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我的父亲汪曾祺读后感300字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
真美。
求汪曾祺选集读后感,1000字
读书感:(摘抄在后面)(一)在现当代作家里,我最喜欢的是汪曾祺。
在寒假我把他的自选集认真地读了完了。
汪曾祺不同于同时代的作家。
他有两个创作高峰期,一个是四十年代,一个是八十年代。
这两个时代都有很强烈的政治意味,四十年代在歌颂革命歌颂党,八十年代又是对文革的反省,“伤痕”遍地。
在这样强的政治语境下,很多有个人特色的作家作品只能潜伏暗沉。
而汪曾祺的作品却有十分鲜明的个人特色。
在他的小说里我们看不到明显的政治色彩,更多的是他对于生活的描绘。
他描绘的人和事都很活,虽然没有太大的崇高意义,却浓缩了许多小人物的喜怒哀乐。
在他笔下的生活是真实生动的,鲜活的。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是有风骨的,像《岁寒三友》里的三位挚友。
“陶虎臣坏了一只眼睛,还看不出太大的破相,不像一般有残疾的人往往显得凶狠。
他依然随时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宽厚而慈祥的笑容。
这种笑容,只有与世无争,生活上容易满足的人才会有。
”(《岁寒三友》)还有《鉴赏家》里的季陶民和叶三之间知己般的惺惺相惜。
我还十分惊讶于汪老对民间风俗事物的了解程度。
很多准备远离我们的食物、器物他都能准确地写出,而且写得饶有兴味。
尤其民间的传统美食,写得简直让人垂涎欲滴。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
‘棒打萝卜’,摔在地上就裂开了。
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
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
端午前后,枇杷。
夏天卖瓜。
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
卖马牙枣、卖葡萄。
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
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
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
”看着他的文字,真的好想吃啊
他的语言十分流畅,口语化,虽然辞藻不华丽,却能够把活生生的生活图景呈现在读者面前。
“像一只饥饿的鸟,到处飞,想给儿女们找一口食。
回来时总带着满身的草屑灰尘:人,越来越瘦。
”(《岁寒三友》)这寥寥几句就把王瘦吾想发财维持一家生活的强烈愿望给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
活、生动,便是最大的文采。
我同时也很佩服汪老对人世的洞察,世故得天真有趣。
他的文章也因此像一股清风,给伤痕累累的文坛带来了欢愉。
读他的文章时,内心是清透的,它们刮去了疲惫和烦恼,让人欣赏到生活的美。
(二)旅行人长途跋涉,他走到一个庙里借宿。
这是一座怎样的庙宇
“多少日子以来,他向上,又向上;升高,降低一点,又升得更高。
他爬的山太多了。
山越来越高,山头和山头挤得越来越紧。
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模糊。
他仿佛看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
低头,又抬头。
看看天,又看看路。
路像一条长线,无穷无尽地向前面画过去。
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
他的衣裾上沾了蒲公英的绒絮,他带它们到远方去。
有时一开眼,一只鹰掠过他的视野。
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亘古不变。
他想: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及至走进那个村子,他向上一看,决定上山借宿一宿,明天该折回去了。
这是一条线的尽头了,再往前没有路了。
”旅行人走过很多路,他几乎用一生寻找他的仇人,一个从没见过的仇人。
他有些累了,有些疲倦了,但有些不想走了:“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于是,他走到山路尽头的庙宇。
其实,也是他人生路的一个归宿。
在这里,旅行人见到住在庙里的和尚。
“蜂蜜和尚”。
庙里只是一个和尚吗
“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
”旅行人突然喊出这一句话的时候,“他为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们也被吓了一跳。
这一刻,我们才知道,庙宇不是一个和尚,这里有另一个和尚。
“这和尚好怪
和尚是一个,蒲团是两个。
一个蒲团是和尚自己的,那一个呢
佛案上的经卷也有两份。
而他现在住的禅房,分明也不是和尚住的。
”一切仿佛有着冥冥的注定。
然后,我们带着这一个声音向上或往下回溯。
“他在心里画不出和尚的样子。
他想和尚如果不是把头剃光,他该有已投多好的白发。
一头亮亮的白发在他的心里闪耀着。
”那一刻,旅行人以为那一头白发,是母亲的。
但是,他不知道,那一头白发也是他的。
另一个和尚,是他。
这是神秘的预兆。
文章结尾有一句话映照了这个预兆:“两滴眼泪闪在庙里白发的和尚的眼睛里。
”为什么流泪
谁流泪
旅行人。
或许他为心中放下没有恨的仇恨流泪。
或许他为仇恨放过他而流泪。
全文涌动着非常强烈的意识流。
疲倦,仇恨,解脱,三者意识相互交织,非常完整地交代了一个故事。
更巧妙地,汪老也用一个镜头的语言,交代了仇人的赎罪。
“好了,到了头:一堆长发。
长发盖着一个人。
匍匐着,一手錾子,一手铁锤,低着头,正在开凿膝前的方寸。
他一定是听见来人的脚步声了,他不回头,继续开凿。
錾子从下向上移动着。
一个又一个火花。
他的手举起,举起。
旅行人看见两只僧衣的袖子。
他的披到腰下的长发摇动着。
他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他的手。
这双手!奇瘦,瘦到露骨,都是筋。
旅行人后退了一步。
和尚回了一下头。
一双炽热的眼睛,从披纷的长发后面闪了出来。
旅行人木然。
举起,举起,火花,火花。
再来一个,火花!他差一点晕过去:和尚的手臂上赫然有三个字,针刺的,涂了蓝的,是他的父亲的名字
……”过去与现在交织,复仇者与被仇恨者相遇,仇人与和尚形象重合,执迷者被渡,仇恨情绪终归于虚无,正应和了卷首的庄子之语:“复仇者不折镆干。
虽有忮心,不怨飘瓦。
”(三)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
真美。
”(四)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
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
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
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
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
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
云从树叶中间过去。
壁虎在葡萄上爬。
杏子熟了。
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
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
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
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
——《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
