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朽的逃亡者读后感
逃亡,字面上看不是一个褒义词, 往往是在遭遇劫难或者罪恶勾当被发现后才会逃亡, 是怎样都不会和”不朽”联系在一起的, 一朽应该和业绩,功勋这些词联系在一起的, 谁在逃亡, 为什么说他的逃亡是不朽的
作者写的是巴博利亚的故事, 在他的眼中巴博利亚是一个贪得无厌,残忍恶毒的投机者,他能够成为第一个发现太平洋的人是让作者不齿的,因此,作者用了犀利的笔调,极尽嘲讽,勾勒出了这样一个反叛者,逃亡者的形象,描写人性的黑暗面可圈可点。
巴博利亚的历险的确是一种开创,可是他做出开创之举,只是为了逃脱惩罚,逃脱监狱,并且为了开创,他做出的罪恶勾当已经让他声名狼藉,因此,根本就是值得唾弃的, 而不是不朽的。
写人类全新闪耀着不朽的逃亡读后感六十字左右
他们以基督徒才有的虔诚和信仰狂热地、发自内心地祈求上帝,同时又以上帝的名义干出历史上最卑鄙无耻的非人道勾当。
他们的胆识、献身精神和承受艰难磨难的能力,可以取得最壮丽的英雄业绩;同时他们有无耻至极地尔虞我诈,互相争斗,而在他们卑鄙的态度中又有一种明显的荣誉感和对他们的历史使命的伟大意义所具有的的奇妙的、真正令人赞叹的意识。
三体读后感
众生毁灭一切——《三体》读后感《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意图引入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理论论据
再次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卷,其中依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但却有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的确,海伦·凯勒那不平静的人生及他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奋斗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海伦就是用心灵倾听着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看见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我想起1年前我初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发生的一件小事. ………… 妹妹,我给你讲海伦·凯勒的故事吧. 海伦·凯勒?言情小说家?明星?黑客高手? 不是,她是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伟人. 那有什么好讲的啊,你还是讲讲周杰伦最近的消息吧. ………… 看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人应该都知道她的不幸.在一般人眼里,如此不幸的人生,还会有什么收获呢?然而海伦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不但考上了哈佛大学,而且一生中写了14部著作.她还多方奔走,在全美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实,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与海伦相比,我们许多人可能都会感到惭愧.因为我们虽然拥有比她健全的身体,却常常如她所说的那样,犯那种有视觉却看得少的错误.或为已失去的东西痛苦不堪,或为得不到的东西百般烦恼,却偏偏对实实在在拥有的东西不知珍惜,不懂得好好把握. 从没有遭遇过灾难,从没有体验过不幸,甚至从未领悟过挫折的弟弟妹妹们当然不会思考人生,他们只有享受快乐.他们是那么的美丽,年轻,聪明,令人艳羡.沉浸在快乐中,在一览无余的光明中,我们失去了对光明的感受能力,失去了对快乐的体验能力,失去了对幸福的感悟能力,也失去了对人生的思考能力和对人生未来的忧患意识.仿佛人生一路轻歌曼舞,精彩世界任我逍遥. 要快乐,就快乐得如醉如痴,在快乐中升华;要感受生命之最烈,要体验人生之极限.要感受这光明呀,就算人生百年,也只有36500天!好好算着吧,假如还有30年光明,假如还有3年光明——假如还有三天光明!你感受到光明了吗? 好好的把握现在吧,珍惜美丽的生活. 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荆棘密布.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再回首,一切都在昏暗中消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知道哪一天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所以最好把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不要带有太多的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像海伦·凯勒一样,不留意思的遗憾.不然,你会后悔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加油呀!!!!!!
