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孔乙己》有感
第一篇: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
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
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
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
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
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
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
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
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
社戏读后感600字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
“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
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
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
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
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
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名著读后感600字
读《红楼梦》有感 ??《红楼梦》是悲剧,但在人类对美好的人性、人情和美的追求上确实胜利的。
它集中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心灵也是脆弱的,就如林黛玉那样。
??“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如此美人,最终却落的个忧郁而死,只因她一心追求爱情的永恒与唯一。
??宝黛的爱情源自太虚幻境中的木石前盟,再加上红尘中的两小无猜,双方遂有了私订终身的意愿。
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后来的心心相印,以及最后的心灰意冷。
他们爱情的产生与发展正是两颗纯洁高尚的“心”相互碰撞沟通和彼此认同的过程。
但在一个封建的大家庭里,这只能存在两颗真诚的心间,双方的爱情没有任何的承诺和物质保障。
??宝钗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但实际上她对诸如《牡丹亭》、《西厢记》等禁书了然于胸。
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一开始并没有得到贾府上下的默许,实际起初贾母也许更倾向于黛玉或是宝琴。
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宝钗和宝玉的爱情才得到了贾家上下的心照不宣。
??“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是建立在世俗的物质基础和家族利益上的爱情,也是造成他们悲剧性结尾的原因之一。
??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中不孝的罪名。
这就是作者曹雪芹对精神爱情的高度赞扬。
后来宝玉中举,宝钗怀孕,可他却遁入空门,说明作者在精神追求和世俗情感方面的矛盾,也集中体现作者坚定崇高的爱情观。
宝黛的爱情是个大悲剧,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也是个大悲剧,曹雪芹对两者结局是矛盾的,但无疑都寄予了深切的同情。
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
爱情既是生活中的幸福之源,又是逃避人生的避难所。
在《红楼梦》里,爱情是宿命的,爱情本身就是悲剧,是人的悲剧,是人的世界的悲剧。
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只不过是两种悲剧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那就是它们都是理想追求与现实世界的相互冲突,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们生活在由情感的锁链所组成的世界,而在情感的锁链中,必不可少的是爱情这个环扣。
在红楼梦,在大观园里,爱情是永恒的,永恒使我们选择了它,永恒的爱情成了可塑性的话题。
它引起了我们对人性的思考,对生活的思考。
??人活在世上,虽然有许多烦恼和痛苦,但是我们却从没有放弃过追求理想和美,曹雪芹是这样,我们也应该是这样,历史正因为这样而继续向前发展。
读《呐喊》有感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
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
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
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
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
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
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
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
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
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
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
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都好了 请给分 谢谢
呐喊读后感600—-8000
一个充满欢笑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
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
