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冤 消失的故乡读后感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
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
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
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
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
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
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鲁迅写的巜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
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
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
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
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
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
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外公带我回故乡读后感六百字
这一天,我又读了一个写得很好,非常真实的故事。
它的名字叫做————《爸爸的看护者》。
这个故事说了:西西洛(一个少年)的父亲得了重病,给家里写了一封信。
母亲看了以后,就让大儿子那着信,去医院看望一下父亲。
西西洛步行了三十里的长途,终于到达了医院。
他把信交给了门口看门的大爷,大爷让他进去了。
有一位看护妇在路上问西西洛了一些关于他父亲的相关信息,找到了他的父亲。
西西洛见到了爸爸,一下子就扑了上去,抱着爸爸大哭起来。
他的爸爸现在已经差不多和原来完全不一样了。
脸孔肿胀了,眼睛缩小了,嘴唇变厚了。
这使西西洛更加痛苦。
从此以后,每一天,西西洛都会来到医院看望他的爸爸。
从什么都不会,慢慢地变成了熟练。
直到有一天,这个病人的神志清醒了许多。
正当西西洛一个人在独自流泪的时候,忽然听到了这样一个声音:“阿姐,再会
”这样一个声音,让西西洛非常地吃惊。
这时,那个男人看见了西西洛,叫起来:“西西洛
”一边叫,还一边跑过来。
西西洛非常吃惊。
父亲把西西洛抱在怀里,亲吻了几下,又看到了旁边病床上的病人,说:“孩子呀,你错到了别人那里了
”接着,又指着病床上的那个人,问周围的人,说:“这个人是谁
”别人告诉了他。
父亲让西西洛跟他一起回家,西西洛看着床上的病人,不想走。
父亲看出了西西洛的心思,说:“那好吧,你留在这里,照顾那个病人吧
”过了几天,病人的情况恶化了,死时,手还握着西西洛的手。
助手让西西洛回家去,西西洛临走前,说了一声:“再会
”到门口时,不觉脱口而出:“再会,爸爸
”我读完了,心里很惭愧,想:西西洛是那么的无私,如果我知道了那个人不是我的爸爸,说不定就会很嫌弃他,不再照顾他了。
可是,西西洛却不,他还是那样的照顾他,我真是自愧不如呀
这件事情虽然搞错了,但是,却表现出了人与人之间深厚而浓烈的情感,表现了人向善的一面。
这不仅体现了西西洛善良、淳朴,而且,还体现了人世间的博爱
午夜之门读后感
《午夜之门》内容概要:诗歌是宗教和革命以外的第三种声音,这声音,并不能真正消除仇恨,或许多少能起到某种缓解作用。
它记录了北岛近十几年间在国内国外遭逢的一些人和事。
文风淡定,谐谑,妙趣其中……《午夜之门》读后感,来自亚马逊卓越网网友:我总是在睡前读它。
跟着北岛漂泊的步伐,在梦中游荡。
这是流浪者写的流浪者的故事。
流浪者的故事一般都很能吸引人。
首先流浪本身是种很浪漫的事情。
文中的流浪者大都是自我放逐的人,净是些性格迥异,行为怪诞,经历非凡的诗人和艺术家。
欧洲、美国、南非,故乡。
在别人的故事中照见出北岛自己的足迹。
朗诵、教书、游历、会朋友。
这种放逐既是源于对现实和故乡的反叛,又是基于对于故乡的爱与不舍,所以文章中透着一股浓浓的乡愁。
他乡的天空,空山,诗人的灵魂无处安放。
北岛惯于以诗人的敏感捕捉瞬间的感觉,用文字准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文字不同于诗歌,又有别于散文。
他只是在跳出来的那一瞬间,抓住他需要的东西,转身离去,毫不拖沓。
而他抓住的那些东西,就足够展示出他眼中的那个人的全部。
神形兼备,栩栩如生。
“侍者彬彬有礼但不夸张,随时准备消失”“L老板个不高,溜肩膀,脸色红润。
唇须贺头发正在变白,好像刚从一场大雪中归来;眼睛眯缝着,在眼睛后频频牵动笑意。
”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
除了语言,他叙述故事的能力也堪称一流。
《刘伯伯》简直就是一篇上好的短篇小说。
散文是大众化的东西,诗歌是属于小众的。
诗人北岛的散文是介于诗歌与散文之间的。
应该是诗歌中最好的散文,散文中最好的诗歌吧。
所以读起来感觉很好
大家帮帮忙啊,有几篇读后感不会写,能不能帮忙搜一下给我参考参考啊,有重赏
余秋雨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有着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激情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
“乡关何处”取自唐代诗人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 在余秋雨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
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故乡不单是那个出生成长的地方,故乡是属于心灵的家园,即使再没落再荒凉,也依然是我们心中最爱最依恋的现实存在。
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
余秋雨的表白是如此的透彻,淋漓尽致
“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
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 艾芜老人折断双腿仍然说:妈妈,我要去远行,世上没有比远行让人消魂。
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走得再远心中一直心存一个妈妈,一路上暗暗地请妈妈原谅,当他们回来时自己已经苍老,妈妈已不在,由一种孤儿变成另一种孤儿的暮年远行者老泪纵横,一声“妈妈,我回来了”的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
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余秋雨讲任何一个早年离乡游子在思念家乡时都会有一种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
