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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读后感300

时间:2020-07-14 07:16

想北平的读后感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

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

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

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

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

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

”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

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

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

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

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

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

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

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

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

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

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 这最后一句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

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

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

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

通白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

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

”(《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

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想北平》读后感

在我的童年中,书是我知心的伙伴。

书里包含着太多太多有趣的问题和知识,让我去思考,去回味。

这不,最近我又在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交流知识”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关于讲述盲人的奇迹故事,书里讲述了一个叫海伦。

凯勒的残疾人,她在盲与聋的双重包围下,被莎莉文老师给予了新的希望:她让小海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英语单词……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的不懈努力之下,海伦终于考进了哈佛大学,并创建了一百多家残疾人救助中心。

23《想北平》读后感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

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

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和的香片茶,胡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

“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

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

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

我没有文学大师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其实我是渴望外面的世界的,纵然不会如三毛一样跑到撒哈拉大沙漠去,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

我也诚然不知,若真离开了,想念之情会不会更甚。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思想停滞了。

老舍的乡愁也被我烟消云散掉了。

  从《想北平》中读老舍——平淡中见真情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我突然惭愧地觉察到: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我就再没有碰过“笔”,若不是这次作业“逼迫自己”拿起笔来,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

“笔”这个字眼对我来说,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

甚至在高中的某些日子里,我痴痴地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用“笔”表达出自己的心声,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于是惭愧的我渐渐疏远了“笔”,或者说是“笔”渐渐抛弃了我。

  面对作业题目的我,同样只能用“惭愧”来形容自己。

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面对着一个个“相识”但不“相知”的作品名称,我只能在取笑自己的同时抓紧时间“抱佛脚”,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希望老师批阅的时候不要太要求我对作品的挖掘能力。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我已经接触了许多位读者,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每个人都对北京有自己的一番品读,而今天我走进的是另一位“哈姆莱特”的世界,老舍话北京。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我不禁暗喜,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肯定易读、易懂、易分析。

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

带着对“红墙金瓦” 、“绿湖青山”的期待,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慢慢地走,细细地寻,认真地品。

  可遗憾的是,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波澜不足”的感觉。

哪怕是老舍最情有独钟的四合院的一片瓦的出现,哪怕是老舍最心爱的茶馆中的大碗茶香,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

可相反的是,出现在我眼中的只是诸如青菜豆腐似的大众情景。

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

难道是朦胧一片看不清的迷雾,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老舍都表达不出的爱,到底该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

我继续寻,继续品。

  “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晴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

“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

“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

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

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

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我似乎能蒙蒙胧胧地体会到老舍那朴而实地情感。

其实,正是这话语的平实才表达着北平给老舍的幸福与甜美,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像院中招来蝶的花岂是轻易能赏得懂的。

还有那“带泥儿的韭菜”,“批着霜儿的沙果”,只有深爱乡土的人才会闻得到这些“乡味儿”。

人们对温暖的家乡的感情其实并不是集中于家乡的壮丽景色。

相反,感情来源于生活,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

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而这种细腻,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不是长城的蜿蜒所能表达,而是近似温床的美妙,近似摇篮的舒适,哺着老舍对安详生活的渴。

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安然而热烈的情怀。

也正是因为普通,因为质朴,老舍带泪的思念和眷念反而如此真,如此切

  看到“小儿安睡在摇篮”,我才知“老舍对北平”犹如“儿子对母亲”,“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我爱我的母亲。

怎样爱

我说不出。

在我想作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地时候,我欲落泪”。

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才能领会老人那浓浓的乡愁,如大山,或许不够巍峨,但却是绵绵的;如流水,或许不够秀丽 但却是悠悠的。

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

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若是在一年前,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我或许还不能懂得“家乡”这个词汇的魅力,而如今,“背井离乡”的感觉倒成了每一个大学生必怀的情感。

我便也想到了我生活了18年的那个叫做“家乡”的地方,那里有母亲熬的粥,有永远温暖的房。

有我读过的学堂,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

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本是写作业,作读后感。

可“感”中生“情”,我也着实的感动了一把。

这或学就是文字的功能,文字的魅力。

当然,魅力的体现离不开艺术家的描绘与加工。

《想北平》自然是这样的一篇文章,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而气质源自于作者自身定位和精神追求:平凡、谈泊。

