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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我的家乡读后感

时间:2019-08-18 10:08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字

一 汪曾祺散文的水韵之美  汪曾祺的散文创作内容大致可按“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2来分,其中创作的背景多与他的故乡高邮有关,另外还有昆明和北京。

在水气浩淼的高邮湖边长大的汪曾祺,耳濡目染之下,水不但不自觉成了他的一些创作背景,也影响了他的创作风格。

故乡高邮“平常总是柔软的、平和的、静静流着的水”○3流入他的散文当中,润泽了一片生机盎然的风物,洗涤了健康优美的人性,陶冶了积极和谐的审美追求。

这种自然环境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家的审美趣味,首先让创作对象带上了作家的审美趣味色彩。

出身乡绅世家的汪曾祺,自小生活无忧,常常带着孩童的烂漫,“东看看西看看”,在水乡人们的生活中闻嗅一种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生活气息,在大自然的缤纷多彩中采撷清新淡雅的果实。

在他的《花园》一文中,就十分形象地体现了他那追寻自然接近自然,体味和谐的儿时情怀。

在“花园”里,各类小昆虫悠然自得地生存着,各色鲜花素果生机盎然:“花天牛半天时间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

金雀花好热闹,多少蜜蜂

波——,金鱼吐出了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4在这简短而形象的描写中,作家笔下的生物似就鲜活地生活在一个弥着淡淡水气的夏日风光画境里。

另外,作家也不经意地将这份水气带进“昆明的雨”中去渲染,连穿着绣花鞋的苗族小姑娘的一声吆喝:“卖杨梅——”似也“娇脆”地可以如水透澈绵长。

在《我的家乡》中,汪曾祺更是大篇幅的围绕高邮湖的天光云影,水产名胜来展现故乡的旖旎风光和相思情怀。

对水“不期然”的情有独钟,也在“不期然”中浸染了汪曾祺散文的语言、情感、思想,使它们悄悄散发出淡泊明秀的水气,缔造了汪曾祺散文的悠远空明的水韵。

  一、流转生动的语言美  一切情感和思想的表达都离不开语言。

语言是读者和作者心灵沟通的桥梁,没有它一切情感和思想的表达都无从谈起,汪曾祺尤其重视语言美,他对语言的见解也很精到,其中最重要的是他要求语言要气韵生动。

他说:“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

语言像水,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5在这里,他认为语言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的;同时他也强调文章语言中流动的韵味,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

”○6他的散文语言都有这样的韵味,在平和简约的语言里,或透出一种柔情,或低吟一分悲悯,或活泼着几许幽默机智,细细咀嚼,犹如“春初新韭”。

如在回忆金岳霖先生的文章里,有这样一段文字:  ……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

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

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

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

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

”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

”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7  这段文字不长,却行云流水般,气韵流转,寥寥数笔,一个“怪”教授,跃然纸上。

在这里,作者写出了金教授那“治学精深”的品质,同时也不无幽默地道出了金教授憨厚、朴实和有趣的性格,他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学者

湖南的评论家凌宇曾说过:“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这应该是对汪曾祺散文气韵生动的如水语言美的肯定。

另外,这里的“平常”,讲的是汪曾祺散文语言的平民化特征。

这种特征在汪曾祺谈吃食,谈花草虫鱼的文章中表现尤为突出。

汪曾祺是位活在人间烟火中的平凡享受者,他爱美食,爱忆旧,喜游历,所到之处,必开怀享受。

他吃遍大江南北,如他谈在内蒙古吃羊贝子:  ……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则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

羊肉越嫩越好。

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

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  在汪曾祺谈吃的散文里,我们看不到梁实秋“雅舍谈吃”那种全然文人式的典雅气质,他追求的是一种人间普通百姓式的人生乐趣,但这种乐趣的表现并不粗俗,它体现出了一种简明而畅快的淋漓感,透出一个普通百姓人的真实朴素的性灵。

而如水般透明简朴的语言成就了汪曾祺散文的这一特色。

  二、真情关怀的情感  汪曾祺散文中流露出的人生态度是淡泊、超然的。

他在文中多次谈到这种态度:“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

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

”○8又说“人要有一点自知。

我的气质,大概是一个通俗抒情诗人。

我永远只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

”正如他所说的,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平淡柔和人生理想。

他“天分甚高,但天性散淡,懒于过问政治,一心只想作个潇洒文人”○9。

即使是可以写出雄伟壮阔境界来的题材,在他的笔下,也呈现出小桥流水式的柔和的美。

许多作家写泰山写草原,都会描出一片恢弘的辽阔的壮美气势,但在汪曾祺的笔下,则现出一种悠然宁静的美。

他注目的是泰山的碧霞元君、金刚经,山上的各色野菜,担山人的扁担等等,总之与他一贯追求的平淡柔和的境界相吻合。

这种淡泊超然的人生态度如细流一样在他的散文中缓缓流淌,随处可见。

  可是,说汪曾祺散文淡泊超然并不等于他的散文超然得无心世事,没有社会责任感和对世人的关怀。

他的散文总是流动着一种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的真诚。

这种被内敛起来的情感使得他的散文别有一种温情脉脉的魅力。

汪曾祺是关注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在谈吃的文章中,不但谈吃文化还巧妙而中肯地向读者(特别是作家)提出要广泛地关注生活积累素材,又说“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10,表达对新生的文学应持辨证的观点,不能一刀切。

他也呼吁保护自然环境的平衡,在畅谈自己对翠湖的昔日情怀时,建议在发展中注意还翠湖一个“明爽安静”的环境。

汪曾祺也将这种爱心兼顾到了一枝一叶上。

大自然的各种小生命如蝈蝈、蜻蜓、知了等等经常在他的笔下展现生机,对一株百年柳树,他写到:用手指搔搔它的树干,无反应。

它已经那么老了,不再怕痒痒了。

爱抚之情历历可见。

汪曾祺是站在一个内敛不张扬的情感角度上表达他对世间事物的关注,对生命的热爱的,故显得淡然超脱,但真挚的情感又是那样流溢着丝丝入扣的温馨。

  三、自然旷达的思想  汪曾祺的这种情感的体现与他所接受的儒道互补的哲学思想有直接的关系,他自称“受影响最深的还是儒家”他特别推颂曾点式的儒家思想: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圻,风乎舞雩,咏而归。

