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作者写作时的背景及目的、相关学说以及《红楼梦》的大概内容
《原来这才是春秋》《那时汉朝》,《如果这是宋史》《窃明》《流血的仕途》《万历十五年》 -------------------------------------------------------------------------- 《原来这才是春秋》(唯一不能缺席的王朝)
!! 如果提一个问题,中国历史上哪一个朝代最不可缺失
如果我们只能留下一个朝代,应该留下哪一个
清朝
零分;明朝
零分;宋朝
1分;唐朝
2分;汉朝
3分,接近答案了。
正确答案是:春秋战国,也就是东周。
为什么这样说
了解春秋就知道了。
如果没有春秋,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因为中国一半以上的姓氏都在春秋形成。
翻翻《百家姓》,就明白有多少个姓氏的老祖宗是春秋人。
赵钱孙李,周武郑王,没有春秋,就没有百家姓。
如果没有春秋,你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祖师爷是谁,因为中国一半以上行业的祖师爷来自春秋。
鲁班是木匠的祖师爷,这一点人人都知道。
还有呢
饭店的祖师爷、读书人的祖师爷、厨师的祖师爷、盐贩子的祖师爷、甚至性工作者的祖师爷等等,原来都是来自春秋。
如果没有春秋,我们不知道几千年来该读什么书,我们也不知道礼义廉耻是什么意思,因为孔子来自春秋。
如果没有春秋,我们就不知道道教是什么意思,同样也没有《道德经》,因为老子是春秋人。
如果没有春秋,我们也不知道法治是什么意思,因为法家的始祖管子是春秋人。
如果没有春秋,我们就不知道怎样打胜仗,因为《孙子兵法》的作者孙武就是春秋人。
如果没有春秋,我们写文章就不会生动,因为一半以上的成语典故来自春秋故事。
好像,如果没有春秋,就没有现在的中华文明。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事实。
几千年来,我们不就是在春秋祖先们的荫庇下过来的吗
我们一向轻视春秋那段伟大的历史,一直认为那是一段混乱的历史,其实正因为有了这段历史,才给我们留下了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遗产。
只有了解了春秋,你才能知道祖先们有多么的伟大,他们的伟大,绝对超越你的想像。
当然,也有人的荒淫,同样超过你的想像。
在伟大的周公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之后,春秋战国作为一个百家争鸣的舞台,给了无数英雄们表现的机会。
从郑庄公的忍到越王勾践的忍,你可以发现中华民族的忍耐力是多么的可贵;从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到范蠡帮助越国灭吴,你能看到祖先们的治国之术;从老子的“道德经”到孔子的“四书五经”,你能看到古人处世和治学的态度是多么的高明;从孙子兵法到商鞅变法,你又能看到国家富强的不同路径。
春秋时期,尔虞我诈的国家关系与如今的国际形势如此的接近,弱肉强食的诸侯吞并充满了无耻和暴力,秦晋之好背后的背信弃义,晋楚争霸决战中原时恢宏的战争场面绝不亚于此后的任何一场战争,名目繁多的“挟天子以令诸侯”、“一国两制”、“南联盟”等等都在那个时候出现。
当然,还有自相残杀的郑国四兄弟、养鹤的卫懿公、乱伦的齐襄公、愚蠢的仁义道德者宋襄公、野心家庆父等等反面人物,各型各色的人和事充斥着那个无限精彩的历史舞台。
春秋五霸,谁是真正的霸主
齐桓公
晋文公
楚庄王
仁义、诚信、武力,什么是称霸天下的第一要素
春秋会告诉你。
春秋的精彩还在于他的真实,每个人真实的一面都得到真实的记录,那时的史官是足以震慑国君的,不需要为谁粉饰,不需要为谁篡改历史,这不像后来宋朝、明朝的史官,给后人留下了一大堆谜团。
春秋时期,有内战,有外战,两百多年间,战争接近两百次,消灭国家将近一百个。
战争不仅考验了中华民族,也锻炼了中华民族。
那是中国对外扩张最为猛烈的一个时期,齐国向东、晋国向北、楚国向南、秦国向西,四大强国的扩张使得华夏版图至少扩大了一倍以上,奠定了中国今天庞大领土的基础。
我们多数人只知道中国有一个圣人,就是孔圣人。
但是,春秋的历史告诉你,孔圣人心目中的圣人是谁,一个是周公,另一个是管仲。
孔夫人是对的,与周公和管仲相比,他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周公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以德治国、以法治国都从他那里开始,政治上的无神论“以德配天”也从他那里开始,中国社会制度的基础是由他打下来的。
而管仲将周公的思想发扬光大,他是儒家、法家、道家、兵家等等诸家的创始人,你现在可能不信,但是了解春秋之后,你不能不信。
什么是以人为本
什么是以民为天
什么是和谐社会
管仲都会告诉你。
不仅如此,管仲还告诉你什么是内阁责任制,怎样控制通货膨胀,怎样保护环境,怎样实行义务教育,怎样保护言论自由,怎样实现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 看到这里,你会感叹,你会惊讶,那是因为你之前没有了解春秋。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伟大的圣人中的圣人是一个逃兵,是名副其实的“管跑跑”。
可是,这无损于他的伟大。
还有,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段友谊就是“管鲍之交”,那绝对可以令你感慨万分。
孔子说过:没有管仲,我们就该披散头发,裸露膀子,做野蛮人的奴隶了。
有人评说:中国之所以衰落,就是因为尊孔子而不是尊管子。
如果孔子在世的话,他一定会承认这一点的,因为他是一个诚实的人。
我们不是热衷于国学吗
国学是什么
国学就是春秋。
不是吗
难道不是吗
了解春秋,你一定会承认这一点。
《原来这才是春秋》这本书岂止是好,简直就是好到爆你看了以后一定不会后悔的
就像《明朝那些事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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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窃明》 这是一部能够令人热血沸腾、血脉贲张的历史战争小说。
这是一部弘扬民族正气,拨乱反正的愤怒之书奇书。
这是一部声讨满清的檄文,作者对满清的愤怒源自他对历史的深刻理解。
这是一部令所有热爱清宫戏的读者生气和郁闷的挑衅之书。
这是一部直戳二月河伪历史小说真相的力做。
这是一部直指金庸、阎崇年颠倒黑白,为汉奸张目的声讨之书。
袁崇焕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卖国贼真的吗
这是一部恢弘的历史之书、热血之书、战争之书、权谋之书。
《窃明》是第一部真正描写了近代军队与封建军队的实际区别,真正将体制上的优势引入军队训练并依靠其获得对古人的胜利的历史穿越小说。
作者重塑了明朝独特的社会气质,主角黄石被死间的商人、死忠的低级官员、死战的底层民众感染,逐渐由一个旁观者或者态度超然的有优越感的穿越者,变成民生的参与者,在争霸门口徘徊…… 他会写大字,熟悉明末历史,在一次发生故障的有计划穿越过程中,万历四十六年,他站在了辽东的土地上成为了一名乞丐,面临异族铁骑侵略的威胁……,一个野心家开始着手改变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会带来什么样的变革
他随机应变,使用出卖忠于明的商人间谍、假装变节、出卖若干情报等阴暗手段化险为夷; 他奋力搏杀保护广宁十几万百姓安全返回辽西,但他的未婚妻却不得不上吊自杀,给本书带来隆重的暗黑色彩; 他结合西方军阵,贺定远的家传绝技,在长生岛训练出纪律严明的长枪阵。
