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一些好的书吧,要有内涵,适合初中的学生读,最好加上读后感想
的,自信,照耀着我们走向光辉的人生。
自信,使人能够勇往直前;自信,使人在任何时候迎刃而上;自信,使人做事坚决果断;自信…… 古今中外因为有了自信而走向成功的名人秩事举不胜举。
(承上启下,过渡自然。
) 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山水。
他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
他闯进了宫廷,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他醉着,大笔横扫,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和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
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一个中学的许多学生被埋在了废墟之下。
一两天过去了,他们没有吃,没有喝,但他们并没有放弃
这些学生,都互相告诫着:我们能行的,我们一定能出去的
最终,他们获救了。
出来后,他们一个个笑着说:“我坚信着,我能行
”是啊,是自信的力量让他们的生命续写,实质性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
他们的获救,不正是说明了自信的力量吗
在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里,一只熟透的苹果按捺不住成熟的喜悦,不偏不倚地掉在乐牛顿地头上,有人认为,是这一砸砸出了一个新的时代,砸出了万有引力,它推进了人类力学的进程,而我认为
《看见平凡》各个章节的读后感
作者:汪曾祺内容简介 本书是专为中学生精选的汪曾祺散文集。
书中所选二十三篇文章多是汪曾祺写师长父母、草木鱼虫、寻常吃食之类,文字质朴淡雅,行文流畅通达。
文章篇幅接近中学习作要求,选题切近日常生活,无论诵读还是作为习作范本,均可提高学生的观察、写作能力。
汪曾祺以文名,他的文章多着眼于身边寻常的人、事、物,无论语言文字,还是选题立意,都可以作为中小学生诵读、体味、仿写的范本。
汪曾祺散文特点
一 汪曾祺散文的水韵之美 汪曾祺的散文创作内容大致可按“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2来分,其中创作的背景多与他的故乡高邮有关,另外还有昆明和北京。
在水气浩淼的高邮湖边长大的汪曾祺,耳濡目染之下,水不但不自觉成了他的一些创作背景,也影响了他的创作风格。
故乡高邮“平常总是柔软的、平和的、静静流着的水”○3流入他的散文当中,润泽了一片生机盎然的风物,洗涤了健康优美的人性,陶冶了积极和谐的审美追求。
这种自然环境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家的审美趣味,首先让创作对象带上了作家的审美趣味色彩。
出身乡绅世家的汪曾祺,自小生活无忧,常常带着孩童的烂漫,“东看看西看看”,在水乡人们的生活中闻嗅一种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生活气息,在大自然的缤纷多彩中采撷清新淡雅的果实。
在他的《花园》一文中,就十分形象地体现了他那追寻自然接近自然,体味和谐的儿时情怀。
在“花园”里,各类小昆虫悠然自得地生存着,各色鲜花素果生机盎然:“花天牛半天时间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
金雀花好热闹,多少蜜蜂
波——,金鱼吐出了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4在这简短而形象的描写中,作家笔下的生物似就鲜活地生活在一个弥着淡淡水气的夏日风光画境里。
另外,作家也不经意地将这份水气带进“昆明的雨”中去渲染,连穿着绣花鞋的苗族小姑娘的一声吆喝:“卖杨梅——”似也“娇脆”地可以如水透澈绵长。
在《我的家乡》中,汪曾祺更是大篇幅的围绕高邮湖的天光云影,水产名胜来展现故乡的旖旎风光和相思情怀。
对水“不期然”的情有独钟,也在“不期然”中浸染了汪曾祺散文的语言、情感、思想,使它们悄悄散发出淡泊明秀的水气,缔造了汪曾祺散文的悠远空明的水韵。
一、流转生动的语言美 一切情感和思想的表达都离不开语言。
语言是读者和作者心灵沟通的桥梁,没有它一切情感和思想的表达都无从谈起,汪曾祺尤其重视语言美,他对语言的见解也很精到,其中最重要的是他要求语言要气韵生动。
他说:“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
语言像水,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5在这里,他认为语言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的;同时他也强调文章语言中流动的韵味,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
”○6他的散文语言都有这样的韵味,在平和简约的语言里,或透出一种柔情,或低吟一分悲悯,或活泼着几许幽默机智,细细咀嚼,犹如“春初新韭”。
如在回忆金岳霖先生的文章里,有这样一段文字: ……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