曾点的这种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美的极致,汪曾祺如是咏叹。

这反映在文学,就是对“适我性情”风格的推崇,对于简洁、潇洒的文风的追求,致力在文章中构建一个和谐的充满人性美的人文环境。

他始终用一种充满温情的目光注视世界,以一种积极达观的态度去思考、去生活,他能在被定为右派之后心安理得地在农科所读《容斋随笔》《梦溪笔谈》,在被人不小心撞的嘴里的牙乱七八糟后还能不在乎的替人圆话。

这种“安贫乐道和闲适态度正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美德”。

在继承传统的文化的同时他对现代化也是积极面对的,对其负面影响是警惕的。

在《胡同文化》中,他用老庄的发展的观点去看待现代文明的发展,但又在现代化将人异化的层面提出了质疑,从而呼吁人的发展应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但不能强求,以致误入歧途,消失了本性的美好。

汪曾祺的这种蕴涵着和谐、温暖、奋发思想的散文为现代人缔造了一个似秋水容纳百川的浩淼的思想空间。

  汪曾祺散文流转生动的语言,真挚关怀的语言,自然旷达的思想共同为我们营造了一个似水空明淡泊,阔远生动的美好境界。

(摘自《百度文库》)

读我的父亲汪曾祺读后感300字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

真美。

汪曾祺的散文风格是什么

汪曾祺散文的特色  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

汪曾祺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

挺大的人,说些姑娘似的话……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

”因此品读汪曾祺的散文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

如《葡萄月令》。

作品集  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

在《夏天的昆虫》中,他向读者介绍了蝈蝈、蝉、蜻蜓、螳螂的品种性和孩童捕捉昆虫的情形。

如他说:“叫蛐子(蝈蝈的俗称)是可以吃的。

得是三尾的,腹大多子。

扔在枯树枝火中,一会儿就熟了。

味极似虾”。

说北京的孩子在竹竿上涂上黏胶捉蝉。

作者小时候用蜘蛛网捉蝉选一根结实的长芦苇,一头撅成三角形,用线缚住,看见有大蜘蛛网就一绞,三角里络满了蜘蛛网,很黏。

瞅准了一只蝉,轻轻一捂,蝉的翅膀就被粘住了。

读到此处,不觉会心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奉命画出了一套马铃薯图谱。

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

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  汪曾祺的散文不注重观念的灌输,但发人深思。

如《吃食的文学》和《苦瓜是瓜吗》,其中谈到苦瓜的历史,人对苦瓜的喜恶,北京人由不接受苦瓜到接受,最后谈到文学创作问题:“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

作品就是作品。

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

”希望能帮到你

小学是汪曾祺读本读后感300

祺写的书有许多,小说有:《集》舍的夜晚》《汪曾祺短篇小说……其中《小学生汪曾祺读本》里的《我的家乡》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视线……  《我的家乡》中汪曾祺写了他的家乡——高邮。

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汪曾祺的家乡是个水乡,家乡在京杭大运河的下面,叫高邮。

运河里有着许多的大船;许多捕鱼的鱼鹰;许多造船修船情景;许多我在西堤上跟小朋友玩的趣事;还有许多那里的特产,例如:湖蟹、咸鸭蛋……  我在看到用鱼鹰捕鱼这段描写的时候,不禁眼界大开,心里也在嘀咕着:竟然还有这种奇特捕鱼的方法。

人们一般都是两条船,一条船有八只左右的鱼鹰排成阵形,捕鱼人把篙子一挥鱼鹰就纷纷跃进水里,叼着一条鳜鱼上来,捕鱼人解开鱼鹰脖子上的金属扣子,奖励它们一条小鱼,它们就会心甘情愿地又跳进水里为人捕鱼。

这种捕鱼的方法真奇特呀!  汪曾祺把高邮的特产写得很有趣,字里行间还包含着深意呢

像这句:江浙一带人见面问起我的籍贯,答云高邮,多肃然起敬,曰:“你们那里出咸鸭蛋。

”好像我们那里只出咸鸭蛋似的

这句话写出了高邮不仅仅出咸鸭蛋,还出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秦少游,散曲作家王磐,经学大师王念孙、王引之父子……  顺便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哦,我妈妈的家乡也在高邮,下次我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去汪爷爷写到的地方游览一下。

汪曾祺与沈从文的关系

师生关系  著家汪曾祺在回顾自身长经,曾不无自豪地说:“沈先生很欣,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而一代小说大家沈从文在向文艺界推荐这位学生的作品时,也总是说:“他的小说写得比我好。

”  ==================================  汪曾祺与沈从文的师生情  著名作家汪曾祺在回顾自身的成长经历时,曾不无自豪地说:“沈先生很欣赏我,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而一代小说大家沈从文在向文艺界推荐这位学生的作品时,也总是说:“他的小说写得比我好。

”那么,在我国现当代文坛上相映生辉的这两颗双子星,究竟有着怎样的师生情谊呢?  西南联大拜沈从文为师  1939年夏,年仅19岁的汪曾祺怀揣着已读了多遍的《沈从文小说选》等书籍,告别了故乡高邮,千里迢迢辗转来到昆明,顺利考入心仪已久的西南联大中文系。

关于个中缘由,他后来曾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好像命中注定要当沈从文先生的学生……我到昆明考大学,报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就是因为这个大学中文系有闻一多先生、朱自清先生,还有沈从文先生。

”  实际上,自从汪曾祺深深地喜爱上沈从文小说的那一天起,他心中就深深埋下了一个沈从文情结。

进校伊始,他就渴望着尽快拜见这位作家老师。

初次在校园内见到沈老师时,他好像有些面熟,但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当旁人告诉他,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小说家沈从文时,他才恍然大悟。

他多么想走上去恭恭敬敬地鞠一躬,问一声好,因为羞怯而稍一犹豫,沈从文已经走了过去。

后来,他多次在校园中见到沈老师迎面走来,总是谦恭地与同学们一道礼貌地退立一旁让老师先过,他含笑点头。

直至大学二年级,由于选修了沈从文开设的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和“中国小说史”,汪曾祺才得以正式拜谒这位老师。

  首次听沈从文讲课,汪曾祺激动万分。

如此近距离地端详着刚踏进教室的这位老师,他觉得与想象中的沈从文实在不同:那瘦小的身躯上罩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蓝布长衫,眉清目秀貌若女子,略显苍白的面庞上,却辉映着一双亮而有神的眼睛。

在紧张中沉默了几分钟之后,沈从文终于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操着浓重的湘西口音开讲了。