在金州,以400人枪阵,对抗600多骑兵,创造了一死四伤,斩首四百六十级的奇迹…… 《窃明》不是像《明朝那些事儿》那样的历史文学书,而是一本历史架空小说,但在我的心目中,它比许多无聊的历史文学书强上百倍
不读窃明枉读书
《窃明》的作者灰熊猫通过一个挣扎在明末辽东的黄石将一个湮灭于清史的明末揭开一角,让我们得以窥见那些我们还算熟悉的历史人物到底是什么面目,天启、魏忠贤、袁崇焕、熊颋弼、孙承忠、祖大寿、东林党徒、辽东将门,纵然是一家之言,可是作者却将这些明末的人物写活了,写绝了。
读一本《万历十五年》,崇祯的明末在我脑海里还是云山雾缭,读一本《窃明》,大半个明朝却在我眼前活灵活现。
读窃明,让我想到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同样鲜活的历史,那些被人扭曲后为我们所遗忘、无视的历史再一次被我们拾起。
《窃明》不仅仅在于写活了一个明末,还在于给了我们一种残酷的真实和沉痛的反思。
以建奴数万草寇为什么能屠杀大明三分之二人口,湮灭天下
以大明广博疆域、百万将士官员何止于族亡史绝
在那个不可思议的年代到底发生了怎样荒诞的历史事件
哪些人哪种制度哪些原因又该为这样泣血的历史结果负责
因为和谐,我们的历史对明末轻描淡写,异族的入侵变成了朝代正常的交替。
但是读《窃明》,我们知道了小冰河时期,气候对明国运的致命一击;我们知道了漂没,东林党为代表的明朝官员是如何的腐败昏聩;我们知道了辽西将门、军户制度,明军的战斗力为何如此的低下。
我们还知道了毛文龙,这个东江以200人起家,孤军抗建奴,复土千里,救辽民数十万的浙江人,这个在《鹿鼎记》中被丑化,在建奴编著的明史中被贬低,仅仅因为被袁崇焕所杀而被我们所知的英雄。
还有袁崇焕,这个相对毛文龙享有大名,被乾隆翻案被金庸吹捧被没有良心的满族“学者”捧上神坛,实际上却是空耗百万军饷、坐视军民被屠、友邦被灭,卖米资敌,擅杀同级大将、号称“五年复辽土”却被建奴打到北京城下,子孙摇身一变成为旗人的“民族英雄”。
不读《窃明》之前,相信袁崇焕帅才无双,关宁铁骑战力无敌,8千骑兵可以打败十万建奴;不读《窃明》之前,相信东林党人清白坚贞,极具才干;不读《窃明》之前,相信明朝皇帝弱智无能,无非木匠、烟鬼;不读《窃明》之前,相信康乾盛世统治下百姓幸福和谐。
正如灰熊猫的起点笔名“大爆炸”,《窃明》真的是一个大爆炸。
和所有的网络小说一样,小说中黄石对历史的改变可以给我们一种虚幻的满足,然而掩卷之后,那种沉重的压抑却会引起我们对历史的反思和重读。
钱穆在《国史大纲》序中第一条写道“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
” 满清篡改了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教育回避了某些历史,《窃明》还给了我们。
《流血的仕途》 《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
它不是那种看起来跟我们没什么关系的历史著作,也不是随处可见的通俗读物,而是通过对历史画面的描述,让读者受到启发,有所收获。
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李斯是一人个复杂的人。
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后秦纪》中说,李斯“是圣是魔,未可轻易评说”。
可见,李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流血的仕途》里有一种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人心潮澎湃,不可阻挡。
正如胡适所言:李斯的“有为”思想,影响了中国千千万万的知识分子
我想,也许不光是狭义的“知识分子”,现在的公务员、经理人、老板、学生等等,读曹升这本书,都必将受益匪浅。
布衣李斯,年过三十,前途渺茫,西行入秦,差点死掉。
后逢偶然之机,跻身秦相吕不韦三千门客;又冒杀头之险,赢得秦王信任。
其后数年,斯受命于王,小心翼翼,隐忍待发,幕后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将少年赢政一步步推向权力之颠。
面对超级强悍的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毐这样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之间,李斯韬光养晦,蓄积势力,于不知不觉中崛起为大秦决定性人物。
曹升之书,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流血的仕途》透析千年不变的中国式职场规则 李斯这个人,地球人都知道,他是大秦帝国仅次于秦始皇的二号人物、华夏千古第一宰相。
他和秦始皇扫六合、统文字,完成了中国历史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影响中国2000多年来的历史进程。
对于他的一生,古往今来,众说不一。
有人说他好,在司马迁的《史记》里,曾写到当时的“俗议”,也就是大众的议论,说李斯是因为“极忠而死”。
也有人说他坏,同是在《史记》里,司马迁把“老鼠哲学”这顶帽子,往李斯的头上一盖,这一盖就是几千年,从此,李斯成为了一个所谓的投机分子。
可是,让我疑惑的是,一个人经历了三十四年艰辛卓越的仕途生涯,一步一步走向位及人臣之位,如此传奇人物,真的是一个投机分子么
如果这算投机,那投机的过程也太漫长了吧
一个投机分子,能忍这么多年
还有一点,一个岌岌无名的小人物,面对秦始皇这样强悍的千古帝王,难道仅仅靠投机,就能够最终崛起
最近我看到的这本《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终于揭开了我心中关于李斯一生在险恶仕途上的生存秘密。
说是仕途生存,也可以说是职场生存,只不过这个职场,比我们日常生活里所面临的职场,不可同日而语。
我们干不好是丢工作,李斯们干不好,是丢脑袋。
这种动就丢脑袋的工作,李斯们干得确实是呕心泣血,几乎算是为我们积累了一套钻石版的“古代职场MBA教材”。
所以,《流血的仕途》这本书,其实不仅在说历史,更是在字里行间讲述做人、做事的一些核心问题。
在李斯年轻时,他不过是个在楚国小城上蔡管粮仓混日子的小吏,饱食终日,无所事事。
如本书作者曹升所言:李斯在二十多岁时,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最后竟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奋斗,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大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
李斯当初的举动,类似于一个突然决定离开故乡开始“北漂”的现代年轻人。
在这本书里,作者曹升要讲的就是李斯在他开始“秦漂”之后,如何伺机挤进了当时秦国丞相吕不韦三千门客之一,后来又如何冒着杀头之险,赢得年轻嬴政的信任,小心翼翼受命于王,幕后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将少年嬴政一步步推向了权力之颠……而李斯本人,面对超级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毐这样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竟于不知不觉中崛起为大秦决定性人物。
通观全书,李斯是一个一辈子只坚持做两件事情的人。
第一、一生坚持为大老板秦始皇提供“增值服务”。
从秦始皇还没成人开始,李斯就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坚定地选择了站在秦始皇身边支持他。
按说,李斯三十三岁才开始步入仕途,年龄偏大,起点又低,这个时候,如果不抓住机会,赶紧往上爬,以后也许就没机会了。
可是,李斯宁愿等
李斯为什么等
因为他觉得只有秦始皇才是可靠的,如果他跟了吕不韦,一时风光而已,但最终不会有大前途。