具体可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
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心头的这一切原来是这样的么
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
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突然想起某本书上的一句话:“人生本就是一个旅程,借住在何处已并不重要……只要你我的心,一直在那个地方”。
乡关何处
“男儿立志出乡关,不学成功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1〉 家的意义家乡可以具体到半壁苍苔,又可虚幻到一种感觉。
这便是作者说的“两重性”。
崔颢和李白都自问家乡何在,难道他们真的不记得吗
不知道出生地
不。
他们比我们清楚,但,此时的家对他们而言是种感觉:温暖,可依靠,有足够的魅力吸引自己。
大多数思乡文人都是异乡客。
身处异乡,自我会加大异乡感,加大家乡的魅力与味道,家乡的味道达到峰值,变为创作的养分,化为另一种人生经历。
异乡越美,便会感到家乡越美,思乡越切,由此心理,家乡被吹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泡泡,一个梦,乡愁越浓,泡泡越大,梦越甜。
可异乡客们都明白,这是梦,所以为了保护心中的梦之泡,“结果,一生都避着故乡,避一路,想一路。
”贺老是少数几个敢去验证梦的真实“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路从何处来”多多少少有些悲凉吧
可这就是真实的故乡。
“诸般人生况味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的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的相辅相成。
”只有漂泊者的思想才有“意义”,才能体会思乡这两字的分量。
冰心老人离乡百年,白发苍苍时在梦中游回少女时代的家。
异乡客对家有更深刻的理解,他们的思想便有更多的内涵。
相信异乡客在遇到触发他们思想之物时,情感远比文字猛烈。
一切都是无言的。
毕竟,情感本无言,只是我们执拗地用文字描述。
“他们不说理由也不向自己追问理由,抹干眼泪又须发飘飘地走向远方。
”二故乡与语言语言是文化直接表现,是地域的符号。
作者在上海话的攻击下,余姚方言完败,而渐渐的,便忘却了。
“故乡,就这样被我丢失了。
”“故乡,就这样把我丢失了。
”丢失了基本的沟通方式,其内在的传承又会如何
三、了解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自己的故乡
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有多少能大致说清北京这座城市的生长历程
余秋雨老师也是在数年后才偶然晓得余姚出了王阳明,黄宗羲等频频出现在历史课本中的名人,更有千古名窑的存在。
谁又能想得到呢
可这份迟来的知晓并不影响对家乡的崇拜与自豪,反而更添色彩。
生长的土地,仅仅是地,毫无特殊,平凡致极,又怎会想到这里曾有的温度与味道;时间,淹没了这些;现在去追寻,总觉得不可思议。
就我个人而言,深有体会。
我的故乡在山东邹城,全国众多靠煤矿生存的县市之一,平凡,普通,游走街市,嘈杂拥挤,略显混乱,四处乡音,亲切平凡。
可就在这里,有一位全国公认的优秀母亲——孟母;有一位世界公认的伟大圣人——亚圣孟子;30公里外有一位中华文化的代表——圣人孔子。
这三位伟大的人共同守护着这片土地,守护着华夏大地,共同为华夏文明增添力量与色彩。
伟大的人
我从未想过自己与圣贤们如此接近,曾被我归为最平凡的家乡竟这般不平凡
我非常能体会老师向我们介绍他的家乡时的兴奋,因为我也如此。
每当课本出现孔孟圣人文章时,总会情不自禁地向同桌“炫耀”:你看,这里有写‘邹城人’,我的家乡
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对家乡的认同感格外强烈,所以高兴,所以不管走到何处,我都认为自己属于这里。
人说时间是最大的破坏者,土地覆过一层有一层沙,过去的都渐渐消逝,只有品德的传承,民族文化的认同不会断代,相反,会随时间的痕迹,加深,加深……大范围而言,民族认同;小范围,地域认同,地区认同(家乡认同)。
特别在今天,多数国人为08北京奥运会自豪,为09挫败全球金融危机骄傲,5000年文明更让我们在今天为挺直腰板加份力量。
在不察觉瞬间,认同感被植入,在计时器的沙粒的滚动中,增强。
而精神品德的传承更为玄妙。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水土”,我更愿视为“水土风情”,包含自然,人文;人文又蕴藏着长辈的言传身教,上代人的品德随教育,随生活影响着下辈人,所以地区风气需要长时间凝成,同样,也不易别改变。
四、探索“远年的荣耀负载出元年的恶浊,精美的陶器贮存着怵目的残忍。
”陶醉于文明的兴盛,当蛮夷出现,格外触目惊心,否认,否认,不愿承认,自豪化为震惊。
“与已有的文明成果混成一体,甚至还会悄悄潜入人们心底,是我们在寻找它们的时候常常寻找到自己的父辈,自己的故乡,自己的历史。
”文明或许承载过蛮夷,但这是种进步,有蛮夷到文明的过渡。
是文明总有亮点,这些亮点的存在证明了人类想进步的努力,今人看到古人的这些,足以自豪,孰能无过
蛮夷只是过错罢了,所以“能这样,也就够了。
”五、回家时间终究吹散每个人的味道,消失是必然,留存是偶然。
如此怪诞,但作者仍认为自己是余姚人,仍然为河姆渡激动,一个最本质的家乡反而随时间的荡漾,越发浓烈。
家乡,已成为一种信仰,一种自豪。
时过境迁,终究物是人非,甚至无非人也非,可这仍是家乡
心中有家,何俱无家
念故乡——《乡关何处》读后感 清早,静静的办公室里想起了悠悠扬扬的歌曲《念故乡》,歌声婉婉转转,我的思绪也飘飘缈缈,不禁又想起了近几日正在读着的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是那般凝重,那般沉稳。
读着每一个文字,虽然生涩,虽然难懂,却又止不住地想解读,想剖析。
每每品读着更多的文字,心中总感到有一种浓厚的气息窒息得令人喘息不畅,但又总是情不自已地被深深地牵引读着又读,于是伤感,沉痛,怨忿,叹息统统聚拢来……“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是崔颢《黄鹤楼》中的诗句,在余先生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在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
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
因为余先生曾是异乡人,所以这里的表白是那么透彻,淋漓尽致
“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
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结尾,品读着余先生被故乡遗弃,心中不禁也凄凉、渺茫起来。
是啊,谁又能真正说清自己的祖先曾是何乡人
“乡关何处”大概正是由此而来。
但是不禁又想,为什么要让思绪飘得那么遥远呢