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
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
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
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
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 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
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
”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
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
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
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
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
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
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
“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
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
”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
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
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
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
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急求鲁迅呐喊的每篇的内容梗概,精彩描写,读后感(每篇共要100——200字)
1)《药》的梗概: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
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
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
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
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
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
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
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
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2)《狂人日记》的梗概: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这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是《呐喊》的初篇。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
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
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
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弊害”何在
乃在“吃人”。
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
鲁迅曾说,《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
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3)《鸭的喜剧》的梗概: 《鸭的喜剧》是一篇带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作者与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在北京有过一段交往,本篇即以此为素材,作品结构简单明了,但内容丰富深广。
作者塑造的主人公爱罗先珂对世界充满爱心,那是一种趋势博大的爱,他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爱欢乐的世界,但世界并非尽如人意的。
作者通过鸭的喜剧——也就是由蝌蚪的悲剧,提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生命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委婉的表达了人间不可能无所不爱,唯有反抗强暴,才能保护弱者的思想。
本篇在写作上有散文化特色,情节性不强,但语言朴实、亲切、雅致、别有一翻韵味。
爱罗先珂居住在北京。
他觉得十分无聊,寂寞,便托人买了一些蝌蚪儿,待它们长大后就可以听到交响曲般的“蛙鸣声”。
当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
然而,他又买了四只“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的小鸭。
小鸭固然可爱,但它们在游泳的时喉,“吃掉”了河中爱罗先珂的蝌蚪。
使他梦寐以求的“蛙鸣交响曲”就这样破灭。
事后,他带着遗憾离开了“沙漠”般的北京。
文章不长,但是字里行间鲁迅先生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却是十分精辟的,他把北京比喻成“沙漠”,从中体现出北京的安静、干燥等特点。
文中鲁迅写到的小鸭形象,虽然不过一、两句话,但十分形象、生动地体现出小鸭可爱的样子。
而文章的最后两节,总觉得有些凄凉:景在,人已不在。
真有点可惜了,如此可爱美丽的景色,竟无人欣赏,是不是有些可惜了呢
4)《端午节》的梗概 《端午节》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方玄绰的形象。