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
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
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
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
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
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
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
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
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
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
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
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五)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
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
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
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
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
“起!——起!”哎,它起来了。
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
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祝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
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
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
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
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
如《跑警报》: 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
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
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
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
五味俱全,什么都有。
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
文-革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
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
他是唯一敢于在江-青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
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
”便出自汪曾祺之手。
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
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
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
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
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荆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
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六)这一两个月来,很多很多我仰慕已久却绝不能得见的老人会偶然出现在我的梦里,好奇特,以至于让我觉得如果没有几句话记下我的梦会让我遗恨。
读《汪曾祺文集》后,我梦见那位“可爱”的汪曾祺。
之所以用“可爱”来形容汪曾祺,是因为他的笔触里没有华丽、没有异想不到,即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他也能保持那种特有的风度,用一种几近调侃的调调述说他在抗日战征时期的西南联大读书生涯,每次读及他大学时代的那些小故事,你会产生错觉,会误以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昆明城在演习娃娃过家家,不是吗
你看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忙里偷着乐呢——许多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手拿着女生喜欢的花生、瓜子,在女生的宿舍门口等候,所以跑警报的时期也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候,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这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只有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生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当然他们也会在防空洞里写对联、写诗,好玩吧
但也有不怕死的不跑警报的个例,如一个女生总是趁别人跑警报的时候洗澡,等那些人从防空洞里出来,人人排队洗澡时,她却好逍遥。
还有另一个男生,警报响了他也跑,可他不进防空洞,他来回在路上看,看有没有跑得急跑掉的财物或手饰,当然也偶有所得。
当然,汪曾祺书中不仅仅是那些跑警报的人没有怨言,连十年文革的劳动改造也让他在文字中淡化了哀伤,不信你可以看看他是怎样写老舍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一个冬日如何被逼无耐投太平湖自尽的。
其实在大学里就老听爱好文学的舍友提起汪曾祺,在她的眼睛里,汪曾祺的书是通俗易懂的,没有我们所读的哲学书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汪曾祺的人是可爱的,尽管著书立学,可是没有学者的讲究,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付除了课本其余都不读的懒散作风,让我与汪曾祺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翻阅两遍《汪曾祺文集》后,才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想想,如若早在十年前我有幸拜读,会不会让我人生更积极、更乐观、更阳光些
是呀,日子就是这样的,愁是一天,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每天整装待发时放下生活的重负,淡化郁闷与忧伤,快乐的、轻松的生活呢
