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生遭到前男友的欧打跳河身亡的读后感怎么写
或许人生不可能永如初见,但时光深处,抓住爱人的手,在平淡的岁月里守着一份细水长流的爱,风雨同舟不离不弃,这份情会比初见更美,更隽永,爱一...
<<我看见了一条河>>读后感
白银河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得空读了一本书——《白银河》,作者薛涛,他是一个神奇的作家,他的笔下向我们展现出一个诗意的世界。
这是一部关于拯救与自我拯救的大书。
书中的父子俩和马,一路走过很多个甸子,绕过很多个海子,越过几座雪山,从夏天到秋天到冬天,他们永远在路上,这是一种永无止境地追寻。
书中让万物都来说话,它们都具备一颗和人类同样的敏感的心灵,世界在作者的笔下活了起来。
让我能深深的沉浸在故事里,与他们同悲同喜。
在喧嚣的世界呆久了,身心会麻木,经年如一日的起床、吃饭、上学、放学……每一个我和每一个你一样,不停的像陀螺一样旋转,却不知道自己旋转的追求是什么。
只有在精神自由的假期,放飞思绪畅想,读了《白银河》我畅想着,香格里拉是一个美丽神秘的地方,云朵是天上流动的诗,云下红色的狼毒花蔓延在草甸上,像火一般点燃整个高原的秋天。
蓝天映衬着雪山,让高原更加辽阔、高远、空旷。
这幅美景让我感到与城市生活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旷神怡。
也许,童话里的世界和我们父辈童年时候的美好环境是相通的。
而我们即便去旅游,看到的也是许多的人头熙熙攘攘。
那些畅想的空旷是我所没有见到过的。
白银河里面的故事很有画面感也很有哲理。
《白银河》里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出家人和一个屠夫都到了生命的大限,出家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修行了一辈子,一定能进入极乐世界,屠夫却十分不安,认为自己杀生了一辈子,罪孽深重。
于是屠夫深深地忏悔,将自己并不富裕的家产馈赠给孤寡残障,以此赎罪。
临终之时,两人一起来到雪山顶上,屠夫痛哭流涕,怀着不安和自责的心情纵身一跳,出家人则心安理得、得意洋洋地向下一跳……结果,奇迹发生了,心怀不安的屠夫脚踏祥云上了天,心安理得的出家人却轮回到人间重新修行。
我们每个人都能在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影子。
大家都在追寻,有的人找到了终极意义,有的人只是老鼠赛跑一样的重复重复。
社会上有个词,叫“穷忙族”,我想到我们学生,有的人掌握了学习方法加上勤奋锻炼,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样的老师,同样的教室,同样的习题,同样的时光流水一样过去。
有的人也没有很轻松,却总是学不好。
生命会以一种形式终结,但却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存在下去,这就是生命的轮回。
我们不求回报的爱许多人,也得到了许许多多的爱。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在学习上也是这个道理,只有不求回报的去追求知识,加上正确的方法和大量的练习,收集整理这个世界是相通的。
每一个人的付出都会得到回报,只是回报的方式和时间不由自己掌握。
人,只有不断追寻,才能不断成长。
就像夸父追日一样,不到生命尽头不能停下追逐的脚步。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香格里拉,不管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生活在香格里拉。
《白银河》中的香格里拉不再是地图上的存在,而是一种象征,一种意义,一种诗意的存在。
香格里拉永远在那里,然而诗意的叙述和重构却有一千种可能。
每一种可能都可以收获一粒精神的果实,每一粒果实都包含着世间万物存在的一种可能性,因此才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每个人看童话都会从不同角度找到自己。
我们在万事万物中与自己重逢。
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
由我们每天的一思一行中形成独一无二的自己。
祝愿,每一个在迷茫中寻找自己的孩子,都能找到足够好的自己。
呼河兰传读后感(急)
第一篇读后感: 放暑假了,抱着一叠从学校图书馆借的书回到了家里,喜欢泡上一杯茶走进书中与人物对话。
记忆中脑海里仍然浮现着《我和祖父的园子》中那个名叫萧红的小女孩的调皮可爱,一直想去认真地读读她写的那本《呼兰河传》,我也把这本书放在了最后的阅读中。