李斯抵制了诸多诱惑,宁愿默默无闻的替年轻的嬴政做幕后工作,蓄积力量,最终成就大事,更赢得了秦始皇一辈子的信任。
第二、对自己竞争对手在想什么,李斯永远一清二楚。
在《流血的仕途》中,作者把李斯这一点叙述得相当精彩:“他对吕不韦的研究是如此透彻,以致于他完全有资格在世上任何一所大学里开设吕学讲座,我敢保证,就连吕不韦本人,也会迫不及待地前来听讲,而且一节课也舍不得落下。
”李斯以一个小人物身份步入仕途,面对的又是如吕不韦这等如此强悍的竞争对手,如果不充分了解对方,李斯取而代之的可能性不要说是零,那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但李斯不仅想了,而且还做到了。
做到的原因,关键在于他极为清楚竞争对手哪天会下去,而他自己,又该在何时出现。
李斯除了一生坚持做以上两件事情外,还有一点,更让人万分佩服,那就是决策。
一条成功的路,其实就是靠一个个正确的决策串联起来的。
不要轻视每一条决策,因为每一条失败决策的背后,都可能让你从此失去再翻身的机会
李斯的决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的每一次决策,从来都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着眼眼前”的。
他不跟甘罗抢风头,后来甘罗被吕不韦秘密害死;他不跟随吕不韦,吕不韦最后被秦始皇赐死;他不跟随嫪毐,嫪毐后来造反,李斯亲自为其执刑……总之,在秦始皇死之前,李斯的每条决策,几乎全对。
就是这些几乎全对的决策,创造了这一奇迹:让李斯从一介布衣,跃为大秦帝国第一丞相之位。
然而,在沙丘密谋里,李斯在与赵高的较量中,最后被迫立胡亥为帝,大秦从此走向毁灭,李斯也因此而成为历史上最被争议的人物。
我更愿意认为:这就是命。
当时不管立谁为帝,李斯都将不会好过。
要怪,就怪秦始皇死得太早,竟然在旅游途中翘了辫子。
想必当时的李斯,内心早已惶然,在仕途上,没有提前为自己想后路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可是秦始皇才50岁,李斯又岂敢为自己想后路
李斯要想后路,那秦始皇对他岂可还能信任
所以我说:李斯之死,命也。
《流血的仕途》这本书,把一个小人物的崛起历程,写得丝丝入扣,入木三分。
他不仅是在写历史,也在写中国的文化,他是一本历史之书,也是一本人学之书。
所以,这本书在坊间、在机关、在职场如此被追捧,有很多人一买就是几十本送人,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个道理,就是《流血的仕途》能告诉你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正确的去做事情、做选择。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虽然里面有精华,也有糟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是外来文化不可替代的。
在中国做人做事,其中的玄机,在现代的管理学上一定学不到。
如果你在中国严格按照现代管理学来办事情,对不起,吃亏的肯定是你。
而《流血的仕途》这本好看的书,不仅可以让你读到来源于正史让人惊心的历史,更可以让你学到你平时在经管书里看不到的处世做事技巧。
难怪,地产大亨潘石屹如此评价这本书:《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
《万历十五年》 1976年有一件事情,值得我们叙说从前。
这一年夏天,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用英文完成了他那部后来影响世界的著作《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翻译成中文便是《万历十五年》。
未曾料想到的是,这样一部书稿,为寻找出版几经周折,延宕多年后英文本才由耶鲁大学在1979年出版。
而中文版也几经审阅,起死复生地迟至1982年在中华书局付梓。
这部两种不同文字版本的历史书应市后,随即在东西两域畅销,谈论的文章很多,影响广泛。
对这书的读后感叹,多是赞誉有加,总起来说的一句话,便是“原来历史可以这样写”,那原因想必很少有人这样观察历史,当然也很少有人这样写作历史。
“社会强制被作为公正的替代品,总是自上而下地施加压力”成为书中的名言,被复叙和引用。
那年黄仁宇先生五十八岁,迄今已是三十年前。
从特征上说,《万历十五年》将看似枝微末节,易于被历史学家忽略的小事,有序地联系起来,于风调雨顺的升平景象里,找到那些微妙平淡的纠葛,成为日后天翻地覆的历史诱因,由以证明政治的混乱实为人祸。
在这本书中,我们读到戚继光、张居正、海瑞、申时行、李贽等人的一些行为举止,给历史留下的影响,更可看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虽说国泰民安,海瑞仍敢于在一封公开奏折里批评嘉靖皇帝“虚荣、残忍、自私、多疑、愚蠢”,这需要大无畏的勇气,以及知识赋予的独立人格。
我们民族视气节和正义比生命重要的传统意识,促使有见识的少数人士,在时代的紧要关头,成为当时和后世的楷模。
从历史的角度纠正西方观念 关于这本书,作者自己也有所谈论。
这里摘引几段《自序》,便知道作者的写作和认知态度:“这本《万历十五年》,意在说明十六世纪中国社会的传统的历史背景,也就是尚未与世界潮流冲突时的侧面形态。
有了这样一个历史的大失败,就可以保证冲突既开,恢复故态决无可能,因之而给中国留下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
“这其实是长话短说,黄仁宇先生在书中,还留有许多历史评论:”中国以道德代替法律,我已经批评得很透彻。
但是现下仍有很多西方人士,以为西方的法律即是道德的根源。
这种误解,也待指摘。
比如西方所谓‘自由’及‘民主’,都是抽象的观念。
务必透过每一个国家的地理及历史的因素,才行得通。
“黄先生从历史的角度,说出自己的预见。
新近的这版“增订纪念本”里,补入美国著名作家厄普代克(黄译作“欧蒲台”)刊发在《纽约客》的书评《万历:漫长的怠政时代》。
这篇文章由徐卫东先生翻译,文字处理上不带常见的外语腔调,译叙的词句流畅妥帖。
书评文中有一段话最为精到:“本书相当于一纸诉状。
简而言之,帝国的官僚们一意保持传统与稳定,从而丧失了主动性,甚至不惜行事不公。
”厄普代克驰骋美国文坛数十年,算是一员老将。
他对中国明朝历史素无研究,但说出的话却很中肯:“黄先生告诉我们,明朝的特征在于‘依靠意识形态作为统治手段;意识形态充斥了帝国的各个方面,无论从强度还是广度来说,都是空前未有’。
”用今天的眼光看,明朝必然走向灭亡的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因素,还在集权的皇帝身上。
曲折的出版历程 这本用去三十年而成就的书,出版问世却颇有波折。
这故事被黄仁宇写在《<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文章里,叙述得风云莫测。
中文版由黄苗子转呈中华书局时,交到当时的责任编辑傅璇琮手上,经沈玉成进行文辞润色,才成为我们今天读到的这个样子。
傅、沈二先生都是古典文学研究专家,都曾任职中华书局,日后傅璇琮出任中华书局总编辑,沈玉成则去了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
要多说几句的是,沈先生早已去世,他的文章辑为《沈玉成文存》在中华书局出版。
对这两位为出版《万历十五年》多有贡献的先生,我们惟有敬仰与深怀谢忱。
这里不妨谈谈该书的中文版台湾本。
中文版在内地由中华书局出版后,大约两年后,也即1984年,陶希圣先生从中华书局获得台湾版授权。
陶氏是胡适的学生,早年曾参加“五四运动”,民国时期研修中国社会史,出版过著作《中国政治思想史》,创办《食货》半月刊,参与过若干重大历史事件,是有名的政治家。
对这部论述中国明代政治社会的历史著作,自然比较看重。
是年陶氏86岁,仍力争在自己的食货出版社印刷《万历十五年》繁体版,文字仍按内地版不变,按说应是台岛上的第一个版本。