其实我很爱汪曾祺的文章,还有另一重意思,我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子,不但爱美衫、美裙还酷爱美食,但凡我有机会外出,必会想方设法到当地的菜市逛逛,然后带回一堆的特色调味品或干货,比如从成都带回鹃城豆瓣、花椒、核桃花、虫草花,从重庆带回秦妈火锅料和桥头火锅料,从武夷山带回岩耳和红菇,从龙胜带回煲汤的三七根和油茶果子等,把这些个宝贝收集回来,细细研究煮法,用一道道小菜赢得品尝者的赞许和期待,即是我游玩回家对旅途的另一种回忆。
因此,对一个文章中也会提及美食的作者,我便如同面见了知己一般,汪曾祺,您说的家乡出产的高邮双黄咸鸭蛋,西湖糖醋鱼现在还是那时的味道吗
摘抄:我初学写小说时喜欢把人物的对话写得很漂亮,有诗意,有哲理,有时甚至很“玄”。
沈从文先生对我说:“你这是两个聪明的脑壳打架
”他的意思是说着不像真人说的话。
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以为语言具有内容性。
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外部的,不只是形式、是技巧。
探索一个作者的气质、他的思想(他的生活态度,不是理念)。
必须由语言入手,并始终浸在作者的语言里。
语言具有文化性。
作品的语言映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
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
包世成论王羲之字,看来参差不齐,但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有关。
好的语言正当如此。
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
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每天醒在鸟声里。
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
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坐在亭子里,觉山色皆来相就。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她问了我一些问题。
其中一个是,为什么我的小说里总有水
即使没有水,也有水的感觉"——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一个妙人。
他没有准确的上下班时间。
有时我们去得早了,他还没有来,门没有开,我们就在外面等着。
他来了,谁也不理,开了门,走进阅览室,把壁上一个不走的挂钟的时针“喀拉拉”一拨,拨到八点,这就上班了,开始借书。
这个图书馆的藏书室在楼上。
楼板上挖出一个长方形的洞,从洞里用绳子吊下一个长方形的木盘。
借书人开好借书单——管理员把借书单叫做“飞子”,昆明人把一切不大的纸片都叫做“飞子”,买米的发票、包裹单、汽车票,都叫做“飞子”,——这位管理员看一看,放在木盘里,一拽旁边的铃铛,“当啷啷”,木盘就从洞里吊上去了。
——上面大概有个滑车。
不一会,上面拽一下铃铛,木盘又系了下来,你要的书来了。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1948年3月,香港出了一本《大众文艺丛刊》,撰稿人为党内外的理论家。
其中有一篇郭沫若写的《斥反动文艺》,文中说沈从文“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
这对沈先生是致命的一击。
可以说,是郭沫若的这篇文章,把沈从文从一个作家骂成了一个文物研究者。
事隔30年,沈先生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却由前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写了序。
人事变幻,云水悠悠,逝者如斯,谁能逆料
这也是历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现在已经作为首都图书馆的馆址了。
首都图书馆的老底子是头发胡同的北京市图书馆,即原先的通俗图书馆--由于鲁迅先生的倡议而成立,鲁迅先生曾经襄赞其事,并捐赠过书籍的图书馆;前曾移到天坛,因为天坛地点逼仄,又挪到这里了。
首都图书馆藏书除原头发胡同的和建国后新买的以外,主要为原来孔德学校和法文图书馆的藏书。
就中最具特色,在国内搜藏较富的,是鼓词俗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
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
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
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国民党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
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
“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
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
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
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
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就是从前的大学。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
散文读后感~ 急求
师生关系 著家汪曾祺在回顾自身长经,曾不无自豪地说:“沈先生很欣,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而一代小说大家沈从文在向文艺界推荐这位学生的作品时,也总是说:“他的小说写得比我好。
” ================================== 汪曾祺与沈从文的师生情 著名作家汪曾祺在回顾自身的成长经历时,曾不无自豪地说:“沈先生很欣赏我,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而一代小说大家沈从文在向文艺界推荐这位学生的作品时,也总是说:“他的小说写得比我好。
”那么,在我国现当代文坛上相映生辉的这两颗双子星,究竟有着怎样的师生情谊呢? 西南联大拜沈从文为师 1939年夏,年仅19岁的汪曾祺怀揣着已读了多遍的《沈从文小说选》等书籍,告别了故乡高邮,千里迢迢辗转来到昆明,顺利考入心仪已久的西南联大中文系。
关于个中缘由,他后来曾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好像命中注定要当沈从文先生的学生……我到昆明考大学,报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就是因为这个大学中文系有闻一多先生、朱自清先生,还有沈从文先生。
” 实际上,自从汪曾祺深深地喜爱上沈从文小说的那一天起,他心中就深深埋下了一个沈从文情结。
进校伊始,他就渴望着尽快拜见这位作家老师。
初次在校园内见到沈老师时,他好像有些面熟,但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当旁人告诉他,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小说家沈从文时,他才恍然大悟。
他多么想走上去恭恭敬敬地鞠一躬,问一声好,因为羞怯而稍一犹豫,沈从文已经走了过去。
后来,他多次在校园中见到沈老师迎面走来,总是谦恭地与同学们一道礼貌地退立一旁让老师先过,他含笑点头。
直至大学二年级,由于选修了沈从文开设的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和“中国小说史”,汪曾祺才得以正式拜谒这位老师。
首次听沈从文讲课,汪曾祺激动万分。