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关注底层”的眼睛。

老舍被称为“人民艺术家”,原因就在这里吧。

因为普通,所以众口咸宜;因为入情,故而感人至深。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在这里我也用原文中的一句作结,以表达对我的家乡的思念,表达对老舍,对我们的艺术家的崇敬

四年级老舍想北平读后感600字

北平的四季读后感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平的四季》,用郁达夫自己的话说,是把北平“分成四季约略地说说”,来表达作者对“北平的人事品物”的无一不爱之情。

这是一篇意境优美的散文,清新脱俗,悠然大方,给读者创造出北平如画如诗的四季。

冬的寒冷和深沉,春的嫩绿和匆忙,夏的燥热和短暂,以及秋的凉爽和严肃,都是百看不厌永难忘怀的感觉。

郁达夫用他的笔,把北平的四季描写细腻真切,深邃优美,充分传达出北平四季各自弈弈的精神品格,做到了形神兼备,其中,这种效果离不开文学的虚拟性手法,这种手法很好的替作者组织了文章,表达了他对北平的浓浓地感情。

所谓文学的虚拟性,就是作家按照文学的审美规律,通过想象、夸张、变形、寓意、象征等虚构性的艺术手法构筑出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艺术世界。

虚拟的最终目标是使文学达到“逼真”的效果。

首先说来,这篇散文的情感是十分逼真的,他笔下的四季,是一副栩栩如生的画卷,色彩明丽,饱孕感情,充满了一股灵秀之气,读来让人心驰神往。

我们很明显的知道作者对北平的深沉的爱。

可是我们却发现,那美景越是醉人,我们内心越感到刺痛,因为作者在提醒我们,那是一个在“回忆里开花”的“曾经住过的旧地”,是遥远记忆中的北平,也就是说这不是现实中的北平,如此美好的北平是记忆中的,作者原来见过的,现在凭着记忆加想象在大脑中加工得来的“虚拟”的北平。

我不是凭空道出的结论,因为在文中作者很明确的告诉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这美景“这画的框子,或者简直说这画的画布,现在却已完全掌握在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手里了!北望中原,究竟要到哪一日才能够重见得到天日呢!”穿插于盛景之中的寥寥数语,就像针一样刺痛读者的心!原来,一切美景不都是现在真实存在的,只是过去见过的;所有唯美的景都是为了衬托侵略者的暴虐;原来,一切美景都是为了唤起作者,同时还有人们的爱国之情。

对祖国的爱,使人领略到北平四季独特的风神韵致,对祖国的爱,使他又有深彻肺腑的亡国之痛! 很明显,这个“虚拟”的北平十分恰如其分的寄托了作者的的情感,于是我们知道,这个北平不仅仅只是北平,还是当时饱受欺压满怀屈辱的中国的象征。

对北平的爱也就象征了作者对祖国的爱。

其次,“虚拟”也一直贯穿着全文。

对于走过许多地方的郁达夫来说,静下来回想前半生住过的地方,“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诚然,最后的这两个词极精当地概括出北京的特殊风貌,可只要是人就都知道,作者对几个大城市的描写是比较形象,但不是真实的,可说是“虚拟”的,真实的上海总会有安静的地方,辽阔的南京总会有狭窄拥挤之处,汉口武昌总有一处可见到整齐有序。

之所以这样写是概括他眼中总的印象,忽略了其他的,而来和北平用来对比,增强感情和艺术感染力。

说到北平的人,作者说从上到下,都“有一艺之长,而无憎人之貌”“总是衣冠楚楚,看起来不觉得会令人讨嫌”。

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自古以来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回事,每个城市都会有一些街头流浪的,有身体残疾而导致的各种不甚美好的影响。

郁达夫笔下的人却成了如此完美之人,一看就知道是绝对不可能的,只是为了表达情感的需要,作者借助这一“虚拟”的手法而已。

在描写景色的时候,作者通过使用想象,拟人,象征等虚构性的艺术手法构筑出源于他原来北平生活却高于北平生活的世界。

在冬天的北平的住屋说只要糊好窗户,天气再冷,踏进生炉的房就可“马上忘记了屋外的一切寒冬的苦楚”,这当然是作者想象出来给我们构造的一幅画面;他还想象说“若是喜欢吃酒”加上合煮的“大蒜与羊肉酱油”是妙极,煮的蒸汽涨在窗户上,前半夜“会流下一条条的清汗,后半夜就变成了花色奇异的冰纹”,将读者带进了一个神美的,令人向往的艺术世界。