之后八年时间里,食货初版印了25刷。
改二版后,延到今年,又有印刷50次的记录,这总共75次印刷到底印数多少,实在无法统计,只由此看出这书所受到的欢迎。
食货版的书后,增入一篇《陶希圣读后记——君主集权制之末路》,泛谈中国历史上政治体制,行文不长。
据陶老先生所说,写此读后记是著者函属“加一两行文字或题签于卷首”。
陶文前面有一段评论,说得很有意思:“黄仁宇博士这本书,以万历十五年为定点,选择几个人物与几件公案,随意随笔,边叙边议,将有明一代的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好像一串串念珠一样,连锁起来,让读者从头到尾,一颗颗数下去,不忍放手。
无怪乎这本篇幅不大的英语著作,连同几种语文译本,成为今日文史学畅销一时的读物。
”引述在此,内地读者借以多几分对该书的认识而已。
中国最早的历史文学书,可以说现在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的,像《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历史文学书,都是拜他所赐,算得上是历史文学书的开山鼻祖
求《家春秋》的读后感3篇(1000字)
1.五一从桂林回学校就一直忙,不过日子过得也挺快的,生活还算充实吧,不像别人过得那么空虚,整天拿魔兽来精神寄托,我也知道这是大四毕业生一贯的选择,或许是在里面超生吧,或许是失落到了极点,或许就是打发时光的最好选择吧,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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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暂且不去管别人那些鸟事,那是别人的路,那是别人的电脑,我只求自己生活过得平淡,过得充实罢了。
五一前我把看完了,以前在大学迫于学习与工作繁忙,所以看文学方面的书不多,后来又是考研一年的备战,所以很少能腾出时间了,还好,我的课题太简单了:副载波通信系统信噪比研究,当初真不该选的,我以为以后往通信方面发展,又看到这个题目就选了,现在后悔莫及。
因为在我看来早已过时,没有研究的必要,并且最近的学术上对这涉及少而少之,所以搜起资料来很有难度。
由于课题简单,所以我自由支配的时间就较多了,所有仿真画图,可拿几本MATLAB书看看也就会了,想做的好看点,大不了就用GUI来做个界面罢了,说来说去就这回事:简单。
这期间,我就来学,,神经网络、小波变换与MATLAB实现等等,你不要小看这些东西,学起来很费时的,特别是、小波这可是研究生、博士生大多所研究的,就是有些研究生三来混个文凭出来或许都不能给出个完整的描述,DSP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你要知道我看得全是外刊,外国人写的,但是中文版,看了这些书我可以说中国的教材一大抄,还是感觉国外的书原汁原味,这期间我把对自己有用的专门写在一个笔记本上,似乎快写完一本了,这是一种喜悦,我知道我是在储备,我认为这次考研虽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是有其原因的,这次考研的结果我想过很多,我认为自己的实力已经达到,或许是运气不好罢了,但我还有机会啊,我会在以后的道路上走好,而不是消沉,这些东西全是在宿舍积累起来的,平时同学在宿舍挑魔兽,我就在那看书记笔记,我坚信付出后的成功就是喜悦。
早就说看完巴金的后一定去我的博客写篇读后感,刚好中午看完了,就来机房鞋店东东,谈谈自己对里面人物的认识吧。
呵呵,由于买的是盗版书字很小,所以看起来很是吃力,总共用了20多天吧,由于平常正常的上课时间我是在机房的,我一般利用中午、傍晚、晚上的时间来啃它们,我感觉自己真的是走进书里面了,是带着爱与恨的心情读完的,也在看春时熬过夜,每次看了脑子里总还是高家这个家族的琐事,有时看着别人处在那种环境却是那么的懦弱,那么的作揖主义,相反有些人是那么的有勇气与旧势力作斗争,还有人出现在里面感觉就一直是别人生活与力量勇气的来源,还有些是那么的顽固与无知。
还有些是那么的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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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用巴金的三句话来开启吧家:青春就是美丽的春: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秋:秋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年轻、我自信、我奋斗
最喜欢的人物:淑华、琴、觉民 淑华:我喜欢淑华那种性格与勇气,她在那种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说,又关心别人,在高家女性中是少有的,她的很多举动都是证明,呵呵,我倒挺喜欢现实中这类女孩子的。
琴: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一般,她给别人以动力与勇气,不论是周家还是高家的年轻人都能从她那里得到信心与生活的希望,她是别人的求世主吧,你看不论是死去的淑贞、惠、剑云,还是淑华、芸、觉民、觉新等,都希望从她那里得到安慰。
觉惠与淑英的离开多少有她的支持与鼓励,没有她或许这班年轻人早已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
觉民:毕竟是个新时代的人物,比较反对旧礼教,从反对爷爷安排的婚礼到结束时痛骂克定、克安等,听到他骂我当时也感觉心里非常的高兴,他代表了一类人的呼喊。
与觉新形成的极大的对照。
最顽固的愚昧的人物:周伯涛 代表旧势力,害死了惠及枚少爷,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管年轻人的死活,把它们的婚姻推进深渊,至死也不反省。
即爱又恨的人物:觉新 在弟妹中奉行作揖主义派,爱是他为家庭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的压力,万事都让步,为弟妹考虑。
恨是任人玩弄,做了周家、高家旧势力的帮凶,不敢于起来反抗,值得高兴的是最后终于在四爸、五爸面前起来反抗了,但这已接近故事尾声了。
坐吃山空、毫无榜样的人物:克安、克定 靠着祖宗过日子的,目前也是大多数大学生的通病,他们以为家里的钱好挣,没钱就问父母要,可又没好好学习,每月还要花个1000把块,以为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其实,父母养不了你一辈子的。
狼狈为奸一类:四婶、陈姨太 五婶后来倒是明白事理了其实看完巴金的家春秋远不止这些感受的,以后有时间再写了,还是用巴金的话结束吧家:青春就是美丽的春: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秋:秋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年轻、我自信、我奋斗
2.读巴金先生的有感 有人说,家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你寒冷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温暖的关怀;有人说,家就像是一潭清澈的池水,在你口渴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清凉的感受;也有人说,家就像是一双温柔体贴的大手,当你感到沮丧之时,它可以让你振作起来。
家,给予我们莫大的鼓舞和支持,因为有了家,我们才有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也是因为有了家,我们才体会到了世间真情所在。
