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影子的人》英文读后感或英文书评?
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动的事例来阐明从“中悟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写读后感一般应做到三点:1、要读懂原文的内容.“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先读后感.因此,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读,抓住了原文的重要内容,才会写出自己的真实体会.2、写自己体会最深刻的部分.一篇文章叙述的内容很多,要抓住文章中你自己体会最深的内容来写.体会不深,感想不丰富,读后感就写不成功.
《偷影子的人》三千字读书笔记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
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
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
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
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
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
”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
”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
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
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
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
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
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
磨刀不负砍柴工。
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
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
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
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
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
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
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
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
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
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
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
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
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
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
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
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
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
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
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
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
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偷影子的人中的好段
偷影子的人中的好段:男孩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医生,终日忙碌。
而他与女友的关系也总是不尽如人意,他帮助好朋友实现了当医生的梦想,然而朋友觉得还是当面包师更能带给他幸福。
女友觉得和男孩也并不合适,离开了他。
当男孩的母亲也去世了之后,男孩决心去寻找真正的所爱,海边的聋哑女孩已经成长为一个大提琴手。
两个人重逢,影子重新交叠在一起。
我再也不能看到你,再也不能听到你叫我的名字,就像从前每天早上你所做的那样。
我再也嗅不到你衣服上适合你的香味,再也不能与你分享我的快乐与忧伤。
我们再也不能互相倾诉,你再也无法整理插在客厅花瓶中的含羞草,那是我一月底为你摘来的。
你再也不会戴夏天的草帽,不能披秋天第一波寒流来袭时你披在肩上的披肩。
你再也不会再十二月的雪覆盖花园时点燃壁炉。
你在春天还未来临前离去,毫无预警地抛下我。
在月台上得知你已不在时,我感觉到一生中前所未有的孤单。
能看出对方跟你说违心话,这才是朋友,不是吗
不论信奉上帝与否,一位母亲绝不会全然死去,她会永垂不朽,在她爱过的孩子心中。
“我整个人生都在这里面,照片,我妈妈唯一给我写过的信,和他关于我妈妈的回忆,全都贴在里面,现在只剩灰烬。
” 伊凡试着翻开封面,但书页却在他的指尖化成灰烬。
我跟自己说,还好我留下来陪他。
“你的头没有被烧坏啊,你的记忆没有消失,只要你记得。
我们可以重抄你妈妈的信,也许还没能把那些照片画出来。
”我的童年就在那里,带点忧愁又有点悲痛,在这外省的小城市里,我拼命等着垂怜而看我一眼,在绝望中等待长大。
“我喜欢看着围绕妈妈嘴角与眼周的细纹,我知道她很讨厌它们,但这些细纹却让我觉得心安,我从她脸上读到我们相依为命的痕迹。
回到这里,或许我想念的并不是我的童年,而是妈妈、我们相依的时光、星期六午后的超市生活、一起分享的晚餐、偶尔相对无言却更能感受彼此的亲密,很多夜里她都到我房间陪我,她会靠在我身旁,把手滑进我的发中...光阴转瞬即逝,这些最单纯的瞬间,却隽永地牢牢铭刻在我们心底。
”大城市让人抓狂,它榨干你的灵魂,又像口香糖般把它吐出来。