将北平近郊的秋色比喻成“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感到兴趣”;春色中日光里的森林“颤抖着的嫩绿的波浪”等等的比喻,无疑风神韵致,清新灵秀的刻画出了北平诗画般的景色。

将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比喻成“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生动而形象,震撼而干练,简洁而愤怒,表达了深深地憎恶感和爱国心。

总之,这篇文章我们能够很清楚的看到文学的虚拟性的始终贯穿,也看到虚拟性所起的作用。

因此,也于是这文章清澄幽渺,安静纯朴,承载着生命的成熟与严肃,“正像是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会感到兴趣。

” 补充: 五月的北平读后感 读过《五月的北平》你会由衷地折服于作者的论断:能够代表东方建筑美的城市,在世界上,除了北平,恐怕难找第二处了. 北平之大,北平的花木如此之多,从何写起 作者打个北方:象看《四库全书》一样.虽然只成 了提要,也觉得应接不暇.话虽如此,作者还是不能不或前或后地随手涂染五月的北平:卖芍药的平头车子整车的花芟蕾推过去,卖冷食的担子敲着冰盏儿,渤海的海鲜放在冰块上极富有趣味,三海中水碧如油,北城的枣子也氤氲了兰蕙的清香.凡此种种.之后,作者把焦距对准了北平的四合院与碧槐.这种写法犹如影视中全景,中景,近景,特写,然后回摇.北京的国槐——槐族的一种,如今已被评为市树,北京的四合院也几乎成为古董,可见前人并不糊涂,即令在五十年以前,也还是和今人勾通,而今人也终于明白了点事理. 这篇文章其实是采取了平铺直叙的手法,虽然其中有些变化,然基调未变,这种手法最难,人们常说散文是最无技法的东西,往往是针对这类写法的散文而言,而要写好,这就需要作者的学识,机趣,功力和浓厚的生活阅历.当然还要依靠作者摹写事物的语言如:在古庙门口,红色的墙,半圆的门,几析大槐在店外拥立,把低矮的庙整个罩在绿阴下,那情调是肃穆典雅的.朴素具象又充满生趣. 此文虽是言景之文,但结尾数句不啻皮里阳秋,信笔寄讽,点题在有意与无意之间,言已尽而意无穷.

读《为什么要读书》读后感300字

为什么要》有感我们为什么要读书呢?主要源于一“空”,头脑空空,两手空空,对此自己也感到很苦恼。

还好我走了一条捷径的路——读书。

让自己在空余时间阅读手头上所有的文字作品。

记得一位先贤说过:“读书,是将生命中寂聊的岁月变成巨大的享受时光。

”白天学习再辛苦,心中在怎样烦乱,一册书在手,头脑就会变得一片清凉。

虽然读书时间少了,最多就是上网查些写作的资料。

最神往的还是陪我度过几年美好时光的那个简陋的小书架——虽然简陋,但拥有心灵最难能可贵的宁静;拥有思想最真实、最放松的自由。

俗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寒彻骨,怎么得梅花扑鼻香”啊

著名数学家—陈景润、诺贝尔奖的创立人—诺贝尔、现代保尔—张海迪等等都是经过自己的艰难困苦、呕心沥血才成功的。

这不就是一些活生生的例子吗

正是由于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持之以恒精神才换来他们伟大的成功。

在学校我们也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努力学习。

充实自己,勇敢去攀登科学的最高峰,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繁荣昌盛。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就如同伏天饮清泉,甘甜爽口;如同饮一杯美酒,闻之欲醉。

从小,妈妈就常给我买一些书来看,为的就是培养我对学习的兴趣。

正是这样,我与书结下不解之缘,读书更可以陶冶情操,缓解学习压力;读书使我明……读书使我的头脑不在空虚,写起文章来也得心应手。

书——是我永远的朋友,不可缺少的密友。

读书笔记,要有读后感,读后感300字左右,60篇

童年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

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 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

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

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

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

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

高尔基把别人的嘲 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

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

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

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昆○虫○日○记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日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日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

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

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日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

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

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

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日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小○公○主 今天,我看完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萨拉•库尔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军官的独生女儿。

她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是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女子学校读书,由于她的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

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故事讲给朋友们听;她有着风雅的气质和一颗善良的心,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都很喜爱、尊敬她。

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以后,萨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当萨拉通过不懈地努力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又发生在了萨拉的身上——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重新恢复了自己高贵的身份,又再次受到了周围的人的喜爱与欢迎。