如此近距离地端详着刚踏进教室的这位老师,他觉得与想象中的沈从文实在不同:那瘦小的身躯上罩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蓝布长衫,眉清目秀貌若女子,略显苍白的面庞上,却辉映着一双亮而有神的眼睛。
在紧张中沉默了几分钟之后,沈从文终于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操着浓重的湘西口音开讲了。
加之他讲课时不用手势,缺乏舞台道白式的腔调,且声音又低,因此有不少同学对沈从文的课热情日减,惟独汪曾祺越听越有味,并深有体会地告诉同学:“听沈先生的课,要像孔子的学生听孔子讲课一样,‘举一隅而以三隅反’”。
沈从文教创作课主要是让学生“自由写”,他鼓励学生们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即便有时在课堂上出两个题目,也非常具体,像“我们的小庭院有什么”、“记一间屋里的空气”等,意在让学生像初进厂的青年工人那样,先学会车零件,然后才能学会组装。
对于学生的习作,他除了仔细点评,写出很长的读后感而外,还将一些与这篇作文写法相近似的中外名家作品介绍给学生阅读,使其在对比中找到差距,得到提高。
沈从文教的这些创作方法,让汪曾祺受益终生。
汪曾祺写过一篇名为《灯下》的短篇小说习作,沈从文读后,却从其稚嫩的文笔中欣喜地发现了汪长于白描,有能够抓住一个个富于特征性的细节,铺展开来罗织成一幅幅几乎和生活本身完全一样的图画的本领。
他遂特意到图书馆找来几篇类似于《灯下》写法的作品,其中包括他自己写的《腐烂》,让汪曾祺认真品读、揣摩。
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经汪曾祺反复修改,将《灯下》改为《异秉》,由沈从文推荐发表在1948年3月《文学杂志》第2卷第10期上;汪曾祺的另一篇小说《小学校的钟声》,好几年找不到地方发表,也是沈亲手帮助寄给上海的郑振铎、李健吾,在他们主办的《文艺复兴》杂志上发表的。
由于沈从文很欣赏汪曾祺的文学才气,故而曾把他二年级的作业拿给四年级学生去看,还曾给他的一篇课堂习作打了120分。
这些对于初踏文学路的汪曾祺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鼓励。
沈从文在创作课上曾有一句口头禅——“要贴到人物来写”,对此一些同学要么不在意,要么领会不深,汪曾祺听了却如同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这天,沈老师有意让他对同学们谈谈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汪即侃侃而谈:“我以为这是小说学的精髓。
据我的理解,沈先生这句极其简略的话包含这样几层意思: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部分都是派生的、次要的。
环境描写、作者的主观抒情、议论,都只能附着于人物,不能和人物游离,作者要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
作者的心要随时紧‘贴’着人物。
什么时候作者的心‘贴’不住人物,笔下就会浮、泛、飘、滑,花里胡哨,故弄玄虚,失去了诚意。
而且,作者的叙述语言要和人物相协调。
写农民,叙述语言要接近农民,写市民,叙述语言要近似市民。
小说要避免‘学生腔’。
”如此透彻的理解,不仅让同学们听得入了神,更使沈从文欣喜不已。
沈从文除了在课堂上认真讲,在课外热情辅导学生而外,还以其刻苦的创作精神、严谨的创作态度为学生们树立了好榜样。
有一个时期,他每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总要出几本书,被誉为“多产作家”。
由于他常常夜以继日地写作,以致辛劳过度,落下个爱流鼻血的毛病。
汪曾祺曾多次亲眼见过沈老师染有鼻血的手稿,引起他内心极大的震动,从而使他懂得了创作不仅仅需要才能,更需要老师的这种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耐烦”精神。
在西南联大就读的后期,汪曾祺与沈从文往还密切,情同父子。
有一天,正患牙痛的汪曾祺去看望老师。
前来开门的沈从文一见汪的腮帮子肿得老高,便默默地出去买了几个橘子抱回来,看着汪吃下两个,又将剩余的塞到他怀中,叮嘱他多吃以便清火。
在老师扶掖下终有所成 1943年,汪曾祺因两门功课考试不及格而从西南联大肄业。
此后,他先是在昆明市郊的一所名叫中国建设中学的私立学校当了两年教员,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社会与人生;后毅然离开云南,辗转来到上海,原想通过熟人或朋友找一份职业,不料却连碰钉子,手头仅有的一点钱也快花光了,即将落魄街头,以致他情绪异常低落,甚至想到自杀。
当他把这里的遭遇写信告诉沈从文之后,老师很快回信责骂他说:“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里有一枝笔,怕什么!”信中还举了沈从文当年在举目无亲的情况下闯荡北京,战胜厄运发奋创作的例子,使汪曾祺既感动又惭愧。
沈从文还致信上海的李健吾,请其对汪多加关照,并让夫人张兆和从苏州写了一封长信来安慰汪曾祺。
此前,从沈从文的多次推荐中,李健吾已了解了汪曾祺,并也很欣赏其才气。
现在汪曾祺找上门来,他便热情地给予鼓励,并举荐汪到一所私立致远中学任教,使汪在此度过了一年多相对稳定的生活,且有幸结识了著名作家巴金。
由于沈从文分别于1942年、1947年和1948年三次遭到文艺界有关人士的围攻,甚至被斥骂为“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致使他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曾一度陷入严重的精神危机,并忍痛放弃了文学创作,转而从事文物考古研究工作。
老师的这种激流勇退,着实让汪曾祺感到惋惜,他担心老师能否在文物研究上搞出什么名堂来。
但没过几年,当读到沈从文那些既有见地又不乏文采的文物考古文章时,他就放心了。
许多年后,在为庆贺沈从文的80寿辰而写的祝辞里,汪曾祺还不无由衷地赞美道:“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
” 反“右”运动中,时任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民间文学》编辑的汪曾祺因文获罪,在1958年夏被打为“右派”,撤了职务,工资待遇连降3级,并被下放到张家口沙岭子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改造。
在这里,他不仅与农业工人一道起猪圈、刨冻粪、扛麻袋等,还热心参加并指导所里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
孤寂苦闷的时候,他就给家人、给老师沈从文、给老朋友写信,从那一封封充满亲情和友情的回信中,他得到了莫大的精神抚慰。
1960年年底,汪曾祺被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宣布结束劳动改造,因原单位不接收,他遂暂留在农科所协助工作。
当时身患高血压病住在阜外医院治疗的沈从文从来信中得悉此情后,不禁欣喜万分,立即给汪曾祺复信。
因等不及家人为他找来信笺,他就从练习本上撕下几张纸急匆匆地写起来。
他全然不听夫人的劝阻,不怕因激动而使血压升高,洋洋洒洒,一气呵成长达12页、近6000字的回信。
在信中,沈从文对于汪曾祺下放劳动后的收获,感到由衷的高兴;而对于其在信中流露出的因一时回不了北京所产生的苦闷,则给予了语重心长的抚慰与鼓励:“得到你1月15日的信,应当想像得出我高兴的心情。
能保持健康,担背得起百多斤洋山芋,消息好得很!时代大,个人渺小如浮沤,应当好好的活,适应习惯各种不同的生活,才像是个现代人!一个人生命的成熟,是要靠不同风晴雨雪照顾的……你应当始终保持用笔的愿望和信心!好好把有用生命,使用到能够延续生命扩大生命有效工作方面去……你应当在任何情形下永远不失去工作信心。
你懂得如何用笔写人写事。
你不仅是有这种才能,而且有这种理解。
在许多问题上,理解有时其实还比才能重要!” 不久,沈从文出院回家后,还曾将此信用毛笔在竹纸上重写了一次,寄给远在沙岭子的汪曾祺。
从老师的这些谆谆教诲之中,汪曾祺获得了直面现实生活、战胜艰难困苦的极大勇气。