加之他讲课时不用手势,缺乏舞台道白式的腔调,且声音又低,因此有不少同学对沈从文的课热情日减,惟独汪曾祺越听越有味,并深有体会地告诉同学:“听沈先生的课,要像孔子的学生听孔子讲课一样,‘举一隅而以三隅反’”。

  沈从文教创作课主要是让学生“自由写”,他鼓励学生们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即便有时在课堂上出两个题目,也非常具体,像“我们的小庭院有什么”、“记一间屋里的空气”等,意在让学生像初进厂的青年工人那样,先学会车零件,然后才能学会组装。

对于学生的习作,他除了仔细点评,写出很长的读后感而外,还将一些与这篇作文写法相近似的中外名家作品介绍给学生阅读,使其在对比中找到差距,得到提高。

沈从文教的这些创作方法,让汪曾祺受益终生。

  汪曾祺写过一篇名为《灯下》的短篇小说习作,沈从文读后,却从其稚嫩的文笔中欣喜地发现了汪长于白描,有能够抓住一个个富于特征性的细节,铺展开来罗织成一幅幅几乎和生活本身完全一样的图画的本领。

他遂特意到图书馆找来几篇类似于《灯下》写法的作品,其中包括他自己写的《腐烂》,让汪曾祺认真品读、揣摩。

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经汪曾祺反复修改,将《灯下》改为《异秉》,由沈从文推荐发表在1948年3月《文学杂志》第2卷第10期上;汪曾祺的另一篇小说《小学校的钟声》,好几年找不到地方发表,也是沈亲手帮助寄给上海的郑振铎、李健吾,在他们主办的《文艺复兴》杂志上发表的。

由于沈从文很欣赏汪曾祺的文学才气,故而曾把他二年级的作业拿给四年级学生去看,还曾给他的一篇课堂习作打了120分。

这些对于初踏文学路的汪曾祺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鼓励。

  沈从文在创作课上曾有一句口头禅——“要贴到人物来写”,对此一些同学要么不在意,要么领会不深,汪曾祺听了却如同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这天,沈老师有意让他对同学们谈谈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汪即侃侃而谈:“我以为这是小说学的精髓。

据我的理解,沈先生这句极其简略的话包含这样几层意思: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部分都是派生的、次要的。

环境描写、作者的主观抒情、议论,都只能附着于人物,不能和人物游离,作者要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

作者的心要随时紧‘贴’着人物。

什么时候作者的心‘贴’不住人物,笔下就会浮、泛、飘、滑,花里胡哨,故弄玄虚,失去了诚意。

而且,作者的叙述语言要和人物相协调。

写农民,叙述语言要接近农民,写市民,叙述语言要近似市民。

小说要避免‘学生腔’。

”如此透彻的理解,不仅让同学们听得入了神,更使沈从文欣喜不已。

  沈从文除了在课堂上认真讲,在课外热情辅导学生而外,还以其刻苦的创作精神、严谨的创作态度为学生们树立了好榜样。

有一个时期,他每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总要出几本书,被誉为“多产作家”。

由于他常常夜以继日地写作,以致辛劳过度,落下个爱流鼻血的毛病。

汪曾祺曾多次亲眼见过沈老师染有鼻血的手稿,引起他内心极大的震动,从而使他懂得了创作不仅仅需要才能,更需要老师的这种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耐烦”精神。

  在西南联大就读的后期,汪曾祺与沈从文往还密切,情同父子。

有一天,正患牙痛的汪曾祺去看望老师。

前来开门的沈从文一见汪的腮帮子肿得老高,便默默地出去买了几个橘子抱回来,看着汪吃下两个,又将剩余的塞到他怀中,叮嘱他多吃以便清火。

  在老师扶掖下终有所成  1943年,汪曾祺因两门功课考试不及格而从西南联大肄业。

此后,他先是在昆明市郊的一所名叫中国建设中学的私立学校当了两年教员,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社会与人生;后毅然离开云南,辗转来到上海,原想通过熟人或朋友找一份职业,不料却连碰钉子,手头仅有的一点钱也快花光了,即将落魄街头,以致他情绪异常低落,甚至想到自杀。

当他把这里的遭遇写信告诉沈从文之后,老师很快回信责骂他说:“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里有一枝笔,怕什么!”信中还举了沈从文当年在举目无亲的情况下闯荡北京,战胜厄运发奋创作的例子,使汪曾祺既感动又惭愧。

沈从文还致信上海的李健吾,请其对汪多加关照,并让夫人张兆和从苏州写了一封长信来安慰汪曾祺。

  此前,从沈从文的多次推荐中,李健吾已了解了汪曾祺,并也很欣赏其才气。

现在汪曾祺找上门来,他便热情地给予鼓励,并举荐汪到一所私立致远中学任教,使汪在此度过了一年多相对稳定的生活,且有幸结识了著名作家巴金。

  由于沈从文分别于1942年、1947年和1948年三次遭到文艺界有关人士的围攻,甚至被斥骂为“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致使他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曾一度陷入严重的精神危机,并忍痛放弃了文学创作,转而从事文物考古研究工作。

老师的这种激流勇退,着实让汪曾祺感到惋惜,他担心老师能否在文物研究上搞出什么名堂来。

但没过几年,当读到沈从文那些既有见地又不乏文采的文物考古文章时,他就放心了。

许多年后,在为庆贺沈从文的80寿辰而写的祝辞里,汪曾祺还不无由衷地赞美道:“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

”  反“右”运动中,时任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民间文学》编辑的汪曾祺因文获罪,在1958年夏被打为“右派”,撤了职务,工资待遇连降3级,并被下放到张家口沙岭子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改造。

在这里,他不仅与农业工人一道起猪圈、刨冻粪、扛麻袋等,还热心参加并指导所里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

孤寂苦闷的时候,他就给家人、给老师沈从文、给老朋友写信,从那一封封充满亲情和友情的回信中,他得到了莫大的精神抚慰。

  1960年年底,汪曾祺被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宣布结束劳动改造,因原单位不接收,他遂暂留在农科所协助工作。

当时身患高血压病住在阜外医院治疗的沈从文从来信中得悉此情后,不禁欣喜万分,立即给汪曾祺复信。

因等不及家人为他找来信笺,他就从练习本上撕下几张纸急匆匆地写起来。

他全然不听夫人的劝阻,不怕因激动而使血压升高,洋洋洒洒,一气呵成长达12页、近6000字的回信。

  在信中,沈从文对于汪曾祺下放劳动后的收获,感到由衷的高兴;而对于其在信中流露出的因一时回不了北京所产生的苦闷,则给予了语重心长的抚慰与鼓励:“得到你1月15日的信,应当想像得出我高兴的心情。