秋风瑟瑟,落叶飘尽,当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家族的沉落、衰败,除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忧伤,我们并不能去做些什么。
可是,当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道路时,当我们无法获得自己应有的那份自由时,当我们不能深情地对一个所爱的人表达真情时,我们所感到的,还仅仅是悲痛吗
所有的压迫接踵而来,我们所面对的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是望不到底的深渊,一切的希望似乎在一瞬间也灰飞湮灭。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时代的变迁,铸就了人类历史上辉煌的篇章,同样的,也印染上了无可避免的污迹。
先前的一切已然失落,但它们却仍旧在顽强抵抗,它们不想让自己在历史的长河中被吞噬,它们就像一块块悬立在山涧边却仍旧稳如泰山的巨石。
这些腐烂的巨石用庞大的身躯遮蔽着希望的阳光,但他们却曾不知,新嫩的树苗已然在它们脚下生根发芽。
家,这片曾经安详的土地,如今却变成了几代人之间的战场。
幽静的湖水,就像一张漆黑的大口,毫不留情地吃掉了一颗稚嫩女子的心;宁静的湖水,又像一个安宁的避难所,让渴望自由的人们,在这里歌唱,歌唱出了自己的心声。
歌声飘向远方,飘向那陡峭的悬崖。
歌声推动着巨石,那并不是无为的抵抗,而是一种渴望,对自由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多年的战火,已经燃烧了所有人的身体;纷飞的瓦片,也已经击落在了所有人的思想中。
无情的战争终于打响了,顿时,天空昏暗了,风,刮起来了;雨,下起来了,那些曾经在奋斗着的歌声,就像是一滴滴浅淡的墨汁,被冲刷的干干净净。
大地又陷入了一片黑暗,比先前更恐怖,更寂静。
当风雨停下的时候,留在脸颊上的,只是两行泪痕。
而且,它们永远也擦不去了,就像两道印记,被永远地铭刻在了心中。
许多青翠的小苗终于还是放弃了拼搏,它们实在无力去对抗笨重的巨石,它们似乎像金刚一样坚不可摧。
当春季来临,它们却再也无法焕发出青春的光彩。
可是,花开了,花香四溢,虫来了,快乐地飞舞着。
新的生命,带来了新的希望,新的希望,鼓舞着失败的人们。
不必再往昔日的痛苦而伤心,并不是我们活在这个时代,而是这个时代因为我们而存在
闪电击碎了其中一块巨石,阳光倾泻进来,照耀在大地的每一处角落,如此的温暖,如此的可爱
家,不再像过去一样阴暗,它终于有了曾经的光彩。
远处的天空中,雷声滚滚而来。
那将会是一场更激烈的暴风雨,但在那之前,我们曾获得了短暂的光明,我们不在乎今后会发生什么,我们所应该做的,应该是珍惜现在
珍惜每一天的阳光,为以后的拼搏而努力。
3.—读后感 、、《秋》被人们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是使巴金赢得世界声誉的作品。
在我读完后,我觉得这部书的整体内容像是现代版的《红楼梦》。
整部小说诉说了一个封建家庭的四分五裂,最终衰落的故事。
整本书对于人物的语言描写平中出奇。
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无论是正面的或是反面的人物都被写活了。
还有就是人物的性格写得十分鲜明:淑华那种性格与勇气,她在那种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说,又关心别人,在高家女性中是少有的,她的很多举动都是证明;琴,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一般,她给别人以动力与勇气,不论是周家还是高家的年轻人都能从她那里得到信心与生活的希望,她是别人的求世主吧,你看不论是死去的淑贞、惠、剑云,还是淑华、芸、觉民、觉新等,都希望从她那里得到安慰。
觉惠与淑英的离开多少有她的支持与鼓励,没有她或许这班年轻人早已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觉新在弟妹中奉行作揖主义派,爱是他为家庭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的压力,万事都让步,为弟妹考虑。
很是任人玩弄,做了周家、高家旧势力的帮凶,不敢于起来反抗,值得高兴的是最后终于在四爸、五爸面前起来反抗了,但这已接近故事尾声了;还有就是最最顽固的最最愚昧的人物了:周伯涛代表旧势力,害死了惠及枚少爷,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管年轻人的死活,把它们的婚姻推进深渊,至死也不反省。
巴金先生笔下的这个封建社会的家庭最终走向了灭亡。
但是花开了,花香四溢,虫来了,快乐地飞舞着。
新的生命,带来了新的希望,新的希望,鼓舞着失败的人们。
不必再往昔日的痛苦而伤心,“封建的社会终将崩溃,民主的时代必将降临。
”闪电击碎了其中一块巨石,阳光倾泻进来,照耀在大地的每一处角落,如此的温暖,如此的可爱
社会,不再像过去一样阴暗,它终于有了曾经的光彩。
4.年轻的眼睛,年轻的心——《家春秋》读后感- - 巴金写作《家春秋》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差不多的故事,我有几点看法: 笔法印象比较深刻的地方: 1,文笔很干净。
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
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2,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
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
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
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
王志文呢
3,语言描写平中出奇。
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
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4,景物描写。
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
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
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5,关于人物。
粗分一下,男人女人。
从思想性和道德性来看,巴金比较同情女人。
从三兄弟的眼睛里面,除了那几个姨太太以外,都是好女人,特别是自己亲属,这也难怪,感情发挥作用。
围绕着觉新的几个表妹,表姐,老婆,丫环,宛如大观园里面的金钗们,让人怜爱。
一时间,被善良的女人们包围了,让男读者们垂涎欲滴,乐不思蜀。
恨不能冲进小说,替代觉新的交色扮演,好好的享受那几段错过的缘分。
而周伯通们,郑国光们,克明们的描写,在巴金自己的嘴里说,是重点刻画的人物,是对立面,他们的角色,并非无足重轻,正是这些人决定了人物的命运,通过巴金的笔,一个个面目可憎,死守礼教的“坏男人”们,用他们的手段撕扯着读者的心理,这种折磨,才令人印象深刻。
6,故事的选择。
五四时期,长篇小说并不多,匕首,投枪比较多,而巴金的《家春秋》,却似徐锡麟怀抱的炸弹,不断地投向旧世界的人群。
选择多少人物
选择怎样的人物
选择怎样的冲突
情节
年轻的巴金,用一个大家庭的兴衰,用新世界和旧世界的冲突,用年轻人的决裂和幻灭,为不同的人指出了不同的道路,文学是救国的,是治病的,洋洋洒洒三卷俊文,虽比不得《红楼梦》,却可作为我们回忆五四时期人们的生活和写作特点的良好教材,特别是出自一个年轻人的笔下,尤为可贵。