后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刻苦努力,至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汪曾祺终于以短篇小说《受戒》和《大淖记事》等而名扬中外,由此确立了他在我国当代文坛上的著名小说家的地位。
================================== 汪曾祺和沈从文的渊源 -----从<<边城>>和<<受戒>>的艺术特色看二人的契合 转载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沈从文与汪曾祺可谓两位重要的作家,同时他们也是一对情深意重的师生。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大弟子,也是以废名、沈从文、凌叔华、萧乾等为代表的“京派”文学的最后传人。
沈从文是“京派”文学成就最大的作家。
不管是从师生情谊还是文学风格与流派的传承、发扬上,汪曾祺都成为沈从文的继承和发扬的不二人选。
汪曾祺当仁不让地写出《沈从文和他的〈边城〉》、《又读沈从文》等多篇“沈从文”论。
汪曾祺当年随同祖父和父亲避战乱而由家乡高邮,经香港,到越南,再到昆明,最终报考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时随身带着的那本《沈从文小说选》,而在他拜读过《边城》之后,更加敬重沈从文,始终对沈从文执弟子之礼甚恭。
多年之后,汪曾祺的一篇《受戒》更是宣告了他对老师的继承和作为最后一名“京派”文学传人的身份。
因此,从〈〈边城〉〉和〈〈受戒〉〉的比较可以看出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渊源。
对美的抒写的继承。
《边城》是沈从文最负盛名的作品,代表了他重要的风学风格。
文中对美的抒写更是犹如一首抒情诗。
对人美的描写在于人性之善,纯净质朴,超功利而又不沾染任何世俗气。
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总是抱有善良的愿望在交往。
老船公和翠翠相依为命,一拉船为生,却不收坐船人的钱,生活得自由自在,心灵也不受任何羁畔。
甚至,老船公死后,乡亲们都帮助翠翠,杨马兵如父亲一般照顾翠翠。
汪曾祺也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
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受戒〉〉的主人公是饽荠庵里的小和尚,和尚们的世俗生活以及逾越“门禁”的杀猪,吃肉,打牌,搓麻将的描写,打破了人与宗教的隔膜,展示了人性最本真的自由,有一种反扑归真的美。
人之美还在于人情之美,人情之美在于爱情之美,亲情之美,乡情之美。
〈〈边城〉〉里的翠翠与傩送的爱情,少女之恋清新,纯净而又青涩。
而〈〈受戒〉〉用抒情的笔调描写了了一个小和尚和村姑的恋爱故事。
“字里行间,只觉得景美,情美,文美,宛如清澈的小溪漫过心头。
又如多年老酿,回味无穷。
”〈〈边城〉〉里翠翠与老船公的祖孙情以及老船公与女儿的父女情流露在“门外高崖上月光下”,“翠翠抱膝坐在月光下,傍着祖父身边”,听祖父时而讲着母亲的乖巧时而又吁一口气,“可是却无从把那东西挪开。
”天保和傩送都爱翠翠,但兄弟间的亲情超越了爱情,哥哥天保死后,傩送无法面对翠翠,兄弟情深深地压着他,以致淡淡的悲伤。
〈〈受戒〉〉里小和尚明海因为舅舅的关系得以到饽荠庵当和尚,也是一种出路。
小英子照顾姐姐赶嫁妆,田里的零碎生活小英子全包了。
最深刻的是乡情,忙活重活的时候,“几家顾一家,轮流转,不收工钱,但是吃好的。
”要是有“嫁闺女,陪嫁妆,磁坛子,锡罐子”,赵大娘“都要用梅红纸剪出吉祥的花样,贴在上面”,甚至“二三十里的人家都来请她”。
而〈〈边城〉〉里老船公死后,帮忙的人都来了,“家中人出出进进”,船总顺顺来了,带来了一口袋米,一坛酒,一腿猪肉,杨马兵为大家唱丧堂歌。
不可忽略的另一种美则是景美。
纯净的溪水,绿绿的翠竹,屋后的白塔上飘着“桃红色的薄云”,温柔,美丽,平静的黄昏,到“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
”〈〈边城〉〉的自然,纯净之美,正是犹如圆润的珠玉。
而汪曾祺展现给读者的也是一幅幅亲信隽永,没有任何浸染的纯然的宁静的境界。
文章结尾出更是把景美写到极致,“芦花才吐新穗。
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
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
青浮萍,紫浮萍。
长脚蚊子,水蜘蛛。
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
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汪沈二人与水都有不解之缘。
他们的小说是水孕育出来了,水孕育出了他们优美的水乡小说。
〈〈边城〉〉是沈从文以家乡小城凤凰为背景描写的湘西边境靠近川东的小城茶峒。
故事以水城为背景,“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人家。
”祖孙两人就住在溪边的屋子里。
汪曾祺与沈从文相似,〈〈受戒〉〉是以汪曾祺的家乡高邮为背景的。
他的家乡是一个水乡,他从小生长在水边,“耳木之所接无非是水。
”文中饽荠庵门前是一条河,明海做了一只船才到达。
因此,他们师徒的缘分是“水”,他们描写的故乡的小说被称为“水乡小说”,他们的小说似水,“水性”构成了他们二人水乡小说的共同底色。
“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作品的风格。
”汪曾祺曾说。
他们的小说的语言如流水一般自由,有一种流动美,充满了水的随意性和散漫性。
表现出语言的散文化和诗化的特征,采取了白描了手法,并没有非常激烈的情节设置,犹如小溪一般宁静自然。
〈〈边城〉〉里的语言清新,自然。
“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这种散漫性的语言风格使得翠翠母亲的故事,妓女的故事得以自然地插入,形成统一的整体,文章柔美而连贯。
〈〈受戒〉〉里的语言简洁而有干净,节制而又有弹性,对景物的随意铺写,呈现出自然与随和,表面杂乱无章,繁杂无矩,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构成整体的水乡画面。
如对饽荠庵的描写,“过穿堂,是一个不小的天井,种着两棵白果树。
天井两边各有三间厢房。
走过天井,便是大殿,供着三世佛。
佛像连盒才四尺来高。
大殿东边是方丈,西边是库房。
大殿东侧,偶一个小小的六角门,百门绿字,刻着一副对联……” 从选裁方面看,汪沈二人都写的是水边普通人的平凡事,以水为联系,构成全文。
《边城》里的老船公一拉船为生,水手和妓女的爱情,翠翠母亲白喝冷水而死,天保溺水而死,他们的命运与水相关联。
《受戒》里的明海与小英子第一次相遇因为坐船过河,常常坐小英子家的船“给庵里买香烛,买油盐。
”小英子送明海去“受戒”,又在“散戒”之后接明海回庵。
最后,在船尾,小英子表达了对明海的爱。
他们的爱情与船密切相关,又怎能与水无关
沈从文一温爱的笔调描写了水边普通人的真实的生活状态,而汪曾祺同样以温润的笔调勾画出水乡人淳朴和善良。
三 同样浓重的乡土风俗风情的描写。
《受戒》中汪曾祺用心描写了风土人情,对故乡苏北水乡的风土人情的叙述游刃有余,当然与他师承沈从文密切相关。
《边城》中叙述了湘西边境小城的风俗,以唱情歌的方式表达爱情。
天保和傩送夜里给翠翠唱歌,歌声优美柔和。
当年杨马兵也是“牵了马匹到碧溪组来对翠翠母亲唱情歌”。
翠翠乐意听祖父唱歌,也“哼着巫师十二月里为人还愿迎神的歌玩——你大仙,你大神,睁眼看看我们这里人……”而《受戒》中唱歌得以延续,明海的三师父仁渡会放“花焰口”,却也情不过乡亲,唱起山歌小调。
此外,《受戒》中,融各种乡土风俗与作品里。
开头则写出“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猎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表明一个地方出一种职业,这已经是既成的风俗。
和尚们每天出门,扫地,烧香,磕头,念经,这是佛教的习俗。
