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所依法享有的权利有那些
1、独立辩护权。
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辩护职责,其人身权利和诉讼中的权利不受侵犯。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意见权。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一审程序的规定,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询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律师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为此,一审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辩护人,以防限制辩护人行使这项权利。
7、有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8、拒绝辩护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有关问题已在辩护权的有关论述中论及;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中途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
《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委托辩护人吗
您好
依据2012年3月14日新修订的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因此,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且只能委托律师辩护人,审查起诉期间和人民法院审判期间也可以委托律师辩护人,非律师辩护人。
希望本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
期待您点赞采纳,谢谢
刑事案件已经提交上检察院,请问请律师的话可以做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委托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因此,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可以委托律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刑事案件已经到检查院,还要多久到法院开庭
刑事诉讼辩护意见怎么写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二条第______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______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______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______。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
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律师年 月 日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刑事诉讼辩护意见如何写的法律解答,相信大家在阅读过上文后,对如何书写刑事诉讼辩护词的格式有了一定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