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里 和 无礼 你有什么启发还要联系自己的生活
其实道理谁都明白,只是现在的社会风气不正,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使得我们中国传统教育有时候失去了意义,我认为无论走到那里都要谦虚谨慎尊老爱幼,只有你尊重了他人,才有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生活也是一样,举个简单的例子:我是北京的,北京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汽车,其实这个是很好的政策,毕竟老人家辛苦了一辈子该到享福的时候了,可是我就曾遇到过几次,有年轻人没有主动让座,老年人就骂骂咧咧的,倚老卖老
其实让座是种美德,不让座也谈不上就失去了道德,毕竟现在年轻人的压力也很大,如果老人换种方式寻求座位的话我相信年轻人也不会执意不让座的,互相尊重,礼让是沟通的基本条件
就是这样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急。
就剩两天了,我是中学生,快,读一本书,要名著,像朝花夕拾这样的
初读《围城》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的用语,是以往我读过的书不曾见过的词藻。
用我女朋友的话说,就是有时代的烙印吧。
我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一定要读围城,而且要在你觉得差不多的时候读,如果在太年轻的时候懵懂的读了,你以为你看过了,实际上是永远的错过了,会很可惜”。
里面对人物的内心的洞察,是令人窒息的。
很难说是老成还是年轻。
实在太过犀利。
那种谦和不偏不倚的写作态度,会让我觉得这不像是一本小说。
更像是一本人性启示录。
我现在只看了一半,我也不愿意透露更多的情节,因为这会让看这篇文章的人以为,这本书就是这样而已的错觉。
我会在看完的时候再接着写这篇文章。
从爱情中窥探人生——我看《围城》 蒋玉君,女,生于1990年7月,湖南郴州人。
现就读于湖南吉首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爱好看书、写作,旅游,偏爱现当代文学,最喜欢张爱玲的华丽与苍凉。
现任吉首大学两个社团主编,校报编辑。
梦想成为职业编辑或是自由作家。
QQ516354554 看《围城》的感觉,就好比小时候吃外裹糖浆的丸药,起初还是浓密的甜腻,待到甜味一点一点淡了下去,到底处却是苦的,反悔已是来不及。
《围城》看前面的时候,往往被逗得笑出眼泪,到了最后,才知道那眼泪里浸透了哀伤。
《围城》说的是爱情与婚姻的悲凉,但这悲很含糊。
它不是孟姜女哭长城的悲壮,不是陆游唐婉的那种哀怨,更不是“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徘徊一望人肠断。
(拙弓:此典何处?为文不谨严。
陆游唐婉之情事非如此。
)它是“走着走着就散了”的心伤,是春华散落,仅剩长亭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苍凉,有着莫大的苍白无力的真实感。
方鸿渐曾也是那样热热烈烈地求学、恋爱、生活。
他曾博士归国、风光一时;爱上唐晓芙,生命的意义也曾被那美丽的女孩照亮;也曾受到大家闺秀——苏文纨的垂青。
却不想到了偏远的三闾大学,无可挽回地与孙柔嘉结合,浑浑噩噩地度日。
在赵辛眉的提醒下蓦然明白了自己的境况,却也只能无奈地一声叹息,继续过活。
难怪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
”事过境迁之后,昨日被时间漂白了,剩下的是苍白无力的人生,于是浑浑噩噩去过,只求活完这一世罢。
即便猛然醒悟过来了,那又能怎样?最好的年代已经过去,回不去了,而今已有家事之累,就只当曾经是梦一场吧!仿佛是身陷囹圄的人,即便是悔悟了,却也来不及了。
张小娴说她喜欢在爱情里去看人生。
我认为她是对的。
人生又何尝不是自己与生活谈的一场恋爱?年少的时候,也曾是那样热热烈烈地爱着生活,为着生活的一个目标热血沸腾,信誓旦旦,意气风发。
等长了年岁,渐渐地碰了壁,受到了生活的戏谑,“失了恋”,懂得了生活的苦楚,也变漠然了。
终于明白没有白莲花与红玫瑰,也得和康乃馨过着平淡的日子。
筷子兄弟用很颓唐的声音在《老男孩》里唱到:“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听得实在有些不忍,因为太真实。
有人说每个人都可以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方鸿渐是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又都是方鸿渐。
一个从落拓少年走来的人,在生活的漂洗下成了一个社会人,进了社会的大染缸,生活却褪了色。
渐渐被围困了也不知不觉,即便有一天醒悟了,也只能做无奈地叹息。
卡夫卡《城堡》里的K始终也没能进的了城堡,但我认为他是幸运的,至少它还留有希望和幻想。
而到了钱钟书的《围城》,方鸿渐进了围城却是被围困着,冲不出来了,只好做了生活的奴隶,俯首帖耳了。
始终觉得《围城》是一本高处看人的书,仿佛有个人始终冷笑着在高处看着人类从热闹喧哗走向苍凉,自己把自己给围困了,笑那无处可逃的荒谬。
《围城》又是一部由低处看人的书,它从一个人的爱情荒诞里窥探出整个人生的苍凉与荒诞!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他要写一部书,足以反映现代社会的一类人。