方弦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的事物,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
” 从他的身份地位上看,他不仅厕身于高等学府,喜欢发发奇谈怪论,而且又混迹于官场,扭扭捏捏地做个政府的小官。
这个知识分子加官僚的身份,使他说话做事充满矛盾,——“索薪”事件,更是使他不尴不尬,左支右绌,颜面尽失。
从他的文化角色上看,他表面上是新式文人,天天捧着《尝试集》咿咿唔唔。
但骨子里浅薄、市侩,在家里是坐吃等伺候的“家长”,在社会上是袖手旁观,静观待变的“看客”,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采用的是轻松、幽默的讽刺笔调。
通过描写方玄绰的行为、语言和心理,塑造的是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形象。
而在中国的传统里,屈原是先进的知识分子的代表,端午节又是纪念诗人屈原的。
用端午节作题目,更加讽刺了主人公的浅薄和市侩。
5)《故乡》的梗概 《故乡》写于1921年,其中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大多取材于真正的现实生活,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的30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故乡》中有我们所熟知的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对比,少年闰土活泼可爱,机灵能干,中年闰土则麻木、畏缩,反映了传统思想对人的深刻影响,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这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6)《孔乙己》的梗概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
他苦读半生,热衷科举,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
他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
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疮疤:“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才立刻颓唐不安。
在长期的封建教育熏陶中,他和一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士大夫一样,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生计,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面对这样冷酷的现实,孔乙己却能在瞒和骗中偷生,自欺欺人,以别人难懂的之乎者也为自己遮丑,显示自己的学问,并以腿是“跌断”的谎言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封建科举制度无情地摧残了他的肉体和灵魂,然而他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穷困落魄终生的原因。
这正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作者用无情嘲讽的笔触,通过对孔乙己思想性格的刻画,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制a度。
然而,作者在批判他的封建意识时,也表现了一定的同情心,特别是写到他教“我”识字,给孩子分茴香豆,从不拖欠等情节,一再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从而更激起读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愤恨。
7)《阿q正传》的梗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
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
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
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
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
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你算是什么东西
”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
”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
”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
”于是他又胜利了。
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
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
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
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小说更深刻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精神胜利法”产生的历史根源,有力地批判了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表达了作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观点。
8)《兔和猫》的梗概 《兔和猫》这篇小说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
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
作者以极强的观察力,传神的笔致把白兔的外形、动作、神态描绘的栩栩如生,语言生动准确,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9)《社戏》的梗概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
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