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
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
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
她凝视着我,漾出一朵微笑,并且在纸上写下:“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偷别人的影子时,你首先要做好的一件事是:守好你所知道的别人的秘密。
成长中的子女出于一种近乎纯然的私心,对父母总是不太热络。
你身着一袭黑裙翩翩现身,一抹红色丝巾系在发间,一个男人搂着你的纤腰,你正朝他甜甜地笑。
我仿如心碎,感觉自己无比脆弱。
我看着你依偎着这名男子,用我魂牵梦萦中你看我的眼光看着他,伴在你身边的他如此高大,而孤身在走道中的我显得如此渺小。
我多愿倾出所有,只求变身为你身旁的男子,但我只能是我,那抹你童年时曾经爱过的影子,那抹已成人的我的影子人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牢牢与过去连在一起。
一段美丽的邂逅,有时是时间问题,两个人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方。
曾读到过这样一首诗: 有一种恨,情生错年代 今生至此,来路茫茫。
寻寻觅觅,走走荡荡。
终不曾遇见那位对的——我的恋人。
你是否
你是否也在等待
一次次秉着烛灯, 我坐在楼台,翻阅了几千年史话。
那一天顺着风来, 我眠于白雪,花轻碰我的唇, 落在了史书的第几页年代。
是你犹怕我冻坏...其实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求汪曾祺选集读后感,1000字
读书感:(摘抄在后面)(一)在现当代作家里,我最喜欢的是汪曾祺。
在寒假我把他的自选集认真地读了完了。
汪曾祺不同于同时代的作家。
他有两个创作高峰期,一个是四十年代,一个是八十年代。
这两个时代都有很强烈的政治意味,四十年代在歌颂革命歌颂党,八十年代又是对文革的反省,“伤痕”遍地。
在这样强的政治语境下,很多有个人特色的作家作品只能潜伏暗沉。
而汪曾祺的作品却有十分鲜明的个人特色。
在他的小说里我们看不到明显的政治色彩,更多的是他对于生活的描绘。
他描绘的人和事都很活,虽然没有太大的崇高意义,却浓缩了许多小人物的喜怒哀乐。
在他笔下的生活是真实生动的,鲜活的。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是有风骨的,像《岁寒三友》里的三位挚友。
“陶虎臣坏了一只眼睛,还看不出太大的破相,不像一般有残疾的人往往显得凶狠。
他依然随时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宽厚而慈祥的笑容。
这种笑容,只有与世无争,生活上容易满足的人才会有。
”(《岁寒三友》)还有《鉴赏家》里的季陶民和叶三之间知己般的惺惺相惜。
我还十分惊讶于汪老对民间风俗事物的了解程度。
很多准备远离我们的食物、器物他都能准确地写出,而且写得饶有兴味。
尤其民间的传统美食,写得简直让人垂涎欲滴。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
‘棒打萝卜’,摔在地上就裂开了。
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
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
端午前后,枇杷。
夏天卖瓜。
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
卖马牙枣、卖葡萄。
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
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
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
”看着他的文字,真的好想吃啊
他的语言十分流畅,口语化,虽然辞藻不华丽,却能够把活生生的生活图景呈现在读者面前。
“像一只饥饿的鸟,到处飞,想给儿女们找一口食。
回来时总带着满身的草屑灰尘:人,越来越瘦。
”(《岁寒三友》)这寥寥几句就把王瘦吾想发财维持一家生活的强烈愿望给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
活、生动,便是最大的文采。
我同时也很佩服汪老对人世的洞察,世故得天真有趣。
他的文章也因此像一股清风,给伤痕累累的文坛带来了欢愉。
读他的文章时,内心是清透的,它们刮去了疲惫和烦恼,让人欣赏到生活的美。
(二)旅行人长途跋涉,他走到一个庙里借宿。
这是一座怎样的庙宇
“多少日子以来,他向上,又向上;升高,降低一点,又升得更高。
他爬的山太多了。
山越来越高,山头和山头挤得越来越紧。
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模糊。
他仿佛看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
低头,又抬头。
看看天,又看看路。
路像一条长线,无穷无尽地向前面画过去。
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
他的衣裾上沾了蒲公英的绒絮,他带它们到远方去。
有时一开眼,一只鹰掠过他的视野。
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亘古不变。
他想: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及至走进那个村子,他向上一看,决定上山借宿一宿,明天该折回去了。
这是一条线的尽头了,再往前没有路了。
”旅行人走过很多路,他几乎用一生寻找他的仇人,一个从没见过的仇人。
他有些累了,有些疲倦了,但有些不想走了:“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于是,他走到山路尽头的庙宇。
其实,也是他人生路的一个归宿。
在这里,旅行人见到住在庙里的和尚。
“蜂蜜和尚”。
庙里只是一个和尚吗
“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
”旅行人突然喊出这一句话的时候,“他为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们也被吓了一跳。
这一刻,我们才知道,庙宇不是一个和尚,这里有另一个和尚。
“这和尚好怪
和尚是一个,蒲团是两个。
一个蒲团是和尚自己的,那一个呢
佛案上的经卷也有两份。
而他现在住的禅房,分明也不是和尚住的。
”一切仿佛有着冥冥的注定。
然后,我们带着这一个声音向上或往下回溯。
“他在心里画不出和尚的样子。
他想和尚如果不是把头剃光,他该有已投多好的白发。
一头亮亮的白发在他的心里闪耀着。
”那一刻,旅行人以为那一头白发,是母亲的。
但是,他不知道,那一头白发也是他的。
另一个和尚,是他。
这是神秘的预兆。
文章结尾有一句话映照了这个预兆:“两滴眼泪闪在庙里白发的和尚的眼睛里。