我想,他做到了。
胡红:不敢结合生活实例来写,所言非虚却是空中楼阁 猫又:张小娴的很多都是掺杂了理想的状态,越是近乎理想的就越是禁不起现实残酷,用现实的眼睛看周围的世界又是未尝不好 刘璃:对围城研究的很透彻,识其深知其味。
文采充实,饱满。
拙弓:浅。
建议作者再看《围城》十遍,然后或许有所见地。
马伊蕾:有点空谈的感觉,我认为在这种文章上边,以简练的话去记述总结倒是很像故事概括了,引起共鸣的话要多些真情实感。
陈忠国:语句优美,看得出作者课外知识很丰富,但语句语段之间我感觉连接得不是很顺畅, 亦已歌:如果说这是一篇感受,那么我只能说对文字的掌握是你现在最大的障碍,词句的凌乱让你根本不能很好的去诠释你的想法。
这块只能靠多练。
还有就是,建议作者精简一下对《围城》的概述,这版的主题是情感,情到深处有感而发;而文章的整体结构,却有些电影刨析的意味。
落落:去年十一月沿着河廊来回的走,单曲循环的听着老男孩略微苍老的声线,泪流不止,心底坚固许久自以为固不可催的东西猛然间倾圮成一堆废墟。
城,是一座装满诱惑的笼子,望着它的人总是有诸多理由对此抱有莫大的希望与期待,好比未曾得到的爱情,数不完的好、幻想不尽的完美,而当踏足城中后,理想的阁楼被现实轰然掀翻。
心里惦念着城外的好。
左安芮:文笔不错,但是立意浅。
就会觉得少点什么。
这个也是大部分人的缺陷。
卞秋露:很多时候一本好的书会让每个读者不由自主的将自己代入进去! 王璐:有自己的见解。
从《围城》中衍生了自己对爱情的看法。
楠楠:都说围城是关于婚姻的一本书,其实它何尝不是关乎人生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故事窥探我们整个人生。
作者从围城中看见了洗尽年华时候的苍凉,意味深刻,但是围城也关乎人生的美好,也关乎人生的检讨。
美好在求学的快乐,恋爱的满足,和那时对生活的美好期盼,检讨在,只为了追求快乐,用尽青春来享尽生活,最后面对人生时的无力和妥协。
所以,之所以爱《围城》,是因为爱生活。
申志刚:不知钱钟书先生读了作何感想? 钱海点评:经常有人、有文会提到《围城》,我就是不愿意去面对面、手把手看看这本书,仿佛我就是与《围城》有仇,对于《围城》里的故事和人物却略有耳闻,我觉得《围城》不可以仅仅和爱情扯上关系。
王甲再版建议:《从爱情中窥探人生——我看《围城》》满篇学生腔,套路生硬,竟有编辑说此文看透《围城》,恐怕只会让钱钟书先生泉下悲而生笑吧!删!围城读后感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
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
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
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
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
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
大师毕竟是大师。
围城的读后感20字简单概述
初读《围城》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的用语,是以往我读过的书不曾见过的词藻。
用我女朋友的话说,就是有时代的烙印吧。
我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一定要读围城,而且要在你觉得差不多的时候读,如果在太年轻的时候懵懂的读了,你以为你看过了,实际上是永远的错过了,会很可惜”。
里面对人物的内心的洞察,是令人窒息的。
很难说是老成还是年轻。
实在太过犀利。
那种谦和不偏不倚的写作态度,会让我觉得这不像是一本小说。
更像是一本人性启示录。
我现在只看了一半,我也不愿意透露更多的情节,因为这会让看这篇文章的人以为,这本书就是这样而已的错觉。
我会在看完的时候再接着写这篇文章。
从爱情中窥探人生——我看《围城》 蒋玉君,女,生于1990年7月,湖南郴州人。
现就读于湖南吉首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爱好看书、写作,旅游,偏爱现当代文学,最喜欢张爱玲的华丽与苍凉。
现任吉首大学两个社团主编,校报编辑。
梦想成为职业编辑或是自由作家。
QQ516354554 看《围城》的感觉,就好比小时候吃外裹糖浆的丸药,起初还是浓密的甜腻,待到甜味一点一点淡了下去,到底处却是苦的,反悔已是来不及。
《围城》看前面的时候,往往被逗得笑出眼泪,到了最后,才知道那眼泪里浸透了哀伤。
《围城》说的是爱情与婚姻的悲凉,但这悲很含糊。
它不是孟姜女哭长城的悲壮,不是陆游唐婉的那种哀怨,更不是“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徘徊一望人肠断。
(拙弓:此典何处?为文不谨严。
陆游唐婉之情事非如此。
)它是“走着走着就散了”的心伤,是春华散落,仅剩长亭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苍凉,有着莫大的苍白无力的真实感。
方鸿渐曾也是那样热热烈烈地求学、恋爱、生活。
他曾博士归国、风光一时;爱上唐晓芙,生命的意义也曾被那美丽的女孩照亮;也曾受到大家闺秀——苏文纨的垂青。
却不想到了偏远的三闾大学,无可挽回地与孙柔嘉结合,浑浑噩噩地度日。