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
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
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
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
”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
”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7 这段文字不长,却行云流水般,气韵流转,寥寥数笔,一个“怪”教授,跃然纸上。
在这里,作者写出了金教授那“治学精深”的品质,同时也不无幽默地道出了金教授憨厚、朴实和有趣的性格,他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学者
湖南的评论家凌宇曾说过:“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这应该是对汪曾祺散文气韵生动的如水语言美的肯定。
另外,这里的“平常”,讲的是汪曾祺散文语言的平民化特征。
这种特征在汪曾祺谈吃食,谈花草虫鱼的文章中表现尤为突出。
汪曾祺是位活在人间烟火中的平凡享受者,他爱美食,爱忆旧,喜游历,所到之处,必开怀享受。
他吃遍大江南北,如他谈在内蒙古吃羊贝子: ……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则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
羊肉越嫩越好。
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
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 在汪曾祺谈吃的散文里,我们看不到梁实秋“雅舍谈吃”那种全然文人式的典雅气质,他追求的是一种人间普通百姓式的人生乐趣,但这种乐趣的表现并不粗俗,它体现出了一种简明而畅快的淋漓感,透出一个普通百姓人的真实朴素的性灵。
而如水般透明简朴的语言成就了汪曾祺散文的这一特色。
二、真情关怀的情感 汪曾祺散文中流露出的人生态度是淡泊、超然的。
他在文中多次谈到这种态度:“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
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
”○8又说“人要有一点自知。
我的气质,大概是一个通俗抒情诗人。
我永远只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
”正如他所说的,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平淡柔和人生理想。
他“天分甚高,但天性散淡,懒于过问政治,一心只想作个潇洒文人”○9。
即使是可以写出雄伟壮阔境界来的题材,在他的笔下,也呈现出小桥流水式的柔和的美。
许多作家写泰山写草原,都会描出一片恢弘的辽阔的壮美气势,但在汪曾祺的笔下,则现出一种悠然宁静的美。
他注目的是泰山的碧霞元君、金刚经,山上的各色野菜,担山人的扁担等等,总之与他一贯追求的平淡柔和的境界相吻合。
这种淡泊超然的人生态度如细流一样在他的散文中缓缓流淌,随处可见。
可是,说汪曾祺散文淡泊超然并不等于他的散文超然得无心世事,没有社会责任感和对世人的关怀。
他的散文总是流动着一种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的真诚。
这种被内敛起来的情感使得他的散文别有一种温情脉脉的魅力。
汪曾祺是关注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在谈吃的文章中,不但谈吃文化还巧妙而中肯地向读者(特别是作家)提出要广泛地关注生活积累素材,又说“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10,表达对新生的文学应持辨证的观点,不能一刀切。
他也呼吁保护自然环境的平衡,在畅谈自己对翠湖的昔日情怀时,建议在发展中注意还翠湖一个“明爽安静”的环境。
汪曾祺也将这种爱心兼顾到了一枝一叶上。
大自然的各种小生命如蝈蝈、蜻蜓、知了等等经常在他的笔下展现生机,对一株百年柳树,他写到:用手指搔搔它的树干,无反应。
它已经那么老了,不再怕痒痒了。
爱抚之情历历可见。
汪曾祺是站在一个内敛不张扬的情感角度上表达他对世间事物的关注,对生命的热爱的,故显得淡然超脱,但真挚的情感又是那样流溢着丝丝入扣的温馨。
三、自然旷达的思想 汪曾祺的这种情感的体现与他所接受的儒道互补的哲学思想有直接的关系,他自称“受影响最深的还是儒家”他特别推颂曾点式的儒家思想: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圻,风乎舞雩,咏而归。
曾点的这种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美的极致,汪曾祺如是咏叹。
这反映在文学,就是对“适我性情”风格的推崇,对于简洁、潇洒的文风的追求,致力在文章中构建一个和谐的充满人性美的人文环境。