”为什么流泪
谁流泪
旅行人。
或许他为心中放下没有恨的仇恨流泪。
或许他为仇恨放过他而流泪。
全文涌动着非常强烈的意识流。
疲倦,仇恨,解脱,三者意识相互交织,非常完整地交代了一个故事。
更巧妙地,汪老也用一个镜头的语言,交代了仇人的赎罪。
“好了,到了头:一堆长发。
长发盖着一个人。
匍匐着,一手錾子,一手铁锤,低着头,正在开凿膝前的方寸。
他一定是听见来人的脚步声了,他不回头,继续开凿。
錾子从下向上移动着。
一个又一个火花。
他的手举起,举起。
旅行人看见两只僧衣的袖子。
他的披到腰下的长发摇动着。
他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他的手。
这双手!奇瘦,瘦到露骨,都是筋。
旅行人后退了一步。
和尚回了一下头。
一双炽热的眼睛,从披纷的长发后面闪了出来。
旅行人木然。
举起,举起,火花,火花。
再来一个,火花!他差一点晕过去:和尚的手臂上赫然有三个字,针刺的,涂了蓝的,是他的父亲的名字
……”过去与现在交织,复仇者与被仇恨者相遇,仇人与和尚形象重合,执迷者被渡,仇恨情绪终归于虚无,正应和了卷首的庄子之语:“复仇者不折镆干。
虽有忮心,不怨飘瓦。
”(三)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
真美。
”(四)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
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
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
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
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
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
云从树叶中间过去。
壁虎在葡萄上爬。
杏子熟了。
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
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
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
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
——《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
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
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
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
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
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
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
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
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
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
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
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
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五)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
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
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
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
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
“起!——起!”哎,它起来了。
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
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祝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
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
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
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
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
如《跑警报》: 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
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
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
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
五味俱全,什么都有。
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
文-革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
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
他是唯一敢于在江-青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
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
”便出自汪曾祺之手。
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
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
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