带着这样一种美好的印象,深切的渴望,我在一个午后翻开了这本《呼兰河传》。
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把我们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
在故事发生的小村庄里,到处都显得那么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
整个村庄就像是笼罩在一片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
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
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边。
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
这是在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的人民呀
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不能不是他们的悲哀
作者在文章中一直写到“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就为里面人物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文章中的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才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刚来时是那样的健康、活泼,一个人孤单地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在人们眼里,婆婆打她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
没多久她就匆匆地离开了人世,让她的家人辛酸的不是她的死,而是自己为了她用了那么多的钱,使了那么大的劲,这是一个赔本的买卖。
与其说团圆媳妇的死是被吓的,还不如说她的死是被封建社会害的。
我不知道在这个村庄里,在这座城市里,在旧中国这片土地上,还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受到迫害的人,一个团圆媳妇死去了,还有更多的像团圆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受着迫害
王大姑娘的死,胡家媳妇的死……在那个年代里,她们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可以挽救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加的睿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
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
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
在童年里,我们可以自由地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春天,我们可以在三月春风的吹拂下去放风筝;夏天,我们可以在游泳池里去享受水的清凉;秋天,丰收的季节来到了,我们可以品尝美味的水果;冬天,我们可以和雪人去亲近,享受那晶莹的世界。
相比较,我们的童年更是幸福的,我们更是幸运的。
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中
第二篇读后感: 这是我在暑假开始前买的一大包书中最吸引我的一本,所以,也成为了我最先注目的一本书。
对于作者萧红,她的那篇《回忆鲁迅先生》在所有的鲁迅回忆纪念文作当中独树一帜,曾经在某个秋天的深夜让我又一次领略了什么才是情由心生,什么才叫作感动。
带着这么一种非常好的印象,我打开了《呼兰河传》。
熟悉的笔触、色彩、用光,萧红再一次用她那喃喃自语般平静的叙述将我领进了那接近80多年前的东北,一个衰落的村庄。
整个村子里面,到处都是萧杀,灰色的背景,灰色的人物,除了叙事者——那个家境还算富裕的小女孩——以及她的祖父,整个村落就像暴风雨前的天空一样,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