只要心中记着一个故乡——或者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或者是曾经居住的地方……只要心中的思念能有所寄托,只要心中的牵挂能有所倾诉,那也不枉游子的深情了,不是吗
谁能给我十篇以上的读后感,必采纳
读《骆驼祥子》有感350字这是一个讲述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生活。
从中我感受到祥子从一开始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并努力靠自己买了一辆车,可现实是残酷的而这辆车没几天就被抢走了,后来,又因和虎妞结婚买了一辆车,没过多久,虎妞死了,又卖了车的现实悲剧让祥子颓废,小福子的死让祥子一步步走向绝望,慢慢的坠落让人看得不由心酸。
“这是一个怎么的社会啊
”祥子一个老实,诚实,勤劳的人因社会的种种现实,在污浊的社会中沾染上了污泥,任凭怎么洗也变不回原来的模样,而他一个人力车夫又能改变什么,纵使一身的正气,又有谁同情他。
至此他开始报复这个社会,报复身边所有的人,自私,憎恶集与他一身,学会了敲诈,学会了欺骗,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全部消失了,那个善良,老实的祥子去哪了
对
是这个社会改变了他,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个社会里最不缺尊严,有的只是金钱至上的人们,能做到像周敦颐那样高洁,不随波逐流的还有谁呢
看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而更多的是是心酸,失望。
一个真正高洁的人是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他们如莲花般在淤泥里静静绽放,有着自己的姿态与骄傲,不如牡丹的艳丽富贵,不如菊花的淡雅,隐世,清雅的芬香四溢,屹立于泰山之顶。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了祥子,更加了解了中国旧社会,更要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
,作为个人,是奋进,是坠落,掌握在自己手中,祥子的一生犹如一朵花期短暂的昙花,花开时美丽动人,枯萎是便了无生机,我们不能像昙花美丽一时,要想莲花,紫薇一样,高洁挺立,花开百日红。
《故乡》读后感1000字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
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
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
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
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
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
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
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
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
这又是怎样不幸
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
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
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
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
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
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
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
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
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
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
让我怎么说呢
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
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
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
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
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红日》读后感800字“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
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
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
“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
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
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
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
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
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
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
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
为什么
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
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
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
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
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