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
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荆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
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六)这一两个月来,很多很多我仰慕已久却绝不能得见的老人会偶然出现在我的梦里,好奇特,以至于让我觉得如果没有几句话记下我的梦会让我遗恨。
读《汪曾祺文集》后,我梦见那位“可爱”的汪曾祺。
之所以用“可爱”来形容汪曾祺,是因为他的笔触里没有华丽、没有异想不到,即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他也能保持那种特有的风度,用一种几近调侃的调调述说他在抗日战征时期的西南联大读书生涯,每次读及他大学时代的那些小故事,你会产生错觉,会误以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昆明城在演习娃娃过家家,不是吗
你看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忙里偷着乐呢——许多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手拿着女生喜欢的花生、瓜子,在女生的宿舍门口等候,所以跑警报的时期也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候,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这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只有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生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当然他们也会在防空洞里写对联、写诗,好玩吧
但也有不怕死的不跑警报的个例,如一个女生总是趁别人跑警报的时候洗澡,等那些人从防空洞里出来,人人排队洗澡时,她却好逍遥。
还有另一个男生,警报响了他也跑,可他不进防空洞,他来回在路上看,看有没有跑得急跑掉的财物或手饰,当然也偶有所得。
当然,汪曾祺书中不仅仅是那些跑警报的人没有怨言,连十年文革的劳动改造也让他在文字中淡化了哀伤,不信你可以看看他是怎样写老舍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一个冬日如何被逼无耐投太平湖自尽的。
其实在大学里就老听爱好文学的舍友提起汪曾祺,在她的眼睛里,汪曾祺的书是通俗易懂的,没有我们所读的哲学书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汪曾祺的人是可爱的,尽管著书立学,可是没有学者的讲究,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付除了课本其余都不读的懒散作风,让我与汪曾祺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翻阅两遍《汪曾祺文集》后,才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想想,如若早在十年前我有幸拜读,会不会让我人生更积极、更乐观、更阳光些
是呀,日子就是这样的,愁是一天,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每天整装待发时放下生活的重负,淡化郁闷与忧伤,快乐的、轻松的生活呢
其实我很爱汪曾祺的文章,还有另一重意思,我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子,不但爱美衫、美裙还酷爱美食,但凡我有机会外出,必会想方设法到当地的菜市逛逛,然后带回一堆的特色调味品或干货,比如从成都带回鹃城豆瓣、花椒、核桃花、虫草花,从重庆带回秦妈火锅料和桥头火锅料,从武夷山带回岩耳和红菇,从龙胜带回煲汤的三七根和油茶果子等,把这些个宝贝收集回来,细细研究煮法,用一道道小菜赢得品尝者的赞许和期待,即是我游玩回家对旅途的另一种回忆。
因此,对一个文章中也会提及美食的作者,我便如同面见了知己一般,汪曾祺,您说的家乡出产的高邮双黄咸鸭蛋,西湖糖醋鱼现在还是那时的味道吗
摘抄:我初学写小说时喜欢把人物的对话写得很漂亮,有诗意,有哲理,有时甚至很“玄”。
沈从文先生对我说:“你这是两个聪明的脑壳打架
”他的意思是说着不像真人说的话。
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以为语言具有内容性。
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外部的,不只是形式、是技巧。
探索一个作者的气质、他的思想(他的生活态度,不是理念)。
必须由语言入手,并始终浸在作者的语言里。
语言具有文化性。
作品的语言映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
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
包世成论王羲之字,看来参差不齐,但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有关。
好的语言正当如此。
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
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每天醒在鸟声里。
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
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坐在亭子里,觉山色皆来相就。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她问了我一些问题。
其中一个是,为什么我的小说里总有水
即使没有水,也有水的感觉"——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一个妙人。
他没有准确的上下班时间。
有时我们去得早了,他还没有来,门没有开,我们就在外面等着。
他来了,谁也不理,开了门,走进阅览室,把壁上一个不走的挂钟的时针“喀拉拉”一拨,拨到八点,这就上班了,开始借书。
这个图书馆的藏书室在楼上。
楼板上挖出一个长方形的洞,从洞里用绳子吊下一个长方形的木盘。
借书人开好借书单——管理员把借书单叫做“飞子”,昆明人把一切不大的纸片都叫做“飞子”,买米的发票、包裹单、汽车票,都叫做“飞子”,——这位管理员看一看,放在木盘里,一拽旁边的铃铛,“当啷啷”,木盘就从洞里吊上去了。
——上面大概有个滑车。