能保持健康,担背得起百多斤洋山芋,消息好得很!时代大,个人渺小如浮沤,应当好好的活,适应习惯各种不同的生活,才像是个现代人!一个人生命的成熟,是要靠不同风晴雨雪照顾的……你应当始终保持用笔的愿望和信心!好好把有用生命,使用到能够延续生命扩大生命有效工作方面去……你应当在任何情形下永远不失去工作信心。

你懂得如何用笔写人写事。

你不仅是有这种才能,而且有这种理解。

在许多问题上,理解有时其实还比才能重要!”  不久,沈从文出院回家后,还曾将此信用毛笔在竹纸上重写了一次,寄给远在沙岭子的汪曾祺。

从老师的这些谆谆教诲之中,汪曾祺获得了直面现实生活、战胜艰难困苦的极大勇气。

后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刻苦努力,至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汪曾祺终于以短篇小说《受戒》和《大淖记事》等而名扬中外,由此确立了他在我国当代文坛上的著名小说家的地位。

  ==================================  汪曾祺和沈从文的渊源  -----从<<边城>>和<<受戒>>的艺术特色看二人的契合  转载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沈从文与汪曾祺可谓两位重要的作家,同时他们也是一对情深意重的师生。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大弟子,也是以废名、沈从文、凌叔华、萧乾等为代表的“京派”文学的最后传人。

沈从文是“京派”文学成就最大的作家。

不管是从师生情谊还是文学风格与流派的传承、发扬上,汪曾祺都成为沈从文的继承和发扬的不二人选。

  汪曾祺当仁不让地写出《沈从文和他的〈边城〉》、《又读沈从文》等多篇“沈从文”论。

汪曾祺当年随同祖父和父亲避战乱而由家乡高邮,经香港,到越南,再到昆明,最终报考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时随身带着的那本《沈从文小说选》,而在他拜读过《边城》之后,更加敬重沈从文,始终对沈从文执弟子之礼甚恭。

多年之后,汪曾祺的一篇《受戒》更是宣告了他对老师的继承和作为最后一名“京派”文学传人的身份。

因此,从〈〈边城〉〉和〈〈受戒〉〉的比较可以看出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渊源。

  对美的抒写的继承。

《边城》是沈从文最负盛名的作品,代表了他重要的风学风格。

文中对美的抒写更是犹如一首抒情诗。

对人美的描写在于人性之善,纯净质朴,超功利而又不沾染任何世俗气。

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总是抱有善良的愿望在交往。

老船公和翠翠相依为命,一拉船为生,却不收坐船人的钱,生活得自由自在,心灵也不受任何羁畔。

甚至,老船公死后,乡亲们都帮助翠翠,杨马兵如父亲一般照顾翠翠。

  汪曾祺也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

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受戒〉〉的主人公是饽荠庵里的小和尚,和尚们的世俗生活以及逾越“门禁”的杀猪,吃肉,打牌,搓麻将的描写,打破了人与宗教的隔膜,展示了人性最本真的自由,有一种反扑归真的美。

  人之美还在于人情之美,人情之美在于爱情之美,亲情之美,乡情之美。

〈〈边城〉〉里的翠翠与傩送的爱情,少女之恋清新,纯净而又青涩。

而〈〈受戒〉〉用抒情的笔调描写了了一个小和尚和村姑的恋爱故事。

“字里行间,只觉得景美,情美,文美,宛如清澈的小溪漫过心头。

又如多年老酿,回味无穷。

”〈〈边城〉〉里翠翠与老船公的祖孙情以及老船公与女儿的父女情流露在“门外高崖上月光下”,“翠翠抱膝坐在月光下,傍着祖父身边”,听祖父时而讲着母亲的乖巧时而又吁一口气,“可是却无从把那东西挪开。

”天保和傩送都爱翠翠,但兄弟间的亲情超越了爱情,哥哥天保死后,傩送无法面对翠翠,兄弟情深深地压着他,以致淡淡的悲伤。

〈〈受戒〉〉里小和尚明海因为舅舅的关系得以到饽荠庵当和尚,也是一种出路。

小英子照顾姐姐赶嫁妆,田里的零碎生活小英子全包了。

最深刻的是乡情,忙活重活的时候,“几家顾一家,轮流转,不收工钱,但是吃好的。

”要是有“嫁闺女,陪嫁妆,磁坛子,锡罐子”,赵大娘“都要用梅红纸剪出吉祥的花样,贴在上面”,甚至“二三十里的人家都来请她”。

而〈〈边城〉〉里老船公死后,帮忙的人都来了,“家中人出出进进”,船总顺顺来了,带来了一口袋米,一坛酒,一腿猪肉,杨马兵为大家唱丧堂歌。

  不可忽略的另一种美则是景美。

纯净的溪水,绿绿的翠竹,屋后的白塔上飘着“桃红色的薄云”,温柔,美丽,平静的黄昏,到“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

”〈〈边城〉〉的自然,纯净之美,正是犹如圆润的珠玉。

而汪曾祺展现给读者的也是一幅幅亲信隽永,没有任何浸染的纯然的宁静的境界。

文章结尾出更是把景美写到极致,“芦花才吐新穗。

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

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

青浮萍,紫浮萍。

长脚蚊子,水蜘蛛。

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

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汪沈二人与水都有不解之缘。

他们的小说是水孕育出来了,水孕育出了他们优美的水乡小说。

〈〈边城〉〉是沈从文以家乡小城凤凰为背景描写的湘西边境靠近川东的小城茶峒。

故事以水城为背景,“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人家。

”祖孙两人就住在溪边的屋子里。

汪曾祺与沈从文相似,〈〈受戒〉〉是以汪曾祺的家乡高邮为背景的。

他的家乡是一个水乡,他从小生长在水边,“耳木之所接无非是水。

”文中饽荠庵门前是一条河,明海做了一只船才到达。

因此,他们师徒的缘分是“水”,他们描写的故乡的小说被称为“水乡小说”,他们的小说似水,“水性”构成了他们二人水乡小说的共同底色。

  “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作品的风格。

”汪曾祺曾说。

他们的小说的语言如流水一般自由,有一种流动美,充满了水的随意性和散漫性。

表现出语言的散文化和诗化的特征,采取了白描了手法,并没有非常激烈的情节设置,犹如小溪一般宁静自然。

〈〈边城〉〉里的语言清新,自然。

“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这种散漫性的语言风格使得翠翠母亲的故事,妓女的故事得以自然地插入,形成统一的整体,文章柔美而连贯。