楼主可以凑合一下就成了你自己的文章了。
回答完毕,谢谢。
《沉思录》读后感 英语1012苏芸
1.天道酬诚信泱泱古国,悠悠华夏。
五千年的历史轨迹,五千年的文化传承。
五千年的风霜雨雪没有将龙的传人的那些优良传统埋没,而是历久弥新,薪尽火传,古人推崇诚信者,今人厚爱诚信者,历史选择诚信者。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仁者,发乎礼,义者,发乎情,止乎心,正乎身。
在儒家看来,行仁施义的先决条件为内心的向善,所谓勤心诚意者也。
心中信守诚信,方能宁静安心,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义者亦应以诚信为本。
义之所存,诚信存之也,读《大学》《中庸》,一字以蔽之,诚也,诚包罗万象,诚信是它的具体体现。
在滚滚而来,浩荡而去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的诚信者比比皆是,荆轲于风萧萧兮易水寒中作别太子丹,壮士一去,只为报知遇之恩,虽蹈死地亦无怨无悔。
伍子胥逃离楚国,得吴王重用,答应替他报仇,从此伍子胥尽心辅佐,纵然之后受猜忌可仍然不改忠心。
陶朱公荡舟西湖之上,得以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秘诀便是诚信经商,后世徽商,晋商皆履行了这一原则,才有了商行的繁荣昌盛。
诚信在心,将诚信发挥在经商致富中,可以家财万贯;将诚信延伸到安身立命上,可以后世传颂;将诚信拓展到八荒六合,四海之内,则可万民归心,顺天地阴阳、法四季轮回,运之则五岳震荡,百川奔涌,诸侯朝服,天下匡正。
屈原被发行呤泽畔时,叹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他愤恨那些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他忠君恋阙,心系国家,屈子一跃,一河碧水为之激荡,千载令名不朽。
刘邦入守关中,之所以可以深得民心,在于履行约法三章,秋毫无犯,刘备跨有荆益,保其岩阻之碍,与邻国交好,于内则治民,诚信于民,是以三分天下;李世民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对百姓有诚信,天下人拥他之王,他便要对万千黎民百姓谋福祉,是以创造了贞观之治……凡此种种,皆言诚信为人立身之本,天道酬诚信。
因此,传承民族的美好品质,将诚信贯穿在身心中,用诚信指导我们为人处事,则人生得以绚烂,事业得以辉煌
谨记,天道酬诚信,诚信伴我一路前行。
2.撑起一片诚信的蓝天有人曾问我:诚信是什么
我说:诚信是清泉,能说清你节操的一眼清泉。
有人曾问我:诚信是什么
我说:诚信是浑然天成的美玉,容不下半点垢点。
也有人问我:诚信是什么
我说:诚信是花,能给整个世界带来芳香的花。
是啊
诚信是清泉。
我们生活的世界太需要这样的清泉,我们的周围有太多的欺骗和谎言,我们多么想拥有一片承诺于人,守信于人的蓝天,有人因为欺骗而失去了最珍贵的友谊,有人因为谎言而众叛亲离,也有人因为欺骗而走上了生与死的边缘,试问,我们身边没有欺骗,那该有多好啊
有人为了信守承诺而至死不渝,那桃园里的三拜首,岂能忘记
关老爷的诚信又怎样
面对高官厚禄,面对加官进爵,他毅然过五关斩六将,留下千古美名,只为一个信字。
诚信是玉,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
它有着玉的清洁,它有着玉的高贵,它更有玉的坚贞,历来文人学士以玉为友,以玉为伴,这就是玉与信的融合吧
他们在玉的身上学到了信,一个传唱千古的立身准则。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古人也有无信的代表,一代豪杰吕布,手持方天化戟,身骑赤兔烈马,那是何等威风,何等的英雄,可到头来,却为一个信字搭上了身家性命,他把承诺别人的话当作儿戏,只仗自己一身好武艺,那是他愚啊
那是他无信啊
假若给他一个机会,一个从信开始的机会,历史或许真的要重写。
诚信是花,是一花一世界的豪语。
是的,我们的生活更需要鲜花来装点,我们的人生更需要鲜花来陪伴,陶渊明先生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诺言,与菊花结缘,他守望着那一棵棵诚实的菊花,活的多么自在,又怎愿与那充满欺骗,黑暗的统治势力同流合污
他做不到,他也不想做到,因为有那诚信的山菊为他作伴,他生活得很充实,很自然。
在这片诚信的蓝天,不需要欺骗,不需要谎言,要的只是那清澈的泉,坚贞的玉,芬芳的花,因为在它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字--信。
看
诚信的蓝天下站着三个人,你、我、他。
3.留给自己一个对手 --祝福那些使你成长的的人们 中国队虽然包揽了世乒赛所有的金牌,但是,我感到的并不是喜悦,一种独孤求败的凄凉之感油然而生,高处不胜寒。
中国队,太需要一个对手了。
而在于人生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一个拥有对手的人应该是幸福的,因为你的对手,会伴随你一路成长下去,直到你登上最高的山峰。
时势造英雄,英雄造英雄。
英雄往往都是成双成对的出现,勾践与阖闾,曹操与刘备,与蒋介石。
他们看起来是对手,但是他们却都成就了对方,同时也成就了自己,而正是自己对手的存在,可以使你加倍努力的学习,去奋斗。
最终功成名就。
始皇一扫天下,我相信他所得到不是万人唯我独尊的喜悦,而是无人能敌,无战可战的寂寞与苍凉,他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同时也迷失了自己,最终秦朝二世而亡。
刘邦虽然喜钱财,好美姬。
但是项羽的存在,却使他由一个街头混混,成长为一个帝王之才,我相信刘邦将死之年,最怀念的不会是别人,而必定是他一生的对手--项羽。
幸福使人麻木,而痛苦却让人成长。
往往带给你幸福的人,我们记得不甚清晰,但是给予你巨大伤痛的人,我们却记得刻骨铭心。
一个没有对手的人生是一个不完整的人生。
每当我看《康熙大帝》时,看到康熙在千叟宴上敬酒,我都感动的热泪盈眶,他敬了三碗酒,第一碗是敬孝庄皇太后,第二碗敬各位臣工,而这第三碗酒,他这么说的:这第三碗酒,朕要敬给朕的死敌们。
螯拜、吴三桂、郑经、葛尔丹,还有那个朱三太子啊,他们都是英雄豪杰啊,他们造就了朕哪,他们逼着朕立下了这丰功伟业。
朕恨他们,也敬他们。
哎,可惜呀,他们都死了,朕寂寞呀!朕不祝他们死得安宁,祝他们来生再世再与朕为敌吧!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不屈啊。
英雄自古多磨难,千凶万险终破茧。
请留给自己一个对手吧,留给自己一个奋斗的目标,让自己永远充满活力。
请祝福自己的对手吧,正是因为他们,你才得以获得今日的辉煌。
请珍惜自己的对手吧,因为你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他们在你心中的无可替代的分量。
我们不做独孤求败,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汉子,我们会敬重我们的对手们,他们和我们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终有一天,我们大家都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4.回到原点头顶灰白的天空,翻过尘土飞扬的马路,我终于可以停下脚步,驻立在那熟悉又陌生的巷口。
我知道,只要再迈一步,我便回到我人生的“原点”——— 那条打从我一出生便孕育我的老巷。
那条充满西关风情,予我人生第一课的老巷。
踏着青石板路,我缓缓步入巷的深处。
映入眼帘的是久违的西关老屋。
深红的趟栊门前是三级浅平的石阶,某户人家的家猫正慵懒地躺在石阶上,享受正午到来前温和的阳光。
偶有微风拂过,老猫用前爪轻轻拨弄脸上的胡子,发出”喵”的一声后,打了个滚又沉沉睡去。