不一会,上面拽一下铃铛,木盘又系了下来,你要的书来了。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1948年3月,香港出了一本《大众文艺丛刊》,撰稿人为党内外的理论家。
其中有一篇郭沫若写的《斥反动文艺》,文中说沈从文“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
这对沈先生是致命的一击。
可以说,是郭沫若的这篇文章,把沈从文从一个作家骂成了一个文物研究者。
事隔30年,沈先生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却由前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写了序。
人事变幻,云水悠悠,逝者如斯,谁能逆料
这也是历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现在已经作为首都图书馆的馆址了。
首都图书馆的老底子是头发胡同的北京市图书馆,即原先的通俗图书馆--由于鲁迅先生的倡议而成立,鲁迅先生曾经襄赞其事,并捐赠过书籍的图书馆;前曾移到天坛,因为天坛地点逼仄,又挪到这里了。
首都图书馆藏书除原头发胡同的和建国后新买的以外,主要为原来孔德学校和法文图书馆的藏书。
就中最具特色,在国内搜藏较富的,是鼓词俗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
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
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
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国民党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
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
“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
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
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
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
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就是从前的大学。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
机智的小伙伴们,求教这道题的详细做法,多谢啦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
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
中包含着的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以及无奈的忧伤,是那么的真实,让人不由被带入那一幅幅画面中,沉湎其中,。
的是唯一的一部散文集。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
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
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里。
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和,细读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
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
而说的是儿时与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等。
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
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曾几何时,童年的味道变得那么淡薄,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小朋友~作业还是自己写的好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哟~
写一篇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本书的读后感(要求1000字)文笔优美流畅~不要以爱情为全文主基调~
那些只属于青春的故事初闻《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是在网络 上。
那铺天盖地的宣传,娱乐新闻,让我以为这本小说不过就是一部三流青春剧而已。
不过,当我耐着性子读完书时,却发现我又舍不得合上书本了。
心里似乎有一块海绵,湿湿的,挤一挤仿佛就有液体流出。
我从未见过一本书如此真切地记录了一个青春。
那是我们的青春,所有人都会经历的青春。
“一个人再牛的岁月,也比不上一帮人犯傻的时光”小说里的主角柯景腾,一个标准的青春期男生。
他会为了“报复”老师把他安排到最后一排单坐而不停与墙壁“对话”扰乱课堂。
他会拎着臭袜子捉弄同学,引得同学们在静坐室里哄堂大笑,把老师气得七窍生烟,把我笑得前仰后合。
笑完之后,他们那些青春朝气的脸又像是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不停播放,我仿佛在书中找到了自已的影子。
我们也曾绕着操场一圈又一圈地聊未来,我们也曾在晚上偷翻进音乐室偷弹钢琴。
那些过生日时抹在死党脸上的奶油,大半夜隔壁室友翻阳台过来与我们“大话世界”的日子,成了特有的片段,在记忆里珍藏。
或许你会不屑一顾,然后吐出两个字“幼稚”。
但谁的人生里没有这么一段的幼稚的时光
幼稚地做一些傻事想要引人关注,证明自已与众不同,这不就是青春吗
与一帮“狐朋狗友“们又哭又笑率性而又满怀激情地放眼未来,大放厥词,这不就青春吗
青春的我们,有理由狂妄,有理由幼稚,在现实与梦想中一次次跌倒再爬起,然后一点一点沉淀下来。
我们都在青春的当下,期待快快长大,又在长大的当下,感动逝去的青春。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青春期的我们,似乎对所有事情都怀着一种近乎固执的执著。
会因为一个小小的目标而努力,因为一句承诺而为朋友两肋插刀。
就这样简单地认定一切,没有犹豫。
当我看到柯景腾说出“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这句话时,我笑了,这不正是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吗
固执地走自己的路,相信着,追寻着,等待着。
有人说,固执是一种信念的表现,只有当你完全坚信某件事时,你才会变得很固执。