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世界是平的》读后感1000字最近阅读了《世界是平的》一书,书中托马斯·弗里德曼描述了当代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
科技和通信领域如闪电般迅速的进步,使全世界的人们可以空前地彼此接近,竞争更加激烈,是否能让全球的资源为你所用,是你能否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立足的标准。
托马斯·弗里德曼把全球化进程划分为3个伟大的时代:第一个时代(全球1.0版本),从哥伦布起航开启世界贸易开始,这一时期全球化是由“国家”的力量在拓展,世界变圆了;第二个时代(全球2.0版本),这一时期“跨国公司”扮演着全球化的重要角色,世界变小了;第三个时代(全球3.0版本),这一时期的全球化将以个人为主,在全球范围内合作与竞争以至将世界变为平地,世界变平了。
书中的观点认为,世界变平了,在全球化3.0时代,个人取代国家和公司成为全球化的主体,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和想象力,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可以为你所用;世界变小了,从小型变成微型,“光缆把全世界都连结起来,在没有刻意计划下,班加洛成了波士顿的近郊”;竞争在加剧,几乎所有的生产乃至服务都可以外包,借助外包,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传播。
我们工作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
我们每天从事这简单而又重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
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哪一个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的。
因此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
世界是平的,这是一个“个人插上插头就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本书传递给我们更激烈的生存竞争和压力信息的同时,也点燃了照亮我们职业发展道路的火把:如果你能够化全球资源为你所用,那么世界就是你的;如果你对全球化视而不见,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赖于生存的工作就被外包了。
正如书中所言,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除了想象力什么都可以外包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居安思危,加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拓展视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工具,提升自己对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整合能力,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控制和把握别人需求的能力。
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了紧迫感,作为一个为国家建设的一份子,我只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
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
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
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00字本学期开学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阅读任务: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
看到题目时,我不感兴趣,认为这是一本外国书,看不懂、没意思。
但真正翻开书的那一刹那,我就被它吸引了。
居然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久就将它看完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
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爱冒险、有点顽皮、叛逆、但有乐观自信、心地善良、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书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坟场历险》了:那是一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利·费恩一同去坟场冒险,却不料看到了年轻的医生被印第安人乔杀害的惨案。
他们为了逃避真凶的追杀,发誓决不将此事张扬出去。
但是,看着替罪羊莫夫波特被关在牢房里却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等待绞刑的到来,那是何等的无辜
于是,汤姆决定替莫夫波特洗脱罪名。
在第二天的审判庭上,汤姆不顾同伴的阻拦,冲了上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这时,深知事已败露的印第安人乔推开人群,逃之夭夭了。
之后,汤姆和哈克贝利·费恩便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有一天,两个孩子为了缓解压力,便去一座古建筑里冒险。
不料又发现了印第安人乔的另一个阴谋——他要将这座古建筑里的宝藏独吞为了使他的这个阴谋不能得逞,两个孩子准备跟踪印江·桥。
接下来,又是堪称经典的“谍战大戏”。
终于,经过日夜不停地跟踪,两个孩子知道了藏宝地点——正是他们后天的郊游地点两天后,大家来到郊游地,汤姆和贝基便走进了迷宫一般的岩洞。
不料竟碰上了蝙蝠群,将他们赶入了岩洞深处,直至迷路。
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汤姆在寻找出路时,无意中发现了宝藏,而他们也在一周后得救。
杀人魔——印第安人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一节中汤姆索亚一改往日的那种顽皮、叛逆,像我们展现了一个勇敢、善良、维护正义的英雄形象。
这种形象让我深深的为他而着迷。
也是我每天除了在校时间都捧着书读得原因。
除了从中感受到情节的精彩之外,我也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要善良……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都会铭记这一点。
再多知道装不下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