学的必读之作。
(《The art of love》)从人类最关注的爱情话题着手,探讨了爱的本质、爱的历史以及爱在现今时代所遇到的价值和精神危机。
爱,是人类社会最普遍而恒久的话题,千百年来无数智者和哲学家都希望拔开它罩在世人头上的谜雾,但至今仍无人能全面地阐述。
但人们仍孜孜不倦地探索,如果的那句名言“永恒的女性引导我们向上”,那么,在对爱的不懈探索中:“爱领导人类进步”则表明了爱在关乎人类自身发展与文明创造方面的不可动摇的作用。
爱所以被这样郑重其事的提出来是因为“爱”关乎人生的最主要命题,不仅涉及到每一个人,也维系着每一家庭,并最终决定着人类社会的演进和发展。
爱是每一个人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元素,人类社会正是有了爱才能存在、进步和发展,爱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与整个社会的日常活动密不可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爱就在我们心中。
而另一方面,人类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也就是一部爱的历史,如果说是种族和语言的不同和差异让世界充满纷争,那么正是爱让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结成团结和友谊,所以说爱是联结国家、种族、民族和人人的桥梁和纽带。
现今的事实是,对爱的问题的解答不但从来没有获得过圆满的成果,在21世纪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对爱的困惑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烈地困挠着每一个人。
而正是先知先觉的领会到现代人的这一迷惑,这篇发表于上世纪50年代的经典佳作,是作者洞悉现代人精神危局后凭借自己的专业成就而精心烹调的心灵鸡汤。
在书中,不仅考察了“爱情”这两个字通常所指的两性的爱,更多地考察了人类所有的其它意义上的爱,包括母爱、博爱、性爱、自爱和神爱。
这些对不同类别爱的意义和在人类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现实作用的阐述,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
在具体论述时,弗罗姆则通过对比、分析、归纳和引用等多样化的写作手法,对爱的性质、表现、现实意义、生理学心理学价值等作了深入浅出的论述,清晰的思路、晓畅干练的文字、扎实的学术和理论功力、循循善诱的解说,整部书读来让人感觉轻松自如。
为了进一步帮助读者理解各类爱在人类精神世界中的作用,作者对一些与自爱相近或相关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比如自爱和利己、自爱与忘我的关系,通过对自爱的辨证和说明,为在现代心理学中有积极意义的“自爱”正名,指明爱自己与爱他人并行不悖而不是此消彼长。
在性爱一节里,则重点地批判了情爱的性本能决定论,指出了爱情与性爱的地位和关系,这也是后时代,对弗洛伊德性学理论的最主要修正和扬弃。
从心理学上对爱的心理需求的分析,让我受益良多,这是弗罗姆作为的代表人物之一,想通过书本宣传精神分析学派主要学术思想的重要领域。
爱这个虚幻的神来之物,原来始终寄宿在人们生物需求的底层,不再是那么虚幻和不可捉摸,而是与人的整个生物特性密不可分。
将爱的生物学肇始与个体的人与生俱来的身份认同感联系起来,从而引证出爱的朴素来源,如果西方人说“上帝与我同在”,那么爱也是始终与我同在。
通过阅读,进而联系到平时切身的人生感悟和思考,这部分的阐述无疑让自己平时对爱的理解更深入和接近客观实际。
其实,爱就是世界的灵魂,爱让这个世界充满和谐和幸福。
爱其实就是埋藏在每一个人心中的种子,与我们与身俱来,可以说爱就是人类的基因和图腾。
现代人吝啬于爱的给予,其实是爱的缺位和衰弱。
一切莫不与爱的缺失和漠视有着直接的联系。
在没有爱的地方,战争、杀戮、仇恨和敌对就肆无忌惮的横行、恣意妄为,人类的痛苦的灾难也和文明一样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所以解释爱的问题,也就是来进一步思考人类文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为进一步寻求解决之道开了一个必要的好头。
对爱情的要素分析,爱情中几个不可或缺的基础因素(或者说是感情):关心、责任心、尊重、了解。
在每一份爱心中,回味一下都有四者的存在,正是这四种爱的元素,缔造了人类爱的基调,使社会生活呈现出多姿多彩;爱的这四个元素也是每个人在内心衡量自身爱的能力、感受爱的能力的无形标尺,人性的圆满、爱情的获得和维持都必须始终有各元素的参与和结合。
这四者其实是一个理想的人本主义学者在对的一次综合诉求。
在书中,作者不仅从自己专属的心理学来分析爱情,而进一步阐明了社会意识形态对个人爱情具有渗透、影响和调节的作用。
人类社会发端以来,人从本质意义上来讲都是社会中的一分子,所以爱情作为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形态,就不再是简单的心理学范畴,故而作者在分析爱的时候需要引入当时的社会发展形态、社会意识形态。
这种思想就是人本主义心理学与弗洛伊德式的、纯粹的分析学派最大的区别。
在行文基调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全书的字里行间充满了浓厚的元素。
对爱的原始渊源的考察让我置身于的神奇海洋,对我来说是一次很好的西方美学的洗礼和熏陶。
比如伦理学范畴中爱情与个人羞耻的那一段论述就把西方宗教学观念引入进来,从伊甸园寓言中的亚当和夏娃因初尝智慧之果而萌生的疏离感和羞辱感,讲到上帝对人类父权式的不容置疑和置否的爱,讲到上帝让约拿去尼尼微为其宣示神谕的故事……。
所以阅读本书收获的不仅是心理学知识,还能得到大量的古典文艺方面的滋养。
作者能综合诸人文学科的功力,特别是作者深厚的理论实力和人文素养更是让我从心底里钦佩这位心理学大师的风范和广博学识。
沉浸在字里行间,作者就仿佛是与一个智者作了一次精彩的美学对话,醉心于每一行甚至每一个文字的同时,给人持久的回味和灵魂的净化,阅读的愉悦莫过于此吧
最可贵之处,不在于书本能为每个读者切实解决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而是通过对爱的阐发矫正现代人心底对爱的误认,让人们重新拾起爱的关怀,重建对于爱的信心。
这一点是我读过本书后最大的收获。
当然,任何书都有局限性,本书的美中不足之处是作者对现代爱情困局的解说只是引出了一个头,在阐释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方面分析得不够透彻和详尽。
囿于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当代爱的缺失,可能比较武断,弗罗姆只指出资本主义中人的异化以及爱与性的分离是当今资本主义世界中爱面临全面危机的主要原因,但我个人认为爱并不是一个意识形态差别或种族差别的而特有的问题,有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存在、有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冲突存在,就会有爱的问题的发生。
爱是人类始终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将始终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各个脚步。
同时,在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时,本书显得特别单薄,没有提出有创见性的、前瞻性的措施和手段。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批判
艺术既服从自然,又超越自然读后感
读后感是一种个人感受的抒发,而书评是一种有法律约束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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