青春的我们,带着涉世未深的心,相信着我们见到的一切,朋友,友情,关怀。
世界的复杂,在我们眼前就像是一场简单的过家家。
我们不会像大人一样去猜忌,去怀疑,也不会像孩子一样人云亦云。
眼前仿佛又闪过柯景腾的声影。
为了知道喜欢的女孩住在哪儿而疯狂骑自行车跟踪摩托车的样子,为了制造一次与女孩的“偶遇”坚持每天“路过”她家的样子。
他不曾为他曾经的固执后悔过,我相信我们亦不会。
“你是我追求了N年的女孩,如果把你弄丢了,谁来帮我回忆我们的故事”当今社会,四处打压“早恋”现象。
家长们诚惶诚恐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看到一点点不对头的现象就想方设法要连根铲除。
但他们又怎么知道,我们所谓的爱不过就是单纯的喜欢,外加一点点的好感而已。
我们对爱的理解也仅限于韩剧,古装剧中的肤浅对白。
对于情感,一切都还很朦胧,但多年后这种朦胧会成为我们青春的一种记忆吧。
就像作者九把刀说的那样“每个男孩心中都会有一个沈佳仪“。
而我也相信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一个白马王子。
爱情,看上去触手可及,但其实离我们实在是遥远。
我读着这本小说,看里面长长的喜欢,没有理由的自信,糊涂的心事,青春里小小的秘密,偷偷地算计却又不带恶意。
青涩的回忆,像是夕阳下的几个美好的剪影,晕染出一片朦胧的色彩。
这是真正的喜欢,不掺一点其他因素,只是喜欢。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会带走我们最喜欢的女孩,会带走她留下的足迹,但那些美好还会因在心里,我们会一点一点褪去青涩,直到长大。
青春像一盘大杂烩,青涩,幼稚,友情,羁绊,通通倒在里面,五味俱全。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那些年我们共同的青春,还有那些只属于青春的故事……
生命册读后感,1000字 初二 语文水平比较低,能按我的水平帮忙写一篇吗。
在好友的力荐下,最近我刚刚读完了李佩甫的长篇小说《生命册》,掩卷深思,一个个小人物的鲜明形象跃然纸上。
作者李佩甫,当代著名作家,河南省作协主席。
此书是作家潜心五年、倾力打造的最新长篇小说,也是继其长篇小说《羊的门》、《城的灯》之后,由其创作的“平原三部曲”的巅峰之作。
小说书写了整个平原上的各种风土人情、地理环境及一个村庄五十年的生存现状。
读完这本书后,我脑海里立即幻化出走街串巷的小商贩肩上扛得卖糖葫芦的那根棍子,上端用稻草做成草把子,一支支的糖葫芦插在四周的小孔上,远看像棵树。
这本书的写作技巧和特点就是草把子上插糖葫芦式的。
文中的“我”吴志鹏和无梁村就是那个草把子。
“我”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在村人和老姑父的力荐下,当然也加上了“我”的努力,成为了一个城里人。
正当我勤奋努力想搏一份城里人的那份安逸生活时,最终却被老姑父的一张张纸条,被无梁村的一次次电话催“逃”了,因为“我”欠无梁村的太多,却又无力偿还。
此后,我不得不放弃大学的教书生活去“下海”。
“下海”后的我,一方面为生活谋翻身和发展,一方面又总是千丝万缕的与无梁村有着关联。
于是,一个个小人物就在这草把子上慢慢的上场了。
这些上场的人物,有的作者倾尽笔力,写其一生,这样的就是草把子上的大糖葫芦;也有的只是重笔浓抹其中的一点或者只是穿插情节里面略微带过,这样的就是那山药豆做得小糖葫芦。
只是,不管是“大糖葫芦”还是“小糖葫芦”,都是典型,绝不重复,每一个人物,代表的就是一类人。
作者似乎就是想在这本生命册上,尽力尽量来展现小人物的生活百态,揭示他们与时代有着必然或偶然关联着的命运。
读此书时,我们会自觉不自觉的从这诸多的人物形象中觅到自己的影子而产生共鸣,也会发现生活在过去或者现在,陌生环境或者是熟悉环境下的某一类人物的缩影,继而进行思考与探索。
譬如,刚刚进城时的那个“我”,标准的就是一个凤凰男的范儿。
后来,“我”与骆驼一起闯天下,一个头脑始终清醒而得以荣耀故里,另一个终被欲望的大海吞噬。
“我”是一类人的代表,骆驼也代表着某一类人。
在他们自谋发展与堕落的过程里,细笔勾勒的关系网,还有官员的下水,都是对当前社会很好的影射。
老姑父蔡国寅,更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
曾经的炮兵上尉为了爱情甘愿离开部队入赘到无梁村,可惜他心目中的吴玉花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幸福。
爱情就是这样,往往一沾上俗气,就香消玉损了。
老姑父是无梁村的村长,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曾给了“我”无尽的庇护,也庇护了村民。
老姑父的形象容易让人想起那个年代里那些朴实的村干部们。
蔡苇香,后来改名为蔡思凡,蔡总。
她的发迹最初是来自于“脚屋”,那时的她是被人们所不堪的,可是,当她摇身一变为蔡总时,就没有人再记得她的过去了。
这正是应了那句老话“女人有钱就变好。
”实际上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确实曾经有那么一批类似于蔡苇香而发迹的女老板。
梁五方,一个曾经只想凭着自己手艺吃饭的庄稼人,只是因为太有才,太自傲,太逞强,虽然并不曾真的得罪过谁,却把全村人都得罪了。
他太鹤立鸡群了,最终在运动中成为人们打击的靶子,后半生困在无休止的上访漩涡里。
他的命运告诉我,原来万事不求人也是个错。
学会示弱,也是一种生存之道啊。
还有那如草芥般的虫嫂,为生活所迫沦为小偷,不仅偷物,而且偷人,可是当她意识到自己被儿女所不齿时,立即洗心革面,靠捡破烂含辛茹苦的供出了三个大学生。
书写了一部可歌可泣的母爱的赞歌。
可惜三个子女,并不孝顺,晚年的虫嫂并不幸福。
曾经同为一个台阶上的三个女人卫丽丽、小乔、夏小雨却走了三条不同的路,还有那从城里下放的杜秋月、悲剧色彩的农村青年春才,还有梅村、刘玉翠、范家福…… 除了这些之外,那些“小糖葫芦”,如无梁村的那些婶子大娘、药厂的尤厂长、宋宝平、宋心泰、还有“我”车祸后在医院里认识的小女孩玛莎、9床、11床、37床、24床……也是各有各的生活轨迹,各有各的个性。
那么多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或在城市或者农村里的“混”迹,分明就是一次命运的大集结。
在这些人物命运的大集结中,作者还倾心描述了无梁村的自然景物,自生自灭的小虫儿窝蛋花、望月谭的芦苇、场院里的谷草垛、无梁村的雨、无梁村的月、无梁村的夜……我想这些景物除了是为人物的出场烘托外,更应该是我一个从乡村出来的城里人的寻根吧? 另外,这本书的语言幽默生动,且富于哲理。
有很多的时候,我们读了这些文字,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作者说出了我们心里想的嘴上却不会表达的话。
我们都是小人物,各有各的景,读读这本小人物命运所集结的书,感慨应该也是不一的吧?
红楼梦中的人物分析1500字作文