没有抬起头来的村民,他们笑也笑得那么拘谨,生的普普通通,死的平平淡淡,按部就班的日子,哪怕这是一种煎熬,也没有人去打破。
他们只是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
那么多交替出现的人物,我甚至都来不及判断哪个是我应当同情的,哪个又是我该去鄙夷的……一个又一个悲剧,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个人都是被告和原告,每个人都是迫害者和受害者。
小团圆媳妇的死,我不能沉下心去,像正文前那不知好歹的序文一般归结到她的婆婆一家的愚昧、封建、狠心,诸如此类,我不敢想象,当我身处那婆婆的境地,那样的家庭,那样的时代,我能做些什么。
他们家的小媳妇死了,来得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谁也没料到,会走得那样匆忙,让婆婆们心酸,他们使了多少钱,费了多大的力气,不过是想让这个媳妇“活”过来啊。
那小团圆媳妇呢
她本该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才14岁而已,却以为人妻,为人媳,她该是多么不愿意啊
在新家,又要受到夫家人的打骂,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是个孩子的人,怎么承受的了
然而,在那个时代,这一切都是司空见惯,也是无人能够挽救的。
试想一下,如果小团圆媳妇并没有成为文中的小团圆媳妇,那谁又能断定,她不会被另一个小团圆媳妇替代,或者依然遇到了身为小团圆媳妇的悲剧呢
悲剧笼罩着他们,因为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大群人,一个村落的人,一个地方的人,乃至一个国家,一个世界的人。
小团圆媳妇一家的悲剧,和那些活了又死了的村民形象都静静的从高处看着我们,帝制到民主的转变,被侵略和被殖民的屈辱,他们都经历过了,80年之后的今天,他们都已经消失了吗
没有,他们还存在着,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骨血之中,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这些人,我们,他们,都是“中国的脊梁”。
虽然我们这些脊梁,总是那样的不争气,80年前的灰色或许少了一些,但那些低着头的匆匆步伐,怯懦的笑,和新的一种 “封建”正悄悄的用它们狡黠的眼睛张望着。
只是,不要再那么无奈的活着,又无奈的死去,来去若空。
第三篇读后感(这篇长一点): 美和追求美是人类固有的天性,人们欣赏自然的美,创造生活的美.而作家艺术家们开垦出人类美的艺苑,以自己的才华和心血培植出一株株千姿百态的艺术之花,为人类生活增添无比绚丽的色彩。
在中国三十年代文坛上,年轻的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为世界文苑开出一朵美而不艳的奇葩。
首先,《呼兰河传》在结构上与其它小说完全不同.以一般小说的概念去衡量它,它不具备贯穿全书的线索,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中心人物。
有人说它是自传,因为它描写了作家的家庭及幼年的生活,但“作品是既不讲家史,也不说家庭,就连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也不谈.这是不符合‘传记’的写法和要求的。
”(《萧红文学之路》208页)。
茅盾先生曾指出:“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象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而在于它“不象”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的东西: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呼兰河传·序言)《呼兰河传》前四章,作者以画家的笔墨描绘出呼兰河的风俗人情画面,可谓多姿多彩,生动自然,又创造出一种散文诗的意境,纯朴清新,一种别样的美.小说的后三章又可做为三个短篇,各自独立,但作者又因为一个统一的主题将它们联结一体。
仿佛在面前叙述一些遥远而又真实的故事,牵动着读者的心弦,为它和起美丽抑或优郁的调子。
呼兰河的冬天:“天空是灰色的,……而且整天飞着清雪。
人们走起路来是快的,嘴里边的呼吸,一遇着严寒好象冒着烟似的,七匹马拉着辆大车,在旷野上成串的一辆挨着一辆地跑,打着灯笼,甩着大鞭子,……这批人马在冰天雪地里边竟热气腾腾的了。
” 这是怎样的一幅东北农村小镇的晨景,何其生机盎然,乡土气息扑鼻而来。