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
《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
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
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
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
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10)《风波》的梗概 辫子,曾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在鲁迅眼里,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与危机的一种征兆.这篇小说通过对江南水乡中一场辫子风波的描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无特操的国民性弱点. 小说描写1917所张勋复辟事件在江南某水乡所引起的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以小见大,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封闭,愚昧,保守的沉重氛围,帝制余孽还在向农民肆虐,农民还处于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的追求而陷于自私,苟活,麻木,冷漠,盲从状态的无特操的国民性的弱点.说明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今后的社会革命,若不能唤醒民众,是难以成功的. 11)《头发的故事》的梗概 围绕着女子剪发、男人剪辫子的头发问题组织故事,通过头发问题所引起的反复曲折的风波,鲁迅寄寓了自己对封建顽固守旧势力的痛恶,对软弱的不彻底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愤激.鲁迅将人物独白作为构思这篇小说的主要手段,通过人物独白来叙事抒情,同时以辫子这种社会意象来叙事.小说创作过程中也采用了虚构艺术,通过虚构的假,达到艺术上的真.叙述和人物语言也精炼传神,富于美感力量 12)《明天》的梗概 《明天》中通过单四嫂子这个就中国劳动妇女的悲惨命运的展示,批判了封建男权思想对中国劳动妇女的戕害,痛斥了以蓝皮阿五为代表的中国劳动农民的愚昧麻木和不觉醒的精神状态,鲁迅对他们则带有深深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
13)《白光》的梗概 《白光》塑造的则是在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苦苦挣扎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 在《白光》中,陈世成一心想升官发财,但连续16回的落第,粉碎了他的升 官梦,勾起了他的发财欲望.在幻觉中,银子发着白光,左转右拐地把他从 家引到山里.他怔怔忡忡的追逐白光,最后溺死湖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14)《一件小事》的梗概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先生把一位平凡的人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呐喊每章读后感
鲁迅看到先生的名字,就觉得仿佛在面对一座高不可攀的丰碑,不敢轻易落笔,惟恐玷污了先生的一身正气。
也许,我只能怀着诚惶诚恐的心情来写一些轻薄的文字了。
晚生了半个多世纪,无缘亲睹先生的风采,却也有幸瞻仰过先生的大幅照相,相上严肃的先生配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名言,真的是透出一股凛然的威严感,只是让人觉得有些冷漠无情。
其实先生岂是无情之人
无情莫比真君子,先生对朋友、青年、劳苦大众是一片赤诚,就像佛祖与恶魔战斗时是一副决绝的无情面容,而转过身来面对众生时却是一副慈祥的金面。
先生爱骂人,就像人说的所谓他没有一篇文章里不放几枝冷箭。
这一点在先生的杂文中最是显露无遗。
举个例子吧,《朝花夕拾》中有一篇《无常》。
先生写道,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教授先生即暗指污蔑女学生的陈西滢等人)。
这样的话被教授先生们看见了,定是气急败坏。
而先生的同仁看到了,必定会开心不已。
而我只能佩服先生,骂人能骂到亲者快,仇者痛,且不露一丝痕迹,也只有先生了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生活在那样一个麻木不仁的时代,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是痛苦而鲜明的。
眼见同胞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却一脸茫然,先生的心中定是饱受煎熬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成了先生永远的心结。
于是先生的文章便常常从一个冷眼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
比如说《狂人日记》这篇被称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文字很是清澈,文风也很清新,然而文章看完了,心却沉重得仿佛在一点一点坠下去。
五千年历史中的糟粕就在先生的无情剑下现出原形。
先生的悲哀还在于他清楚地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却无力改变,只好用匕首般的文字去刺那些毒瘤。
先生的深情便埋在了无情的文字间,让人深深地悸动。
看过《孔乙己》、《阿Q正传》的人少有不笑的,但那是怎样带泪的笑啊
戏谑着这一切,先生的心中该是怎样的辛酸啊
人说文如其人,而先生的文章极少清风明月,亦少多愁善感,因此先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斗士文人,这是文人中的稀有品种。
他们在铿锵昂扬的大时代中,把文章当利剑,挑破一切丑恶肮脏的东西,在时代的暴风雨中引吭高歌。
他们并非不懂伤春悲秋,只是他们不会去逃避血腥的凄风苦雨。
只可惜在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文人实在是寥寥无几,而鲁迅便是这少有的几位文人中的佼佼者。
看鲁迅的文章,觉得文中有着深深的时代烙印,但他并不是属于那个时代。
他的战斗,和他无情的文章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份精神。
喜欢鲁迅的文章,也因此觉得先生其实离我们并不远。