对放“花焰口”的描写,以及“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的风俗,剪纸的名俗等的描写。
在文章中,风俗作为背景出现,不仅吸引人们对乡土风情的感受,而且对文章的整体美作铺垫,又不时地影响着人物的塑造和推动情节的发展。
《边城》里天保走车路失败又走马路,而走马路只有傩送有份,美妙的歌声使翠翠梦里摘虎耳草,这一走马路的风俗直接推动着他们爱情的发展。
《受戒》里小英子在明海受戒后对明海的关心,他们蒙胧的爱情更加突显,受戒这一佛教仪式推动了他们的恋爱。
四 汪沈二人共通的美学追求。
沈从文作为“京派”文学的最具代表作家,高度奉行着“京派”所倡导的尊从古典文学,吸收中国传统文学优秀的部分,崇尚一种静穆、和平隽永的审美观点,追求艺术的健康和纯正。
《边城》是充分体现他的审美趣味的作品。
作者把故事柔和化,表现出中国古典的中和之美,温柔敦厚。
汪曾祺深受他的影响,继承发展了“京派”的美学观点,其美学追总体趋于和谐。
《边城》里,沈从文对小说采取的是淡化处理,翠翠内心冲突的淡,只一心牵挂傩送,并非是十分激烈的复杂的心里冲突。
悲剧的成分淡化,翠翠母亲的爱情悲剧只在祖父口中提及,减轻了悲剧的壮烈性,使其变得柔和。
天保和傩送两兄弟都爱着翠翠,但有相互帮忙夜里轮流给翠翠4唱歌,深厚的兄弟情超越了爱情,也阻碍了爱情,表面上对兄弟情深的表达,其实也给爱情造成了淡淡的悲伤。
对少女之爱的描写,本来也是羞涩蒙胧,淡淡的感情,又融之于淡淡的悲剧故事,体现出整篇文章的柔和之美。
而把历史上一切惨烈的东西背景化,并没有影响到文章的柔和,而是留下淡淡的伤痛,却也是永久的痕迹。
美和愁相融,淡淡的愁和宁静的美绵远延长,中和之美跃然。
《受戒》之中汪曾祺对自然与人的和谐的描写,小英子一家人与和尚都自食其力,赵大伯是个“全把式”,荸荠庵的和尚也照样挑水,喂猪,租地收租,放债收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的相融相合,也有人与人之间真纯质朴和睦的相处。
小和尚和村姑的爱情,也是宗教和与世俗的和谐。
资深的老方丈,也在绣花房里藏了一个十九岁的小老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在这样和谐温婉的环境里,小英子和明海的恋情的诞生也就合乎情理。
汪曾祺似乎比沈从文多了些文人境界。
沈从文的悲愁情绪在汪曾祺那里化为了乐观感受,泯灭了深刻与尖锐,凸显了和谐,文章显得和平优美。
就如汪曾祺自己所说:“我追求的不是深刻,是和谐。
”全文并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宗教和世俗共存,人们并每哟指责和尚犯戒,二师父仁海的家眷“每年夏秋之间”去庵里住几个月,“因为庵里凉快”,“仁山、仁海叫他嫂子,明海叫她师娘。
”庵里不叫“方丈”,也不叫“主持”,却叫“当家的”,收租,放债,也有烧香,磕头,念“南无阿弥陀佛”,敲磬,念经。
和尚是出家人,也和普通人一样娶妻生活。
这样融宗教、历史、伦理、爱情为一体的生活十分和谐,在折中和谐的氛围里,人们喜欢纯洁的爱情,而不会深究其违背伦理的过错,人性之纯真自由撼动人心。
作为中国乡土小说重要支脉的“京派”,是与“海派”想区别的,“鲁迅认为乡土文学可说是现实主义文学,而沈从文的作品更具有一种浪漫的气息。
鲁迅心目中的乡土文学像是杜甫的‘三吏’、‘三别’一类面对现实的作品,沈从文呢,写的是陶渊明。
”甚至有人认为“《边城》是《桃花源记》的现代版。
”沈从文抒情式的小说,对爱、美、自由的追求发出悲哀的声音,出于对“人性”的虔诚,通过对乡土的赞美,“以扩大中国文化来重造人心。
”即使“京派想像的社会图式和民族精神带着不轻的乌托邦的色彩。
”以审美为美学取向,也不可否认沈从文即“京派”给中国文学带来的重要影响。
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传统文化小说的重要的一支,有着很高的美学价值和文学史意义。
汪曾祺师承沈从文,连续了被中断和遗忘的小说风格,散文化小说的传统延续下来了,《受戒》洋溢着沈从文式的诗情,着力与情绪氛围的营造,对爱、美、自由的继续抒写,人性之美,人性之善,人性解放,呈现出《边城》一般唯美的感受,“京派”文学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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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翠湖心影》的读后感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皮囊之我的神明朋友读后感
今天晚上去外地出差,在高铁上拜读了蔡崇达所著的《皮囊》,感觉这本书很真,所有的好书能深入心扉无非一个字真。
这本书的很多地方似曾相识,作者同为福建人,同为80后,父亲同为壮年早逝、同为在北京努力奋斗。
这本书以散文的形式诉说自己的过往亲历,尤其是对父亲、家人、朋友、村人的看法。
读来没那么苦涩,却直达心扉,好像诉说了是自己的故事。
《我的神明朋友》讲述了其陪同母亲到女巫那里找其父亲的灵魂故事,在福建,俗称为找灵魂。
我记得我爸爸刚去世的时候,我也去找爸爸的灵魂,原来对此一无所知,将信将疑。
第一次是去隔壁的三山镇去寻找我奶奶的灵魂,目的是希望爸爸刚刚去世,希望爷爷奶奶在那边多照顾爸爸,由于小的时候我是奶奶带大的,所以对奶奶的许多习惯性动作印象比较深刻,一看到女巫用我奶奶习惯性侧面梳头的工作,又在那种供奉神明的地方,以为是奶奶的灵魂附体在女巫身上,所以我一下就跪倒在地,嚎啕大哭,恳请奶奶多照顾爸爸。
特别让我震惊得是由于我爸爸当天刚刚去世,我只报了我爸爸的生辰八字,这个女巫就能把我爸爸怎么突然因为脑溢血去世,死在哪里
家里有几个孩子
我爷爷有几个孩子
以及同来找灵魂的都是谁等等都能说得一清二楚,女巫安慰我说:你爸爸的命数如此,你不要过于难过,务必照顾好你妈妈以及家人,性格不要急躁,你爸爸是因为人好且能力强,当地的鬼神需要他主持事情,他已经有了好的归宿,他在人世间所有积累的功德将恩惠在你们子女的身上,每个人都有生死,每个人都有灵魂,积善成德。
找灵魂完毕,由于我是律师,职业使然让我对任何一件事情都保持合理怀疑,是不是女巫在每个农村安插眼线或合作伙伴,比如说医生或村长或风水师,因为只要一有人死亡,这三种人是最先知悉的,是不是他们告知女巫的。
但与此同时,我又否定自己的推测,如果说是他们告诉女巫我家里的基本情况,但有些只有我和爸爸、奶奶之间的私事或习惯性的动作外人是无从知道的,但为什么附在女巫身上的灵魂能知道,灵魂真是很神奇。
为此我又去寻找很远几个地方的女巫,看她们谁说了准,当然有说准的,也有不准的。
如今我每年一逢我爸爸的忌日,我就去寻找爸爸的灵魂,询问爸爸是否有我需要帮他做的地方。
为了解决我心中的疑惑:人到底是否有灵魂,我又潜心拜读道家一些亡灵学说,以及佛家的三藏十二经,现在我坚信:人是有灵魂的,举头三尺有神明。
这样我心中就释然了很多,觉得爸爸只是去了不同的世界,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再相聚的。
人不仅有皮囊,还有灵魂
汪曾祺《我的母亲》 季羡林《那双长满老茧的手》
我的母亲我父亲结过三次婚。
我的生母姓杨。
我不知道她的学名。
杨家不论男女都是排行的。
我母亲那一辈遵字排行,我母亲应该叫杨遵什么。
前年我写信问我的姐姐我们的母亲叫什么。
姐姐回信说:叫强四。
我觉得很奇怪,怎么叫这么个名昵?是小名么?也不大像。
我知道我母亲不是行四。
一个人怎么会连自己母亲的名字都不知道呢?因为我母亲活着的时候我太小了。
我三岁的时候,母亲就故去了。
我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得的是肺病,病后即移住在一个叫小房的房间里,她也不让人把我抱去看她。
我只记得我父亲用一个煤油箱自制了一个炉子。
煤油箱横放着,有两个火口,可以同时为母亲熬粥,熬参汤、燕窝,另外还记得我父亲雇了一只船陪她到淮城去就医,我是随船去的。
还记得小船中途停泊时,父亲在船头钓鱼,我记得船舱里挂了好多大头菜。
我一直记得大头菜的气味。
我只能从母亲的画像看看她。
据我的大姑妈说,这张像画得很像。
画像上的母亲很瘦,眉尖微蹙。
样子和我的姐姐很相似。
我母亲是读过书的。
她病倒之前每天还写一张大字。
我曾在我父亲的画室里找出一摞母亲写的大字,字写得很清秀。
前年我回家乡,见着一个老邻居,她记得我母亲。
看见过我母亲在花园里看花--这家邻居和我们家的花园只隔一堵短墙。
我母亲叫她小新娘子。