“得得”的马蹄声,清脆的甩鞭声,打破了静寂的清晨;而那跳跃的灯笼,升腾的热气更使画面充满着浓郁的地方色彩。
至于那卖馒头的老者,脚踏有圆滚滚的鸡蛋大冻掌子的鞋子,背着箱子颤颤惊惊地往前走,眼睛晴挂着霜,胡子的冰溜沉甸甸的…… 至于那东二道街的大泥坑,五六尺深,不下雨那泥浆好象粥一样,一下起雨来,则白亮亮的涨得溜溜地满,涨到两边人家的墙根上去了,把人家的墙根给淹没了。
呼兰河的火烧云也特别的夺目耀眼,照得小孩子的脸是红的,把大白狗变成红色的了。
红公鸡变成金色的了,黑母鸡变得紫植色的了。
小白猪变成小金猪了。
红堂堂、金洞桐、半紫半黄,半灰半白合色、蔺萄灰、大黄梨、紫茄子……真是色彩缤纷,绚烂至极。
从地面到天空,女作家那支神来之笔仿佛将你带入呼兰河的小镇。
不仅那晨景图,火烧云,不仅那园子的蝴蝶,小白菜,狗尾草……使你历历在目。
还有那黄昏之后尚未人睡的孩子的嚷叫:“乌鸦乌鸦你打场,给你二斗粮”;那粉房里鲜明荒凉的歌声“人家的丈夫团圆聚、孟姜女的丈夫去修长城”也声声传入你的耳鼓。
在你的心间荡起一种纯朴的美感,那么实在、那么自然!使你不觉沉醉其中,置身于小镇的清晨与黄昏,感受着浓郁的小镇的气息。
这也得力于它那不似小说的小说结构。
假如我们将它刻意构思,套入固有的模式: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打起伏笔、制起波澜,则必失这自然纯朴之美.难以使人产生“天然去雕饰”的美感。
作者在第一章里开首就写“严冬一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 读者便从东北小镇的严寒的大地着眼,领略了呼兰河的自然、社会、人情风貌。
到第二章,我们又顺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世界.那全身无处不哆嗦的大神,跳到半夜时分,那鼓打得分外地响;拥拥挤挤变得荒凉孤寂的河灯还在黑色的河水中流下去;野台子的戏牵动着小镇所有的人们,酿造许多或许欢乐或许不幸的故事;四月十八的娘娘庙会,没有儿子的妇女们正在给送子娘娘戴一副眼镜;人们围拥着争着看不倒翁的表演……。
到第四章,我们又看到了童年的作者在其祖父的庇护、娇惯、溺爱中那种悠然意的任性的成长。
我们只感到这是作者的信笔写去,自然而洒脱,毫不娇柔,毫不矫饰,决没有因为它不像小说,感到斋要一个完整的情节和中心的人物.当我们看到后几章的漏粉的一群的生活,贫苦却还苦中作乐,直感到一种凄凉和悲哀。
及至小团圆媳妇被折磨死,周围邻居的评头品足,又使你既为他们的愚昧狠毒而痛恨,也为他们被毒害不觉悟而痛心。
直至最后作者写到王大姑娘同磨官冯歪嘴子的爱情,他们居然冲破封建樊篱,在穷苦、诽谤、中伤中生活得恩爱、兴旺,才透出一口气。
不禁为他们的勇敢,为他们顽强的生命力而赞叹。
整篇小说朴素流畅,宛如你与作者在一个美丽的繁星当空的夜晚,听她娓娓讲述着呼兰河—她美丽的家乡.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
恰如茅盾所言,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
其次,《呼兰河传》在语言运用上也别具一格.读着它,会感受到一条悠悠的小河,缓缓地从容地流淌着,时而溅起几朵机智的幽默的浪花。
就像作者那聪颖的双眸闪耀的智慧光芒。
在作者童年的后园里: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
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
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
搂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
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
…… 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真如在青天一方碧绿的草地上,我们微闭双眼,聆听着身旁一湾清澈的小溪,轻轻地默默地流过。
作者童年心目中的后园多么的动人和可爱
不禁使人产生一种审美的超越,心灵的净化,竟至于没有什么形容词,更不要谈华丽了。
而语言是如此的平缓,就像一个纯朴的女孩儿正向她的小朋友讲叙她所迷恋的地方,真切率直,却令人神往。
当我们谈到祖父蹲在地上拔草,童年的作者偷偷地在他的草帽上插上红彤彤二三十朵玫瑰花,祖父嘴里念着: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怕也闻得到的.然后祖父就戴着满头红彤彤的花朵进入家门,祖母大笑,父母亲笑,祖父则笑了十多分钟,我在炕上打滚笑.祖父刚有点忘了,我就在旁边提着说:“爷爷,今年的雨水真大呀。