1.红楼梦人物读后感--笑侃宝玉曾经,我只是一块顽石. 曾经,父母哀我之愚劣,怒我之不肖.有诗为证: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上诽谤! 我敬我的父母,我怀念他们,但我不爱他们.我更爱我的姐姐元春. 当我还很小时,我与元春姐姐同住在祖母身边,刻未相离.姐姐比我大十多岁,她有时严厉,有时仁慈,象一个真正的母亲似的,抚育着我.当我三四岁时,姐姐已口传教授了我几本书,识得了数千个字.她为我而骄傲,我因她而欢心.然而,姐姐终究还是离开了我,被送入皇宫深院. 当时我好想我的姐姐.每每地,被父亲杖责疼痛时,别的孩子往往喊的是妈妈,而我喊的是姐姐. 其实,在别人的眼里,我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的.我的大伯贾赦是一等将军,世袭的荣国公;我的父亲贾政是工部员外郎.虽然我很顽虐,幸而我的祖母非常地宠爱我,她总是将我从父亲的杖责下解救出来.我爱我的祖母.母亲总是很忙!忙着那打理不尽的家务,忙着应对妯娌们的嫉妒.么,总是如此!直到我表哥贾琏和母亲的内侄女结婚后,母亲才轻松多了.她将管家的重任交给了二嫂. 母亲希望我同我的表姐薛宝钗结婚.她是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她家里是世袭的皇商.母亲说这是. 我不愿意.我知道母亲并不在意我同意与否,可我实在是不愿意. 薛宝钗长得很美,人又聪明,学问又高.而且她从不卖弄她这些优点.在生活中,她安分,从时,孝顺.长辈们都喜欢她,同辈们都敬服她.“她是完美的大家闺秀.”大家都这样说. 可我就是不愿意这门亲事!因为,我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这个寂寞的,肮脏的世界里,唯有我的爱可以带给我生存的欢乐和情感的休憩.我看不惯我周围的一切.伯父贾赦强夺民财,欺淫弱女;哥哥贾琏投机取巧,无所不及.我的贾珍哥哥是宁荣两府的房长,他虽然袭侯位,掌家族,但干的事哪一件我瞧得上?连冷子兴(母亲陪房丫头的女婿)背地都说他“只一味高乐不了,把那宁国府竟翻过来了”.奴才们也跟着,横行四乡. 我也不喜欢我的父亲.大家总说他“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可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没才干的男人,不称职的父亲.他若是有才干,会在放外任时,任李十儿胡作非为吗?他若是有才干,我们家会乱到这种地步吗?就连呤诗作赋时,他都没一句好词句!偏偏还喜欢同一帮文人清客们交游------看到我稍显才才华,他就打击我;遇到我胸怀不快,他不仅不闻不问,还要严加指责.他对我的关心连我的丫环所能做到的也不如.他只知愚忠愚孝,也要求我那样做. 我受不了这一切.我不堪忍受这一切.我以拒绝科举功名的方式,在我心中抵制着这片乌烟瘴气.虽然我有时也不得不与薛蟠,冯紫英等来往(他们总比贾琏的奸俗强一点,在我的心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躲在大观园里,与我的姊妹和丫环们在一起,她们比起门外的他们心灵上要干净得多. 我的心上人是最理解我的人了.我俩就象是曾前生注定,我的每一缕思絮都牵挽着她的心绪;她的每一滴泪珠都打痛了我的心.她是我全部的追求,她性灵才美,她知我赏我,她用她纤弱的心为我造就了爱的海洋.在有她的日子里,我曾经如此醉过------ 而今一切都已成空------- 留几句警语与世人罢: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干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它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 2.晴雯“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俏丫鬟晴雯,从一个家世无可考的女孩子到卖给赖大家,再卖给贾府,以至最后的“抱屈夭风流”她受尽了残暴的摧残和迫害.她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心直口快,不拘泥虚伪.每当晴雯在读者面前出现的时候,立即给人带来一股爽身扑鼻的清新之感.书中第八回,晴雯第一次登场,现在回想起来,仍有眼前一亮的惊喜.晴雯在下层婢女行列中之所以具有独特的魅力,还因为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总是天真、善良、坦荡,刚强而又浑身是刺.用宝玉的话“金玉不足喻其贵,冰雪不足喻其洁,星日不足喻其精,花月不足喻其色”来形容这位惊世骇俗的姑娘实在不为过,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看不顺眼和听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然而这也正是她光明磊落,洒脱泼辣的表现.书中第二十回,写了宝玉的乳母骂了袭人,宝玉替袭人抱不平,说:“这又不知是哪里的帐,只拣软的排揎.昨儿又不知哪个姑娘得罪了,上在她的帐上.”晴雯听了这话极为不满,在一旁笑着说:“谁又疯了,得罪她作什么,便得罪了她,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晴雯的这一番话正展示了她做事光明磊落的一面,她话里话外夹枪带棒的把宝玉、袭人二人反驳回去,让他们无言以对.这件事充分表现了晴雯对敢做不当的憎恶和轻视,也充分说明了她性格的火爆和敢于顶撞主子绝不虚伪的个性,也寄寓了作者对她深深的赞美之情. 晴雯的一言一行都在向人们证明她具有着独立的人格,她向往平等、公正.“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晴雯同贵族公子宝玉之间冲突的结果,显然晴雯胜了.晴雯无所顾忌地在贵族公子面前撕扇,表面上只是争斗,然而却从灵魂深处曲折地反映了她的倔强、不肯低头的性格.晴雯作为中的一个悲剧女性,她命运的不幸和她的性格是分不开的.由于她处在地位低下的婢女行列,使她对贾府内的高压政策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在贾府封建统治者和道者的迫害面前屹然挺立.因此,晴雯这个光辉瞩目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她贯彻始终的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她虽然是个地位低下的婢女,但是她却顽强地保护着自己做奴婢的尊严.不能改变和选择的身世,让她成为丫环,下人;然而在属于她的队伍中,她严守自己的原则,绝不卑躬屈膝、献媚奉承.被压迫阶级的美好品质在她身由于王夫人对晴雯以往作风的耿耿于怀,无论晴雯是多么纯洁,美好,在她眼中,晴雯只是个妖精.为了宝玉不被“勾引”坏,王夫人是非除掉晴雯不可的.因此,当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沾牙,奄奄一息时,王夫人命人把她从炕上拉下来,架起来去了.临走时只许把贴身穿的衣服带出去.孑然一身,来也如此,去也如此.然而,晴雯那惊人的反抗生命并没有因此结束.