〈〈受戒〉〉里的语言简洁而有干净,节制而又有弹性,对景物的随意铺写,呈现出自然与随和,表面杂乱无章,繁杂无矩,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构成整体的水乡画面。

如对饽荠庵的描写,“过穿堂,是一个不小的天井,种着两棵白果树。

天井两边各有三间厢房。

走过天井,便是大殿,供着三世佛。

佛像连盒才四尺来高。

大殿东边是方丈,西边是库房。

大殿东侧,偶一个小小的六角门,百门绿字,刻着一副对联……”  从选裁方面看,汪沈二人都写的是水边普通人的平凡事,以水为联系,构成全文。

《边城》里的老船公一拉船为生,水手和妓女的爱情,翠翠母亲白喝冷水而死,天保溺水而死,他们的命运与水相关联。

《受戒》里的明海与小英子第一次相遇因为坐船过河,常常坐小英子家的船“给庵里买香烛,买油盐。

”小英子送明海去“受戒”,又在“散戒”之后接明海回庵。

最后,在船尾,小英子表达了对明海的爱。

他们的爱情与船密切相关,又怎能与水无关

沈从文一温爱的笔调描写了水边普通人的真实的生活状态,而汪曾祺同样以温润的笔调勾画出水乡人淳朴和善良。

  三 同样浓重的乡土风俗风情的描写。

  《受戒》中汪曾祺用心描写了风土人情,对故乡苏北水乡的风土人情的叙述游刃有余,当然与他师承沈从文密切相关。

《边城》中叙述了湘西边境小城的风俗,以唱情歌的方式表达爱情。

天保和傩送夜里给翠翠唱歌,歌声优美柔和。

当年杨马兵也是“牵了马匹到碧溪组来对翠翠母亲唱情歌”。

翠翠乐意听祖父唱歌,也“哼着巫师十二月里为人还愿迎神的歌玩——你大仙,你大神,睁眼看看我们这里人……”而《受戒》中唱歌得以延续,明海的三师父仁渡会放“花焰口”,却也情不过乡亲,唱起山歌小调。

  此外,《受戒》中,融各种乡土风俗与作品里。

开头则写出“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猎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表明一个地方出一种职业,这已经是既成的风俗。

和尚们每天出门,扫地,烧香,磕头,念经,这是佛教的习俗。

对放“花焰口”的描写,以及“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的风俗,剪纸的名俗等的描写。

  在文章中,风俗作为背景出现,不仅吸引人们对乡土风情的感受,而且对文章的整体美作铺垫,又不时地影响着人物的塑造和推动情节的发展。

《边城》里天保走车路失败又走马路,而走马路只有傩送有份,美妙的歌声使翠翠梦里摘虎耳草,这一走马路的风俗直接推动着他们爱情的发展。

《受戒》里小英子在明海受戒后对明海的关心,他们蒙胧的爱情更加突显,受戒这一佛教仪式推动了他们的恋爱。

  四 汪沈二人共通的美学追求。

  沈从文作为“京派”文学的最具代表作家,高度奉行着“京派”所倡导的尊从古典文学,吸收中国传统文学优秀的部分,崇尚一种静穆、和平隽永的审美观点,追求艺术的健康和纯正。

《边城》是充分体现他的审美趣味的作品。

作者把故事柔和化,表现出中国古典的中和之美,温柔敦厚。

汪曾祺深受他的影响,继承发展了“京派”的美学观点,其美学追总体趋于和谐。

  《边城》里,沈从文对小说采取的是淡化处理,翠翠内心冲突的淡,只一心牵挂傩送,并非是十分激烈的复杂的心里冲突。

悲剧的成分淡化,翠翠母亲的爱情悲剧只在祖父口中提及,减轻了悲剧的壮烈性,使其变得柔和。

天保和傩送两兄弟都爱着翠翠,但有相互帮忙夜里轮流给翠翠4唱歌,深厚的兄弟情超越了爱情,也阻碍了爱情,表面上对兄弟情深的表达,其实也给爱情造成了淡淡的悲伤。

对少女之爱的描写,本来也是羞涩蒙胧,淡淡的感情,又融之于淡淡的悲剧故事,体现出整篇文章的柔和之美。

而把历史上一切惨烈的东西背景化,并没有影响到文章的柔和,而是留下淡淡的伤痛,却也是永久的痕迹。

美和愁相融,淡淡的愁和宁静的美绵远延长,中和之美跃然。

  《受戒》之中汪曾祺对自然与人的和谐的描写,小英子一家人与和尚都自食其力,赵大伯是个“全把式”,荸荠庵的和尚也照样挑水,喂猪,租地收租,放债收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的相融相合,也有人与人之间真纯质朴和睦的相处。

小和尚和村姑的爱情,也是宗教和与世俗的和谐。

资深的老方丈,也在绣花房里藏了一个十九岁的小老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在这样和谐温婉的环境里,小英子和明海的恋情的诞生也就合乎情理。

  汪曾祺似乎比沈从文多了些文人境界。

沈从文的悲愁情绪在汪曾祺那里化为了乐观感受,泯灭了深刻与尖锐,凸显了和谐,文章显得和平优美。

就如汪曾祺自己所说:“我追求的不是深刻,是和谐。

”全文并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宗教和世俗共存,人们并每哟指责和尚犯戒,二师父仁海的家眷“每年夏秋之间”去庵里住几个月,“因为庵里凉快”,“仁山、仁海叫他嫂子,明海叫她师娘。

”庵里不叫“方丈”,也不叫“主持”,却叫“当家的”,收租,放债,也有烧香,磕头,念“南无阿弥陀佛”,敲磬,念经。

和尚是出家人,也和普通人一样娶妻生活。

这样融宗教、历史、伦理、爱情为一体的生活十分和谐,在折中和谐的氛围里,人们喜欢纯洁的爱情,而不会深究其违背伦理的过错,人性之纯真自由撼动人心。

  作为中国乡土小说重要支脉的“京派”,是与“海派”想区别的,“鲁迅认为乡土文学可说是现实主义文学,而沈从文的作品更具有一种浪漫的气息。

鲁迅心目中的乡土文学像是杜甫的‘三吏’、‘三别’一类面对现实的作品,沈从文呢,写的是陶渊明。

”甚至有人认为“《边城》是《桃花源记》的现代版。

”沈从文抒情式的小说,对爱、美、自由的追求发出悲哀的声音,出于对“人性”的虔诚,通过对乡土的赞美,“以扩大中国文化来重造人心。

”即使“京派想像的社会图式和民族精神带着不轻的乌托邦的色彩。

”以审美为美学取向,也不可否认沈从文即“京派”给中国文学带来的重要影响。

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传统文化小说的重要的一支,有着很高的美学价值和文学史意义。