夜深人静,我看见先生在夜色中朝我姗姗而来,脸上还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真的很近啊…… 海伦 凯勒我崇拜的作家有很多,比如巴金、冰心、饶雪漫……而其中我最崇拜的是她。
一个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勇敢坚强,也是一个让我知道了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人。
这个人是——海伦。
凯勒。
在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了解到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但是,她凭着自己不屈不挠的精神,考上了美国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
她身为一名残疾人,并因为自身的缺陷而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和渴望。
她不停地去摸读盲文,拼命地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好学,以至于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
知道让还伦不再孤独,她有了朋友,她们经常出去玩,这也让海伦越来越想开口说话,于是她的父母请来了萨勒老师。
老师让海伦把手放到自己的脸上,感觉舌头和嘴唇颤动的情况。
平时我们健康人小时候学习说话还有点难度,而这种完全靠触觉来学习的方法,艰难度可想而知。
可海伦却靠着顽强的毅力学会了说话,几乎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海伦.凯勒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们应该向海伦.凯勒学习,平时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而海伦.凯勒遇到的困难可大了,但她并没有退缩,而是与困难做斗争
俗话说得好,“苦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
海伦.凯勒你多么坚强
你没有被命运屈服,你用自己顽强的毅力改变命运
创造了奇迹
海伦.凯勒你多么伟大,你作为一个盲聋哑人,竟能如此利害
以后我也要像你一样,遇到困难不退缩,与它做斗争
海伦.凯勒,我崇拜你
张海迪 张海迪是我最敬佩的人,因为,她的事迹让我感动。
当我知道了张海迪的事迹以后,便被她执著的精神打动了,立志要做一个像张海迪那样的好同志。
张海迪,从小便患有残疾,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医生说,这种高截瘫病人最多活不过27岁,张海迪知道,自己活不长了,但却不甘心庸碌一辈子,她决定用自己的行动让人们记住她,张海迪。
张海迪决心学好医术,减轻别人的病痛,她为了学好医术,在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张海迪已经能熟练的掌握医术了。
因为张海迪平常很乐于助人,所以,周围的人有什么困难都找她寻求帮助,又一次,一位老人拿着一瓶进口药,来找她,请她帮忙翻译,但是张海迪也看不懂,她看着这位老人失望的走了,便下决心学好外语。
经过她的努力,她的外语已经学得非常好了,她翻译了外国长篇小说《海边诊所》,当她拿着译稿去找总编时,这位年过半百的老同志,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并热情地为该书写了序言:《路在一位瘫痪姑娘的脚下延伸》,这就是张海迪,一位不愿意向命运低头的姑娘,她一直激励着我们。
张海迪1955年出生在山东半岛文登县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
5岁的时候,胸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生活不能自理。
医生们一致认为,象这种高位截瘫病人,一般很难活过27岁。
在死神的威胁下,张海迪意识到自己的生命也许不会长久了,她为没有更多的时间工作而难过,更加珍惜自己的分分秒秒,用勤奋的学习和工作去延长生命。
她在日记中写到:“我不能碌碌无为地活着,活着就要学习,就要多为群众做些事情。
既然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把一切奉献给人民。
”1970年,她随带领知识青年下乡的父母到莘县尚楼大队插队落户,看到当地群众缺医少药带来的痛苦,便萌生了学习医术解除群众病痛的念头。
她用自己的零用钱买来了医学书籍、体温表、听诊器、人体模型和药物,努力研读了《针灸学》、《人体解剖学》、《内科学》、《实用儿科学》等书。
为了认清内脏,她把小动物的心肺肝肾切开观察,为了熟悉针灸穴位,她在自己身上画上了红红蓝蓝的点儿,在自己的身上练针体会针感。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掌握了一定的医术,能够治疗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十几年中,为群众治病达1万多人次。
后来,她随父母迁到县城居住,一度没有安排工作。
她从保尔•柯察金和吴运铎的事迹中受到鼓舞,从高玉宝写书的经历中得到启示,决定走文学创作的路子,用自己的笔去塑造美好的形象,去启迪人们的心灵。
她读了许多中外名著,写日记、读小说、背诗歌、抄录华章警句,还在读书写作之余练素描、学写生、临摹名画、学会了识简谱和五线谱,并能用手风琴、琵琶、吉他等乐器弹奏歌曲。
现在她已是山东省文联的专业创作人员,她的作品《轮椅上的梦》问世,又一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认准了目标,不管面前横隔着多少艰难险阻,都要跨越过去,到达成功的彼岸,这便是张海迪的性格。
有一次,一位老同志拿来一瓶进口药,请她帮助翻译文字说明,看着这位同志失望地走了,张海迪便决心学习英语,掌握更多的知识。
从此,她的墙上、桌上、灯上、镜子上、乃至手上、胳膊上都写上了英语单词,还给自己规定每天晚上不记10个单词就不睡觉。
家里来了客人,只要会点英语的,都成了她的老师。
经过7、8个年头的努力,她不仅能够阅读英文版的报刊和文学作品,还翻译了英国长篇小说《海边诊所》,当她把这部书的译稿交给某出版社的总编时,这位年过半百的老同志感动得流下了热泪,并热情地为该书写了序言:《路,在一个瘫痪姑娘的脚下延伸》。
以后,张海迪又不断进取,学习了日语、德语和世界语。
海迪还尽力帮助周围的青年,鼓励他们热爱生活、珍惜青春,努力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祖国的兴旺发达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不少青少年在她的辅导下考取了中学、中专和大学,不少迷惘者在与她的接触中受到启发和教育变得充实和高尚起来。
