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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读后感

时间:2015-01-28 06:49

十篇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求三百字左右的各种读后感观后感 越多越好

篇一:三百字读后感 选我吧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篇二:  暑假里,我读了 丹尼 尔·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同时我也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小说描写了英国青年鲁滨逊怀着一颗云游四海的远大志向,离别了家人,穿越大西洋,在航海中历经了无数惊心动魄的险情,后来又在太平洋遇到了一场大风暴,惟有他一个人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来到了一座荒芜人烟的孤岛上。

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感悟到了生命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惟独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恩宠,才能成为大有作为的人”。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信念,他才能够在孤岛上顽强的生存下来,开拓荒地,筑房子,养家禽,产水稻,与野兽和野人们斗志斗勇……经过不懈努力,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最使我敬佩的是鲁滨逊“不成功我决不罢休”的坚贞不屈和顽强意志的精神。

从他的故事中,是什么让他居然有这种惊人的意志力呢?靠的就是四个字,“顽强、勇敢”!以前学习的时候,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了。

可我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它不仅震撼了我的心,也同时感染了我的思想。

今后,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我都力尽全力去“战胜”它。

  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

因此,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勇敢的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摸索、发现,才能敢于锻炼自己,做一个强者!  篇三: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地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

  据有幸飞上太空的宇航员介绍,他们在太空看到的地球是一个美丽、晶莹而唯一有生命的星球,在它周围裹着一层薄薄的水蓝色纱衣。

地球总是无私地为人类做着贡献,但是由于人类不知珍惜,不加节制地开采和随意地破坏,不但使地球的自然资源越来越少,还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灾难,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威胁。

例如1995年7月份,我国发生了一件事:几家工厂因过量地向大海和空气中排放污水和污烟,以致造成大量酸雨下降,使大-片森林和庄家受损。

这样既污染了环境,又使自然资源受到了严重损失。

  我们这的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又太容易受害了。

朋友们,科学家已经证明:在宇宙以外地球为中心的40万亿公里内,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第二个地球。

人类不能指望在破坏了地球以后再移居到别的星球。

  只有一个地球,地球的公民们,快醒悟吧!让我们一起保护我们的家园——地球!!!  篇四:  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 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关羽,他也是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还有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小说。

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而且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

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

它留给我们青少年,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各类小说读后感。

静下来了。

只有天空中那许多盏星灯还在陪伴着我。

我并无睡意,读完了应该说是读完了,了解了当代——那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的许许多多的故事。

它就是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本书中写出一个父亲——(高老头)高里奥把毕生的心血倾注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但最终却病死在医院黑暗的病房里。

直到临死两个女儿谁也不愿来看自己的父亲。

在父亲下葬那天,连块埤也是两个大学生当了手表资助的。

他以前是那么富有,可结局却如此的悲惨。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

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

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

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

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

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

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

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

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 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

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

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书上曾写过这一段,它的每一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我的震惊太大了:克因为与鲍赛昂夫人有所谓的姐弟关系,从而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舞会。

他在舞会上认识了长得高雅、漂亮的纽沁根夫人,也就是高老头的二女儿——苔尔费纳。

克在舞会上才真正看到,什么才是名门显赫,什么才是华丽、富有……他与纽沁根夫人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到已攀上了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他感到飘飘然了。

正当他得意之时敲开了高老头的房门,在看到房间的那凄凉的景色,一股寒气让他清醒了:房间内简陋不堪:窗上没有窗帘,床上只有薄薄的棉毯,那还是用伏盖太太的旧长裙改做的,柜子已经掉漆了,没有柜门,一张不成样的写字台上放着旧草帽。

这冷冰冰的房间看着让人揪心,酷似监狱里的一间凄惨的牢房。

让你无法想象的是这样的“家”是两位贵族小姐父亲的住所,它与王公贵族们奢侈、华丽、体面的生活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高老头看到克,急忙问他两个女儿的情况,还问两个女儿对自己有什么看法。

拉斯蒂涅克望着这个好老头儿,真觉得他可笑、可怜

他的女儿过惯了体面、奢侈的生活早已忘记了这个整日思念自己的老父亲。

此时的他能说出真象吗

能让这个可怜的老人再次心碎吗

他的鼻子一酸,强忍着泪水编造出一些安慰他的话。

他的语调很低,当他抬头看看高老头时,发现他容光焕发,很激动。

他能说什么呢

这个好老头平时就受别人玩弄、嘲笑,难道让他知道,他在女儿眼里是那么渺小,一文不值,成了她们的眼中钉,让他那仅有的一些希望与宽慰也要随之而去吗

让他在女儿面前的一点点尊严感也要化为耻辱吗

就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样的父亲,看到他伟大的父爱也会流泪呀

他觉得,这是在欺骗他,但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它是一个大学生对这位老人的无限敬意与理解。