  汪曾祺师承沈从文,连续了被中断和遗忘的小说风格,散文化小说的传统延续下来了,《受戒》洋溢着沈从文式的诗情,着力与情绪氛围的营造,对爱、美、自由的继续抒写,人性之美,人性之善,人性解放,呈现出《边城》一般唯美的感受,“京派”文学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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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汪曾祺这篇散文情到深处不讲理,你同意吗,请结合文中例子说说你的看法

希望对你有帮助: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年-1882年),生于波士顿。

美国思想家、文学家,诗人。

爱默生是确立美国文化精神的代表人物。

美国前总统林肯称他为“美国的孔子”、“美国文明之父”。

1803年5月6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附近的康考德村,1882年4月27日在波士顿逝世。

他的生命几乎横贯19世纪的美国,他出生时候的美国热闹却混沌,一些人意识到它代表着某种新力量的崛起,却无人能够清晰的表达出来。

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美国散文作家、思想家、文学家、诗人。

1803年5月6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波土顿附近的康考德村,1882年4月27日在波士顿逝世。

他的生命几乎横贯19世纪的美国,他出生时候的美国热闹却混沌,一些人意识到它代表着某种新力量的崛起,却无人能够清晰的表达出来。

它此时缺乏统一的政体,更没有相对一致的意识形态。

在他去世的时候美国不但因为南北战争而统一,而且它的个性逐渐鲜明起来,除了物质力量引人注目,它的文化也正在竭力走出欧洲的阴影。

1837年爱默生以《美国学者》为题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讲辞,宣告美国文学已脱离英国文学而独立,告诫美国学者不要让学究习气蔓延,不要盲目地追随传统,不要进行纯粹的摹仿。

另外这篇讲辞还抨击了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强调人的价值。

被誉为美国思想文化领域的“独立宣言”。

一年之后,爱默生在《神学院献辞》中批评了基督教唯一神教派气沉沉的局面,竭力推崇人的至高无尚,提倡靠直觉认识真理。

“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内心深处认为对你合适的东西对一切人都适用……”文学批评家劳伦斯.布尔在《爱默生传》所说,爱默生与他的学说,是美国最重要的世俗宗教。

爱默生出身牧师家庭,自幼丧父,由母亲和姑母抚养他成人。

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在校期间,他阅读了大量英国浪漫主义作家的作品,丰富了思想,开阔了视野。

毕业后曾执教两年,之后进入哈佛神学院,担任基督教唯一的神教派牧师,并开始布道。

1832年以后,爱默生到欧洲各国游历,结识了浪漫主义先驱华滋华斯和柯尔律治,接受了他们的先验论思想,对他思想体系的形成具有很大影响。

爱默生回到波土顿后,在康考德一带从事布道。

这时他的演说更接近于亚里士多德学派风格,重要讲演稿有《历史的哲学》、《人类文化》、《目前时代》等。

爱默生经常和他的朋友梭罗、霍桑、阿尔柯、玛格利特等人举行小型聚会,探讨神学、哲学和社会学问题。

这种聚会当时被称为“超验主义俱乐部”,爱默生也自然而然地成为超验主义的领袖。

1840年爱默生任超验主义刊物《日晷》的主编,进一步宣扬超验主义思想。

后来他把自己的演讲汇编成书,这就是著名的《论文集》。

《论文集》第一集于1841年发表,包括《论自助》、《论超灵》、《论补偿》、《论爱》、《论友谊》等12篇论文。

三年后,《论文集》第二集也出版了。

这部著作为爱默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他的思想被称为超验主义的核心,他本人则被冠以“美国的文艺复兴领袖”之美誉。

爱默生的《论文集》赞美了人要信赖自我的主张,这样的人相信自己是所有人的代表,因为他感知到了普遍的真理。

爱默生以一个超验主义名的口吻,平静地叙说着他对世界的看法、超验主义结合并渗透了新柏拉图主义和类似加尔文教派的一种严肃道德观和那种能在一切自然中发现上帝之爱的浪漫派乐观主义。

爱默生喜欢演讲,面对人群令他兴奋不已,他说他感觉到一种伟大的情感在召唤,他的主要声誉和成就建立于此。

他通过自己的论文和演说成为美国超验主义的领袖,并且成为非正式哲学家中最重要的一个。

他的哲学精神表现在对逻辑学、经验论的卓越见解上,他轻视纯理论的探索,信奉自然界,认为它体现了上帝和上帝的法则。

除《论文集》之外,爱默生的作品还行《代表人物》、《英国人的特性》、《诗集》、《五日节及其他诗》。

爱默生集散文作家、思想家、诗人于一身,他的诗歌、散文独具特色,注重思想内容而没有过份注重词藻的华丽,行文犹如格言,哲理深入浅出,说服力强,且有典型的“爱默生风格”。

有人这样评价他的文字“爱默生似乎只写警句”,他的文字所透出的气质难以形容:既充满专制式的不容置疑,又具有开放式的民主精神;既有贵族式的傲慢,更具有平民式的直接;既清晰易懂,又常常夹杂着某种神秘主义......一个人能在一篇文章中塞入那么多的警句实在是了不起的,那些值得在清晨诵读的句子为什么总能够振奋人心,岁月不是为他蒙上灰尘,而是映衬得他熠熠闪光。

附爱默生一些言论: 关于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爱默生说:“人不是在自然里,而是在自身中看到—切都是美好而有价值的。

世界非常空虚,它却从这种虚饰的外观中得到好处,使灵魂骄傲地得意扬扬。

” 爱默生赞美了人的伟大,他说:“每个真正的人都是—个事业、一个国家和—个时代;他们需要无限的空间、无数的人和无限的时间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子孙后代似乎象一排门客,跟随在他的身后。

伟人凯撒,他是为后来时代而生的,我们从他那里得到了罗马帝国。

基督出生了,成千上万的人紧紧依附着他的才华成长起来,人们认为他就是美德,就是人存在的原因。

制度是一个人的身影的延长。

” 爱默生在《自信》一文中对自知与自爱作了较为详细地论述:“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内心深处认为是正确的,对所有的人也是正确的——那就是天才。