我知道,这是喧嚣大城市的深处才有的悠闲与宁静。
而我人生的起点就始于这一片祥和中。
趟栊门后,原本掩着的木门已敞开。
借着屋内微弱的光线,我看见头发花白的老爷爷正躺在摇椅上看报纸。
忽然,一个小皮球“嘭”地一声打在了摇椅上,紧接着一个年纪大约只有两岁的孩子屁颠屁颠地走到摇椅旁,揪着爷爷的衣角 “爷爷,球球
”老人摘下眼镜,笑着起身,把孩子揽入怀抱,细声细语地说着:“哦,球球去哪儿啦
在这里吗
不是
啊……在这儿
”只听,一阵铜铃般的笑声传入我耳中,我仿佛看见早已过世的爷爷也曾这么抱着我。
是的,在我人生刚开启的那几年,这条老巷承载着来自亲人的无数关怀,西关人特有的温情。
满洲窗,青瓦砖,古榕树,越来越多的景致冲击着我的视觉膜,也敲打着我心。
可是,忽然地,一个红得早已褪色却又刺眼的“拆”字赫然出现在我老屋的墙壁上。
这一“拆”字与周遭之景,周遭平和的氛围是何等的不相符。
这时,我方惊醒:早在十一年前,这条老巷便已列入拆迁范围,也就是说:我人生的“原点”将要被抹去。
眼泪不争气地涌出我的眼眶,我多想呐喊:这条巷子拆不得,拆不得啊
它不仅仅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培育我温和性格的地方,更是让我感受人间温暖的最初的开始。
这里的一花一草,一砖一瓦都是岭南文化形成的开始。
将这里拆掉,就是毁了我的根,就是毁了上百广州老街坊的根
可是,这样的呐喊谁会听见呢
人生的原点,文化的原点与高速发展的经济,与拔地而起的大厦相比,似乎已经变得渺小了。
这夜,我又梦见了久违的老巷——— 不同的是,这次当我回到人生的“原点”时,红红的“拆”字竟然不见了踪影。
5.这世界需要你 一首歌,一个回忆。
我一不小心走进了你的回忆,喜欢戴上耳机静静听那首Vae,从此我的世界里再也不能没有你。
——题记。
这世界需要你,因为你是一个音乐的天使。
你展开音乐的翅膀,萦绕在我们的耳旁,抚平我们的忧伤,美好的曾经,自废的约定,夹杂着你的歌声,如樱花飞舞,如落英缤纷。
轻轻聆听,细细品味:清明雨上,折菊寄思;断桥残雪,白堤柳帘;粉色信笺,盛满思念;如果当时,红雨瓢泼;半城烟沙,金戈铁马;有何不可,解冻冰河;灰色头像,坠落升空。
你的音乐充满回忆,眉目当年,流转心间,最真实的喜怒哀乐全都埋藏在昨天。
你的音乐溢满伤感,人生若之如初见,又何须感伤离别,飞蛾扑火,单人旅途,仿佛都是无奈的选择。
你用音乐眷写青春,你用音乐道出了学生时代最明媚的伤,我们的世界从此有了你。
这世界需要你,因为你是一位心灵医生。
你本该拿起手术刀救死扶伤,却用音乐为我们疗伤。
你告诉我们,我做我的改变,又何必纠结;你告诉我们,不是穿上情侣装,就可以装情侣;你告诉我们,如果爱,就请深深爱;你告诉我们,我想牵着你的手,逃离这个星球;你告诉我们,一缕青丝,一生珍藏;你告诉我们,一起踏过了几座春秋,领悟了爱不是追逐占有;你告诉我们,玫瑰花的葬礼,埋葬着深深爱着的你;你告诉我们,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你告诉我们,缓缓流淌的爱,芳菲不尽;你告诉我们,你的城府有多深,我爱的有多蠢;你告诉我们,惟爱你,你的声音是幸福的动力;你告诉我们……你已经占据了我们半个灵魂,睡觉总会不自觉的听着你的声音,我们的世界需要你。
这世界需要你,因为没有你的世界会降温。
你像夜空中的那轮清澈的庐州月,深深的烙在我们心上,给迷路的我们指明了方向;喜欢你那迷人的烟花笑,都说烟花易冷,而你却独自灿烂,温暖我们的明天;喜欢听你的雪花谣,像是时光倒流,睡在了妈妈的怀抱,安静的独享这久违的幸福感。
你是个“坏孩子”,独自承受这变化,因为你懂得“真情or假意,自知冷暖”。
我们世界不能没有你,没有你的世界仿佛是世界末日。
这世界需要你,因为你是一道看不见的风景。
你“潜伏”网络,保持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感,用你的低调谱写了一首首扣人心弦的歌。
你一直在那不遥远的地方,为我们鼓掌,却不被所谓的“正统”接受。
你“破冰而出”,签约海碟,空降全国,签售专辑,走上荧屏,锻炼自己,我们终于看到了你这道靓丽的风景。
我寻你千百度,你在那灯火阑珊处。
你是我们心中最美的风景,我们的世界不能没有你。
你的音乐才华令人叹服,你的低调让人佩服,这个高调的世界,需要你的降温。
你说,我们的恋爱是对生命的严重浪费。
你说,该在的会在,该走的会走。
我希望你是我们的珍贵,永远都不要离开我们的世界。
6.拒绝平庸 我也用微博。
但我有一个癖好,只看,不点“分享”;只写,不愿“引用”。
有微博好友问为何
答:拒绝平庸。
诚然,段子玲珑,资讯新鲜,图片醒目,视频抢眼。
但在我看来,却只是下酒菜而已。
诗歌才如洒,警句方如肉,然酒肉穿肠过,心中留的,惟有发于心、慑而慷的个人真情和思维火花。
若忙于人云亦云,则落入俗套,辜负了微表本身为人们提供拒绝平庸的平台之妙用。
拒绝平庸,是不甘于平凡、不沦于庸常。
少年时读《东坡题跋》,读到苏轼评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一文,写:“平生愿效此作一篇,每执笔辄罢,因自笑曰:‘不若且放,教退之独步。
’”不禁抚掌而叹: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若苏轼真仿效退之写篇序,再出色恐怕也未必如韩文之精妙,湮没于千千万万的仿作中,未免落了下乘。
不似今日,以“不若且放”之豁达留名千古,有力地评击了“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之定论,岂是凡俗能及
拒绝平庸,是唯愿走出自我之路的缘故。
姑且仍拿苏轼举个例子,虽放下仿韩文之举,但从未放弃过生死意义的探索。
其前后两篇《赤壁赋》,以人生代谢之深刻大问,展纵横古今之思辨大美。
未必可称“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至少成一家之言矣。
行文此处,我不禁想起那个弃传统而坦荡独行的林纾,以《韩柳文章研究法》而闻名,更以此诗而著名:“平生不入三王家,家法微微出苦瓜。
我意独饶山水味,何须苦攻学名家
”走出自我之路,是坚信“宁有种乎”,是自信“英雄不问出身”,只问是否跳出俗套,立为民生,言为心声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多在险远,而人迹之所罕到焉。
”我深以为然。
太多的前人,太多的远方,连风景也如嚼过千遍的鸡肋,愈发促使我们拿起自己的理性,拒绝平庸,踏出自我之路。
拒绝平庸而甘于平凡,这不是修辞的问题,而是生存还是死亡的问题。
7.我的时间 时间是虚无的,看不见也摸不着。
时间是实在的,一分一秒都堆砌着我们的未来
时间人人都有,这是上天赐予我们每一个人平凡而珍贵的礼物。
然而每个人拥有的时间却是各不相同的。
无论是它的长短还是价值,都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正值年少的我,总感叹岁月如梭,时光飞逝,却又总在不知不觉中让宝贵的时光悄无声息地流走。
总是听闻各种名人的成功,总是羡慕成功人士的光鲜亮丽,却不知我与他们本拥有同样的财富。
总是下定决心从明天开始我要发奋图强,却不知海子的“明天起,喂马砍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其实是一种悲伤至极的表达,也未曾发现自己那些关于“明天”的决心其实只是给自己在今天懒惰的借口。
时间是一条长河,在这条巨大的长河中,我的时间是微小的,我所能发出的光热亦是渺小的一点,可这并不意味着渺小的就可以被放弃,任何的时间都是唯一的。
历史的长河中,多少英雄的伟大成功令人赞叹,更有千万的劳动人民辛勤奋斗,正是这些看似渺小的成功,才造就了中华五千年灿烂的文明啊
我的时间,我的筹码。
过去那些流逝的时光已成为定格的历史,无法挽回;未来的我会拥有怎样的时光,是否还在蹉跎,无法预测。
可是今天,现在,却实实在在地把握着我的手中
也许我不能像盖茨那样利用技术创造财富,也许以我犹豫的性格不能像巴菲特那样成为股市神话,也许以我害怕寂寞的个性不能像居里夫人那样潜心于研究几十年如一日。
可是谁说那样才是成功呢
谁说平凡不伟大呢