”和着作者童年的“搅乱整个后园”的震耳的笑声,我们也忍俊不禁。
仿佛那红花正在耀眼,花香正在袭人,家人的笑语正萦绕在你的耳畔……正是作者那幽默的笔调,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才使你丑身其中,得到精神的愉悦,产生美好的情感。
还有那卖馒头的人跌倒后挣扎着爬起来,连馒头带冰雪拣到箱子里去,一数,不对数,他明白后,就对那吃馒头的人说:“冷的天,地皮冰裂了,吃了我的馒头了。
”听着的行人都笑了。
读者也禁不住哑然失笑。
为书中人物的幽默,为着作者的幽默。
《呼兰河传》的作者在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揭示他们的贫苦、无望、愚昧、麻木的时候,讽刺幽致则使人感到悲凉、凄苦。
养猪的那家租住的碾磨房,房顶的草上长着青苔。
一到下雨,那房子里的人就提着筐子上房采蘑菇,采蘑菇的骄傲得不得了,而全院子的人则没有不羡慕的,都恨自己为什么不住那草房里。
于是感叹啼嘘,相叹不已。
房上采蘑菇的故意选几个大的抛下来,借以炫耀,哪知道忘记了房顶已经露了洞,一不小心就把脚掉下去了,把脚往外一拔,脚上的鞋子不见了,鞋子就从房顶落到翻开的滚水里,滚着翻着…… 读者绝不会因为这情景的有趣而欢笑,即使有笑也是沉重的,凄凉的,含着眼泪的。
既同情他们的不幸,又原凉他们的麻木。
这也是作者的讽刺幽默所产生的优郁的美感效应。
女作家萧红不仅以独特的结构布丑《呼兰河传》的篇章,以从容平实的笔触叙述呼兰河畔人们的乡土生活,风情习惯,同时又为我们创造出诗一般的意境,童话般的情调: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翔嵘、蜻址样样都有.栩嵘有白翔碟、黄蝴裸。
这种蝴裸执少,不太好看。
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
蜻蜓是金的,蚂蚁是绿的.蜂子则嗡嗡的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国圆的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花园里边明芜芜的,红的红,绿的绿,断鲜漂亮.据说这花园,从前是一个果园,祖母喜欢吃果子就种果子园。
祖母喜欢养羊,羊就把果树给嘴了。
果树于是都死了。
小的时候,只觉得园子里边就有一探大精树。
这偷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检树先喻,来了雨,大精树就先胃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拾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止的拜壳一样了。
这是一个童话的王国,虽然语言仍不失其质朴,却着了重浓的色彩,色调斑斓,生机跃动,彩蝶飞舞,金光闪耀。
而你也正漫步其间,接受灵魂的陶冶。
正是这美丽的花园,组成了作者童年的快乐,自由的生活、造就了作者的热情奔放,而又坚强刚毅的性格。
《童年河》读后感
一 我的童年没有河的陪伴,但我的童年自己就是一条河,流淌着我美好的回忆。
洪雪弟的童年有条小河陪伴着,后来爸爸带他到上海,也有一条小河陪伴着,不过可比家乡那条小大得多得多了——他就是苏州河
但城市却没有乡村亲近自然。
洪雪弟以来到上海就迷路了,上海是他从来没去过的地方,显然很陌生。
与我相比,我从来都没在家附近迷路,太熟悉了
洪雪弟很快结交了新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唐采采,他很喜欢窜门,约他们去河边玩。
比较比较我的童年,我窜门少,更不会约别人去玩,大家都没有这个习惯。
雪弟很喜欢画画,我也喜欢,但没有书上说的那么神,雪弟好厉害。
令我最震惊的是洪雪弟竟不顾性命地下水救伙伴,我高兴又激动,因为洪雪弟活了下来。
比较我的童年,我的童年的颜色就没那么多了,小学的老师每天布置一大堆作业下来,再加上我写字速度又慢,磨洋工,几乎连电视都没得看。
二年级的语文老师特凶,作业天天11点左右做完。
4、5年级还好一点。
不过,童年就是童年再怎么压制它,心目中就一个字——玩
以前,每年暑假,爸爸总是带我去金沙滩玩沙子,晒得漆漆黑。
妈妈,外婆带我回老家南通,我最喜欢钻鸡窝、喂鸡了,弄得手指上全是鸡屎
我小时后还喜欢玩热水壶,加水,倒水。
5年级军训时,我们被送到很远很远的军校,好像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呢,军训第二天,我就开始向爸爸妈妈了
倒数第二天,我知道马上要走了,就疯玩…… 童年的乐趣真多
二 同本雅明一样,赵丽宏以一个孩子的视角,用朴素却细腻的文笔,书写的不是传奇故事,而是那个年代童年的场景、风物、心情与氛围。