他始终用一种充满温情的目光注视世界,以一种积极达观的态度去思考、去生活,他能在被定为右派之后心安理得地在农科所读《容斋随笔》《梦溪笔谈》,在被人不小心撞的嘴里的牙乱七八糟后还能不在乎的替人圆话。
这种“安贫乐道和闲适态度正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美德”。
在继承传统的文化的同时他对现代化也是积极面对的,对其负面影响是警惕的。
在《胡同文化》中,他用老庄的发展的观点去看待现代文明的发展,但又在现代化将人异化的层面提出了质疑,从而呼吁人的发展应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但不能强求,以致误入歧途,消失了本性的美好。
汪曾祺的这种蕴涵着和谐、温暖、奋发思想的散文为现代人缔造了一个似秋水容纳百川的浩淼的思想空间。
汪曾祺散文流转生动的语言,真挚关怀的语言,自然旷达的思想共同为我们营造了一个似水空明淡泊,阔远生动的美好境界。
(摘自《百度文库》)
适合初中生读的散文有那些(要短小而精悍的)
不知道你喜欢叙事的还是哲理的。
丰子恺的以叙事为主,语言朴实但感情挺充沛的,他也很有思想,看一看对写作也有帮助的。
汪曾祺的也不错,蛮生动的。
如果喜欢富有哲理的那种,推荐周国平的(非常短小精悍),就是有点深奥了。
看你的喜好吧……或者你可以买本中学生必读的散文集之类,里面会有很多作家的代表作,看完后挑几个你喜欢的,再买这几位作家的散文集。
我就是这么干的,效果不错。
对了,我现在高一,老师推荐《文化苦旅》(余秋雨)《善良丰富高贵》(周国平)《人生若只如初见》(安意如)及林语堂、毕淑敏、丰子恺的,供你参考下
急求汪曾祺《高邮的鸭蛋》原文全文!!!!快来帮帮我,,急啊
端午的鸭蛋 汪曾祺 我的家乡是水乡。
出鸭。
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
鸭多,鸭蛋也多。
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
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
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
你们那里出咸鸭蛋
”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
高邮还出双黄鸭蛋。
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
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
还不就是个鸭蛋
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
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
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
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
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
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
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
文不长,录如下: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
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
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
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
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
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
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
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
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
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
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
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
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
有
一要挑淡青壳的。
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
二要挑形状好看的。
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
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
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