小新娘子,过来过来,给你~朵花戴。
我于是好像看见母亲在花园里看花,并且觉得她对邻居很和善。
这位小新娘子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了!我还记得我母亲爱吃京冬菜。
这东西我们家乡是没有的,是托做京官的亲戚带回来的,装在陶制的罐子里。
我母亲死后,她养病的那间小房锁了起来,里面堆放着她生前用的东西,全部嫁妆--摞橱、皮箱和铜火盆,朱漆的火盆架子......我的继母有时开锁进去,取一两样东西,我跟着进去看过。
小房外面有一个小天井。
靠南有一个秋叶形的小 臀花台。
花台上开了一些秋海棠。
这些海棠自开自落,没人管它。
'花很伶仃,但是颜色很红。
我的第一个继母娘家姓张。
她们家原来在张家庄住,是个乡下财主。
后来在城里盖了房子,才搬进城来。
房子是全新的,新砖,新瓦,油漆的颜色也都很新。
没有什i么花木,却有一片很大的桑园。
我小时就觉得奇怪,又不养蚕,种那么多桑树做什么?都在这三问偏房里和姑妈在一起。
我父亲到老丈人那边应酬应酬,说些淡话,也都在这边陪姑妈闲聊。
直到那边来请坐席了,才过去。
继母身体不好。
她婚前咳嗽得很厉害,和我父亲拜堂时是服用了一种进口的杏仁露压住的。
她是长女,但是我的外公显然并不钟爱她。
她的陪嫁妆奁是不丰的。
她有时准备出门作客,才戴一点首饰。
比较好的首饰是副。
有一次,她要带我们到外公家拜年,她打扮了一下,换了一件灰鼠的皮袄。
我觉得她一定会冷。
这样的天气,穿一件灰鼠皮袄怎么行呢?然而她只有一件皮袄。
我忽然对我的继母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
我可怜她,也爱她。
后娘不好当。
我的继母进门就遇到一个局面,前房(我的生母)留下三个孩子:我姐姐,我,还有一个妹妹。
这对于后娘当然会是沉重的负担。
上有婆婆,中有大姑子,小姑子,还有一些亲戚邻居,她们都拿眼睛看着,拿耳朵听着。
也许我和娘(我们都叫继母为娘)有缘,娘很喜欢我。
她每次回娘家,都是吃了晚饭才回来。
张家总是叫了两辆黄包车,姐姐和妹妹坐一辆,娘搂着我坐一辆。
张家有个规矩(这规矩是很多人家都有的),姑娘回自己婆家,要给孩子手里拿两根点着了的安息香。
我于是拿着两根安息香,偎在娘怀里。
黄包车慢慢地走着。
两旁人家、店铺的影子向后移动着,我有点迷糊。
闻着安息香的香味,我觉得很幸福。
小学一年级时,冬天,有一天放学回家,我大便急了,憋不住,拉在裤子里了(我记得我拉的屎是热腾腾的)。
我兜着一裤兜屎,一扭一扭地回了家。
我的继母一闻,二话没说,赶紧烧水,给我洗了屁股。
她把我擦干净了,让我围着棉被坐着。
接着就给我洗衬裤刷棉裤。
她不但没有说我一句,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我妹妹长了头虱,娘煎草药给地洗头,用篦子给她篦头发。
张氏娘认识字,念过。
女儿经》有,乙个版本,她念过的那本,她从娘家带r过来,我看过。
里面有这样的句子:张家长,李家短,别人的事情我不管。
她就是按照这一类道德规范做人的。
她有时念经:、、。
她是为她的姑妈念的。
她做的饭菜有些是乡下做法,比如番瓜(南瓜)熬面疙瘩、煮百合先用油炒一下。
我觉得这样的吃法很怪。
她死于肺病。
我的第二个继母姓任。
任家是邵伯大地主,庄园有几座大门,庄园外有壕沟吊桥。
我父亲是到邵伯结的婚。
那年我已经十七岁,读高二了。
父亲写信给,叫我们去参加他的婚礼。
任家派一个长工推了一辆独轮车到邵伯码头来接我们。
一人坐一边。
我第一次坐这种独轮车,觉得很有趣。
我已经很大了,任氏娘对我们很客气,称呼我是大少爷。
我十九岁离开家乡到昆明读大学。
一九八六年回乡,这时娘才改E1叫我曾祺--我这时已经六十六岁,也不是什么少爷了。
我对任氏娘很尊敬。
因为她伴随我的父亲度过了漫长的很艰苦的沧桑岁月。
她今年八十六岁。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一日载一九九三年第二期一双长满的手——季羡林散文有谁没有手呢
每个人都有两只手。
手,已经平凡到让人不再常常感觉到它的存在了。
然而,一天黄昏,当我乘公共汽车从城里回家的时候,一双长满了的手却强烈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最初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一张晚报。
在有意无意之间,我的眼光偶尔一滑,正巧落在一位老妇人的一双长满的手上。
我的心立刻震动了一下,眼光不由得就顺着这双手向上看去:先看到两手之间的一个胀得圆圆的布包;然后看到一件洗得挺干净的褪了色的蓝布褂子;再往上是一张饱经风霜布满了皱纹的脸,长着一双和善慈祥的眼睛;最后是包在头上的白手巾,银丝般的白发从里面披散下来。
这一切都给了我极好的印象。
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它像吸铁石一般吸住了我的眼光。
老妇人正在同一位青年学生谈话,她谈到她是从乡下来看她在北京读书的儿子的,谈到乡下年成的好坏,谈到来到这里人生地疏,感谢青年对她的帮助。
听着她的话,我不由得深深地陷入回忆中,几十年的往事蓦地涌上心头。
在故乡的初秋,秋庄稼早已熟透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长满了谷子、高梁、老玉米、黄豆、绿豆等等,郁郁苍苍,一片绿色,里面点缀着一片片的金黄和星星点点的浅红和深红。
虽然暑热还没有退尽,秋的气息已经弥漫大地了。
我当时只有五六岁,高梁比我的身子高一倍还多。
我走进高梁地,就像是走进了大森林,只能从密叶的间隙看到上面的蓝天。
我天天早晨在朝露未退的时候到这里来擗高梁叶。
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的珍珠,闪出淡白的光。
把眼睛凑上去仔细看,竟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的缩得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面影,心里感到十分新鲜有趣。
老玉米也比我高得多,必须踮起脚才能摘到棒子。
谷子同我差不多高,现在都成熟了,风一吹,就涌起一片金浪。
只有黄豆和绿豆比我矮,我走在里面,觉得很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趾高气扬之概。
因此,我就喜欢帮助大人在豆子地里干活。
我当时除了跟大奶奶去玩以外,总是整天缠着母亲,她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
有时候,在做午饭以前,她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拿回家去煮午饭。
我也跟了来。
这时候正接近中午,天高去淡,蝉声四起,蝈蝈儿也爬上高枝,纵声欢唱,空气中飘拂着一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的香味。
太阳晒到身上,虽然还有点热,但带给人暖烘烘的舒服的感觉,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
在这时候,我的兴致是十分高的。
我跟在母亲身后,跑来跑去。
捉到一只蚱蜢,要拿给她看一看;掐到一朵野花,也要拿给她看一看。
棒子上长了乌霉,我觉得奇怪,一定问母亲为什么;有的豆荚生得短而粗,也要追问原因。
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
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
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已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
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
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没有什么奥妙的,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
这一双手看起来很粗,由于多年劳动,上面长满了老茧,可是摘起豆荚来,却显得十分灵巧迅速。