当宝玉挂念病中的晴雯,偷偷跑出来看望她时,晴雯将自己的两根葱管般的指甲剪下来给了宝玉,又与宝玉互换了贴身穿的袄,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晴雯的这一行为不但没有让王夫人等如意,反而让虚假的罪名成了真的,这无异于在王夫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也为晴雯的反抗生命画了一个句号.晴雯就是这样一个坚贞顽强,始终如一的女子.从她进了贾府,直至被逐含冤而死,她都没在镇压和迫害面前屈服,始终保持着铮铮傲骨,表现出了最难能可贵的精神.晴雯明快爽朗、纯真坦荡的性格和大胆的反抗精神赢得了宝玉的赞赏,使她成为宝玉的知己.晴雯的被逐和晴雯的死都对宝玉的身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宝玉把全部的伤感和愤懑,熔铸在那篇著名的中.芙蓉是秋花,淡雅、清秀、凄冷,恰好配得上晴雯那样一种悲剧性格和被暴力摧残的命运.当我们回想起晴雯往日生活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让我们感觉到她的一身正气,她言行的悲壮,她不容任何人诟病非议的个性.让每个向往世间美好事物而又不执偏见的人,都会肃然起敬,给予无比的赞美和支持.晴雯,她光明磊落、胸怀坦荡,虽口角锋利,却心地善良;她心高气傲、无所顾忌,虽冰雪聪明,却天真无邪;她心直口快、洒脱泼辣,虽致情致性,却敢作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是你我眼中最美好的晴雯.3.请参考:4.宝钗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5.封建的牺牲品 晴雯不可否认,颦儿才是女一号,无论宝钗的地位怎么怎么重,颦儿才是宝玉的另一半,但是晴雯,同样是宝玉身边非常重要的任务,不隐瞒的说,我对晴雯有偏爱,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不容污浊,因为她的洁身自好,更因为她那个悲惨的结局.同样,雪芹先生也是偏爱晴雯的,她让晴雯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死去,而不用遭受贾府落魄后的种种不幸,晴雯,是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人物.雪芹先生给晴雯的判词中写道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雪芹先生的判词将晴雯的各方面特点都写在了其中.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这句是说晴雯这样的人十分难得,因此也难以为污浊的社会所容纳,第一句就直接指出晴雯的结局是悲惨的.晴雯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晴雯的漂亮是公认的,连王夫人都觉得“颇有点你林妹妹的样子”,而记得是脂评中也有“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评注(忘记是书中还是脂评中了).晴雯的可爱,晴雯是个不到20的小姑娘,自然有她的淘气,很多地方都显现了晴雯的可爱,难道在你看到晴雯撕扇子那回合,你不觉得晴雯是个可爱淘气的小姑娘么?晴雯的直率,不容污浊.在发现那个小丫鬟偷东西后,不顾自己病着,直接要把那丫鬟赶出去,晴雯的洁身自好,晴雯不象袭人,麝月那样找机会和宝玉亲近,不愿意被污浊的社会所玷污.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俩句中写到,晴雯从来不肯低三下四的讨好主人,尽管她是下人的下人,是奴才的奴才,是贾府奴才赖大家的买来的当奴才,送给贾母的.后俩句 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就是说明晴雯的悲惨结局,就是因为她太优秀,太漂亮,也从侧面体现出晴雯的优秀.晴雯的优秀,也一直被宝玉所欣赏,宝玉在所有的丫鬟里,也是和晴雯最贴心,袭人是个好丫鬟,是的只是个好丫鬟,可能也是个好的妾,但是宝玉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个,宝玉需要个交心的人,能和颦儿传达感情的人,这样,袭人就不可能胜任了,而晴雯就是最佳人选,还记得宝玉挨打,是谁替宝玉给颦儿送帕子了么?是的,是晴雯,而且是宝玉故意支开袭人后,叫晴雯送的帕子,还记得是谁一次次跑到萧湘馆传宝玉的话么,是的,还是晴雯.是谁让宝玉想了半天办法,哄她开心不生气?更是晴雯,在宝玉眼里,晴雯不是丫鬟,是朋友,更是颦儿的影子.这么漂亮,开朗,活泼,可爱的晴雯,宝玉能不喜欢么?你能不喜欢么?但是,晴雯的这个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况且因为颦儿的结局是悲惨的,做为“晴有林风”的晴雯,结局自然也是悲惨的,由于晴雯的不容污浊,又不向主子谄媚,她得罪的人也颇多,更因为她的漂亮,使王夫人眼里不能容下她,晴雯就在大病的时候被赶出了贾府,从而送了命.其实我真的不想看到晴雯的死,但是命运安排,在那个社会,晴雯必然不会活的很长久,因为那个社会是不能容纳芙蓉一样纯洁的晴雯的.不过换个角度,晴雯也是幸运的,被送到贾母这,得到贾母的喜爱,服侍宝玉,又被宝玉当做亲信.晴雯得以生存那么长时间,试想下,如果在赖大家,晴雯估计早被卖掉,或者打死了.还有,能在贾府轰然倒塌前死去,也是幸运的,雪芹先生不愿意看到这么纯洁的晴雯遭受贾府倒塌时的浩劫,安排她提早的离开了这个污浊的社会.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一切都那么的纯洁,不愿意沾染一点污浊.她是红楼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了她 宝玉和颦儿的爱情可以走的更远.因为这些,我喜欢晴雯-------自己打的,估计有很多错别字,嘿嘿,很就没回味下红楼了,看见有个问题就来随便写点,还有,红楼真的是很不错的一部书,有时间LZ一定要看看 真的,说实话,第一遍我什么感觉没有,看了很多遍后才感到雪芹先生的伟大,而且,开始我喜欢过宝钗,喜欢过“爱哥哥,爱哥哥”的厢云,也喜欢过探春(当然,颦儿是第一人选),最后我才发现晴雯的可爱.LZ有时间一定要读读红楼哦,真的很好的一部书. 6.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7.1 赵姨娘 贾府中唯一的起义者,唯一的厌恶奴性的人,也是唯一的女英雄 这便是赵姨娘 他身为姨娘,半个珠子,从未甘于“半个”.生下一男一女之后,就抢先自以为是当然主子,他整日发牢骚,鸣不平,一大半原因全在于不满于儿子和贾宝玉的“待遇差”,这一点说明他是真正的母亲,比起那位驯良的周姨娘-连对女儿迎春的悲惨婚姻也不问不闻.不知要强多少倍!她在马道婆的帮助下,大发狠心,像贾府的两条命根子(贾宝玉,王熙凤)开了刀,险些置二人于死地.她是贾府中唯一有过叛逆行为而且不惜性命的人.《红楼梦》的作者讨厌她 丑化她,只能证明这位作者本人的视角毕竟还是贾府“主子”的一支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