我想我的人生不一定在于流芳百世,永垂不朽。
别人的成功无法复制,别人的时间无法掠夺。
即使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大起大落,即使不能成为伟人,载入史册,只要我把握好自己的时间,认真走好每一步,又何惧平凡呢
时间是自己的,路亦是自己的,时间再长,若是虚度,也无价值;时间再短,若是充实,何惧死亡
前人的经验也许能给我们提醒,但路是我们的,我们要用自己的时间,去闯自己的未来。
不惧风雨,不畏骄阳。
8.风中的余香 那辉煌的盛唐早已过去,但诗歌仍千百年来在人们心间流淌;古希腊的城邦早已覆亡,而那自由民主的星火却依旧蔓延,在更深广的土地上,燃烧了几千年。
犹太王大卫在戒指上刻有一句铭文“一切都会过去”。
是的,没有什么可以永存,最宏伟的大厦最终也不过化作历史风尘中的一把碎土,但我们创造过的思想与美,却在它们的载体与躯壳湮灭后,化作历史风沙中的一抹余香,缠绕亘古,永不逝去。
当年左光斗被魏忠贤杀害后,他的喉骨被命令磨成粉,随(后)魏忠贤一饮而下。
连喉骨也彻底地碎了,魏忠贤才彻底放心了,如此,你还如何再上书、进言?他却不知,自己饮下的,是一生的恐惧。
那东林党人的傲骨不灭,他们的灵魂成为奸恶之人永远的噩梦,也幻化成为历史一曲永恒悲壮的绝响。
是的,一切都不会过去。
形式的过去预言着内涵的永存。
而今,在这个身边风景迅速变化的时代里,你是否曾闻到,那风中的余香?古龙曾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而有生活的地方,有人生活的地方就有传承与遗留。
有那么多人感慨的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丧失,于是他们迫切地想重建,想发扬光大。
如此并没有错,只是有许多的文化,它随着历史的云烟,早已很难在当今世界坐上一把辉煌的交椅。
它们的位置,应当成为风中的淡淡香气,人们精神家园的盆景,在无声中滋养与温润我们的感情。
那些遗忘是必然的啊,传统的审美,或是略带迷信色彩的习俗,它们其实从未在(我们)身边消散,只是硬性地想换回轰轰烈烈的纪念形式,我们才反会感(觉)[到],它们逝去的姿态。
并且一切都能,都值得成为那风中的余香。
逝与留的辩证正是自然与历史最智慧的斟酌。
当表面随着风沙渐渐融化,那内核也正缓缓显露它的精华。
时光逝留的沙漏,更能让我们看清一样事物它真正的价值。
大西北的敦煌,曾经的飞天完整而清晰,但对画上它的人,它只是壁画;如今的它虽干涸百孔,却更能承担历史的厚重,真正的杰作,必是经过历史风霜的淘洗,然后逝去了一些,却更余留了真和美。
我们这个时代,是否想让后世回望的时候能找寻到如此一些不灭的精魂?那就让文学的泡沫,让市场的包装淡去些吧,它们,只会在风中逸散。
一直难忘的一次画展,是新兴的画家自办的,朋友看到一幅画问我,那究竟是传统画风还是后现代的?我看着那幅画,很温暖。
那一刻,我仿佛闻到了风中的余香。
9.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纪德有言:“我为美好的事物消耗着自己的感情,它们的光辉来自于我不断地燃烧,但这是一种美妙的消耗。
”这美妙的事物,便是我们创造的事业,这消耗便是我们的热爱。
若不是有了那些关于水稻的梦,若不是有了那种投入其中的热爱,袁隆平何以从田间完成伟大的创造
何以用枯瘦的双肩担起全球的饱食之忧
他因胸怀天下苍生而热爱他的事业,他因热爱而诞生创造的婴孩。
圣埃克苏佩里曾言:“创造,是以有限的生命去交换无限的事物。
”一个热爱创造的人,往往是因为他执着追求于某种恒久的价值。
这价值,在袁隆平心中便是天下人皆饱,在爱因斯坦那里便是“科学的美感”,在乔治奥威尔那里便是揭破一切的谎言。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曾有讲述这样的寓言:“一个工匠想做一柄最完美的权杖,于是他日夜不息,任时空流转百年,最终那权杖,成了梵天世界最美的作品。
”梭罗在这里暗示我们:一旦我们认定了某种创造有值得我们付出一切的价值,我们就应完全投入其中,热爱并坚定地追求。
回望历史长河,又有哪一个伟大成就不是源于创作者的爱
贝多芬《命运交响曲》汹涌而来,凡高的火焰色向日葵,乃至牛顿的三大定律,又有哪一个不是饱含着创作者澎湃的激情,穿越千古破空而来
我已无法历数古今中外多少因热爱而造就的伟大创造,可这种繁盛,恰与当下创造之光的暗淡形成触目惊心的反差。
我们有袁隆平,有王选,有钱学森,可这些科学巨匠已垂垂老矣,而后起之秀乏善可陈,为何
我想正是因为当下已绝少对科学本身有着痴爱的年轻人,我们有的,只是一群又一群为了名利,为了一纸证书而在实验室里苦干的学生,他们一旦获得了所求的名利,便裹足不前,再不愿在黑暗中前行。
同样,在文学领域,如今又有几人能如桑塔格一般从容说到:“我写作不是因为那里有读者,而是因为那里存在着文学”
一个一个作秀者,只看见红地毯和金钱,作者比作品更有名的情况比比皆是。
在看似繁盛的文学世界里,我们只见得浮光掠影般的“商品文学”,吾不见哪怕只是一个有着创造之光的作品。
科学,文学,乃至其他种种事业,我们早已丢失了一往无前的热忱。
于是创造的婴孩夭折于腹中,岂不痛哉
幸而我们还有幸存者明了这个道理,“成败得失,悲欢沉浮,在死亡面前终将逝去,我们看见的是那些恒久不变的东西。
”乔布斯,主宰IT行业的先驱者曾如是说道。
是的,那些恒久的事物,人类的普适价值,抑或是科学艺术的真、善、美,才是创造的起源与归宿。
当我们受困于一时得失,不思是否前进时,但想一想那些因热忱而永葆鲜活的灵魂,默念这句话“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
惟有此,我们才能以自己的创造,超越那有限而平庸的生命。
10.旧书淡淡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浅浅地映在房间的地板上,投下柔柔的光辉。
轻轻打开书柜,我看到了我熟悉的书目。
目光在一本本书上游移,不知道该拿出哪一本,本本都是我最熟悉不过的,有厚厚的《红楼梦》,薄薄的连环画,深奥得我至今看不懂的《论语》……一本本书都是我能倒背如流的。
我犹疑地看着,突然,一种莫名的心情跳动了一下,只是微微看了一眼,便毫不犹豫地把最底下那本早已破旧不堪的一年级教科书抽了出来。
轻轻地翻开,“嚓啦啦”的一响,泛黄的书页硬邦邦的,我先是一愣,然后不禁笑了起来。
我想起来了,快上二年级的时候,我边看它边洗脚,一不小心,手一滑,它就像一只泥鳅似地滑进了水盆。
一页页翻开,先是拼音,然后便是教我们写简单的生字了。
虽然上面的字迹都随着水迹模糊了,却还是大致辨得清楚。
我看见一个女孩,用又白又胖的小手,紧紧地抓住铅笔,一笔一画地写着,写得歪歪斜斜,脸上却满是童稚的欢喜。
“一”字突然映瞒了眼帘,满页纸上都是歪歪扭扭大小不一的“一”字,一开始的“一”,画得像蜈蚣似的,压抑得让人难受。
后来的虽然算不上清秀漂亮,至少也没有一开始的难看了。
在书边的角落里,我看到了一行稚嫩的字体:wohuixiezile(我会写字了)。
虽然是拼音,但我还是看明白了,那个女孩,在满满的一页上画满了“一”字,最后欢天喜地地在角落里写上了一行拼音,明丽的阳光从发丝里穿下来,圆圆的小脸上映满了纯真的微笑,就像浮在水面上的阳光一样灿烂。
继续往后一页页翻着,每一页都有东倒西歪喝醉酒似的字迹。
有一页上的纸不知为何破了半张,一看到这,我就明白准是和父母闹别扭了。
从小我就有这个毛病,一来气,碰到什么撕什么。
一页页翻着,有一页上画了两个小人,歪歪扭扭地杵在纸上,不知正说着什么,对话早已模糊,但一种久违的心情从我心上悄悄滑过。
小时候用的书,现在看上去非但不陌生,反而感到了分外的亲切。
从小学一年级的幼稚,到初中二年级的成熟,我的变化真的不小呢
但是心里的童真似乎并没有变,只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结了一层厚厚的茧,随着这本旧书一页页翻开,那茧,一层层地打开了,童心飞出来,童年的快乐像漫天的阳光一样撒了下来…… 静静的月光洒在手里的旧书上,虽然书页早已泛黄,我却看见了童年的笑,童年的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