这是我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
在我小小的心灵里不禁有点困惑。
我注视着它,久久不愿意把眼光移开。
我当时岁数还小,经历的事情不多。
我还没能把许多同我的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事情都同这一双手联系起来,譬如说做饭、洗衣服、打水、种菜、养猪、喂鸡,如此等等。
我当然更能读到“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样的诗句。
但是,从那以后,这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却在我的心里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
后来长大了几岁,我离开母亲,到了城里跟叔父去念书,代替母亲照顾我的生活的是王妈,她也是一位老人。
她原来也是乡下人,干了半辈子庄稼活。
后来丈夫死了,儿子又逃荒到关外去,二十年来,音讯全无。
她孤苦伶仃,一个人在乡里活不下去了,只好到城里来谋生。
我伯父就把她请到我们的家里来帮忙。
做饭、洗衣服、扫地、擦桌子,家里那一些琐琐碎碎的活全给她一个人包下来了。
王妈除了从早到晚干那一些刻板工作以外,每年还有一些带季节性的工作。
每到,正当夜来香开花的时候,她就搓麻线,准备纳鞋底,给我们做鞋。
干这活都是在晚上。
这时候,大家都吃过晚饭,坐在院子里乘凉,在星光下,黑暗中,随意说着闲话。
我仰面躺在席子上,透过海棠树的杂乱枝叶的空隙,看到夜空里眨着眼的星星。
大则圆的蜘蛛网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印在灰暗的天幕上。
不时有一颗流星在天空中飞过,拖着长长的火焰尾巴,只是那么一闪,就消逝到黑暗里去。
一切都是这样静。
在寂静中,夜来香正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正是王妈搓麻线的时候。
干这个活本来是听不到多少声音的。
然而现在那揉搓的声音却听得清清楚楚。
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
我转过身来,侧着身子躺在那里,借着从窗子里流出来的微弱的灯光,看着她搓。
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一双手,上面长满了老茧。
这一双手看上去拙笨得很,十个指头又短又粗,像是一些老干树的枝子。
但是,在这时候,它却显得异常灵巧美丽。
那些杂乱无章的麻在它的摆布下,服服帖帖,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点也不敢违抗。
这使我感到十分有趣。
这一双手左旋右转,只见它搓呀搓呀,一刻也不停,仿佛想把夜来香的香气也都搓进麻线里似的。
这样一双手我是熟悉的,它同母亲的那一双手是多么相像呀。
我总想多看上几眼。
看着看着,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沉沉睡去了。
到了深夜,王妈就把我抱到屋里去,同她睡在一张床上。
半夜醒来,还听到她里拿着大芭蕉扇给我赶蚊子。
在朦朦胧胧中,扇子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去年秋天,我随着学校里的一些同志到附近乡村里一个人民公社去参加劳动。
同样是秋天,但是这秋天同我五六岁时在家乡摘绿豆荚时的秋天大不一样。
天仿佛特别蓝,草和泥土也仿佛特别香,人的心情当然也特别舒畅了。
——因此,我们干活都特别带劲。
人民公社的同志们知道我们这一群白面书生干不了什么重活,只让我们砍老玉米秸。
但是,就算是砍老玉米秸吧,我们干起来,仍然是缩手缩脚,一点也不利落。
于是一位老大娘就走上前来,热心地教我们:怎样抓玉米秆,怎样下刀砍。
在这时候,我注意到,她也长有一双长满老茧的手。
我虽然同她素昧平生,但是她这一双手就生动地具体地说明了她的历史。
我用不着再探询她的姓名、身世,还有她现在在公社所担负的职务。
我一看到这一双手,一想到母亲一王妈的同样的手,我对她的感情就油然而生,而且肃然起敬,再说什么别的话,似乎就是多余的了。
就这样,在公共汽车行驶声中,我的回忆围绕着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连成一条线,从几十年前,一直牵到现在,集中到坐在我眼前的这一位老妇人的手上。
这回忆像是一团丝,愈抽愈多。
它甜蜜而痛苦,错乱而清晰。
在我一生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三双长满老茧的手,现在似乎重叠起来化成一双手了。
我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动,体积愈来愈扩大,形象愈来愈清晰。
这时候,老妇人同青年学生似乎发生了什么争执。
我抬头一看:老妇人正从包袱里掏出来两个煮鸡蛋,硬往青年学生手里塞,青年学生无论如何也不接受。
两个人你推我让,正在争执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公共汽车到了站,蓦地停住了。
青年学生就扶了老妇人走下车去。
我透过玻璃窗,看到青年学生用手扶着老妇人的一只胳臂,慢慢地向前走去。
我久久注视着他俩逐渐消失的背影。
我虽然仍坐在公共汽车上,但我的心却仿佛离我而去。
1961年9月25日
沈石溪复仇的熊王读后感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里面讲的是一个父亲具有童心,而他有一句名言就是:多年父子成兄弟,我对着篇文章有很大的感触。
这篇文章让我有了很多话想表达出来,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而我的父亲和这篇文章里的父亲截然不同。
我的父亲不是特别具有和孩子玩的童心,而文章里的父亲很随和,也很爱画画,而他也从不指点孩子,他也不强求他孩子的成绩 ,作者初恋的时候,给情人写情书,父亲也在旁边出主意。
作者十几岁就会喝酒抽烟,他父亲喝他也喝,他父亲抽烟他也抽,别人看到这种现象一定觉得怪,这是因为一句话:多年父子成兄弟。
而这种现象我很羡慕,我是多么希望我也能和自己的父亲谈谈自己的心事,我也和父亲讨论他以前的经验,把他所有的本领交给我,我和父亲的感情像他们一样,我就很满足了。
文章里的父亲很随和,很少发脾气,但是我的父亲动不动就会发脾气,有时还很凶呢,我是多么想自己的父亲像作者的父亲一样,春天,他带着我到田里放风筝,放的是我们自己的蝴蝶风筝,而且还会给我做南瓜灯,我可以提着它照路,别人一定会羡慕我有一个这样好的父亲,你说谁不会羡慕呢
要是我的话我一定羡慕。
我更羡慕的是作者的父亲对作者成绩很关心,但他也不勉强作者,作者数学不好,他父亲也不责怪,只要及格就行了,我也想要有一个这样好的父亲。
文章里的父亲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他还会摆弄各种乐器:琵琶、胡琴无一不通。
他觉得乐器里的胡琴最难,看似简单其实很难。
他养过蟋蟀、金铃子、花。
并且能做皮衣。
我读到这儿的时候,竟没想到他这样细心,而且他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
我希望能和自己的父亲多沟通感情,能和父亲分担一些事情,他做的事情可以让我帮助他解决,可以把我当成作者一样,我有了什么难题,他就帮我出主意。
我们就像这样互帮互助。
我觉得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也应该多和儿女沟通,对于儿女也应该多多了解。
对于我们的现在,和我们的将来,都应该由我们自己来设计,我们要用自己理想的模式来塑造自己,我觉得“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话说得没错,这句话不仅突出了他们对于对方的事情了如指掌,互相帮助。
这种感情是谁也破坏不了的。
我希望所有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都要互相了解,互相帮助,就要像“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话一样,相处得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