有谁读过红与黑这本书的
请写出读后感,至少200字,救急,非常感谢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
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
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
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
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
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
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
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
”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
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
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
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
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
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
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
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
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
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
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
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
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
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
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
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
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
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
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
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
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
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
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
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
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
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
”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
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
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
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
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
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
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
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
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
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
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
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
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
”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
信中说:一切都完了。
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
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
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
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
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
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
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
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
”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
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求几篇名著的好词好句和读后感
好词 好句:1.,你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
只能把男男女女当作驿马,把它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达到欲望的最高峰。
() 2. 我们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他们却要把我们从这个世界上赶出去
3.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4. 一个人要失败之后,才能发觉他欲望的强烈。
5. 在这个互相吞筮的社会里,清白老实一无用处,如果不像炮弹一样轰进去,就得像瘟疫一般钻进去。
6.. 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7.小人最可鄙的习惯中间,有一桩是以为别人跟他们一样的小气。
8.人生就是这么回事,跟厨房一样的腥臭,要捞油水不能怕弄脏手,只消事后洗干净,今日所谓道德,不过是这一点。
读后感:高老头读后感近日深刻的体会了巴尔扎克的大作,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想过要真正认真的欣赏这本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的世界名著。
这次真的用心感受了《高老头》,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
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
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
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
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悲剧就由此而发了。
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希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
好词 好句:1.在我的家乡,到处都有河,有桥,如果走3里路的话,至少要过5座桥。
原来,我们那儿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船,所以在我一点点大的时候就会使竹篙撑的船,摇橹的船,桨荡的船了2..一块很大很大的桑田。
一望无际的桑树,棵棵枝叶繁茂,还未走进,就远远地闻到了桑叶所特有的清香。
没有一丝风,一株株桑树,好像是静止的。
3.当桑乔背着桑桑踏过松软的稻草走进校园里,桑桑看到了站在梧桐树下的纸月:她的头发已被雨水打湿,其中几丝被雨水贴在了额头上,瘦圆的下巴上,正滴着亮晶晶的雨珠。
4.当桑乔背着桑桑踏过松软的稻草走进校园里,桑桑看到了站在梧桐树下的纸月:她的头发已被雨水打湿,其中几丝被雨水贴在了额头上,瘦圆的下巴上,正滴着亮晶晶的雨珠。
5.温幼菊会唱歌,声音柔和而又悠远,既含着一份伤感,又含着一份让人心灵颤抖的骨气与韧性......这是一只红泥小炉,样子很小巧。
此时,炭正烧得很旺,从药罐下的空隙看去,可以看到一粒粒炭球,像一枚枚蛋黄一样鲜艳,炉壁似乎被烧得快要溶化成金黄色的流动的泥糊了。
读后感:草房子读后感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 药”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好词 好句:1.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
走运当然是好。
不过 情愿做到分毫不差。
这样,运气来的时候,你就有所准备了。
2.“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 3.陆地上空的云块这时候像山冈般耸立着,海岸只剩下一长条绿色的线,背后是些灰青色的小山.海水此刻呈现蓝色,深的简直发紫了. 4.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
5.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
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
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
6.这两个肩膀挺怪,人非常老迈了,肩膀却依然很强健,脖子也依然很壮实,而且当老人睡着了,脑袋向前耷拉着的时候,皱纹也不大明显了。
7.他的衬衫上不知打了多少次补丁,弄得象他那张帆一样,这些补丁被阳光晒得褪成了许多深浅不同的颜色。
读后感:老人与海读后感老人与海读后感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
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我们会因为那些感人的书,而潸然泪下,或因为那些记录屈辱历史的书,而热血沸腾,甚至因为那些武侠、玄幻的书,而将自己想象成天下第一的人。
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
而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
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
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
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
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
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
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
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
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别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现在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
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
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
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
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
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而且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
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可以成为挫折的东西。
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
我们暂时还没有要为生活而奔劳,也就不知道生活的艰难,也就将自己那点小小的不满意当作挫折,而且好像还不得了了一样。
我们不了解,在社会中,有许多人像那个老渔夫一样,艰难的活着,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
那些农民工、小贩、修补匠……都是在艰苦的环境下活着。
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我们城市的建设,是依靠他们那坚实的臂膀挑着一担担的砖石垒。
每个人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尊敬他们、也学习他们,他们就是《老人与海》的一种现实演义,他们也是那么坚强,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
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
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好词 好句:1、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2、当悲伤的水流入稳重的山,水这可怜儿的悲伤也勾起了山的悲伤,于是他们的心一起碎了;水把头埋入地下,山却把心的碎片一块块收好。
于是就有了 迷乱复杂的溶洞,就有了千姿百态的石笋,就有了洞口突突的泉水。
3. 家就像根,永远是树叶的家;家就像红布条,永远系着游子的心,家就像大衣一件,不会提高温度,但却给予人们连火炉都不能替代的温暖. 4. 人生如一次长长的旅行,旅行中有坦途也有弯路,你得以平静的心态面队每一天,挑战自我,执着向前,一如既往地朝着目的地走下去。
当你到达终点站顾却来径时,才发现人生的旅途有喜有忧,有笑有泪,甚至得少失多,而这一切已构成了你生命旅程的全部。
5. 梦像一片雪花 在空中飘舞 想抓住他,他已经融化了 读后感: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
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
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
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
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
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
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
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
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
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
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
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
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