这样的文本,在本雅明时代儿童文学的版图中,都属于不一样的风景,在今天,就更显得写法异样。
因为,眼下儿童文学特别是儿童小说,不是故意蹲下身子,乔装打扮成童年,就是高架着身板,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和午后品茶的姿态,回顾品味童年,操着大人的腔调,贩卖大人那一套成长哲学,作传奇或离奇甚至装神弄鬼状的,实在太多。
如此矮化和高拔这样两类,几乎成为儿童文学中童年的叙述主调。
赵丽宏的这部《童年河》,却以另一样的叙述方式,令人惊叹地抵抗这样目前儿童文学的既定模式,努力使童年得到本真质感的还原。
儿童文学中的主角,一般是儿童,但在很多儿童文学作品中,主人公孩子背后往往有大人的隐身。
《童年河》不是,它的主人公雪弟,就是一个从崇明岛乡下来到上海的孩子,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他始终是一个孩子,并未在小说中跳进跳出。
赵丽宏以风格化的书写,完成了对雪弟人物的塑造,也完成了对那一个时代童年的勾勒。
赵丽宏的这本小说真挚、感人、亲切、流畅,是富有文学品质和艺术特色的优秀之作,可说是近些年儿童文学园地上难得的、可喜的收获。
作者非常珍惜童年生活对自己的馈赠,永远保持孩子那种天真、单纯的心态。
写儿童文学作品,一定要有童心,万万不能失去童心。
保持童心、天真比富有天分、才华更重要,而丧失童心、天真比丧失才华更致命。
童年生活的回忆给作者以天真、稚气、灵感、激情。
正因为永葆童心和天真,才能在感情上、心灵上与当今的孩子息息相通。
这是作为成人文学作家、诗人的赵丽宏,初次涉足儿童文学领域之所以能大获成功、赢得读者的奥秘所在。
文学的魅力在于以情感人。
《童年河》的作者善于捕捉日常生活中那些闪光的、动人以情的事物,在小说中着力表现了普天下少年儿童心灵能共同感受的感情,比如亲情、友情、乡情、同情心、悲悯情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等。
主人公雪弟与亲婆之间的祖孙情,与阿爹之间的父子情,与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之间的同窗情谊,以及对唐彩彩一家遭遇厄运的同情,都写得相当真挚、动人,富有浓郁的感情色彩。
“艺术是一门学会真诚的功课,真挚确实比技巧更重要。
望采纳
河之恋读后感!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它留得那么缓慢,又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涟漪和浪花会轻轻地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
寒假,我读完了赵丽宏的一本好书------《童年河》。
主人公雪弟在农村长大,习惯了与亲婆一起生活,阿爹却突然带他去上海,他的生活被改变了。
雪弟要面对新环境,结交新的伙伴,认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许多新的事物。
他在图画课上展示自己绘画的天赋,与伙伴们一起探访鬼屋,和阿爹一起去大世界,偷吃了阿姨送来的苹果,奋不顾身下水救人……这些构成了雪弟五彩缤纷的童年。
我的童年与雪弟并不一样,我从小在镇江长大,从没离开过镇江。
我也喜爱画画,却没有雪弟画的那么好。
2009年12月26日,是一个值得怀念的日子,我和妹妹参加了小青蛙故事大赛,看着台下一双双期待的眼睛,我的心像小兔子一样怦怦直跳,用流利的普通话与妹妹一起讲述了了这个故事,表演完后,台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第一次体验了付出与收获的喜悦。
2011年9月,我进入了江滨实验小学,循循善诱的老师,调皮的同学们,宽阔的操场,在这里,我们一起成长,一起欢笑……2014年3月,我十岁了。
我来到这个世界九年了,我在童年生活中学会了坚持。
绝不会像以前那样,学了2年的钢琴,却因为没有坚持,没有毅力而放弃。
现在的我,练习双飞,一定会坚持学下去,直到学会为止。
我在童年的友谊中学会了助人为乐,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拉她一把。
我在童年的磨炼中学会了善良,在下雨天,遇到没带伞的人,将伞和她一起用,送她回家。
童年生活中,我学会了许许多多。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的我是天真的。
总有一天时光老人会带走我的童年,我会长大。
但我会珍惜珍惜那美好的岁月,珍惜那美好的回忆,珍惜那美好的童年!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