我读了这篇文章非常地感动。

故事的主人公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

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

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同时,她也唤起了我心里的那颗坚强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

是啊

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应该也是十分艰苦的,就像萨拉的遭遇那样。

可以说白涅德夫人也有着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才刻画了萨拉这样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

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萨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

我们的境界虽然不一样,可我们还是应该每时每刻向她们学习。

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心胸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 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

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

从困难中找寻生活的真谛,从幸福中唤起自己真挚的心。

请不要忘记,每天为自己精彩的生活歌唱

○小○王○子 小王子是一个孤独、忧伤的孩子。

他住在一个叫B612的小行星上。

一个小到只容得下一朵玫瑰花。

三座活火山的小星球。

有一天,他离开了那个地方,离开了他深爱的玫瑰花,开始旅行。

他来到了地球,遇到了作者,然后又回到了他的星球。

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平凡的故事。

或者说用童话形容更加确切,它以一个叙述的方式来告诉你人生的一切。

但又用乐观而开朗的态度教会你如何去面对。

小王子就是一个真善美的化身。

他一心一意的深爱着他的玫瑰花。

忧伤的时候会在哪个小星球上不停挪动椅子看四十多次的日落。

即使是面对死亡,他也只是觉得自己的躯体太重。

没有办法带回他的星球。

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死。

他已经在他的星球上对着地球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只要抬头看一看。

满天的星星就如同他纯洁无邪笑脸一般明朗、清澈。

这是一部写给所有孤独的人的童话,没有曲折的情节和奢华的语言。

在这个纷纷扰扰的尘世之间。

多少寂寞的灵魂如同小王子一般。

有的也可能成为了书中被权利禁锢的国王,或是成为那个只知道价值却不在乎意义的商人。

可是,只要你还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想要的是什么,你就还是一个如同小王子一样单纯的孩子。

或者说,就是一个天使。

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寂寞的人类。

当你仰望星空,想象小王子还在他的星球对我们微笑。

那么,漫天的星星都会微笑,面对这么多的微笑,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再去悲观呢

让我们也试着去对一切微笑吧

○小○妇○人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

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

她们的善良、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与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虽然贫寒, 但家里的女孩却对任何事都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

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也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 而独立自强。

这四个女孩的共同优点就是,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梅格,也喜欢她的淑女风范;我喜欢乔, 喜欢她的无拘无束, 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 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 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理想。

她们的理想与命运各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 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

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和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

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和友情。

在我看来, 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与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永远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 我学会了坚强, 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学会了要对未来充满希望, 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

同时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得可贵。

梅格、乔、贝思、艾米四个女孩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会时时刻刻浮现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牛○虻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

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

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

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

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

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

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

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

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

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

《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永别了武器》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庄子 庄子继承老子的道家学说,进一步阐释了道。

道家在一定的意义上否定了儒家思想,认为儒家所推崇的仁政是世间罪恶的根源。

的确,君主得到权利最好的途径就是战争,要巩固自己的江山最好的方式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筹建军队,抵御外来的侵略就是战争,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要用臣子的血肉之躯,帝王的宝座是坐在无数尸骨上的。

他们却用仁义来遮盖这一切,他的仁政束缚了多少人的思想。

在秦始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候,人类的思想就被禁锢了,千百年来的学者寒窗苦读,只为金榜提名,真正用到的又有多少,为了这一个荣誉多少人浪费了自己的一生。

科举三年一次,千千万万的学子中才取几人,范进就是为了它束缚了自己大半生。

道家所提倡的自由是真正的逍遥游,在社会中想要得到身体的自由可谓是难上加难,但是精神的自由却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

没有贵贱尊卑的隔阂,没有仁义礼乐的束缚,没有功名利益的追逐,用晨钟墓鼓去抚慰无助的心灵。

孔子的儒家实在是太理想化了,是在当今社会几乎不能实现的,虽说有梦想是好的,但是这个梦想对当代人来说有些过高了。

在儒家的经典下奴役了上百年,连反抗的力气也没有了,我们所有的青春,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候就被掩埋在无尽的笔墨中,浓重的书香气笼罩着整个中国,那曾经腾飞于九洲之上的龙如今早已被驯服,回想当年桀骜不逊的飞舞于九天,似乎都已经成为了历史。

读完《庄子》,我的感想就是,在九洲之上的那朵艳丽的奇葩正在逐渐的沉入墨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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