说你潜在地有罪,是有普通意义的;因为最内心的东西在适合的的候会成为最表面的东西,当末日审判来临时,我们最初的思想复归于我们。

正如心灵的呼声属于每个人,我们认为最高的功绩属于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他们蔑视任何书籍和传统,讲的不是人们的想法,而是他们自己的想法。

一个人应该学会发现和观察自己内心深处闪烁的微弱的光亮,而不仅仅是注意诗人和圣贤者辉耀天空的光彩。

他也不可忽视自己的思想,因为它是他自己的。

在天才的每个作品中,我们都会看到我们自己抛弃了的想法;但当它们回到我们这里时却带上了某种陌生的崇高感。

艺术的伟大作品并不会对我们有更多的教益。

它们教导我们,当所有喊声都在另一方时,要心平气和地、坚定不移地坚持我们自己的看法。

而明天一个外乡客会非常高明地说出恰恰是我们一宜想到和感到的东西,我们会被迫为我们的意见来自他人而感羞赧。

” 对于经验,爱默生认为:“在我看来,没有神圣的事实,也没有不神圣的事灾。

我只是试验者,我是个永不停息追索者,在我身后永远不存在‘过去’”。

关于所有权的问题,爱默生说;“当人人权利都平等的时候,从道德、理智上讲,人们在财产方面则是非常不平等的,—个人拥有衣服,另一个拥有一片土地。

” 爱默生对法律的看法有一种近乎嘲讽的意味,他说;“法律只不过是—种备忘录。

我们很迷信,并多少有点尊重法规:它以活着的人的资格所具有的活力就是它的效力。

该法规一直在那里说,昨天我们同意如此这般,但你如今认为这一法规如何呢

我们的法规是印上我们自己的相片的通货:它很快就变得无法辨认,经过—段时间将返回造币厂。

” 在《书籍》一文中,爱默生为读者提供了三点可借鉴的原则:“我必须提供的三条实用准则是:第一,决不阅读任何写出来不到一年的书;第二,不是名著不读;第三,只读你喜欢的书。

”尹珍(公元79~162),字道真,东汉牂牁郡毋敛人。

贵州最早见诸文字,最先走出大山、叩问中原文化的著名学者、文学家、教育家和书法家。

有关这位名人的事迹,《华阳国志》、《后汉书》等史书均有记载,就连《中国人名大辞典》、《辞海》等权威性辞典也有专条介绍。

  尹珍是贵州汉文化的传播人,西南汉文化教育的开拓者,数千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

川滇黔三省皆留其办校的遗迹,祭祀庙宇香火绵延。

作为贵州文化教育之拓荒人,尹珍那种不甘落后、奋发自强、热爱家乡、回报故土的精神便成为了贵州学人的楷模,受尹珍先生的影响,贵州各地尊师重教为风气,因而推动了贵州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汪曾祺的散文大淖记事是怎样写出来的