这有什么好看呢
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
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
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
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
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鸭蛋壳来装萤火虫。
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
车胤读的是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汪曾祺的散文大淖记事是怎样写出来的
《大事》是怎样写出来的 一品写出来了,作者要说的话都。
为什么要写这个作品,这个作品是怎么写出来的,都在里面。
再说,也无非是重复,或者说些题外之言。
但是有些读者愿意看作者谈自己的作品的文章,——回想一下,我年轻时也喜欢读这样的文章,为比读评论更有意思,也更实惠,因此,我还是来写一点。
大淖是有那么一个地方的。
不过,我敢说,这个地方是由我给它正了名的,去年我回到阔别了四十余年的家乡,见到一位初中时期教过我国文的张老师,他还问我:“你这个淖字是怎样考证出来的
”我们小时做作文、记日记,常常要提到这个地方,而苦于不知道该怎样写。
一般都写作“大脑”,我怀疑之久矣。
这地方跟人的大脑有什么关系呢
后来到了张家口坝上,才恍然大悟:这个字原来应该这样写
坝上把大大小小的一片水都叫做“淖儿”。
这是蒙古话。
坝上蒙古人多,很多地名都是蒙古话。
后来到内蒙走过不少叫做“淖儿”的地方,越发证实了我的发现。
我的家乡话没有儿化字,所以径称之为淖。
至于“大”,是状语。
“大淖”是一半汉语,一半蒙语,两结合。
我为什么念念不忘地要去考证这个字;为什么在知道淖字应该怎么写的时候,心里觉得很高兴呢
是因为我很久以前就想写写大淖这地方的事。
如果写成“大脑”,在感情是很不舒服的。
——三十多年前我写的一篇小说里提到大淖这个地方,为了躲开这个“脑”字,只好另外改变了一个说法。
我去年回乡,当然要到大淖去看看。
我一个人去走了几次。
大淖已经几乎完全变样了。
一个造纸厂把废水排到这里,淖里是一片铁锈颜色的浊流。
我的家人告诉我,我写的那个沙洲现在是一个种鸭场。
我对着一片红砖的建筑(我的家乡过去不用红砖,都是青砖),看了一会。
不过我走过一些依河而筑的不整齐的矮小房屋,一些才可通人的曲巷,觉得还能看到一些当年的痕迹。
甚至某一家门前的空气特别清凉,这感觉,和我四十年前走过时也还是一样。
我的一些写旧日家乡的小说发表后,我的乡人问过我的弟弟:“你大哥是不是从小带一个本本,到处记
——要不他为什么能记得那么清楚呢
”我当然没有一个小本本。
我那时才十几岁,根本没有想到过我日后会写小说。
便是现在,我也没有记笔记的习惯。
我的笔记本上除了随手抄录一些所看杂书的片断材料外,只偶尔记下一两句只有我自己看得懂的话,——一点印象,有时只有一个单独的词。
小时候记得的事是不容易忘记的。
我从小喜欢到处走,东看看,西看看(这一点和我的老师沈从文有点象)。
放学回来,一路上有很多东西可看。
路过银匠店,我走进去看老银匠在模子上敲打半天,敲出一个用来钉在小孩的虎头帽上的小罗汉。
路过画匠店,我歪着脑袋看他们画“家神菩萨”或玻璃油画福禄寿三星。
路过竹厂,看竹匠把竹子一头劈成几杈,在火上烤弯,做成一张一张草筢子……多少年来,我还记得从我的家到小学的一路每家店铺、人家的样子。
去年回乡,一个亲戚请我喝酒,我还能清清楚楚把他家原来的布店的店堂里的格局描绘出来,背得出白色的屏门上用蓝漆写的一付对子。
这使他大为惊奇,连说:“是的是的”。
也许是这种东看看西看看的习惯,使我后来成了一个“作家”。
我经常去“看”的地方之一,是大淖。
大淖的景物,大体就是象我所写的那样。
居住在大淖附近的人,看了我的小说,都说“写得很象”。
当然,我多少把它美化了一点。
比如大淖的东边有许多粪缸(巧云家的门外就有一口很大的粪缸),我写它干什么呢
我这样美化一下,我的家乡人是同意的。
我并没有有闻必录,是有所选择的。
大淖岸上有一块比通常的碾盘还要大得多的扁圆石头,人们说是“星”——陨石,以与故事无关,我也割爱了(去年回乡,这个“星”已经不知搬到哪里去了)。
如果写这个星,就必然要生出好些文章。
因为它目标很大,引人注目,结果又与人事毫不相干,岂非“冤”了读者一下
小锡匠那回事是有的。
象我这个年龄的人都还记得。
我那时还在上小学,听说一个小锡匠因为和一个保安队的兵的“人”要好,被保安队打死了,后来用尿碱救过来了。
我跑到出事地点去看,只看见几只尿桶。
这地方是平常日子也总有几只尿桶放在那里的,为了集尿,也为了方便行人。
我去看了那个“巧云”(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门半掩着,里面很黑,床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我没有看清她的模样,只是无端地觉得她很美。
过了两天,就看见锡匠们在大街上游行。
这些,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使我很向往。
我当时还很小,但我的向往是真实的。
我当时还不懂高尚的品质、优美的情操这一套,我有的只是一点向往。
这点向往是朦胧的,但也是强烈的。
这点向往在我的心里存留了四十多年,终于促使我写了这篇小说。