张海迪在轮椅上唱出了高昂激越的生命之歌,这支歌的主旋律是: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在于为祖国富强、人民幸福而勇敢开拓、无私奉献 一般而言,传记的对象都是具体的人,是关于真实的人的历史。
爱迪生在历史里,曾经有许许多多的科学家为我们人类造福,像“炸弹大王”诺贝尔,让黑夜亮起来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元素周期侓的发现者门捷列夫,创立“日心说”的科学巨人哥白尼…… 在其中我最尊敬的人就是“发明大王”爱迪生,他一生有2000多项发明,获得发明专利的就有1328项。
平均每15天就会有一项新发明。
在发明的高峰期,更是三天两头就有一项发明,他因此被誉为“发明大王”,他的发明对人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他在小时候好奇心特强。
无论什么事都会问为什么,而且只要有可能,他喜欢动不动就做实验,为此经常闹出大笑话来。
有一次他看见热气球会飞就想人的肚子里充满了气会不会也飞以来,他让同伴吃下了一种会产生气体的药粉,结果差一点就闹出人命,他爸爸也狠狠地打了爱迪生一顿,但他的好奇心却没有因此而减弱。
他在上课时也经常会问一些连老师也回答不上来的问题,老师就骂他“笨蛋”“低能儿”等,最后被学校开除了,不过他妈妈也是一位教师,从此以后就是他妈妈在教他了。
他一生最辉煌的成就,要数发明了电灯了。
在电灯问世以前人们用的是昏暗的煤油灯,在他仔细的研究了一个刺眼的电弧光后,就宣称要发明出光线柔和的电灯,他找了1600多种耐热金属和6000多种植物纤维,但都失败了。
终于有一天爱迪生想到了用棉纱试一试,之后他们日夜盼望的情景出现在了眼前:灯泡发出了金色的光芒。
这一天是1879年10月21日,后来人们把这一天定为电灯的发明日。
罗列了不少名人,LZ可以自己看看
四书五经读后感
中国传统文化经过数千年的积淀,流传下来许多经典名著,其中的《四书五经》作为中国最大思想流派——儒家最重要的典籍,其对人类思想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完全可以与基督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等相媲美。
《四书五经》浓缩了古代先人对于自然、社会人生的深入思索,传承着古圣先贤对道德修养,伦理教化的价值规范:“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可以帮助人树立崇高的理想;“明德知耻,尚礼守信”可以规范人的道德操守;“格物致知”可以教导人认识客观事物的正确方式;“学不可以已”更与现代“终生学习” 的理念不谋而合。
这些优秀的文化因子,实际上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与构建着现代人的人格理想、心理结构,风尚习俗与精神素养。
我们走进经典,及取其精华,弃其不合时代的陈腐,可以获得不断进取的无穷力量。
初知《四书五经》时,印象是封建科举制度用以毒害禁锢文人思想的工具。
走近它,是源于在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现代社会,心灵需要一处闲静的去处。
不读书,可能我对“文质彬彬”的理解仅限于人很文雅有礼貌。
通过读《论语》方知“文质彬彬”一词出于《论语.雍也》。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翻译过来是孔子说:“质朴超过了文采,就显得粗鄙;文采超过了质朴,就显得虚浮,只有文采与质朴和谐地的融合在一起,这才成为君子。
”这不是现代人倡导的内外兼修吗
做人、做事、做学问,皆具异曲同工之妙,这其“度”的把握存乎一心之间。
再如中国人常谈中庸之道,谈着谈着便无人深究,仿佛中庸之道便是和事佬,便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便是不求上进,保得平安的境况,这其中颇有代表性的是“明哲保身”,其实《中庸》关于这段原文是这样的:“是故居上不骄,为下不叛;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
”《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其此之谓与
”翻译过来,是说:因此,身居上位时,不要骄慢,身居下位时,不要背叛。
国家实行正道时,力求主张能够被采纳;国家没有正道时,沉默无言力求保全自己。
《诗经》上说:“既明白道理又洞察是非,这样便能保全自己。
”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这里哪有一味保全自己的意思呢
无非审时度势,该积极作为时候还是应有积极进取精神,为何人们常常取其消极一面,而弃进取一面呢
再谈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有弗学,学之弗措也;有弗辨。
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借也。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果能此道矣,虽愚则明,虽柔必强。
”则拍案而起,折服不已。
说得多好呀
要广泛的学习各种知识,详尽细密地探究事物的原理,对自己所学的东西要谨慎思考,辨清是非,当获得了真理之后,就要坚决地去实践它。
有的东西不学习也就罢了,学了,就一定要能掌握它,如果还不能掌握,那就不要停止学习;有的东西不问也就罢了,问就得问一个清楚,如果还没有弄清楚,那就不要罢休;有的问题不思考也就罢了,要思考就要有切身体会,如果不能获得什么体会,那就不要停止思考;有的事情不辨别也就罢了,要辨别就一定要是非辨清,如果不能辨清,那就不要停止辨别;有的措施不实践也就罢了,要实践就一定要做到彻底,如果不彻底。
那就不要停止实践。
别人一遍能做好的,我做它一百遍也一定能做好;别人十遍能做好的,我做他一千遍也一定能做好。
一个人如果能够按照这个道理去做,那么即使是愚蠢的人,也一定能变得聪明;即便是柔弱的人,也一定会变得刚强。
这掷地有声的话语,这明晰可行的指导,哪里有安于现状,明哲保身的陈腐
刘向之语:“书尤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我想应侧重于“善读”二字吧。
读经典内外兼修以为然成风,面对这样的的大好局面,也有现实的挑战。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更应有一份进取精神与思考,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夯实业务基础,提升个人修养,实事求是,严谨治学,不断开拓视野,不断汲取精神食粮,不断在实践中探索,这样才能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潮,做一名合格的“文质彬彬”内外兼修的法院干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