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
”)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
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
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
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
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鲁宾逊漂流记好词 好句:1.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
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2.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3.唉
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
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4.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
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5.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好词摘录: 日晒雨淋 夺眶而出 孤立无援 冻饿之虞 闻所未闻 读后感: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苔丝》读后感200字,和主要内容300字。
答完我还给加赏啊
苔丝:作者:(英)托马斯·哈代。
类型:现实\\\/爱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
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
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
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
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
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
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
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
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
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
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
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
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青春的力量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
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碰巧安琪(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
两人暗生情愫。
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安琪,但安琪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
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
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
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
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
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
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
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
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梦游症,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
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
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
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
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梨花带雨,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
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
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
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
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
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
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
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
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
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
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
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
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另一个我,只是没有我的污点。
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
两人牵手走向远方。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
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
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
我总喜欢把她跟《法国中尉的女人》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法国中尉的女人》一开头就是托马斯·哈代写的《谜》(真是会写不如会抄)。
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
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
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
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
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
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
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
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
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
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
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
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
我也盼着回去呀。
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
”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
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
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
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
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
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
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
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
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
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
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 \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
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1、关于信仰 对于信仰,我想说几句题外话,在别的文章里我也讲过我对于宗教、信仰的观点,第一,我非常尊重有信仰的人(我是指那些真的有信仰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我认为有信仰的人是非常勇敢的,是勇于将精神理想化,是用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实践信仰的勇者,这是很难的,至少我目前做不到,因此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
第二,关于宗教,一提到宗教,有人马上就认为那是迷信,而这种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迷信啊。
什么是迷信
连人家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就断然下迷信的结论,说这话的人不就是迷信吗
结论可以下,但前提是你必须充分了解你要下结论的那件事,那个结论真的是你自己的判断。
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了解宗教,无论你多么排斥宗教,请你口下留德,慢下结论,等你了解了宗教再下结论不迟。
好了,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提到基督徒这个词,在《纯粹基督教》这本书中说过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讲基督徒也好,讲绅士也好,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含义,说某人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你的意思仅仅是想表达这个人是个大好人,说某人是位绅士,其实也许他根本没有贵族血统,而仅仅是举止得体而已。
而作品里的这位主人公确实是位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
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
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
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
在此我不对某个具体的宗教进行评论,我对所有宗教都持敬畏的态度。
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
不知道大家读过圣经没有,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还是超乎常人的。
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
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
)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
)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汤姆叔叔做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就像基督当年做的那样,无论自己处境如何,都能爱人,都能真诚的帮助需要的人,这就是汤姆叔叔人性的闪光点,也是全书最感人的主线。
他是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自己的信仰,他在精神上绝对是自己的主人。
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不要说实践信仰,有时候心里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做或者装做不知道,无论信仰那种宗教,这都是不够格的,因为我没有成为我的主人,是我之外的种种在左右着我。
2、关于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
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
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
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
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
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
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
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
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
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
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
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
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3、关于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
同样是这个世界,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世界一直没有变,这个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痛苦、不公、悲伤一直陪伴这这个世界,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变过,改变的只是观察者。
人们观察到这个世界有压迫、有战争、有屠杀、有灾难,如何拯救这个世界
答案恐怕没人能给出,而作者的答案却很明白,那就是拯救那些观察者,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最后说说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写了很多文章批判汤姆叔叔这样的人,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是汤姆叔叔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
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