在赵辛眉的提醒下蓦然明白了自己的境况,却也只能无奈地一声叹息,继续过活。
难怪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
”事过境迁之后,昨日被时间漂白了,剩下的是苍白无力的人生,于是浑浑噩噩去过,只求活完这一世罢。
即便猛然醒悟过来了,那又能怎样?最好的年代已经过去,回不去了,而今已有家事之累,就只当曾经是梦一场吧!仿佛是身陷囹圄的人,即便是悔悟了,却也来不及了。
张小娴说她喜欢在爱情里去看人生。
我认为她是对的。
人生又何尝不是自己与生活谈的一场恋爱?年少的时候,也曾是那样热热烈烈地爱着生活,为着生活的一个目标热血沸腾,信誓旦旦,意气风发。
等长了年岁,渐渐地碰了壁,受到了生活的戏谑,“失了恋”,懂得了生活的苦楚,也变漠然了。
终于明白没有白莲花与红玫瑰,也得和康乃馨过着平淡的日子。
筷子兄弟用很颓唐的声音在《老男孩》里唱到:“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听得实在有些不忍,因为太真实。
有人说每个人都可以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方鸿渐是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又都是方鸿渐。
一个从落拓少年走来的人,在生活的漂洗下成了一个社会人,进了社会的大染缸,生活却褪了色。
渐渐被围困了也不知不觉,即便有一天醒悟了,也只能做无奈地叹息。
卡夫卡《城堡》里的K始终也没能进的了城堡,但我认为他是幸运的,至少它还留有希望和幻想。
而到了钱钟书的《围城》,方鸿渐进了围城却是被围困着,冲不出来了,只好做了生活的奴隶,俯首帖耳了。
始终觉得《围城》是一本高处看人的书,仿佛有个人始终冷笑着在高处看着人类从热闹喧哗走向苍凉,自己把自己给围困了,笑那无处可逃的荒谬。
《围城》又是一部由低处看人的书,它从一个人的爱情荒诞里窥探出整个人生的苍凉与荒诞!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他要写一部书,足以反映现代社会的一类人。
我想,他做到了。
胡红:不敢结合生活实例来写,所言非虚却是空中楼阁 猫又:张小娴的很多都是掺杂了理想的状态,越是近乎理想的就越是禁不起现实残酷,用现实的眼睛看周围的世界又是未尝不好 刘璃:对围城研究的很透彻,识其深知其味。
文采充实,饱满。
拙弓:浅。
建议作者再看《围城》十遍,然后或许有所见地。
马伊蕾:有点空谈的感觉,我认为在这种文章上边,以简练的话去记述总结倒是很像故事概括了,引起共鸣的话要多些真情实感。
陈忠国:语句优美,看得出作者课外知识很丰富,但语句语段之间我感觉连接得不是很顺畅, 亦已歌:如果说这是一篇感受,那么我只能说对文字的掌握是你现在最大的障碍,词句的凌乱让你根本不能很好的去诠释你的想法。
这块只能靠多练。
还有就是,建议作者精简一下对《围城》的概述,这版的主题是情感,情到深处有感而发;而文章的整体结构,却有些电影刨析的意味。
落落:去年十一月沿着河廊来回的走,单曲循环的听着老男孩略微苍老的声线,泪流不止,心底坚固许久自以为固不可催的东西猛然间倾圮成一堆废墟。
城,是一座装满诱惑的笼子,望着它的人总是有诸多理由对此抱有莫大的希望与期待,好比未曾得到的爱情,数不完的好、幻想不尽的完美,而当踏足城中后,理想的阁楼被现实轰然掀翻。
心里惦念着城外的好。
左安芮:文笔不错,但是立意浅。
就会觉得少点什么。
这个也是大部分人的缺陷。
卞秋露:很多时候一本好的书会让每个读者不由自主的将自己代入进去! 王璐:有自己的见解。
从《围城》中衍生了自己对爱情的看法。
楠楠:都说围城是关于婚姻的一本书,其实它何尝不是关乎人生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故事窥探我们整个人生。
作者从围城中看见了洗尽年华时候的苍凉,意味深刻,但是围城也关乎人生的美好,也关乎人生的检讨。
美好在求学的快乐,恋爱的满足,和那时对生活的美好期盼,检讨在,只为了追求快乐,用尽青春来享尽生活,最后面对人生时的无力和妥协。
所以,之所以爱《围城》,是因为爱生活。
申志刚:不知钱钟书先生读了作何感想? 钱海点评:经常有人、有文会提到《围城》,我就是不愿意去面对面、手把手看看这本书,仿佛我就是与《围城》有仇,对于《围城》里的故事和人物却略有耳闻,我觉得《围城》不可以仅仅和爱情扯上关系。
王甲再版建议:《从爱情中窥探人生——我看《围城》》满篇学生腔,套路生硬,竟有编辑说此文看透《围城》,恐怕只会让钱钟书先生泉下悲而生笑吧!删!围城读后感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
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
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
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
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
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
大师毕竟是大师。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急。
就剩两天了,我是中学生,快,读一本书,要名著,像朝花夕拾这样的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