《大事》是怎样写出来的   一品写出来了,作者要说的话都。

为什么要写这个作品,这个作品是怎么写出来的,都在里面。

再说,也无非是重复,或者说些题外之言。

但是有些读者愿意看作者谈自己的作品的文章,——回想一下,我年轻时也喜欢读这样的文章,为比读评论更有意思,也更实惠,因此,我还是来写一点。

  大淖是有那么一个地方的。

不过,我敢说,这个地方是由我给它正了名的,去年我回到阔别了四十余年的家乡,见到一位初中时期教过我国文的张老师,他还问我:“你这个淖字是怎样考证出来的

”我们小时做作文、记日记,常常要提到这个地方,而苦于不知道该怎样写。

一般都写作“大脑”,我怀疑之久矣。

这地方跟人的大脑有什么关系呢

后来到了张家口坝上,才恍然大悟:这个字原来应该这样写

坝上把大大小小的一片水都叫做“淖儿”。

这是蒙古话。

坝上蒙古人多,很多地名都是蒙古话。

后来到内蒙走过不少叫做“淖儿”的地方,越发证实了我的发现。

我的家乡话没有儿化字,所以径称之为淖。

至于“大”,是状语。

“大淖”是一半汉语,一半蒙语,两结合。

我为什么念念不忘地要去考证这个字;为什么在知道淖字应该怎么写的时候,心里觉得很高兴呢

是因为我很久以前就想写写大淖这地方的事。

如果写成“大脑”,在感情是很不舒服的。

——三十多年前我写的一篇小说里提到大淖这个地方,为了躲开这个“脑”字,只好另外改变了一个说法。

  我去年回乡,当然要到大淖去看看。

我一个人去走了几次。

大淖已经几乎完全变样了。

一个造纸厂把废水排到这里,淖里是一片铁锈颜色的浊流。

我的家人告诉我,我写的那个沙洲现在是一个种鸭场。

我对着一片红砖的建筑(我的家乡过去不用红砖,都是青砖),看了一会。

不过我走过一些依河而筑的不整齐的矮小房屋,一些才可通人的曲巷,觉得还能看到一些当年的痕迹。

甚至某一家门前的空气特别清凉,这感觉,和我四十年前走过时也还是一样。

  我的一些写旧日家乡的小说发表后,我的乡人问过我的弟弟:“你大哥是不是从小带一个本本,到处记

——要不他为什么能记得那么清楚呢

”我当然没有一个小本本。

我那时才十几岁,根本没有想到过我日后会写小说。

便是现在,我也没有记笔记的习惯。

我的笔记本上除了随手抄录一些所看杂书的片断材料外,只偶尔记下一两句只有我自己看得懂的话,——一点印象,有时只有一个单独的词。

  小时候记得的事是不容易忘记的。

  我从小喜欢到处走,东看看,西看看(这一点和我的老师沈从文有点象)。

放学回来,一路上有很多东西可看。

路过银匠店,我走进去看老银匠在模子上敲打半天,敲出一个用来钉在小孩的虎头帽上的小罗汉。

路过画匠店,我歪着脑袋看他们画“家神菩萨”或玻璃油画福禄寿三星。

路过竹厂,看竹匠把竹子一头劈成几杈,在火上烤弯,做成一张一张草筢子……多少年来,我还记得从我的家到小学的一路每家店铺、人家的样子。

去年回乡,一个亲戚请我喝酒,我还能清清楚楚把他家原来的布店的店堂里的格局描绘出来,背得出白色的屏门上用蓝漆写的一付对子。

这使他大为惊奇,连说:“是的是的”。

也许是这种东看看西看看的习惯,使我后来成了一个“作家”。

  我经常去“看”的地方之一,是大淖。

  大淖的景物,大体就是象我所写的那样。

居住在大淖附近的人,看了我的小说,都说“写得很象”。

当然,我多少把它美化了一点。

比如大淖的东边有许多粪缸(巧云家的门外就有一口很大的粪缸),我写它干什么呢

我这样美化一下,我的家乡人是同意的。

我并没有有闻必录,是有所选择的。

大淖岸上有一块比通常的碾盘还要大得多的扁圆石头,人们说是“星”——陨石,以与故事无关,我也割爱了(去年回乡,这个“星”已经不知搬到哪里去了)。

如果写这个星,就必然要生出好些文章。

因为它目标很大,引人注目,结果又与人事毫不相干,岂非“冤”了读者一下

 小锡匠那回事是有的。

象我这个年龄的人都还记得。

我那时还在上小学,听说一个小锡匠因为和一个保安队的兵的“人”要好,被保安队打死了,后来用尿碱救过来了。

我跑到出事地点去看,只看见几只尿桶。

这地方是平常日子也总有几只尿桶放在那里的,为了集尿,也为了方便行人。

我去看了那个“巧云”(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门半掩着,里面很黑,床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我没有看清她的模样,只是无端地觉得她很美。

过了两天,就看见锡匠们在大街上游行。

这些,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使我很向往。

我当时还很小,但我的向往是真实的。

我当时还不懂高尚的品质、优美的情操这一套,我有的只是一点向往。

这点向往是朦胧的,但也是强烈的。

这点向往在我的心里存留了四十多年,终于促使我写了这篇小说。

  大淖的东头不大象我所写的一样。

真实生活里的巧云的父亲也不是挑夫。

挑夫聚居的地方不在大淖而在越塘。

越塘就在我家的巷子的尽头。

我上小学、初中时每天早晨、傍晚都要经过那里。

星期天,去钓鱼。

暑假时,挟了一个画夹子去写生。

这地方我非常熟。

挑夫的生活就象我所写的那样。

街里的人对挑夫是看不起的,称之为“挑箩把担”的。

便是现在,也还有这个说法。

但是我真的从小没有对他们轻视过。

  越塘边有一个姓戴的轿夫,得了血丝虫病,——象腿病。

抬轿子的得了这种最不该得的病,就算完了,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呢

他的老婆,我每天都看见,原来是个有点邋遢的女人,头发黄黄的,很少梳得整齐的时候,她大概身体不太好,总不大有精神。

丈夫得了这种病,她怎么办呢

有一天我看见她,真是焕然一新

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头发梳着光光的,衣服很整齐,显得很挺拔,很精神。

尤其使我惊奇的,是她原来还挺好看。

她当了挑夫了

一百五十斤的担子挑起来嚓嚓地走,和别的男女挑夫走在一列,比谁也不弱。

  这个女人使我很惊奇。

经过四十多年,神使鬼差,终于使我把她的品行性格移到我原来所知甚少的巧云身上(挑夫们因此也就搬了家)。

这样,原来比较模糊的巧云的形象就比较充实,比较丰满了。

  这样,一篇小说就酝酿成熟了。

我的向往和惊奇也就有了着落。

至于这篇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那真是说不清,只能说是神差鬼使,象鲁迅所说“思想中有了鬼似的”。

我只是坐在沙发里东想想,西想想,想了几天,一切就比较明确起来了,所需用的语言、节奏也就自然形成了。

一篇小说已经有在那里,我只要把它抄出来就行了。

但是写出来的契因,还是那点向往和那点惊奇。

我以为没有那么一点东西是不行的。

  各人的写作习惯不一样。

有人是一边写一边想,几经改削,然后成篇。

我是想得相当成熟了,一气写成。

当然在写的过程中对原来所想的还会有所取舍,如刘彦和所说:“殆乎篇成,半折心始”。

也还会写到那里,涌出一些原来没有想到的细节,所谓“神来之笔”,比如我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

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之后,忽然写了一句:   “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这是我原来没有想到的。

只是写到那里,出于感情的需要,我迫切地要写出这一句(写这一句时,我流了眼泪)。

我的老师教我们写作,常说“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人不懂他这句话。

我的这一个细节也许可以给沈先生的话作一注脚。

在写作过程要随时紧紧贴着人物,用自己的心,自己的全部感情。

什么时候自己的感情贴不住人物,大概人物也就会“走”了,飘了,不具体了。

  几个评论家都说我是一个风俗画作家。

我自己原来没有想过。

我是很爱看风俗画。

十六、七世纪的荷兰画派的画,日本的浮世绘,中国的货郎图、踏歌图……我都爱看。

讲风俗的书,《荆楚岁时记》、《东京梦华录》、《一岁货声》……我都爱看。

我也爱读竹枝词。

我以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

我的小说里有些风俗画成分,是很自然的。

但是不能为写风俗而写风俗。

作为小说,写风俗是为了写人。

有些风俗,与人的关系不大,尽管它本身很美,也不宜多写。

比如大淖这地方放过荷灯,那是很美的。

纸制的荷花,当中安一段浸了桐油的纸捻,点着了,七月十五的夜晚,放到水里,慢慢地漂着,经久不熄,又凄凉又热闹,看的人疑似离开真实生活而进入一种飘渺的梦境。

但是我没有把它写入《记事》,——除非我换一个写法,把巧云和十一子的悲喜和放荷灯结合起来,成为故事不可缺少的部分,象沈先生在《边城》里所写的划龙船一样。

这本是不待言的事,但我看了一些青年作家写风俗的小说,往往与人物关系不大,所以在这里说一句。

  对这篇小说的结构,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以为前面(不是直接写人物的部分)写得太多,有比例失重之感。

另一种意见,以为这篇小说的特点正在其结构,前面写了三节,都是记风土人情,第四节才出现人物。

我于此有说焉。

我这样写,自己是意识到的。

所以一开头着重写环境,是因为“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这里的人也不一样。

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和街里的穿长衣念过‘子曰’的人完全不同”。

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人和事。

有个青年作家说:“题目是《大淖记事》,不是《巧云和十一子的故事》,可以这样写。

”我倾向同意她的意见。

  我的小说的结构并不都是这样的。

比如《岁寒三友》,开门见山,上来就写人。

我以为短篇小说的结构可以是各式各样的。

如果结构都差不多,那也就不成其为结构了。

      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大淖记事》载于《北京文学》一九八一年第四期) 著译者言 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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