最后,高老头病了。

可怜的他发出最后一声呻吟竟是“求求你们,让我见见我的女儿吧

我只要看见她们,我的病就会好的,求求你们了……”这几句发自内心的肺腹之言虽是这么朴实,但却饱含了对女儿的爱与期待。

病痛折磨得他浑身发抖、昏迷了。

但昏迷时还亲切地叫着:“,苔尔费纳(两个女儿的名字)

”他对女儿的爱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却不能融化两个女儿那冰冷的心。

直到他死了,两个女儿才来到父亲身旁,同他“告别”。

但对父亲的后事却不闻不问,扬长而去。

高老头的归天仪式是最简单、最贫困、最单调的,只有最穷的人才是这种仪式:可怜得只有哀乐在号响。

可他是两个贵族家庭的父亲呀

难道让这颗亡魂在升天后也不能安息吗

(他)它也是上帝赐与的呀

高老头就这样走了,人间的苦难、孤独愿能留下来,让他在天堂能过几天好日子吧

有人说,高老头的女儿太可恶了。

但我认为,如果高老头对女儿的爱转化为教育而不是宠爱,那么女儿现在应该懂得珍惜父爱,应该懂得如何善良、真诚待人。

然而,许多人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心地善良、毫无城府的人能在上流社会中立住足吗

在那个年代,特别是在巴黎——那个似乎是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中,引用文中一少妇的话——“善良、纯洁就是上流社会中致命的杀手”。

如果想在上流社会稳住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都绝不能写在脸上。

你必须去夺取权力,争夺金钱,这样,别人才能投靠你。

读完这一段,你也许会觉得少妇的话太严重了,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

一个成功的人实质上就是一个在权力与金钱的决战中取胜的人。

这样的人肯定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我不禁这样想:在那个年代中,有多少善良人会被贵族们利用、践踏,从而他学会了不露声色,会捧会拍。

他们本质的善良就会埋在心灵深处不能挥发出来。

归根结底,让巴黎的人们在当时能成为那样,毁坏者应该是这个社会,这个社会潮流。

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

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失去人性的一种杀戳。

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

写对一篇名著的读后感..(5篇)

替天行道 忠义双全 ——读有感 近日,我读了之一——,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的作者是,元朝末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反映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地歌颂了农民的革命斗争。

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同时也描述了一个个劫富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高官显宦,下至恶霸地主、差役爪牙,逼得无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

通过阅读《水浒传》不仅让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本质的了解,而且还让我熟悉了每一位英雄,如:、、、、……他们是多么让人神往啊

他们就好比、诸葛亮、关羽、孙悟空……一般,是永远存活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

全书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算是英雄好汉武松醉后打虎的故事了——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

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

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

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

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

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

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天地苍茫一根骨读后感

每读一次《天地苍根骨》,都感到不寒而栗。

真善美在专权面前是那样的苍白无力,更何还是青史留名、千载难逢的明君圣主汉武帝呢

为权者自古始然,为臣者至今亦然。

只要和权力一扯上关系,好像就没有了什么是非曲直,岂不悲哉

但又不得不承认司马迁的确又是一个非常之人,当自己的仕途和男人的尊严一起被践踏的时候,苦闷彷徨中的他不仅做出了生与死的抉择,而且他那建功立业的星星之火更熊熊燃烧起来。

他要把文采显于后世,他的文采不是为了榜上有名,不是为了人前卖弄。

他对历史的书写不是为了泄一己之私愤,而是真正地还原本貌。

那是一种实至名归的大智慧,那需要一种超乎常人的勇气,那得需要一颗何其坚韧的心啊

当然,他的心正在滴血,滴滴鲜红。

伤口注定无法愈合,但他仍然一心向善,而且是一种纤尘不染的大善,一种超乎善恶的大真。

想想这世上得有多少蒙冤受屈又无处申诉的人啊,但是司马迁却只有一个,因为《史记》只有一部。

不是所有的冤假错案都能平白昭雪,只是一味等着别人良心发现,只是幻想有朝一日真相大白,那可就真成了天方夜谭,只有自己才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或许清白也无需去证明,凡夫俗子苟活一世,无愧于心罢了。

历史的发展,还算是文明的进步史,正是无数位有胆有识者用自己的亡魂为纸,用自己的骨头做了如椽大笔,蘸着自己的鲜血书写而成的,而司马迁的骨头便成了苍茫中顶天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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