大淖的东头不大象我所写的一样。
真实生活里的巧云的父亲也不是挑夫。
挑夫聚居的地方不在大淖而在越塘。
越塘就在我家的巷子的尽头。
我上小学、初中时每天早晨、傍晚都要经过那里。
星期天,去钓鱼。
暑假时,挟了一个画夹子去写生。
这地方我非常熟。
挑夫的生活就象我所写的那样。
街里的人对挑夫是看不起的,称之为“挑箩把担”的。
便是现在,也还有这个说法。
但是我真的从小没有对他们轻视过。
越塘边有一个姓戴的轿夫,得了血丝虫病,——象腿病。
抬轿子的得了这种最不该得的病,就算完了,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呢
他的老婆,我每天都看见,原来是个有点邋遢的女人,头发黄黄的,很少梳得整齐的时候,她大概身体不太好,总不大有精神。
丈夫得了这种病,她怎么办呢
有一天我看见她,真是焕然一新
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头发梳着光光的,衣服很整齐,显得很挺拔,很精神。
尤其使我惊奇的,是她原来还挺好看。
她当了挑夫了
一百五十斤的担子挑起来嚓嚓地走,和别的男女挑夫走在一列,比谁也不弱。
这个女人使我很惊奇。
经过四十多年,神使鬼差,终于使我把她的品行性格移到我原来所知甚少的巧云身上(挑夫们因此也就搬了家)。
这样,原来比较模糊的巧云的形象就比较充实,比较丰满了。
这样,一篇小说就酝酿成熟了。
我的向往和惊奇也就有了着落。
至于这篇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那真是说不清,只能说是神差鬼使,象鲁迅所说“思想中有了鬼似的”。
我只是坐在沙发里东想想,西想想,想了几天,一切就比较明确起来了,所需用的语言、节奏也就自然形成了。
一篇小说已经有在那里,我只要把它抄出来就行了。
但是写出来的契因,还是那点向往和那点惊奇。
我以为没有那么一点东西是不行的。
各人的写作习惯不一样。
有人是一边写一边想,几经改削,然后成篇。
我是想得相当成熟了,一气写成。
当然在写的过程中对原来所想的还会有所取舍,如刘彦和所说:“殆乎篇成,半折心始”。
也还会写到那里,涌出一些原来没有想到的细节,所谓“神来之笔”,比如我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
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之后,忽然写了一句: “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这是我原来没有想到的。
只是写到那里,出于感情的需要,我迫切地要写出这一句(写这一句时,我流了眼泪)。
我的老师教我们写作,常说“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人不懂他这句话。
我的这一个细节也许可以给沈先生的话作一注脚。
在写作过程要随时紧紧贴着人物,用自己的心,自己的全部感情。
什么时候自己的感情贴不住人物,大概人物也就会“走”了,飘了,不具体了。
几个评论家都说我是一个风俗画作家。
我自己原来没有想过。
我是很爱看风俗画。
十六、七世纪的荷兰画派的画,日本的浮世绘,中国的货郎图、踏歌图……我都爱看。
讲风俗的书,《荆楚岁时记》、《东京梦华录》、《一岁货声》……我都爱看。
我也爱读竹枝词。
我以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
我的小说里有些风俗画成分,是很自然的。
但是不能为写风俗而写风俗。
作为小说,写风俗是为了写人。
有些风俗,与人的关系不大,尽管它本身很美,也不宜多写。
比如大淖这地方放过荷灯,那是很美的。
纸制的荷花,当中安一段浸了桐油的纸捻,点着了,七月十五的夜晚,放到水里,慢慢地漂着,经久不熄,又凄凉又热闹,看的人疑似离开真实生活而进入一种飘渺的梦境。
但是我没有把它写入《记事》,——除非我换一个写法,把巧云和十一子的悲喜和放荷灯结合起来,成为故事不可缺少的部分,象沈先生在《边城》里所写的划龙船一样。
这本是不待言的事,但我看了一些青年作家写风俗的小说,往往与人物关系不大,所以在这里说一句。
对这篇小说的结构,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以为前面(不是直接写人物的部分)写得太多,有比例失重之感。
另一种意见,以为这篇小说的特点正在其结构,前面写了三节,都是记风土人情,第四节才出现人物。
我于此有说焉。
我这样写,自己是意识到的。
所以一开头着重写环境,是因为“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这里的人也不一样。
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和街里的穿长衣念过‘子曰’的人完全不同”。
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人和事。
有个青年作家说:“题目是《大淖记事》,不是《巧云和十一子的故事》,可以这样写。
”我倾向同意她的意见。
我的小说的结构并不都是这样的。
比如《岁寒三友》,开门见山,上来就写人。
我以为短篇小说的结构可以是各式各样的。
如果结构都差不多,那也就不成其为结构了。
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大淖记事》载于《北京文学》一九八一年第四期) 著译者言 汪曾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